卫星定位系统项目
政府采购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竞争性谈判编号:ZZCG2007A-JZ-034B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7月20日
竞争性谈判文件目录
一、竞争性谈判公告 (3)
二、竞争性谈判须知 (5)
三、财务结算程序 (11)
四、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和程序 (12)
五、合同范本 (15)
六、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19)
七、商务条款 (26)
八、附件 (29)
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浙江省测绘局委托,就卫星定位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ZZCG2007A-JZ-034B
二、谈判内容、用途、简要技术要求:
浙江省测绘局卫星定位系统项目。
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
三、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是厂商授权的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须提供1个(含)以上全省(直辖市)整个行政区域全面建设规模的成功案例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材料)。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发售
购买日期:2007年7月25日至2007年8月2日止,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大厅)。
标书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购买标书时应出具的资料: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委托授权书。联系人:陶珊珊,电话:
0571-********。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07年8月6日上午9时止。
六、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耀江发展中心3A楼06会议室(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
七、谈判时间:2007年8月6日上午9时整。
八、谈判地点:耀江发展中心3A楼06会议室(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
九、谈判保证金:30000元(人民币),于2007年8月5日下午16:30时前在省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耀江发展中心一楼大厅)交纳并到帐。
十、项目联系人:汪海涛,联系电话:0571-********。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07年7月25日
竞争性谈判须知
1、适用范围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
2、定义
(1)“需方”系指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谈判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货物和服务”系指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
3、合格的谈判响应方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投标主体的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200万元(含)以上;投标人须是厂商授权的国内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原件;须提供1个(含)以上全省(直辖市)整个行政区域全面建设规模的成功案例合同、验收报告复印件材料)。
4、谈判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过程和结果如何,谈判响应方自行承担与谈判响应有关的全部费用。
5、竞争性谈判报价
(1)竞争性谈判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并请按“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要求”提供详细报价。
(2)谈判响应方应在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初次报价表》上写明谈判货物的单价和投标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
6、谈判保证金
(1)谈判保证金以银行汇票、支票形式按竞争性谈判公告的规定时间和地点交纳并到帐。
单位名称: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银行账号:68811004794112101
(2)未按规定提交谈判保证金的谈判响应,应视为无效。
(3)若一次投多个标项,只需交纳一个标项的谈判保证金。
(4)谈判截止日后,谈判响应方撤回谈判响应书的,谈判保证金不予退还。成交方在供货前若违背政府采购合同条款,将没收谈判保证金。
(5)未中标的谈判响应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公告发出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携带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的往来款收据(开给采购中心,注明竞争性谈判编号)至我中心服务台退还。
(6)中标的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参见合同款项结算及注意事项程序)。
7、谈判有效期
(1)谈判响应文件从谈判之日起,谈判有效期为60个工作日。
(2)特殊情况下,需方可与谈判响应方协商延缓谈判响谈判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谈判响应方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保证金被没收。同
意延长有效期的谈判响应方不能修改谈判响应文件。
8、谈判文件的组成(由商务文件和资格文件组成,二份文件分别装订、密封)
商务文件包括:
(1)谈判响应书(附件一);
(2)初次报价表(注明到货日期,附件二);
(3)技术方案和硬件设备详细配置单及偏差表;
技术参数对照表(附件三)及产品的详细配置清单、彩图。;
(4)商务条款应对表(附件四);
(5)售后服务及培训承诺;
(6)谈判响应方认为需要的其他文件资料。
资格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件五)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关于资格的声明函(附件六);
(3)谈判响应方一般情况(附件七);
(4)符合年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5)符合年检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提供截止2007年3月底的资产负债表(加盖公章);
(7)所投品牌原厂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8)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以上文件,分别装入信封内,密封。并在信封上注明文件名称。
9、谈判响应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1)谈判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谈判响应文件的装订顺序应按投标须知第8条所叙顺序装订。
(2)所有谈判响应文件均须由谈判响应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谈判响应方应写全称。
(3)谈判响应方应将谈判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并标明竞争性谈判编号,谈判响应货物名称及“正本”或“副本”,标书正本一份,副本伍份。统一格式详见“附件八”。
10、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谈判响应文件需加以密封,并在封皮上写明:
需方单位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参加谈判的标项(如有多个)
谈判响应方名称、通讯地址、邮政编码、投寄人。
(2)如果谈判响应方未加写标记,需方对谈判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不负责任。
(3)谈判响应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谈判响应方可以书面向需方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提出补充和修改,相应部分以最后的补充和修改为准。该书面材料应密封,由谈判响应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4)需方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时间
需方于谈判现场在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小时内接受谈判响应标书。
(5)谈判响应文件填写字迹必须清楚、工整,不得有加行,单
价不得涂改。
11、无效谈判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谈判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1)在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谈判响应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谈判响应文件;
3)以电讯形式的谈判响应文件;
4)谈判响应方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5)标项以赠送方式响应的,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谈判响应方案
的;
6)与竞争性谈判文件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
7)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注册资金不符,谈判响应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8)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9)开标时谈判响应方授权代表未到开标现场或授权代表不能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2、竞争性谈判文件答疑:
如对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存在疑问,请将书面文件在2007年8月2日下午17时之前,送至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3A楼层(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需方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谈判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
13、特别声明: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
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14、预算价:本次竞争性谈判设有预算价,超出预算价的谈判响应方不予推荐为成交方。
15、竞争性谈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递交时间:2007年8月6日上午9:00时前
(2)递交地点:耀江发展中心3A楼06会议室(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
16、谈判地点和时间
(1)谈判时间:2007年8月6日上午9:00时正
(2)谈判地点:耀江发展中心3A楼06会议室(杭州市环城北路305号)。
财务结算程序
一、未中标谈判响应方谈判保证金的领取
自成交公告发出7个工作日后,若无其他问题,携带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章的往来款收据(开给采购中心,注明竞争性谈判文件编号),到采购中心服务台办理退款手续。
二、成交方谈判保证金领取
有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章的往来收据(开给本中心),注明项目竞争性谈判编号及合同编号;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按合同规定支付合同总价的条件达到时,准备上述资料并经采购中心财务部核实并签署意见,到政府采购中心服务台退还。
三、货款的结算
货款由采购人负责全额支付。中标商凭验收提贷单(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自行下载)、发票、质量保证金凭证(采购中心提供)到采购人处结算。若资金在采购人处的,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若资金在核算中心的,由采购人向核算中心发起支付令,由核算中心把货款打入中标商帐户。
四、质量保证金领取
⑴有财税部门统一监制章的往来款收据(开给本中心)
⑵交入质保金凭证
⑶质量回访单(本中心领取)
备齐上述资料并经采购中心财务部核实并签署意见后,到采购中心服务台直接退还
财务部电话:0571-******** 朱文英
服务台电话:0571-******** 孙迅斐
竞争性谈判评审方法和程序
1、拆封谈判响应文件
1.1需方在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竞争性谈判,谈判响应方授权代表必须参加。
1.2谈判开始时,需方将查验谈判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谈判响应文件。
2、谈判小组
2.1谈判小组依法由3人以上奇数的人员组成,其成员从政府采购评审的相关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谈判小组对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2.2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在场,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4、竞争性谈判评审原则与方法
4.1谈判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谈判响应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的价格、技术性能、交货期限、安装实施方案、售后服务、培训计划、公司基本情况、履约能力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谈判小组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4.2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谈判响应方,对所有谈判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3在谈判期间,谈判响应方不得向谈判小组成员询问谈判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谈判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谈判资格,
并不再返还谈判保证金。
4.4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成员不得与谈判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谈判工作结束后,凡与谈判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谈判情况扩散出谈判小组成员之外。
4.5 需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谈判响应文件。
5、谈判程序
5.1 谈判小组审核谈判响应文件。
①谈判小组按照商务、资格类进行分工审核谈判响应文件。各专家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有侧重的进行分工。
②依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从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 谈判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谈判响应方是否具有谈判资格。
5.3 按标项与各谈判响应方进行谈判。
①谈判响应方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产品的性质、用途、销售及价格。
②谈判小组就讨论和汇总的情况与谈判响应方展开谈判,谈判分为技术和商务两部分,商务谈判主要内容为售后服务、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特殊承诺和商务报价。
③供应商确认货物的配置及商务要求并对谈判记录确认后由
授权代表签字。
④各谈判响应方在本标项全部谈判结束后十分钟进行最后报价。
5.4 谈判小组对谈判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5.5 谈判小组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推荐最低报价的谈判响应作为成交供应商。
5.6 谈判小组拟制谈判报告。
6、成交通知
6.1谈判结果后,需方将于七个工作日内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成交公告,公告期满,如无谈判响应商质疑,由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签发《成交通知书》。
5.2成交通知书发出后,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3成交公告期满后,未成交的谈判响应方开具本单位的正式往来款收据,自行到采购中心服务台退还谈判响应保证金。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三方协商后确定)
编号 ZZCG2007A-
甲方(使用单位):
乙方(供应商):
鉴证方: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经过竞争性谈判,确定为供货单位,经三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具体如下: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合同价格
金额单位:元
注:1、商品型号、数量、配置要求及使用单位地址等详见附件清单
2、以上合同总价包括运抵各使用单位的运费及安装调试费等。
第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国产商品是2007年1月1日以后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进口商品是获得国家商检局颁布安全许可证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交货时间、地点
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按照其与甲方事先直接联系约定(使用单位地址、联系人等见清单)将所供商品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拆箱,并负责安装调试完毕后交使用方验收。
2、在所供商品交付使用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产品说明书、质量保证书、保修卡等必须具备的相关资料和必备的附件。
第四条售后服务
1、合同商品从验收后合格之日起,乙方提供的商品保修期为保修卡上提供的保修时限。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对其提供的商品实行免费维修。保修期后,乙方仍提供维修服务,收取成本费。
2、乙方保证所供商品在保修期内发生故障时,最迟在贰个工作日内修复,必要时采取临时调换等措施,以保证甲方的正常工作。
第五条验收
乙方将所供商品运至交货地点拆箱并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各使用单位当场负责验收。
合同商品从验收合格次日起7天内,出现非使用方人为因素造成的无法排除的故障,由乙方予以整机调换。
第六条质量保证金
合同总价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由乙方交入鉴证方帐户,自货物验收合格交货(使用)后12个月内没有使用单位质量问题索赔,由鉴证方退回供方。
第七条货款的支付
详见商务条款
第八条其它约定: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履行合同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二的滞纳金;乙方逾期30日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3、甲方无故拖延支付货款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的,乙方可向鉴证方要求按照《浙江省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办法》规定直接发起支付申请,并要求采购办对其违规情况予以通报。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为政府采购之合同,本合同中所指甲方享有与鉴证方同等权力,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合同签约地选择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和鉴证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并加盖三方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鉴证方执二份。
3、相关竞争性谈判文件、谈判响应文件、谈判记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鉴证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签字):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开户银行:
帐号:
签约时间: 200 年月日
签约地点:省政府采购中心
竞争性谈判内容与技术需求
浙江省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政府采购需求
浙江省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是为气象、地震、测绘、交通、水利、公安等行业提供高精度的静态定位、动态定位、基准数据、差分数据、监控接入等多功能、多用户、开放式的公共信息,这是《浙江省基础测绘“十一五”规划》确定的重点项目。该项目由浙江省测绘局组织实施,首期参与的有浙江省第一测绘院、杭州市规划局、湖州市建设局、金华市规划局、绍兴市规划局、嘉兴市规划建设局和浦江县规划局等单位。
此次政府采购计划25台GNSS接收机和6套数据处理软件,为顺利开展我省卫星定位综合服务系统建设工作,经市场调研和专家认证,同时参考其他省市的建设经验,具体要求如下:
一、控制中心系统软件
1.参考站网络软件必须以最新一代网络RTK技术为核心,符合最
新国际标准。
2.参考站网络软件必须按Windows标准、Windows服务启动方
式,按分布式结构以及C/S模式设计。
3.参考站网络软件支持冗余设计,且不另行收取软件许可证费用。
4.控制中心必须配备GNSS数据质量分析(QC)软件以及参考站网
页管理(Web)软件系统:通过网页可显示数据可用性以及实现在线坐标计算功能。
5.网络RTK用户实时定位精度:
参考站网内以及网外15公里内,水平方向优于±3cm(RMS),垂直方向优于±5cm(RMS);
网外15公里至30公里内,水平方向优于±5cm(RMS),垂直方向优于±10cm(RMS);
6.参考站网码差分定位精度:
平面:±0.25m+1ppm×d (RMS);垂直:±0.50m+1ppm×d (RMS)。
7.参考站网静态GPS测量精度:
平面:±3mm+0.5ppm×d (RMS);垂直:±6mm+1ppm×d (RMS)。
8.正常外界条件下,系统软件的可用性应不小于95%。
9.必须具有较强的稳健性和适应性的网络RTK算法,在电离层活
动剧烈和对流层变化较大时也能提供正常的厘米级的RTK差分数据服务,日可用性必须不小于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