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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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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教师考勤制度

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为加强学校管理,加强师德修养,加强岗位责任制,保证学校的教学秩序,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结合我校实行制订本制度,特实行以下计划:

一、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务必须增强工作责任感,以人民教师的职业道德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间、考勤制度。

2、教学人员必须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坚守工作岗位,凡未准假而不上课、不辅导、不参加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者视为旷课。

二、考核办法

1、学校实行教师值日制度。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午按时到校,检查校园纪律、卫生、安全处理问题。

2、考勤实行周公布、月小结、学期结束汇总,纳入教师年度考核。

三、考勤规定

(1)作息时间要求:

以学校作息时间为准

(二)请假

1、请假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事假、病假需提前向校长请假。请假期间的工作由教导主任安排。请假期间所耽误的课时在假后务必补上。(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

2、教师病假一天以上者必须持本人请假条向校长请假,请假时限由学校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执行请假手续。

3、除有不可抗拒的原因外,凡未事先履行手续,请人代假、事后补假等,学校不予认可。

4、课堂教学、培优扶困、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旷课节次按实数计算。

5、学校会议、教研活动及学校要求参加的其他活动因事、因病请假者,按课时计算,累计6节视为请假1天(例会请假按半天计算)。

6、凡经学校同意参加的函授、自学考试等业务进修,离岗时须按请假程序履行请假手续,所担负的工作由教导任安排。

7、婚、丧、产假按教育局规定执行,但须履行请假手续,超假者以旷工或事假论处。经批准的产假、婚假、丧假,请假期间工作由教导任安排。

8、教师因公出差(如:出外听课、考试、参加业务竞赛等与教学有关的业务)不计缺勤。

四、奖惩规定

1、每月无事假、病假、无旷工、迟到、早退等,发给满勤奖 10 元;每迟到、早退 1次从绩效工资中扣1 元,迟到、早退累计计算。

2 、事、病假每日扣10元,旷工每天扣15元;学期结束从绩效工资中扣除。

3、同班语文、数学教师因旷课、事病假、因公出差、教研活动等

缺课时,教师应主动顶课(跨班课程由教导主任安排)。搭班数学、语文因旷课、病假、因公出差、教研活动等缺课时由教导主任安排,未主动顶课的搭班教师或不服从领导安排的教师。每种情况累计计算,每节课扣5元。

4、严禁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下象棋、打扑克、玩游戏等非业务性及其他娱乐活动,检查发现一次扣5元。

5、凡学校大型活动不得请假。若必须请假,按下列规定执行(并报校长审批)

(1)例会、升旗迟到早退扣1元,因故请假扣2元,无故缺席扣5元。

(2) 政治、业务学习、

( 3) 校性活动,如:文艺汇演,庆祝大会,开学典礼,结业典礼、教研活动等大型集会,迟到一次扣 1 元,无故缺席视为旷课一节,扣 5 元。

6、因旷课、擅离岗位、空班造成的事故,一切责任由旷课或擅离岗位者自负。

7、请假待遇及旷工处理办法,遵照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办理。

五、教师值班

为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确保学校安全,现制订本校值班制度如下:

1、各类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值班者,必须事先请假,以便安排好替班人员。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对于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要

及时处理。当时无法处理的,要落实好应急措施,及时通知校长或主任处理通知校长或主任处理。

六、本制度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如有其它特殊情况,经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考勤制度

冉庙乡兰堂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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