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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步骤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步骤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步骤

加工贸易手册核销步骤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的具体操作规定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的具体操作规定:

注意:企业进行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申报前必须先进行免抵退税申报。

第一步:

(1)企业的操作: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4金税三期专用版(sp6),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或“基础数据采集—进料加工业务明细录入--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进行数据录入,然后进入“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打印申报表,报税务机关审核。

(2)主管税务部门“审核成功”,点击“打印”,打印出纸质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交给出口企业确认,点击“反馈”按钮,出现“文件下载”对话框,点击“保存”按钮,将《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电子数据导出给出口企业。

第二步:

企业的操作: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4金税三期专用版(sp6),首先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企业将从主管税务部门拷回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电子数据

读入到申报系统,与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核对。

如果《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与企业实际核对相符,按照第三步处理:

第三步:

①企业的操作:经核对相符的,企业应对该手(账)册进行确认,核对完成后,企业应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中填写确认意见及需要补充的内容,加盖公章后交主管税务机关。企业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4金税三期专用版(sp6),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选择手(账)册明细数据,点击“修改”按钮,点击“确认意见”按钮,填写“XF”。

②主管税务部门的操作:继续原来的操作,进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原任务,在“待办任务”或“在办任务”中进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计算机审核”,点击“审核”,提示:“审核成功”,推送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审批”和“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发放”环节,在“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发放”环节,点击“反馈”按钮将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电子数据下载给企业,企业读入申报系统后,在次月根据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反馈情况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如果《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与企业实际核对不符,按照第四步、第五步处理:

第四步:

①主管税务部门的操作: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可以查询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

货物报关单数据”,采集加工贸易正常报关单数据包含进、出口报关单信息。点击“下载”按钮将上述电子数据反馈给企业。

②企业的操作:进入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10.4金税三期专

用版(sp6),

首先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四、进料加工反馈接收-

税务机关反馈信息接收”,企业将从主管税务部门拷回的加工贸易正常报关单、电子账册(手册)核销数据读入到申报系统。

其次分别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五、进料加工反馈查询的手(账)册核销信息查询及核销报关单明细查询”,与企业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进行核对。

再次,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已核销进口报关单调整录入”和“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已核销出口报关单调整录入”,逐笔录入金税三期税收管理系统企业缺失的加工贸易正常报关单数据,如果有的加工贸易报关单数据错误,先负数录入错误的数据,再蓝字录入正确的数据。

然后进入“申报系统操作向导-进料向导-一、进料加工数据采集-

实际分配率反馈确认,选择手(账)册明细数据,点击“修改”按钮,点击“确认意见”按钮,填写“BF”。

最后进入“进料向导-生成进料加工申报-生成进料加工数据”。

第五步:

主管税务部门的操作点:“审核成功”,点击“打印”,重新打印出纸质的《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交给出口企业确认,点击“反馈”按钮,出现“文件下载”对话框,点击“保存”按钮,

将反馈数据导出给出口企业。在企业对手(账)册的实际分配率确认后,逐步推送到“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发放”环节,点击“反馈”按钮将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电子数据下载给企业,企业读入申报系统后,在次月根据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反馈情况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政策规定:国家税务总局2013年第12号公告

自2014年起,企业应在本年度4月20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申报表》及电子数据,申请办理上年度海关已核销的进料加工手(账)册项下的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企业申请核销后,主管税务机关不再受理其上一年度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的免抵退税申报。4月20日之后仍未申请核销的,该企业的出口退(免)税业务,主管税务机关暂不办理,待其申请核销后,方可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核销申请后,应通过出口退税审核系统提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料加工业务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计算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交企业确认。

企业应及时根据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对反馈表中手(账)册实际分配率进行核对。经核对相符的,企业应对该手(账)册进行确认;核对不相符的,企业应提供该手(账)册的实际进出口情况。核对完成后,企业应在《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

馈表》中填写确认意见及需要补充的内容,加盖公章后交主管税务机关。

主管税务机关对于企业未确认相符的手(账)册,应提取海关联网监管加工贸易电子数据中的该手(账)册的进料加工“电子账册(电子化手册)核销数据”以及进、出口货物报关单数据,反馈给企业。对反馈的数据缺失或与纸质报关单不一致的,企业应及时向报关海关申请查询,并根据该手(账)册实际发生的进出口情况将缺失或不一致的数据填写《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报送至主管税务机关,同时附送电子数据、相关报关单原件、向报关海关查询情况的书面说明。

主管税务机关应将企业报送的《已核销手(账)册海关数据调整报告表》电子数据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重新计算生成《进料加工手(账)册实际分配率反馈表》。在企业对手(账)册的实际分配率确认后,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企业确认的实际分配率对进料加工业务进行核销,并将《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交企业。企业应在次月根据该表调整前期免抵退税额及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主管税务机关完成年度核销后,企业应以《生产企业进料加工业务免抵退税核销表》中的“上年度已核销手(账)册综合实际分配率”,作为当年度进料加工计划分配率。

外部交换信息:涉及出口报关单001数据、出口报关单002数据、出口报关单003数据、出口报关单统计信息、进口报关单统计信息、报关注册登记信息、加工贸易电子账册备案信息、加工贸易

电子化手册备案信息、加工贸易电子账册核销信息、加工贸易电子化手册核销信息、加工贸易报关单数据信息、加工贸易变更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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