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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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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原因

Analysis on Rea son and Question of Chinese Protec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bstract: This paper points out the question of Chinese protec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analyzes the reason for them according to the p resent situation of Chinese protect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nd achievements of protection intellectual property after WTO.

Key words: protecting intellectual property; question; reason

一、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它通过规定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刺激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开拓新的空间,促使知识呈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和广泛传播,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通过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得以实施,使专利权人在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 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 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 000 亿美元,现在已达1 100亿美元。资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而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2/3。由此可见,发达国家控制技术输出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完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开发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贸易,正在成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主要运行方式和全球化时代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换方式。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通观全球,无论是处于先进行列的发达国家,还是位于500强的大型跨国公司,无一不是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高手和权益受益人。

二、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目前已形成了包括专利(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著作权(含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商标、商业秘密、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在内的完整的法律体系,并且与国际保护标准相一致,符合WTO规则的要求,但是,我国在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方面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方面:

(一)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

由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东西较少,因而我国企业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成本上升,从而限制了企业的发展。《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规定,各成员国在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将执行最惠国待遇原则,并将知识产权保护的国民待遇扩大到了世贸组织的所有成员国。这意味着,中国企业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传统的“超国民待遇”将要被破除。由于科学技术的供应源主要来自西方发达国家,因此,如果在全球范围内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那么势必加强跨国公司在技术供应方面的自然垄断地位,而这种技术的独占将自然而然地转化为市场的垄断权。在此情形下,技术的转移将会出现更多的限制性的商业做法,从而迫使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更为高昂的成本以获取外国的先进技术,进而失去价格上的竞争优势。中国DVD生产企业的遭遇对此做了极好的注解。

据我国机电进出口商会核章统计数据显示,2002年经核章出口的“DVD”产品为578.83万台,出口金额为28152亿美元,分别比2001年增长9613%和5512%。2003年1~7月,经机电商会核章出口“DVD”为2 299162万台,出口金额为17182亿美元,出口量及出口额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011个百分点。可见,2003年我国“DVD”产品出口量及出口额的增长幅度基本与上年同期持平。这一增长速度大大低于同期我国外贸出口与机电产品出口的增长速度。“DVD”产品出口增速的大幅回落,显示其出口增长已呈减缓趋势。造成这一态势的主要原因是专利费的收取导致成本增加,企业负担加重,出口竞争力减弱,直接阻碍了出口规模的扩大。

(二)国内大量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我们在大力保护国外的驰名商标时,却忽视了对国内驰名商标的扶植与保护,致使国内一大批商标像“同仁堂”成药等在国外被抢注。其中,专利保护方面问题尤为突出:(1)发明专利的构成中,国内大部分则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而国外向我国申请的专利绝大部分是科技含量高的发明专利,并且主要是在高新技术领域。从1985年4月1日至2002年8月31日,我国专利机关受理的国外专利申请共262 027件,占全部申请受理量的17.2%,但其发明专利却占全部发明专利量

的52.1%,是我国的3倍多。(2)专利保护问题。高新技术领域创新多但专利少。我国航天技术是强项,但在国内申请专利数仅几十项,国外来申请的有100多项。自1985年以来,我国专利局受理国内发明专利申请3万件,其中向国外申请的不足4 000件,这意味着99%的专利在中国以外地区可无偿使用。

(三)原产地标记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

在国际贸易中,对进出口货物标明其原产地(地理标志)是一种通行做法,以表明产品的生长地、出生地、出土地或生产、加工、制造地以及某项服务来源地。这一重要标志或符号,还在一定程度上代表着商品的质量和信誉,是消费者识别和选择商品的重要信息。使用原产地标记的目的,既是为了维护生产者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不法者假冒侵权杜绝欺骗性的或易引起误解的标记。TRIPS将原产地标记特别是地理标志列为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内容。现在原产地标记已被许多国家列为维护本国利益的主要管制内容,并被一些国家当作实施贸易保护主义的手段。美国对原产地标记的管理最为典型和严格。

原产地标记应该是我国的强项,但我国由于缺乏原产地概念,对原产地标记理解的肤浅,致使不能充分发挥原产地标记的功能。例如,镇江香醋生产已有100多年历史,以其传统的酿制工艺和优良的品味,享誉海内外。现经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批准生产的企业只有5家,可是无证冒牌生产的却有几十家,连远在苏北某市生产的醋也命名为“镇江香醋”。杂乱无序的生产,给正规厂家带来的冲击和损害巨大。

(四)科技快速发展导致保护范围界定难

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新的技术领域不断涌现,如国际互联网、基因工程、生物技术、航天技术、网络域名等高新技术的出现,给知识产权制度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原有的知识产权法规定的范围已不能满足保护快速创新的技术成果,另一方面一些技术应不应该列到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受法律保护和怎样保护,如法律与伦理道德相矛盾或争议的“克隆”技术、“安乐死”技术、“自杀机器”技术等。还有新技术更新换代的周期越来越短,且不少技术如多媒体和信息高速公路等往往结合在一起,界定越来越困难,有时涉及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等多部法律,这一切都已经成为经济时代难以把握的重要问题。

(五)发达国家强权政治导致权利滥用

各国的知识产权法随着科技和经济的知识化和全球化,应尽可能地向国际通行做法接轨,以促使知识产品在国际范围内有效流传。但一方面目前的国际知识

产权公约是在发达国家占主导地位下形成和制定的,目的在于维护发达国家的利益,而很少考虑发展中国家的落后科技状况和利益。另一方面某些国家推行强权政治,从自身利益出发制定具有特殊条款的知识产权法,并把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用国内法代替国际法处置知识产权案件,对付不利于自身利益的贸易纠纷。

(六)独占权导致技术垄断出现

知识产权是法律所确认和保障的独占权,它具有专有性特点。由于对知识创新者独占权的保护,很容易使这种知识产权的独占者在竞争中获得垄断地位,而知识独占者在占据垄断地位后,可以操纵市场和行业,控制产品价格,获取他人所无法比拟的高额利润。结果,一些知识创新者为长久的获取更高的利润,追求最大的经济效益,往往利用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特点,对创新技术进行垄断,阻碍科学技术的传播,造成企业发展的不平衡,影响社会的整体进步,这不能不说是知识产权制度的负面效应。

(七)缺乏对知识产权滥用必要的、完善的限制措施

“权利滥用”系源自英美法中平衡法的观念。当权利人以不公平、不适当的方式行使其权利(其实质是扩张其所享有的权利)时,即构成“权利滥用”。为防止权利的滥用,任何权利都要受到一定的限制。由于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因此知识产权的滥用也就是民事权利滥用的一种情形。TRIPS协议第8条第2款规定了如下原则:“为了防止权利所有人滥用知识产权,或者采用不合理的限制贸易或对技术的国际转让有不利影响的做法,可以采取适当的措施,但以这些措施符合本协议的规定为限。”这是在知识产权法内部来解决知识产权的滥用问题。有专家分析:“在与TRIPS协议中有关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规定相比,我国知识产权法律还存在不少差距;与TRIPS协议中有关对限制竞争的行为进行控制的规定相比,我国的法律法规也存在着差距。这两种差距的不同之处在于:对于前一种差距,如果我们不设法弥补,就会导致发达国家的指责,有可能因此而产生纠纷,遭受报复;对于后一种差距,即使我们没有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外国人也不会有什么意见。例如,在我国与美国政府进行的知识产权谈判中,美国从来不指责我国没有进行反垄断控制。因此,无论出于维护国内的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还是为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我国的利益考虑,我们都要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并且相应地建立起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反垄断法律制度。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但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

(一)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

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某种程度上存在地方保护现象;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和力量有限,国内只有少数法院具有较高的专利案件审理能力。另一方面,有些保护标准超出了我国的发展阶段,与国情脱节。比如TRIPS并未对软件最终用户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各WTO成员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阶段,选择软件最终用户应负的责任。目前,只有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许多经济比较发达的成员方只是将侵权界限延伸到经营性最终用户。而我国新修改的软件法对最终用户的责任要求超过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采用了最高保护标准,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这样不仅增加了国内广大非经营性用户的成本,而且提高了执法的难度,使得自己背上了“执法不严”的包袱。

(二)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

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一段时间的排他性权利,换取其公开技术,以促进社会利用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柄双刃剑,适度保护将促进技术创新,过度保护将导致垄断,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许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利用反垄断法来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如,美国有《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欧盟有《技术转让规章》,日本有《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中的反垄断指南》等。但是,我国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面对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我们没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措施来保护消费者和国内企业的利益。

(三)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缺乏系统性,制度建设滞后

我国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的主要问题:一是职务发明权属政策重雇主轻发明人,过多强调雇主利益,对职务发明人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奖励报酬得不到落实。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导致大部分职务发明人难以获得应有的报酬,员工的创新积极性不高。二是公共资源的知识产权管理重保护轻扩散。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责权利不清,知识产权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事实上由承担单位所有,成果利用和转化无人负责。三是在对政府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放权

过程中,强调了承担单位的利益,忽视了公共技术资源的扩散责任和监督管理。

(四)多头分散管理,缺乏协调和预警机制

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涉及各行各业,贯穿于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与知识产权有关的管理部门很多,除了专利、商标和版权的授权、注册和登记管理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和版权局集中管理外,其他诸如植物新品种、进出口的知识产权管理、科技项目和成果管理、药品、农产品知识产权管理等,分别由各职能部门管理。但在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下,因缺少有效的沟通渠道和协调机制,政策和管理之间不衔接,不能形成合力,最终没有一个部门能够统起来。同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企业和消费者之间缺少沟通渠道,信息不畅。一方面,企业遇到的问题不知道该找谁,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因为不了解情况,不能及时参与有关事件的协调和处理。结果是,企业遇到的一些知识产权国际纠纷未能及早引起重视和采取有效措施,延误时机,最终酿成损失。

(五)立法程序透明度低,征求意见不广泛,与产业界联系不够

国际机构和外企反映,我国的知识产权立法程序透明度较低,缺少公开征求意见的环节。国内企业和基层部门反映,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制定法律和政策时,征求意见的范围不够广泛,不能充分反映产业界和消费者的意见。立法部门往往从法律和专业角度考虑的多一些,对产业竞争和发展考虑的少一些;对供应方考虑的多一些,替消费者考虑的少一些;有些规则和保护标准与实际脱离。

(六)工业产权分散管理,行政管理与执法一体化

国际上大部分国家是按照工业产权分类,实行专利和商标统一集中管理。据有关方面对国际上86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机构设置情况的统计,1997年70%的国家和地区采取专利和商标集中管理的模式;23%的国家和地区采取专利、商标和版权集中管理;只有极少数国家采取三家分散管理模式。与国际上大部分国家相比,我国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体系的主要特点是: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开管理,行政管理与执法一体化,自成独立体系。专利授权、商标注册和版权登记分别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工商总局和版权局集中管理,行政执法由对应的省市机构分头负责。目前,我国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的人力和物力都相对不足,专利和商标分开管理,分散了人力物力,降低了效率。同时,授权管理与行政执法一体化的体制不利于监督和制约。

(七)保护经费不足,适用人才短缺

知识产权执法和行政管理部门都存在人、财、物不足的问题。仅就知识产权

局系统管辖的专利行政执法来说,专利申请和专利保护经费收支两条线,专利申请和维持费上交中央财政,行政执法经费实际上由地方财政支出。而大部分地方把知识产权部门当作普通的行政机构,只拨行政费或事业费,没有行政执法专项费用。少数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地区从地方财政中划拨一部分资金作为专利行政执法经费,但都是临时性措施,没有制度化和专项化。

四、加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具体措施

1、为技术创新建立长期稳定的法律政策环境

目前我国应当采取以下几方面的对策和措施:其一,尽快改变对科技成果的评价体系,制定有利于促进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措施。目前,国家对科技成果管理与鼓励措施的许多方面,重点仍停留在鼓励技术发明上,而非发明创造的商品化、产业化方面。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在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加强技术创新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措施和政策,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一些配套措施仍不够完善。只有将知识产权作为评价科技投入产出的一项重要指标,并将专利奖酬机制在实践中认真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实现与国际的接轨,才能真正推动技术创造的产业化。其二,各级政府要制定切实措施,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事业单位制定内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使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使一切可以取得专利等知识产权保护的技术,及时取得国内外专利保护,形成市场竞争优势,最大限度地减少因专利保护不充分、不及时而造成的高新技术的流失。其三,要充分重视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与运用。如在科研过程中充分重视专利信息的检索,以避免重复研究,提高研究起点和水平;在技术进出口过程中重视专利信息的检索,以避免吃亏上当和侵犯专利权;在制定企业、行业、国家科技发展政策的过程中,重视专利信息的研究与分析,以制定正确的科技政策。其四,国家以及地方和企事业单位应建立重大技术项目的专利申请基金和开发实施基金,对一些关系国家重大利益,特别是具有良好国外市场前景的高新技术项目,从资金上给予保障和扶持。

2、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

作为发展中国家,要打破别国特别是发达国家的法律壁垒以促进知识产权的出口,利用现有的有关知识产权争端解决机制是较佳的途径。TR IPS协定首次将货物贸易争端解决机制应用于知识产权领域,为世界贸易组织之间就知识产权争端的解决提供了平等适用的一系列具体规则。在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要根据TR IPS协定所规定的国民待遇原则和最惠国待遇原则以及具体规则,对发达国家的

国内知识产权法律中对出口商歧视性规定,诸如美国“301条款”和不公平贸易做法第337节,据理力争,通过向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理事会提出对出口国法律指控或作为第三方积极参与别国提出的申诉,迫使其放弃阻碍知识产权进口的规定,维护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所应享有的权益。

3、要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完善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是签约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现有的有关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由于是在发达国家主导下制定和形成的,因而侧重点是保护发达国家利用知识产权,进行技术垄断追求高额利润,从根本上说是不利于我国采用引进新技术,对整个发展中国家都不利。我国作为20年来发展速度最快的世界经济大国,随着经济地位和政治地位的不断提升,应积极参与修改、制定、完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使之成为既保护发达国家利益,又保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特别是保护我国自身利益,利用最新技术加快发展速度的公平杠杆[4]。

4、进一步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现代社会的全部新技术,几乎都是发达国家创造并以知识产权制度保护的,为了加快发展步伐,缩短与发达国家的技术差距,就要学习人家的先进经验、引进人家的先进技术,但前提是要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承认人家的知识产权,消除侵权行为,为其提供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环境,既避免受到WTO规则的惩罚,又形成良好的国际信誉,使发达国家真心与我合作,为购买先进技术奠定基础。当然,即使我们做到这一点,一些发达国家也不一定卖给我们最新的技术,但从某种意义上说,主动权在我们手中,只要我们熟悉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了解各国的情况和差异,正确地运用法律,凭借良好的信誉,就能以较少的投入,引进最先进的技术。

5、要严格执法,使知识产权法发挥应有的效力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是民主法制建设的基本要求。其核心是有法可依、执法必严。如果法律像一根橡皮筋或麦地里的稻草人,法律也就失去了其权威性,可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所造成的后果比无法可依更为严重。一个时期以来,虽然国家开始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但由于司法腐败、地方保护主义和公民知识产权意识不强的影响,知识产权方面的侵权案件时有发生,这既影响了国内的知识、技术创新,阻碍了知识经济的发展,又给西方一些国家攻击我国造成口实,影响了先进技术的引进。所以国家在加强立法的同时,强化执法力度,使法律的至上性真正得到体现。

6、提高生产经营者的知识产权法律素质,敢于并善于应对知识产权诉讼。

知识产权法律意识在一定程度上会直接促成“科技兴贸”政策落实的成功或失败。当前仍有很多生产经营者对知识产权法律知之甚少,不懂得如何维护其享有的知识产权。更有不少生产经营者唯利是图,不惜违法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在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的同时,更要注意进一步提高经营者的法律素质。因此,政府各级部门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应详细制定相应的知识产权法律教育计划,并指定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计划的实施。

7、鼓励国人积极开发享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

“入世”后,国外商品和服务将在更大范围、以更大规模进入国内市场,我们所面临着的国际竞争将更加激烈。这实际上是中国企业与外国跨国公司之间核心竞争力的直接较量。在这场较量中,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成为了竞争的焦点之一。因而,鼓励创新而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已经成为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国家发展的重要资源。我们要加大对自主知识产权获取和保护的支持力度。政府不仅通过专利申请费维护费的补贴,鼓励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时对获取发明实用新型专利等其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给以一定比例研发经费的支持。

参考文献:

①https://www.sodocs.net/doc/7612416389.html,,2005-04-04.

②尹新天1TRIPs协议与制止知识产权滥用[J]1专利

工作动态,2000,(11).

③王先林1反垄断法在限制知识产权滥用中的特点及

意义[J]1现代信息技术,2002,(8):23.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题的措施

自身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解决问 题的措施 一、自身存在的问题 政治思想意识不够强。表现在:对党的思想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和执行缺乏应有的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不具有一种时不我待的使命感和危机感。在运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来武装自己的头脑还存在差距,在培养自己从不同的角度来观察、分析问题,认识事物上还有些停留在表面,未透过现象看本质,对事物的理解不深刻、不全面。 宗旨观念不够牢固。从思想上来看,自己对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认识还不够深入,总以为自己对公安工作比

较熟悉,有时对待来访群众不能始终保持热情服务的态度,当手头工作稍多时,就嫌麻烦,性子就有些急燥,态度不够好,有时过多考虑个人得失,存有“主观为自己,客观为别人”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思想,以致自己为民服务的意识淡化,未切实做到为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 对业务知识不够钻研。表现在:对待工作不够主动、积极,只满足于完成上级机关和领导交给的任务,在工作中遇到难题,不善于思考,动脑,常常等待领导的指示,说一步走一步,未把工作做实、做深、做细。对业务知识的掌握不够重视,认为自己已有 的一些业务知识可以适应目前的工作了,不注重业务知识的全面性,等到问题的出现再想办法解决。对自己所干工作的业务和知识的学习放松了要求,没有自我加压和扩展自身价值的前瞻性。 工作作风不够扎实。表现在:对待

工作有时报有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做到脚踏实地,总想在工作中找到捷径,最好不要花费太多的精力就可以把事情做好。有时由于私心作怪,存在“多做多错,少做少错,不做不错”的态度,除了自己必需完成的以外,可以不做的就不做,省得惹祸上身。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 对政治学习“走过场”。停于形式,敷衍了事,在政治学习时存在应付心理,没有把参加学习和主动接受思想作为一名党员干部的必修课来认真对待。因此,在看问题、想办法上敏锐性不强,前瞻性不够,只是立足目前,不能放眼未来。在大是大非面前还尚能正确把握,但在小节方面就得过且过,不能从严要求自己。平时虽然经常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及邓--理论,但思想上未引起高度的重视,学习目的不够明确,学习时缺乏思考,只从字面上理解毛泽东思想,没有意识其思想的精髓,使自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与实际脱钩,没有发挥理论

公司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方案

对于一个研发技术的企业而言,要想在市场中谋生存,只有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企业中的重要作用,并对知识产权形成有效地保护,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建议公司做如下工作: 一、对公司的知识产权进行整体规划和有效管理 公司的业务活动可能涉及到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特别是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商业秘密、域名等。因此建议公司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进行规划和管理: 1、公司可指派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列出明细,建立档案。 2、对知识产权按其实际可创造价值、对公司发展的重要程度、维 护成本等进行分级。 3、建立知识产权数据平台,如中外专利数据库、中国科技期刊数据库、 中外标准数据库等,及时掌握国内外最新数据信息,避免重复研究造成对公司资本的浪费,也可避免造成对其他知识产权人的侵权。 4、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公司利益。知识产权覆盖面很广,在签订合 同或遇到纠纷时,有的情况下主张一项权利往往难以有效保护公司的权益,这时需将几种权利综合起来行使,往往可以达到令人满意的效果。

二、对于不同类型的知识产权采取不同的保护措施 1、公司在分析成本与预期收益的基础上,对于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 响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专利权、著作权、域名等,应第一时间聘请专业的代理机构进行申请,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公司利益。在与其他单位或个人合作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所涉及的知识产权的权属、使用范围、期限、后续研发成果的分配等做详细规定,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在保护知识产权的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问题: 1)计算机软件版权的保护: 虽然我国《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中国公民和单位对其所开发的软件,不论是否发表,不论在何地发表,均依照本条例享有著作权。但同时该条例第二十四条又规定: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是根据本条例提出软件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者诉讼的前提。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发放的登记证明文件,是软件著作权有效或者登记申请文件中所述事实确实的初步证明。所以为更好地保护公司计算机软件的版权,公司应该将自主开发的计算机软件向软件登记管理机构办理软件著作权的登记,从而避免在产生纠纷时因无法提供有力证据而处于被动地位。 2)专利技术的保护:

浅析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浅析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预防与应对策略 近年来,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诸多案例表明,企业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往往是由一些潜在的干扰企业和谐发展的负面因素导致,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 一、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频发的原因 (一)普遍存在“贴牌”生产 由于历史的原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较少,大多数产品定位在初级产品,普遍存在着“贴牌”生产的情况,这势必给某些恶意侵权者提供了可乘之机。也有些企业想有自己的产品,但是市场难以预测,于是就想用贴牌产品来检验市场;销售贴牌产品的企业的经营主动权操于他人之手,往往在发展势头正好之时与合作方产生纠纷,不仅会因此而蒙受损失,还会由于失去了主打产品,自身的商品被淡化,以及开拓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逐渐丧失,制约自身的长远发展。 (二)没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 在我国只有万分之三的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而民营企业的比例更低。尽管近两年我国企业专利申请量大幅度上升,但是大多限于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而且在国际市场获得的专利数很低,与发达国家以及与我国香港和台湾地区相比,存在着分布面不宽,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 (三)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 据专项调查表明,建立了知识产权内部制度的企业有244家,占有效样本的近五成的企业正在建立或者根本没有建立知识产权内部管理制度,更没有把行之有效的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一些企业虽然有负责知识产权的管理机构,但多为其他部门兼职,不少企业重视对职工生产技能的培训,而忽视对职工的知识产权教育,对开发知识产权的奖励也没有明确的规定。许多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着经营规模较小、管理不规范的情况。 (四)缺乏有效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目前,我国企业面对频繁发生的专利被非法滥用的案件、争端,都明显表现出准备不足,缺乏有效知识产权预警机制等问题。例如,一些企业认为自己开发的新成果只要通过了鉴定,就自然享有专有权利,没有及时申请专利,也缺乏其他法律保护手段,等大量的仿冒产品出现时,才想到要追查,结果费时费力,效果不佳。 在全球经济日趋一体化的形势下,无论在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企业知识产权都面临严峻的挑战。我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与手段也明显表现出不够充分。以防御商标为例,一般而言,较多的大型企业具有防御意识,也有足够的财力来注册防御商标,而大量的中小企业往往从眼前的需要出发申请注册商标,只有较少的中小企业为防止抢注与日后业务扩展而使用保护性注册。 (五)不具有足够的行政和法律威慑力 由于国内外不法分子以及某些跨国集团专利操作“老手”,利用目前我国专利法律漏洞,假借专利侵权之名,掠夺专利科技成果,侵害企业的知识产权,使企业蒙受巨大经济损失;甚至扼杀我国创新成长型企业。因此,尽管恶意侵权诉讼蕴藏着风险,假专利侵权与侵害企业知识产权的案件还是不断发生,影响了企业的和谐发展。面对这种情况,一方面,在政府及司法方面对恶意侵权的企业和个人,还不具有足够的行政和法律威慑力;另一方面,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的司法利用率偏低。由于知识产权行政诉讼耗时长,法律援助成本高,导致企业对通过行政及司法途径讨回公道缺乏信心。 二、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预防策略 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直接涉及到的是侵权者和被侵权者的利益,也暴露出我国企业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交易风险表现及预防措施经验总结

知识产权交易风险表现及预防措施经验总结 知识产权是具有地域性、时间性、无形性的权利,在一国有效的知识产权不一定在另外一国就必然受到保护。除商业秘密外,知识产权都是在一定期限里的权利,而不是永久的权利。在引进合作伙伴时,引进方往往盲目迷信对方宣传的其技术有多少多少项专利、专有技术如何先进、如何独家所有,而不认真考察核实协议中所涉及到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问题,使得对方抬高出资的作价评估先期获得了额外的收益。综观目前繁杂的市场交易中,知识产权交易风险不断高发,这其中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国内企业主知识产权意识不高,盲目,不委托专业第三方知识产权尽职调查(知识产权尽职调查)机构跟进,吃了亏才知后悔。 知识产权交易风险其主要表现方面有: (1) 用已经进入公有领域的过期知识产权冒充处于保护期的知识产权。 在引进合作方的过程中,对方利用引进方对新技术的不熟悉及对对方

的盲目迷信,故意将过期的知识产权(主要是过期专利)也作为转让或许可的标的,使引进方为本已处于公有领域的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的东西支付转让费或许可使用费。 例如,我国的某汽车厂在与外商进行合资谈判过程中,外方提出技术入股方的具体方案,以其中的97件专利技术,共折合1600万美元人股,由于这家企业不懂得专利法,没有了解这些专利技术的法律状态就草草签约。直到后来才得知,97件专利技术中的23件专利是过期的,还有29件专利已临近到期,13件则刚刚申请中,真正算数的专利只有32件,占总专利数的33%,也就是说2/3的专利是不能折算股金投资人股的,该企业吃亏上当,追悔莫及。 对于这种情况,其实引进方完全可以避免,只需要在合同谈判时由对方提供效的知识产权证明文件,同时自己或委托法律服务机构查询该知识产权的权利状态即可避免。对于经常发生的转让过期专利的问题,通过专利联机检索就可有效防止。 要求对已经处于公有领域的所谓“专有技术”支付费用。该种情况类似于过期知识产权问题,只是由于属于商业秘密范畴的“专有技术”的时间性是由其自身的保密状态的持续时间所决定的,所以一旦由于某种原因(非受让方的原因)而处于公开状态,则该专有技术即属于公有技术,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作为受让方有权不再支付使用费。

科技创业企业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在创业的大潮中,因商标抢注、专利互撕发生的“血案”不止一件,腾讯与今日头条轰轰烈烈的著作权之争,摩拜单车“扫码开锁”的专利纠纷,屡见不鲜,尤其是创业公司成立之初,很容易忽略知识产权的保护,自己的核心技术、公司商标一不小心就变成了别人的“专利”。 对于初创企业来说,在成立阶段,保护好知识产权可以帮助企业规避无谓的损失和风险;长期来看,通过布局知识产权,可建立起技术壁垒,支持后续变现。那么在人力与资金有限的情况下,创业公司应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仅仅申请核心专利就够了吗?遭遇与巨头的正面冲突,要放弃维权吗? 联想创投作为一支全球科技产业基金,投资了近百家核心科技与智能互联网领域的初创企业,包括寒武纪、旷视科技(Face++)等知名独角兽。为了给这些科技初创企业提供更加丰富且具有前瞻性的支持,联想创投也投资了专注于无形资产管理的科技服务公司乐知新创,目前,该公司管理着多家联想创投被投人工智能公司的知识产权业务,包括银河水滴科技、迈步机器人等。 如何让“知识产权”跟上你创业的前进脚步呢,下面围绕这几个维度展开: 高科技创业企业应如何保护知识产权? 1、时间:宜早不宜晚

从分类上来讲,知识产权主要包括商标,著作权,专利和线上域名。对初创公司来说,一旦涉及产品和服务,就要申请商标,以免发生产品已经上线、发现商标已经有人注册的情况;在此基础上,高科技创业企业还需要对核心技术以及相关应用领域进行专利布局。很多创业公司,在初期人力和资金都有限的情况下,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技术研发、融资上,却没想到因为知识产权,造成比较棘手的麻烦。 案例1 某科技初创企业,未在早期将其核心技术相关应用领域进行专利申请,结果在该公司想要进军核心技术相关应用领域时,却发现为时已晚,众多竞争对手已经完成了专利布局,导致其技术应用受阻,无法形成有效的技术壁垒。 由此看来,知识产权布局应是越早越好,尤其是技术壁垒非常强的企业,更要特别重视。中国专利申请秉持“先到先得”的原则,如果两个公司或个人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那么早申请的人将会被授予专利的所有权。在拿到某一项突出技术的专利后,甚至可以在竞争赛道上处于领先的位置,比如联想创投的被投企业寒武纪在中国芯片领域的实践则可供大家做一个很好的参考。 2、方式:围绕核心知识产权,进行全面布局 高科技创业企业在进行知识产权保护时,不仅需要有“超前”意识,还要有“全局”观念。无论是商标还是专利,都不仅仅是单一的申请,而是应围绕核心技术或核心品牌,进行一系列的布局,在一定程度上限制竞争对手对你的核心技术的“抄袭”或是“改进”。

(战略管理)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一238一 甘肃农业2006年第5期(总第238期) 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朱列玉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510600) 摘要:知iP.产权战略在知识经济时代的国家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知识产权保护战 略是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重要部分。我国作为后发型的转型期的发展中国家,知识产 权保护问题较多,但也存在着很好的机遇。如何研究问题,把握机遇,应是我们思考知 识产权战略的重点。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战咯;扣识产权保护战略 党的十六大指出,要“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科技创新,在关键领域和若干科技发展前沿掌握核心技术和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知识产权在国际竞争中的地 位越来越重要,并且日益成为国家和企业国际竞争优势的核心基础,一个国家或企业拥 有知识产权的数量和质量决定了其在全对 如何借鉴、吸取有益的先进经验,正确地带 化经济牛 配置和国际分工的地位 定和运用知 略,发展本国经济,参与 世界竞争,推动社会发展,已经成为各国关注的首要间题之一,也是需要我们认真研究 和思考的问题。 我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虽然近年来我国的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巳 经成为一个知识产权大国,但却远非知识产权强国。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竞争能力与发 达国家的差距非常明显。从我国的DVD产品在国外市场因专利纠纷而遭封杀,发达国 家向我国收取音响技术、彩电技术专利费用,再到思科起诉华为知识产权侵权,我国的 知识产权保护问题越来越令人关注。如何在知识产权纠纷中保护自己,如何制定和实为此,日本政府不仅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和法规,全面规范知识产权的创造、 保护、利用和知识产权人力资源发展等方面,而且,逐步建立和健全与知识产权相关的 法律制度,如税收制度、教育制度等。通过与海关的强力合作,以及国际间双边和多边 协议,打击和防治假冒和盗版侵权。日本把无形资产的创造置于产业基础的地位,并从 知识产权的创造、保护、应用以及人才塞础四个方面提出战略性对策及行动计划。日本 基本法为知识产权立国战略提供了法律基础与依据,基本法同时也对政府及各个部门 为实施这一战略规定了职责、任务、分工及协调功能。日本的政策和计划的制定和实 施,逐步建立起一套鼓励智力创造的机制和知识产权实施与保护的基本架构,以提升日 本工业在国际社会中的整休竞争力‘ (三)其他国家(地区)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 韩国在近年也加快了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步伐,其知识产权战略的目标是使 韩国成为21世纪的知识产权强国。为此,韩国努力按国际保护标准及ZRZPS要求修 改相关法律,2001年修改了七部知识产权法律及其相关制度,以强化知识产权的法律 保护。同时还通过反假冒行动、公众教育计划等活动加强对假冒产品的打击。 除了美、日、韩外,目前台湾、俄罗斯、乌兰克和印度等国家或地区也已经或正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人国家战略。 三、我国制定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的现实基础 如何切实有效地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涉及立法、执法和司法,还涉及全民族的知识

书记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书记存在的主要问题 及原因分析 一、关于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的情况 (一)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我于1991年参加工作,工作开始分配在偏远乡镇,后到等县直机关又到乡镇,应该说自己有一定的正统观念和政治纪律,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始终还是同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保持了一致,但对照标准和要求,还有很多做得不够。 一是有时立场不是十分坚定。主观上有时发牢骚,特别是工作不顺和工作繁忙时,尤为突出。 二是政治敏锐性不够。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虽然有一定的意识,但对一些损害党的形象和威信的言行没能第一时间站出来予以反驳,缺乏维护自己政党的政治责任和担当。 三是有时存在一言堂,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够。有些事该经过党政会议,该让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没让大家充分发表意见,比如说班子成员分工,就是征求了一些人的意见和少数几个人商量了一下,在党委会上就进行宣布,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工青妇等团体社会组织独立负责,协调一

致,开展工作方面做得不够,没有形成你追我赶、活力十足的局面。 (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的情况 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出台后,我也真心拥护,但对照规定,还有很多方面做得不实、不好、不到位。 一是组织学习传达不迅速。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条规定出台后一段时间,我本人有过观望,认为这也同原来的一些要求一样,走走过场。同时,也认为别人没搞自己不要先搞,以免影响与部门的关系,影响干部的积极性。因此,在传达学习上就慢了半拍。 二是下基层调研不够不实。原来当乡长每年一个村至少要去1-2次,但当书记后,有的村今年还没有去过,有的村去了也是到村支书、村主任家里坐坐了事。 三是厉行节约做的不好。在日常工作中,节约用水、用电、节约使用办公用品的意识不强,没有形成外出办事随手关灯、关风扇的习惯。 四是作风建设抓得不严。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没有敢闯敢干的拼劲,在推动作风建设上,缺乏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精神,没有将作风建设当做经常性工作来抓,对一些作风建设特别是上下班纪律差的同志没有理直气壮进行批评教育。 二、“四风”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企业(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方案

企业(公司)知识产权的 保护方案

目录 第一章本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 第二章中国专利的现状分析 第三章深谈跨国公司在我国如何利用专利转换能量第四章本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规划 第一节做好专利预警工作 第二节做好优势技术的专利申请工作 第五章做好本公司的专利长期战略工作 第一节加强技术优势的专利发展战略 第二节加强技术劣势的专利发展战略 第三节做好防御工作 第六章做好本公司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工作 第一节做好专利保护落实工作 第二节做好专利战略的目标落地工作

第一章本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分析 本公司是我国生产规模最大的XXX厂家,拥有10000平方米的指纹锁生产基地。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占国内市场份额的30%。作为行业的领跑者,我们公司是国内惟一拥有XX转换发明专利自主知识产权,该技术在行业内遥遥领先。 本公司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规划作为重点工程来带对待,下面是本公司的专利归纳情况。

第二章中国专利的现状分析 我公司根据专利局对专利进行的分类,检索了截止2021年1月公布的所有涉及“XXX结构”的专利,共检到近2000多件专利或专利申请,现对主要申请人的分布情况列表如下:略 通过这个表的内容,我们很容易看到,在中国有关“XXX结构”的专利或专利申请,排名在前二十名的有大部分是外国企业,假设这大部分的外国企业强强联合起来,将专利形成“转利群”,那本行业就没有中国企业的立足之地了。 连续五年以来,“XXX结构”领域专利申请量保持递增状态,这就意味着本行业的技术创新气势磅礴,跃上新台阶。在未来的三年内,还有一大批本行业的发明专利得到批准,形成发明专利权。因此,我们公司如果没有保持递增的专利权势态,在发展的路上,将会困难重重,将会面临侵权的可能性与危险性。 我们公司产品所占国内市场份额达到30%,然而,我们公司产品的专利数量却是少之又少,居然没达到本领域的专利份额的2%。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我们公司的前进方向没在自己掌握之中。 很多人会打问号,为什么一定要拥有很多数量的专利才能把握自己公司的将来与命运呢?我们在下一章举例说明会容易理解很多。

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和策略

浅析网络环境下的隐私与隐私保护 【内容提要】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并且因特网已经将人类社会的各种信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因特网用户都可以从网上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电子商务等各种活动。然而,网络也为非法侵犯隐私权提供了一个大平台。隐私泄露、滥用隐私权问题变得日益严重,造成了对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的侵害。而在我国也同样存在着一些网络隐私的问题,并且我国也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本文通过对网络隐私的相关内容进行了简要的阐述,并且对我国的网络隐私的相关内容、泄露隐私的方式及保护网络隐私的策略进行了分析和说明。 【关键字】网络隐私我国网络隐私策略 【正文】因特网是目前世界上发展最快、前途最为广阔的领域,它为人类社会提供了极其丰富的信息资源。随着计算机和通信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已成为一个自由、开放的世界,并且因特网已经将人类社会的各种信息有机地融合在一起,从而世界上任何一个地方的任何一个因特网用户都可以从网上获得各个方面的信息,进行电子商务等各种活动。然而,网络也为非法侵犯隐私权提供了一个大平台。隐私泄露、滥用隐私权问题变得日益严重,造成了对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的侵害。而在我国也同

样存在着一些网络隐私的问题,并且我国也作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1. 知识产权的性质与内容 知识产权就是人们基于自己的智力活动创造的成果和经营管理活动中的经验、知识而依法享有的权利。广义的知识产权可以包括一切人类智力创造的成果。在民法中,公民与法人的民事权利共有四类,即人身权、物权、知识产权和债券。知识产权是同物权相并列的财产权,因其不像房屋、货币、器物那样占有一定空间,知识产权又被称为知识权、无形权利或无形产权。然而完全无形的东西无法保护,因此它总是通过一定得手段,物化在有形财产之中。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也要通过其物化的有形财产而进行。只不过对于有形财产的侵权通常表现为毁损或强占,比较容易察知或追查责任;对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行为通常表现为剽窃与仿冒,固然这种侵权也会物于一定得有形物件之上,但察知与追查责任的难度较大,加以知识形态的智力成果具有与有形财产类商品不完全相同的法律特征和属性,因此,法律对于知识产权的承认与保护,需要另作直接的、具体的规定,并须经有关法律规定的程序,经专门的机构鉴定后,才予实施。 显然,由于知识之类的智力劳动成果在问世后,人人有权享用,属于社会共同的精神财富。因此,知识并不是必然构成产权的。若按照自然法的基本思想,凡经由劳动或所有权而产生的财物,其产权自然属于劳动者或所有权权利人,则知识形态成果同样应自然地形成产权。但知识产权作为法权,只有在承认和实行有关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才实际存在和受到保护。各国由于情况和目的不同,说实施的知识产权法律也有差异,从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措施分析.doc

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有效措施分析- 摘要:随着产品多元化的市场竞争,工厂和营销手段,知识产权保护迫在眉睫。应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市场不成熟的保护行动和企业意识。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应加强维护意识。法律和营销活动应结合起来,以保护知识产权。 关键词:企业;知识产权;有效计量;保护 一、前言 企业知识产权包括技术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纠纷和企业间的侵权行为。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品牌战略是当前经济领域面临的挑战。完善产品创新、专利和品牌保护活动,为著名公司市场竞争和营销打下基础。随着市场竞争条件下的知识产权和技术改进,指导者应加强基于知识产权制度的创新,从而推动市场竞争力和适应能力的企业。 二、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2个问题 2.1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延迟 企业的生存取决于内部技术和产品的不可替代性以及消费者的支持。企业内部技术与知识产权作为企业的重要保护目标,能为企业带来利益,把整个产品的经营过程联系起来。作为产品和技术领域的关键因素,它们可以代表特定行业的技术、创新和营销策略的发展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的重点放在企业的核心技术,品牌和产品包装,以及产品的专利和其他企业的工作。该原则能促进知识产权市场竞争,保护市场中的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随着商品市场的发展和竞争手段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侵犯是普遍的。侵权包括窃取先进的生产技术,品牌商品包装抄袭以及歪曲的作品。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民法保护知识

产权的规定,侵犯知识产权人的权利。质量差、保险性差的产品可能会威胁到消费者的市场秩序和生活。然而,多元化的产品和信息的获取滞后,会导致非法行为不能及时控制。此外,低价格的有缺陷的产品可以取代在个别地区的最佳的。 2.2知识产权的盲目保护 大多数企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有一定的了解。其实,市场上的侵权行为不能得到有效的控制。其原因在于,一些企业盲目模仿和模仿一般知识产权保护的方法,而不是对专利、品牌和工作进行深入的个体化研究。企业或技术人员在同一行业中放松竞争的防范,从而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市场份额减少。知识产权战略是企业调整营销战略、优化内部结构、实现企业资源重组的重要途径。知识产权战略可以合理应用核心技术资源,使产品的开发和运作更加科学,从而提升企业整体竞争力。例如,企业品牌,涉及营销分销策略,广告手段和市场竞争模式,可以渗透到包括生产,输出,推出和分销环节。品牌的保护应进行调整,以最大限度地利用非物质资产。一个好的标志的使用和保护可以扩大产品和消费群体的影响,从而煽动消费者的选择倾向,将知识转化为财富。 2.3知识产权保护的不合理方法 一些企业在一定的维权意识和渠道的基础上,不能及时打击非法交易者和企业的行为。这取决于狡猾的侵权者,泄漏和市场监管的时间差以及由企业侵权。例如,B厂是生产和销售企业的低价仿冒品。之后,企业称为B厂停止侵权行为生产和销售假冒。发展与制造业的发展,强调了产品在营销过程中的清晰性,从而增加了产品的数量。它是公平的人,市场和消费者。然而,企业没有得到回报,而工厂没有迅速退出市场。有了下降的好处,企

生产制造型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生产制造型企业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国家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不断增强,生产制造型企业加强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显得尤为重要。其不但要加强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还要形成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以免给自身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同时,还要划清与他人的知识产权边界。具体需要做好如下工作。 一、企业要有自己的知识产权 企业生产产品,一般要经过如下的流程:产品立项---产品论证---产品生产--产品销售---产品售后等。知识产权的保护,贯穿上述整个流程。 首先,产品立项、产品论证阶段,应准备好注册商标和/或专利技术保护。 产品的立项和论证阶段,除了要确定生产什么产品外,还要考虑后续如何保护的问题,否则,企业难以做强做大做久。当然,在这个阶段的保密工作也应当要做好,可以在企业重要文件的显眼位置上印上“保密”或“加密”字样。提醒员工加强注意,防止商业秘密或知识产权外泄、被他人抢注。 商标的作用是识别商品来源,一个品质过硬的企业或产品,离不开商标的保护。消费者一旦认定,其作用和价值是不言而喻的。因此,注册商标应在生产前准备好。否则,企业前期的市场策划、市场宣传和市场投入所带来的市场沉淀,很可能因为他人的仿冒或抢注,导致企业功亏一筹,这样就会给企业的后续经营和发展带来不可预测的巨大风险。 专利技术保护,是与商标保护不同的技术方案的垄断保护。拟生产制造的产品如果是企业自己研发出来的话,建议企业在投放市场之前先申请专利保护。只有被授予专利权的产品才有法定的市场垄断保护权。 “公开买保护”是专利法的精神,产品的技术方案通过专利的形式,向社会公开,国家才能给予保护。对于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都是十年,公开即意味着公告授权。授权之后再投放市场,才能有效地得到专利法的保护;对于发明专利,保护期是二十年,公开不意味着授权,公开之后、授权之前,如果企业产品就已经投放市场了,虽然法律赋予了临时保护,但只是要求支付适当使用费,显然不及授权后的保护力度大,尤其是惩罚性赔偿已经纳入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方针的现今,所以建议尽可能授权之后再投放市场。

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青岛科技大学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班 杨铁山 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原因;对策 一、引言 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它通过规定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刺激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开拓新的空间,促使知识呈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和广泛传播,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通过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得以实施,使专利权人在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 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 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 000 亿美元,现在已达1 100亿美元。资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而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2/3。由此可见,发达国家控制技术输出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完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开发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贸易,正在成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主要运行方式和全球化时代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换方式。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通观全球,无论是处于先进行列的发达国家,还是位于500强的大型跨国公

知识产权保护措施报告

“512”团队 知识产权申办及保护措施报告

目录 一、知识产权概述 (1) 1.1 什么是知识产权 (1) 1.2 知识产权重要性 (2) 1.3 知识产权分类 (3) 专利 (3) 版权(著作权) (5) 商标 (6) 商业秘密 (6) 域名 (7) 技术诀窍 (8) 二、商号概述 (9) 2.1 商号与商标的区别 (9) 三、知识产权获取方式 (11) 3.1 专利的获取 (11) 专利分类 (11) 授予原则 (12) 申请步骤 (12) 办理程序 (15) 申请时间 (15) 3.2 版权的获取 (16) 需提交的材料 (16) 办理费用 (17) 3.3 商标的获取 (17) 商标分类 (18) 需提交的材料 (18) 商标禁用条款 (18) 办理程序 (21)

申请时间 (22) 办理费用 (22) 3.4 域名的获取 (22) 四、商号的获取方式—工商注册 (23) 办理流程 (23) 五、知识产权的有效期及延续 (25) 六、知识产权基本保护策略 (27)

一、知识产权概述 1.1 什么是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指“权利人对其所创作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期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像以及外观设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一种术语,描述用于保护个人或公司的创意、创新、标语或其他智力劳动产物1的法律权益。知识产权包括不同类型的法律权益,其中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和过程性知识。虽然知识产权的概念起初看起来比较复杂,但顾名思义,知识“产权”简单来说是一种形式的财产(无形资产2)。比较常见和熟悉的财产形式包括不动产,如土地和房屋,和个人财产,如汽车和电脑。许多与不动产和个人财产相关的特点同样地也适用于知识产权上。例如,跟汽车或土地一样,知识产权可以被购买,出售,出租,赠送或交换别的东西。此外,就如一个地主可以禁止其他人擅自闯入他的土地,或者汽车拥有人可以禁止其他人驾驶他的汽车一样,知识产权拥有者可以禁止他人制造,使用,复制,进口,和出售由其知识概念所体现出的技术、信息、产品,和任何形式的表现。 然而,不同之处在于,知识产权属于由我们的思想或智力所创作1本文中将“创意、创新、标语或其他智力劳动产物”统称为“产物” 2本文中“无形资产”泛指财会统计中的知识产权资产

企业应如何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

企业应如何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制度呢? 一、知识产权的基本特性 第一,知识产权的专业性。 知识产权是受法律保护的一种独占权利,具有排他性,未经知识产权所有者授权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否则构成侵权,应承担法律责任。 第二,知识产权的地域性。 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在一国获得的知识产权只在该国范围内受到法律保护。但是,一个国家一旦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签署了知识产权国际条约,国内的知识产权法也规定了对国外知识产权予以保护的条款,那么,对于在一国注册登记的国外知识产权也予以保护。知识产权律师在这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第三,知识产权的时间性。 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满,权利自行终止。这一特性与动产、不动产的产权是不相同的,动产和不动产的产权没有时间限制,只要这些财产存在,权利亦存在。 第四,知识产权实行政府管理原则。 国家对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的立法总称为知识产权法。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由国家立法机构予以批准。知识产权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执行、管理及处罚都是政府行政机构的职能。一国政府责无旁贷地负责管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个人、企业和各类组织机构要贯彻执行知识产权法,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其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开展科技创新和各类文化艺术创作活动。 二、如何构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 商业界有这么一句话,三流的企业卖产品,二流的企业卖服务,一流的企业卖技术。由此可见,国际社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追求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当前,我国经济社会正处在一个重要的战略机

遇期。从国际形势看,知识产权领域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对我国知识产权发展既是重大机遇,又是严峻挑战。而我国无论对知识产权的研究抑或是保护都起步较晚,要想从容迎接挑战和牢牢把握机会,就必须加快步伐。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也是自主创新的主体,更是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主体。因此我国要在这个战略机遇期内缩小与发达国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差距,首要的一步就是要推动企业自身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而推进企业知识产权发展,必须切实重视和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构建起切合企业发展需要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那么如何构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体系呢?笔者认为,可以初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围绕自身发展战略,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战略和指导方针 将知识产权战略作为企业整体战略的一部分,而不是作为独立或孤立的战略,加以综合、系统的考虑,并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特点,采用强者攻、弱者守、攻守结合的策略,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的重点,并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进行调整。同时,还要制定明确的知识产权管理指导方针来保证知识产权战略的有效实施。 在进行知识产权战略的规划时,可采用以下几种方法: 1.专利信息采集。充分利用公开的专利文献和检索工具,进行各种专利信息的收集,从而了解行业专利技术发展动向和行业内其他企业的专利申请情况。我国出版的专利文献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公报、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和外观设计专利公报;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发明专利说明书;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年度索引。 2.侵权可能性分析。如果发现自己的产品与他人产品有相近之处,则需要进行专利分析。分析的目的有两个方面:一是判断他人侵犯自己专利的可能性,一是判断自己侵犯他人专利的可能性。 3.商标扩张可能性的分析。 4.保护方式可能性分析。 5.衍生专利分析。 6.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法律状况分析。 7.品牌的文化分析。

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

编号: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及对策完成人: 班级:2010-01 学制: 4 年 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4-04-04

目录 摘要 (1) 一、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意义 (1) 二、我国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1)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特点 (1) (二)出口贸易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现状 (2) 1.我国进出口贸易额呈逐年增长态势 (2) 2.国际贸易摩擦升级 (2) 3.知识产权保护在出口贸易中的状况 (2) (三)国外知识产权保护对我国出口企业的影响 (3) 三、出口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 (3) (一)商标被抢注 (3) (二)商标相似 (3) (三)专利问题 (4) 四、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原因分析 (4) (一)国际方面 (4) 1.贸易保护主义思想 (4) 2.国际竞争激烈 (4) (二)我国自身方面 (5) 1.权利意识薄弱 (5) 2.自主研发能力不足 (5) 3.法制不健全 (5) 4.知识产权人才匮乏 (6) 五、探讨对策 (6) (一)国家方面 (6)

l.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6) 2.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创造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 (7) 3.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相关立法 (7) 4.加强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实施知识产权人才战略 (7) (二)企业方面 (7) 1.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 (7) 2.重视知识产权成果运用 (8) 3.加快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8) (三)行业协会方面 (8) 六、结束语 (8) 参考文献 (9) Abstract (10)

作业名称:《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解读》

《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新目标、新思路、新举措——《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解读》课后习题 总分:100 及格分数:60 考试剩余时间:0时29分53秒 单选题(共7题,每题5分) 1、在《2019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中国的创新指数排名第(b)位。 B、14 2、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不包括(b)的监督。 B、公民 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c)。 C、创新 4、本课程提出,从世界上来讲,各国都把(d)当做最重要的竞争资源。 D、知识产权 5、商标审查现在期限压缩至(d)个月。 D、四 6、由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a)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A、九 7、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有一个创新性的制度,是(c)。 C、侵权行为公证悬赏取证制度 多选题(共6题,每题5分) 1、改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的环节包括()。 A、审查授权 B、行政保护 C、司法保护 D、仲裁调解 E、行业自律 2、《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两个布局是指()。 B、四个全面 C、五位一体

3、加大组织实施力度,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包括()。 A、加强组织领导 B、狠抓贯彻落实 C、强化考核评价 D、加强奖励激励 E、加强宣传引导 4、《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体现在以下哪些方面()。 A、指导思想 B、精神指引 C、两个布局 D、一个理念 E、五个手段 5、《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的五个手段是指()。 A、法律 B、行政 C、经济 D、技术 E、社会治理 6、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包括()。 A、《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 B、《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D、《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E、《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的作用

知识产权战略对企业的作用 知识产权战略与知识产权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概念,知识产权战略不是权利、不是资源、不是财产,它是自上而下的、属于企业决策范畴的概念。 制定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并非就能自动实现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目的,但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一定是其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第一步,这是企业为什么要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原因。 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动因是为了实现战略目标,知识产权战略的作用不止如此,企业通过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并予以实施,可以直接提升企业知识产权开发、运用、保护、管理的能力,还具有其他的作用。 一、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动因 企业为什么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只有一个动因,那就是为了实现战略目标,即企业确立了一个战略周期的战略目标,力求予以实现。由于时间、成本、效率、客观条件等因素的影响,企业如何实现战略目标有不同选择,后果也不一样,企业为了有效地进行资源配置,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就需要制定知识产权战略。 二、直接作用 21世纪已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知识经济的核心是知识产权,所以,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工作就成为了企业一项长期甚至是常态性质的工作。 企业制定知识产权战略的动因是要实现战略目标,但是,知识产权战略是具有时间性特点的,即知识产权战略是在一个战略周期内的战略,如三年、五年、十年等等,在这个时间段内的战略目标是非常具体的。如果将时间段放到更长,可以发现:尽管不同战略周期内的战略目标不同,但是有一项内容是长期的、基本的工作,那就是如何提升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保护、管理能力,只有这种能力提升了,各种战略目标的实现才有保证。所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最重要、最直接的作用就是能够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 对于这种直接的作用,应从两个方面来理解: 1、有备而战 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能力,是一项系统工程,并非提出口头计划或制定简单的计划就能自动实现,也不可能完全依靠运气或企业员工的自觉来实现,而是需要精心准备、周密规划才能完成任务,制定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是最好的选择。 2、花小钱办大事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该怎么做.doc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该怎么做 (一) 树立企业战略。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 也是利用知识产权的主战场。(二)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困境, 从根本上说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 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结果。(三) 积极应对国际之诉。 虽然现在人们的法治观念也来越强,对于自己的也越来越重视了。但是我们所做的都还远远不够,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们还知识处在初步阶段。那么我们又该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探讨探讨,看看都有什么好妙招。 中国直面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加强的应对之策知识产权壁垒形式复杂多样, 在国际贸易中的活动领域逐渐扩大, 涉及的商品逐步增多, 对有关国家进出口贸易影响也逐步加深。我国是发展中国家, 需要引进发达国家先进的知识产权技术, 也需要鼓励出口贸易促进经济发展。因此我国在发展贸易的同时, 必然会遭遇多种形式的知识产权壁垒。针对不同的知识产权壁垒, 我国应采取不同的对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一) 树立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是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 也是利用知识产权的主战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 外国公司针对我国提出的5年计划大量, 在

我国很多产业的未来发展领域设置了陷阱, 封杀了我国企业自主开发技术, 控制了这些产业的发展。对此, 我国企业及政府应充分认识到企业及民族工业受到的危机与挑战, 真正树立起知识产权意识。既重视外国人的知识产权, 又要加强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开发, 实施部署战略。我国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融入世界经济迫切需要, 知识产权战略是指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为充分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获得与保持竞争优势并遏制竞争对手, 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6]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运用知识产权保护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和手段。就我国企业而言, 许多企业由于忽视技术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方面的运用, 许多产品技术含量低、原材料消耗大、效益低。这种状况只有通过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科技进步运行机制、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策略性运用, 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我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的缺陷, 才能实实在在地提高企业的经济绩效, 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二)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我国企业面临的知识产权壁垒困境, 从根本上说是中国企业缺乏技术创新, 缺乏核心竞争力的结果。因此, 企业应重视自身的技术创新, 认识到在世界市场全球化的条件下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 形成企业的核心竞争力。积极推动企业间, 企业与科研机构、高校之间的合作, 以联合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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