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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问题与整理措施

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问题与整理措施
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问题与整理措施

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问题与整理措施

刘喜广刘朝晖

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主要是运用工程技术及土地产权调整,通过村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农村建设逐步集中、集约,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和现代乡村社区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地规模大,空置、闲置多

农村居民点建设分散,用地超标。按国家总体规划,200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用的规模1 366万公顷,但实际上到1990年底就达到了1 613万公顷。全国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高达191m2,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150m2)27%多,而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超过300m2,内蒙古甚至超过400m2。由于地广人稀,村中出现大片空闲地,人们将其形容成“空心村”。据河北省调查,全省村庄内空闲土地达3.3万公顷。

2.农村居民点缺乏有效管理

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普遍存在一种观念上的偏差,认为宅基地可以祖祖辈辈继承下来,是一种私有财产,自己不使用,也不准别人使用,即使闲置、抛荒,别人也无权过问,宅基地主人拥有使用的权利,却没有合理利用的义务,同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流转,又缺乏制度规定和政策指导,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来限制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抛荒。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不健全,不仅导致大量旧宅基地的闲置、抛荒,同时为农村宅基地流转、城乡土地置换增加了难度。

3.农村居民点扩张无序

长期以来,农民建房占地多,质量好。随着农业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建房需求量增大,且农民已不满足于“砖瓦房”的居住条件,纷纷迁到村外,建起了讲面积、讲排场、讲方便的“乡村别墅”。尤其在农村城镇化建设热潮的推动下,借家庭人口的增多,纷纷向村庄外扩张。

4.农村居民点利用效率低,布局散乱,基础设施不完善

我国农村居民住宅绝大多数以低层建筑为主,尤其以独居小院为主,占地面积大,建筑容积率低,所占土地多是地势平坦向阳、水源条件好、交通方便、土层深厚、土质肥沃的优质土地。加之传统的住房观念及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住宅仍然沿袭着“有天有地,单门独户”的模式,土地利用率低,布局散乱。因而,村内水、电、气、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不完善,建筑物单体面积差异大,使用功能混杂,不仅导致村庄的居住环境质量差,而且给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了农村现代化进程。

5.规划滞后,布局不合理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建设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农户建房选址比较随意,用地规模不受控制。近些年,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农户建房的管理,但由于忽视村镇建设规划,因此,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建房热的掀起,规划滞后所造成的后果日益显露出来,布局零星分散,内部功能布局混乱,整体档次不高,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庄沿公路两侧发展,用地见缝插针,既影响交通和群众生活,又不利于集约用地。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现势性

1.农村居民点整理有助于增加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我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均耕地资源极其稀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发展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导致我国耕地资源日益减少。

同时,由于城镇化的结果,大量的农业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造成大批农村居民点用地空

闲,加之目前我国农村居民点存在的其他问题,必须加快农村居民点整理的步伐,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旧宅基地复垦来补充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2.农村居民点整理有助于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利用

我国农民的住宅大多布置较为分散,多为一户一宅式。由于传统的小农经济“小而全,自给自足”思想占据主导地位,因此每户居民点用地占地面积都较大,导致大量土地闲置,利用率极其低下。同时,由于农村居民点遍布田间,造成耕地不能形成规模化、集约化,严重影响了耕地的机械化,使耕地的规模化和集约化产生的效益体现不出来。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加强农村居民点的用地集中,复垦整理后的宅基地,可以恢复耕地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实现农村土地的集约经营。

3.农村居民点整理有助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环境条件

通过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不仅可以有效增加耕地面积、集约经营、发展农村经济,而巳可以盘活土地资产、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结合科学合理的村镇规划,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农村人口适当集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城镇化,有利于改变农村村容村貌脏、乱、差的现象,提高农民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又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三、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措施

1.组织得力,建立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与社会综合发展的决策机制,同时做好宣传工作

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是一项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社会基础厂程,应将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纳入政府社会发展内容,建立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与社会综合发展的决策机制,把握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实施动态,作出改进或调整决策;县、乡(镇)组织土地管理、村镇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积极宣传我国土地国情和土地整理的作用及意义,转变村民思想观念;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控制下做好村镇规划,增加新村庄的吸引力;对先进人物事迹给予积极表扬,扩大影响。

2.建立多元投资机构,筹集专项资金,并且做好长期进行的计划

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需要的投资较大,建议建立多元投资机构,从国家土地税收、集体经济组织以及农民个人等渠道筹集专项资金;根据农民实际建房需要,随时办理土地占用等有关手续,做好长期进行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打算,这样农民建房资金就可以基本上由农民个人承担。

3.制定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优惠政策,明晰土地产权调整及土地收益分配关系

坚持“谁整理、谁受益”的原则结·合税费减少的优惠政策,调动农民土地整理的积极性:明晰土地产权调整及土地收益分配关系,把土地整理后的收益分配与土地整理工作相联系,建立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激励机制。

4.积极研究制定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相关技术

按照“投资少、效益高”的原则,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针对本地区土地特性研究制定最佳技术,特别是有关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生态设计,如房屋拆迁废弃物的处理等,建设农村良好的生态环境。

5.建立切实可行的行政、法规措施

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把土地整理的年度计划纳人政府年度考核目标,建立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规划实施领导组织、管理机构;利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效力,严格督促执行,打击各种破坏土地管理、违反规定的行为。土地整理工作在我国刚刚展开,特别是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由于涉及范围广、复杂性较大,进行整理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原则、模式需要论证和探讨。借鉴国内外已取得的经验,结合我国土地国情,因地制宜进行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以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和区域可持续发展。

村级土地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方式适宜性评价

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 s Vol.26No.1Jan.,2012 第26卷第1期2012年1月收稿日期:2011-08-20 修稿日期:2011-12-22基金项目:国家“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课题“村镇住宅土地利用分区管制技术研究”(2008BAJ08B03)。第一作者:徐保根(1963-),男,河南焦作人,博士,教授。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E-mail:xubaogen@zufe.edu.cn Feasibility Assessment on the Rural Residential Land Use Types in the Land Use Planning at Village-level XUBao-gen,ZHAOJian-qiang,XUEJi-bin,GUHui-na,FANGAi-jun,DONGChuan-de(InstituteofRealEstate,ZhejiangUniversityofFinance&Economics,Hangzhou310018,China) Abstract:Thepurposeofthispaperistoassessthefeasibilityofruralresidentiallanduseinordertoprovidesufficientreferencesforlanduseplanningatvillagelevelandruralresidentiallandreconsolidation.Methodsusedincludedliteraturereview,expertconsultation,comparativeanalysis,andsumofweights.Theresultsindicatedthatruralresidentiallandusetypesinnewresettlementareascouldbedividedintothreebasicones,i.e.,urban-type,town-typeandcentral-villagetype.Themaininfluencingfactorswerethestructureoffarmers’employment,theeconomiccapacitiesoffarmers,villagecollectivesandthetownandcitythevillagelocates,etc.HuoyutangVillageandXichengVillageinYiwuweretheurban-type;HenggangvillageandBailianVillageinHaiyanwerethetown-typeruralresidentialareas.Itwasconcludedthattheindexsystemandmethodforthesuitabilityassessmentofruralresidentialareashadcertainvalueofapplicationandcouldguidetheruralresidentiallandreconsolidationandlanduseplanningatvillagelevel. Key words:landadminstration;ruralresidentialland;usetypes;suitabilityassessment 村级土地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方式适宜性评价 徐保根,赵建强,薛继斌,顾慧娜,方爱军,董传德 (浙江财经学院不动产研究所,浙江杭州310018) 摘要:研究目的:对农村居民点用地方式的适宜性进行评价,为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和农村土地整治提供依据。研究方法:文献查阅、专家咨询、对比分析、权重和法。研究结果:新安置区农村居民点用地方式可分为城镇型、集镇型、中心村型三种基本类型,其主要影响因素有农民就业结构、农民经济实力、村集体经济实力、村所在乡镇和县市的经济实力等;义乌市活鱼塘村和西澄村可建成城镇型农村居民点,海盐县横港村和百联村可建成集镇型农村居民点。研究结论:建立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方式适宜性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具有一定的应用价值,对村级土地利用规划及农村居民点整理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土地管理;农村居民点用地;方式类型;适宜性评价中图分类号:F301.2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12)01-0027-05

农村居民点布局

农村居民点布局 1 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 1.1 用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村居民点的分布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平川地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高,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大;丘陵区和山区,一般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复杂,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 1.2 人均用地规模普遍偏大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人均占地规模普遍相对偏大。 1.3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 根据调查结果,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一般占农村居民点用地的70%以上。宅基地的主导用地特征在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中极为明显,其次是道路、畜圈用地,工、商业用地面积极小。 2 农村居民点布局中所存在的问题 2.1缺少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从总体土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连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 2.2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比重高,村庄占地面积大。 据调查,现有农村居民点内部一般约有1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外围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不断蔓延,占用耕地,蚕食良田。 2.3土地的人口容积率和利用率较低。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尤其在农村居民点内多是平房的“小而全”居住方式的区域,使得农村居民点内土地的人口容积率比较低,从而使得其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 2.4村庄的复杂性。 很多农村民居以四合院为主,并且随着分家析产和自由买卖,产生了几家共院、楼上楼下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村居民点整理

论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 摘要: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居民点整理事关我国农村农业现代化建设中农村土地的集约化程度和用地效率,是促进农村土地有序、合理与科学化利用的重要手段。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对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缓解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城镇化,缩小城乡差距,解决“三农”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抓好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既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决定的要求,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缓解建设用地矛盾的有效手段和途径,做好此项工作,既能有效地利用国土资源,又能促进和改善农村环境,同时还可以缓解用地矛盾。拟就农村居民点整理含义、特点、问题、模式及主要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居民点整理;问题;模式;措施 1 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 1.1 用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村居民点的分布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平川地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高,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大;丘陵区和山区,一般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复杂,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 1.2 人均用地规模普遍偏大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人均占地规模普遍相对偏大。 1.3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 根据调查结果,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一般占农村居民点用地的70%以上。宅基地的主导用地特征在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中极为明显,其次是道路、畜圈用地,工、商业用地面积极小。 2 农村居民点整理中所存在的问题 (1)缺少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从总体土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连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 (2)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比重高,村庄占地面积大。 据调查,现有农村居民点内部一般约有10%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外围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不断蔓延,占用耕地,蚕食良田。 (3)土地的人口容积率和利用率较低。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150平方米的高限标准,尤其在农村居民点内多是平房的“小而全”居住方式的区域,使得农村居民点内土地的人口容积率比较低,从而使得其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 (4)村庄的复杂性。 很多农村民居以四合院为主,并且随着分家析产和自由买卖,产生了几家共院、楼上楼下非一家、共有山墙、共有院墙的复杂现象。此外,除了主房、院落以外,还有各种附属建筑物。因此,建筑的复杂性对于宅基地整理牵涉到复杂的权属关系、邻里关系,调解任务繁重,有时候根本办不成功。 (5)农民住房安置的问题。 在农村居民点整理的过程中主要采取了两种住房安置措施。一是把农民统一安置到建好的居民区,根据城镇用地标准以及原先宅基地房屋情况,给予每户面积不等的住房一套。二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问题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农村居民点问题 提要本文在深入分析巢湖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数量、规模、布局现状及其历史变化情况的基础上,探讨农村居民点用地中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存在的原因,并从规划、融资、政策等方面,提出推进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具体措施。 关键词:巢湖市;农村居民点;措施 在我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背景下,全国新一轮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提出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居民点用地减少相挂钩的理念,农村居民点用地是否合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一、巢湖市农村居民点现状 1、农村居民点数量与用地规模。2005年末,巢湖市土地总面积939,367.47公顷,全市有1,518个农村居民点,平均密度16个/百km2。全市乡村户数101.24万户,乡村人口312.60万人,农村居民点平均人口规模为667户/个和2,059人/个。 2、农村居民点用地区域差异。全市农村居民点用地72,363.1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70%,占建设用地比重的66.34%。户均用地714.7m2,人均用地231.5m2。全市四县一区农村居民点用地从大到小的排序为:庐江县>无为县>居巢区>和县>含山县。 对全市5个地域单元的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状况进行分析,从含山县的196.7m2/人到庐江县的253.8m2/人不等,大部分县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在200~250m2/人之间。总体上巢湖市工业化和城镇化程度相对较低,农村居民点用地比重较大,人均用地较多。 3、农村居民点动态变化情况。1996~2005年巢湖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总体上呈“先增长后下降”的趋势:1998~1999年由于两次行政区划调整,农村居民点面积有所减少,1999~2003年逐年增加,2003年达到最高值为72,673.30公顷,2003以后逐年减少;2003~2005年农村居民点用地从72,673.30公顷减少到了72,363.16公顷。 二、巢湖市农村居民点用地中的问题

农村居民点整理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农村居民点整理与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06-23 | 作者:张勇| 来源:资源网| 【大中小】【打印】【关闭】 1 引言 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建议》明确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其目标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明主”,同时也要“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搞好土地整理”。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中,生产发展是手段,生活富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是目的,管理民主是制度保证。当前,农村居民点整理已成为我国土地整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对提高农村生产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以及缓解用地矛盾、实现耕地占补平衡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在我国当前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形势下,大力实施农村居民点整理可以满足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于“村容整洁”的要求,是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实现城乡社会经济发展一体化的有效路径。2008年8月13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下称《纲要》)。《纲要》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从保障粮食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出发,提出了坚守18亿亩耕地红线的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全国耕地保有量分别保持在18.18亿亩和18.05亿亩。同时,《纲要》还明确了“加强农村居民点管理”、“严格执行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责任制,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 为了贯彻落实《纲要》精神,在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和维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保障我国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以及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各地在新一轮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过程中尤其是在修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过程中,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和目标,对农村居民点整理在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作用与地位进行准确定位,坚持走内涵挖潜、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保护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之路,从严控制村庄建设用地规模及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安排专项资金编制乡(镇)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规划、村庄土地利用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和开展村庄治理试点,通过充分发挥村庄规划的控制和引导作用,统筹安排城乡存量建设用地,整合优化农村居民点布局和用地规模,从而有计划、有步骤、有特色地改善农村生活和村容村貌,最终实现农村的村容整洁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各项目标。 2 现行规划实施中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存在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大部分地方的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由于农村集体土地产权主体不明晰,村庄

中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社会经济因素分析

收稿日期:2011-11-22 作者简介:冯长春,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与区域规划、土地与房地产经济。通讯作者:赵若曦,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规划与房地产开发管理。 基金项目:国土资源部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 “中部地区城市带发展土地保障与监管技术系统开发与示范”(编号:201111010)。中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社会经济因素分析 冯长春 1 赵若曦 1 古维迎 2 (1.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北京100871;2.深圳市坪山新区规划国土事务中心,广东深圳518118) 摘要基于2000-2008年省级单元的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统计数据,探讨来自区域、城镇和农村的社会经济因素对农村居民点用地 扩张的作用机制, 认为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张受到农村自身社会经济发展和城镇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作用,一方面区域和农村社会经济推动了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扩张,另一方面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引起的城镇空间扩张,缓解了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张的趋势,在此“一增一减”双重作用下,农村居民点用地呈现缓慢增长趋势。相比于来自区域和城镇的社会经济因素,农村自身的社会经济发展因素对于省级单元的农村居民点用地扩张的影响更为重要。不论是对于来自城镇或是农村的社会经济因素,产出效应都比投资和收入效应更明显,在控制产出效应的情况下,来自于城镇和区域的投资和收入效应不再显著。为控制农村居民点用地过度扩张,政府应在健康快速的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中, 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加大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力度,积极投资农村,提高农用地产出,以有效引导农村居民点用地节约集约利用。关键词 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变化;社会经济影响因素 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2104(2012)03-0006-07 doi :10.3969/j.issn.1002-2104.2012.03.002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高速的经济增长和快速的城镇化进程产生了对建设用地持续迫切的需求,建设用地扩张,尤其是城镇用地空间拓展成为我国目前土地利用变化的最主要特征 [1] ,而农村居民点用地在自身经济发展和城镇 用地扩张的双重压力下呈缓慢增长趋势。然而同期农村人口不断减少, 缓慢的用地规模增长意味着快速的人均用地增加,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日益粗放,出现“农村减人不减地”的奇特现象,对我国耕地资源保护造成了巨大的压力 [2] 。对于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影响因素的研究,国内学 者在全国,区域和个案城市三个尺度都有所涉及[3] ,定量 分析以对区域和个案城市为主[4-5] ,在全国尺度上则多为定性分析和定量描述 [6-7] 。总结已有的研究,影响农村居 民点用地变化的因素主要有以下五类:自然因素,如坡度、海拔、耕地资源;人口和家庭因素,如人口规模、家庭结构;社会经济因素,如工、农业产值、农村居民收入因素;交通因素, 如交通运输水平、与河流或者公路的距离;政策制度因素,如农村土地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宅基地政策。上述研究从不同视角揭示了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影响因素,但是对我国快速工业化和城镇化背景下城镇空间扩张和 乡村自身发展对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双重作用缺乏足够的重视。本文立足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在分析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转换来源和流向的基础上,总结影响我国农村居民点用地变化的社会经济因素,并选择相应指标构建计量模型对来自区域、城镇和乡村自身的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比较研究,为制定政策保护有限的耕地资源提供一定的实证研究依据。 1研究区域和数据来源 考虑到数据的可获取性和一致性,本文以除香港、澳 门和台湾地区外的22个省、 4个直辖市和5个自治区共31个省级行政单元为研究的基本单元,研究时段为2000-2008年。 土地利用类型数据来自于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常住人口数据来自于2000年的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 2005年的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和2010年各省的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户籍人口数据来自于2001-2009年的《中国人口统计年鉴》,社会经济数据主要来自于《中国统计年鉴》,同时参考了《中国农业年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年第22卷第3期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Vol.22No.32012

农村居民点布局

农村居民点布局 农村居民点用地的特点 用地分布具有明显的地域性 从地域分布来看,农村居民点的分布与自然条件、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密切相关。平川地区,由于地势平坦,自然条件较好,交通便利,经济发达,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高,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大;丘陵区和山区,一般地形起伏较大,地貌类型复杂,自然条件较差,交通不便,经济较为落后,农村居民点分布的密度较低,单个村庄占地规模小。 人均用地规模普遍偏大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平方米的高限标准,人均占地规模普遍相对偏大。 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 根据调查结果,宅基地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主体,一般占农村居民点用地的以上。宅基地的主导用地特征在村庄内部用地结构中极为明显,其次是道路、畜圈用地,工、商业用地面积极小。 农村居民点布局中所存在的问题 缺少系统规划,土地利用结构不尽合理。 从总体土看,村庄整体布局较为分散,尤其是山区,道路不连网,房屋不成排,缺少系统的规划,没有基础设施,功能不完善。 居民点内部闲置土地比重高,村庄占地面积大。 据调查,现有农村居民点内部一般约有的土地处于闲置状态,在村庄内部土地尚未得到充分利用的情况下,各地仍在农村居民点外围划出一定数量的农田作为建设预留地,致使村庄不断蔓延,占用耕地,蚕食良田。 土地的人口容积率和利用率较低。 全国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一般均超过国家规定的人均用地平方米的高限标准,尤其在农村居民点内多是平房的“小而全”居住方式的区域,使得农村居民点内土地的人口容积率比较低,从而使得其土地的利用率也比较低。 村庄的复杂性。 很多农村民居以四合院为主,并且随着分家析产和自由买卖,产生了几家共院、楼上楼下

江苏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与整理潜力测算

中国土地科学China Land Science Vol.23No.9Sep.,2009 第23卷第9期2009年9月收稿日期:2009-01-18 修稿日期:2009-08-12 基金项目:2006年江苏省国土资源厅重点科技项目“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农村居民点整理模式、机制与政策研究———以江苏省为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40471037)。 第一作者:石诗源(1983-),男,河南商丘人,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土地利用与城乡规划。E-mail:njssy@https://www.sodocs.net/doc/76928210.html, Current Situation Analysis and Land Reconsolidation Potential Calculation of Rural Residential Areas in Jiangsu Province SHIShi-yuan,ZHANGXiao-lin (SchoolofGeographicalScience,NanjingNormalUniversity,Nanjing210046,China) Abstract:Thepurposeofthispaperistoanalyzethecurrentsituation,featuresandproblemsofruralresidentialareas,andcalculatethetheoreticalandrealisticpotentialsofruralresidentialareasconsolidationof65regionsinJiangsuProvince,andprovidereferencesforlandadministrationworkandnewroundoflanduseplanning.Methodsemployedincludestatisticalanalysis,fieldsurvey,hierarchyanalysis,landtargetspercapita,andmodifiedcoefficientonlimitedconditions.Theresultsindicatethat:(1)theruralresidentialareaisexcessivelylarge,thelanduseareapercapitahasexceededthestandardandthepotentialoflandreconsolidationishugeinJiangsuProvince;(2)themodifiedcoefficientonlimitedconditionsin65regionsisfrom0.2849to0.7281,whichindicatestheabilityandpossibilityoftherealizationoftheoreticalpotential;(3)thetheoreticalpotentialis224546.3hm2andtherealisticpotentialwillbe92727.09hm2from2005to2020.Itisconcludedthat:(1)thepercapitaruralresidentialareaisoutoflimitsandthetheoreticalpotentialisvast;(2)thetheoreticalpotentialislimitedbynatural,economicalandsocialconditions,andtherealisticpotentialdecreased;(3)theregionalconditionsandthedifficultiesoftheruralresidentialareacalculationsaredifferent;(4)itisnecessarytotakeactionsthatsuitlocalcircumstanceandimpellingtheruralresidentialareascalculationsuccessfully. 江苏省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与整理潜力测算 石诗源,张小林 (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院,江苏南京210046) 摘要:研究目的:测算江苏省65个地域单元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为土地管理和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提供参考。研究方法:统计分析法,实地调查法,层次分析法,人均用地指标法和限制条件修正系数法。研究结果:(1)江苏省农村居民点面广量大,人均用地超标,整理潜力很大;(2)65个地域单元的限制条件修正系数介于0.2849—0.7281之间, 表示理论潜力转变为现实潜力的能力和可能性;(3)2005—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理论潜力和现实潜力分别为224546.3hm2和92727.09hm2。研究结论:(1)人均用地超标,理论潜力巨大;(2)整理潜力受自然经济等条件限制,现实潜力下降;(3)区域条件差别显著,整理难度不一;(4)应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居民点整理。关键词:土地整理;农村居民点用地;现状分析;整理潜力;江苏省中图分类号:F30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8158(2009)09-0052-07

居民点布局及用地规划研究

居民点布局及用地规划研究 摘要:人多地少、国土资源非常紧缺是我国人地关系的主要特点。根据现有国家政策来看,国家将土地作为尤为重要的宏观调控手段之一,着手实施“紧缩地根”政策。从土地市场来讲,既保证经济发展,又同时保证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需要有赖于改善土地市场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土地价值。上升到具体的操作层面上看则需要“开源”和“节流”并行,各类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缓解和解决人地矛盾的有效途径。而农村居民点布局及用地规划是实现土地资源有效利用的途径之一。 关键词:土地资源;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利用 1我国居民点的概念、类型 居民点是人们定居的场所,是配置各类建筑群、街道网、车站、码头等交通设施、社会公共设施、绿化系统等的综合地类,也是工商企业、文化教育事业单位集中的地方、劳动力集中的场所。 1.1 居民点体系的发展及中国的城市化 城市化是随着工业化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出现农村居民向城镇集聚并改变其原有生产、生活方式的过程。但其绝不就是放开让农民涌进城。他是以第二、第三产业的快速发展发展为基础的,从而生产、生活方式、观念向城市文明的转变。城市化的真正含义发展是农村人口向城市迁移,他实际上是一个工业、人口集聚过程。 1.2中国目前的城市化水平 ①对中国城市化水平的评价。主要有三种类型:大体合适;稍微滞后型;隐性超城市化型严重滞后型。在这其中片面倾斜重工业的发展模式阻碍了城市化的进程,长期形成的城乡户籍制度城乡隔离政策限制人口向城市转移。②中国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在目前学术界对城市化道路分类当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有大城市重点论“龙头战略”,中等城市重点论“中间凸起战略“,小城镇重点论“遍地开花战略”。在这些理论当中,都对小城镇的作用予以了肯定,小城镇就是3万人以上尚未设市建制的县城和镇。他能够实现农业产业化,连接城乡两个市场,吸收农业劳动力。小城镇发展模式是一个金字塔型的。文章认为我国城市化道路应该走优化布局,改

沁阳市农村居民点规划

沁阳市农村居民点规划 来源:日期:2007-05-09 责任编辑:点击 421次 沁阳市农村居民点规划 (2006-2020) 总则 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总体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的基本原则,贯彻“统一规划、相对集中、合理整并”的方针,以规划为先导,以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人居环境为重点,统一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配套建设,促进村庄适度集聚和土地资源节约利用。深化新农村建设内容,优化村庄布局,构建合理的村庄等级结构,以村镇体系建设规划为前提,重点建设中心村,控制保留基层村,引导部分村庄搬迁整合,构建有序的现代化村庄网络。结合《沁阳市村镇体系规划(2008-2020年)》,编制农村居民点近、远期发展规划,逐步缩减农村居民点用地规模。规划期内安排王召乡、西向镇等8乡镇33个行政村进行拆并,缩减农村居民点规模400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规划背景及形势 (一)地理位置 沁阳市位于河南省西北部,属焦作市所辖的县级市。地处北纬34°58′~35°18′和东经112°43′~113°02′之间,南北长36.80公里,东西宽29.30公里。东以丹河为界与博爱县相望,南与孟州市和温县二市县毗邻,西连济源市,北倚太行山与山西省晋城市接壤,全市土地总面积595.89平方公里。 境内有太澳、济焦新两条高速公路,常付、冢沁、林邓三条省道,焦枝、候月两条铁路穿境而过,太洛、紫黄公路贯穿全境,区位交通优势明显。(二)地形地貌 沁阳市地处山西高原与华北平原的过渡地带,地势北高南低,境内有山地、丘陵、平原三种地貌类型。北部山区多为林地,土层浅薄,适宜发展林果牧业;丘陵北接山地至太行山南部边缘洪积扇顶部,南至焦克公路,呈东西带状分布,植被覆盖较差,地表冲沟和砾石较多,除少数园地、人工造田外,多为荒地;平原区分沁北倾斜平原和沁南冲积平原两块,沁北平原地面开阔、地势平坦,是全

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问题与整理措施

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问题与整理措施 刘喜广刘朝晖 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主要是运用工程技术及土地产权调整,通过村庄改造、归并和再利用,使农村建设逐步集中、集约,提高农村居民点土地利用强度,促进土地利用有序化、合理化、科学化;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和农村生态环境,是农村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对土地利用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客观要求,也是实现农村城镇化,发展农村经济和现代乡村社区的必然选择。 一、农村居民点用地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农村居民点用地占地规模大,空置、闲置多 农村居民点建设分散,用地超标。按国家总体规划,2000年农村居民点用地用的规模1 366万公顷,但实际上到1990年底就达到了1 613万公顷。全国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高达191m2,超过国家规定的最高标准(150m2)27%多,而辽宁、吉林、黑龙江等省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超过300m2,内蒙古甚至超过400m2。由于地广人稀,村中出现大片空闲地,人们将其形容成“空心村”。据河北省调查,全省村庄内空闲土地达3.3万公顷。 2.农村居民点缺乏有效管理 在实际生活中,农民对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普遍存在一种观念上的偏差,认为宅基地可以祖祖辈辈继承下来,是一种私有财产,自己不使用,也不准别人使用,即使闲置、抛荒,别人也无权过问,宅基地主人拥有使用的权利,却没有合理利用的义务,同时对于农村宅基地的合理流转,又缺乏制度规定和政策指导,也没有相关法律条文来限制农村宅基地的闲置、抛荒。因此,农村宅基地使用制度不健全,不仅导致大量旧宅基地的闲置、抛荒,同时为农村宅基地流转、城乡土地置换增加了难度。 3.农村居民点扩张无序 长期以来,农民建房占地多,质量好。随着农业人口增长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民建房需求量增大,且农民已不满足于“砖瓦房”的居住条件,纷纷迁到村外,建起了讲面积、讲排场、讲方便的“乡村别墅”。尤其在农村城镇化建设热潮的推动下,借家庭人口的增多,纷纷向村庄外扩张。 4.农村居民点利用效率低,布局散乱,基础设施不完善 我国农村居民住宅绝大多数以低层建筑为主,尤其以独居小院为主,占地面积大,建筑容积率低,所占土地多是地势平坦向阳、水源条件好、交通方便、土层深厚、土质肥沃的优质土地。加之传统的住房观念及经济条件的限制,农村住宅仍然沿袭着“有天有地,单门独户”的模式,土地利用率低,布局散乱。因而,村内水、电、气、通讯、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设施不完善,建筑物单体面积差异大,使用功能混杂,不仅导致村庄的居住环境质量差,而且给农村居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严重影响了农村现代化进程。 5.规划滞后,布局不合理 长期以来,农村居民点建设基本上处于放任自流状态,农户建房选址比较随意,用地规模不受控制。近些年,有关部门加强了对农户建房的管理,但由于忽视村镇建设规划,因此,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建房热的掀起,规划滞后所造成的后果日益显露出来,布局零星分散,内部功能布局混乱,整体档次不高,还有相当一部分村庄沿公路两侧发展,用地见缝插针,既影响交通和群众生活,又不利于集约用地。 二、农村居民点整理的现势性 1.农村居民点整理有助于增加耕地,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我国是人多地少的国家,人均耕地资源极其稀缺,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城镇化、工业化进程日益加快,城市发展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导致我国耕地资源日益减少。 同时,由于城镇化的结果,大量的农业人口由农村向城市转移,造成大批农村居民点用地空

第七章 居民点用地规划

第七章居民点用地规划 【内容提要】部门用地规划是在对一定区域范围内国民经济主要用地部门用地进行现状分析,需求预测,供需综合平衡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用地在时间、空间上作出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其关键是确定各部门的用地土规模,用地位置,用地时间,做到定性定量,定位,是贯穿整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过程的一项核心工作,也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最终成果的体现。本章主要介绍居民点用地规划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包括居民点用地问题、城镇体系、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居民点用地布局等。 【重点内容】掌握居民点用地规模和布局的基本理论方法。 【教学要求】认识和掌握居民点用地规划的意义和作用,掌握居民点用地规划的理论依据,掌握居民点用地规模的确定和结构布局的基本方法。 【教学方法】多媒体教学 第一节居民点和居民点用地(华中农视频) 一、居民点 (一)居民点的形成 居民点,或称“聚落”,是指居民按照生产和生活需要而形成的集聚定居点。 它是由建筑群、道路网、绿化系统以及其它设施等物质要素所组成的综合体。 居民点并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社会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的产物。生产力的进步和生产关系的变化,社会劳动分工的加剧,都对居民点的形成产生了深刻的影响。 1.是人类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历史产物。 原始游牧狩猎村落城市城镇体系

2.居民点是城市、城镇和乡村的总称 城市是由乡村演化而来的。两者的本质区别是高度集中与相对分散。 乡村是广袤的面 城市是散布其间的一些人口高度密集的点 3.居民点的发展:人类住区 人类住区:指人类拥有的一切由自然和人工因素所组成的人类聚居实体。 人类住区:强调外在形式

人类聚居:重视本质内容 居住区:指某一具体的,仅用于日常起居或家居式生活的建筑物群体。 农村居民点: 日本农村居民点 日本农民都是散居的 农民住宅风貌依旧保持原有的形态,在旧有的建筑基础上配备现代化生活设施。 村落中农户的比例日渐缩小,1970年为48%,2000年仅占11%。 韩国“新村” 韩国1970年开始新村运动。 从1970年11月起的8个月里,韩国政府为全国每个村庄免费提供300袋水泥,要求用于村里的公共事业。 到70年代后期,农村全部通车,农户都用上了电灯和自来水。 韩国农民都是散居的。 一个村庄平均有20至40户。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途径探析

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途径探析 ———以山西省潞城市为例 学生姓名:刘静指导老师:贾宇平 摘要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用地需求日趋紧张,人地矛盾日益尖锐。我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耕地资源有限,后备资源不足,“三农”问题一直被看作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而我国农村居民点由于缺乏各种管理监督体制,布局混乱分散,人均占有土地面积大,土地浪费现象严重。为了提高我国土地的集约利用率,有效保护耕地,实现土地的持续利用,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缩小城乡差距,对我国农村居民点进行用地整理成了必要而且重要的一项举措。鉴于不同的居民点有不同的自然和经济条件,所以用地整理要因地制宜,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采取当地适宜的整理模式和组织方式,保证用地整理工作顺利地进行。 农村居民点整理是一项涉及面广、技术组织复杂、投资大的工程,必须根据当地实际情况,从整体利益出发,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本文将从本课题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入手,在农村居民点整理相关概念和理论基础上,对山西省潞城市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的潜力进行分析和思考,并确定当地农村居民点土地整理的方法和模式。论文共包括研究意义和背景、相关理论和概念和研究地区实例分析三个部分。 关键字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整理模式,潞城市 1.研究背景和意义 1.1研究背景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人多地少,耕地面积有限,后备资源不足是我国土地利用的一个显著特点,我国人均占有耕地面积只有约0.1公顷,在世界上排在126位以后,还不及世界平均水平的一半【1】。随着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占用了大量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导致人地矛盾日益尖锐。这不仅会制约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社会的稳定,为此,我国政府提出了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 截至2009年底,我国的农业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比率为53.4%,“三农”问题一直被作为我国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不断增加,他们对提高自身生活水平和改善生活环境的要求越来越强烈。许多农民放弃村中旧房在城镇购买新房或者重新置办宅基地甚至占用路边地、耕地重盖新房,村内一户多宅、大量宅基地闲置不用破烂不堪现象普遍,出现所谓的“空心村”【2】。这不仅破坏了农村居民点的整体面貌美观而且极大地降低了土地集约利用率,导致农村居民点建设用地与保护耕地矛盾突出。 我国的农村居民点在形成过程中基本上处于自发性发展,在长期发展中缺乏统一的约束、监督和管理、规划机制,所以形成了数量多,布局散,基础设施条件薄弱,村庄规划混乱等现象。由于缺乏统筹规划,许多村庄用地结构松散,空置率高,人均占有面积大,有很大的用地整理潜力。 1.2研究意义 (1)农村居民点用地整理是改善我国土地利用现状的客观要求,是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的重要举措。我国农村居民点占地面积大,开展用地整理可以有

农村居民点详细规划简要说明

桃花江“两型社会”建设实践区核心区农村集中居住区 修建性详细规划 简要说明 (一)项目概述 规划地块位于桃益公路沿线,由桃花江“两型社会”建设实践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确定的10个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交通便捷、配套完善,地理位置十分优越,是理想的农民集中居住区。 (二)设计依据 1.《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2.《住宅建筑设计规范》【GB50096-1999】 3. 桃江县城总体规划(优化) 4.桃花江“两型社会”建设实践区核心区总体规划 5.桃花江“两型社会”建设实践区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设计任务书 7.相关地形图(1:1000) (三)规划目标 按照统筹城乡、“五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部署,以现代花卉苗木产业为基础,以乡村旅游、休闲观光体验农业发展为重点,坚持以田园城市理念推进农村区域的新型城市化,逐渐形成城乡一体化、城乡全面现代化的综合性示范区。 (四)规划原则 尊重农民意愿的原则 节约集约利用原则 因地制宜原则 综合效益原则 坚持规划先行原则 (五)规划设计理念 1. 以人为本, 充分考虑本地人们的生活方式, 形成一种富含绿意、贴近自然、追求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

2. 以建设高品质的住宅为标准, 并根据规划设计要求, 协调规划区相关内 外部环境条件, 规划建设水平高, 功能全, 环境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居住区。 3. 规划设计具有适度的超前性、先导性, 以求达到高起点规划、高质量施工及高标准管理的最大创造性, 具有真正整体居住景观环境意义上的新农村居住区。 4. 人车关系和谐, 住区环境与城市景观和自然环境的协调。 5. 贯彻“尊重自然”与“可持续发展”思想, 以建设生态型居住空间环境为规划目标, 满足住宅的居住性、舒适性、安全性、耐久性和经济性。创造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布局合理、环境优美、独具魅力的新型居住区。 6. 规划设计贯彻生态原则、文化原则与效益原则, 力求塑造一个具有优雅环境、文化内涵、经济效益和鲜明个性的湖湘民居式生活居住空间。 7. 注重以科技为先导, 加强市政基础设施的合理化规划, 注重社区服务与 安全保卫, 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规划思想。 (六)总体布局 01株木潭村白泥庄片区(解放庄小区) 片区位于株木潭村、S308南侧。益阳进入桃江的第一个小区,真正意义上的“门户”之地。小区内有10余户水泥砖加工作坊,规划拟将水泥砖加工区集中于公路北侧,居住小区位于公路南侧,背靠青山,依山就势新建沿山公路,小区民房处山、路之间,沿路植迎客松若干,寓意“山路弯弯”迎宾客。规划保留现有水塘,并布置小游园形成公共活动休闲中心。 片区植物配置以桃花、梨花等本地树种为主,小品设置以集中展示桃花文化、美女文化为主题。规划净用地约1.2公顷,容积率0.8,总户数52户,其中保留21户,安置31户。 02株木潭村株木潭片区(算盘州小区) 片区位于株木潭村、S308南侧,区域内两条主干道桃益一级公路与株桃公路交汇处,交通方便,民居甚多,且多以编制竹凉席为主业。除对现有民房进行改造提质外,栋与栋之间两两相对,利于小区居民从事竹凉席编制、加工、批发、零售,小区地名取“算盘一响,黄金万两”之意。 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自然山水环境,采用因借、渗透的手法,将村落周边

城市规划-新版用地分类标准

. 四、附表 表4:新城乡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表5:新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表6:新城乡用地附加分类表 表7:新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原标准比较 表8:新版城市用地分类标准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比较 表4:城乡用地分类和代号表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门类大类中类 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用地 A城市建设用地设市城市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 储、市政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路与绿地 B镇建设用地建制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储、Ⅰ市政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路与绿地 J乡建设用地乡人民政府所在地辖区内的居住、商服、工业、仓储、市 政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路与绿地 K村庄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以及所属的居住、商服等用地,包括其间的道 路与绿地 区域其他建设用地区域范围内除了城乡居民点以外的其他建设用地 区域交通设施用地铁路、公路、管道运输、港口和机场等城市对外交通运输及其附属设施等用地 T1铁路线路用地铁路线路用地 Ⅱ T T2公路用地高速公路和一、二、三级公路线路用地,包括村镇公路用 地 T3货运港口用地海港和河港的陆域部分,包括码头作业区、辅助生产区等 用地 T4机场用地民用及军民合用的机场用地,包括飞行区、航站区等用地,

类别代号类别名称范围门类大类中类 不包括净空控制范围用地 T5管道运输用地 区域市政公用设施用 地 V1能源供应设施用地 V V2环境卫生设施用地V3殡葬设施用地 V4防洪设施用地 V5其他区域市政设施用 地 特殊用地 D1军事用地 D 运输煤炭、石油和天然气等地面管道运输用地 为区域范围服务的能源供应、环境卫生、殡葬、防洪等设 施用地 区域性水电站、火电站、核电站、风能发电场、变电站等 区域性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厂等 区域性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存放处和墓地等设施用地 区域性防洪堤、排涝泵站等排水防洪设施用地 水利枢纽、区域引水设施等其他区域市政设施用地 特殊性质的用地 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军事设施用地,如指挥机关、营区、 训练场、试验场、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军用洞库、仓库、 军用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站等用地,不包括部队家属 生活区等用地 D2外事用地 D3保安用地 D4宗教设施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 F F1采矿用地 F2风景名胜设施用地 非建设用地 水域 L L1河湖水库水面 L2坑塘水面 Ⅲ L3滩涂 L4冰川及永久积雪 农林和其他用地 N1耕地 N N2园地 N3林地 N4草地 N5其他用地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及其生活设施等用地 监狱、拘留所、劳改场所和安全保卫部门等用地,不包括公安局和公安分局,该用地应归入行政办公用地(P1) 提供给合法的宗教团体举行宗教活动的场所及其附属设 施用地 区域范围内的其他建设用地 露天矿开采用地 风景名胜区中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水域、农林等非建设用地 水体及水电厂房以外的水工建筑用地,不包括滞洪区和已垦滩涂中的耕地、园地、林地、居民点、道路等 河湖水库水面及水电厂房以外的水工建筑用地 人工或天然形成的坑塘水面 沿海或内陆的滩涂、滩地,不包括已经利用的滩地 表面被冰雪常年覆盖的土地 耕地、园地、林地、草地和其他用地 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田间沟渠、田坎、田间路等 种植集约经营的多年生木本和草本作物的土地 生长乔木、竹类、灌木的土地,及沿海生长红树林的土地生长草本植物为主的土地 设施农用地、盐碱地、沙地、裸地、沼泽地、弃置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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