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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的小学生守则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1】
这是我国继1997年以后首次对规范进行修订。与旧版本相比,新规范从
原来的8条缩改为6条。在保留原来基本内容的基础上,新增了一些条目。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保护学生安全”一条。
此外,规范新增的内容还包括抵制有偿家教、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
一标准、终身学习等。
新规范明确规定“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这是针对当前一
些地方和学校单纯搞应试教育的现实而提出的要求,有利于真正实现素质教育,达到培养学生健全人格和创新精神的全面育人的目标。
在这一点上,不仅需要学校、教师的自觉规范,更有待于国家、各级政府
教育管理部门、所有教育工作者和全社会的协同努力,转变教育观念,加大教
育改革力度。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于1985、1991、1997年先后三次颁布和修改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对教师职业道德的发展起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仍
然需要不断完善。
社会经济的发展对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和素质教育的
实施也对教师提出了新的要求,特别是对教师做人和师德素质的内在要求很高。因此,教师不能仅仅是“传道、授业、解惑”的“师者”,还需是“终身学习”的“学者”。规范的修订对教师职业本身也提出了与时俱进的要求。
无论怎样修订,师德规范的主旨不会变,简单概括就是“责任”与“爱”。教师不仅要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要对教育、教学工作热爱,也要对每一
个学生充满爱心。
新规范首次加入了“教书育人”这一条,非常必要,非常有意义。要求教
师“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这实际上
明确了“育人”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强调了教师“育人”的职责。
新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修订)【2】
1、尊敬国旗、国徽,会唱国歌,升降国旗、奏唱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
目礼,少先队员行队礼。
2、尊敬父母,关心父母身体健康,主动为家庭做力所能及的事。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3、尊敬老师,见面行礼,主动问好,接受老师的教导,与老师交流。
4、尊老爱幼,平等待人。同学之间友好相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欺负弱小,不讥笑、戏弄他人。尊重残疾人。尊重他人的民族习惯。
5、待人有礼貌,说话文明,讲普通话,会用礼貌用语。不骂人,不打架。到他人房间先敲门,经允许再进入,不随意翻动别人的物品,不打扰别人的工作、学习和休息。
6、诚实守信,不说谎话,知错就改,不随意拿别人的东西,借东西及时归还,答应别人的事努力做到,做不到时表示歉意。考试不作弊。
7、虚心学习别人的长处和优点,不嫉妒别人。遇到挫折和失败不灰心,不气馁,遇到困难努力克服。
8、爱惜粮食和学习、生活用品。节约水电,不比吃穿,不乱花钱。
9、衣着整洁,经常洗澡,勤剪指甲,勤洗头,早晚刷牙,饭前便后要洗手。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衣物用品摆放整齐,学会收拾房间、洗衣服、洗餐具等
家务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