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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培训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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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资料

1、开挖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1)在洞口段、断层破碎带及其它Ⅳ级围岩地段,施工前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和作业指导书。

(2)做好超前地质预报工作,采用TSP203、超前钻孔等综合预报手段对开挖面前方的地质情况做出详细的预报。每个开挖工班配一名工程师跟班,确保各种措施、技术交底的落实,保证标准化作业。开挖过程中,配备有经验的地质工程师,24小时轮流值班,及时掌握地质变化,监控指导现场施工。

(3)根据设计图纸的要求做好超前导管注浆加固围岩或起到注浆堵水的作用。设计地质情况与现场地质情况不符,且需要增加支护的,要及时与设计、业主、监理单位联系,及时进行变更,确保施工安全。

(4)操作人员必须互相配合,并保持必要的安全操作距离。

(5)司钻工钻孔前,对风钻和工具作如下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修理或更换: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路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钻杆是否弯曲、带伤,防止作业时断钎伤人。湿式凿岩的供水装置是否良好。

(6)风钻钻孔时,将支架安置稳妥。在钻孔台架上打眼时,先检查平台架及斜撑是否稳定,平台上是否铺满板,外侧的防护栏杆是否牢固,防止高处坠落。

(7)严禁在残眼中继续钻孔,严禁在打眼同时装药。不得在工作面拆卸、修理风钻。手持风钻打眼,开孔时应用较短的钻杆,其长度不超过0.8~1m。钻头未入岩壁前,风门不宜开大。操作时做到退钎子与凿岩机一条线,司钻工要在风钻的左侧方,严禁骑着气腿操作风钻,钻眼时先开水后开风,停钻时先关风后关水。

(8)用风镐开挖时工作前检查气压及风镐的连接。工作中,要防止空打,卡钎时不可猛摇风镐,要及时更换磨钝的镐钎,发现滤风网被污物堵塞,需及时排除。

(9)两工作面接近贯通时,按规范要求,两端加强联系,确保统一指挥、安全施工。两工作面相向开挖时,相距50m时必须停止一方掘进,由另一方掘进贯通,另一方爆破时必须向对方通知。

2、装碴及运输安全保证措施

(1)各种运输设备不得人货混装,装载机不准载人。

(2)机械装碴时,坑道断面尺寸应满足装载机安全运转。

(3)装碴时,运砟车辆应停稳并制动,起动前应鸣笛。

(4)洞内运输车辆限速行驶。作业地段正常时每小时小于1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5公里,成洞地段行驶时速小于20公里,会车时时速小于10公里。

(5)在衬砌台车(或作业台架)作业地段应设置“慢行”标志,台车(台架)两端设置红色显示灯。

(6)洞内车辆行驶应遵守下列规定:严禁超车。会车时空车让重车,重车减速行驶,两车厢间距离不小于0.5m。同向行驶,前后两车间距离至少为20m,洞内能见度差时,应加大间距。洞内车辆相遇或发现有行人时,应关闭大灯,改用小光灯或近光灯。车辆起动前应撩望或鸣笛,进出隧道口时应鸣笛。洞内车辆倒车必须开灯、鸣笛或专人指挥。车辆在使用前应详细检查,不得带病行驶。

(7)洞内车辆行驶时,施工人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行人走两侧人行道。不与机械车辆抢道。不准扒车追车和强行搭车。

(8)运输道路要铺筑路面,做好排水及维修工作。

(9)进洞车辆及内燃机械必须选用带净化装置或低污染的柴油机,汽油机械的车辆不得进洞作业。用时必须加强通风管理工作。

(10)洞外卸碴场地应符合规定的坡度,并应在砟堆边缘内80cm处设置挡木,以防车辆翻沟。

(11)车辆运行前应保持其机况、照明刹车良好;确认前后无人并给一次信号,方可启动。

(12)洞口、交叉路口和狭窄的施工场地,应设置“缓行”标志,必要时应专人指挥交通。洞内车辆、机械停放处,应设置有足够的照明、并设置红色警戒灯。

(13)机械设备必须建立严格的管、用、养、修制度,并切实执行,实行奖罚,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14)汽车及走行机械,严格执行“三不超(不超速、不超载、不超劳)、五不开(无证、无令、带病、病车、酒后不开)

”、“三勤、三检”制度。

(15)工地应设专职机械管理人员,分工负责机械设备各项工作。

(16)在施工中运输保证道路质量,由综合班按标准养护。安排调度值班,统一指挥,保证出碴、进料运输畅通无阻,洞内每隔500m设一醒目的交通标志,洞外既有公路或便道转弯处或陡坡处设置醒目、温馨的安全标识。在弃碴场安排推土机或装载机经常推砟,推碴时留适当的余砟,并安排卸碴指挥人员对自卸汽车进行卸碴指挥,确保自卸汽车倒车和出碴安全。

3、支护、衬砌安全保证措施

(1)隧道开挖后必须及时进行支护。支护质量必须达到设计规定标准。

(2)施工期间,现场值班负责人员每天应同安全质检人员对开挖面地质以及各部支护情况进行一次检查。不良地质地段每班检查一次,当发现支护变形或损坏时立即加固处理并做出详细记录。

(3)量测人员发现量测数据有突变或异变时,应于量测后及时向技术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汇报,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或通知施工人员暂时撤离危险地段。

(4)钢拱架架立时不得置于虚砟或活动石上,软弱围岩地段基底夯实加设垫板或加设木楔楔紧。锚杆支护,孔深、间距、方位必须到设计要求,注浆要饱满,钢筋网初喷混凝土必须达到设计厚度。

(5)洞内支护,坚持“随挖随支护”的原则,支护紧跟开挖面;如遇石质破碎、风化严重时,尽量缩小支护工作面。

(6)喷射支护前,清除危石及松动石块,喷射手配戴防护用品;机械各部完好正常,压力保持在0.4MPa左右,喷浆管喷嘴严禁对人放置。

(7)随着隧道各部开挖工作的推进,及时进行衬砌或压浆,特别是洞门建筑的衬砌必须尽早施工,地质不良地段的衬砌尽早完成。

(8)机械转动部分设置防护罩,电动机必须有接地装置,移动或修理机器及管线路时,先停电,并切断电源、风源。

(9)加强洞内通风、照明管理,确保达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工作环境。

(10)二次衬砌前铺设防水层。工作台架下净空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工作台架承载重量,不得超过要求。两端应设不低于1m的栏杆和上下人员的梯子。

(11)铺设防水层台架及模板台车距作业开挖面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齐头爆破时要防止空气波冲破防水层。工作台架衬砌台车就位后,应用卡轨器固定在

轨道上,防止溜车。

(12)衬砌台车使用时遵守下列规定:台车上不得堆放料具。工作台上应铺满木板。并设安全栏杆。拆除混凝土输送软管时,必须停止混凝土泵的运转。两端挡头板应安装牢固。衬砌台车工作台架上施工照明用电线路每天要进行一次检查,确保电线绝缘良好,防止电线破损、漏电伤人(装置漏电保护器)。

(13)模板台车设计时,必须考虑净空能保证运输车辆的顺利通行。混凝土灌筑时,必须两侧对称进行。

4、爆破安全保证措施

(1)爆破作业时统一指挥:根据施工条件,洞内每日放炮次数,齐头开挖作业循环时间明确规定;警戒要统一行动;多工作面放炮相互影响时,首先要保证齐头掘进的需要,起爆顺序应由里向外,里面的人员末撤出前,外面禁止放炮。

(2)爆破时所有的人员应撤至不受有害气体、震动飞石伤害的地点,其安全距离:独立导坑内不少于200m。半断面开挖不少于400m。全断面开挖不少于500m。

(3)爆破器材加工,在洞外远离洞口50m以外的加工房工作台上操作。除洞外土石方用电雷管外,洞内用非电雷管。装配起爆管时必须先试验。计算引线长度,每批分卷进行。导爆管凡有过粗、凡管体压扁、破损锈蚀、加强帽歪斜者,严禁使用。加工好的起爆管分段装入木箱内,防止混段(不准把段数标签失落)。

(4)人工运送炸药每人一次运送量不超过20kg或原包装一箱。运送爆破器材前后30m应专人防护,严禁中途逗留。

(5)汽车运送爆破器材时应遵守下列规定:炸药与雷管应分别由木板车厢运入洞内,车厢应垫胶皮,只准平放一层。必须由爆破工专人护送,其它人员不得搭乘。运送途中要显示红灯与鸣笛。汽车排气孔应加防火罩。炸药与雷管不准同车运送。

(6)装药时严禁火种,无关人员和机具等均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周边眼间隔装药,用胶布包扎在竹片上固定牢实。

(7)洞内大断面开挖,雷管段数量、装药量大时,爆破指挥人员应先明确分工,自上而下分区分段装药各负其责,防止混段和漏装,禁止超量装药。

(8)遇有下列情况禁止装药:作业面照明不足;工作面岩面破碎未及时支护;可能有大量涌水的地段。

(9)装药完毕,工作面所有的机具、材料撤离,经检查无漏装,炮口堵塞完后进行网络连接,网络连接好后,应专人检查是否合格,经确认连接无误,人员机具已撤至安全地带即可起爆。

(10)其他注意事项:

洞内严禁明火点炮,洞内所有爆破、导爆索长度均不少于2.0m;

起爆后必须通风排烟15~30分钟后才准工作人员进入工作面,并经下列各项检查和处理后,其它工作人员才准进入工作面:有无瞎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及雷管;顶部、两端有无损坏及变形。

进行爆破器材加工和爆破作业的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爆破器材的领取必须由有合格证的人员办理,一定要帐物相符;双方签字。每次装药完毕后未用完的爆破器材立即退回库房,并办理清库签字手续。

5、洞内、外施工用电安全操作规程

一、所有绝缘、检查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它用,并定期检查、校验。

二、现场施工用高、低电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三、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四、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并使用干粉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五、安装高压油开关、自动空气开关等有返回弹簧的开关设备时应将开关置于断开位置。

六、多台配电箱并列安装,手指不得放在两盘的结合处,不得摸连拉接螺孔。

七、用摇表测定绝缘电阻,应防止有人触及正在测电的线路或设备。测定容性或感性设备、材料后,必须放电。雷电时禁止测定线路绝缘。

八、电流互感器禁止开路,电压互感器禁止短路或升压方式运行。

九、电气材料或设备需放电时,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用绝缘棒安全放电。

十、现场配电高压设备,不论带电与否,单人值班不准超越遮栏和从事修理工作。

十一、人工立杆,所用叉木应坚固完好,操作时,互相配合,用力均衡。机械立杆,两侧应设溜绳。立杆时坑内不得有人,基坑夯实后,方准拆去叉木或拖拉绳。

十二、登杆前,杆根应夯实牢固。旧木杆杆根单侧腐朽深度超过杆根直径1/8以上时,应经加固后,方能登杆。

十三、登杆操作脚扣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安全带应拴于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不准拴于瓷瓶或横担上。工具、材料应用绳索传递,禁止上下抛扔。

十四、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应在外侧作业。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十五、紧线用的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导线的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单方向紧线时,反方向设置临时拉线。

十六、架线时在线路的每2~3公里处,应接地一次,送电前必须拆除,如遇雷雨,停止工作。

十七、电缆盘上的电缆端头,应绑扎牢固。放线架、千斤顶应设置平稳,线盘应缓慢转动,防止脱杆或倾倒。电缆敷设至拐弯处,应站在外侧操作。木盘上钉子应拔掉或打弯。

十八、变配电室内、外高压部分及线路,停电工作时:

1.切断所有电源,操作手柄应上锁或挂标示牌。

2.验电时应戴绝缘手套,按电压等级使用验电器,在设备两侧各相或线路各相分别验电。

3.验明设备或线路确认无电后,即将检修设备或线路做短路接地。

4.装设接地线,应由二人进行,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顺序相反。拆、接时均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5.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2

mm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6.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十九、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械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二十、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二十一、电气设备所用保险丝(片)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片)。

二十二、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m。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二十三、照明开关、灯口及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6、电焊施工安全操作要点

1.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点,周围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2.电焊朵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电电工进行。

3.电焊机应设置单独的开关箱,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4.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5.在潮湿地点工作台,电焊机应放在木板上,操作人员应站在绝缘胶板上或木板上。6.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和管道上施工焊。焊接带电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

7.贮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焊接前必须清洗干净,将所有孔口打开,保持空气流通。

8.在密闭的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容器必须可靠接地,必须开设进、出风口,通风良好,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并应有人监护。容器内照明电压不得超过36V。焊工身体应有绝缘材料与容器壳体隔离开。施焊过程中每隔半小时至一小时外出休息10~15min,并应有安全人同在现场监护。

9.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0.把线、地线不得与钢丝绳、各种管道、金属构件等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1.更换场地、移动电焊机时,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现场、清除焊渣。

12.清除焊渣、采用电弧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3.多台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不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有隔光板。

14.在高空焊接时必须系好安全带,焊接周围应备有消防设备。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15.焊接装好模板的钢筋、钢板时,施焊部位下面应垫石棉板或铁板。

16.钍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钍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粉尘及时排除。17.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8.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19.施焊场地周围应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进行覆盖、隔离。

20.必须在易燃易爆气体或液体扩散区施焊时,应经有关部门检试许可证,方可施焊。21.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后,方可离开。7、气焊施工安全操作要点

1.气焊作业应遵守有关电焊的规定。

2.乙炔发生器应采用定型产品,必须备具有灵敏可靠的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保险链;球式浮筒必须有防爆球;胶皮薄膜必须装置设厚度为1~1.5mm,直径不少于浮桶断面积的60~70%。

3.氧气瓶,氧气表及焊割工具上,严禁沾染油脂。

4.乙炔发生器的零件和管路接头,不得采用紫铜制作。

5.高、中压乙炔发生器,应可靠接地。压力表及安全阀应定期校验。

6.碎电石应掺在小块电石中使用,夜间添加电石,严禁用明火照明。

7.乙炔发生器应每天换水,严禁在浮桶上放置物料,不准用水在浮桶上加压或摇动。添加电石时严禁明火照明。

8.乙炔发生器不得放置在电线的正下方,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离,不得少于10米。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9.氧气瓶应有防震胶圈,旋紧安全帽,避免碰撞和剧烈震动,并防止爆晒,冻结应用热水加热,不准用火烤。

10.乙炔气管用后需清除管内积水,胶管,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冻结时,应用热水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火烘烤。

11.点火时,焊枪口不准对人,正在燃烧的焊枪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带有乙炔和氧气时,不准放在金属容器内,以防止气体逸出,发生燃烧事故。

12.不得手持连接胶管的焊枪爬梯、登高。

13.严禁在带压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带电设备应先切断电源。

14.在贮存过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时,应先清除干净,并将所有扔孔、口打开。

15.电石应放在通风良好、不漏雨、干燥的地主方,移动或搬运应将桶上的小盖打开,轻搬轻放。开桶时,头部要闪开,不得用金属工具敲击桶盖。

16.铅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皮肤外露部分应涂护肤油脂。工作完毕应洗漱。17.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不得同放一处,距易燃易爆品不得少于10m。严禁用明火检验是否漏气,氧气、电石应随用随领,下班后送回专用库房。

18.氧气瓶、乙炔发生器受热不得超过350C,防止火花和锋利物件碰撞胶管气焊枪点火时应按“先开乙炔,先关乙炔”的顺序作业。

19.施焊时,场地应通风良好。施焊完毕,应将氧气阀门关好,拧紧安全罩。

8、气瓶

20.气瓶使用时必须安装减压器,乙炔瓶应安装回火防止器,并应灵敏可靠;

21.气瓶间安全距离不应小于5M,与明火安全距离不应小于10M;

22.气瓶应设置防震圈、防护帽,并应按规定存放;

22.高度不要超过5;

23.氧气瓶、乙炔不得平放和在阳光下暴晒。

XXX隧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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