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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篇一:《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70岁的那个年头,被人控告不敬神灵和蛊惑青年。面对这种莫须有的指控,苏格拉底并没有逃走,还是接受了。在辩护中,苏格拉底大义凛然,刚毅不屈,驳斥了对他的指控,因而激怒法官,最后被投票判处死刑。

后人想不通:在这么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怎么可能发生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呢?当时的社会,难道没有对人才、对知识的尊重吗?以投票的形式定罪公平吗?

现代人关于那现代的民主来衡量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因此,苏格拉底之死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是对个人自由与权力的践踏。

其实,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同现代世界形形色色的民主政治并不同。在现代的民主政治中,个体一面属于群体,一面却享有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享有自由。但在古希腊,个体完全属于群体,他没有脱离群体之外的自由。当时在雅典是不存在个人权威的,既没有知识的权威,也没有道德的权威,一切都得服从人民群体。

雅典社会是一个民主社会,但不是一个法治社会。苏格拉底之死正是有民主而无法治造成的悲剧。

为了减少类似多数人犯错误的可能,为了避免民主社会堕落为暴民社会的危险,现代社会都在践行着制度化的民主―法治。后世的思想家和实践家都认为只有法制才能制止多数人对正义的威胁,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是以这个为奋斗目标的。

对雅典民主的发展史,对法国大革命,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等进行反思后,我们并不能充分否定哪种性质的理论学说,但可以提出新的主张以供发展的实践去证实或证伪。法治的民主观就是反思后的结论之一。

制定法律,建立市场经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多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才能逐渐地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

只有安定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只有法治的民主才具有权威,具有生命力。苏格拉底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我们不能仅仅成为雅典

悲剧的看客。

篇二:苏格拉底的申辩读后感

虽然看起来《苏格拉底的申辩》记述得是苏格拉底为他的清白所做的申辩,其申辩对象是雅典的五百人陪审团,但其实本篇对话录是柏拉图在借苏格拉底之口为哲学所做的申辩,其申辩的对象乃是政治。贯穿于整个《申辩》的线索便是政治与哲学之间的张力。

柏拉图几乎所有的对话篇的主人公都是苏格拉底,在柏拉图的对话篇中,苏格拉底和他的对话者们探讨着各种问题,与其说苏格拉底所探讨的“是什么”的问题是他的哲学,倒不如说苏格拉底的哲学就是他的生活方式,是他对善的追寻。在苏格拉底这里,哲学的目的便是要实现一种善的生活。所谓苏格拉底的生活方式就是一种审慎的、不断追问的生活。在《申辩》中,当有人提出流放苏格拉底,条件是让苏格拉底放弃爱知,苏格拉底对此断然拒绝,说道:“(a5)一个未经省察的生活是不值得人过的生活”。正因为此,苏格拉底整天在市场上和别人对话,省察那些自以为知的人,通过一个个的诘难指出他们的无知。也正因为这样,苏格拉底才得罪了雅典公民,最终导致了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为何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故意去得罪雅典人?在《申辩》中,苏格拉底着重谈了他所省察的三种人--政治家、诗人和匠人,而这三种人恰恰又是在当时雅典社会中占据着主流话语权的人物。苏格拉底之所以会得罪这些人,当然不仅仅是出于苏格拉底对他们妄知的愤慨,而是因为这是神赋予苏格拉底的使命。在《申辩》中,苏格拉底大篇幅地谈到了所谓的“神谕事件”。神谕显示苏格拉底是世上最智慧的人,原因在于苏格拉底是唯一认识到自己无知的人。在苏格拉底看来,智慧是人所不能拥有的,她只有神才能拥有,人唯一能做的就是去爱智慧。故而苏格拉底自觉到神赋予他的任务就是去省察那些自以为知的人,让他们也意识到自己的无知,因为人在自知无知的基础之上才能去爱智慧,才能实现对善的追寻。然而,苏格拉底的省察活动(也就是他的生活方式),在当时的雅典人看来却是一种烦扰,苏格拉底自己也把这种烦扰比喻为一只牛虻在不停地叮咬一匹昏昏欲睡的大马。这种烦扰最后招致了雅典人的报复,他们判了苏格拉底死刑。这种烦扰和报复便凸显

了哲学与政治之间的对立。

虽然苏格拉底反复提到自己拒绝从政,但苏格拉底并不反对政治,因为政治的目的也是要实现一种善的生活,在这一点上,可以说政治与哲学一样都是以善为目的的。但是,政治与哲学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哲学是原始性的,而政治则是次生的。哲学作为一种对善的追问是直接指向善的,而政治虽然也以善为目标,但已经退化为一种手段。在哲学那里,手段与目的是不分的,人们既是通过哲学追问进而向善进发,并且哲学追问本身也就是一种善的生活。而在政治那里,手段与目的完全分离,政治只是一种为了实现善的生活的手段,因而在政治生活中,人们看起来似乎已经完全忘却了对善的追寻。哲学与政治之间的对立,在这一意义上就可以说是一种面向上对立,前者直接面向善本身,后者只面向有益于实现善的事物。正是哲学与政治这一点对立才进一步衍生出其它方面的对立。对于哲学而言,由于其直接面向善,因而她力求以真理取代意见;而对于政治而言,由于它仅仅作为一种以实现善为目的次生性的手段,它需要以意见为基础,最终由意见逐步上述到对真理的探寻,因此,它才需要一些“高贵的谎言”作为政治生活得以顺利进行的保障。

尽管哲学与政治有着根本的不同,但政治作为一种实现善的生活的手段却又是必要的,因为城邦中每个人的禀赋有所不同,他们对真理的接近程度也因而有所不同。我们不能奢望城邦中每个人都像苏格拉底一样过着一种哲学的生活,对于这些暂时不能达到真正爱知境界的人,其生活的根基只能建立在正确的意见之上。所以就这一点而言,苏格拉底并不反对政治。既然苏格拉底并不反对政治,那么他为什么又要倾其一生去省察和烦扰那些雅典城邦中的“政治人”,甚至还为此付出了生命呢?这看似是一种悖谬,实则并非如此。苏格拉底反对的并非是政治,政治作为一种在城邦之中实现善的生活的手段是必不可少的,苏格拉底真正反对的是政治作为一种手段的目的化,也就是政治忘却了它原本真正的目的,而把手段本身目的化了。在苏格拉底看来,政治是实现善的手段,虽然它会因此形成种种具体的制度,这种制度可能看上去十分具体和琐碎,但是这些作为手段的政治始终都一如既往地以实现善的生活为其目的。但是,在当时的雅典城邦之中,种种不正义的制度戕害着人们的善生,这使得苏格拉底意识到当时的政治已经偏离了它本来的轨道,已

经忘却了它本然的目的,信以为政治的目的就是权力或者权术。所以,苏格拉底才自诩为牛虻,不停地叮咬这雅典城邦这匹大马,不断地警醒雅典公民要把善作为其政治生活的真正目标。

篇三:斐多篇读后感

——读《斐多篇》有感

20201011322 杜莹莹

《斐多篇》主要记录了苏格拉底在临近死亡那一天与他的朋友和学生们关于死亡的充满了哲理的谈论,谈论的主要内容是正义和灵魂。苏格拉底认为灵魂是永恒的,并深信生前行善的人死后会在另一个世界获得幸福。此外,他还表明:作为哲学家,需要抛却肉体享受,让自己的心灵纯净、透明,没有杂质。这个清洁心灵的过程,他称之为学习如何死亡的过程。只有经过学习死亡,本质上纯正善良的灵魂和充满着欲望、肮脏的肉体才能彻底分离。如此才能得到真正的超脱,到达天神所在之地。而苏格拉底不畏惧死亡的原因,也正是他自信自己已经完成了这个过程,雅典人对他的处死,只是送了他一程——向着美好且永恒的天神之处。

在没有读过《斐多篇》和关于苏格拉底的其它著作之前,我对苏格拉底之死的了解,仅限于高中课本上那张苏格拉底一手端着毒酒,一手指向上方的油画了。关于他的死因,也就是他拒绝逃跑的最主要原因,是他为了维护雅典的民主制度和法律的尊严不得已而为之的选择。但是当仔细地读过《斐多篇》之后,我对苏格拉底和他的思想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也对中西方思想的异同有了更多的了解。

对于《斐多篇》体现的苏格拉底的一些思想和行为方式,有很多我都深深地赞同、钦佩,也有一些我不能很好地理解、认同。

首先,苏格拉底不仅思想深邃,他的教授方法也别具一格。由于《斐多篇》通篇都采取了对话的方式,所以,“苏格拉底式对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苏格拉底就像一个“助产婆”,帮助别人“接生”知识。他的助产术,在《斐多篇》中最突出的表现应该就是“诘问式”了——以提问的方式揭露对方提出的各种学说、命题中的矛盾,以动摇对方论证的基础,指明对方的无知。在诘问中,苏格拉底很少给出被提问者带有自己想法的、具有主观色彩的意见。他在教学生获得知识时,

不是把这种知识直接灌输给学生,而是先向学生提出问题,让学生回答,如果学生回答错了,他也不直接进行纠正,而是提出另外的问题引发学生思考,从而一步一步、循序渐进地引导学生得出正确的结论。他的谈话充满了艺术,就像助产士为人接生一样——助产士本身并不是生孩子的人,她只是帮助别人接生而已。同样地,苏格拉底的工作就是帮人们“生出”正确思想,他认为真正的知识来源于人的内心,而不是来自别人的传授。同时,惟有出自内心的知识,才能使人拥有真正的智慧。这种对话的方式很大程度上体现了苏格拉底是能够给予别人智慧的精神导师。

并且,朴素的辩证法在苏格拉底与学生的对话中也多有体现,如从“美是丑的对立面,正确是错误的对立面……凡有对立面的事物必定从其对立面中产生……”等观点中,都可以看出苏格拉底有很强的抽象能力并且善于归纳总结,他的思想也因此具有很强的思辨性。

“…请你们指出,有什么办法可以改进我的解释…”苏格拉底待人谦虚严谨,这是有利于他在哲学之路上不断前行的。一个民族,不管文化多繁荣,都需要面向世界、博采众长,这个民族的文化才能长盛不衰。同样地,一个人,不管多博闻强识,都要虚心接受身边人的意见,这个人的思想才能不断丰富。苏格拉底正是这样,虚心接受身边人的意见,无论是对手,是朋友,还是学生。我想,苏格拉底在与学生进行讨论甚至辩论的同时,伴随着思想的碰撞,和学生对新知的汲取,苏格拉底自身也在成长,因此,他与学生的交流,也是教学相长的过程。

《斐多篇》中,对话的主要内容是苏格拉底通过对话引导他的学生坚信人死后有灵魂,这虽然在本质上是带有宗教色彩的,但在当时,这种说法在很大程度上维护了古希腊民主政治的运行。在智者学派兴起之后,他们所提出的“人是万物的尺度”等一些思想被普遍接受,实际上是人的觉醒、人文主义的兴起,但是当这些主张被误读,就导致了雅典民众重视享乐,骄奢淫逸,世风日下,城邦民主制走向衰颓。但是,如果人们相信死后是有灵魂的,并且,只有生前行善,死后灵魂才会得到幸福,再次为人时才会拥有智慧和高尚的品德时,人们必定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善人更善,而恶人,考虑到作恶之后灵魂的下场,想必也会收敛许多。因此,无论苏格拉底的初衷是什么,但从结果上看,当时,这种方法在维护社会稳定上确

实起到了作用。当然,在科技日益发达的今天,用宗教维持社会秩序这种方法已经逐渐淡化。

此外,虽然说苏格拉底不惧怕死亡是因为,他坚信作为一个哲学家,自己生平的作为是良好的,可以让灵魂不受苦难,死亡是另一种生命的开始,他生前关于死亡和灵魂的论证以及临死时那句“克利托,我们必须向阿斯克勒庇俄斯进献一只公鸡”都可以证明他对灵魂永生的信仰。但苏格拉底面临死亡时的镇定和阔达还是为他平添了几分人格魅力,也正因如此,当他牺牲在雅典的民主制下时,他的学生感到“我们像是失去了一位父亲,我们的余生都将过着一种孤儿般的生活”。

苏格拉底的大义凛然固然可敬,但我认为,在某种程度上,他的做法和思想是矛盾的。在谈论死亡时,苏格拉底表示他反对自杀,他认为,诸神是人的看护,如果诸神未让你死去,而你却自杀了,这是对诸神的不敬,灵魂就是有罪的,这种观点有些类似于中国的传统观念:“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二者都是反对自杀的。苏格拉底反对自杀,但他在利用众多方法都可以实现不死的情况下,却仍旧选择了去死,抛开他的目的不说,这是不是一种变相自杀呢?

除了在有些方面自相矛盾,我认为,苏格拉底的有些推论还过于主观,具有随意性和唯心主义倾向。

例如,苏格拉底用希腊神话故事来讲述人死后的经历时,没有任何实在的凭据,完全凭借神话和想象告诉他的学生人死后的去处——“天堂”或是“地狱”。他把人死后的去处描写得那样生动逼真,彷佛他曾经去过,毕竟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在我看来,如果说之前的对话中,苏格拉底仅凭借论证推理就得出灵魂永生这一结论还可以勉强被接受,那么对于任何一个未曾到过“天堂”或是“地狱”的人,都是不具备资格谈论那里的情况的——如果它们真的存在的话。

从东西方文化对比来看,他的这种思想和东方的佛教思想又是类似的——在中国,佛教也提出了因果业报的概念:一个人如果生前不行善,死后是会下十八层地狱,接受层层折磨的,这也使众多佛教信徒笃定积德行善是使灵魂得到超脱的不二法门。

此外,他在论证灵魂永生时,简单地将世间万物分成了单一的和组合的两种,

就急于进行以后的论证,我认为这也是不妥当的,因为划分标准不同,世间万物的种类也会千差万别,就算是最抽象的划分,也不止“单一事物”和“组合事物”这两种,因为按照他的说法,灵魂无形但是永生,我们是不是还可以将世间万物划分为“有形的”和“无形的”、“暂时的存在”和“永恒的存在”呢?

“吾爱吾师,但吾更爱真理”,虽然对于苏格拉底的很多思想我都存在怀疑,但《斐多篇》向我们展现的苏格拉底——一代思想文化巨匠,所带给我们的思考,是永远不会停止的。灵魂是否存在?若是存在,是否永生?这些问题至今也没有明确的答案,且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争论不休,答案并不重要,重要的它是引发的人们关于人本身和世界万物的思考,也同样,至今仍闪耀着璀璨的光芒。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其法律思想 院系:12历史姓名:张琴琴学号:1240210001 摘要:在西方文明史中,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前399)的审判,是除了对耶稣的审判外,给人留下最深刻印象的审判。这位极端“信仰”法律,并且甘愿为法律献身的古希腊伟大哲学家和思想家,其坚毅、超然、置若生死的形象使其与法律结下不解之缘。苏格拉底的法律思想是一种契约主义思想,对法治有深深的敬畏和服从。本文主要就苏格拉底一生中与法律关系最密切的被审判一事来探讨其法律思想。 关键词:苏格拉底审判法律正义 正文:罗素说:“苏格拉底对于历史学家来说,是一个非常困难的题目。对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得很少;对另有许多人,可以肯定说我们知道很多;但是对于苏格拉底,就无从肯定我们知道得究竟是很少还是很多了。” 苏格拉底出生于雅典一个雕刻匠之家,早年就教于智者学派,后来对传统的自然主义和城邦观念展开批判,在哲学倾向上表现为唯心主义。他断言,知识美德这类品性只有少数优秀人物才会具有,相反,人民的品性生来就有缺陷;人民不能掌握知识,不能把他们培养成具有美德的人。因此,他坚持贵族制的统治,认为国家政权理应交给贵族掌管。不仅如此,苏格拉底还攻击、嘲笑雅典传统的最高权利机关——人民大会以及抽签选举官吏等民主制度。如此一来,他便得罪了雅典广大的平民。 公元前399年的一个春日,苏格拉底70岁那年,他被古希腊雅典城的五百人陪审团法庭判处死刑,被指控的罪名主要是两项:“对神不敬”和“腐化雅典青年”。雅典公民在这一天大获全胜,而雅典法律却在这一天一败涂地。 这场审判,在思想史上可谓惊心动魄,千百年来一直是人们叹息和琢磨的问题。生活在后世的我们,已经无法亲历苏格拉底在那一场浩大的审判中所做的最后申辩。德尔斐神庙的神谕上说,苏格拉底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只是为什么睿智如斯的他,却甘愿去接受一个在他本人看来也是不公正的判决,甘愿死于一次对他不正当的审判? 其实,当时在雅典,死刑犯并非真的都会死。他们至少还有三条生路:缴纳罚金赎罪、请求陪审团宽恕、自请流放。苏格拉底尽管是死罪,但他可以免于执行,只是他拒绝法庭有条件开释:“如果你们想按事先拟好的条件释放我,那么我的回答是:我尊敬你们,雅典男人,我爱你们。但我宁愿服从神,而非你们。只要一息尚存,体有余力,我就绝不会停止讨论哲学并刺激你们。”“我绝不因怕死而错误屈从任何权威,坚决拒绝服从,哪怕因此丧失生命……即便面对危险,也要站在法律和正义一边,这就是我的职守!” 当他的朋友和学生们打算营救他逃离雅典时,他拒绝了。他说“我是伟大的雅典城邦的一员,我深爱着这座伟大的雅典城。如果我逃离雅典等于是践踏了雅典的政府和法律 ,如果人人都践踏法律 ,造成法律的裁决失去权威 ,雅典就不能苟存。我怀着满腔地热忱去追求一种富有灵魂的法律,我要为正义的法律而斗争;我必须遵守这个城邦的法律。我愿意接受这个不公正的判决,饮下这杯毒酒。”他毅然决然的放弃了所有生的希望,喝下为他准备的那杯毒酒,淡然赴死。 英国学者哈特认为,守法的动机分为两种,一种是出于自愿去接受和维护法律,并以法律规则作为自己行为的指导,一种是通过观察或实践发现如果不遵守法律可能会受到惩罚,因而被迫服从法律。前一种动机的人守法心态很坚决,即使面临困难或诱惑也会战胜之,甚至不惜付出巨大代价。显然,苏格拉底属于前一种人。

民主制度下的自由实践——读《苏格拉底之死》(一)解读

民主制度下的自由实践——读《苏格拉底之死》(一) 死亡属于自然事情,每个人都会面临死亡,即使是天灾人祸、战争、 法律的惩罚等等所导致的非正常死亡,由于其频繁性,人们也已经习惯上看作 是正常的死亡,如果是天灾人祸,人们会归咎于命运的不济,如果是法律的处死,人们会看作是咎由自取。然而苏格拉底之死之所以溢出这些日常死亡事 件,成为人们反复思考的主题,就是因为这样的死亡集中体现了人类所面临的 尖锐矛盾和困境,从而具有了更为普遍和一般的意义:为什么在一个民主和自 由的国度里,竟然不能容忍一个智者的自由思想和自由言论?正是出于对思想 自由这一根本性问题的关心,毕生致力于推进思想言论自由的美国著名老报人 斯通在晚年耗尽心思来研究苏格拉底之死。为此,他梳理了卷帙浩繁的文献, 甚至开始学习希腊文,在他死后出版的《苏格拉底之死》(董鼎山译,三联书店,1998)虽然有报刊散文、时事评论的痕迹,但堪称一部严谨的学术著作。 当然,斯通对苏格拉底之死的关心绝不是一个历史学家的关心,他关心的 不仅仅是那个作为柏拉图笔下的圣人或者色诺芬笔下的市侩的苏格拉底,而是 从古希腊以来一直到美国麦卡锡主义猖獗的时代,所有和苏格拉底一样为捍卫 言论信仰自由的殉道者(由此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在该书的结尾,特意加上一章,讨论古希腊是不是发生过类似美国立国初年所出现的由于宗教、思想和政 治原因而进行的“迫害运动”),因为他坚信:“任何一个社会,不论它的目 的是什么,不论它标榜的是什么乌托邦式的解放性的宗旨,如果生活在这个社 会里的男男女女没有说出心里话的自由,就不是一个好社会。”(《苏格拉底 之死》,页1,以下凡引用此书只注明页码)因此,尽管斯通对苏格拉底之死 做了细致深入的研究,但是在他的分析里,苏格拉底最后是一个为捍卫言论自 由和思想自由的殉道者,仿佛一个舍身取义的“革命烈士”。但是,这样的分 析或者结论并没有解决这样的问题:为什么一个民主自由的制度竟然不能容忍 思想或信仰自由?在一个民主的社会里,我们现代人如何实现自己的自由?正 是这些我们今天面临的重大问题,使得我们有必要重新思考苏格拉底之死,以 及所有和他一样面临死亡或者类似抉择的人们的处境。 一 众所周知,苏格拉底是基于两个理由被处死刑的,一个是他不信仰城邦的神,只信仰自己的神,另一个是他腐蚀或者败坏青年。起诉他的人三个希腊城 邦的公民,而审判他的是由501人雅典普通公民组成的陪审法院,这是一种按 照民主方式组成的法院,有点类似于我们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革命法庭或者大 众司法(popular justice)。而这样的审判既是关于信仰哪一种神的宗教审 判,又是一个要不要民主政治的政治审判。因为苏格拉底的主张与陪审法院所 代表的雅典民主派的正统主张的冲突体现在三个方面。 首先一个分歧是要不要实行民主制度的问题。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人 是政治的动物”。这里所说的“人”就是指能参与城邦公共生活的公民。因 此,人的天性就是参与城邦的政治生活,“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在有关他的生活 和他的城市的决定上参与辩论,有权投票。”(页10)“所有公民都有参与治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司法与民主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司法与民主 武若男12260414 新闻班公元前399年,哲学家苏格拉底被雅典公投判处死刑。这位被称为“哲学之父”的伟大哲学家用自己的生命与雅典民主做最后的抗争。苏格拉底之死是按雅典城民主法律,由雅典城多数自由民参加,最终以多数票获胜而判处的。也就是说苏格拉底之死是多数人的意愿,而公民的意愿在当时的雅典法律之下是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有人说苏格拉底死于民主的暴政,甚至有人认为,苏格拉底的死在民主身上永远留下了一个污点。这是雅典的悲剧性罪行。 但是关于苏格拉底之死也有另一种解读,值得深思:苏格拉底之死不是民主之过,至少不是民主一己之过,苏格拉底死于雅典的司法,死于披着民主外衣的雅典司法。真正杀死苏格拉底的不是民主本身,虽然民主的确可能导致多数人的暴政;杀死苏格拉底的真正凶手是民主的审判,是背离了司法自身灵魂的雅典司法。 几年来我们常常说司法民主或民主司法,这几乎成了大众喜欢、一些学者热衷的口号。民主和司法都很重要,但混在一起显得有点不伦不类,两者还是有差异的。 司法与民主的关系是透视一个国家政治制度与司法制度本质特征的窗口,在西方三权分立权力结构体系中,司法在一定程度上是为了民主的不足而存在的,甚至是被视为民主的对立物,因为民主的弊端之一就是可能产生多数人的专断。当然,即使在西方国家,从最终

意义上讲,司法也是为广大社会民众所享有的,即“在一个法制化的民主国家,法官么没想on个某种意义上最重视对人民负责的”。 民主的定义都是建立在选举基础上的利益决策机制,严格遵循多数人利益至上原则。简言之,民主就是一种多数人的统治。而对于司法,核心要求是公正永远是法官必须具备的基本要求。美国甚至有学者曾说过“我不需要一个懂法律的人,我只需要一个公正的人”。民主却是决然不这样的,它意味着“我是我自己利益的最好的法官”。人们根据自己的利益决定选择最优的情况。而司法最核心的问题是法官必须中立,必须对他的朋友与他的敌人采取同样的标准。这里就要谈到苏格拉底在审判时那501名雅典公民最在审判席上考虑的不完全是法律的规定,更多的是苏格拉底在自己心目中的印象,以及苏格拉底与自己的关系,到底是朋友还是敌人。民主的司法已经不是理性的判断,更不是基于法律的决定,他只剩下多数人的情感的决定。民主制度下,舆论自由是民主统治真正基础。而司法需要理性,最为法官需要冷静,要克制,要审慎听取控辩双方的争论和意见,居中做出裁判。司法本身是与公正紧密联系的,而民主在很多情况下却是无理性。 司法与民主虽然有相伴相生的一面,但是而这无论在本质上、运行规律上还是存在明显的差异的,同时司法及其相关的制度设置在很大意义上是为了避免民主所可能产生的多数人的专断。司法与民主的差异是毋庸置疑的。

苏格拉底之死与守法精神

法162 刘月 201609010216 浅谈苏格拉底之死和守法精神 关于苏格拉底之死的缘由和过程,其版本诸多,在此不一一赘述,只就结果取其共性:苏格拉底被雅典人经过民主的审判判处死刑,而他自己则毫不犹豫的遵从了错误的、不公正的判决而使生命就此凋零。 由此,引发了我的三个思考: 一、法律是否等于正义? 雅典,一个以民主和言论自由著称的城邦;苏格拉底,一位从未参加任何政治活动,凭借“辩论”度过一生的哲学家。就是这样的雅典,赋予了苏格拉底教唆青年的罪名(之一)。此时我们发现,雅典公民竟然对一个除了运用言论自由以外没有犯任何其他罪行的哲学家提出了起诉并且对其判处了死刑。这是何等讽刺。由此可见,法律并不都是正义的,法,有善法,亦有恶法。 二、倘若法律裁决与正义相悖,我们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从心理上讲,我认为,当法律判决已经违背正义时,我们所要做的,应该是修正判决并且重新进行真正公正的审判。然而,反观现实,尽管几多无奈,但我也不得不承认,以上的想法真的太天真了,修改判决,谈何容易,且不论雅典,就是在当代中国社会,修改判决的案例都是少之又少,是,我承认,媒体上确实报道了某些人被误判监禁最后无罪释放,但是,他们虚度的那些年,又应该拿什么来弥补呢?成功申诉修改判决的案例确实存在,那么又有谁能耗得起时间熬得过年华,去等一个所谓的公正呢?说到底,我也并没有思考出针对此问题的正确解决方法,这个问题的答案,还是等到日后再做定夺吧。三、苏格拉底为什么要遵从法律裁决,其意义何在? 苏格拉底临死前曾说:“逃避法律判决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律判决不生效力,那么正义、法律和国家就不复存在。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恶人的蓄意。”他也曾放言:“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 究其根本,苏格拉底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他明白:法律只有被遵守才有权威性。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也许法律会出现错误,也许上帝会说恶法非法,但是在现实的世界里,人们唯有遵循法律才能维持社会的稳定。这个法律也许要使千万个“苏格拉底”受冤,但只有在他服从法律的前提上,雅典人民才有法治的保障。他必须死,因为雅典的法律需要生效。 事实证明,苏格拉底是正确的。在他死后的两千多年里,雅典的民主制度不断改进完善。苏格拉底用他的生命,换得了一个法治与民主的美好城邦。

苏格拉底之死与自由的民主

苏格拉底之死与自由的民主 “人们有资格享有文明社会的自由,其资格正与他们愿意用道德铰链约束他们欲望的程度成比例:与他们在多大程度上热爱正义甚于热爱掠夺成比例。” ——艾德蒙·柏克(Edmund Burke) 苏格拉底之死,是一起影响深远意涵丰富的历史事件。我们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维度对它进行思考。也的确有许多人从不同层面不同维度对它进行过思考。柏拉图,在《申辩》中,显然认为苏格拉底死于民众的愚昧——与其说是不宽容不如说是不明智。[1]色诺芬,在《回忆苏格拉底》中,似乎认为苏格拉底是“自己活得不耐烦”了。 [2]西方近代政治学的主流解释,认为苏格拉底死于民主制下“多数的暴政”,[3]苏格拉底之死由此成为当代种种不信任民主政治之观念的思想源头。现代报人斯东,在《苏格拉底审判》一书中,控诉苏格拉底死于思想和言论自由未受保护[4]——这实际上是用现代自由宪政和法治的话语来向古代雅典人说话。我国法学界,则流传着一种与斯东观点相近而并不完全相同的解读:苏格拉底之死“并不是雅典民主的污点,而是雅典法制的耻辱或悲剧”。[5] 苏格拉底之死,作为发生于两千五百年前的历史事件,仍能激发现代人持久不衰的讨论,只是因为经由这一事件而昭显出来的种种问题及其意义,对于现代人而言仍然极其重要。这种种问题及意义之中,最显而易见因而也最无可回避的就是:苏格拉底之死,真的表明自由

和民主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吗?或者说,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如何处理(政治)民主与(个人)自由的关系呢? 耶稣基督诞生前400多年,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在雅典的普通法院,七十高龄的被誉为西方孔子的哲学家,被指控“不敬国神”、“另立新神”和“败坏青年”的罪行。起诉苏格拉底的三人分别是:代表雅典政治家和手工艺的阿尼图斯、代表诗人的美勒托和代表公众的演说家素康。在受审期间,苏格拉底从始至终都在为自己的行为和思想申辩,以平素一贯的淡定自如的高贵态度为自己辩护,并在一次阐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对他的指控出于“多年的错误印象”(《申辩》19a),他不仅陈述了这种错误印象的感知,而且要申辩对其指控。其后雅典法庭以281票对220票判处他死刑。在当时,雅典人民正准备祭祀阿波罗神,这是神圣而庄严的宗教祭祀活动。城邦依照其惯例认真对待准备这次祭祀活动,为保证城市的整洁将死刑一律暂缓,苏格拉底则被囚于监狱,等待祭祀结束后处于判决。期间本可以赎走或逃狱,但他认为逃亡只会进一步破坏雅典法律的权威,他以激情澎湃、慷慨的陈词反驳法院对自己的指控后做出了饮鸠而死的选择。 (一)全民思想弊端 雅典民主制的的价值基础是自由与平等的追求。在希腊贵族与平民、强势与弱势之间都存在着等级关系。这样的本身具有的等级关系与雅典的平等自由又相互存在着矛盾。公民个人权利的似实实虚的境况也是公民常常陷入对平等自由的过度追求。柏拉图关于雅典的民主制做过这样的定义:“一种使人快乐的无政府状态的,花俏的管理形

苏格拉底之死

浅析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之死是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一个永远洗刷不掉的污点。 苏格拉底,一个不死的灵魂捎带着神的圣谕,不住地向人类的未来及来去匆匆的人们照耀着理性的光芒。 他是一个出身于雅典中产之家的公民,父亲是雕刻匠,母亲是助产婆。 他出生在希波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时刻,成长在伯里克利的盛世,当时正值智者从全希腊各地云集雅典,给民主制度雅典带来了许多新知和自由论辩的新风尚。 他貌不出众,但言谈话语富有魅力,他在辩论之中度过了一生。 他向著名的智者普罗泰哥拉和普罗第柯等人求教,以谈话的方式讨论各种重要的社会人事和哲学问题,探寻对人类最有用的的智慧和真理。 他以一种对哲学的崭新理解开创了希腊哲学的新纪元,通过他的教诲产生了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产生了犬儒派等新学派,并通过他们一直影响到希腊化罗马时代。 他是一只“牛虻”,是神赐给雅典的礼物。 他引进了一位新神,他是道德善、智慧真的源泉:宇宙理性的神。这种理性的神是他追寻“真正的善”的终极根据。 他很谦逊,”只有神才是有智慧的“;他以自己的无知而自豪,并认为人人都应承认自己的无知。 他开创了一个时代,他透过理性对人的生活做全面的了解,引导一种新的生活态度。 这就是苏格拉底,人类智慧的至圣先师。他死于人类民主摇篮的雅典,是民主的弊病还是历史的偶然?下面从几个角度来分析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死于公元前399年,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事件。他是西方历史上(或许也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因为思想和言论而被处死的哲学家,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位为真理而殉道的科学家。他不是死于人们公认是残暴的专制政体下,而是在古希腊号称最珍视人类言论自由、最民主的城邦雅典,由公民按合法的程序,经过民主的投票审判处死的。 来具体的看当时的情况。控告苏格拉底的罪名有两条:一是不信本邦的神灵,引进新神;二是毒害社会青年。原告梅勒托请求处以死刑。按当时的法律,原告提出诉状后,被告有权在500人陪审团前进行申辩。 苏格拉底进行了第一次申辩。他从自己的被推上法庭说起。对于凯勒丰的神谕,他对自己的全面了解让神谕不攻自破。当他向别人探寻真理的时候,他常常以审查的方式让别人无言以对,发现很多人以不知为知,很多人是没有什么智慧的。最终他得出了一个结论:“神才是最有智慧的人“。就在这种探寻知识的过程中,他的麻烦来了,而且性格使然,他一度挥之不去。他在探寻的过程中扫了很多人的颜面,加之他身后有一群青年跟着起哄,学者他的方式审查别人,招致了许多怨恨。 在起诉他的两条罪名中,第一条不信神是站不住脚的,他所尊崇的德尔斐神庙的阿波罗神也是雅典人共同信奉的神;在毒害青年的辩驳中不是十分有利,因为他只是证明自己是不愿意毒害青年的。第一次表决是280票赞成,220票反对,判处苏格拉底死刑。 上面说到他探寻真理而招致怨恨,其实不止于此。下面就要谈到他和政治的

浅谈苏格拉底之死

浅谈苏格拉底之死 陈佳婵 2012212419 政社学院思政121 公元前399年,一个叫莫勒图斯的年轻人在雅典状告哲学家苏格拉底,说他不信城邦诸神,败坏青年。于是,苏格拉底被传讯,在500人组成的陪审团面前作了著名的申辩,但申辩并没有挽救苏格拉底的性命。他最后被判处死刑。 可能很多人在刚看到这《申辩》的时候,会觉得苏格拉底怎么这么自夸自大。他在自己的申辩中说到“雅典的公民们!我得到那个坏名声,只是由于我有某种智慧。”“你们一定知道凯勒丰;他是我自幼的故交,也是你们的朋友,因为他曾经同你们一道被流放,也是同你们一道回来的。这位凯勒丰的性格,你们都知道,是做什么事都很急躁的。有一回他跑到德尔斐,冒冒失失地向神提出了一个问题--请不要打断我的话--求神谕告诉他有没有人比我更智慧。女祭司传下神谕说,没有人更智慧了。凯勒丰本人已经去世了,可是他的兄弟在这里,可以证明我说的是实话。”看到他的这些话,我也不例外的认为他是如此的骄傲自负,但是当我看完全文,当我了解到他的生平我才知道苏格拉底的智慧所在。 实质上苏格拉底不是必须要死的,他只要在审判的时候认个错就可以被释放,甚至在后来他都是有机会逃跑的。但是他没有,这是为什么?苏格拉底以死来捍卫的到底是什么?是他自己的自由意志还是对于国家法律的认同和尊重?但无论是哪一个,都是他思想的代表,他用自己不计代价的行动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和人生信条。苏格拉底神的主张和言论自由和当局者想悖,他即使面对死刑却对自己的观点没有任何的犹疑和退却。苏格拉底被判处有罪以后,他的学生已经为他打通所有关节,可以让他从狱中逃走。然而苏格拉底选择了慷慨走向刑场,视死如归。他的理由:我是被国家判决有罪的,如果我逃走了,法律得不到遵守,就会失去它应有的效力和权威。当法律失去权威,正义也就不复存在。这不是悲剧的声音,这是一个智者在用生命诠释法律的真正含义——法律只有被遵守才有权威性。只有法律树立了权威,才能有国家秩序与社会正义的存在。苏格拉底为了正义死了。“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在他死后,人民开始重新审视他的观念,开始反思自己的制度。如果当时苏格拉底选择的是反方向,那么千年的人类历史就少了一个值得我们赞颂千篇的伟人! 苏格拉底到底为什么会死?仅仅是因为他的观念和当时大环境相左?但在看申辩的时候,我提炼出来的是:民众对精英的一种仇视心理。苏格拉底说他为了证明自己不是最有智慧的,所以他一个个地找比自己更有智慧的人,他自己说到:“所以,我就到处奔波,秉承神的意旨,检验每一个我认为智慧的人,不管他是公民还是侨民,如果他并不智慧,我就给神当助手,指出他并不智慧。”但是在这一过程中,他发现每个人都是荒唐可笑的,尤其是那些自以为是的政界人士和诗人们,他们无知却还认为自己有无与伦比的智慧。而苏格拉底的智慧就在于他敢于承认自己是无知的苏格拉底树立了一个个的敌人,他的身边有热爱他的学生,但更多的是无数不承认自己愚蠢的雅典公民们。 悲哀的是,苏格拉底死于的不是独裁统治,他恰恰死于雅典最为人称道的民主制度。他是被人民杀死的。民主制的基础,难道不应该是言论自由吗?一个毁掉自己基础的制度,这是合理的吗?而想到当今社会,我们的国家,我们口口声声说要扩大民主,但是我们真的有言论自由吗?有的时候我们是不是也该反思我们能说的偏偏都是好的话语,有太多负面的信息是我们不能妄加评论的。这也应该是我们民主制度需要改进的一大方面吧! 前段时间看了弗洛姆的《逃避自由》,现在的很多人都抛弃了所追求的自由。其中一个

法理-恶法亦法

论恶法亦法 摘要:“恶法亦法”与“恶法非法”之争是西方法学思潮演变过程中经久不衰的论题。然,人们对“恶法亦法”往往断章取义,认为分析实证法学派在僵化地理解和适用法律,宛如没有灵魂和生命的自动售货机,认为只要法律符合外在形式,就遵从如神祗。“恶法亦法”理论萌芽于苏格拉底,形成于奥斯丁。在澄清该主张的同时,笔者也浅谈了中国本土资源上“恶法亦法”之价值分析。 关键字:恶法亦法分析实证法学派秩序依法治国 一、恶法亦法理论萌芽及形成 (一)恶法亦法理论萌芽 苏格拉底的人格特点通过“苏格拉底之死”昭示天下的:他以他自己的实践行为甚至生命的代价,以慷慨悲歌的方式诠释了恶法亦法理论的恒常精髓,即只要是法律合法(符合程序)成立,不论这种法律是好是坏,即使它非常邪恶,当事人都要无条件的服从。 苏格拉底确信无论法律是多么的不公正,多么的不正义,多么的邪恶,法律都必须被尊重、必须被捍卫、必须被执行。而其共同指向一点:苏格拉底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决不苟且偷生,即使冤死在法律之下也不怨不尤。因为雅典的法律要生,所以,苏格拉底必须死。正是苏格拉底这一振聋发聩的壮举,昭示了后世法学当中恶法亦法理论的萌芽破土。 (二)恶法亦法理论形成 苏格拉底是恶法亦法理论萌芽的奠基始祖,但由于他述而不作,再加之人类早期思想的混沌,致使他并没有提出系统、完善的恶法亦法理论。恶法亦法理论的真正形成始于近代分析法学创始人奥斯丁。关于恶法亦法理论的前题,奥斯丁说:“法的存在是一个问题。法的优劣则是另外一个问题。法是否存在是一个需要研究的问题。法是否符合一个假定的标准,则是另外一种需要研究的问题。”1按照德沃金在批判法律实证主义理论时提出的看法,奥斯丁在这里实际上阐释了法律实证主义的一个基本命题----“分离命题”(the Separability),即法律和道德在概念上没有重叠。2 所谓的“恶法亦法”用通俗的话来表达就是,即使这个法律是不道德的,是邪恶的,但是仍然是法律。这种观点认为只要是适格的主体以恰当的方式颁布的法律,即使它再不符合道德,它再不被人们所接受,它仍是法律。奥斯丁在论证“恶法亦法”这一命题时,列出了以下几点理由:(1)道德上邪恶的法律,尽管人们的憎恶和反对,也不会失去作为“主权者的命令”的性质,同样具有强制力。 1王振东.西方法治思想的历史寻踪[A].载孙国华主编.社会主义法治论[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2[英]奥斯丁.法理学的范围[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208.

从苏格拉底之死看雅典民主制度

苏格拉底之死之雅典民主制 一、苏格拉底之死的历史背景 (一)苏格拉底的审判背景 耶稣基督诞生前400多年,苏格拉底(公元前469—公元前399)在雅典的普通法院,七十高龄的被誉为西方孔子的哲学家,被指控“不敬国神”、“另立新神”和“败坏青年”的罪行。起诉苏格拉底的三人分别是:代表雅典政治家和手工艺的阿尼图斯、代表诗人的美勒托和代表公众的演说家素康。 在受审期间,苏格拉底从始至终都在为自己的行为和思想申辩,以平素一贯的淡定自如的高贵态度为自己辩护,并在一次阐述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对他的指控出于“多年的错误印象”(《申辩》19a),他不仅陈述了这种错误印象的感知,而且要申辩对其指控。其后雅典法庭以281票对220票判处他死刑。在当时,雅典人民正准备祭祀阿波罗神,这是神圣而庄严的宗教祭祀活动。城邦依照其惯例认真对待准备这次祭祀活动,为保证城市的整洁将死刑一律暂缓,苏格拉底则被囚于监狱,等待祭祀结束后处于判决。期间本可以赎走或逃狱,但他认为逃亡只会进一步破坏雅典法律的权威,他以激情澎湃、慷慨的陈词反驳法院对自己的指控后做出了饮鸠而死的选择。 (二)后世的影响 2000多年来苏格拉底对西方哲学的发展起着深远的影响,苏格拉底一生不探索真理、寻求真理,死后他以这不死的灵魂在永不疲惫的捎带他神圣的真理不住的向来去匆匆的人们传达着理性的光环。他的死被人们传为佳话,被人们深深铭记。苏格拉底垂暮之年被称为民主派的是死而非的罪名处以死刑,不得不说这是一场悲剧,然而这不仅仅是他个人的悲剧,是处于时代人们的悲剧。正如黑格尔所说的“雅典的悲剧希腊的悲剧”。苏格拉底的死是仅次于耶稣的第二个最著名的死,苏格拉底之死已成为学者研究、争论、考证的热点问题。 二、苏格拉底之死与雅典民主制 (一)民主制简介 雅典民主制始于公元前594年的梭伦改革。梭伦改革的成功提高了平民的地位为雅典的民主奠定了基础,公元前509年,克里斯提实行了进一步改革铲除了日氏贵族的政治特权,扩大了城邦的民主力量,遂始雅典民主得以确立。公元前5世纪,雅典的民主政治发展到顶峰,成为雅典民主的“黄金时代”。 在当时古代国家一般都采用中央集权的专制制度时,希腊形成了独特的民主制度。雅典的民主是当时政治、文化、经济因素综合影响的结果 1.政治因素 一个国家的政体取决于国家统治阶级中各个权力力量的划分,以及权力力量的对比。由于雅典发达的海外贸易和手工业生产工商奴隶主阶层逐渐扩大,他们要求取得一定的统治地位,以工商奴隶主为领导的雅典平民通过逐步改革的方式建立了民主政治。不断强大的工商奴隶主阶层使得政治具备了可妥协的特性。长时间的各阶级相互的摩擦,达到了政治中各派的共融,民主政体是在这种情形下应运而生的 2.文化因素 宗教在古希腊占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平等、朴实的城邦生活造就了希腊神话独特的世俗化、自然化。神与人平等,神与人都是充满感情的,这与中国的神话等级观完全相反。希腊的宗教没有东方宗教的森严与神秘,它是自由的。雅典的民主

对于苏格拉底之死原因的分析

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是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之一,但他最终却死于不公正的判决。拥有如此伟大的成就的人,为何会落得如此下场呢?那么首先,我们先弄清苏格拉底为什么会被判处死刑吧。 首先,苏格拉底鄙视民主。他强烈地认为这个世界应该由“那个知道的人”来领导,而雅典议会中的成员如贩夫走卒则应守好本份。他甚至把民主的多数鄙夷地称为“数白菜”。由此,我们不难理解他的头牌大弟子柏拉图“理想国”中的“哲人王”(或译哲学家国王)思想应是发轫于此。这种对民主的鄙视直接反映在他在法庭上的表现,虽然他老人家没有咆哮公堂,但我们可以想象他在法庭上的那种不屑的神情是多么刺伤平民百姓组成的陪审团。 其次,苏格拉底是个煸动者。雅典人引以为傲的民主政体分别于公元前411年和404年两次被推翻,分别成立了四百僭主和三十僭主的独裁政体。虽然两次谋反被很快平息,但人们发现这两次反民主的暴乱的头目居然都是苏格拉底的学生。苏格拉底虽然极少也不愿参与政治,也从未鼓动学生进行谋反,但这学生们犯的事让他在公诉人的穷追猛打下显得极其被动,使他成为一个“教坏青年”的教唆犯。 再次,苏格拉底可是个爱抬杠爱挖苦人的高手。辩论时他重在“破”,而不在“立”,以驳倒恶心倒对手为快事。这种臭脾气让他得罪了不少人。 最后,可能也是最关键的,就是苏格拉底想通过一死来讽刺和揭露民主虚伪的一面和实现真正自由的艰难历程。你们不是民主吗,你

们不是言论自由吗,你们居然对一个从未参与政治活动、只是整天找人辩论、讲学的“闲人”判死刑!!在那一天,雅典公民们心中理性的烛火被愤怒和恐慌的本能吹灭了;也是在那一天,民主第一次向人类露出了深藏许久的可以杀人的利爪。 那么,苏格拉底为什么不说几句软话,他完全有可能能得到轻判甚至释放,反而在法庭上不顾弟子们的多次阻,公然嘲笑民主政体,竭尽戏弄民众情感之能事,引得陪审团不判他死都下不了台呢? 苏格拉底临死前曾说过:“逃监是毁坏国家和法律的行为,如果法律的判决不生效力,可以被私人随意废弃,那么国家还存在吗?难道就祖国和法律判处我死刑,我就可以竭力毁坏和颠覆国家和法律吗?逃监是蔑视法律的行为,是践踏自己曾经立下的契约,是最下贱的奴才才干的勾当。如果我含冤而死,这不是法律的原因,而是恶人的蓄意……”’他也曾放言道:“我去死,你们去活,谁的去路好,唯有神知道。”正是雅典的法治精神给予了他如此无畏的勇气。苏格拉底明白:也许法律会枉正错直,也许上帝会说恶法非法,但是在世俗之城里只有一个人们必须遵守的法律,这个法律也许要使千万个“苏格拉底”受冤,但只有在他服从法律的前提上,雅典人民才有法治的保障。他必须死,因为雅典的法律需要生效。苏格拉底正是通过从容赴死体现了他的学说:追求理性,追求真理,哪怕面对着大多数也决不盲从苟且。也通过他的死,他唤醒人们:人是多么狂妄虚骄,缺乏理性,如果不能自觉用理性来指导自己,人就会误用自己的热情,

浅析苏格拉底的生死观

浅析苏格拉底的生死观 苏格拉底作为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和教育家,他一生不仅以其独特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现着对哲学生活至善至美的追求,而且以特有的生死观诠释着面对生死抉择的智慧。他被后人广泛的认为是西方哲学的奠基者,一生都致力于对善和美的追求。因此,他被看作是为追求真理而死的圣人。同时,在《申辩篇》中,柏拉图还原了苏格拉底被审判的真相,向我们更好的展示了他对生死的认知、实践及超越的思想,为我们探究苏格拉底之死提供了新的视角。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以“腐蚀青年人的心灵,相信他自己发明的神灵,而不相信国家认可的诸神”的罪名被指控。他若凭借自身能言善辩的特质,苏格拉底完全有机会抛去这些所谓罪名。但他在申辩过程中,坚持自己的立场拒绝用讨好法官的方式为自己辩护,正如《申辩篇》中所提到的“我拒绝用你们喜欢的方式讲话,我也不认为自己由于面临危险而必须放弃耿直,我对我的申辩方式并不后悔。作为这种申辩的结果,我宁可去死也不愿用别的方式来换得活命”。他激怒了审判者,最终法庭表决予以其死刑。这是导致苏格拉底死亡最直接的原因。然而面对死亡他没有一丝害怕与恐惧,因为他明白他作为神的使者,这一切都是神的安排。他还有他生命未完成的部分,而死亡恰好就是一个完美的结局。在饮完毒酒后,他安静的离去了。 一、苏格拉底生死观形成、践行及超越的原因分析 首先,他自身的经历是导致他形成独特生死观的原因之一。苏格拉底一生经历了雅典奴隶主民主制由盛到衰的全过程。他出生在希波战争取得完全胜利的时刻,成长在伯利克里的盛世,当时学术氛围浓厚,智者云集在雅典,给民主制度的雅典带来了许多新知和自由辩论的新风尚的时期。苏格拉底在这种环境的熏陶下,逐渐形成了自身独特的价值体系。然而由于伯罗奔尼撒战争的爆发,苏格拉底作为一名爱国主义者他毅然决然的三次参战远征,战争残酷惨烈的现状冲击了他对当时雅典社会的认识,深深地影响了他的价值观。 其次,城邦民主制度的衰落是促使他践行生死观的原因之二。苏格拉底的后半生经历了雅典民主政体的衰落时期。在经历战争之后,雅典当时人性的堕落,统治的无能警醒了苏格拉底的深思。他看到民主制的缺陷,比如:只要经过公民大会的同意任何人都具有审判的权利,尽管他们拥有不同的价值观,来自不同行业。这样增加了审判的随意性。多数公民在受到政治家蛊惑以及利益的驱使之下,逐渐变得麻木,失去了区分善恶是非的能力。民主制度无形之中被少数人所掌握,整个雅典的政治环境浑浊不堪。苏格拉底看到这样的情况,他认识到要用行动唤醒人们做出理性的生活判断,就像文中所说的“就让我起一只虻子的作用,我整天飞来飞去,到处叮人,唤醒、劝导、指责你们中的每一个人。” 最后,他一生中对善的追求是敦促他超越生死观的原因之三。他的一生都在追求善这个哲学信念,在他看来,善的就是好的,就是值得追求的,善本身就是幸福。他的使命就是要引导人们去追寻德性的生活,在实践中实现善的理念。在

苏格拉底之死

根据柏拉图的记述,苏格拉底是一位爱智慧的哲学家,善于雄辩。但是苏格拉底在宗教信仰上和雅典人民发生了冲突。在古代希腊,人民除了信奉奥林匹亚山的神以外,整个城邦还信奉自己专有的神,在雅典是“说理”女神倍多和议会之神宙斯阿戈拉奥斯,这是雅典民主的象征。但是苏格拉底却不信奉这两个神,因为他鄙视雅典的民主和议会制度。 苏格拉底遭到了起诉。起诉苏格拉底的是雅典的三个公民,一个代表演讲家,一个代表诗人,一个代表手工艺人和政治领袖。控告苏格拉底的起诉书称苏格拉底是个做坏事的人,因为他腐蚀青年,教导他的年轻朋友蔑视现行制度,使得他们强暴起来。不相信国家所信奉的神,而相信还有其他新的精神存在。 苏格拉底的案件由来自社会各阶层的500名陪审员组成的法庭来审理。由于陪审员们常常被口才折服,常常忘记了正义,而苏格拉底的能言善辩是赫赫有名的。因此苏格拉底的最亲近的弟子央求他准备一份雄辩而有力的辩护词,但苏格拉底却拒绝了。他说他信奉的神灵告诉他不要这么做,他并不想取悦于陪审团而获得同情。在第一次投票前,苏格拉底在法庭上发言丝毫不能博得陪审团同情和宽恕,相反,陪审团被苏格拉底的自负激怒了。苏格拉底自称他有自己的神灵指导,神殿里的神谕宣称没有人比他更贤明。苏格拉底像一个饶有兴致的斗牛士,而不是来寻求陪审团息怒。在对苏格拉底的第一次投票中,以280票对220票判定苏格拉底有罪。应当说,判定有罪和无罪的票数非常接近,如果有30个陪审员把有罪票改投无罪票,陪审团的两派意见就各有250票。而根据当时雅典的制度,不相上下的表决最后是按有利于被告一方解决的。 在雅典的刑事案件中,陪审团共投两次票。第一次投票是要表决有罪还是无罪,如果裁定有罪,陪审团又要在量刑上再投一次票。但是陪审团不能自己决定刑罚,它得在起诉方面所建议的刑罚和辩护方面所建议的刑罚之间作一选择,而不是折中。虽然第一次投票被

《苏格拉底》解读

浅谈《苏格拉底的申辩》 苏格拉底,一个出身在雅典普通手工业者家庭,靠自学成才,成为古希腊的著名哲学家。他是哲学史上的最伟大的人物之一,以雅典为基地的“古典哲学”的开创者。在年迈时,被雅典法庭以不信仰宗教的神和腐蚀青年思想的罪名判处死刑,是历史上第一个哲学殉道者。这位哲学家终其一生并没有写过任何哲学著作,他的思想主要保存在他学生们的著作中。 这篇关于《苏格拉底的申辩》的感触,对象只是存在于柏拉图《苏格拉底的申辩篇》一文中的苏格拉底。《苏格拉底的申辩篇》记录了苏格拉底在审判庭上的发言,它由三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苏格拉底针对原告的控诉所作的辩词;第二部分是苏格拉底在被判有罪后,发言表态,自择刑罚;第三部分是苏格拉底的诀别,这个时候的法庭经过投票表决,判苏格拉底死刑。但是有研究者认为,依据当时的法律程序,苏格拉底不可能在判刑后再次对法官发言,第三部分的演讲有伪造的嫌疑。 一、指引苏格拉底的精灵 苏格拉底被控诉的罪名之一是“不信本邦崇敬的神灵,另奉新的灵机”。 当苏格拉底在面临几百人的审判时,公开说:“我已经习惯了精灵的声音,如果我将做什么不对的事,无论是多么琐碎的小事,他都会加以阻止。”苏格拉底把精灵当作指导他的行动的神,人们便认为他引进了新的神。但是,其实,古代雅典也没有明确的国家宗教,苏格拉底即便真的引入新的神灵,也不会构成犯罪。雅典人之所以会以“不信本邦崇敬的神灵,另奉新的灵机”作为控诉苏格拉底的罪名,是因为他们把苏格拉底当作和普罗泰戈拉一样的智者。苏格拉底与雅典人的分歧并不在于是否信神、是否引入新神,而在于信的是怎样的神这个问题上。这种苏格拉底心中的精灵不同于雅典引进过的其他神灵,他不能为雅典人所接受。但其实很多人认为,苏格拉底引进的其实不是新神,而是哲学的理念。他把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和对神的虔诚结合起来了。雅典人所崇敬的那些神灵、那些神灵的故事,在苏格拉底看来其实是不真实的,因为苏格拉底眼中的神应该是一种美好的存在。 二、苏格拉底的无知之知 凯瑞丰向德尔斐的阿波罗询问苏格拉底的智慧,女祭司皮提亚说,没有人比苏格拉底更智慧。于是,苏格拉底考察了城邦中的政治家,诗人和工匠(没有考察城邦外来的智者),这些人虽然在某些方面知道很多,但却对自己不了解的食物强不知以为知。于是苏格拉底理解了神谕的意思:苏格拉底的聪明不仅仅是在于无知之知的自知之明,也是一种以无知为智慧的勇气。 苏格拉底的无知,不是消极的那种无知,而是一种积极的无知。通过承认自己的无知,苏格拉底把学习的过程变成持续不断的探索的过程。而贯穿这些学习、对话始终的,是苏格拉底的哲学使命,他要刺痛浑浑噩噩的雅典人,要让他们懂得去追求一种美好的城邦生活。在苏格拉底看来,智者们也好,政治家、诗人、工匠们也好,都不拥有这样的智慧,甚至苏格拉底自己也没有这样的智慧。这样的智慧只有神才有,我们所有的智慧都不可能把人变得更好,在这个目标前,我们的知识不过是伪知识罢了。所以,苏格拉底说自己是一只牛虻,他能做的不是教给雅典人什么,而是不停的提醒他们焕发精神,不断督促雅典人关心自己的灵魂,希望人们能够“认识自己,而不是自己的;关心城邦,而不是城邦的。”这是一种非常自我的审查和约束,任何人都要对自己的灵魂负责。 在这篇申辩篇里,苏格拉底阐明了自己的哲学使命。他不是如同雅典人理解的那样是个蛊惑青年、败坏城邦的智者,他要的是打破雅典人安逸的生活。正是在苏格拉底的申辩中,雅典人感到苏格拉底对他们安乐生活的威胁,他原来是个“摧毁者”。所以,雅典人才要不惜一切去判处苏格拉底死刑,这是政治与哲学不可避免的矛盾,哲学颠覆了政治存在的基础,而苏格拉底之死就成了政治对哲学的报复。至于苏格拉底,他自己在哲学史上也成了耶稣一样的殉道者。

苏格拉底之死

苏格拉底之死 一、苏格拉底之死的原因 从表面上看,我个人觉得苏格拉底被处死的原因有二: 1.为证实神谕而得罪了一大批政界和文化界的名人,引起他们的反感 2.在法庭上的态度激怒了陪审团 但是,苏格拉底之死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自梭伦改革以来,雅典民主制不断完善,逐步进入黄金时代。可悲的是,赋予苏格拉底以理想和信念的雅典制度和精神,在时间的流逝中不知不觉走向了自己的反面。时局的动荡、社会的腐败,使进入哲学反思的苏格拉底痛心疾首。他决心做一只牛虻,去蛰醒雅典这匹昏睡的纯种马。然而事与愿违,一方面病入膏肓、失去理智的雅典政府不敢承受舆论的尖锐刺激,一些为名誉地位考虑的执政者利用这一制度的致命弱点而控制、操纵了它,使之成为绞杀异己的疯狂机器;另一方面那些正直善良的雅典人,出于维护民主制心切,出于对苏格拉底暴露民主制缺点的做法的不理解,把苏格拉底当成雅典政府的敌人。 这就是公元前399年雅典五百人陪审法庭对苏格拉底进行审判的原因。藏有私心的雅典人和襟怀坦白的雅典人一起,利用雅典民主制处死了本邦伟大的思想家苏格拉底。 二、苏格拉底之死的悲剧意味 从本质上来讲,苏格拉底之死是一个真正的悲剧:它意味着一个更高的精神原则——个人的意识作为独立的意识——出现了;而这个原则又意味着人拿自我意识来代替神谕——人自己知道什么是真理,他应当向自身中观看。这就是“认识你自己”的寓意。但是,这个新原则最初是破坏性的,因为它与雅典生活的实质相对立;当希腊世界的现存原则与新的主观反思的原则相冲突时,苏格拉底之死便表现为一种悲剧的必然性。于是在柏拉图《申辩篇》中苏格拉底最后说道:“死别的时候已到,我去死,而你们去活;哪一个更好,唯有神知道。” 黑格尔指出苏格拉底之死是悲剧性的,他认为:“只有当一个可敬的人遭受无辜的灾难或冤屈的时候,我们才特别称之为悲剧;苏格拉底就是这样,他无辜被判处死刑,这是悲剧性的。”“在真正的悲剧性事件中,必须两个合法的、伦理的力量互相冲突;苏格拉底的遭遇就是这样的。”这体现了黑格尔的悲剧观:对立的伦理力量之冲突是悲剧的本质。他认为一种是“神圣的法律”,是宗教习俗;另一种是“知识的法律”,是理性;这两者的冲突造成了苏格拉底的悲剧性质。但实际上,这个冲突对于苏格拉底并非不可调和,而是可调和的。苏格拉底一再声称他是信神的,听从神的召唤的,他的思想正是对宗教与理性的综合。当然他是用理性去抽换神话世界观的,以理性之神代替神话之神,这正是对苏格拉底思想的完成,

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弊端分析

雅典民主制度的弊端分析 姓名:陈树仙学号:222009********* 班级:思政1班【摘要】:雅典民主制度是希腊民主制度的最高成就,它孕育了很多著名的哲学 家,其中最让众人皆叹的就是苏格拉底,他与孔子几乎是同一个时代的人,而且他被称作西方的孔子,开创了一个新的时代,这个时代并不是靠暴力战争成就的,而是透过智慧,了解人的本性,从而引出一种新的生活态度。苏格拉底曾经说过:“对哲学家来说,死是最后的自我实现,是求之不得的事情,因为它打开了通向真正知识的门。灵魂从肉体的羁绊中解脱出来,终于实现了光明的天国的视觉境界。”但遗憾的是,苏格拉底死于了这灿烂辉煌的雅典民主制,而且从他的死亡历程中也折射出了雅典民主政治制度的弊端,包括权利的缺失和滥用、民主制下事实上的不平等、民主主体的狭隘性、选举制度的落后性、监督制度的不足等等。 【关键词】:民主制度弊端苏格拉底 【引言】:读了《苏格拉底的申辩》之后,内心百感交集,为苏格拉底的智慧 所折服,也不禁要感概雅典民主制度的不足,本文就结合苏格拉底之死,来浅析雅典民主制度的不足。 【正文】:生活于安逸年代的我们, 已经无法经历柏拉图笔下的苏格拉底作最后 申辩的场景, 但在柏拉图淋漓尽致的描述之下, 苏格拉底却如此生动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 一、苏格拉底死亡的历史背景 读《苏格拉底的申辩》, 我们为苏格拉底的滔滔雄辩所倾倒, 又为雅典人的冷酷无情而愤慨万分。那么,苏格拉底是死于什么罪呢? (一)苏格拉底之罪 每每谈及苏格拉底之死,内心深处有说不出的遗憾,真希望苏格拉底的历史可以改变,希望杀死他的是个独裁者而不是民主制。可是,事实上,他就是被“人民”杀死的。于是我就努力寻找其中的缘故,总要寻出个合情合理的解释才甘心。 公元前399年,三个雅典公民,墨勒图斯、安尼图斯和吕孔对苏格拉底提出公诉,指控他危害社会。指控他的第一条罪行是:信奉异端邪说。这无疑是为了煽动偏见。这一罪名曾被成功地用来攻击哲学家阿那克萨哥拉,现在他们又把阿那克萨哥拉的一些观点强加于苏格拉底。这一罪名很难成立,因为苏格拉底一贯恪守宗教礼仪。但苏格拉底很可能指出过传统信仰中不协调的和无价值的因素,而且他所说的“神的声音”也可以当作一个危险的自由思想家的虔神的臆造。指控他的第二条罪行、也是更严重的罪行是:苏格拉底“腐蚀青年人的心灵”。这一蹩脚的捏造有一定的政治背景。苏格拉底的圈子里包括或曾经包括一些右翼贵族,他们像克里提阿斯那样,即便死后仍遭人痛恨。曾显赫一时的阿尔西比阿得斯曾经是苏格拉底的关系最密切的学生之一,现在人们只记得他是一个危害国家的卖国贼。可能有人会认为,正是苏格拉底引导这些人走上了歧途,他还在引诱其他人。苏格拉底倾向于认为公众舆论是愚昧的,这又使他受到民主派的怀疑。苏格拉底的最有力的指控者安尼图斯就是民主派的一个重要成员。这样,他们对苏格

《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苏格拉底之死》读后感 公元前399年,苏格拉底70岁的那个年头,被人控告不敬神灵和蛊惑青年。面对这种莫须有的指控,苏格拉底并没有逃走,还是接受了。在辩护中,苏格拉底大义凛然,刚毅不屈,驳斥了对他的指控,因而激怒法官,最后被投票判处死刑。 后人想不通:在这么一个自由的社会里,怎么可能发生对苏格拉底的审判呢?当时的社会,难道没有对人才、对知识的尊重吗?以投票的形式定罪公平吗? 现代人关于那现代的民主来衡量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因此,苏格拉底之死用现代人的眼光看是对个人自由与权力的践踏。 其实,古代希腊的民主政治同现代世界形形色色的民主政治并不同。在现代的民主政治中,个体一面属于群体,一面却享有作为个体的独立性,享有自由。但在古希腊,个体完全属于群体,他没有脱离群体之外的自由。当时在雅典是不存在个人权威的,既没有知识的权威,也没有道德的权威,一切都得服从人民群体。 雅典社会是一个民主社会,但不是一个法治社会。苏格拉底之死正是有民主而无法治造成的悲剧。 为了减少类似多数人犯错误的可能,为了避免民主社会堕落为暴民社会的危险,现代社会都在践行着制度化的民主―法治。后世的思想家和实践家都认为只有法制才能制止多数人对正义的威胁,我国进行现代化建设是以这个为奋斗目标的。 对雅典民主的发展史,对法国大革命,对我国“文化大革命”等进行反思后,我们并不能充分否定哪种性质的理论学说,但可以提出新的主张以供发展的实践去证实或证伪。法治的民主观就是反思后的结论之一。 制定法律,建立市场经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经过多方面长期不懈的努力,我们才能逐渐地迈向民主与法治的国度。 只有安定的民主才是真正的民主,只有法治的民主才具有权威,具有生命力。苏格拉底以自己的生命为代价为我们提供了“前车之鉴”,我们不能仅仅成为雅典悲剧的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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