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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瓦斯鉴定巷消突报告 5月24日 2

第一瓦斯鉴定巷消突报告 5月24日 2
第一瓦斯鉴定巷消突报告 5月24日 2

织金县永安煤矿

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消突评价报告(拐点迎头掘进615~665m)

煤矿名称织金县永安煤矿编制人张希荣

防突机构负责人

总工程师

矿长

二零一四年八月十日

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消突评价报告

(拐点迎头掘进615~665m)

编制依据:

1、《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评价范围: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615m至665m预抽煤层前方瓦斯。

成立评价组

组长:(赵勇总工程师)

成员:王远贵、李彦山、周礼辉、张军、高安辉

一、煤层赋存条件

1、掘进工作面设计情况

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由五联巷开口掘进进风绕道后,按方位角60度掘进到设计位置,按方位60度掘进到达设计位置,巷道沿煤层按给定中线掘进。

2、地面相对位置及相邻采区开采情况:第一突出鉴定巷位于矿井走向东部,巷道掘进所在标高为+1349米,拐点后的标高为+1314.6米,对应地面标高范围为+1430米~+1478米,巷道位于矿井一采区,在M14煤层内掘进。采区内M14煤层11401采煤工作面已经回采结束,11402采煤工作面正在回采,其余区域未开采。该段巷道由第一突出鉴定巷上山段10米处向东开口,按方位60度掘进,由于上部的11403回风巷超前掘进了100米。

3、工作面地质情况

区内含煤岩系龙潭组(P3l),出露较完整,厚212—414m。含煤20—40层,单层煤厚0.1—3.28m,多以煤线及透镜体产出。含煤系数0.03。其中单层厚大于0.8m的可采煤层2层(M14、M16)。其余为局部可采或点式可采。

本掘进工作面位于M14煤层。M14煤层:煤层稳定,结构较简单,全区可采,厚度在2.0m~2.4m。煤层顶板为含镜煤条带的灰色泥岩,厚度一般为1m左右,稳定;直接底板为浅灰色团块状的泥岩,厚度一般为0.5m左右。

煤层特征表

二、矿井通风与瓦斯情况

1、矿井通风情况

矿井采用中央并列式抽出式通风,主扇功率110×2kw,该掘进工作面局扇功率30×2kw;矿井总进风量2950m3/min,该巷道供风量480m3/min。

2、矿井瓦斯情况

根据黔能源煤炭[2012]498号关于毕节市工业和能源委员会《关于请求审批毕节市2012年度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报告》的批复,本矿井瓦斯绝对涌出量为10.17 m3/min,瓦斯相对涌出量42.94m3/t;二氧化碳绝对涌出量1.26m3/min,二氧化碳相对涌出量5.32 m3/t,属高瓦斯矿井。

3、瓦斯储量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提供的《贵州省织金县永安煤矿M14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及批复结果:M14煤层在+1352m水平以上无突出危险性,在+1369m以上、埋深87米时为6.515立方米/吨,在+1364m以上、埋深97米时为7.426立方米/吨,在+1354m以上埋深100米时为7.708立方米/吨,在+1352m以上、埋深103米时为9.629立方米/吨。

(1)预抽块段煤层储量

V=S×H×D

V—储量,单位:t。

S—面积,单位:㎡,取70×34=2380。

H—煤厚,单位:m,取2.2。

D—视相对密度(容重),单位:m3/t,取1.4。

则V=2380×2.2×1.4=7330.4(t)

(2)预抽块段煤层瓦斯总量

Q瓦=V×W

式中Q瓦—预抽工作面前方块段煤层瓦斯总量(m3)

V—预抽工作面前方块段煤层煤量(t)

W—预抽工作面前方块段煤层瓦斯原始含量(m3/t),经实测取9.2

则Q瓦=7330.4×9.2=67440(m3)

三、局部防突措施执行情况及效果分析与预测

(一)、预抽掘进工作面瓦斯

1、预抽设计

巷道施工前,在第一突出鉴定巷迎头布置瓦斯抽放钻场,在钻场中施工11个钻孔,控制上、下帮各15米范围(沿煤层层面),条带长度不小于70米。钻孔直径为75㎜。

或者:在巷道两帮开掘钻场,向靠近于巷道推进方向的前方煤体打超前抽放钻孔,每个钻场布置钻孔6个。并插管封闭进行抽放。

钻孔抽放半径应按矿井实际考察结果确定,在无考察数据的情况下,本矿根据M14煤层的瓦斯赋存情况,设计钻孔抽放半径为2.5 m (待本矿现场考察数据批准后,按考察结果执行),则终孔间距为5.0m。

2、局部防突措施执行情况

第一突出鉴定巷迎头抽放钻孔施工情况:在巷道上帮开掘了一个钻场,向靠近于巷道推进方向的前方煤体打超前抽放钻孔,钻场内布置了钻孔6个。在第一突出鉴定巷迎头布置瓦斯抽放钻场,在钻场中施工了6个钻孔,控制上、下帮各15米范围(沿煤层层面),条带长度不小于70米。并插管封闭进行抽放。

详见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预抽钻孔测孔成果图。

3、顺层条带预抽煤层瓦斯效果分析及预测

该工作面于2014 年6月 11日开始对上帮钻场预抽顺层条带煤体瓦斯,终孔点分别控制到巷道上帮轮廓线外15米范围,抽放情况见(第一突出鉴定巷钻场瓦斯抽放量统计表)。该工作面从2014年6月11日0点开始抽放,到6月16日16点停止抽放,各孔抽放负压达到相关要求;第一突出鉴定巷迎头抽放钻场2014年6月13日16点开始抽放,到6月16日16点停止抽放,各孔抽放负压达到相关要求,合计抽放抽放瓦斯量为28371m3。

表3 第一突出鉴定巷抽放量统计表

掘进前的风排瓦斯量

Q f =t×c×q有效

式中 Q f—掘进前风排瓦斯量,m3

t—抽排瓦斯时间,min

c—瓦斯浓度

q有效—有效风量,m3/min,取480 则 Q f =t×c×q有效

=25×1440×0.16%×480

=27648

掘进前钻孔抽排瓦斯总量

Q=Q抽+Q f

式中Q —掘进前抽排瓦斯总量,m3

Q f—掘进前风排瓦斯量,m3

Q抽—掘进前抽放瓦斯量,m3

则 Q=Q抽+Q f

=3240+27648

=30888

在评价范围内的该段及迎头瓦斯解析含量为30888 m3,瓦斯抽放量根据实际测定所得,该数据真实有效。

四、消突论证方案及指标测定

(一)消突论证方案

采用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及残余瓦斯压力作为区域措施效果检验的依据。

1、认定标准。每个检验孔的实测瓦斯压力均小于0.74MPa,残余瓦斯含量小于8m3/t,认定预抽区域煤层无突出危险,在作业时连续两次验证预抽措施效果仍有效,方可采取安全防护措施进行掘进作业;否则,必须增加预抽钻孔或延长预抽时间并重新检验直至有效。

2、实施情况:

为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在掘进前必须严格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采用煤层残余瓦斯压力测定、计算瓦斯预抽率、测定残余瓦斯含量进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经采取预抽瓦斯后,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前方70m条带内无抽放空白带。

1)、煤层瓦斯预抽率

煤层瓦斯预抽率:

N=Q÷Q瓦×100%

式中:N—煤层瓦斯抽放率,%

Q瓦—预抽工作面前方块段煤层瓦斯总量(m3)

Q—评价单元灯层预抽排放瓦斯总量,m3

则N=30888÷67440×100%=45.8 %

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瓦斯预抽率为45.8 %,大于《煤矿安全规程》第190条第2项“煤层瓦斯预抽率大于30%及《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第4.2条的规定。

2)、残余瓦斯含量的计算

残余瓦斯含量按下式计算

Wc=(Q瓦-Q)÷V

式中:Wc—评价单元煤层残余瓦斯含量,m3/t

Q瓦—评价单元煤层瓦斯总量(m3)

Q—评价单元煤层预抽排放瓦斯总量,m3

则Wc=(67440-30888)÷7330.4

=4.99

该段(共70米)煤层残余瓦斯含量为 4.25m3/t,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指标测定

在该工作面迎头施工2个取芯钻孔,该钻孔控制掘进前方70m,分别在30m、45m孔深位置取芯,对残余瓦斯含量及残余瓦斯压力进行测定。取芯钻孔参数和瓦斯含量测定情况见下表。

结果显示,该循环抽放范围内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分别为4.799m3/t、4.661m3/t,煤层残余瓦斯压力0.26 Mpa、0.25 Mpa。

五、测试结果分析及消突范围确定

(一)测试结果分析

1、通过对预抽范围内煤层残余瓦斯压力和残余瓦斯含量的实测,第一突出鉴定巷在该循环预抽范围内的残余瓦斯压力最大为0.26 MPa,残余瓦斯含量最大为 4.799m3/t,未超出突出危险性相关指标(0.74 Mpa和8m3/t)。

2、在第一突出鉴定巷该循环测压钻孔施工过程中,未出现喷孔、顶钻等动力现象。

3、第一突出鉴定巷在施工该循环预抽钻孔和测压钻孔过程中,未发有明显的断层等地质构造。

测试结果为无突出危险性。

(二)消突范围确定

消突范围为工作面前方70m、距上、下帮15m范围内。

六、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经现场测定,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工作面钻孔控制范围的煤层(即预抽块段的煤层)经预抽后残余压力为0.26MPa,残余瓦斯含量为4.799m3/t,依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相关标准,认定该区域消除了突出危险性,区域防突措施有效,本评价单元内瓦斯抽放达到要求,保持20米预抽钻孔超前距可掘进50米,但必须在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条件下才允许施工。

(二)建议

1、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过程中,定时对11403回风巷区域顺层抽放钻孔进行观测及检查,加强工作面顺层瓦斯抽放管理。

2、第一突出鉴定巷掘进时严格执行考察批掘制度,严禁超批超掘。同时认真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

3、第一突出鉴定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认真执行防突措施效果检验,若考察任何一顶指标超限,必须采取排放、卸压等补救措施(打排放钻孔)。

附图:一、保护范围平面图、剖面图

二、抽采设计平(剖)面图

三、钻孔封孔示意图

四、抽放钻孔测孔成果图

附表:一、瓦斯残余含量测定表

二、瓦斯残余压力测定表

三、抽放量统计表

表二第一瓦斯鉴定巷掘进工作面

残余瓦斯压力测定记录表

11501回风巷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评价报告

贵州松河东一井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11501回风巷K0+4m~73m区域 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 效果检验评价报告 编制部门:贵州松河东一井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通防科编制人: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 编制时间:2020年2月26日

11501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里程:K0+4~73m) 抽采达标评判及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评价报告 会审意见 会审时间:年月日 主持人: 会审意见: 会审意见共条 会审人员签字 审批意见: 审批人签字:

目录 一、评价依据 (1) 二、掘进工作面概况 (1) (一)掘进工作面与邻近工作面关系 (1) (二)煤层赋存概况 (3) (三)瓦斯赋存概况 (3) (四)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范围 (3) 三、评价范围内区域防突措施概况 (4) (一)预抽钻孔设计情况 (4) (二)预抽钻孔竣工情况 (6) (三)预抽瓦斯情况 (7) 四、抽采达标评判 (8) (一)瓦斯抽采基础条件评判 (8) (二)抽采钻孔有效控住范围界定 (8) (三)抽采钻孔布孔均匀度评价 (9) (四)瓦斯抽采效果评判指标测定 (9) 五、抽采效果达标评判 (12) 六、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情况 (12) (一)区域措施效果检验设计 (12) (二)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实际情况 (13) 七、区域验证 (13) 八、评价结论 (13) 九、建议 (14) 十、附件 (15)

一、评价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6 版);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2019 年版); (3)《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5-2006); (4)《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2012); (5)《煤层瓦斯含量井下直接测定方法》(GB/T23250); (6)《煤矿井下煤层瓦斯压力的直接测定方法》(AQ/T1047-2007); (7)《煤矿瓦斯抽采规范》(AQ1027-2006); (8)《贵州松河煤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松河东一井初步设计》; (9)《1570轨道石门揭15#煤层消突评价报告》; (10)《1570轨道石门揭16#、15#煤层穿层钻孔竣工图》; (11)《1576回风石门揭16#、15#煤层穿层钻孔竣工图》; (12)11701回风巷穿层预抽16#、15#区域煤层瓦斯抽放钻孔设计图和竣工图; (13)11701回风巷穿层预抽16#、15#区域煤层瓦斯抽放报表。二、掘进工作面概况 (一)掘进工作面与邻近工作面关系 1.11501回风巷布置在+1570m标高,设计开口位于1570轨道石门东面,开口坐标为X=2875969.6,Y=35471784.6,Z=1570.468,按方位:118°00′00″,沿15#煤层顶板掘进596m到达设计位置。 2.11501回风巷未在保护层开采保护范围。往北52.2m为11701回风巷(已施工掘进106.68m),11501回风巷往前掘进3 3.6m穿过1576回风石门底板。其它方向无工程。 - 1 -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精心整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矿井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 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年度汇总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并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第二章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第五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为单位。

第六条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 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 (一)低瓦斯矿井; 。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第十条低瓦斯矿井每2年应当进行一次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定为非突出矿井。 新建矿井在设计阶段应当按地勘资料、瓦斯涌出量预测结果、邻近矿井瓦斯等级、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结果等综合预测瓦斯等级,作为矿井设计和建井期间井巷揭煤作业的依据。 第十二条低瓦斯矿井应当在以下时间前进行并完成高瓦斯矿井等级

鉴定工作:(一)新建矿井投产验收;(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完成;(三)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工程竣工;(四)新水平、新采区或开采新煤层的首采面回采满半年;(五)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完成。 第十三条低瓦斯矿井生产过程中出现本办法第九条中所列高瓦斯矿 直接认定为突出煤层或者按突出煤层管理的,煤矿企业应当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十五条除停产停建矿井和新建矿井外,矿井内根据第十四条规定按突出管理的煤层,应当在确定按突出管理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煤层的突

八一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涟源市斗笠山镇八一煤矿 二00 九年度瓦斯等级鉴定报 告 告 鉴定单位: 湖南同德矿山科研勘察设计 有限公司法人代表: 旷裕光

技术负责人: 曾庆阳

瓦斯等级鉴定职责表

斗笠山镇八一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 行[2009]129 号文《关于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的通知》和娄市煤安监[ 2009 ]108 号文和涟煤[2009]261 号文件精神,为及时准确掌握煤矿瓦斯涌出及其变化情况,落实“以风定产”瓦斯治理措施;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基础工作,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的发生,促进煤矿安全生产,为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对煤矿进行安全监管提供决策依据,受涟源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和八一煤矿的委托,湖南同德矿山科研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指派吴萍、刘中平、贺建年、姚胜华等组成工程小组对涟源市斗笠山镇八一煤矿矿井瓦斯等级进行鉴定。 2009年8?9月,工程小组深入井下现场实测矿井风量和瓦斯涌出参数,并收集、查阅了矿井基础资料,按照湖南省煤炭工业局湘煤行[2009]129 号文件的要求,坚持求真务实、实事求是的态度,完成了斗笠山镇八一煤矿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现提交如下瓦斯等级鉴定报告。 一、矿井简况及开采现状 1、矿井基本情况涟源市斗笠山镇八一煤矿位于涟源市斗笠山镇禾管村,矿区距涟源市城区31km ,距娄底市27km, 矿区有4km 简易公路与娄涟公路相联,交通运输较为方便。 矿井开采涟邵煤田斗笠山矿区柑子山井田的煤层,矿区内共含煤 4 层,由上而下分别命名为1、2、3、4 煤层,其中仅 2 煤

新《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解读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解读 2018 年4 月27 日,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印发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9 号,以下简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该《办法》对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和国家能源局2011 年10 月颁布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162 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进行了修订,原《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一、为什么修订《暂行办法》我国煤矿瓦斯灾害严重,矿井瓦斯地区差异性较大,国家要求煤矿实行瓦斯分级管理,矿井根据瓦斯等级进行相应管理和投入,确保安全生产。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是划分瓦斯等级的依据,鉴定结果的准确性直接影响瓦斯防治效果。国家高度重视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先后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关于加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鉴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严格规范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2011 年10 月颁布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有力地促进、强化、规范了我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但是,原《暂行办法》实施6 年多来,随着我国煤炭科技的进步,随着煤矿技术装备和管理水平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国家近几年来修订完善了一系列煤矿安全法规规章标准,特别是新修订的《煤矿安全规程》于2016 年10 月实施,原《暂行办法》在鉴定方法、鉴定指标、判定规则、鉴定管理、鉴定人员以及鉴定工作过程中暴露

出诸多问题,急需进一步明确和完善。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管理,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于2017 年组织开展煤与瓦斯突出防治专题调研,重点对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同时着手组织开展《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的修订工作,直至2018 年4 月完成了修订任务。 二、修订的原则本次修订坚持“衔接法规、细化完善、规范行为、强化管理”的原则,重点对鉴定管理、鉴定人员等方面进行了明确和细化,并与新版《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等部门规章和相关法律法规衔接一致,进一步规范了鉴定矿井、鉴定单位(机构)在鉴定工作中的行为。 1. 衔接法规 新版《煤矿安全规程》是煤矿行业必须遵守的部门规章,矿井各个生产系统所涉及到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也要依此进行制定或修订。比如,《规程》把瓦斯矿井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规定“每2 年必须对低瓦斯矿井进行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的鉴定工作,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取消了对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的行政审批和备案的规定。本次修订对与以上内容相冲突的条款进行了修改和衔接。 2. 细化完善原《暂行办法》执行过程中,煤矿企业、鉴定单位 (机构)、监管部门等在有些方面存在误解和分歧,相关条款存在漏洞或没有细化。一方面,原条款对出具鉴定报告、对鉴定结果的上报没有体现及时性。比如2 年一次的低瓦斯矿井鉴定结果和高瓦斯、突出矿井年度测定的瓦斯参数没有规定及时上报,新建矿井鉴定为突出煤层的鉴定报告没有规定及时提 交,这就会对监管造成空档,煤矿企业对相应的投入就会存在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11602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1、各矿总工程师每年必须组织人员对矿井瓦斯等级和二氧化碳涌出量进行鉴定。 2、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分别在7月5日、15日、25日分三班进行,测定地点应在测风站或巷道断面规整,无杂物堆积的一段平直巷道内进行。 3、进行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所用仪器、仪表必须经校正合格,测定方法和测定次数符合规程要求。 4、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应在正常的条件下进行。按每一自然矿井、煤层、一翼、水平和采区分别测定计算相对瓦斯涌出量。 5、进行瓦斯抽放的矿井,测定时必须同时测定

六枝工矿采掘工作面消突评价报告(修改校对)编制提纲讲解

2、消突评价报告编制提纲 ××公司 ××采煤(掘进、石门揭煤)工作面 消突评价报告 ×××公司

二〇××年×月×日

参加编制人员名单 报告审定人员

目录 第一章前言 (6) 一. 评价范围 (6) 二. 评价依据 (6) 三. 评价过程简述 (7) 四. 评价结论 (8) 第二章基本情况 (8) 第一节评价范围基本情况 (9) 第二节矿井瓦斯抽放系统 .............................................................. 第三节其它................................................................................ 第三章采取的区域防突措施........................................................... 一. 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 二. 区域防突措施 ............................................................................. 三. 区域措施效果检验...................................................................... 第四章评价过程 ............................................................................ 第五章最终评价结论 ..................................................................... 第六章问题及建议......................................................................... 附件: 一)附图:

煤矿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范本

****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7411-2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编制人: 总工程师: 矿长: 完成日期:

7411-2采煤工作面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会审记录

第一章工作面概况 1.1工作面布置 (1)工作面名称:7411-2采煤工作面。 (2)地面情况: 工作面所处位置地面无民房、水库、建筑物、公路等,工作面开采对地表产生影响微弱。 ⑶工作面与周边相邻关系: 7411-2采煤工作面位于矿井一采区东翼,工作面标高+761m~+782m;工作面以西为矿井7411采煤工作面(采空区)、东为矿井一、二采区边界、南为设计7413采煤工作面、北为总回风平巷保护煤柱。 ⑷工作面布置情况: 7411-2采煤工作面为B4煤层回采工作面,走向长度190m、倾斜长度96m,煤层平均厚度1.19m、煤层倾角12°。工作面标高+761m~+782m;埋深400-421m、设计回采工艺为炮采工艺。 附图:7411-2采煤工作面布置简图。 ⑸工作面巷道布置: 巷道名称为+740底板运输巷、7411-2运输巷、7411-2工作面、7411-2回风巷;运输巷、回风巷支护形式为11#工字钢支护;采煤工作面为单体液压支柱和铰梁支护;运输巷设计断面4.8㎡,回风巷设计断面6㎡。 1.2地层与构造 一.含煤地层:含煤地层基本情况;

矿区及其附近出露的地层主要有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二叠系上统宣威组(P2x)、三叠系下统飞仙关组(T1f)及嘉陵江组(T1j),局部还有零星分布的第四系残坡积层。现由老至新将各组岩性特征分述如下: ⑴二叠系下统茅口组(P1m) 在矿山北部外围大面积出露,岩性为灰~深灰色石灰岩、生物碎屑灰岩,夹遂石结核,下部含钙质泥岩及炭质条带,地层厚312m左右。与下伏地层栖霞组整合接触。 ⑵二叠系上统宣威组 (P2x) 出露于矿区北东部边界内及其附近,岩性为灰、深灰色粘土岩、泥岩、粉砂岩,夹细粒岩屑砂岩及煤层、炭质泥岩,上部夹生物碎屑灰岩,底部为硫铁矿层。含煤3~12层,其中可采煤层两层(B3、B4),局部可采煤层1层(A1),厚约146.79m,与下伏茅口组呈平行不整合接触。根据含煤及含矿性将该组划分为四个岩性段(详见矿区煤系地层柱状图),现分述如下: ①二叠系上统宣威组第一段(P2x1) 为含硫段,底部为硫铁矿粘土岩,上为菱铁质粘土岩、粘土岩,A1煤层局部可采,该段厚3.38~6.48m,平均4.79m。 ②二叠系上统宣威组第二加三段(P2x2+3) 为矿区主要含煤段,岩性为灰色粉砂岩,砂质泥岩、粘土岩夹细粒岩,顶部赋存这黄家沟煤矿批准开采的B3、B4煤层,该段厚约99.94~112.18m,平均厚106m。 ③二叠系上统宣威组第四段(P2x4) 岩性为深灰色砂质泥岩、泥岩、粘土岩及生物碎屑灰岩,含多层煤线,产动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煤安监技装〔2018〕9号)

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的通知 煤安监技装〔2018〕9号 各产煤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司法部直属煤矿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现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印发的《煤矿瓦斯等级鉴定暂行办法》(安监总煤装〔2011〕第162号)同时废止。 附件: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27日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矿井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井工煤矿(包括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生产矿井等)、鉴定机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管理工作。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管监察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年度汇总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并抄送省级煤矿

安全监管部门。 第二章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第五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为单位。 第六条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 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 (一)低瓦斯矿井; (二)高瓦斯矿井;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 第八条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岩)层为突出煤(岩)层: (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经鉴定或者认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

推荐-11601探煤下山消突评价报告1 精品

贵州万海隆矿业集团 水城县三岔沟煤业有限公司 11601探煤下山(40~100m段)消突评价报告 水城县三岔沟煤业有限公司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水城县三岔沟煤业11601探煤下山消突评价报告(40~100m段) 矿长: 总工程师: 安全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采矿副总: 通防副总: 机电副总: 施工负责人: 编制:李献书 20XX年05月16日

消突评价报告会审

目录

第一章前言 一、评价范围 11601探煤下山40m~100m段。 二、评价依据 根据如下: 1、《煤矿安全规程》(20XX版); 2、《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5-20XX);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预测方法》(AQ1018-20XX)。 三、评价过程简述 1、项目可行性分析 根据已采取的防突措施,其措施的控制范围及区域突出危险性预测的瓦斯压力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小于0.74 MPa),进行评价。 2、成立评价、评审组织机构 水城县三岔沟煤业分别成立评价组和评审组对11601探煤下山进行评价。 1)评价组成员: 组长:蔡学勋(总工程师) 成员:李献书(副总工程师) 通防科:杨月全 安全科:张立坤 防突队:周兴安 掘进队:王云富(队长) 2)评审组 组长:矿长:李波 成员:安全矿长:陈柏霞

生产矿长:张立辉 机电矿长:陈铁兵 调度室:唐东海 3、项目分工 评价组:副总工程师李献书,负责收集整理工作面瓦斯地质资料,落实工作面的布置;防突队周兴安负责完善通风系统及防突设施;采掘进队队长王云富负责措施贯彻并负责执行好安全防护措施;技术科负责资料的收集、整理及报告的编制;防突队负责区域防突措施和局部防突措施的实施;安全科负责监督各项措施的实施;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报告的评价。 评审组:负责审查报告,提出并落实报告中未完善的措施及资料,交组长审核后定稿。 四、评价结论 11601探煤下山40m~100m段,掘进工作面采用压入式通风,具有独立可靠的通风系统。 11601探煤下山掘进前在迎头打测压孔,钻孔抽放控制范围内瓦斯预抽率为42%,瓦斯压力为0.14Mpa,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规定。11601探煤下山40m~100m段为无突出危险区。

瓦斯等级鉴定及二氧化碳检测报告

XXXXXXXX项目 瓦斯等级鉴定及二氧化碳 检测报告 XXX单位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XXX隧道 瓦斯等级鉴定及二氧化碳检测报告检测人员: 报告编写: 报告审查: XXX单位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声明 1、本报告未加盖本中心公章无效。 2、报告内容不得自行涂改、增删,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与本中心无关。 3、未经本中心书面批准,不得复制测试报告。 4、送样委托检验,本中心不对样品来源负责,报告结果仅对所鉴定样品有效。 5、对试验报告若有异议,请在报告发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中心提出。

《XXX隧道瓦斯等级鉴定及 二氧化碳检测报告》内审意见 2014年1月25日,XXX单位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对《XXX隧道瓦斯等级鉴定及二氧化碳检测报告》进行了内部审查,经认真审查,形成初步审查意见如下: (1)本检测报告依据较充分,使用规范恰当,工作方法合理。 (2)隧道区地质条件分析较为详尽,对隧道区瓦斯等气体的形成原因以及涌出形式的分析基本符合实际。 (3)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的测定方法与计算公式正确,计算参数与计算结果基本准确。 (4)在瓦斯涌出量分析基础上,对隧道瓦斯等级的认定符合规定,由此提出的瓦斯等气体防治方案的建议基本可行。 同意上报相关部门审查后实施。 审查负责人: XXX单位 二0一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目录 1 概况 (1) 1.1 项目概况 (1) 1.2 目的及任务 (1) 1.3 执行的技术规范、规定及标准 (2) 1.4 以往地质资料 (3) 1.5 鉴定工作情况 (3) 1.5.1工作组织情况 (3) 1.5.2完成工作量 (3) 2 隧道区地质条件简述 (5) 2.1 自然地理 (5) 2.1.1 地形地貌 (5) 2.1.2 气象及水文 (5) 2.2 地层岩性 (6) 2.3 地质构造及地震 (7) 2.4 水文地质 (8) 3 隧道瓦斯地质分析 (10) 3.1 瓦斯成因分析 (10) 3.2 瓦斯涌出形式分析 (10) 4 瓦斯(二氧化碳)测定与计算 (12) 4.1 测定方法 (12)

1260轨道下山第二循环(398.5m)消突评价报告

贵州兴安煤业有限公司糯东煤矿 1260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 第二循环(里程398.5m-458.5m)消突评价报告 编制人: 编制单位:通防部 编制时间:二〇一四年二月

会审意见记录表

1260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 第二循环(里程398.5m-458.5m)消突评价报告 一、巷道基本概况 (一)巷道位置及相邻关系 工作面位于柏家大地以西约1000m,北邻风井场地,南邻大坪,工作面北为副平硐,距离约9m。 (二)煤层赋存情况及顶底板岩性 1260轨道下山掘进工作面内26煤沉积较不稳定,厚度变化明显,最薄0.5m,最厚3.0m,平均2.0m,灰黑色,块状,条带状结构,以亮煤为主,似金属光泽,参差状断口,半亮型,含少量黄铁矿结核,夹矸为炭质泥岩,夹矸平均厚度0.3m。详见表1: 表1 顶底板岩性特征表 1260轨道下山从现里程(361米处)往前施工,施工方位角为89°10′,以26煤顶板为巷道顶板向前掘进,施工长度为140m,巷道为矩形断面,净宽5000mm,净高3000mm。

(四)地质构造概况 1260轨道下山构造较简单,仅局部有褶曲构造,据勘探报告分析没有大的断裂构造,构造复杂程度为简单类型。地层走向总体为北西—南东,倾向北东,局部地层走向为北东,倾向南东,顶底板岩石强度中等,稳定性较好。 (五)水文情况 1260轨道下山的开口位置埋藏较浅,直接充水含水层主要为 本身基岩裂隙水,出水形势以渗水、淋水、滴水等方式直接进入巷道。岩石裂隙是降雨入渗补给的主要途径,而大气降水是地下水、地表水的主要补给来源。井巷涌水量据原华兴矿调查资料为 3.2m3/h。水文地质类型应属于简单型。 二、26煤突出危险性及瓦斯参数 根据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沈阳研究院2013年7月提交的《糯东煤矿26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显示:煤层瓦斯放散初速度△P=16.9-17.3 、煤的坚固性系数f=0.42-0.45、煤层瓦斯压力0.95MPa、瓦斯含量9m3/t、煤层破坏类型为IV类。26号煤层鉴定结果为突出危险煤层,所以该工作面按突出危险工作面管理。 三、区域防治煤与瓦斯突出措施 1、1260轨道下山掘进期间,在巷道迎头采取顺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煤层瓦斯的区域防突措施。 钻孔设计抽放半径为4米,沿掘进工作面方向呈扇形布置,孔径φ94mm,终孔控制范围在巷道上、下两帮外各15.5m,前方60m。钻孔共设计18个,掘进期间保留20m措施超前距,详见附图一:1260轨道下山区域抽放钻孔设计图。 2、抽放钻孔施工情况 2014年2月3日中班~2014年2月4日中班,采用CMS1-3200/58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考试题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考试题 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60分)每空2分 1. 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 2.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 m3/min );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 3/min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矿井为高瓦斯矿井: 3.低瓦斯矿井每( 2 )年应当进行一次(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定为(非突出)矿井。 4、低瓦斯矿井应当在以下时间前进行并完成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工作:(一)(新建)矿井投产验收;(二)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完成;(三)(改扩建)矿井改扩建工程竣工;(四)新水平、新采区或开采新煤层的(首采面)回采满半年;(五)资源整合矿井整合完成。 5、矿井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经事故调查组分析确定为突出事故的,应当直接认定该煤层为(突出)煤层、矿井为(突出)矿井。3分 6、煤矿提供的(基础资料)、数据等必须真实、完整,并建立(瓦斯鉴定)档案,妥善保存鉴定过程中的原始资料。鉴定机构按照本办法鉴定为(突出煤层)的,煤矿不得再委托其他鉴定机构鉴定为(非

突出煤层)。 7、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在开展安全监管监察工作时,发现矿井瓦斯的实际情况明显异于矿井瓦斯等级的,应当责令矿井限期进行(瓦斯等级)鉴定。 8、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 一、判断题:(30分)每题5分 1、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鉴定时间应根据当地气候条件选择在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最大小的月份,且在矿井在停产产时进行。(错误) 2、参数测定工作应当在鉴定月的上、中、下旬各取1天(间隔不少于7天),每天分3个班(或4个班)、每班3次进行。(正确) 3、鉴定报告应当对被鉴定矿井、煤层给出明确的结论,并包括鉴定证书、鉴定说明书和附件三部分。(正确) 4、鉴定机构(单位)及其鉴定人员从事瓦斯鉴定活动,不得泄露被鉴定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等信息。(正确) 5、鉴定实测数据与最近3个月以来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通风报表和产量报表数据相差超过10%的,应当分析原因,必要时应当重新测定。(错误) 6、喷孔是在钻孔施工过程中,在瓦斯压力的作用下,从钻孔短时、断续喷出瓦斯和煤粉,且喷出距离一般大于的异常动力现象。 (正确)

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过老巷掘绕道第一循环 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工作面名称: 编制人: 技术负责人: 编制日期:2014年7月5日 目录

编制依据 (3) 矿集体审批意见 (4) 一、工作面情况 (5) 二、工作面瓦斯情况 (5) 三、工作面采取的瓦斯抽采措施 (6) 四、工作面施工钻孔及瓦斯抽放情况 (7) 五、工作面抽采率 (7) 六、工作面预抽瓦斯效果评判 (8) 七、抽采达标评判 (9) 八、抽采达标评判报告结论 (10)

编制依据 1、《116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 2、《1162回风巷掘进工作面防突抽采设计》 3、《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4、《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AQ1026-2006) 5、《煤矿瓦斯抽放规范》(AQ1027-2006)

集体审批意见 本报告于2014年7月5日早07:30时在调度会议室集体会审通过。参加审查人员有:矿长、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技术科成员、掘进区长、防突科长。会审认为,1162回风巷过老巷掘绕道第一循环瓦斯预抽效果、钻孔有效控制范围、抽采率等都满足要求,所以判定该工作面瓦斯预抽效果达标。并强调以下几条意见: 1、必须严格按规定采用钻屑瓦斯解吸指标法进行区域验证和局部预测,防突考察工进行验证及预测时,掘进施工单位需为其提供压风等服务。 2、日常收集的瓦斯地质数据,及时归档管理,以便进行瓦斯地质分析。 3、遇断层、二合顶等地质构造时需加大局部预测的密度。 4、任何一次区域验证为有突出危险或超前钻孔等发现了打钻有喷孔、卡钻现象,工作面瓦斯忽大忽小,瓦斯持续上升,响煤炮,煤粉或煤壁发冷等突出预兆,则以后的掘进过程中均要执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

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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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新兴矿业有限公司 1690石门揭煤消突评价报告 编制:马显斯 编制日期:2017年3月

审批记录 项目姓名日期备注编制人 参 加会审 人员施工单位调度室安检科技术科地测副总通防副总机电矿长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批 准 人 总工程师 矿长

前言 一、评价范围 1690石门揭煤,12#煤揭煤点巷道轮廓线上12米下6米、左右各12米范围。 二、评价依据 根据如下: 1、《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 2、《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 3、《煤矿瓦斯预测方法》(AQ1018-2006)。 4、《新兴矿业安全专篇》 5、《新兴矿业采掘工程平面图》 6、《新兴矿业井上下对照图》 7、《新兴矿业12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 8、《新兴矿业矿井瓦斯、二氧化碳等级鉴定报告》 9、《新兴矿业12号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技术报告》 三、评价过程简述

1、项目可行性分析 根据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要求,工作面施工前必须对前方煤体进行突出危险性预测,测定煤层原始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并在工作面布置区域块段抽放钻孔进行连管抽放。抽放一定时间后再取样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和突出危险性的四项单项指标测定进行效果检验,测定煤层残余瓦斯含量和瓦斯压力达到《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瓦斯含量W<8m3/t,煤层瓦斯压力P<0.74MPa),以及突出危险性的四项单项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2、成立评价、评审组织机构 水城县新兴矿业分别成立评价组和评审组对1690石门揭煤点进行突出危险性评价。 1)评价组成员: 组长:总工程师许建 成员:通防副总马显斯 通风技术员蔡刚 生产副总杨中方 安全副总訾正平

抽采达标评判报告模板

XX集团XX公司XX煤矿XX采煤工作面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矿长: 总工程师: 生产矿长: 安全矿长: 采煤副总: 地测副总: 通风副总: 通风区工程师: 安检科工程师: 采区工程师:

龙煤集团鹤岗分公司兴山煤矿 2014年12月

XX采煤工作面 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为扎实推进“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瓦斯综合治理体系的建设,全面提升矿井瓦斯治理水平,有效防和遏制瓦斯事故。为保证XX采煤工作面安全生产,科学有效治理矿井瓦斯,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和《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要求,依据煤科院提供的《瓦斯抽采基本指标》、XX矿抽采达标竣工验收资料和瓦斯抽采专职人员测定资料,特编制XX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一、XX采煤工作面基本概况: 1、该区为XX采面,平均倾斜长X米,走向长X米,本区煤层结构较复杂,平均煤厚Xm,煤层倾角平均为X°。煤层直接顶板情况,老顶情况,底板情况,煤层情况,煤岩类型情况。 2、本煤层经煤炭科研所鉴定为非突出危险煤层,该煤层单项指标没有全部达到或超过临界指标,因此该煤层不是突出煤层。根据本矿已采过X层和其它煤层均无冲击地压的现象。 3、本矿是煤与瓦斯突矿井,随着矿井的延深、加之地质构造复杂,瓦斯积聚可能性增大,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六条要求,做到多措并举,可保必保,应抽必抽,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开采前对该区进行瓦斯抽采,开采期间做好探放瓦斯工作。本区开采期间预计绝对瓦斯涌出量为Xm3/min,相对瓦斯量为:Xm3/T。 4、该X号煤层瓦斯含量Xm3/T,瓦斯压力XMpa,根据鉴定结果该煤层不是煤与瓦斯突出煤层。

21210工作面瓦斯抽采评价报告(新)

金沙县新化乡金凤煤矿 21210回采工作面 瓦斯抽采评价报告 工作面名称:21210回采工作面 编制日期:2013 年09月7日

时间:2013年月日矿会审人员签字表

审查意见

目录 前言 (1) 1 矿井概况 (3) 1.1 矿井生产概况 (3) 1.2 矿井地质 (3) 1.3 C12煤层瓦斯赋存情况 (5) 2 二1煤突出临界指标的确定 (8) 3 21210工作面瓦斯地质分析 (10) 3.1 工作面概况 (10) 3.2 工作面地质条件 (11) 3.3 工作面瓦斯 (11) 4 21210工作面综合消突措施 (14) 4.1 工作面瓦斯现状 (14) 4.2 工作面突出危险性预测 (14) 4.3 工作面防突措施 (15) 4.4 工作面措施效果检验 (16) 4.5 工作面安全防护措施 (17) 5 工作面消突评价结论与建议 (19) 5.1 结论 (19) 5.2 建议 (19)

前言 新化乡金凤煤矿位于贵州省金沙县新化乡五星村,行政区域属金沙县新化乡管辖。是朗月矿业集团下属煤矿。矿井于2010年底通过了联合试运转、煤炭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验收,为六证齐全的生产矿井,实际生产能力15万吨,现开采C12煤层,井田面积0.9319km2,开采深度+1350~+1100m,矿区范围地理坐标:东经106°08′20″~106°09′27″,北纬27°22′18″~27°22′51″。 根据开采方案设计,设计可采煤层2层,自上而下分别为C9、C12号煤层,C9距C12煤层间距平均30~40m。矿井设计+1280m、+1230m 两个开采水平。+1280m标高以下C9煤层布置为一采区。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第四十条规定“区域防突措施应当优先采用开采保护层”。 C9煤层+1296m以上经鉴定无突出危险性,作为C12煤层区域防突措施保护层先行开采,目前C9煤层井底车场以下已基本采空。 鉴于本矿煤层C9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和采空区分布状况,首采C9煤层。由于煤层间距不大,上部C9煤层采空区较大,有利于煤层瓦斯释放。 矿井采用斜井开拓。三个井筒均从C9煤层顶板穿层进入C12煤层底板,在C12煤层底板布置井底水仓、井底车场,形成系统。C12煤层为矿井唯一后续可采煤层。 金凤煤矿为瓦斯矿井。C12煤层属不易自燃煤层,煤尘无爆炸性。矿井斜井开拓方式,一水平标高+1280m,二水平标高+1230m,采用走向长壁后退式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原煤采用刮板机和胶带输送机接力连续运输后至地面,辅助运输采用轨道运输。矿井设计两水平下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2018

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办法 国家煤矿安监局 国家能源局 2018年4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加强矿井瓦斯管理,预防瓦斯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井工煤矿(包括新建矿井、改扩建矿井、资源整合矿井、生产矿井等)、鉴定机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进行煤矿瓦斯等级鉴定。 第三条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国煤矿瓦斯等级鉴定工作。 各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管理工作。 各级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驻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的监管监察工作。 第四条煤矿企业将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结果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由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按年度汇总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能源局,并抄送省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 第二章矿井瓦斯等级划分 第五条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应当以独立生产系统的矿井为单位。 第六条矿井瓦斯等级应当依据实际测定的瓦斯涌出量、瓦斯涌出形式以及实际发生的瓦斯动力现象、实测的突出危险性参数等确定。 第七条矿井瓦斯等级划分为: (一)低瓦斯矿井; (二)高瓦斯矿井; (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以下简称“突出矿井”)。 第八条在矿井的开拓、生产范围内有突出煤(岩)层的矿井为突出矿井。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岩)层为突出煤(岩)层: (一)发生过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的; (二)经鉴定或者认定具有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的。 第九条非突出矿井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高瓦斯矿井,否则为低瓦斯矿井: (一)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大于10m3/t; (二)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40m3/min; (三)矿井任一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 (四)矿井任一采煤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 第十条低瓦斯矿井每2年应当进行一次高瓦斯矿井等级鉴定,高瓦斯、突出矿井应当每年测定和计算矿井、采区、工作面瓦斯(二氧化碳)涌出量,并报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经鉴定或者认定为突出矿井的,不得改定为非突出矿井。

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 120902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编制单位:曲靖市大山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大山煤矿 评判时间:二0一七年三月一日 1

煤矿会审意见 工程师会审意见 2

120902采煤工作面瓦斯抽采达标评判报告 一、120902工作面概况 1、地面相对位置 120902工作面地面位置位于48勘探线中部,地面为陡峭的山坡及山峰,无建筑设施影响。 2、井下位置及四邻采掘情况 120902工作面西南方向为1209采区运输巷,东南方向为距 +1847m水平材料巷80米,东北方向为F12-15正断层距20米。 3、煤层赋存及顶、底板情况 120902工作面走向长度150m,倾斜长度79m,工作面储量3.65万吨。自2017年3月1日煤矿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再次评判,工作面走向长度100m,倾斜长度79m,可采储量2.43万吨;该工作面C9煤层在赋存稳定,煤层厚度为2.2m,煤层倾角8°~11°,煤层中含0~2层微薄层方解石或粉砂质泥岩夹矸;煤层上部属金属光泽,块状结构,不易碎,下部属油脂光泽,磷片状结构,疏松易碎。但120902采煤工作面运输巷开口前80m巷道内在掘进过程中煤层发生变薄现象。煤层顶、底板岩性及特性分析祥见下表。 煤层顶、底板岩性分析表 3

4、地质构造 该工作面巷道揭露证实,区域煤层赋存总体稳定,但在120902 进风巷87米处出现煤层压薄,长有11米,倾向3-8米,最薄处 0.5m,对工作面影响不大。在工作面评判区域无其它断层影响。 5、煤层瓦斯基本参数 结合中国矿业大学提交的《曲靖市麒麟区大山煤矿煤层瓦斯基础 参数测定报告和煤层突出危险性评估报告》和《C9煤层瓦斯基本参数测定报告》结果如下: 6、通风情况 根据120902工作面巷道布置情况及通风系统情况,该工作面回 采期间采用U型通风方式,经计算该工作面实际供风量应为 540m3/min,实际配风量为560m3/min,满足生产需求,同时满足《矿井 风量计算细则》要求。该工作面的通风由回风井承担,其主扇型号为FBCDZ№19,电机功率为185KW×2。 二、煤矿自评判机构 专家组(工程师):晏俊(采矿)、席在忠(通风安全)、吴瑞平(机电) 组长:曹有福 副组长:曹宝华、曹小福、曹小干、巴荣华、刘红宾 成员:曹稳兴、曹小法、曹应五、蒋小飞、张存得、曹家德、曹华田。 三、瓦斯抽采方法 4

煤矿掘进巷道消突评价报告教材

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煤矿 掘进工作面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评价报告工作面名称:11113反运输顺槽(第一循环) 编制单位:通瓦科 编制时间:2014-12-22

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煤矿 11113反运输顺槽掘进区域措施效果检验报告编制、会审记录 编制人:日期 通瓦科:日期 生产科:日期 安全科:日期 调度室:日期 施工队:日期 通瓦队:日期 总工程师:日期

会审意见

目录 前言 (5) 第一章评价工作面基本情况.............................................................................................................. - 5 - 第一节11113反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概况................................................................................ - 5 - 第二节11113反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构造情况及巷道掘进防突情况.................................. - 6 - 第三节11113反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通风情况........................................................................ - 7 - 第二章工作面消突评价...................................................................................................................... - 5 - 第一节工作面措施执行情况.......................................................................................................... - 8 - 第二节评价方法 .............................................................................................................................. - 8 - 第三节评价指标的测定.................................................................................................................. - 9 - 一、残余瓦斯含量的测定.............................................................................................................. - 9 - 第三章11113反运输顺槽第一循环掘进工作面评价结论........................................................ - 10 - 一、抽采措施效果评价................................................................................................................... - 10 - (一)抽采钻孔范围符合要求 .................................................................................................. - 10 - (二)评价指标符合评价规定 .................................................................................................. - 10 - (三)11113反运输顺槽掘进工作面区域性防突措施效果评价结论:........................... - 10 - 二、注意事项.................................................................................................................................. - 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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