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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要素替代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41.要素替代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41.要素替代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要素替代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2003年1月20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474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该决定涉及申请日为1998年12月9日 授权公告日为2000年2月2日,名称为“液体管道加热器”的98243786.2号实用新型专利。

该专利授权公告的权利要求1如下:“1.一种液体管道加热器,其特征是:PTC发热元件(3)的两侧粘接上导电板(5)组成发热体,发热体安装在两加热管(2)之间,加热管(2)与发热体之间粘接有绝缘层(4),加热管(2)上设有进口(1)和出口(12),两加热管(2)之间通过上导通板(10)和下导通板(11)接通,上、下导通板(10)、(11)利用螺栓(9)将其紧固在一起,并将加热管(2)紧固其间,导电板(5)上设有接线柱(6)。”

第4743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以无效请求人提交的对比文件3(96230173.6号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授权公告日为1997年10月29日)作为判断本专利权利要求1创造性的对比文件。

对比文件3公开的是一种即热式电热水器,包括外壳、进水口、出水口、电热体部件、超温保护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电热体部件是由恒温发热元件即PTC热敏电阻5、电极板4以及位于电极板外侧的导热性良好的绝缘层3构成,在绝缘层外侧表面还附设有导热水槽2(或密排的导热水管2),通电后,PTC发热体的热量可以不断经过电极板和绝缘层传给导热水槽,并对导热水槽中的水流进行加热。

将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相比较可以看出,两者技术领域相同,公开的都是一种电热水器,并且后者公开的“PTC热敏电阻5”、“电极板4”、“位于电极板外侧的导热性能良好的绝缘层3”和“导热水槽或者密排的导热水管2”,分别对应于前者的“PTC发热元件3”、“导电板5”、“绝缘层4”和“加热管2”,并且从后者的说明书附图1中也可以看出,电极板4连接于PTC热敏电阻5的两侧,绝缘层3位于导热水槽2和电极板之间,电热体部件安装在两导热水管2之间,导热水管2上连接有进水口1和出水口10,因此,该特征对应于前者的“加热管2上设有进水口1和出水口12”;从后者的说明书附图中还可以看出,电极板4与电源线6相接,以及说明书中记载的“通电后,PTC发热体的热量可不断经过电极板和绝缘层传给导热水管并对水管中的水流加热”,该特征对应于前者的“导电板5上设有接线柱6”。

通过上述比较,合议组认为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的加热管2是直管,相邻上下两直管的同一端由上下导通板内的U形凹槽连接成一体,上下导通板10、11利用螺栓9将其紧固在一起,并将加热管2紧固其间,而后者的导热水管2本身是由上下相互平行的直管和与其相互连接成一体的弯管组成的管道。合议组认为,对于液体管道加热器(即常见的电暖气等)这样的产品,为了使液体在管道中上下流通从而起到很好的传热效果,将上下管道进行导通是本领域一种常见且公知的技术手段,而且在本专利的说明书中记载的设置上、下导通板10、11并在其内开设凹槽的目的也是为了将两相邻加热管2相连通,并且将加热管2中的流体进行变向,利用螺栓9是为了将上、下导通板10、11进行紧固,以及将加热管2紧固其间。同样,对比文件3中的导热水管2之间具有与两者相连通并且成一体的管道,该管道同样也是使导热水管2中的水流变向,而且由于这些管道连接成为一体,无须上下导通板进行导通。因此,相应无须螺栓将其进行紧固,而是两端直接固定在热水器的外壳上。

在将本专利权利要求1与上述对比文件3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比较之后,合议组认为,虽然两者存在上述区别之处,但是,为了实现将相邻两加热管进行连通的目的,无论是对比文件3中采取的方案还是本专利权利要求1中采用的方案,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都是一种常用的公知的手段,并非一种新的设计。而本专利权利要求1仅仅是用“两加热管(2)之间通过上导通板(10)和下导通板(11)接通,上、下导通板(10)、(11)利用螺栓(9)将其紧固在一起,并将加热管(2)紧固其间”这样一种常用公知的手段,替代了对比文件3中公开的上述技术方案,而这种替代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一种等效的替代,并没有使本专利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即两者的技术效果实质上相同。本领域技术人员容易在对比文件3的基础上经过上述等效替换得出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不需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因此权利要求1保护的技术方案不具备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因而不具备创造性。

案例评析

本案中,权利要求1与对比文件3两者技术方案上的区别在于本专利通过采用“两加热管2通过上导通板10和下导通板11接通,上下导通板10、11利用螺栓9将其紧固在一起,并将加热管2紧固其间”这样一种连通上下管道的公知的技术方案,将两加热管相连通,并且将加热管2中的流体进行变向,并将加热管2紧固。而对比文件3中,虽然没有通过设置上下导通板将导热水管相连通并将导热水管中的液体变向,但是由于导热水管之间本身具有与两者相连通并且成一体的管道,该管道也可以使导热水管2中的水流变向,而且由于该电热水器具有外壳,因此可以对导热水管2进行固定。可见,本案属于要素替代的发

明,即用“两加热管(2)之间通过上导通板(10)和下导通板(11)接通,上、下导通板(10)、(11)利用螺栓(9)将其紧固在一起,并将加热管(2)紧固其间”这样一种常用的公知的手段,替代对比文件3公开的上述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同样是一种常用公知的技术方案,但是由于这种替代并没有使本专利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因此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这是因为本专利和对比文件3两者解决的技术问题相同,均是提供了一种电热水器,通过对导热管的管壁加热,使管内流动的液体加热,从而使电热水器无明火、安全可靠、寿命长、热效率高,由此可见,本专利采用上述这种等效替代是所属技术领域人员为解决同一技术问题,用与现有技术具有相同功能的技术方案替代该现有技术中相应的技术方案,并且没有产生预料不到的技术效果,两者的技术效果实质上是相同的。因此,根据《审查指南》的有关规定,权利要求1不具备创造性。

如何判断要素替代发明的创造性,在《EPO审查指南》中也有相应的规定,为便于比较,在此摘录如下:

“如果发明包含了已知手段的替换,这种替换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是显而易见的,则该发明不具有创造性。”其中进一步明确:“发明与现有技术的不同仅在于众所周知的等同物(机械、电学或者化学)的替换,比如一项涉及泵的发明,其与现有技术相比,不同仅在于该发明中的动力源是液压马达替代了现有技术中的电机,则这种等同替换的发明不具备创造性。”

关于这类案例,在EPO申诉委员会所作的一些案例中,也进行了十分详尽的分析,下面将有关论述摘录如下:“根据申诉委员会已经确立的判例法,在一篇公开出版物没有公开的等同替换不应当用新颖性的标准进行评估,而应当属于创造性的审查范畴[T 167/84(OJ 1987 369),T 446/88和T 517/90,另外参见指南C-IV,第7.2节]。在T 697/92中,申诉委员会是这样处理…等同手段?替换的,即按照该判例,尽管两者采用不同的实施例,但是它们实现了相同的功能,从而达到同样的技术效果,两者仍然属于等同手段。如果两种手段基于同样的理念,采用相同的工作原理,取得了相同的技术效果,则两者属于等同手段的替换。如果两种手段采取了不同的实施例,虽然导致同类技术效果但是产生的技术效果的质量或者程度有所不同,则这种手段并不属于等同手段的替换。技术效果更好并非是必要条件,只要技术效果不同就能够证明具有创造性,即已经满足了充分条件,这是因为并非是效果本身具有可专利性,而是通过该手段取得的技术效果使得其具备创造性(见T818/93)。”(EPO 申诉委员会2001CASE LAW P126。)

根据上述论述,笔者又查看了《EPO审查指南》中相应部分的规定:“如果从现有技术中能够直接且毫无疑义地推论出权利要求的主题,则该现有技术会使该权利要求丧失新颖性,前提是该现有技术包含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明显暗示的技术特征,例如,现有技术公开了一种使用橡胶的弹性性质的技术,即使在现有技术中没有清楚地记载该特征,它仍然会使橡胶的弹性材料的用途权利要求丧失新颖性。对权利要求的主题应当…直接且毫无疑义?从现有技术中推论出来这一限制是非常重要的。这样,当考虑新颖性时,把现有技术的教导理解为包含众所周知的等同物但是其在现有技术中并没有被公开的教导是不正确的,这是属于非显而易见性的问题。”(《EPO审查指南》第C部分第四章P64。)

可见,在EPO的审查实践中,对于等同手段的替换给出了明确的规定,即在审查新颖性时不考察技术方案的等同,与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等同并不影响新颖性,而应当适用创造性的审查标准。而我国目前《审查指南》则在新颖性和创造性判断中均有相应规定,即在新颖性判断时使用惯用手段的直接置换,在创造性判断时使用要素替代发明的判断方式,但是在审查中如何把握两者的差别,却是我们经常遇到的一个困惑。上述不同规定的主要目的在于对新颖性判断时会存在“申请在先公开在后”的现有技术的情形。如何把握两者的区别,这是我们在今后的审查实践中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知识产权报温丽萍)

专利申请创造性判断中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

专利申请创造性判断中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 创造性的判断是专利审查的重点和难点,目前的审查过程中通常采用三步法判断创造性,而在三步法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则是创造性判断的重点和难点。文章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浅析专利申请创造性判断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 标签:创造性;三步法;技术启示 1 发明专利申请创造性的判断方法 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同时第三款还规定了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一直以来创造性的判断都是发明专利审查中的重点和难点,目前的审查实践中,创造性审查中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是否显而易见,通常按照以下三个步骤进行(简称三步法)。 第一步: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是指现有技术中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最密切相关的一个技术方案,它是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基础。 第二步: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步:判断要求保护的发明对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否显而易见。在判断过程中,要确定的是现有技术整体上是否存在某种技术启示,即现有技术中是否给出将上述区别特征应用到该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以解决其存在的技术问题的启示[2]。 存在技术启示的情况:(1)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2)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3)区别特征为另一份对比文件中披露的相关技术手段,该技术手段在该对比文件中所起的作用与该区别特征在要求保护的发明中为解决其技术问题所起的作用相同。 由以上三步法可以看出,是否存在技术启示是判断创造性的重点和难点。下面将通过一个具体案例探讨在创造性判断中是否存在技术启示的认定。 2 具体案例以及分析 2.1 案情介绍:申请号2009102105079(以下简称本申请) 本申请请求保护一种外装房门锁。其独立权利要求1为:一种外装房门锁,包括锁头及锁头装饰圈,其特征在于所述锁头上设有限位缺口,所述锁头装饰圈的装配孔上设有与锁头上限位缺口对应的限位突出部,锁头装饰圈的内侧设有固

持续创新中的关键要素-正略咨询

持续创新中的关键要素-正略咨询 引言: 时近年终,中国市场上风波不断。HP突然更换CEO、MOTO被收购、。比亚迪内裁员、汉王亏损……我们不禁要问,曾经金光闪闪的企业,曾经以创新为创业发展之本并成为行业领先者的企业到底怎么了?正如德鲁克在其著作中体现出的思想——创业是企业长清之本。但是那么多创新型企业陷入困境?也许现在是讨论“企业如何保持创新持续性”的时候了。 创新能创造财富并有章可循 德鲁克说:“凡是能使现有资源的财富生产潜力发生改变的事物都足以构成创新。”而这种创新无疑能促进社会的繁荣和企业的发展。比如:将卡车车身从轮子上卸下来,放置于货运轮船上的想法没有包含多少新的技术。集装箱这个“创新”并不源于科技,而是来自于将“货轮”视为一种物料运输设备而不是一艘“船”的新认知,这意味着真正重要的是尽量缩短货轮在港口停泊的时间。但是这项平凡的创新,却使远洋货船的运载能力大约提高了4倍,拯救了船舶运输业的同时也创造了20世纪的经济繁荣。 值得注意的是,创新并非十几年前中国大地上四处开花的“点子公司”。事实证明,创新不会来自于灵光一线而是有其内在规律。成功的企业家也不会坐等好主意从天而降,而是努力实践,有目的、有组织地寻找变化,因为创新的机会多半存在于对变化本身或者由变化来提供。 创新中的两个角色 提到系统寻找变化并进行创新,就必须提及创新中的两个角色:创新者与管理者。虽然两者在现实之中往往不会合而为一(像Google 创始人Larry Page 和Sergey Brin这样的人很少),但是两者的有效结合无疑是企业再腾飞的基础和根源。创新者是发现新技术、新机会以及企业新的增长点的人,他们有热情、熟悉实际情况、有想法,愿意不断进行新的尝试,因为他们必然、也只能在不断犯错与碰壁中前行,否则创新将永远停留在纸上。同时,管理者在其中也必不可少,他们多半是企业高层为创新提供保障,没有他们的支持创新者的成果将无法加以推广和实施,企业腾飞将成为幻觉。 之所以两者难在现实中合一,源于创新对两者素质要求的迥异。 创新者的三个素质 如同从事其它工作需要具备某些素质,创新者也需要具备某些特别的素质,具体来说有以下三点:正直的心、技术储备、不懈的坚持。 正直的心是创新者的力量来源。在不缺乏能力的商业时代里,正直往往成为稀缺而又是必不可少的资源。所谓“天下大事。毁于小人者十只有一二,毁于君子者十之八九”,越是有能力的人心术不正,给公司和社会造成的损失也越大。肯尼斯·莱(Kenneth Lay)就是个很好的例子。此人白手起家创立了2000年《财富》世界500强第16位的安然公司,曾被喻为“创新CEO”,结果还是因为账务问题身败名裂。 充分的技术准备,了解企业和现实环境是创新者的第二个重要素质。国内近年为人熟识的案例应该是汉王从手写笔到电纸书的创新,没有在电子设备领域的多年技术积累和对环境的研究此举是根本无法实现的。2008年,汉王电纸书产品面市。正是此产品在之后的两年以让汉王从年收入从2亿元变成了2010年12亿元,2010年3月更是成功登陆深圳中小板市场。资料显示,电纸书的产品销量在汉王2010年度营收占比高达75.22%。

1.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反思及“整体比较法”的提出

一、 创造性标准的设置 作为可专利性判断的两大标准,新颖性的概念是专利法中的基本概念与专利要件之一,其与创造性的关系密不可分,二者具体的适用也有助于我们理解创造性设置的初衷及“三步法”的由来。 1.新颖性 专利法基本宗旨之一是鼓励和保护创新1。因此,专利法有“喜新厌旧”“推陈出新”的特质。早期的专利制度中,只要专利申请体现出“新”的一面,就能授予其专利权,并美其名曰“新颖性”。用新颖性来评价专利申请,有其客观、高效的优点,有其天然的合理性,专利申请不能是已经存在的现有技术,只要客观上与现有技术拉开一定距离,就认为申请具有新颖性2。因此,新颖性一直是专利制度中基本概念与专利要件之一。 依此标准,是否具有新颖性也很好检验。通常,比对方式采用“一对一”的方式,即只能用现有技术中的一篇文献(或者现实中存在的一个技术方案)与专利申请相比,且很容易看出来两者是否相同,因此,新颖性判断的结论具有客观性,较少产生争议。新颖性判断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来考察:技术领域、技术问题、技术方案、技术效果。本文称之为新颖性“四要素”。举例来说,两个“同性”的双胞胎,出生时间有前后,两人从各方面来比都“一模一样”,我们就说在后出生的孩子,相比在先出生的孩子,没有新颖性。但是,如果是“龙凤胎”,就算两人长相、身高、体重一样,甚至性格或行为举止也一样,但由于性别不同,就不能不具有新颖性的认定。 2.创造性 新颖性要件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一直是主要的专利要件创造性标准是在新颖性标准基础上发展出来的,早期的专利要件没有创造性的要求。后来,随着现有技术的文献不断增加,发现即便是专利申请符合新颖性要件,但如果其“新的程度”不高,与现有技 创造性判断“三步法”的反思及 “整体比较法”的提出 □?马云鹏 摘?要:作为《专利审查指南》明文规定的审查基准,“三步法”已成为专利审查及司法实践中评价创造性的重要标准,在理论和实务上似乎也成为大家公认的“法宝”,如果不能通过“三步法”的检测,一项发明基本上就丧失了其可专利性。不过,从创造性标准设置的初衷来看,“三步法”也有着其不可克服的弊端及缺陷,本文试图从源头说起,对上述问题进行客观的分析,同时对创造性判断中另一方法“整体比较法”进行简要的梳理。 关键词:三步法最接近的现有技术整体比较法 1 专利法基本宗旨有两个方面,鼓励和保护创新是其中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是保障公众有自由利用已有社会科技成 果的自由。可以说,专利法基本宗旨是这两方面的和谐相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发明,实质对产品的形状、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 案。”其中,“新的技术方案”也表明,发明必须要与现有技术拉开一段距离,其不能属于现有技术。

2018创新创业基础慕课考试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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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大学生创新创业基础》期末考试(20) 一、单选题(题数:50,共 50.0 分) 1 以下哪些关于创新的描述是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B 2 创业者的主要创业动机说法正确的是: 正确答案:C 3 小王从自己和朋友每月要吃十多次小龙虾的现象中,萌生自己去做生意的念头,这是( )的创业动机? 正确答案:B 4 头脑风暴法的原则不包括?() 正确答案:A 5 马云第一次创业是: 正确答案:A 6 在选择项目时,应根据()特点进行个性化处理? 正确答案:B 7 知识创新不包括?() 正确答案:B 8 共享单车的商业模式是? 正确答案:A 9 以下属于创新创业者的外在动机的是: 正确答案:A 10 创业的第一个条件,就是要有( )? 正确答案:B 11 众创空间的作用有? 正确答案:C 12 ()是指对逆境或压力的适应力、容忍力、耐力、战胜力的强弱 正确答案:B 13 如果退休年龄按65岁计算,将职业生涯分为六个阶段,那么18到30岁是:正确答案:C 14 以下哪一项不是影响职业成功的内部因素:

29 下面关于“四众”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A 30 属于创新创业者思维特征的是: 正确答案:D 31 创新创业者的创业动机中最重要的甚至是必不可少的是?正确答案:A 32 从组织外部发现创新机会?() 正确答案:A 33 未来的人都应当有的三本教育护照不包含哪个? 正确答案:D 34 什么是创新创业教育之桥? 正确答案:C 35 以下哪个选项不是创新的基本要素 正确答案:B 36 互联网+给大学生创新创业带来的机遇中不包括? 正确答案:B 37 第八届中美互联网论坛于什么时间召开? 正确答案:A 38 创新的三个层次不包含以下哪个? 正确答案:D 39 下列做法中,不利于大学生求职创业的是: 正确答案:C 40 关于新企业开办的必要准备说法错误的是 正确答案:D 41 我国创新创业发展政府试点先行阶段从哪年开始? 正确答案:B 42 创业者具备的自由中不包括: 正确答案:D 43

专利的创造性是如何判断

关于专利,如果通过比较现有的解决方案,发现存在差别后,即具备新颖性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判断是否具有创造性,即判断与现有技术的差别是否是一般技术人员容易想到的,即是否是显而易见的。 “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已有的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举例:过滤器,假如已经有筛网(比如滤布)过滤器,现在要申请滤料过滤器专利,过滤原理都是一样的(机械过滤),能不能申请发明专利?或者只能申请实用新型?这涉及到如何判断专利的‘创造性’突出或不突出的问题。 可以申请发明专利,就必须具备如下特点: (一)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即:指发明相对于现有技术,对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是非显而易见的。如果发明是其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通过逻辑分析、推理或者有限的试验可以得到的,则该发明是显而易见的,不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就不能申请专利;非显而易见,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可以申请专利。 (二)显著的进步:如果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能够产生有益的技术效果。有益是指: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更好的技术效果,如质量改善、产量提高、节约能源、防治环境污染

等; 发明提供了一种技术构思不同的技术方案,其技术效果能够基本上达到现有技术的水平;发明代表某种新技术发展趋势,,尽管发明在某些方面有负面效果,但在其他方面具有明显积极的技术效果等等。 专利的创造性是如何判断的?创造性的判断通常按照三个步骤进行: 第一,通过检索后,确定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 例如,与本技术方案技术领域相同、解决的技术问题和技术效果相同或最接近,或公开了本技术方案技术特征最多的技术方案。 第二,确定本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的区别点以及该区别点要解决的技术问题。 第三,判断该区别点是否是公知常识,或者该区别点及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否在披露本技术方案的对比文件或其他对比文件中已经公开。 如果本技术方案与最接近的已有技术方案的区别点是公知常识,或该区别点及其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已经在该技术方案所在的对比文件或其他对比文件中公开,则本技术方案不具备创造性。

打造商业模式的4个关键要素

打造商业模式的4个关键要素 经过多年驻企辅导经验,发现企业家对商业模式的理解可能还停留在:我是做什么的?我靠什么来赚钱?这些问题是商业模式的一部分,但是不是商业模式的全部。 有个最好的解释,来自哈佛商学院克莱顿·克里斯滕森教授:商业模式,是创造和传递客户价值和公司价值的系统。 商业模式包含了以下4个关键要素: 要素1.客户价值主张:商业模式的核心 客户价值主张是商业模式的第一个要素,同时也是核心要素,是其他几个要素的重要预设前提。商业模式的问题企业一定要搞清楚(即使你认为已经很清楚,也需要重复问自己):你的目标客户是谁?(如果你知道是谁,那么可以改成:企业的目标客户还能是谁?企业能不能开发更多的目标客户?);企业能够为客户什么样的价值?企业需要完成一个思维转变,才能真正地赚到钱:那就是从“卖产品”“卖服务”“卖技术”到“卖价值”的转变。 有的企业成立,就是因为可以生产制造东西,企业会有这样一个误区:只要产品够好、服务够完善、技术够强,那么就会有客户来买单。 但是这种思维的错误几乎是致命的,这也是很多中小公司甚至大公司对自己的战略产生迷茫的原因:明明我的产品很好啊,明明我们的技术很优秀啊,明明我们的服务很强啊。事实上,市场需求和你的产品好不好是两回事,世界上有很多非常炫、非常酷的东西卖不出去。 答案很简单:没有市场。没有市场,客户不需要。或者企业没有让客户意识到他们需要。或者有更能满足客户需要的东西。建议重新定位你的价值主张,因为它是企业战略成功的开始。 重新定位你的价值主张,思考你的产品,除了现有的表面上的价值,还有什么深层次的价值,是使企业战略变得更明确的核心之一。 对于【客户价值主张】,企业的竞争优势来源于:出色的、有价值的、创新的客户价值主张。 要素2.盈利模式:企业的收入模式和成本结构合理吗? 仅仅有客户价值主张是不够的,你能带给客户价值,不代表你能赚到钱。这是许多互联网创业公司非常容易走进的误区:他们往往喜欢描述说:当我们的用户达到2000万时,其中就会有10%的人愿意付费,那时我们就能赚到1XXXXX的钱!想法是很好的,但是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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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奥斯本 B.托兰斯 C.阿奇舒勒 D.克劳福德 4【单选题】(2分) 越多越好!——重数量而非质量,指的是头脑风暴法基本规则中的(D )。 A.鼓励巧妙地利用并改善他人的设想 B.延迟判断 C.欢迎各种离奇的假想 D.数量产生质量 5【单选题】(2分) 关于头脑风暴法,说法不正确的是(C )。 A.头脑风暴法是一种创造性的思维方法 B.头脑风暴法既可以应用于团队,也可应用于个人 C.在头脑风暴法中不切合实际的想法是坚决不允许的

D.头脑风暴法是一种培养创造力的方法 1【单选题】(2分) 设问型创意思考方法中最为典型的方法是(C)。 A.5W2H法 B.和田十二法 C.奥斯本检核表法 D.系统提问法2【单选题】(2分) 亨利·丁根将轴承的滚柱改成圆球,发明了滚珠轴承,这一形状的改变,大大提高了轴承的使用寿命。这属于奥斯本检核表中的(D )方面。 A.能否变大 B.能否借用 C.能否缩小 D.能否改变3【单选题】(2分) 在解决某一问题,改进某一物品时,能否先有一个约定的标准,大家都能接受的规定,能使工作效率更高、更方便、更准确。这是和田十二表法中的(D )。 A.反一反

创造性判断

一、划出创新点 1、去除仅为辅助的常规特征,如机架、把手等。 2、需找到撰写人对创新点进行确认。 二、检索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罗列检索关键字:分类号、技术特征关键字、技术效果关键字。 2、检索式(优先等级依次降低) ①分类号+全部创新点技术特征关键字+技术效果关键字 ②分类号+部分重要创新点技术特征关键字+技术效果关键字 ③分类号+技术效果关键字 ④分类号+部分重要创新点技术特征关键字 ⑤全部创新点技术特征关键字+技术效果关键字 ⑥部分重要创新点技术特征关键字+技术效果关键字 ⑦技术效果关键字 ⑧部分重要创新点技术特征关键字 三、确定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1、优先考虑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的现有技术;技术领域相同或相近时,优先考虑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技术效果或用途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考虑公开了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 2、无相同或相近技术领域的现有技术时,可以考虑选择与要求保护的发明技术领域不同,但能够实现发明的功能,并且公开发明的技术特征最多的现有技术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 四、确定区别技术特征和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1、根据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确定发明的区别特征 2、说明书中记载了区别特征对应的技术问题时,一般该技术问题即为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3、说明书中未记载区别特征对应的技术问题时,确定区别特征在发明中的作用及使发明达到的技术效果,并由此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 五、检索区别技术特征 1、罗列检索关键字:每个区别技术特征的关键字、对应技术效果关键字。 2、检索式:每个区别技术特征的关键字and/or对应技术效果关键字。 3、需特别注意关键字的上位、下位及同义词替换。 六、确定对比文件 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采用了基本相同技术手段。 2、解决了同样的问题。 七、进行技术启示的判断 以下情形可以认为现有技术整体上存在技术启示: 1、所述区别特征为公知常识,例如,所属领域中用于解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惯用手段,教科书或工具书等中披露的解决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的技术手段,或者教科书、工具书中为解决相关技术问题而引用的其他文献披露的内容; 2、所述区别特征为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关的技术手段,例如,所

创新过程的基本要素

创新过程的基本要素 新世纪伊始,我国跨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速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崭新发展阶段。为确保新世纪新阶段奋斗目标的实现,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向全党和全国各条战线提出了“四新”要求,这就是“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实现“四新”的过程,就是在各条战线展开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全面创新的过程。为了提高人们创新的主动性和有效性,有必要对创新过程的基本要素作出分析。 创新过程是一个探索性很强和风险很高的控制过程。要高效率地完成一个控制过程,需要具备三个基本要素,这就是推动过程发展的持续动力、明确而可行的控制目标和灵活有效的控制方法。与之相对应,创新过程的三个基本要素是创新动机、创新敏感和创新方法。创新动机驱动人们主动寻找创新目标,创新敏感使人们能够较快地捕捉到正确的创新目标,创新方法使人们能够高效地实现创新目标,三者有机统一才能构成一个成功的创造过程。下面逐一对创新过程的三个基本要素展开分析: 创新动机 动机是人们一切活动的最原初的主观动力,没有创新的欲望,就没有创新的行动。动机不是主观自生的,它产生于在实践中不断发展的客观需要。从人类的发展史来看,客观世界不会自动满足人的需要,为了改变客观世界使之适合人的需要,人们开始了持续不断的创新过程。创新一方面满足人们既有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创造出新的需要,如此循环往复,创造之流便永不枯竭。没有创新,人们至今还会处在穴居野处、茹毛饮血的野蛮时代。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发展史来看,帝国主义的欺凌和剥削阶级的压迫,使中国人民有着强烈的救亡图存、争取解放和幸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愿望,是中国共产党人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愿望,创造性地把马列主义普遍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在两大理论创新成果即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指引下,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开创了有中国特色的革命和建设道路,才取得了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胜利。没有创新,中国人民至今还会在黑暗与痛苦中挣扎。历史发展到今天,创新的接力棒传到我们手中,我们不应当让历史在我们手中中断,我们只有以创造性的贡献继续推动历史的车轮,才称得上是继往开来、与时俱进的一代,才无愧于前人和后人。我们应当清醒地意识到,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世界并不太平,在国家安全和民族生存方面不能高枕无忧;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在改革和发展中还有一系列严重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形势逼人,不进则退,不进则亡。我们中国共产党人要在新形势下继续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团结和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好小康社会并进而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就必须继续高举创新旗帜,实现在理论、制度、科技、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全面创新。作为一个共产党员,也就必须要有强烈的创新动机并以此来推动创新实践,以自己在本岗位的创造性贡献来体现和落实共产党人的宗旨与“三个代表”的要求。 综上所述,要培养强烈的创新动机需要树立高度的历史责任感、社会责任感和政治责任感,除此之外,还要走出一些认识误区、克服一些心理障碍。有相当多的人不是不想创新,

创新创业能力的构成要素

创新创业能力的构成要 素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创新创业能力的构成要素。 创新创业能力已成为现代青年的立世之本,求存之道。人们都欣赏创新创业,人们都希望创新创业,但是不定都会知道如何创新创业。从创新创业高手身上,能够学到些什么呢又会得到怎样的启示呢这些都是要着实去思考和探究的。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总需要有一定的基础。有这些基础创新创业才能够有基石,如果没有它们,创新创业都是空壳;但仅有它们也不能代表就可以拥有高超的创新创业能力。在现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我认为要有的能力够成的要素需要做到几个方面: (一)一定的基础知识 一定的知识基础是创新创业的根本。在人们历史的进程中,人们对知识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在工业社会以前,人们认为知识渊博者主要是那些对世界懂得多的人或者经验丰富的人,这也是在传统社会里老人受人尊敬的重要原因。因为人生的经历往往使老人知道的东西更多。人们崇拜对外部世界了解多于常人的智者。从17世纪以来,人们致力于知识的运用,特别重视技术的进步与技能的学习。自信息社会以来。知识的核心是关于“知识的知识”。人们已不再满足于是什么、为什么,而在于探讨和研究应该怎样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和运用知识,其中最重要的是就是如何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人们看到的不再是知识本身,而是获取知识的能力。 我个人对“知识”的观点有几点: 1、学习的能力。就是自我本身获取知识的能力。一个人若想创新创业,必须及时更新就旧知识。汲取新知识。在这个全新的时代,只有学习能力才是知识真正的源泉。 2、理论知识。理论知识虽然在实践生活中貌似无用。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但是各种科学的基本原理,它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比如说,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案例研究

硕士学位论文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案例研究 CASE STUDY ABOUT JUDGE OF NONOBVIOUSNESS REQUIREMENT 院系:凯原法学院 专业:法律硕士(知识产权方向) 姓名:赵佑斌 指导教师:寿步教授 完成日期:2009年12月1日

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案例研究 摘要 在专利法中发明专利的创造性是申请人获得专利权的最大障碍和最后一道门槛,也是最能够体现专利价值且最有争议的部分。许多国家对专利审查都有自己详细的标准,中国也是如此,但是在专利审查实践中,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判断标准十分模糊和不确定。本文从具体的案例入手,分析目前创造性存在的问题,并从实际出发提出探讨解决方法。 本文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介绍国内外关于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各种情况,从发明专利创造性的概念入手,阐述了发明专利的创造性判断构成要件,包括本领域技术人员、现有技术、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步骤等,为下文的案例分析建立理论框架。 第二部分是根据创造性判断的具体要件和步骤,结合现实中的案例,剖析专利审查中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各个步骤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文章着重从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的各个层面出发分别介绍,包括现有技术的内容和范围、本领域技术人员、突出的实质性特点、显著的进步,分析了实践中在上述各方面判断中存在的问题,如现有技术中对比文献过于复杂宽泛,难以找到精确的对比文献,公开程度不确定,本领域技术人员的水平难以客观化,突出的实质性特点运用启示标准问题较大,不够全面。 第三部分,针对具体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在指出目前的判断方法不足的前提下,提出改进措施,使发明专利创造性判断标准更为客观,包括明确现有技术的范围和内容以及技术领域的划分,确定本领域普通技术水平的标准,最后提出一种以现有技术为起点的判断发明专利创造性的可预测性方法。 关键词:发明专利,专利创造性,现有技术,本领域技术人员

正确处理项目管理中的七个关键要素

⑿正确处理项目管理中的七个关键要素。安全、质量、进度、效益、文明施工及标准化管理、环水保和信誉评价是目前项目管理中的关键要素,也是项目管理永恒的主题。①进度是龙头,是其它要素的前提,突出“快”字;②安全是生命,生命不可复制,安全大于天,安全工作时刻不能放松,安全也是进度和效益的保障,要突出一个“命”字;③质量是基础,也是进度和效益的保证,要突出一个“优”字;④文明施工及标准化建设是企业的脸面,直接反映了一个企业的管理水平,尤其是第一印象至关重要,要突出一个“美”字;⑤环水保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虽目前不能产生直接效益,但这是对子孙后代的负责,要突出一个“远”字;⑥信誉评价好坏是企业可持续发展、占领市场的前提,它是前五项的综合体现,是企业社会效益的体现,要突出一个“好”字;⑦效益是项目管理的核心,是前六项工作的最终体现,是企业追求的最终目标。以上七个要素互为条件,缺一不可,只有上述要素都做到了,这个项目才能是圆满的,或者说完美的。 ⒀紧抓项目的六项重要指标。①工期提前率——时间就是金钱,拖后工期就没有好的效益,要按合同工期的85%安排施工,投入资源,加快施工进度;②优化施组降造率——非常重要,施工方法、方案的优化和对设计图纸的优化,重点在现场调查,在方案的比选,改变思路就是效益,一定要抓住出图前,盯紧出图后。出图后的再优化要达到7%以上;③物资设备招标采购节约率——必须做到2%以上;④劳务分包降低率——要达到22%以上;⑤变更索赔收益率——要达到总价的8%以上,“吃饭靠干活,挣钱靠变更”,通过办班培训,提高全员的变更索赔意识,掌握变更方法,在图纸尺寸变更、地质变更、施工方法变更、单价的变更上下功夫。要认真研究合同,再完美的合同也有漏洞,变更要胆大,讲步骤、讲方法,抓大放小,关键是看有没有变更

创新创业能力的构成要素

创新创业能力的构成要素。 创新创业能力已成为现代青年的立世之本,求存之道。人们都欣赏创新创业,人们都希望创新创业,但是不定都会知道如何创新创业。从创新创业高手身上,能够学到些什么呢?又会得到怎样的启示呢?这些都是要着实去思考和探究的。 无论是个人还是组织从事创新创业活动总需要有一定的基础。有这些基础创新创业才能够有基石,如果没有它们,创新创业都是空壳;但仅有它们也不能代表就可以拥有高超的创新创业能力。在现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我认为要有的能力够成的要素需要做到几个方面:(一)一定的基础知识 一定的知识基础是创新创业的根本。在人们历史的进程中,人们对知识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在工业社会以前,人们认为知识渊博者主要是那些对世界懂得多的人或者经验丰富的人,这也是在传统社会里老人受人尊敬的重要原因。因为人生的经历往往使老人知道的东西更多。人们崇拜对外部世界了解多于常人的智者。从17世纪以来,人们致力于知识的运用,特别重视技术的进步与技能的学习。自信息社会以来。知识的核心是关于“知识的知识”。人们已不再满足于是什么、为什么,而在于探讨和研究应该怎样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和运用知识,其中最重要的是就是如何培养自己的学习能力,人们看到的不再是知识本身,而是获取知识的能力。 我个人对“知识”的观点有几点: 1、学习的能力。就是自我本身获取知识的能力。一个人若想创新创业,必须及时更新就旧知识。汲取新知识。在这个全新的时代,只有学习能力才是知识真正的源泉。 2、理论知识。理论知识虽然在实践生活中貌似无用。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但是各种科学的基本原理,它来源于实践。反过来又指导实践。比如说,哲学是关于世界观的学问,尽管它并不深奥,但它却是人们的行动的“指南”,是人们认识问题、解决问题的“好手”。扎实的理论知识功底是创新创业能力的支柱之一,没有它,创新创业就难以突破发展。 3、应用知识。它是人们在实践过程中用来解决问题的实用知识,亦或是在生活中和工作得到的经验性的知识。这一种知识的特点是很有实用性的,属于技术性的知识,即是技能。技能是创新创业的骨髓,没有技能,创新创业是能说是纸上谈兵,创新创业就不可能实现。有的创新显然是需要非常扎实的专业知识,例如:计算机行业中的创新创业,如果没有扎实的专业知识,创新创业是无法进行的。但是,也有的创新创业仅仅用生活中的简单知识就足够了,好比:小到拖把的改进、开着门面替别人擦鞋、明明开的是发饰品店,但是却像成了美发店,给客人盘头发,为的是让客人买到满意的饰品,等等。所以,应用知识不能只局限于老师在书本上教到的知识,生活中同样会有许多的学习机会。“只要有恒心,铁杵磨成针。”表达的就是这个道理。 4、运用知识的能力。知识是没有生命的,如何将知识转换为能力运用在创新创业这个鲜活的过程中,则是人们在创新创业中会否成功的决定性因素。怎样发挥知识的能量,本质上来说,就是如何把知识转化为效率或效益,让其充分的体出它的作用。若果不具备这种智慧的转化能力,那么所学的知识则只是徒劳罢了。 (二)优良的个性 1、思考是创新创业的前提,如果不能做到勤于思考、善于思考,创新创业就不会有突破。思考是件很不易的事情,有创新的基础,不一定成为创业的强者,当中应该是有很多方面的因素,最重要的是懒于思考,不会换另一种方式来思考。思想的懒惰让很多原本可以创新创业的机会白白浪费掉。我自身深觉思想上的懒惰远比身体上的懒惰要可怕很多倍,因为那样会使人会限于保守和固执,丧失了创新创业的激情与时机,切实的蹉跎时光。 二、提高国有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的对策 1.充分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构建技术创新政策体系 美国政府就是通过“创造比较优势”来推动其技术创新的。从我国历史经验看,政府难以独自

创造性判断三步法

创造性判断三步法 【发表人】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邱戈龙、庄俊雄 【案件来源】无讼案例网 【关键词】创造性、技术方案、现有技术 【摘要】判断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首先应该先确定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判断发明专利申请与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特征,再次,通过该区别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看能否找到现有技术中能够对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启示作用的技术方案。 【基本案情】上诉人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利复审委员会)因确认“惰钳式门”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被告专利复审委员会不服该判决,提起上诉。主要理由是:判决书认定事实有误。如将无效决定理由中所述“对比文献1披露了权利要求1中除H型衬套之外的全部技术特征”写成“对比文献1几乎覆盖了MY厂发明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前序部分”,而无效决定从未使用“几乎覆盖”的含糊措辞;如认定对比文献2中使用H截面滑动套的“目的是与锁定装置相配合,解决中间车轮的接地承载问题”;又如判决书在未作具体分析的情况下,罗列了该发明与对比文献2在解决方案上“格栅斜杆与立柱直杆的排列方式”等几点不同之处,均与事实不符。故请求二审法院对原审法院判决书中判断创造性上的适用法律不当和认定事实有误之处及其结论予以改判。 【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个人评析】专业处理专利案件的广东长昊律师事务所的首席法务官邱戈龙认为,判断一件发明专利申请是否具有创造性,首先应该先确定与其最接近的现有技术,其次,判断发明专利申请与确定的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之间的区别特征,再次,通过该区别特征解决的技术问题,看能否找到现有技术中能够对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具有技术启示作用的技术方案。 在本案中,“惰钳式门”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包括前序和特征两个部分,将该发明的技术解决方案与现有技术相比,对比文献1披露了该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前序部分的全部技术特征,而对比文献2并未进一步披露该发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中特征部分的区别技术特征。 因此,涉案专利申请具有创造性。

创新思维的三大要素教学文案

创新思维的三大要素 创新思维是人类形成和发展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它研究的并不仅仅是产品技术创新一类的“创造技法”。创新思维还应该包括人类自身素质的全面创新和发展,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创新思维的无穷魅力。通过分析“灵感、兴趣、预测”这三个因素以及它们与创新思维的关系,来研究创新思维的一部分内涵,激发人们进一步认识创新思维,加深对创新思维的理解,从而极大的调动自身的创新意识,培养创新思维潜能,促进创新思维的普及和提高,使创新思维这种特殊的思维方式逐渐变成大众的思维方式,提高人们的创新思维水平。 一、灵感变成随感的理由 灵感最重要的特征首先体现在它是“创造能力”,其次它是“突然”爆发出来的。也就是说,灵感这种创造能力不是每时每刻都存在的,也不是随心所欲信手拈来的。但是,我们承认灵感的突发性,并不等于也同时承认了人类对灵感无所适从。灵感还有另一个显著的特点,它来源于“创造者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知识积累”,最终获取的灵感不管多么辉煌,都是在“创造者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知识积累”基础上综合运用的结果。当我们了解了灵感产生的过程,掌握了灵感产生的规律,我们就完全可能将无序的灵感转化为有序的逻辑推理过程并加以合理利用,使之成为能够受人类控制的“随感”,将其随时转化为一项计划的结果,一个问题的结论。 从创新思维的直接结果——创造发明活动来看,创造发明的基本进程常常是由问题引发的思考。例如日常生活中的煮饺子问题,煮饺子时要等到水沸腾了的时候才应该下饺子,可是当生饺子下到锅里的时候立刻将水冷却了,这时如果不加以搅拌,水就会由于达不到100℃的温度,不能迅速加热饺子内部的空气、增加浮力而导致饺子沉入锅底并且粘在锅底上。如果加以搅拌,就要打开锅盖,这样不仅浪费了能源,而且还延长了升温的时间,导致饺子的口感大打折扣。如果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使下了饺子之后的水重新沸腾而又不使饺子粘锅,就必须满足既要不打开锅盖,又要不断的搅拌这个条件。想到这里,方案也自然就清晰了,“在锅盖上安装一个搅拌器”。上面可以看作是一种“灵感”。但是这类的灵感是完全可以驾驭的。当前,在一些具体的小发明项目中常常使用这种思维方式而且往往能够取得成功。 现在把具体的问题抽象开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必然具有它本身的规律性,如果找到这个规律性加以分析,就可能会得出一个理想化的模式,也就是说,“灵感”是可以有机获取的。如果我们能够把事物的整个过程量化,把一个整体细分为若干个微小的部分,依据原理和规律性分析,将会容易实现这个微小部分的理想化,这就是我们大家都懂得的一个道理。例如,我们虽然不能说一下子解决整个人生的发展问题,但是如果我们在明确目标的基础上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就能够将某一项具体的工作做得很好之后还会将下一项具体的工作也做得很好。如果我们逐次逐个地将一系列做得很好的具体工作串联起来,使之全部成为“有用功”。那时我们就完全有能力说,我们把握了自己人生的轨迹。如果我们运用正确的思维方法对待周围的事物,我们每一个人都可以发现灵感,捕捉灵感,将“灵感”转化为我们工作和实践中的“随感”,使之成为创新思维链条中的有机环节,我们就能够正确解决一系列重大的问题。 二、兴趣和需要是创新的动力 兴趣是人对于所喜爱的其他人或事物,在自己大脑中形成的一种兴奋点和倾向。这个兴奋点和倾向

39.化学领域组合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化学领域组合物发明的创造性判断 2004年11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5296号复审请求审查决定。该决定涉及名称为“抗龋齿口腔用组合物”的第97196996.5号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日为1997年3月4日,公开日为1999年9月1日,优先权日为1996年3月5日。 2003年6月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以不具备创造性为由驳回了本申请。驳回决定针对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权利要求1为:“1.一种口腔组合物 其中包括分布在口腔用载体内并以能够减少龋齿的量存在的钙、精氨酸和止龋阴离子。” 驳回决定所依据的对比文件为US4528181(授权公告日为1985年7月9日,下称对比文件1)和US4154813(授权公告日为1979年5月15日,下称对比文件2)。 驳回决定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一种含有钙、氨基酸衍生物、止龋阴离子的防龋齿口腔组合物,对比文件2公开了精氨酸在口腔组合物中抑制龋齿的作用,根据对比文件2教导所属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用精氨酸替代对比文件1中的酰胺化合物,故在这两篇对比文件的基础上得出上述权利要求的组合物是显而易见的,因而权利要求1不符合专利法第22条第3款的规定。 申请人对上述驳回决定不服,遂于2003年9月1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复审请求。请求人在提出复审请求时对权利要求1作了进一步限定,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为:“1.一种口腔组合物,其中包括分布在口腔用载体内并以能够减少龋齿的量存在的钙、精氨酸和止龋阴离子,其中所述口腔组合物中含有的钙的量足以通过浓度作用抑制牙齿溶解或增加再矿质作用。”请求人认为:对比文件1公开了用肌醇六磷酸钠促进总的可溶性氟的滞留,该肌醇六磷酸钠是一种很容易与钙结合的螯合剂,并且对比文件1中的钙含量很低(40ppm),游离的钠和肌醇六磷酸将改变牙齿表面的平衡并将钙从牙釉中汲取出来,脱钙作用与本申请抗龋齿的目的恰恰相反。对比文件2公开了一种提高人体抗龋能力的方法,包括提供一种含精氨酸的肽,对比文件2从未公开将钙、精氨酸、止龋阴离子结合在一起,更没有提到这样的组合物会对防止龋齿具有意想不到的作用,相反将对比文件1和对比文件2结合起来,组合物中的成分不足以抑制龋齿形成,还可能对牙齿健康有副作用。说明书实施例已描述了本发明组合物的抗龋效果,此外,本申请制备的复合物还能够使得钙化合物占精氨酸+止龋阴离子的比例提高,钙化合物使得牙釉质再矿物质化。因此,本申请技术方案与对比文件1、2及其结合相比具备创造性。

创造性技术启示判断中技术方案的整体考量(二)

创造性技术启示判断中技术方案的整体考量——专利法热点问题专家谈(二) 发布时间:2013-12-17?大中小 创造性是一项发明创造能够授予专利权的实质性条件之一,是专利申请实质审查、专利无效程序、专利行政案件中涉及比例最高的法律问题,因此其审查标准也成为专利申请人或专利权人、人民法院乃至社会公众最为关注的问题。? 判断发明是否具备创造性,就是要判断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专利审查指南》给出了发明是否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的一般性判断方法,即“三步法”。“三步法”是在实践中摸索出来的最为标准化,逻辑最为简单和清晰,最能尽可能地将创造性判断这种主观问题客观化的一种方法。“三步法”的3个步骤环环相扣,有机联系。其中第1、2步是基础,是为第3步进行技术启示的判断所作的条件准备。第3步则是主观分析判断,也是创造性判断的核心和难点。? 根据“三步法”的第2步规定,在确定区别特征和发明实际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时,首先应当分析要求保护的发明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有哪些区别特征,然后根据该区别特征所能达到的技术效果确定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可见,发明实际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以技术特征的对比为基础的。在审查实践中,将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进行对比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将权利要求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的“对应技术特征”(即与权利要求相对应的技术特征)进行比对,而忽视了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中未参与比对的其他“非对应技术特征”(即权利要求中不涉及的技术特征)。? 现有技术的技术方案是由多个技术特征有机组成。上述考量技术特征的方式容易导致创造性判断中将技术特征从现有技术中孤立出来,割裂了技术方案的整体性,容易犯事后诸葛亮和生搬硬套简单拼凑的错误,导致创造性判断陷入僵化、教条甚至片

组合发明的创造性判断(一)

2002年3月18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4240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该决定涉及专国家知识产权局(原中国专利局)于1998年3月11日授权公告的,名称为“多用途组套工具”的实用新型专利,其申请号为97206909.7,申请日为1997年1月2日。该专利授权公告时包括10个权利要求。 针对上述专利权,第一请求人于2001年6月12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不具备创造性,并提供如下附件作为证据: 证据1:《TAIWAN HAND TOOLS buyers,guide(96-97)》第17、75、105、135页复印件,出版时间为1996年10月。 针对上述专利权,第二请求人于2001年7月10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了无效宣告请求,其理由是本专利的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和创造性,并提供如下附件作为证据: 证据2: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宁波市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甬证经字第525、526、527号),这些公证书公证的内容包括《Asian Sources-Hardwares》1995年4月期封面及第63页,1996年3月期封面和第225页,1996年5月期封面、第185页、第218页和第232页; 证据3:RS100型组套工具的放大图及其各工具的文字说明(选自《Asian Sources-Hardwares》1996年5月期第185页); 证据4:342-12-PC型组套工具的放大图及其各工具的文字说明(选自《Asian Sources -Hardwares》1995年4月期第63页)。 第一及第二请求人均认为,本专利仅仅是一种常用工具的简单组合或叠加,总的技术效果是各组合部分效果之总和,各组合的技术特征在功能上没有相互作用联系,故不具备创造性。 专利权人则认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不经创造性的劳动无法得到本专利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本专利不是对现有技术的简单叠加,其相对于第一和第二请求人提供的证据均具有创造性。此外,专利权人对权利要求书进行了修改,将原权利要求1、2及8合并构成新的独立权利要求1,新的经修改的权利要求书1如下: “1.一种多用途组套工具,其特征在于:有一个便携式外壳,外壳中装有1-3套扳手、1-3把钳子、1-3套螺丝批,其特征在于:外壳中还装有一把电烙铁、一只万用表,螺丝批包括1套普通螺丝批,1套钟表螺丝批及1把方头多功能螺丝批和配套套筒;普通螺丝批为7把,采用双色柄;外壳采用带把手吹塑盒,内装各部件嵌装于盒内成型凹槽内。” 经审理,合议组就请求人提供的证据以及本专利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作出了如下认定: 证据1到4是杂志,属于公开出版物,其公开日期均早于本专利的申请日,请求人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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