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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而开展的以堤防加固和新建、河道清淤疏浚、护岸护坡等为主要内容的综合性治理项目。

第三条中央财政设立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予以支持。

第四条中小河流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实行责任状制度,由财政部、水利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做到资金到省、任务到省和责任到省,确保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第五条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中小河流治理实行绩效管理,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各地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中部地区所需地方资金应主要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西部地区及参照西部政策的县,地方资金全部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八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服从流域防洪规划,治理标准要与干流、区域防洪除涝标准相协调。对一条河流上的多个河段进行治理,原则上先规划、后设计,统筹整条河流治理,防止洪水灾害转移。地方政府要切实落实和保障前期工作经费,做好项目储备,依据国家规划等相关要求抓紧开展项目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前期工作,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项目打捆方式招标勘察设计单位,通过招标竞争方式选择实力强、技术水平高的勘察设计总承包单位统一勘察、统一设计。初步设计报告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省际河段的建设项目,须经流域机构复核后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对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负总责,审查单位要严把审核关,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各流域管理机构负责按年度开展对流域内项目初步设计报告进行抽查。地方政府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组织实施。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应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三章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原则和标准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奖补范围为全国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规划确定的项目,以及根据国务院要求,经财政部、水利部认定的其他重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第十二条中央根据专项规划、地方项目实施进度、已完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和年度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年度专项资金,切块下达,由地方包干使用。省级人

民政府负责统筹安排中央和地方资金,年度中央资金先到位时,省级政府可用中央资金先安排满一批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和预算执行;同时,切实落实地方资金,当年资金要当年落实,确保年度建设任务的完成。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遵循“早建早补、晚建晚补、不建不补”的原则,鼓励地方按照专项规划和本办法开展项目治理工作,加快规划内项目实施。对于前期工作基础好、建设资金能落实、项目管理水平高、组织实施工作有保证的地区,中央集中资金加以支持。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补助标准,按照对东部地区引导、中部地区支持、西部地区和享受西部政策地区倾斜安排的原则,按规划控制投资额30%、60%、80%的比例补助。

第十五条中央依据绩效评价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另行制定)对地方项目治理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后续资金安排直接挂钩。

第十六条中央先期安排规划内项目中央应补助资金的比例原则上不高于80%,剩余中央应补助资金待项目治理完成后,依据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与省级财政部门实行统一清算,奖优罚劣。奖励资金可用于冲抵项目地方投入。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申报、下达和使用

第十七条省级财政、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每年年度终了时联合向财政部、水利部报送当年项目资金完成情况和下一年度项目资金申请计划。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商水利部确定后,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

第十九条专项资金下达到省级财政部门后,由省级财政、水行政部门负责按照规划、前期工作和建设进度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下达到具体项目,及时拨付资金,并将专项资金分项目安排清单(含地方投入情况)报财政部、水利部备案。负责项目实施的县级(或市级)人民政府要将项目预算和资金使用情况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条地方财政部门要将专项资金纳入地方同级财政预算管理。各地区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也不得用于平衡本级预算。省级财政部门、水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中小河流治理预算执行和资金监管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一条专项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直接关系到防洪安全的堤防新建加固、护岸护坡、清淤疏浚等工程建设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作业费等支出,不得用于移民征地、城市建设和景观、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第二十二条专项资金当年如有结余,可结转下一年使用。

第五章建设管理

第二十三条中小河流项目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二十四条各地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组建项目法人和建设管理机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负责组建项目法人,可对行政区域内项目打捆组建项目法人,集中组织实施,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十五条严格招标投标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规范招标行为,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项目打捆招投标,选择符合资质要求、信誉良好、有较好业绩和实力强的承包商承担建设任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施工招标投标的监督管理,严防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转包和违法分包。

第二十六条严格监理单位资质审核把关,按规定程序确定监理单位。加强对监理人员的资格管理,监理人员必须全部持证上岗。选配足够的符合要求的监理力量承担项目的监理任务。

第二十七条有关主管部门和项目法人、设计、监理及施工等单位要按照规定,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监督体系和安全管理监督体系,严格把关,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中小河流治理质量和安全监督工作负总责。

第二十八条负责组建项目法人的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是所辖治理项目的行政责任主体,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应明确项目建设行政责任人,成立协调组织机构,负责工程建设期间的组织领导,地方资金落实和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有关协调工作。

第六章绩效评价和工程验收

第二十九条财政部、水利部牵头对项目治理开展绩效评价,根据项目实际完成情况和绩效评价结果据实清算,采取相应奖惩措施。绩效评价工作实行统一组织、分级实施。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完工后要及时竣工验收,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07年水利部令第30号)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进行,并将竣工验收结果报送水利部和财政部。

第三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要及时办理交接手续,明确管理主体,建立长效管护机制,积极协调落实管护经费,保证建设项目发挥效益。

第三十二条地方财政部门要会同水行政主管部门督促项目建设单位强化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及时批复项目竣工财务决算。

第七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地方财政部门会同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加强项目建设的监管,建立健全监管制度,重点对资金到位及使用、工程进度、工程质量与安全、建设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生产及资金使用安全和投资效益。

第三十四条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项目档案管理,项目的相关文件、阶段性总结、资金审批和审计报告、工程监理报告、技术资料、统计数据、图片照片资料等要及时、科学归档保存,严格管理。

第三十五条财政部、水利部委托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流域管理机构等单位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进行不定期或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六条对于“报大建小”、虚列支出、进行虚假绩效考核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和地区,财政部、水利部将视情况采取通报批评、停止相应资金安排或追缴已拨付资金等措施予以处理。

第三十七条对于专项资金不能按规定时间落实到具体项目、地方建设资金不能及时到位、项目建设进度严重滞后,以及未按要求报送专项资金细化预算和项目建设绩效评价等情况的地方,中央财政将扣减或收回其专项资金预算。

第三十八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经治理的工程遇标准内洪水出现溃堤等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三十九条对于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等违法行为,一经核实,财政部将收回已安排的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行,《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9〕819号)同时废止。

第四十一条各地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财政部、水利部负责解释。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附件: 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 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技术要求 一、总则 (一)为指导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科学制定治理方案,合理确定工程规模,明确编制内容和治理标准,提高前期工作质量,提出本技术要求。 (二)本技术要求所指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的河道综合整治(以下简称县乡河道整治)是指对流经或分布在县域内的河道、小型湖泊淀泖所构成的水系(河道集水面积一般为50km2~200km2,水网地区一般为县级以下管理的河道)所开展的综合整治。与中小河流、山洪灾害防治、小流域综合治理的范围与建设内容不相重复。 (三)县乡河道整治的主要任务是在提高河道行洪排涝能力的基础上,突出解决县乡河道功能衰减、水环境恶化等问题,集中投入、整乡推进,治理一片、见效一片。 (四)县乡河道整治应与流域、区域规划和区域治理相衔接,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结合。 (五)经批复的《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

试点县(市、区)规划》(以下简称《县级规划》)中一般包括若干项目区。单个项目区,应分别编制《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县(市、区)项目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项目区实施方案》)。《项目区实施方案》要把建设内容落实到具体河道、建设方案、工程量和投资。 《项目区实施方案》的整治范围、整治主要内容、工程投资应符合已批复的《县级规划》。如需调整,可在不同项目区之间平衡调剂,调整后的河道整治长度和投资原则上与《县级规划》确定的长度和投资基本一致。《项目区实施方案》总投资应控制在3000万元以内。 (六)县乡河道点多面广,情况复杂,在编制实施方案过程中,应特别注意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认真开展现场调查,补充必要的测量与勘探。《项目区实施方案》应对各河道的现状、整治任务及主要措施进行描述,必要时应配照片说明。 (七)应对河道的特征和功能进行分析,重视综合整治的整体设计。河道平面形态尽量维护河道蜿蜒、自然形态;河道断面尽量体现形态的多样性,在满足行洪排涝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尽量维持原有浅滩、深槽和植物群落等。 (八)《项目区实施方案》编制应参考《水利水电工程初步设计编制规程》(DL5021-93)(以下简称《规程》)以及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设计深度一般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要求,根据县乡河道整治工程的特点,可结合本技术要求进行适当简化。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检测方案(示例)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EPC总承包质量检测方案 2015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施工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0月21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2 检测容 (2) 2.1 材料见证取样和检测的容 (2) 2.2 实体检测容 (3) 3 各治理河流检测方案 (3) 3.1 永丰河治理工程 (3) 3.2 小三江治理工程 (4) 3.3 沙田河治理工程 (6) 3.4 太保河治理工程 (8)

2015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1、工程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位于省西北部,是我省少数民族居多的地区之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设了一个“特色立县,生态崛起”发展战略的典型,取得较好的经济成果。但目前连山县县河流存在河道淤积、河道较为混乱、河道过流断面小、河道狭窄弯曲、汛期排洪不畅等问题,遭遇暴雨,极易成灾。为了维护该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该河道现状,省人民政府启动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本项目包括永丰河治理工程,沙田河治理工程,上草河治理工程,太保河治理工程,上帅河治理工程,小三江治理工程,禾洞河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道152km,新建堤防4km,加固堤防29km,护岸91km,河道清淤94km。主要沿河道中心线对河床进行适当清淤、疏浚,对岸脚进行固脚,对岸坡进行草皮护坡,适当扩宽原有河道。防洪保护对象为沿岸村镇及两岸农田。治理后,村庄、乡镇等人居集中点,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基本农田防洪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其他设施、零星居民点、分散农田以防冲保护为主,不设防洪标准。 该项目分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年度实施,2015年度实施容包括永丰河治理17km、沙田河干流治理12.8km、太保河治理9.2km、小三江治理20.5km,共治理河道约59.5km,投资约10800万元,其中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河道治理约36km,投资约6500万元,至2016年3月31日完成剩余2015年度施工任务,完成2015年度全部投资10800万元。 针对2015年度的施工任务,我部按不同河流划分为四个分部工程,即太保河分部、沙田河分部、永丰河分部、小三江分部。 2、检测容 2.1、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容 如下表:

项目办法资金管理规定

欢迎阅读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 项 管 理

实 施 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实施策略是: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以资金管理为中心、以预算管理为手段,以成本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为重点,确保公司资产安全、真实、完整,最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 第五条:所有项目必须纳入中太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录入、并按时报送报表。 第六条:所有工程项目均实行内部承包管理、项目负责人承担全部经济法律责任。

第二部分财务审批制度 第一章财务业务审批规定 第一条:公司按照货币资金收支的金额、发生的频繁程度和重要性由不同层次的人员或机构来进行管理和控制。 第二条:公司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审批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审批人按授权权限进行审批。 第三条:财务业务审批权限,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案。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在使用资金时应收取、合法有效票据,对于不能收取、合法有效票据所发生的税费全部由项目部自行承担。 第二章公司资金管理 第四条:资金预算管理 1. 项目负责人与发包方沟通工程款支付事宜,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开具税票,扣缴税收及办理外管证等事务。

2. 发包人拨付的工程款统一存入(汇入)集团公司为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设立的账户,使用时应提供工程款使用计划表、合同、工资报表、应付账款报表等,报总经理批准后支付。工程款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3. 每月22日向四川太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报当月财务报表 4. 按月支付员工工资,不得拖欠。 第三章罚则 第六条:以下行为属严重的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公司要予以重点查处追究责任和罚款: 1 2 3 4 5 6 7 种付款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第二章外部采购应付款的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应当建立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采购与付款人员相互分离、相互制约和监督的管理体制。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人员进行阶段检查。 第四条:项目部组建时应将项目负责人、材料采购、仓库管理员、材料会计等人员名单报公司财务备案,并且留签字样本。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保障建设资金的使用安全,提高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水利部《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156号)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特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的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中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以下简称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第三条负责组织实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应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明确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法人,保障人员的相对稳定,建立职责明确的责任制度。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法人应按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配备专人负责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工作。 第四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法人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

计制度》,设置会计账簿,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实行地方财政结算(支付)中心统一负责核算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分项目进行核算,项目法人应指定专人按照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核算的有关要求,对项目资金使用实行辅助登记管理。 第五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的原则是统筹安排、分级负责、专款专用、专账管理。 第六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实行绩效管理,具体绩效评价工作按照财政部、水利部《中小河流治理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财建[2011]361号)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管理办法。 二、配合财政部门审批下达项目年度支出预算。 三、配合财政部门及时拨付财政性专项资金。 四、监督检查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并对发现的问题

中小河流治理公众调查问卷

附3 中小河流治理公众调查问卷 项目名称: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区)受访人基本信息(受访人须是项目所在地受益群众) 姓名:年龄: 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 调查内容:(请在备选答案的字母上打√,第8题文字表述) 1、您对中小河流专项资金安排的治理项目了解吗? A.了解 B.有点了解 C.不知道 2、您是通过哪种方式了解中小河流专项资金治理工程建设的? A.工程宣传牌或项目公示 B.看到工程建设队伍 C.其他 3、项目所在河段在专项资金治理前经常发洪水吗? A.经常发洪水,1-2年一次 B.大概5年一次 C.10年或多于10年一次 4、您认为项目实施后,该河段防洪能力提高了吗? A.显著提高 B.提高不明显 C.未提高 5、您对该项目的建设施工等环节感到满意吗? A.满意 B.一般 C.不满意 6、您对该项目的资金及使用情况了解吗? A.了解 B.有点了解 C.不知道

7、您觉得该项目建成后对于您生活的环境质量影响是: A.有好影响 B.没什么影响 C.有坏的影响 8、受访人反映的其他问题,及初步核实情况(请用文字简要描述)受访人反映其他情况: 采访人核实情况: 计分依据及注意事项: 1、单个项目公众评议调查问卷发放数量不得低于20份。 2、公众评议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结果真实可信。严禁弄虚作假,一经发现,该项目绩效评价结果直接定为0分。 3、调查结束后,请对第1、 4、 5、 6、7项问题所选答案进行统计,选择A项的每题得15分;选择B项的每题得10分;选择C项的每题得5分。20份问卷的平均得分为最终得分。 4、受访人反映的其他问题经核实情况属实,且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每核实一条最终得分扣20分,扣完为止。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检测方案示例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检测 方案示例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GGQT-GX8G08Q8-GNQGJ8-MHHGN#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EPC总承包质量检测方案 2015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施工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0月21日 目录 1 工程概况 (1) 2 检测内容 (2) 材料见证取样和检测的内容 (2) 实体检测内容 (3) 3 各治理河流检测方案 (3) 永丰河治理工程 (3) 小三江治理工程 (4) 沙田河治理工程 (6) 太保河治理工程 (8)

2015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1、工程概况: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位于广东省西北部,是我省少数民族居多的地区之一,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设了一个“特色立县,生态崛起”发展战略的典型,取得较好的经济成果。但目前连山县县内河流存在河道淤积、河道较为混乱、河道过流断面小、河道狭窄弯曲、汛期排洪不畅等问题,遭遇暴雨,极易成灾。为了维护该地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鉴于该河道现状,省人民政府启动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本项目包括永丰河治理工程,沙田河治理工程,上草河治理工程,太保河治理工程,上帅河治理工程,小三江治理工程,禾洞河治理工程,共治理河道152km,新建堤防4km,加固堤防29km,护岸91km,河道清淤94km。主要沿河道中心线对河床进行适当清淤、疏浚,对岸脚进行固脚,对岸坡进行草皮护坡,适当扩宽原有河道。防洪保护对象为沿岸村镇及两岸农田。治理后,村庄、乡镇等人居集中点,防洪标准达到10~20年一遇;基本农田防洪标准达到5~10年一遇;其他设施、零星居民点、分散农田以防冲保护为主,不设防洪标准。 该项目分2015年、2016年、2017年三个年度实施,2015年度实施内容包括永丰河治理17km、沙田河干流治理、太保河治理、小三江治理,共治理河道约,投资约10800万元,其中至2015年12月31日完成河道治理约36km,投资约6500万元,至2016年3月31日完成剩余2015年度施工任务,完成2015年度全部投资10800万元。 针对2015年度的施工任务,我部按不同河流划分为四个分部工程,即太保河分部、沙田河分部、永丰河分部、小三江分部。 2、检测内容 、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内容 如下表: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目的 二、范围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 四、职责与要求 五、资金计划的执行 六、资金计划的考核 七、附则 一、目的 为规范资金计划的编制、审核、上报,确保资金有序调配和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所指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及各类票据。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资金计划的编制、上报,公司整体资金计划的审核与上报及监督执行业务。本制度所指资金计划包括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月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 三、资金计划的编制原则 资金计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1、资金计划包括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支出计划,资金收入计划与资金支出计划应分开填列,并分项列示。 2、各部门应对部门工作进行充分合理的预测,并以此编制资金计划,已确保资金计划的准确性。 3、资金支出计划根据年度预算分月进行控制,原则上不允许当月资金支出计划超出当月预算额度。资金支出计划以保证生产及经营管理的正常运行的最低标准为原则。 4、资金计划必须遵守:量入为出,综合平衡;目标控制,分级实施;权责明确,严格管理的原则。 5、资金计划经资金会审核并上报上级部门后,不允许进行调整。资金支出计划也不得在各项目间随意调整。 四、职责与要求 公司内部各部门是资金计划的执行部门,其中财务部还是资金计划的管理部门,负责公司资金的统一调度和使用。各部门职责如下: 1、执行部门职责: (1)需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资金计划。年度资金计划、季度资金计划及资金计划预测根据具体要求时间上报。物控办在每月第一个工作日下午下班前上报当月资金计划,其他部门在每月28日前上报下月资金计划。 (2)各部门资金计划应建立在对部门工作合理预测的基础上,以确保资金计划的完整、准确。 (3)各部门应积极组织、合理安排,确保资金收入及支出计划的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资金计划管理办法 总则 第1条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筹集、使用的计划性,规范公司资金计划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管理规定所称资金,是指库存现金、银行本外币存款及各种有价证券,包括资金的收入、支付、结存。公司应当将所有资金业务纳入本 单位资金计划。 第3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 第二则资金计划的编制内容 第4条资金计划是指公司的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销售、生产、开发、基本建设以及投资计划,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 资金的收支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第5条资金计划按内容分为资金收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各部门均应分别按年度、月度编制。对于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涉及金额较大或重要 项目,应在当年度、月度资金计划中编制项目子计划,包括: 1.管理费用计划。 2.项目工程款支出计划。 3.固定资产购置计划。 4.融资计划。 5.还本付息计划。 6.销售计划。

7.其他。 第6条资金收入计划 1.销售收入:销售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编制可收(兑)现 计划数。 2.劳务收入:提供劳务、技术服务部门依据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编列 可收(兑)现计划数。 3.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上述收入的都属于其他收入,包括废料收入、 营业外收入等。其中,计划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均应加以说明。 第7条资金支出计划 1.材料支出 公司采购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计划编列外购材料的资金使用计划。 2.薪金支出 公司工资管理部门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 资料,斟酌预计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3.期间费用 销售费用:公司销售部门依据销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销 售费用占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管理费用:公司管理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财务费用:资金管理部门依据资金融资情况,核算利息支付编列。 4.税款支出 财务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税款支出占销售额的比例,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和资金管理,加快中小河流治理,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是指为提高中小河流重点河段的防洪减灾能力,保障区域防洪安全和粮食安全,兼顾河流生态环境而开展的以堤防加固和新建、河道清淤疏浚、护岸护坡等综合性治理项目。 第三条中央财政设立中小河流治理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对中小河流治理工作予以支持。 第四条中小河流治理由省级人民政府负总责,项目所在地的地市级或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具体项目的实施。中小河流治理实行责任状制度,由财政部、水利部与省级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做到资金到省、任务到省和责任到省,争取安排一批、建成一批、发挥效益一批。 第五条专项资金管理实行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条中小河流治理实行绩效管理,按照奖补结合的原则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各地应以政府投入为主,统筹利用各类资金,多渠道筹集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确保治理项目的顺利实施。中部地区所需地方资金应主要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西部地区及参照西部政策的县,地方资金全部由省、地市两级财政负责解决。 第二章前期工作 第八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要服从流域防洪规划,治理标准与干流、区域防洪除涝标准相协调。地方政府要科学规划,依据规划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工作,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九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中涉及省际河段的建设项目,须经流域机构复核后审批。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应履行相应程序。 第十条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项目前期工作责任制,项目实施单位要对前期工作质量和进度负总责,审查单位要严把审查关,确保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设计变更应履行相应程序,重大设计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第三章专项资金奖补范围、原则和标准

XX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

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款项。

浅谈中小河流治理的意义及规划原则

浅谈中小河流治理的意义及规划原则 发表时间:2019-07-18T09:44:24.997Z 来源:《科技尚品》2019年第1期作者:陈祝国[导读] 关键词:中小河流;规划;防洪治理 安徽省霍邱县水务局汲东分局 一、引言 近年来,国家以巨额投资完成了所有的大江大河治理,然而,全国中小流河大部分为20世纪50~80年代通过群众投劳进行治理,基本能防御常遇洪水,每遇极端天气,区域抵御洪涝灾害能力不足,严重制约了区域经济发展,因此,对中小河流进行治理意义十分重要。 二、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水利基本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生产条件。结合地区中小河流工程建设实际,编制中小河流建设规划。提高中小流河流防洪保证率,实现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协调发展的总体目标。 三、中小河流治理的意义 全国大部分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不足五年一遇,堤防防洪能力低,堤身受风浪冲击,损坏严重,有的河槽严重淤积,不能有效下泄洪水,增加内涝压力;部分生产圩区排涝涵闸、排涝站设计标准偏低,设备已运行多年,年久失修,运行困难;防汛道路不通,影响了堤坝安全度汛,因此中小河流治理十分紧迫。 四、中小河流治理目标 1、防洪防冲目标。依据地形特征,重点治理险工、险段,局部河道实行疏浚拓宽整治,村镇和耕地实现防冲消能,尽量实施生态护岸加固。 2、景观目标。临近城区和山区的河道,结合对河道的生态治理,在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建造水景及生态公园,同时结合区域的人文地理特点建设水文化设施及周边休闲娱乐设施,不但满足了休闲需求,又为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一定的水景支持。 五、中小河流治理的原则 1、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制定分阶段实施目标,统筹考虑防洪与涝灾、抗旱与灌溉、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近期与远期、兴利与除害相互辩证关系,因地制宜的采取综合治理措施。 2、"以人为本,人水和谐"以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给洪水留足出路,禁止缩窄河道。 3、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以水利建设为基础,借助各方面的力量,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尊重民意、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建设与改革同步、充分利用结合实际,力求取得最大经济实效。 六、中小河流实施管理 1、前期工作。提出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组织管理,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措施。 2、建设管理。严格实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和指导各参建单位的行为和工作。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征地拆迁补偿资金在核实、公示无异议后从银行打卡到补偿户,保障补偿资金的及时、准确发放。 3、运行管理。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完成后,要结合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和区域环境,抓住国家对中小河流治理的契机,较大工程的建设与管理、内部机构和人事分配制度以及经营机构从改革入手,调整理顺内部关系,建立良性循环的运行机制。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中小河流治理工程一般不实行"定人员、定标准、定任务、定维修经费、定奖罚办法",由当地政府和群众进行管理。与水务部门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强水环境保护和治理,改善河流两岸生产环境,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大《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达成共识,充分认识到中小河流治理问题的必要性,树立河道治理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七、效益分析 1、防洪效益。采用典型年实际损失计算多年平均洪灾损失,统计计列的实际损失包括年份洪灾所造成的农、林、牧、副、工业、交通、水利设施、河堤、滩地、房屋、家庭财产等,累计各项损失为总的直接洪灾损失。例如:霍邱县据资料统计,近几十年来,工程所控制流域内发生多次较大的洪灾,在1991洪灾损失25000万元、2003年洪灾损失22000万元、2005年洪灾损失18000万元、2007年洪灾损失15000万元。 2、农业效益。中小河流经过治理后,遇洪灾年份,大大减少区域受涝面积,提高农业收入。例如:霍邱县经过治理的中小河流,目前有效保护农田84万余亩,测算农田每亩按1400kg计算,粮食以水稻、小麦为主,按平均1.2元/kg计算,如遇洪灾年限可保效益为1.4亿元。 3、社会效益。项目实施后,可以大大改善生态环境,建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环境,群众收入提高,生活得以改善,推动经济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霍邱县中小河流实施后,不仅可以提高河道的防洪标准,而且还可以改善当地生态环境,社会效益显著,属社会公益性质的项目。 八、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措施。所在地区领导班子组织成立中小河流领导机构,并由行政首长、分管负责人挂帅指挥,有水务、乡镇及其他有关部门等人员组成管理组织。负责对人力、物力、资源的统一调配,以保障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顺利实施。 2、技术保障措施。中小河流治理时间紧、任务重、技术含量高,项目法人应抽调水利工程、河道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人才,对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进行现场技术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以保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按期、按质、按量圆满完成。 3、治理工程招、投标。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施工单位,在招标文件中应明确施工的责任和具体要求,按招标程序进行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招标,并把好资格预审、现场考察、投标文件、投标决策的审查等环节,严格招投标制度,杜绝人情标。 4、实施监理机制。工程监理是确保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制。监理单位实行总监负责、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分级负责,对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进行全面控制。控制各道工序质量,对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施工,坚持实行全过程旁站监理的方式,确保工程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建立健全监理档案资料,监理单位应定期向建设单位上报监理报告,以确保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顺利进行。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检测方案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检测方案 (总1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EPC总承包质量检测方案 2015年度工程质量检测方案 广东省水利水电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连山县2015~2017年中小河流治理施工 项目经理部 2015年10月21日 目录 1 工程概 况 ........................................................ .. (1) 2 检测内 容 ........................................................ .. (2) 2.1 材料见证取样和检测的内 容 .......................................................................... (2) 2.2 实体检测内 容 .............................................................. .. (3) 3 各治理河流检测方 案 .................................................................. . (3) 3.1 永丰河治理工 程 ............................................................... (3)

3.2 小三江治理工 程 ............................................................... (4) 3.3 沙田河治理工 程 ............................................................... (6) 3.4 太保河治理工 程 ............................................................... (8)

XX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试行)

XXXX控股集团XX企业标准 资金计划管理制度(试行) Q/XXXX 09.01.01-2005 1 目的 为了做好资金计划的编制,合理使用资金,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X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集团以及集团所有下属公司资金计划的管理。 3 职责 3.1 集团、子集团、子公司财务部门事先拟定资金计划并报集团资金部。 3.2集团资金部汇总平衡后制定统一资金计划。 4 管理内容 资金计划是指企业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它是根据公司未来一定时期的销售、生产、开发、基本建设以及投资计划,预计这一时期内货币资金的收支状况,并进行货币资金综合平衡的计划。 4.1 资金计划编制程序 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实行自下而上编报,和自上而下下达执行的程序(见附图1、附图2)。 4.1.1 公司各部门按年、季、月编制本部门货币资金收支计划并报本公司资金部门(附表1、附表2)。 4.1.2公司资金部门审查、汇总各部门计划后经本公司领导批准上报上级子集团资金部门或集团公司资金部 (附表3) 。 4.1.3 子集团资金部门审核汇总所属子公司收支计划后,统一上报集团公司资金部。集团公司资金部汇总子集团、直管子公司收支计划并综合平衡后上报分管总裁批准,统一安排各子集团、子公司收支计划(附表4、附表5)。 4.1.4子集团、子公司资金部门层层下达本集团或本公司的年、季、月货币收支计划,直到公司各部门。 4.2资金计划的内容 4.2.1 资金收入

4.2.1.1销售收入:公司销售部门依据各种销售条件及收款期限,编列可收(兑)现计划数。 4.2.1.2 劳务收入:公司生产部门收受同业产品代为加工,依公司收款条件及合同规定编列可收(兑)现计划数。 4.2.1.3退税收入:财务部门依据申请退税进度,编列可退税计划数。计划可退税虽非实际退现,但因能抵缴现金支出,得视同退现。 4.2.1.4 其他收入:凡无法直接归属上项收入都属于其他收入,包括废料收入、营业外收入等。其计划数额在十万元以上者,均应加说明。 4.2.2 资金支出 4.2.2.1 资本支出 4.2.2.1.1 土地:集团资金部依据购地支付计划编列资金开支计划。 4.2.2.1.2 房屋建筑物:基建部门依据兴建工程进度,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资金支付计划。 4.2.2.1.3 机器设备:公司采购部门依据采购计划和进度,预计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4.2.2.2 偿还借款支出 资金部门根据长期借款、短期借款的还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以及新的融资的计划,预计归还的本金和利息编列支付计划。 4.2.2.3 材料支出 公司采购部门按照生产计划编列外购商品的资金使用计划。 4.2.2.4薪资支出 公司工资管理部门依据工资、奖金制度及产销计划、最近实际发生数等资料,斟酌预计编列支付计划。 4.2.2.5制造费用支出 子公司生产管理部门依据生产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制造费用占生产量的比例推算编列。 4.2.2.6 税款支出 公司财务部门依据销售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税款支出占销售额的比例预计所需支付资金编列支付计划。 4.2.2.7 期间费用 4.2.2.7.1 销售费用:公司销售部门依据销售、营业计划,参照以往年度、月份销售费用占销售额、营业额的比例推算编列。 4.2.2.7.2 管理费用:集团公司集团办及各下属子公司办公管理部门参照以往实际数及管理工作计划编列。

全国重点中小河流治理

全国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 工作大纲 水利部规划计划司 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 2008年7月

目录 附表样式: 附表1 ××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小河流现状基本情况统计表(录入表)附表2 近期治理的中小河流名录 附表3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投资汇总表 附表4 中小河流治理效益指标汇总表 附件: 附件1 近期治理的河流规划指标表(录入表) 附件2 项目指标数据库表(录入表) 附件3 《中小河流规划项目报表系统》使用说明 附件4 《重点地区中小河流近期治理建设规划》编制参考目录

前言 我国是世界上河流最多的国家之一,河流总长约达43万公里。除松花江、辽河、海河、黄河、淮河、长江、珠江等七大江河主要干支流外,全国范围内有众多中小河流,据有关资料,我国江河流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约有5万多条,流域面积在200 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有5000多条,其中流域面积在 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约1700多条。除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外的中小河流,包括七大江河干流及主要支流以外的三、四级支流、独流入海河流、内陆河流、跨国界河流、平原区排涝(洪)河流等。这些中小河流,沿岸分布着众多的城镇和农田。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防洪建设,对主要江河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治理。1991年淮河、太湖大水后,加快了淮河、太湖的治理步伐,特别是1998年长江、松花江、嫩江发生大洪水后,进一步加大了主要江河防洪建设投入,防洪能力得到了显着提高。经过50多年的建设,大江大河及其主要支流以堤防、防洪控制性枢纽和蓄滞洪区为主的防洪工程体系框架基本形成,防汛预警预报系统等非工程措施逐步得到加强,基本能防御主要江河常遇洪水。然而,我国中小河流、数量众多,分布广,许多中小河流主要是20世纪50~80年代通过群众投劳进行治理,中小河流治理总体滞后,与大江大河的防洪建设相比,中小河流仍处于“大雨大灾、小雨小灾”的局面。特别是近些年来极端天气事件增多,中小流域常发生集中暴雨,形成较大洪水,造成比较严重的洪涝灾害。据统计,近些年来中小河流洪水灾害造成的损失已成为我国洪涝灾害损失的主体。我国还有许多中小河流由于水资源和水电的过度无序开发以及污染物排放量的大量增加等,在频繁发生洪涝灾害的同时,还存在着水污染加剧、

(完整版)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审计重点和方法

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审计重点和方法 为提高水体的自我生态恢复和生态保护能力,恢复河道生态环境,实现水资源综合利用。根据我厅关于切实加强水利基础建设、促进水环境保护资金审计的有关精神,以检查项目的实施效果和资金的管理使用为主线,反映和揭示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与建议,充分发挥审计保障经济健康运行的“免疫系统”功能。 一、审计重点 (一)审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管理情况。 1.资金到位情况。以财政建设资金为主线,审计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建设资金筹集、拨付、使用情况。检查涉及项目有关的地方政府建设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2.检查各项建设资金是否按计划或工程进度及时足额拨付给建设单位,财政、水利等部门有无以各种名义层层延压、截留、挤占和挪用建设资金等违法行为。查处是否存在将专项资金用于平衡本级预算问题。分析建设资金不到位对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造成的不利影响。 3.资金使用情况。检查建设资金支出是否真实、合法,项目建设单位是否存在挪用建设资金改变资金用途,查处违规将建设资金挪用于移民征地、城市建设以及楼堂馆所建设等问题,有无以各种名义虚列支出行为;项目建设成本是否真实,有无采取弄虚作假、虚报工程量、“报大建小”等方式套取资金问题;资金支付手续是否完备,工程款的支付是否经过业主、监理、施工等单位人员签字认可;工程造价是否经合规机构审核;将资金支付情况与相关的项目合同核对,检查实际付款数与合同数是否存在差异,分析差异原因。 4.检查建设资金管理是否专账核算、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会计核算是否规范。 (二)审计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情况。 1.检查项目概算管理情况。检查建设项目涉及征地、环保等程序履行情况。项目保护人口人均投资额,保护面积亩均投资额,每千米河堤平均投资额。检查项目设计有无深度不够、设计漏项、变更较多等问题,有无多列概算、夹带项目或概算外投资等问题;概算调整的程序是否到位,内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多头申报,重复立项,套取项目资金问题。 2.检查项目执行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和审计制等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合同要素是否完整。检查工程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是否具有工程建设所要求的资质等级。检查建设项目是否全面推行招投标制度;是否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是否存在违法分包或层层转包,并因此造成重大损失和工程质量隐患等问题。检查监理单位是否对工程建设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控,监理资料是否齐全。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规划设计问题探讨

中小河流治理工程规划设计问题探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水資源短缺成为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问题,所以加快对中小河流的治理工程非常重要。水资源是一个国家的经济得以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所以作为基础性设施建设的水利工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对水资源进行了很好的调节,优化配置,从而提高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文章对于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在规划设计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然后提出了解决的对策,对于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工程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标签:中小河流;工程设计;治理方案;解决问题 1 我国中小河流治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治理规划不全面 由于我国的面积比较大,所以中小河流的分布范围较广,为综合规划治理带来了很大的难度。随着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我国对水利工程建设给予了足够的重视,在中小河流治理规划方面逐渐完善,在对流域的防洪、灌溉以及水土保持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的规划建议,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是由于中小河流的分布范围较广,流经里程较长,而在管理方面一般都是由地方的河道管理站执行,并且仅对辖区范围内的流域进行管理,由此出现了一条河流分段管理的现象。这种分段管理现象不利于中小河流的整体规划,各自为政导致一条河流的上下游规划不一,在资源开发以及水资源利用方面不够完善。 1.2 资金投入不足 水利工程是我国的基础性设施建设,其具有公益性和生态性的特点,而一些比较大型的具有影响力的河流都是由中央或者中央和地方共同出资建设和治理的。但是对于中小河流来讲,主要是由谁受益、谁负责的管理方式,而对于地方财政能力不足的地区来讲,投入到中小河流治理方面的资金有限,在资金投入不足的情况下,治理存在很大的难度。 1.3 防洪能力较低 从对我国历年来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由于中小河流所造成的灾害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占据较大的比例,这主要是因为中小河流的防洪能力较低造成的。在很多边远地区,对于中小河流的防洪标准较低,有些地方甚至没有设防,所以在遭遇大雨或者暴雨的情况下,往往会形成较大的灾害,对人们的生活以及农业发展形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1.4 水资源浪费严重 近些年来,由于我国的生态环境恶化,导致水资源短缺,很多的河流已经出

资金管理措施计划

资金保证措施 一、对业主单位要求设立的本工程项目银行专户的资金管理制度 1.1、中标后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商业银行设立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帐户用于支付工人工资。具体执行及管理办法参照《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规字[2017]10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穗建筑[2017]1344号)、番禺区住建局于2017年7月19日发布的《番禺区住房建设局转发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实施〈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帐管理实施细则〉有关工作的通知》。 1.2.本工程项目银行专户的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促进社会稳定和企业健康持续发展,保障民工工资有序发放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各项目部要着眼于公司发展的高度出发,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保证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为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工作,公司成立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及监督管理。由总指挥长为组长项目经理为副组长,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材料员为成员。 第四条各项目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目部施工员、安全员和劳务公司项目负责人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领导工作小组。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制制定符合本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项目经理负责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做好对项目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管工作,项目部和劳务项目

负责人具体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工作,并将该工作纳入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好农民工工资发放台账。 第六条劳务项目负责人负责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填报工作;项目经理负责对农民工工资发放计划表的审核工作。 第四章监管办法 第七条在工地醒目目的位置,设立农民工芳动权益保障告示牌,明确农民工工资发放制度,公示每月工资支付情况、每次工资结算情况,公开举报电话和各级责任人名单。 第八条根据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芳务队伍必须与农民工签签定用工合同。合同范本统一为青岛市建管局制制定的建筑芳动工人合同范本,内容详见附件合同内容必须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周期和日期及特殊情況下工资支付等内容,在合同中要特别重点明确农民工每月生活费的支付方法。项目部施工班组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得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第九条各项目部关于农民工工资支付,具体要点如下: 1、项目部必须对芳务队伍使用的农民工建册管理,随时掌握农民工的数量。、项目部必须通过劳务公司管理施工现场的农民工,不得通过“包工头”代管。劳务队伍必须每月25日向项目部提供本月在场人员花名册和退场人员花名册。 2、劳务队伍支付农民工工资,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编编制工资支付表,如实记录支付单位、支付时间、支付对象(姓名、身份证编号)、支付的明细和金额、扣除的项目和金额等情况。 3、每月25日,劳务队伍必须向项目部上报当月考勤表(出工汇总表)、工资计算表等有关资料原件,与工资数额相关的考勤表、工资计算表等需经劳务人员书面签认,并按手印,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4、项目部将根据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结算方式以及芳务队伍提供的有关资料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留原件(加盖劳务队伍公章)存档,复印件留项目部份,原件上报公司,电子版相关资料也须一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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