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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上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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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上墙制度

、临床科主任职责

1、在院长领导下,负责本科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及行政管理工作。

2、制定本科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经常督促检查,按期总结汇报。

3、领导本科人员对病员进行医疗护理工作,完成医疗任务及上级指令性工作。

4、定时查房,共同研究解决重危、疑难病例诊断治疗上的问题。

5、组织全科人员学习、运用国内外医学先进经验,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6、督促本科人员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并及时处理差错事故。

7、确定医师轮换、值班、会诊、出诊。组织领导有关本科对业务相关科室的技术指导工作,帮助相关医务人员提高医疗技术水平。

8、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审核科内病员的转科、转院和组织临床病例讨论。

9、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和技术考核,提出升、调、奖、惩意见。妥善安排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

二、临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

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

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训练。

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

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完成会诊、出诊任务。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

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三、临床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

4、参加门诊、会诊、出诊及值班工作。

5、主持病房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书;决定病员出院,

审签出(转)院病历。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病房的医疗护理质量,严防差错事故;协助护士长搞好病房管理。

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

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

四、临床住院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治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

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

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

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于病员入院后24 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的病案小结。

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

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做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用口头方式向值班医师交班。

6、参加科内查房,除上午查房外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巡视 3 次,上午下班前、下午上班后

及下班前各1 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时,要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

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

10、在门诊或急诊室工作时,按门诊、急诊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五、住院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和病房主治医师领导下,协助科主任做好科内各项业务和日常医疗行政管理工作。

2.带头执行并检查督促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3.负责组织和参加科内疑难危重病人的会诊、抢救和治疗工作。带领下级医师做好下午、晚间查房和巡视工作。主治医师不在岗时,代理主治医师工作。

4.协助科主任和病房主治医师加强对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的培训和日常管理工作。

5.做好平均住院日、病床使用率、病床周转率、治愈率、病死率、院内感染率及医疗事故、差错登记、统计、报告工作。

6.负责医师排班及书写手术通知单等工作。

六、临床科护士长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下和护理部主任指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制定病区护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评估、考核。

2、全面负责本病区护理管理,协调好与各部门的关系,亲自掌握本病区成本核算,负责计费、催款、会诊费发放等经济管理,严防漏费,把好经济收入关。

3、负责检查本病区护理质量,督促护理人员认真执行各项护理常规,严格执行各项护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有计划地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加强医护配合,严防差错事故。

4、亲自参加危重病人的抢救及复杂的技术操作,检查整体护理的落实情况和危重病人的护理,并做具体指导:对复杂的新业务、新技术亲自参加实践进行指导,做好传、帮、带。

5、随同科主任和主治医师查房,参加科内会诊及大手术或新开展的手术前、疑难病例、死亡病例的讨沦。

6、每周一次组织本病区护理业务查房及护理业务学习,订出护理人员业务学习计划和培养目标,组织现场考试和技术考核并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及护理科研工作,每月底完成护士长月报表。

7、负责本病区护理人员的分工和排班工作,合理安排人力,

掌握本病区护理人员思想动态,经常教育护理人员,加强责任心,遵守纪律,不断提高护理质量。

8、负责领取本病区的药品、仪器、设备、医疗器材、被服和办公用品等,并分别指定专人

负责保管、保养和定期检查,遇有损坏或遗失应查明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

9、负责本病区中心供氧、吸引装置、空调、房间和卫生间设备配置、使用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后勤部门联系解决。

10、督促检查卫生员做好清洁和消毒隔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11、必须掌握微机的使用。

七、护士行为规范

八、查对制度

九、医师值班交接班制度

1、各科在非办公时间及假日,须设有值班医师。

2、值班医师每日下班前到科室接受各级医师交办的医疗工作。接班时,应巡视病室,了解危重病员情况,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交接班。

3、各科室医师在下班前应将当天新入院的病员、手术病员、危重病员的病情和处理事项记入交接班本,并做好书面、口头、床旁交接班。

4、值班医师负责各项临时性医疗工作和病员临时情况的处理并作好相应的记录;对急诊入院病员及时检查,书写病历,给予必要的医疗处理。

5、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时,应逐级请示上级医师进行处理。

6、值班医师夜间在值班室留宿,不得擅自离开。护理人员邀请时应立即前往视诊。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7、值班医师一般不脱离日常工作,如因抢救病员未得到休息时,应根据情况给予适当补休。

8、每日晨,值班医师应书面交待危重病员情况及新入院病员情况,向经治医师交清尚待处理的工作。

9、坚持危重病人床旁交接班制度,严密观察病情变化,有详细的病情变化记录。

十、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1、医疗机构应建立三级医师治疗体系,实行主任医师(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和住院医

师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2、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和相关人员参加。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每周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1次。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实行24 小时负责制,实行早晚查房。

3、对急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必要时可请主治医师、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4、对新入院患者,住院医师应在入院8小时内查看患者,主治医师应在48小时内查看患者

并提出处理意见,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应在72小时内查看患者并对患者的诊断、治疗、

处理提出指导意见。

5、查房前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要的检查器材等。查房时,住院医师要报告病历摘要、目前病情、检查化验结果及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提出诊治意见,并做出明确的指示。

6、查房内容:

1)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急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

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核查当天医

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询问、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求患者对医疗、饮食等方面的意见。

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急危重、诊断未明及

治疗效果不佳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住院医师和护士的意见;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医疗、护理、饮食等的意见;核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

疗效果。

3 )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及问题;审查对新入院、重危患者的诊断、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医疗、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决定患者出院、转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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