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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溪小学学生评价体系实施方案 2003 文档

东溪小学学生评价体系实施方案 2003 文档
东溪小学学生评价体系实施方案 2003 文档

东溪小学学生评价体系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落实“让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的办学理念,逐步完善学校的评价体系,规范学生言行,张扬学生个性,挖掘学生潜能,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评价方案。

二、评价目标

通过评价,使学生认识自己的长处和不足,激励学生在原有水平上有所提高,进一步发现学生的潜能,发挥学生的特长,了解学生发展中的需求,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建立自信,使每个学生更加热爱自己,更有信心超越自我。

三、评价原则

1、发展性原则

评价不仅仅是为了评价学生的过去和现在,而是从实际出发,要看学生在活动与交往中表现出来的思想,着眼于学生的发展,正确看待学生的进步和失败,使学生在成功后总结经验,从挫折中寻找不足,从而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2、激励性原则

学生在学习、成长过程中有被赞美、被鼓励的心理需求,教师在实施评价中要善于发现,挖掘学生身上的闪光点,鼓励学生不断进取,获得成功,多元化、多角度地让学生体验到成功的愉悦,从而满足学生健康的心理需求。

3、主体性原则

学生是评价的主体,在实施评价过程中,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充分调动学生参与评价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并把评价过程作为学生自我认识、自我调节、自我反馈和自我教育的过

程。

4、个别差异原则

不同年级的学生,在评价内容、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上应有所不同,教师在评价学生时,要从学生实际出发,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身心特点,进行灵活、和谐、客观、实事求是的评价。

四、评价内容及标准:

根据“每周一星”的评价原则,学校共设“五大类二十颗星”,定为“双十星”评价体系,具体内容及标准参照下表:

道德修文明之星讲究文明,尊敬师长,不顶撞师长,能主动与老师、家长交流沟通,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孝敬之星

关心父母,孝敬父母,听父母的话,主动帮父母做力所能及的家务;勤俭节约,不乱花钱,

不攀比。

友爱之星关心帮助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珍惜同学友谊,取长补短共同进步,并能主动协调和处理同学之间的矛盾。

诚实之星正直守信,真诚真正,格守信用。独立完成作业,从无抄袭、作弊现象。

关心集体星关心集体,爱护学校一草一木;珍视集体荣誉,维护集体利益,努力为班级、为学校增光,为校徽添彩。

劳动之星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养成劳动的习惯,积极承担班级和学校扫除任务或义务劳动,珍惜劳动成果,具有奉献精神。

公民素质乐于助人星乐于助人,有社会责任感,有为他人和社会服务的愿望,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自我管理星

生活态度健康积极,追求进步,自强不息;远离毒品,从不沾染烟酒,不进网吧,未经监

护人同意,不外住宿或留宿他人。

遵纪守法星遵纪守法,讲究公共秩序,自觉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及时制止或举报违纪现象。

团结合作星

有团队精神,服从集体,乐于参加集体活动,能够为实现集体目标付出努力,能与他人合

作共同完成任务。善于与他人交流和分享,能为共同学习进步创造良好的人际关系。

安全自护星珍惜生命,安全意识强,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学校有关安全要求,积极参加安全自护活动。

学习能力学习优秀星学习目标明确,有良好的学习习惯,科学的学习方法,较强的学习能力,学习成绩优秀。勤学之星学习态度端正,勤奋进取,勤学善问,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能按要求完成作业。学习进步星能保持良好的学习状态,努力并能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尽己所能,取得进步。

创新之星

能够独立思考,独立探究,善于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主动参与班级和学校的科技创新活

动,有小制作、小发明等创新作品。

健康卫生健康之星

有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强健的体魄,精力充沛,性格开朗,心理健康,愿意与他人交流思想,

积极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和竞赛。

卫生之星

讲究卫生。无不良嗜好,不吸烟,不喝酒,衣着整洁,无随地吐痰和乱丢废弃物现象,认

真做值日,爱护环境。

环保之星具有环保意识和环保常识,保护环境,不随手乱丢垃圾。

审美艺术礼仪之星

仪表端庄,个人衣饰得体,爱好高雅,健康向上,有正确的审美观,能感受生活和学习中

的美。

艺术之星

积极参加班级或校内外组织的各种艺术活动,能用多种方式进行艺术表现和创作,富有创

新。

五、评价办法:

1、班级之星:政务处根据学期计划确定“班级之星”的评选主题,各班级按照星级标准,结合班级实际,组织评选本班的主题小明星,评选结果作为“班级之星”在班级内开辟专栏展示,并通过班级博客、家校平台等广泛宣传。

2、校园之星:在班级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每班向年级推选一名学生作为校园之星的候选人,以年级为单位每周、每年级评出1名主题小明星,经政务处评审后确定为“校园之星”,在学校升旗仪式上表彰并颁发证书。

3、星级评价:

(1)五星学生:学期末,各班级根据每周“班级之星”的评选结果确认学生的星级,具体为:

①五星学生:一学期获得班级之星星数达到80%以上,即获得16颗星以上(含16颗)。

②四星学生:一学期获得班级之星星数达到70%以上,即获得14颗星以上(含14颗)。

③三星学生:一学期获得班级之星星数达到60%以上,即获得12颗星以上(含12颗)。

各班级确定学生星级后向政务处提交申请,填写申请表,政务处审核后授予相应星级,并颁发荣誉证书。

(2)十大校园人物:学期末,学校在“校园之星”评选的基础上,推选“十大校园人物”候选人,经学生、教师投票后评出“十大校园人物”,由学校进行隆重表彰。

东溪小学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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