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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员工身份转换实施方案

派遣员工身份转换实施方案
派遣员工身份转换实施方案

派遣员工转换为集团公司固定期限

合同制员工实施方案

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关于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的法律法规,为深入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内部用工制度“淡化身份、强化公平、同工同酬”的改革总目标,切实规范派遣行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经集团公司研究决定推进派遣员工身份转换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依据

《青岛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派遣员工管理的暂行规定》

二、实施时间

2014年3月全面实施

三、适用范围

集团公司本部派遣员工,成员企业参照执行。

四、转换条件

(一)截止2013年12月30日(含),在集团公司连续工作满3年。

(二)2010-2013年中有三年绩效考核等级为“称职”(含)以上。(对未能达到该条件的员工采取逐年转换的办

法,如其2014年或2015年绩效考核等级为“称职”(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转换条件的,均可在次年进行转换。)(三)年度绩效考核不足三年的,身份转换顺延。

(四)因集团公司人员分流、跨部门竞岗原因未参加考核,当年绩效考核成绩视同“称职”。

(五)最近三年内无违反集团公司规章制度、受到集团公司级(含)以上处罚记录的(以集团公司联发、集发、党发文件为准)。

五、实施程序

(一)填表。2014年3月14日前,各部门组织派遣员工自愿填写《派遣员工转换为集团公司固定期限合同制员工申请表》(见附件1);

(二)审核。2014年3月15日前,各部门根据转换条件,对申请人所填信息进行审核,并汇总形成《派遣员工转换为集团公司固定期限合同制员工名单》(见附件2);

(三)公示。2014年3月16日起,《派遣员工转换为集团公司固定期限合同制员工名单》在本部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各部门须在办公地点设置举报箱并公开一部举报电话,专人专管。集团公司设一部公开电话7157,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四)人劳部对部门提交的《派遣员工转换为集团公司固定期限合同制员工名单》进行复核后,报集团公司审批;

(五)经集团公司批准后,人劳部征求派遣单位意见,由派遣单位与符合身份转换条件的派遣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附件1:

派遣员工转换为集团公司

固定期限合同制员工申请表

附件2:

派遣员工转换为集团公司固定期限合同制员工名单

以上人员经我部审核,符合身份转换条件,并于月日--- 月日在本部门进行了公示,无异议。部门领导签字(盖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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