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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安全指令
2009/48/EC
及指导文件概述
一、什么是玩具?
? 玩具是一个产品
–设计或意图–是否为专有产品
–供玩耍使用–14岁以下儿童
根据《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TSD) 》制定
? 某些产品不是玩具
–节日和庆典装饰品–体育用品
–500块以上的拼图
–等等(见《玩具安全指令》附录1:非详尽清单)
? 某些玩具不在《玩具安全指令》覆盖范围内
–公用运动场设施
–玩具蒸汽火车
–吊索和弹射器
–等等(见《玩具安全指令》第2条)
二、需保证玩具的安全
? 制造商将玩具投入市场时须保证其安全性–一般安全要求
? 玩具不能危害儿童玩耍和第三方的健康和安全;
? 考虑儿童的行为习惯!
–特殊安全要求
? 物理机械性能? 燃烧性能
? 化学特性? 卫生性能? 放射性
(一)制造商:设计和原型
制造商须提交玩具以对其进行合格评定。
2 项合格评定程序:
一是由制造商评定。
如果所有玩具的特性都完全包含在
欧盟公报中引用的调和标准内,由制
造商执行的合格评定(“自行认证")
其中《玩具安全指令》中引用的最新标准:OJEU C 317, 31.10.2013, p. 5.
? 欧盟立法中的调和标准
─ 化学品
─ 合格评定和管理体系
─ 结构
─ 客户和职工保护
─ 节能
─ 电子电气工程
─ 医疗保健工程
─ 测量技术
─ 机械工程和运输工具
─ 服务
─ 可持续性
二是由第三方机构评定(公共机构)评定? 如果玩具特性没有完全包含在调和标准内;
? 如果制造商只是部分执行或没有执行调和标准;
? 如果发布了带有限制条件的调和标准;? 如果制造商认为玩具需要由公共机构进行评估;
由公共机构执行的合格评定(“EC型检验")
? 如果合格评定表明
–玩具合格:制造商需保证在批量生产过程中始终符合要求
–玩具不合格:
? 不能投入市场
? 改进玩具以达到要求
? 制造商需确保文件的一致性
–粘贴CE标志
–制定EC符合标准声明(DoC)
–制定技术文件
? 将CE标志粘贴到玩具上
–明显、易辨认、不可消除
–粘贴到玩具上或
–粘贴到标签上或
–粘贴到包装上或
–如果玩具体积小或包含小部件,则粘贴到标签上或附带的小册子上,或
–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则粘贴到玩具台面展架上。
? 制定玩具EC符合标准声明(DoC)
–声明满足了一般和特殊安全要求并被证实;–作为最低标准包含了:
a. 编号… (玩具的唯一标识)
b. 制造商名称、地址和授权代表
c. 等等(见《玩具安全指令》第15章)
? 制定玩具技术文件
1、设计和制造商的详细描述,包括
? 部件和材料清单(“材料清单")
? 从化学品供应商处获得的化学品使用安全数据表
2、执行安全评估:
? 玩具可能呈现的危害分析(化学、物理、机械、电气、燃烧、卫生和放射性能)? 对这些危害的潜在风险评估
3、随后的合格评定程序描述
4、EC符合标准声明副本
5、制造商和库存地址
6、如有涉及,制造商向公共机构提交的文
件副本
? 制造商在10年之内保存的文件
–技术文件
–EC符合标准声明
? 制造商说明如何使用玩具
–通过添加指令和安全信息,包括适当的警告? 制造商使玩具易于辨认
–通过向玩具添加型号、批号和序列号
–通过对玩具或包装或附带文件进行标注
包括:? 名称?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
? 地址:可以联系制造商的联络点
(二)制造商:玩具批量生产
? 制造商保证玩具始终符合要求
? 需要考虑任何影响玩具的改变
–设计
–特性
–调和标准内的改变
(三)制造商:当玩具在市场出售时? 制造商对玩具进行监控
–对投入市场的玩具进行采样测试
–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对不符合要求的玩具和召回的玩具进行登记
–向经销商告知监控情况
–如果制造商认为或有理由相信玩具不符合要求,则采取措施
? 使玩具符合要求? 从市场撤回? 从消费者处召回? 如果玩具造成了危害:
立即向国家主管机构通报
–不合格产品–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 制造商与国家主管机构合作
–提供证明玩具符合要求的信息和文件
–与国家机构合作采取行动以消除玩具造成的危害
(四)授权代表
? 可以由制造商进行任命
? 由书面授权进行任命
? 鉴于与主管机构进行合作,至少做到以下几点:–将EC符合标准声明和技术文件保存10年
–提供证明玩具符合要求的信息和文件
–在行动上给予合作,以消除危害
? 由于以下原因免予起诉
–确保玩具安全(一般+特殊安全要求)
–制定技术文件
(五)进口商:应只将合格玩具投入市场1、将玩具投入市场之前
? 进口商应保证
–制造商已实施了适当的合格评定程序
–制造商已制定了技术文件
–玩具附带有说明和安全信息
–玩具附带有必需的文件
–玩具附带有必需的合格标志
–制造商保证玩具能被识别(通过批号和序列号等等)
–制造商在玩具或包装或附带文件上标明其名称和地址
? 使进口商易于辨认
–在玩具或包装或附带文件上进行标注:
? 名称? 注册商标名称? 注册商标
? 地址:可以联系进口商的联络点。? 如果进口商认为或有理由相信玩具不符合要求,则不能投入市场
? 如果玩具造成了危害,则应立即向制造商和市场监管机构通报
? 进口商应在其职责范围内保证玩具符合要求
2、当玩具在市场上出售时
? 如果认为应当执行,进口商可以为消费者健康和安全考虑,对玩具进行监管
–如果认为应当执行,对投入市场的玩具进行采样测试
–进行调查,如有必要,对不符合要求的玩具和召回的玩具进行登记
–向经销商告知监控情况
–如果进口商认为或有理由相信玩具不符合要求,则采取措施
? 使玩具符合要求
? 从市场上撤回
? 从消费者处召回玩具
? 如果玩具造成了危害:立即向国家主管机构通报:
–不合格产品
–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等等
? 进口商与国家主管机构合作
–提供证明玩具符合要求的信息和文件
–与国家机构合作采取行动以消除玩具造成的危害
? 进口商在10年之内
–保证可向市场监管机构提供资技术文件
–为市场监管机构保存一份EC符合标准声明副本
(六)经销商:应谨慎销售投入市场的玩具1、将玩具投入市场之前
? 需验证
–玩具附带有说明和安全信息
–玩具附带有必需的文件
–玩具附带有必需的合格标志
–制造商保证玩具能被识别(通过批号和序列号等等)
–制造商在玩具或包装或附带文件上标明其名称和地址
–进口商在玩具或包装或附带文件上标明其名称和地址
? 如果经销商认为或有理由相信玩具不符
合要求
–不能投入市场
? 如果玩具造成了危害
–经销商应立即向制造商、进口商和市场监管机构通报
? 经销商应在其职责范围内保证玩具符合
要求
2、当玩具在市场上出售时
? 经销商
–如果经销商认为或有理由相信玩具不符合要求,确保采取措施
? 使玩具符合要求
? 从市场上撤回
? 从消费者处召回玩具
? 如果玩具造成了危害:立即向国家主管机构通报关于
–不合格产品
–所采取的纠正措施
–等等
? 制造商与国家主管机构合作
–提供证明玩具符合要求的信息和文件
–与国家机构合作采取行动以消除玩具造成的危害
(七)特殊情况
? 当出现以下情况时,欧盟进口商或经销商成为“制造商”
–进口商或经销商将一种玩具以其名义或商标投入市场时,或
–以一种可能影响玩具合格性的方式对一种已投入市场的玩具进行改进
? 中国制造商向欧盟“制造商”提供一种玩具的结果
–需向欧盟“制造商”提供制定文件所必需的数据
? EC符合标准声明
? 包括安全评估文件、部件和材料清单(“材料清单”)和化学品安全数据表在内的技术文件? 等等
(八)供应链信息
? 经济运营者按照市场监管机构的要求确定以下内容
–他们的供应商(= 1个步骤“以上")
–他们的购买者(= 1个步骤“以下")
? 经济运营者应将该信息保存10年
三、玩具安全指令指导文件
1、指导文件目的
? 阐述目的
? 提供范例
? 尽管没有法律约束力,但具有很高的价值? 仅欧盟法院对欧盟法规有解释权
2、现行指导文件
? 对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包含中文
版)进行解释性指导
–版本1.7的翻译版预计在2014年5月出版
? 技术文件指导版本1.3
–所有欧盟语言版本和中文版本可用
? 指导文件1 ‐ 17
1.滑板车
2. 浮排
3. ‐
4. 灰色地带产品
5. 微缩模型组装
6. 玩偶收藏
7. 用于水中或水上的玩具8. 玩具池9. 书籍10. 乐器
11. 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12. 包装13. 工艺品14. 体育用品
15. 书写工具和文具16. 电子设备17. 装扮用服装
第4号指导文件(灰色地带产品)
产品是否在《玩具安全指令2009/48/EC (TSD) 》范围内?? 玩具安全指令第2章:
–产品设计或意图
–是否为专有产品
–供玩耍使用
–14岁以下儿童
? 主要难点: “供玩耍使用”
–孩子们可能会玩耍任何东西,但不是每样东西都是玩具–一个产品可能会对孩子产生吸引力,但这个产品并不一定是玩具。见《玩具安全指令》附录1中的条款。
–使用: 合理预期地使用(“预期使用”)将比按意愿使用占优势。
? 附加指示性标准(比如)
–销售地点:在玩具专卖店或百货商场玩具部进行销售。–广告和包装:如果为吸引孩子们而设计‐> 产品可能就不仅仅是一个玩具了。
–价格:玩具通常比收藏品便宜。
–体积小:玩具铁板是一个玩具。
–双重用途: 如果产品有重要的玩耍价值,那么产品也是玩具。
–被动使用:不打算让孩子接触或操作产品,且?放在儿童够不到的地方:如,悬挂在天花板上
的手机‐> 不是玩具
?放在儿童可以够到的地方:如有玩耍价值则可
以成为玩具,如:挂在摇篮上的手机
第7号指导文件(用于水中或水上的玩具)? 用于水中或水上的玩具
–沐浴玩具:色彩简单明亮;
–小巧的遥控玩具船;
–简单的充气玩具(如:一个球);
–充气垫(≤ 120cm);
–小船(≤ 120cm);
–可用于玩耍的乘骑玩具
第9号指导文件(书籍)
书籍的玩耍价值取决于:
–页数
–使用的材料
–感知元素
–细节水平
–色彩、对比度
第11号指导文件(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 玩具可供3岁以下还是3岁以上儿童使用?? 标准:3岁以下儿童…
–… 需要"拥抱"
–… 被跟自己相似的物品吸引:婴儿、小孩、小动物等等
–… 耐心有限
–… 运动能力不够发达
列举
–
–
第15号指导文件(书写工具和文具)? 着色与涂画用品、书写绘画用品和文具
用品
–用于玩耍的着色与涂画用品;
–书写绘画用品:如果还可以用于玩耍,则
功
能性要求不高;
–文具用品:如文具有玩耍价值。
公共机构指导文件
? 公共机构建议
1. 规定EC类型检验证书的格式
2. 将NoBo识别号粘贴到玩具上
3. 安全限值失效
4. 过渡时期
? 公共机构协议
1. 将玩具提交给EC作类型检验
2. 玩具微生物安全
3. 直升机玩具旋翼桨片
4. 玩具耐洗性能审批
欧盟立法可行应用
? 除《玩具安全指令》外,其他欧盟立法也可应用于玩具中
? 玩具特性决定其适用于哪一种法规
? 玩具必须符合所有适用法规的要求
? 法规细节
1. 电气和电子设备中某些有害物质的限制使用(RoHS)
2. 废弃物
3. 一定电压限值(低电压)内的专用电气设备
4. 电池和蓄电池、废电池和蓄电池
5. 电池兼容(EMC)
6. 电子电气设备废弃物(WEEE)
7. 无线电设备及通讯终端设备(R&TTE)
8. 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9. 化妆品
10. 直接接触食品的塑料材料及制品
11. 直接接触食品的材料及制品
12. 物质与混合物的分类、标示与包装法规
(包装法规)
13. 化学品的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
(REA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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