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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激当前消费需求的着力点在城市

刺激当前消费需求的着力点在城市
刺激当前消费需求的着力点在城市

国民经济的增长靠消费需求、投资需求与出口需求来拉动。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和我国加入WTO 后,我们不得不正视世界经济放缓对我国扩大出口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从反映国家财政自身“承债”能力的指标看,大举外债增加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也并非长久之计。刺激消费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就自然地成为人们讨论的课题。而在刺激消费需求方面,宏观部门对开拓农村市场着力较多。

有关部门制定的开拓农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一方面考虑的是城市市场相对饱和,刺激的难度较大,另一方面考虑的是农村家用电器不普及、消费水平较低和占60%以上人口所决定的潜力。绝大多数讨论农村市场的文章也认为我国农村市场的“规模大、潜力大”,但这种规模与潜力都不是建立在农村市场现实购买力基础上。例如,对农村市场潜力的判断多是从发展的眼光与未来的角度进行的,或者根据与城市购买力的巨大差距来判断的,即农村市场的购买力,“如果”达到城市居民的水平将会如何。这种远景预测式的判断较难构成企业进行农村市场开拓的基本前提,即使勉强以此判断为根据去开拓农村市场,也难存在着一个较长的滞后效果。

一、农村居民收入难以有效增加制约消费

出于对农村市场的乐观估计和希望,对农村市场的开拓,更多地放在改善消费环境上。但从现在看,农村市场仍未得到根本的扩大。究其原因,主要是刺激农村消费没有抓住主要矛盾。从短期看,农村居民收入难以有效增加而导致的购买力不足是限制农村消费的最主要因素。回顾过去20年的农村居民增收历程,体制创新、农产品提价和增加产量的外延型扩大再生产是推动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的主要因素。随着农村经济步入新的发展阶段,农产品总量的扩张已不能为农村居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农村居民增收越来越依靠农业以外就业空间的拓展,这意味着农村居民收入的增长越来越受到宏观经济成长和宏观环境变化的影响,加入WTO后,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更将面临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挑战。这不妨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

1、农产品供求。

从80年代中期开始,尤其是进入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我国农产品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以往的长期短缺转为总量基本平衡、丰年有余。在农产品绝对短缺时期,基本上不存在需求约束,只要农业能增产,农村居民就能增收。在需求约束情况下,一般意义上的农业增产已不足维持农民增收,甚至会出现增产不增收的情况。这就是农村居民的农业收入难以再有大幅增长的基本原因。

2、农产品价格。

80年代以来,国家几次调整农产品价格,以保护农村居民种粮积极性。经过“入世”谈判,国人恍然发现,与国际市场相比,自家的农产品价格已是“高处不胜寒”,成本价高出人家市场价2—3成。“入世”后,虽然短期内还允许实行农业补贴,但长此以往,财政也无承受能力。

3、农产品成本。

我国农业正处在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过程中,伴随着资本替代劳动力,农业要素投入结构和要素价格也发生了变化,农产品成本呈加速上升趋势。除了生产资料价格居高不下等客观因素外,生产经营不善也是重要原因。由于单位农产品的物资成本、活劳动成本都在上升,20世纪90年代以来,农产品成本占农业产值的比重,平均每年增加一个百分点左右。与农产品供求联系起来看,需求约束有把农产品价格向下打压的趋势,而物质成本和劳动成本的上升又有把农产品成本向上提升的趋势,两者相向运动的结果,吃掉的是中间的农业纯收益,从而导致农业效益下降。

4、农业劳动生产率。

2000年,我国农业的GDP份额已下降到15.9%,而农业的就业份额仍然在50%。

农业与非农产业相对劳动生产率的差距,从1990年的3.93倍扩大到2000年的5.29倍。这表明,90年代以来,我国农业相对非农产业的劳动生产率是下降的。

5、乡镇企业。

乡镇企业在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发展农村经济方面,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乡镇企业的弊端也逐渐暴露出来,正在经受着重组、改制或被淘汰的考验。近些年来,乡镇企业为了自身生存发展,更多地用资本代替劳动,每年向外排斥300多万农民工。乡镇企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边际效果,渐渐趋于减弱。

二、刺激城市居民消费的优势所在

根据凯恩斯绝对收入理论,农村居民收入短期内难以有效增加,要增加农村居民消费其难度是可想而知的。从农村市场和城市市场的分析比较看,刺激当前消费需求更应当把重点放在城市,发挥城市消费对农村消费的先导和示范作用。城市消费的扩大,可以推动二、三产业的发展,进而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对农副产品消费量、促进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的提高等,最终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农村市场。

1、城市居民收入数量多于农村居民。

200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375.1元,比上年增长8.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3784.7元,比上年增长5.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1.95倍,差距倍数比上年扩大了0.06倍。从净增额看,2001年农村居民全年人均纯收入净增189.6元,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净增574.9元。城乡居民收入比(以农村为1)2000年为1.89∶1,到2001年扩大为1.95∶1。

由于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直接影响城乡居民购买力的强弱,2001年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5532.7元,增长3.9%。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2374.7元,增长

1.6%。城乡居民生活消费支出比率由2000年的

2.28∶1扩大到2001年的2.33∶1。

2、城市居民收入质量优于农村居民。

(1)城乡居民收入稳定性不同。城市居民家庭收入的稳定性和均匀性比较强,农村居民家庭则较弱。在收入水平相同的情况下,收入来源的稳定性和均匀性越强,消费水平就越高。在稳定性和均匀性不同的情况下,对比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和消费水平,就不能用年度数字进行对比,而应该用较长时期的数字进行对比。由于农村居民收入来源的稳定性和均匀性较差,因此,如果拿某一年份比较,即使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等于甚至高于城市居民,其消费水平也会低于城市居民。

(2)城乡居民收入内容不同。农村居民收入是其全部收入,而城市居民除了可支配收入,还有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福利性收入。目前城市国有单位和城市集体单位职工,尚未完全实现收入的工资化和工资的货币化。城乡居民实际消费能力的差距比收入差距大。

(3)城乡居民收入用途不同。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一般只用于居民的消费与储蓄,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除了用于消费和储蓄以外,还要进行生产性投入,因此,农村居民实际可用于消费的收入比重小于城市居民。

(4)城乡居民收入形式不同。城市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全部是货币化收入,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中有部分货币化收入,还有相当一部分实物收入。货币化收入比重低使农村居民实际购买力小于城市居民。

3、城市居民的消费剩余大于农村居民。

虽然农村居民家用电器普及率还比较低,似乎具有很大的消费潜力,但是消费潜力并不取决于消费者还未消费什么,而取决于消费者在满足原有消费结构后的剩余大小。我们以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减去人均消费支出作为城市居民的消费剩余,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减去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作为农村居民的消费剩余,结果发现,我省1985年农村居民消费剩余是城市居民的1.67倍,农村居民消费潜力大于城市居民,但此后,改革重点逐步

转移到城市,农村居民增收的动力逐渐减弱,城市居民消费潜力开始大于农村居民,到1990年城市居民消费剩余反是农村居民的1.29倍,1995年进一步扩大为1.66倍,2001年两者差距仍有1.31倍。2001年农村居民在扣除各项消费支出的消费剩余是1410元,这1410元要在满足农村居民下一年度家庭经营费用支出(约占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0%左右),才能用于个人消费,依赖这略超千元的消费来开拓农村市场是不现实的。

4、城市居民消费环境好于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在收入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还得面临比城市居民更差的消费环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农村居民有钱不能花。大多数村的水、电、路等基础设施条件较差,农村居民购买电冰箱、电视机受电的制约,买洗衣机受水的制约,买摩托车受路的制约。虽然全国90%以上的村都通了电,但比城市高出一倍甚至数倍的电价,又让农村居民在消费面前望而却步。在打假治劣方面,也存在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加上一些造假者利用农村居民对商品识真辨假能力相对较弱,自我保护能力差,在不少地区甚至投诉无门的状况,将大量假冒伪劣商品投向农村,严重侵犯了农村居民利益,也影响了农村的消费环境,使农村居民正常的消费需求不能顺利实现。不少企业对农村市场缺乏深入的调查了解,生产和销售严重缺乏为农村居民服务的观念和意识,没有对农村这个大市场引起足够重视,研制和开发产品的着眼点往往仅放在城市居民身上。多数农村居民生活还处于温饱阶段,消费水准也必然处于较低层次,对商品的需求更注重价格便宜、经久耐用,如家电等消费品要求功能简单、操作方便、节能省钱。不少企业忽视了农村市场这些需求特点,产品的使用功能、价格水平都远远脱离了广大农村居民实际,造成了一方面农村居民买不起、不会用的商品积压,另一方面广大农村居民需要的商品又买不到的局面,影响了农村居民消费的增长。

5、城市居民消费观念领先农村居民。

基于目前的收入水平还不高,加上文化水平、消费传统和消费习俗等的影响,农村居民的消费节奏慢且缺乏弹性,消费观念趋于传统和保守。我国延续了几千年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形成了人们自给性、封闭式的消费观,即所谓“小富即安,温饱知足”、“食不兼味,衣不重彩”。这些传统消费观念仍在很大程度上对农村居民的消费行为仍然起着支配作用。不健康消费也较多,主要是迷信消费、赌博、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送礼请客成风等等。特别是婚丧嫁娶和人情方面的支出具有一定的刚性,这些方面的支出也是分流农村居民消费力的因素。传统消费观念及其对人们消费行为产生的消极作用,降低了农村居民对刺激消费政策措施反应的灵敏度,在相当程度上弱化了政策措施的作用,使消费无法对生产产生刺激和导向作用。

6、城市社会保障强于农村。

在收入水平、收入来源的稳定性和均匀性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不同居民消费水平上的差别同方向地决定于社会保障的程度,社会保障程度相对高的居民,消费水平也就相对高。到目前为止,中国农村居民的社会保障程度与城市居民相比要低得多,因此在收入水平相同时期,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一般低于城市居民。

7、城市居民受教育程度高于农村居民。

农村居民受教育程度与城市居民相比,相对较低。无论是在农业部门还是非农部门工作,在农村劳动还是城市打工,都会影响他们的生产率和劳动所得。中国农村地区的教育回报是,在校时间每增加一年,收入增长3.5%至5.5%。也就是说,如果第一产业从业人员受教育时间增加4年,达到城市的水平,则城乡工人的收入差距将会减少15%—20%。并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在农业活动中应用的技术越来越复杂,上学的回报将会增加,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将变得越来越重要。

三、对不同收入层次城市居民采取不同的消费政策

我国经济是鲜明的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居民之间消费状况差异很大。而在城市居民

之间,近年来,收入差距也在不断扩大,基尼系数逐年上升。住户调查资料显示,基尼系数由1978年的0.16上升至1999年的0.31,2000年继续上升至0.32。具有较高边际消费倾向的低收入阶层缺乏购买力的支持,而高收入阶层的边际消费倾向又较低,结果导致消费不足。因此,刺激城市居民消费,应该对城市居民消费群体内部不同收入层次居民采取不同的消费政策。

1、科学引导,促进高收入阶层居民的示范性消费。

这一层次消费者的收入在近几年是增长较快的,他们的住房、医疗和社会保障等问题得到了解决,因而受宏观经济不景气和住房、医疗及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的影响较小,消费档次较高而且基本上保持稳定的态势。对于这一层次的消费群体而言,消费的收入弹性和价格弹性都比较小,收入增加、市场价格下降或者是消费信贷刺激对其消费都没有很大的促进作用。

住房、汽车、通信、家用电脑是这一层次消费群体消费的热点,国家应对这些消费实施鼓励政策:第一,对个人购买住房、家用电脑等支出可以免征个人收入所得税。第二,实行鼓励汽车消费的政策。对个人购买10万元以下的经济型汽车的消费支出实行部分减免所得税政策,同时鼓励汽车生产厂家通过扩大生产规模、降低成本尽快降低汽车销售价格,以刺激汽车消费。第三,加速实施开征燃油税的费改税政策,规范汽车购买和使用中的各种费税的征收,减少不合理收费,杜绝汽车购买、使用征收的费用流向个人或小集体腰包的现象。

2、改善预期,增加中等收入阶层居民的即期性消费。

这部分消费者的收入基本稳定,在满足日常消费之外略有结余,但是受近几年体制改革的影响,消费倾向下降很快。他们是我国消费的主体部分,其消费行为对我国整体消费状况的影响是最大的,对这一层次居民消费的刺激将直接关系到我国扩大内需政策的成败。

对于这一层次的消费群体,刺激消费主要应以改变其心理预期为主。

(1)给他们以收入将会持续稳定增长的信心。虽然我国经济增长率略有下降但仍保持7%以上的较快增长,经济较快增长为我国增加城市居民收入提供了根本保障。但我国20世纪90年代以来城市居民收入增长率长期低于经济增长率。为了扩大内需,我国有必要提高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一方面有利于改善居民的收入预期,另一方面直接增加居民收入以增加现实购买力。

(2)增加改革透明度。要尽快出台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改革的明确方案,让老百姓对未来的支出状况更加明朗,从而改善心理预期,增加当期消费。

(3)改变居民对价格走势的错误认识。虽然我国已经开始进入买方市场,但并不意味着价格水平一直下降。而且在加入WTO后也不是所有商品和服务都会大幅降价,像高级轿车和金融服务等有降价可能的商品是当前我国中等收入水平的消费者还消费不着的。国家应对消费者正确引导,让他们充分认识到价格上升的可能性和变化趋势,合理安排即期消费。

(4)制造适度通胀的心理预期。在通货紧缩日益严重的特定情况下,必须改变人们的预期,应形成通货膨胀(指低通胀率,小于4-5%;目前实际数据与上述指标相差7-8个百分点)预期。应提出和宣布适度从松的货币政策;降低备付金利率,刺激货币需求;取消某些过时的管制,扩大信贷发放规模和范围;在大中城市建立居民个人信用记录,促进居民消费信贷;取消对外国银行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各种限制等,激励扩大信贷规模。

(5)提高个人收入所得税起征点。个人所得税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台,本是作为调节高收入者、缓解社会收入分配不公矛盾而开征的一个税种。1985年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为673.2元,当时规定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费用即免征额为每月800元,2000年城市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上升到4998元,工资、薪金收入减除费用即免征额仍为800元。20年来物价上涨了,而个人所得税800元的名义固定扣除额一直没变,这就使以工薪收入为主要收入来源的中等收入阶层成为实际的纳税主体,起不到调节收入分配差距的作用。相反,

征收上存在“逆向调节”的怪现象,靠工资维持生活的中等收入户成了纳税的主体,而高收入群体的很多收入又不在工资单中反映,偷税、漏税现象严重,纳税贡献率明显偏低。

3、增加收入,满足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日常性消费。

低收入阶层居民的消费以基本生活消费为主,影响这一层次居民消费的主要原因是收入水平低且增加缓慢,所以增加其收入是最有效的刺激消费手段。由于收入水平越低,消费倾向就越高,所以增加低收入水平居民的收入将对促进整体消费带来较大效用。积极扩大就业和再就业,这是增加城市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中小企业。扩大社区服务就业门路。实行弹性大、灵活性强、多样化的就业形式。发展劳动力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认真落实鼓励自谋职业和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措施。对弱势群体给予特殊的就业援助。落实“两个确保”,确保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和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同时,强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设,使所有符合条件的城市贫困居民都能得到最低生活保障,做到应保尽保。完善社会保障制度,降低“预防性储蓄倾向”,增加居民即期消费。当前,建立由职工个人支付为主的社会保障基金、住房基金等对于健全经济运行机制是十分必要的,但这类基金带有明显的强制储蓄的色彩,缩减了居民即期可支配收入,对消费具有明显的“紧缩效应”或“挤出效应”,不利于消费的增长。因此,当前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不应是考虑大幅度提高居民的支付比例问题,而应该重点考虑是否能够从国有企业的战略改组过程中,划出一块国有资产、出售部分上市国有企业国有股份或开征专项税收,筹集资金注入社会保障的可能性问题,把它作为对老职工长期劳动积累的补偿,其中的一部分可以专门用于下岗职工的安置和再就业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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