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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法规大全(律师推荐)

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法规大全(律师推荐)
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法规大全(律师推荐)

交通事故纠纷法律法规大全

王荣洲律师

【目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2010)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2010)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若干问题的通知》第四条的答复》(2010)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2009)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修正)

4.《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

5.《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2001)

6.《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实施办法》(1990)

7.《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06)

8.《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2008)

9.《中国保监会关于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的公告》(2008)

10.《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强险有关问题的复函》(2007)

11.《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交通事故强制定损问题的批复》(2001)

1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2009)

13.《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2002)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4)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2001)

16.《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1992)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1999)

1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盗机动车辆肇事后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批复》(1999)

1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购买人使用分期付款购买的车辆从事运输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不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批复》(2000)

2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请示的批复》(2001)

21.《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实际车主肇事后其挂靠单位应否承担责任的复函》(2001)

22.《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经常居住地在城镇的农村居民因交通事故伤亡如何计算赔偿费用的复函》(2006)

2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保六安市分公司与李福国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请示的复函》(2008)

24.《司法鉴定程序通则》(2007)

25. 《公安部关于机动车财产所有权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2000)

26.《公安部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人问题的复函》(2000)

27.《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件有关责任认定问题的批复》(2001)

28.《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2009)

29.《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主体若干问题的意见>》(2007)

30.《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下发<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05)

31.《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的意见》(2005)

32.《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2005)

33.《上海市公安局关于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若干规定》(2007)

34.《上海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暂行办法》(2008)

35.《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实施办法》(2009)

36.《关于上海市执行《交强险财产损失“互碰自赔”处理办法》有关事宜的通知》(2009)

37.《上海法院审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行政案件若干意见》(2003)

3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

39.《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侵权纠纷办案要件指南》(2005)

注:本文是以上海为例,整理的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大全。其他省、市的,加上本省、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地方高院或中院的会议纪要、操作指南等,即可定制一份属于自己的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常用法律、法规大全。

【作者简介】

王荣洲,上海峰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复旦大学法律硕士。

法天科技律伴律师介绍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函及律师函样本

法天科技律伴律师介绍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函及律师函样本 一、律师函的概念 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律师函怎么写] 二、为什么要发律师函? 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目的: 1、大多是用于表达自己的要求,如催债、要求对方限期履行义务、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等; 2、有的是用于沟通、询问、了解相关事实; 3、有的单纯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澄清事实。 以上目的可能是单独的,也可能是同时具备。 律师函样本 交通事故赔偿律师函 致: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律师事务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机关依法批准、合法设立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从事法律服务资格的律师执业机构。本律师函署名律师具有完全的合法执业资格。本律师依法取得_______(以下称“委托人”)的授权,就贵司与委托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的相关事宜郑重致函如下: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时许,我委托人的驾驶员_______驾驶_______车在______________路段正常行驶遇贵公司_______驾驶_________车并遭其碰撞,造成我车前部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贵公司_________就事故处理与我们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交流并和保险公司联系修理等事故善后事宜,在此我们表示感谢,此事故已由_________公安交通管理局_________交通支队依法作出第_________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 “_________承担此事故的全部责任,_________无责任”。

交通事故律师办案指引

交通事故律师办案指引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 分析:1当事人情况:司机与车主、单位的关系。2 机动车参保情况;3 责任分担情况 二、原告身份证、户口本(查明:农村户口还是城市户口) 三、病历、诊断证明(医疗处方)及费用单据;后续治疗费的医疗证明或鉴定结论证明(情形见:三、4) 法律依据: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分析: 1 是否多家医院进行诊疗及其必要性与花费合理性:是否存在重复诊疗、重复花费、滥用药物、滥用治疗手手段,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予以确定。 2医疗费数额是否合理:确定受害人主张的医疗费是否存在其故意或者过失扩大损失的情况,考虑如下点:(1)在医院已有明确的诊断和建议的情况下,受害人是否仍然反复就诊和重复诊疗;(2)在医院的诊疗行为已经基本完成的情况下,受害人是否还主动要求继续治疗;(3)在受害人主张的医疗费用中,是否混有非交通事故所造成伤害的诊疗费用;(4)是否存在与伤害治疗明显无关的费用,且受害人根据一般意识对此情况应当知晓。 3没有处方是否影响对药费数额的认定:药费数额应有处方予以支持,但涉及个案事实的判断要整体把握、具体分析,不能完全地单纯依靠某个特定证据,否则就会犯教条主义和形式主义的错误。 4 后续治疗费的处理:(1)可一次赔偿,以及时解决;也可待实际发生后主张,以显公平。(2)如下情况应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据后续治疗费证明:①受害人伤势尚未治愈,仍然需要继续治疗;②受害人伤势虽然治愈,但需要二次手术,取出为治疗而植入体内的钢板、螺钉等固定物;③受害人的伤势已无法彻底根治,需要长期依赖某种药物或医疗手段;④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要进行恢复器官功能的训练,从而发生康复费;⑤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需要进行整容,从而发生整容费。 5医疗保险或者公费报销不影响医疗费的赔偿数额:由医疗保险或者公费报销来支付医疗费,这是受害人依据关系或者职务关系所应当享有的待遇。如此报销的医疗费部分不再由侵权人负担,实质上等于使侵权人成为了保险或者报销的最终受益者。受害人付出了保费或者职业劳动的待遇却由侵权人享有,不公平。 强险理赔实务规程(2008版) 第一节接报案和理赔受理

〖交通安全〗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基本流程

遇到损害赔偿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sodocs.net/doc/7014324985.html, 〖交通安全〗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案件基本流程 1、接待当事人 接待当事人时要了解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主要听当事人的对于事故经过的讲述,并结合事故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确定的事实及责任划分的比例,按照当事人的要求做全盘的考虑,初步判断当事人的要求是否合法合理。 2、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制作与委托人的谈话笔录 在与当事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确定委托代理事项及收费标准,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签订授权委托书,包括刑事的授权委托书、民事的法院受权委托书及到相应机构调查取证的授权委托书(主要是至交通管理部门查阅复印案卷材料的授权委托书)。 为了保护律师自己,应制作与委托人的谈话笔录,笔录应明确委托人的具体要求是什么,律师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争取到什么样的利益,千万不能大包大揽,以避免与委托将来产生纠纷。

3、收取代理费用,开具正规发票 收取费用后要及时开具正规发票,并将发票复印,让委托人在复印件上明确已收到发票原件及收取发票的时间。 4、到交通管理部门查阅、复制相关的证据材料 为取得事故相关的详细材料,主要是对方当事人的情况,事故车辆保险情况、司机与车主关系情况及交通管理部门认定事故责任的证据。 5、写相关申请书 因当事人对事故的鉴定及认定不负,由代理律师写相关的申请书,以达到重鉴定及复核的目的。 6、写民事起诉书 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及法律的相关规定,明确诉讼请求事项及相关赔偿数额。注意列被告时要根据对方的具体情况,而确定被告人。列被告的原则是尽可能的把有相关联的对方都列为被告,以避免因少列被告而导致的我方当事人的权利实现的困难。另,应把对方车辆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也列为被告,要求其承担交强险限额内的赔偿。 7、列各诉求项目的计算明细

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区和律师建议

处理交通事故的误区和律师建议 误区一:出了事故就立即报警 并不是所有的事故都有必要报警。 如果机动车之间出了交通事故,只有车损没有人员伤亡,最简单最省事最省钱的办法就是双方对事故责任(全责、同等或主次)达成一致后再报警让交警做记录,请交警出具事故认定书,作为保险理赔的证据,然后再报双方保险公司到场拍照处理(保险理赔员会指导你到维修站拆检定损)。因为双方车辆都有交强险和车损险,车辆维修费损失都可以通过保险公司赔偿。 这样做的好处是: 1、不必让交警把车拖走(十几天不能修车)。 2、不必给交警部门交拖车费、停车费和鉴定费(这些费用都得自己负担,保险不处理)。 3、你可以按自己的时间及时修车。 我相信大多数车主的时间都是宝贵的,这样做绝对可以给车主节省很多时间,为什么要去给自己添额外的麻烦和费用,也辛苦本来就忙碌的交警呢? 但是,如果你不幸遇上了“一根筋”的司机,他认为你可能骗他忽悠他,没办法,你就陪他走程序吧。 误区二:出了事故一定要分清责任大小 这是大多数车主,尤其是没有经验的车主所犯的通病。律师建议: 1、如果两车都只是轻微的车损,你们一定要友好协商,拍照 后撤离现场以免堵塞交通或造成二次事故。因为你们的车辆都有交强险,轻微的车损(2000块钱以内)都是由对方车辆投保

的保险公司赔偿的。 无论是主要责任或次要责任,只要自己有责任,那么自己投保的交强险都会赔偿对方的2000块钱以内的车损,何必为了主 次责任的争执而浪费时间呢? 2、在此,我要特别提醒各位交通事故车主:如果你投保了交 强险,那么你自己可能的赔偿支出并不是直接按照事故的主次责任按二八开或三七开或四六开承担的,而是首先由保险公司在保险公司交强险限额122000元(死亡伤残110000元、医疗 费10000元、财产损失2000元)内赔偿以后,不足的部分你再按比例自行承担或通过另外的商业第三者险承担。所以如果是一般的事故,你不必与对方纠缠谁是主要责任谁是次要责任。3、如果你的机动车与行人(包括电动自行车)发生了碰撞,造 成行人受伤害,你一定尽量不要与行人争吵,要敢于担责,及时报警并报保险公司。 只要你的车辆有交强险,那么对方在10000元之内的医疗费,都可以理赔,2000元之内的财产损失都可以理赔,110000元 之内的死亡、残疾赔偿金、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都可以理赔。而一般轻微的损伤,交强险足可以解决。你又何必与行人计较闹得双方都不愉快而给保险公司省钱呢? 如果你的车辆不仅有交强险,而且还有商业第三者险,那就更好了,那意味着超出交强险赔偿限额122000元的部分还可以 按照责任比例(这时候是按责任大小的)获得理赔。 4、如果事故不是很大,为了省时间,事故一方可以单独承担 责任,再找保险公司理赔。事故另一方省下了时间和费用,可以给主动担责的一方以适当误工费等补偿以求平衡。(这种情 形适用于双方都明理,而保险公司不会有明显异议的状况)

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心得体会doc

律师处理交通事故心得体会 一、律师处理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猛于虎,不要以为事故离我们很遥远,对于掌握一些发生交通事故后的的应对措施及方案,防患于未然还是非常必要的。因此需要解决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说、怎么做”的问题---即怎样向交警叙述事故经过、怎样向保险公司报险索赔、怎样应对事故处理?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尤其要判断是否属于“碰瓷者”,然后向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险。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有你一人,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应急预案:准备一个电话卡,上面记录你个能帮助你及时处理和救援事故的朋友,有交警朋友更好;注意保存律师电话号码,以备咨询;另外准备汽车救援公司、保险公司等的电话号码。2、交警到了事故现场会进行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好赔。”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否则惹了麻烦到后面你吃不了兜

着走。应急预案:在等待出警的这段时间里,一定要想好怎么应对警察和保险勘验人员;如果你还没有想好,一定要做出巨害怕、巨痛苦的样子,呆在路边想清楚了再说。自己不会想可以咨询律师。3、拖车的问题。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不过只要给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4、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经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比如先垫付XX 或更少一些,记得要装穷。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6、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根

律师代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之业务指南

律师代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之业务指南 笔者长期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损害赔偿工作,对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切的体会。为了预防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减少当事人不必要的讼累,节省司法资源,笔者在这里仅探讨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和损害赔偿领域的律师实务和法律难点,并归纳为十六部分,以飨诸君。 一、当事人身份的确定 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明确肇事人是谁?受害人是谁?保险公司是谁?第三者强制责任险是多少? 当事人根据交通大队做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责任(如无责任、部分责任、同等责任、大部分责任或全部责任),确定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的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员或行人。 律师提示: 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应当采取合理的抢救措施、及时报警、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以免因延误时间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无法认定或难以认定,并在事故发生地就近的医院对受害人进行抢救,以免延误最佳治疗时机。 作为受害人,应当到交通大队及时调取驾驶员基本信息、车主基本信息和保险公司的基本信息,准确确定被告和第三人,为以后的调解和诉讼做准备。 二、治疗终结和鉴定时机的确定 (一)治疗终结:临床医学一般所认可的损伤后病理变化经临床治疗后得到完全或部分恢复并维持稳定的时期。对治疗终结意见不一致时,可由当事人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鉴定,确定其是否治疗终结。 (二)鉴定时机: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可以委托律师事务所进行伤残伤残。律师提示: 由于受害人遭受的伤残程度不一,导致住院时间有长有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需要更长时间。 受害人需要定残的,应当在三个月之后提出,由律师事务所委托有伤残鉴定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三、鉴定材料的确定 很多当事人在委托律师事务所做伤残鉴定时,丢三落四,往往由于材料不全,导致无法做伤残鉴定。 当事人做伤残鉴定应当携带本人的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学生证、军官证、士兵证或驾驶证也可)、诊断证明书、加盖院章的病历复印件和当事人原始的和最近的片子(如X光片、CT片)。 律师提示: 带齐鉴定材料至关重要,是做伤残鉴定的保障,司法鉴定机构一般在接受委托后,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伤残鉴定书。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认为不构成残疾或不构成较高等级的残疾的,代理人可以另行委托其他司法鉴定机构,代理人不应轻言放弃、“吊死在一棵歪脖树上”。 代理人必须充分重视司法鉴定工作的重要性,鉴定结论作为一项重要的证据,其公正性、权威性、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容质疑。 代理人应当掌握一些司法鉴定常识,熟悉司法鉴定工作的原则、依据、流程、收费标准和技巧,从“打官司就是打关系”的思想转变为“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让证据说话,让正义永存。 有关司法鉴定知识的阐述,请参阅笔者写的《律师应当掌握点司法鉴定知识》和《医疗纠纷诉讼的关键在于司法鉴定》等文章。 四、司法鉴定机构的确定 在2005年10月1日前,道路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主要由交通大队委托公安机关的法医中心做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当事人据此进行调解或提起诉讼。 但是,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第七条明确规定:“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

律师告诉你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律师告诉你如处理交通事故 2017年迎来超级“黄金”,中秋、国庆双节一起过,从10月1日至8日的超长假期,相信每一个人都蠢蠢欲动,不想辜负这美好的假期时光。 黄金出行,必然是车多人多,到处堵车。安全出行是最重要的,如果在假期里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呢?权诚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告诉你最全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忙,有条不紊处理完所有事故,不要让小事故影响了假期心情哦! 一、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律师一图告诉你所有流程。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法?发生交通事故后,自行协商,自行报险

双到快速理赔点、报警处理是三种常见处理式。 事故处理法一:自行协商(私了) 发生无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我国现行法律允自行协商处理,在双对事故责任赔偿无异议的情况下,现场双自行处理,省时省力。 事故处理法二:自行报险快速理赔 自行协商中,如果事故双想走保险理赔程序,可以去快速理赔点协商解决。特别提醒的是,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各,无需报警,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而言。 双自行协商和快速理赔的前提条件: (1)机动车双之间发生不涉及第三 (2)没有人员伤亡,且双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 (3)机动车能够驾驶移动 (4)机动车均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双自行协商和快速理赔的一般程序: (一)当事人在条件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现场拍照、录像等式记录事故现场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 (二)认真核对相互证件、车辆的真实、合法性; (三)各自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事故处理法三:报警处理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基础法律知识

交通事故律师普法:交通事故纠纷处理 的基础法律知识 一、交通事故的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二、交通肇事处理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教育和惩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道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交通事故),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行为(以下简称违章行为),过失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故。 第三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均应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处理。 火车与车辆、行人在铁路道口发生的交通事故,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 第四条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第五条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是: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认定交通事故责任、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第六条根据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程度和数额,交通事故分为轻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和特大事故。具体标准由公安部制定。 三、交通肇事现场处理 第七条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必须移动时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 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行人应在第一时间拨打120(急救中心)和122(交通事故处理中心),并且清楚地说明事发地点。 第八条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第九条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真实情况。其他知情者有义务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情况。 第十条在追缉交通事故逃逸者或者抢救伤者等紧急情况下,交通警察有权使用单位或者个人的交通工具和通讯工具,用后立即归还;对造成损坏的,应当修复或者折价赔偿。

交通事故诉讼中律师费用被告是否承担

交通事故诉讼中律师费用被告是否承担 案情简介: 原告甲。原告乙。原告丙。被告A公司。被告B公司。被告丁。 原告甲与被告A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被告B公司(以下简称B公司)、被告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甲、乙、丙共同诉称,2013年7月5日2时许,被告丁驾驶S号货车在S路口与甲及C推行的三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甲受伤,C死亡,车辆损坏。本次事故经交警部门处理后,认定被告丁承担全部责任,甲与C无责任。因原告就赔偿问题无法与被告协商一致,原告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医疗费6232.8元、护理费160元、死亡赔偿金515100元、丧葬费21418.5元、交通费3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0元、处理人员误工费2000元、手机损失2000元,以上共计579911.3元(被告丁已给付20000元);本案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由被告承担。诉讼中原告增加部分诉讼请求:邮寄费90元、打印费100元、律师服务费3000元。 被告A公司辩称,我公司与丁签订有车辆运输服务合同,我公司不承担责任。

被告B公司辩称,根据事故事实,依照法律规定和保险合同约定对原告进行赔偿。 被告丁辩称,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没有异议,肇事车辆已在被告B公司处投保交强险及商业险,原告的诉讼请求均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应当由保险公司赔偿。 经审理查明,2013年7月5日2时40分左右,被告丁驾驶S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济南高新区大正路由北向南行驶至科创路 路口,遇甲、C推行无牌D牌三轮摩托车沿大正路由北向南行驶,两车发生碰撞,致C送医院抢救无效后于当日死亡,甲受伤,造成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2013年8月19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大队作出济D64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甲不负事故责任,C不负事故责任。 另查明,原告甲、乙、丙分别系C的丈夫、长女、次女。S 号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的登记车主系被告A公司,实际车主为被告丁。被告丁将该车辆挂靠在被告A公司经营。被告B公司系该车辆的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承保公司,其中商业三者险保险金额为

律师处理交通事故案件心得教学内容

交通事故猛于虎,不要以为事故离我们很遥远,对于掌握一些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应对措施及 方案,防患于未然还是非常必要的。因此需要解决万一发生交通事故后怎么说、怎么做”的问题---即怎样向交警叙述事故经过、怎样向保险公司报险索赔、怎样应对事故处理? 1、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马上停车,以免你的停车距离远而交警判你车速快。一定不要慌,先查看伤者的情况,尤其要判断是否属于碰瓷者”然后向122报警和保险公司报 险。如果此时对方要求你送伤者进医院的话,那么你得看好情况而定,如果你自己的车上只 有你一人,那么坚决不能送伤者进医院,要么等救护车来要么等你的亲朋赶到再做处理。 应急预案:准备一个电话卡,上面记录能帮助你及时处理和救援事故的朋友,有交警朋友更好;注意保存律师电话号码,以备咨询;另外准备汽车救援公司、保险公司等的电话号 码。 2、交警到了事故现场会进行拍照和处理,此时一定要看准交警如何判定责任,如果是 判你全责你一定要据理力争。不过交警经常会问你:你有保险就判你全责吧,到时候保险 好赔。”记住了千万不要听信交警和保险公司的话,一定要坚持该怎么判就怎么判,不是自 己的责任不要因为保险而自己全揽上,否则惹了麻烦到后面你吃不了兜着走。 应急预案:在等待出警的这段时间里,一定要想好怎么应对警察和保险勘验人员;如果你还没有想好,一定要做出巨害怕、巨痛苦的样子,呆在路边想清楚了再说。自己不会想可以咨询律师。 3、拖车的问题。一般拖车都会到,那么你就要看情况而定了。不过只要给50元就可以不拖你的车,给拖了车很麻烦的,而且花费也大。 4、伤者如果需要住院观察的话,一定要叮嘱负责的医生是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情况办;也就是按医保的程序做,如果用了昂贵的自费药我有权告你(现在医生一般不敢,只是不断建议你用自费药)。这样医生一般就不敢用自费药了。不过在伤者面前医生如是说的话,你可以说交通事故是按《交通法》和《保险法》办的,该用什么药你伤者不用问我,你问医生。医生说能用就用不能用就不用。这样就把决策权推给了医生,但是你私底下已经 和医生说过前面的一段话了,所以他也不敢怎么样。 5、住院以及入院前的伤势处理开药什么的,当然道义上应该你先把钱垫付了,不过要有个度。比如先垫付2000或更少一些,记得要装穷。还有如果判定责任是各一半或你八他二的话,那就按责任判定来垫付钱。所以前面我说的一定要坚持责任不要自己全揽了,那么伤者用药和住院就有所顾及了,因为你是有保险赔的,而他没有。时间长了,费用越大他越亏。如果判了你全责那对方就占了主动,而你却很被动。 6、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的消耗是相当厉害的,你根据情况适当垫付到一定数额时就不要再垫付下去了,就说没钱。让对方暂时先垫付。反正到时候保险公司会把我所负责的部分赔的,到时候再给你

律师教你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

·《律师教你如何打交通事故官司》目录 1.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2.发生交通事故,如何正确处置事故现场? 3.哪种情形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可以“私了”? 4.交通事故“私了”有哪些程序要求? 5.什么是交通事故的简易程序? 6.什么是交通事故调查程序? 7.什么是交通事故的检验、鉴定? 8.如何认定饮酒驾车、醉酒驾车行为? 9.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10.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认定? 11.什么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程序? 12.当事人能否就交通事故认定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13.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14.当事人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评定? 15.何谓交通事故伤残等级一级至十级伤残? 16.什么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范围? 17.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害赔偿调解程序? 18.什么是机动车交强险限额赔偿责任? 19.哪些情形属于交强险免赔范围? 20.交强险理赔程序有哪些规定? 21.什么是交强险以外的赔偿责任? 22.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人包括哪些范围? 23.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伤、死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4.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5.乘客乘车发生交通事故,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6.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需要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27. 分期付款保留车辆所有权的出卖方是否承担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责任? 28.机动车被盗窃、抢劫发生的交通事故,车主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9.借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车主是否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0.出借身份证给他人买车,出借人是否应当对交通事故承担赔偿责任? 31.出租车辆车主是否应当对交通事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2.套牌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承担赔偿责任? 33.职员私自使用单位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单位要承担赔偿责任? 34.帮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正文】 1.什么是道路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判断一起交通事件属于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同时具备车辆、道路、过错或者意外、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五个要件。 (1)交通事故必须具备“车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要件。 A.“机动车”即动力装置轮式车辆,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律师强烈推荐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书(律师强烈推荐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赔偿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赔偿义务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赔偿权利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甲方■驾驶___________________ 号牌轿车行驶至_______ 路段____ 公里处与受害人■发生碰撞,至受害人_____________ 当场死亡的后果。本起事故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交警大队认定,在此次交通事故中车辆方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现车辆驾驶员被刑事拘留。经依法查明,在交管部门登记的实际车主为乙方,该车在呆险公司■支公司投保 了交通事故强制保险。 甲乙丙三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依据《中华人民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负事故处理办法》、《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胜利人身损害赔偿若十问题解释》的规定,经沈阳市公安局沈北新区交警大队的见证下,就事故所造成的赔偿造成调解协议如下: 一、甲方和乙方自愿一次性赔偿丙方各种法定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以及财产损 失项目共计万元(小写:元)整。 二、丙方同意接收上述赔偿款项,并放弃对甲方、乙方的其他一切权利,不再要求乙甲方、乙方进行任何形式的赔偿或承担其他任何责任。若丙方及丙方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再向甲、乙两方提任何要求,由甲方负责处理解决。 三、本协议签订后,为方便甲方和乙方进行保险理赔,甲、乙、丙三方均同意互相配合; 四、鉴于甲方被追究刑事责任已经不能避免,故甲方和乙方应在本协议生效 之日向丙方支付赔偿金元,剩余款项元,甲方和乙方应于法院出 具判决书并宣告甲方■缓刑之日全部付活。 五、丙方对甲方的违法行为表示谅解,保证不再要求司法部门追究乙方的任何行政、刑事责任,并保证在必要时配合乙方向司法机关等有关部门说明本协议的情况,出具相关文件或证明。 六、丙方保证不再要求甲方、乙方或保险公司赔偿超过本协议赔偿数额以外的任何赔偿。因本事故产生车辆保险的赔付,由甲方和乙方进行理赔或索赔,保险赔付款

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操作流程

律师办理交通事故——操作流程 律师接待咨询时,可以先倾听当事人进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始末,了解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处地位,受损情况,对方当事人情况,有无经过交通警察部门处理等基本信息。 一、律师倾听当事人陈述,可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当事人基本信息及其他当事人情况,与在事故中所处的地位; 2、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情况; 3、交警部门处理情况,有无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否有涉及交通肇事刑事犯罪; 4、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情况,造成的财产损失项目; 5、肇事车辆基本信息、肇事机动车保险情况; 6、当事人对事故处理的心理预期。 二、律师接待交通事故当事人咨询应了解的信息 (一)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如系乘客、行人、非机动车一方当事人前来咨询,律师应了解以下信息: 1、当事人姓名、年龄、户口所在地、婚否、亲属关系等情况;了解当事人有无受伤及治疗情况、有无伤残。如系当事人亲属前来咨询,则应了解其与受害人关系。 2、了解肇事机动车驾驶员、名义车主、实际使用人、挂靠单位等车辆信息,有无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肇事车辆是否另投有商业险。 3、了解事故有无经过交警部门处理,有无交通事故认定书。通过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了解交警部门认定当事人是无责、次要责任、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抑或是负全责;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及交警部门认定责任的依据。如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中的责任认定不服,则需要进一步了解与事故发生、责任认定有关的详细情况;了解当事人能否提供足以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证据。 4、当事人如有住院治疗,则进一步了解详细治疗情况,涉及的救治医院、具体治疗项目及治疗费用,结合当事人提供的病历、住院病程记录等资料,了解当事人住院天数、住院期间有无护理人员、误工时间、就医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 5、如有伤残,则询问有无经过司法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无,则视情形决定是否需要建议当事人尽快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伤残鉴定或询问当事人是否需要律师提供此项法律帮助,以确定伤残等级;如已做伤残鉴定,则要了解鉴定机构是否合法,当事人伤残等级,出院后是否仍需继续受护理,是否需要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等。 6、了解在同一事故中有无其他受损人及受损情况。 7、咨询中应注意:当事人的情绪反应,尤其是死亡受害人的家属前来咨询的情况,接待律师应当对当事人表现出足够的同情与耐心,同时还要保持客观冷静,注意把握当事人的情绪波动。律师在回答或是询问的时候,语气尽量柔和,多用中性语词,避免使用足以刺激当事人情绪的字眼,更不能在当事

交通事故请律师的好处有哪些

交通事故请律师的好处有哪些 题要 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并不会产生大量的律师费,而且省时省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肇事方主张由其承担律师费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甚至全部律师费,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都可以快速专业的帮你完成诉讼的过程,受害人可以在家安心养病,等到案子结束,顺利的拿到赔偿款。 有的人认为交通事故打官司请律师完全是浪费钱,因为对于这样的案件,当事人完全可以自己应诉。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有律师的话能够帮助自己更好的维护合法权益,并且也能减少自己的麻烦。那么你知道交通事故请律师的好处有哪些吗?小编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聘请专业律师代理诉讼并不会产生大量的律师费,而且省时省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受害方是可以向肇事方主张由其承担律师费的,法院一般都会支持合理的律师费甚至全部律师费,委托律师起诉你只需要在委托书、聘请律师合同和领取赔偿款时签字,在律师指导下准备相关材料就可以了,专业交通事故律师都可以快速专业的帮你完成诉讼的过程,受害人可以在家安心养病,家属也可以悉心

陪护,等到案子结束,顺利的拿到赔偿款。 (二)交通事故涉及的赔偿项目众多、计算复杂。涉及到医疗费、鉴定费、伤残赔偿金、死亡赔偿金、被抚养人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十多个赔偿项目,每个项目都需要相关证据支持。这些证据材料都有严格的格式和内容要求,只有在专业律师指导下取得的证据才能最大限度的被法院采纳。专业律师经过多年的专业学习,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又经过一年甚至更多时间的实习才能正式执业,执业后又在大量的诉讼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这可不是受害人咨询了几个律师,看了几天相关法律法规就可比拟的。很多受害人在自行起诉后,由于某些证据不足,导致赔偿项目不被法院支持,赔偿数额就会少很多,即使后悔也无法弥补,因为诉讼案件一事不再理。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起诉的对象除了肇事司机、车主外还有保险公司,当事人多且复杂,一旦少起诉了一个当事人,就有可能认定为放弃对该赔偿义务人的求偿权,丧失一份赔偿的保障。且肇事司机、车主和保险公司都请有专门的律师,如果您没有专业律师的帮助,在法院庭审过程中,被对方律师抓住某些证据上的漏洞甚至经过误导做出对自己造成不利的陈述,案件赔偿将可能大为缩水。而案件起诉只能一次,属于一锤子买卖,不请律师,无法保障得到足够的赔偿,后悔就晚了。

律师告诉你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律师告诉你如何处理交通事故 2017年迎来超级“黄金周”,中秋、国庆双节一起过,从10月1日至8日的超长假期,相信每一个人都蠢蠢欲动,不想辜负这美好的假期时光。 黄金周出行,必然是车多人多,到处堵车。安全出行是最重要的,如果在假期里发生了交通事故,怎么办呢?陕西权诚律师事务所的张律师告诉你最全的交通事故处理流程,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忙,有条不紊处理完所有事故,不要让小事故影响了假期心情哦! 一、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张律师一张图告诉你所有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后处理方法?发生交通事故后,自行协商,自行报险双方到快速理赔点、报警处理是三种常见处理方式

事故处理方法一:自行协商(私了) 发生无人员伤亡且财产损失轻微的交通事故,我国现行法律允许自行协商处理,在双方对事故责任赔偿无异议的情况下,现场双方自行处理,省时省力。 事故处理方法二:自行报险快速理赔 自行协商中,如果事故双方想走保险理赔程序,可以去快速理赔点协商解决。特别提醒的是,自行协商和简易程序不同,前者的主体是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各方,无需报警,而后者则主要针对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而言。 双方自行协商和快速理赔的前提条件: (1)机动车双方之间发生不涉及第三方 (2)没有人员伤亡,且双方财产损失均在2000元以下 (3)机动车能够驾驶移动 (4)机动车均在保险公司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双方自行协商和快速理赔的一般程序: (一)当事人在条件许可、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用手机、照相机、摄像机现场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事故现场后立即撤离现场,将车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 (二)认真核对相互证件、车辆的真实、合法性; (三)各自向事故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报案; 事故处理方法三:报警处理

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业务操作流程

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业务操作流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执业行为,根据《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民事诉讼法》、《律师法》、、《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解释》,并参引各省、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有关指导意见等,制定本业务操作流程。 第二条律师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第三条律师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据当事人的委托,在委托的权限内依法履行代理职责,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律师应当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根据法律的规定完成委托事项,维护委托人的利益。 第四条律师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当保守当事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及其它秘密。 第五条律师不得同时接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当事人双方的委托代理,不宜在为一方提供法律咨询后,再向另一方提供法律咨询。 第六条律师不得向委托人就某一案件的判决结果作出承诺。 第七条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不仅应当考虑法律,还可以以适当方式考虑道德、经济、社会、政治以及其他与当事人的状况相关的因素。 第八条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不得私自接受委托,不得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额外报酬、财物或可能产生的其他利益。 第九条律师代理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应注意区分道路交通事故性质,是否涉及交通肇事刑事犯罪;单方交通事故抑或双方、多方交通事故,并针对不同类型提供咨询解答、制定代理方案。 第二章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第一节咨询前的准备 第十条当事人来访之前,律师应告之来访路线、停车位臵等来访信息。 第十一条在客户预约时,律师或助理应首先大概了解客户的案情,了解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的地位,应通知客户带齐相应的法律文件。 第十二条若在律师事务所接待,应在整洁、安静的会议室进行。 第十三条接待律师应穿着规范、大方、得体。 第十四条律师接待面谈咨询,应提前安排前台接迎当事人。 第十五条当事人进会议室后,律师可以稍候几分钟会谈,方便客户适应环境及了解律所。 第十六条律师进入会议室后,应先自我介绍,并可以递上名片,以便以后客户与自己联系。 第十七条若咨询收费,律师应在客户来访前告之收费依据和标准。 第十八条律师在接待咨询开始前,应先就咨询收费问题再与客户确认。 第二节律师接待咨询需要了解的内容 第十九条律师接待咨询时,可以先倾听当事人进述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始末,了解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所处地位,受损情况,对方当事人情况,有无经过交通警察部门处理等基本信息。

(交通运输)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操作指引精编

(交通运输)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操作指引

(交通运输)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操作指引 (雷敬祈律师编写) 1.受理条件 1.1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纠纷都是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有的交通事故有人身损害结果及经济损失发生,有的交通事故没有人身损害结果但有经济损失发生。在决定是否受理时应当考虑以下情形:(1)是否发生交通事故;(2)是否发生人身损害结果;(3)是否发生经济损失;(4)是否发生违法、违规行为;(5)肇事行为和受害人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直接的因果关系;(6)诉讼时效。 1.2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受害者遭受多少损失的事实或者适用更高赔偿标准的证据。 1.3人身损害结果是指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接受医疗、伤残或死亡的结果。 代理律师应当审查有什么证据能够证明受害者发生了多少损失的事实(包括医疗尚未终结,损害结果尚不能固定的。这通常是作赔偿预算时考虑的问题,能够保留诉权,待损害结果能够量化的时候再进行追加或另行起诉)。 1.4诉讼时效和其他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相同,人身损害的诉讼时效为壹年。 2.风险告知 交通事故涉及交通事故认定书、城镇或农村居民赔偿标准、伤残

等级、误工营养护理期限等,致使开庭次数多、审理周期长;加之各种人为因素影响因而诉讼风险难以预料。因此律师在受理案件时应当通过制作谈话笔录或和当事人在《聘用律师合同》中订立相应条款,履行风险告知义务。 3.律师收费方式 其壹,按件收费。适用诉讼标的较低的常规交通事故案件。 其二,按照诉讼标的收费。适用诉讼标的较高的交通事故案件。 其三,部分风险代理收费。先收壹部分基本办案费用,根据案件处理结果按照壹定比例提成。适用于争议焦点在于赔偿标准即按照农村或者城市居民标准赔偿的案件。 4.签订《聘请律师委托合同》 交通事故案件委托代理合同有其特殊性,壹般分为全过程事务委托代理和特定事务代理合同。特定事务代理包括但不限于:(1)代为调查、取证;(2)提供《个案分析咨询报告》;(3)参和交警事故处理阶段的督促;(4)办理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申请;(5)提起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执法监督申请;(6)参加当事人协商;(7)代为进行“交通事故罪”刑事控告。 5.当事人提供案件线索及证据范围 (1)案件线索包括但不限于事故发生时的事故经过、事故现场勘测图、当事人陈述笔录、证人证言、事故认定书、车辆检测报告、尸体检验报告、伤残鉴定书及其它和案件有关的重要信息情况; (2)证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就诊资料(包括门诊、急诊、住院

律师办 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操作指引 为了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规范律师办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类业务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民事诉讼案案件规范》等规定并结合本地区的审判实践,制定本指引。 一、接待当事人的咨询 (一)、一般要求: 1、接待律师告知咨询收费的相关规定; 2、了解当事人咨询的主要要求和目的; 3、接待律师应制定咨询笔录(见附件一)。 4、针对当事人提供和表述的表面证据,接待律师可作出原则性的答复。但必须如实告知案件的风险性与举证规则。 (二)、咨询中律师需了解的主要内容: 1、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的地位、交通方式; 3、交通事故是否已由交管部门出警;事故车辆是否被扣押,是否进行相关技术鉴定;交管部门是否已对该事故出具法律文书,当事人对法律文书的意见; 4、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伤者,伤者在何处进行何种治疗、目前的治疗、护理、误工状态、医疗费用发生数额;是否已进行法医学鉴定,当事人对法医学鉴定的意见; 5、交通事故中是否存在死者及基本情况,死者是否接受过抢救治疗,医

疗费用的数额; 6、是否存在垫付救治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支出(包括当事人垫付、肇事者垫付、保险人垫付、社会救济资金、单位福利或资助、人身(人寿)保险赔付、社会保险赔付等);伤死者实际居住、生活、工作情况; 7、交通事故中仅发生财产损害的,当事人应说明财产损害的项目、价值及依据; 8、事故车辆的基本情况,车主与驾驶员间的关系;车辆的商业、强制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人,及其他车险的情况、保单及其缴费凭证、保险人的基本情况; 9、咨询时,交通事故事宜处理的状态(包括事故认定阶段、大队调解阶段、自行和解阶段、法院诉讼阶段); 10、其他有必要询问的事宜 (三)律师回答咨询的规范性要求: 1、告知鉴于案件处于未正式受理状态,且案件情况主要是由当事人一方叙述,难免存在证据上的片面性和其他未知因素,接待律师现只能作原则性答复和案件可能性的分析; 2、充分说明证据的重要性及在诉讼中证据的作用,民事案件的举证规则及举证不能的法律责任,解释客观事实与证据事实的区别及对案件实体的影响; 3、充分说明咨询回答是建立在当事人的叙述与表面证据的基础上初步分析意见,不能作为最终的案件办理依据。 4、对于案件的办理因涉及诉讼参加人的取态与反应,故存在诸多不确定的因素,应充分说明诉讼风险,并明确说明不能以任何形式承诺条件判决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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