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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_传染效应与联动效应

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_传染效应与联动效应
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_传染效应与联动效应

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传染效应与联动效应

缪海斌1

摘要:本文分析了在不同情形的利率市场化背景下, 受管制的银行体系利率如何向市场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传导。研究表明,在完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利率或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发生调整, 存在显著的联动效应。在银行存款利率上限受到约束的背景下,提高存款利率上限会推高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 但是贷款利率下限的变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影响不显著。推进利率市场化将引导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向合理水平回归,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利率市场化;互联网金融;传染效应;联动效应

一、引言

随着2014年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互联网金融相关问题的讨论与研究也逐渐成为经济金融领域的一个新的热点。当前互联网金融产品的较高收益率是否可持续?如何客观评估互联网金融产品对银行体系的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前景如何?这些问题已受到金融界和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并引起了激烈争论。中国互联网金融之所以受到高度关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中国存在一定程度上的金融抑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金融体系的缺陷存在一定的关系。中国互联网金融蓬勃发展的背后,反映了中国金融体制深层次的制度弊端,主要是金融要素价格没有市场化(郑联盛等,2014)。因此,要全面深刻理解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不能仅仅局限于互联网金融的短期变化,而应当将其放到整个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来分析。

当前,业界和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尚无明确的、广泛认可的定义。中国人民银行的《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与金融的结合,是借助互联网和移动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功能的新兴金融模式。谢平和邹传伟(2012)的研究认为,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技,特别是移动支付、社交网络、搜索引擎和云

1 缪海斌,金融学博士,中国银监会青岛银监局。本文为作者的学术思考,不代表所在单位意见。作者感谢匿名审稿人意见,文责自负。

DOI:10.13490/https://www.sodocs.net/doc/7014566087.html,ki.frr.2014.09.004

计算等,实现资源配置与优化的全新金融发展模式与金融创新,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可以称为互联网金融模式。谢平等(2014)进而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个谱系概念,涵盖因受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的影响而形成的,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场,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陈志武(2014)认为,互联网在渠道意义上挑战了传统的银行和资本市场,但在产品结构和产品设计上跟银行、资本市场等经营的产品没有区别;金融的本质没变,还是交易各方的跨期价值交换,是信用的交换;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金融交易的范围、人数、金额和环境,但没有改变金融交易的本质。吴晓求(2014)、许荣等(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以互联网为平台构建的、具有金融功能且具有基本独立生存空间的投融资运行结构;从基因的匹配性来看,互联网平台与金融体系功能的支付清算、提供价格信息、风险管理和资源配置四大功能,具有更高的耦合性。王国刚(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是依托于互联网而展开的各种金融活动的总称,主要是互联网进行商品交易所延伸的金融活动。张晓朴(2014)认为,互联网金融并没有改变金融的功能和本质,P2P、余额宝、阿里小贷等互联网金融创新的是业务技术和经营模式,但其功能仍然主要是资金融通、价格发现、支付清算、风险管理等,并没有超越现有金融体系的范畴。总的来看,广义的互联网金融既包括作为非金融机构的互联网企业从事的金融业务,也包括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业务。狭义的互联网金融则仅仅指的是互联网企业开展的、基于互联网技术的金融业务。本文研究的狭义的互联网金融。

从金融改革的角度来看,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联系紧密。存款作为银行机构最主要的被动负债,与来自货币市场的主动负债共同构成了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随着利率市场化的进一步推进,存款利率与货币市场利率的相互影响会逐步加强(姜再勇,2014)。一方面,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倒逼利率市场化改革。以余额宝为例,“T+0”支付与货币市场基金的组合,从技术上实现了活期存款的利率市场化(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课题组,2014)。利率的不完全市场化是互联网金融产品高收益和高增长的重要制度基础之一。另一方面,如果中国实现了存款利率市场化,余额宝的高收益率就会缺乏制度基础,收益率的变化将极大影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探究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之间的互动,对于判断利率市场化下一步走向以及如何把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有鉴于此,本文重点分析了利率市场化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影响。后文结构安排如下:第二部分,尝试性地构建了一个基本理论模型;第三部分,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通过设置不同的利率市场化情形,分析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发展之间的互动关系;第四部分,是实证检验及结果分析;第五部分为结论与政策启示。

二、理论模型

中国的金融体系目前还是以银行为主导。鉴此,为了更好地理解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之间的联系,本文在Porter 和Xu (2009)、何东和王红林(2011)、以及He 和Wang (2012)等研究的基础上,设计了一个新的模型。新模型旨在研究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受管制的银行体系利率如何向市场化的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传导。就此,本文除了在现有模型框架中加入了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之外,还引入了银行体系和互联网金融产品之间的资金流动,以说明利率市场化的冲击是如何从一个市场传导到另一个市场的。

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环境下,单个银行机构是价格的接受者,利率的相对价格是给定的,贷款的规模也是事先确定的。因此,假定在银行体系中存在N 个相互独立的银行,并且 N 的数量较大,单家银行没有足够能力影响市场定价。银行从居民手里吸收存款(D i ),对企业发放贷款(L i )。除贷款外,银行的资产还有根据存款准备金率(α)上缴的存款准备金和投资债券(B i )。对于银行体系而言,互联网金融产品对银行存款具有较强的替代性,其高收益率会降低银行的存款吸收能力,提高其存款成本。一些互联网金融产品吸收的资金最终又投向了货币市场,拆借给了商业银行,例如余额宝的资金85%以上投向了银行协议存款。由于互联网金融产品将银行表内的活期存款分流出去后,最终又以协议存款等方式进入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因此银行可以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拆入资金(黄明皓和张明,2014)。银行i 的利润最大化条件为:

{},,=a (,)i i i

L i R i B i I i D i i i L D B M x r L r D r B r I r D C L D α∏++???

(1)

上式中,r I 表示互联网金融市场产品收益率,r D 表示银行存款利率,r L 表示银行贷款利率,r R 表示央行规定的准备金利息率,r B 表示债券市场利率;C (L i ,D i )表示银行的经营管理成本,为存贷款的函数;I i 是银行i 通过互联网金融产品拆入资金的净头寸。I i 由以下方程式决定:

(1)i i i i I L B D α=+??

(2)

将(2) 式代入 ( 1 ) 式,则银行利润最大化的条件可以转化为:

{},,=a [(1)](,)i i i

L i R i B i I i i i D i i i L D B M x r L r D r B r L B D r D C L D αα∏++?+????

(3)

将(3)式对L i 求一阶导数,可以得到:

'

(,)L I i i r r C L D =+

(4)

(4)式中,'(,)L i i C L D 是银行成本函数对L i 的一阶导数,表示银行贷款管理的边际成本。(3)式表明,为了利润最大化目标,银行贷款的边际收益r L 应该等于其边际成本和边际管理成本'(,)L i i C L D 之和。

将(3)式对D i 求一阶导数,可以得到:

'(1)(,)R I D D i i r r r C L D αα+?=+

(5)

(5)式等号的左边是银行存款的边际收益,右边是银行吸收存款的成本。这表明,银行存款的边际收益等于存款利息支付加上存款的边际管理成本。

将(3)式对B i 求一阶导数,可以得到:

B I r r =

(6)

(6)式表示在均衡条件下,债券的收益率应该等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这里假设成本方程(,)i i C L D 是二阶连续可导函数,并且具有严格的凸性。为方便起见,我们定义如下成本方程:

22

1(,)()2

i i L i D i C L D L D δδ=+

(7)

(7)式中,L δ和D δ是正数,分别表示银行存款和贷款的边际管理成本。将(7)式的成本函数代入(4)式和(5)式,可以得到关于贷款的供给函数和存款的需求函数。其中,银行贷款供给函数可以表述为:

()/S i L I L L r r δ=?

(8)

银行的存款需求函数可以表述为:

[()]/D i R I I D D D r r r r αδ=?+?

(9)

如果不对存款利率和贷款利率进行管制,则在贷款市场中,贷款利率r L 的均衡水平可以表述为:

()D S i L i L r L =

(10)()/S i L I L L r r δ=?

(11)

(10)式中,()D i L L r 表示贷款需求方程,是r L 的函数。在存款市场,存款的均衡利率可以表述为:

()s D i D i D r D =

(12)[()]/D i R I I D D D r r r r αδ=?+?

(13)

(12)式中,()s i D D r 表示存款供给方程,是r D 的函数。

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应该由互联网金融市场的资金供求决定。根据(2)式可知,I i

为银行i 向外部借入的资金规模。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中,资金并不仅仅投资于银行业,各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也都可以依据各自资金需求进行资金的融入或融出。因此,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出清条件为:

1(,)(,)N

i D I L I i I S r r Q r r =+=∑

(14)

(14)式中,(,)D I S r r 表示互联网金融市场中对非银行部门的资金供给,是r D 和r I 的函数。我们假定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给主要受利率影响,即(,)/0D I I S r r r ??>,对非银行部门的资金供给随着r I 的增加而增加。(,)L I Q r r 表示非银行部门的资金需求。假定金融市场上的资金需求也主要受利率影响,即(,)/0L I I Q r r r ??<,非银行部门的资金需求随着r I 的增加而减少。

在这些假定条件下,贷款市场的均衡利率*

L r 可以表述为:

*(,)L I L r l r δ=

(15)

存款市场的均衡利率*

D r 可以表述为:

*(,,,)D R I D r d r r αδ=

(16)

将I i 带入(2)式,则(13)式可以表述为:

1

1

()(,)(,)[(1)](,)(,)N

N

i D I L I i i D I L I i i F I S r r Q r r L B D S r r Q r r α==?=+?=+??+?∑∑

(17)

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均衡利率即是该市场出清时的利率r I 。

上述理论模型通过银行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将银行体系和互联网金融市场联系在了一起。与此同时,模型中还纳入了一些常见的货币政策工具,如存、贷款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等。扩展之后的模型分析结论具有一般代表性,为进一步分析内生变量r I 如何响应利率政策调整等外生变量的变化奠定了理论基础。换言之,可以通过上述理论模型推导出在不同情形下,利率市场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r I 的影响。

三、情景分析

当前,我国正处在利率市场化加快推进阶段,传统的存贷款基准利率正向市场化利率转变。这一阶段存在多重利率。其中存、贷款基准利率不仅是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也是商业银行经营业务的基准利率。虽然贷款的上下限已经完全放开,但贷款基准利率仍然是贷款市场的重要参照。因此,不同于发达经济体将短期利率作为货币政策基准利率,在中国当前的货币政策框架中,存、贷款基准利率仍然是整个利率体系中的指示器。需要说明的是,中央对存贷款基准利率调整的并不是利率本身,而是基准利率的上下限。对这些上下限约束的放松,正是利率市场化的关键所在(易纲,2009;He 和Wang ,2012)。因此,利率市场化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影响,需要根据存贷款利率上下限约束是否有效划分为不同情形,分析存贷款利率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变化来判断。相关研究已证明了存款利率上限约束的有效性(PBC ,2009;Feyzio ?lu 等,2009),下文的分析讲主要基于存贷款利率上下限是否约束有效的两种情形,来分析利率市场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影响。

情景1:存款上限约束无效,利率全部由市场决定。

这种情形类似于发达经济体的市场情况,存款利率上限完全放开,利率和资产收益率完全

由市场决定。

由贷款市场均衡的条件可以得到:

()()/()D L I L L g r r L r δ=??

(18)

因为'0D L <,所以有:

'/0/(1/)

L I L

D I L L r g r r g r L δδ???=?=>???? (19)

类似地,由存款市场的均衡条件可以得到:

()[()]/()S R I I D D D h r r r r D r αδ=?+??

(20)

因为'0S D >,所以有:

'/10/(1)

D I S I D D r g r r g r D α

δ????=?=?>????+ (21)

由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均衡条件,由(17)式可以得到:

0I

r α?>? (22)0I

r B

?>? (23)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当存贷款利率上下限完全放开,存、贷款利率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三个市场的均衡利率全部由市场决定时,存款利率、贷款利率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之间会相互联动。此时,提高存款准备金也会导致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存贷款利率提高。提高债券收益率的作用和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类似。这表明,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情景下,各市场的均衡利率完全由市场决定,利率之间呈现出联动效应:任何一个利率或收益率发生调整,市场机制会将调整信号传导至其他市场。

情景2:存款利率上限约束有效,贷款利率完全放开。

这种情形类似于中国金融市场当前的情况:贷款利率上限完全放开,存款上限存在明显的管制,存、贷款利率是市场利率形成的重要参考。

由互联网金融市场均衡可以得到:

()()(1)()(,)(,)D s b b

L D D I L I F L r B D r S r r Q r r α?=+??+?

(24)

由于存款利率上限约束有效,/0b D I r r ??=, /0b

D

r a ??=,可以得到:[(1)]/()0S I b

b b D d d I I I

r D S F S Q

α??????=??++?>?????? (25)

/()0S I I I I

r F S Q D r r r α????=+?>???? (26)

(25)和(26)式表明,在贷款利率下限约束无效的情形下,贷款下限低于贷款市场实际均衡贷款利率,且对贷款利率下限的调整,只要不触及到均衡利率水平,就不会对市场均衡贷款利率产生影响,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也没有影响。在存款市场,因为存款资源有限,在存款利率上限存在约束的情形下,存款利率的上限实际上代表着存款市场上的实际利率水平。此时,提高存款利率上限将会吸引市场资金从银行体系外流入银行体系内,从而增加存款供给。此外,在互联网金融市场上,资金流出会导致该市场资金供给减少,产品收益率提高。

在法定存款准备金的约束下,流入银行体系的资金在变为存款后,需要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法定存款准备金存入中央银行。相对于原来的资金规模,市场即期资金供给会因此减少。如果没有新的资金注入银行体系,银行体系不会创造出新的存款。这一过程表明,当市场资金从非银行部门转入银行体系之后,包括银行体系在内的整个市场上的资金总量会相对减少。因此,这种机制会导致在没有提高存款利率上限时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率上升;而且,在存款利率上限的约束下,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还会随着存款利率上限的提高而上升。

需要指出的是,在信贷市场上,信贷额度控制也在发挥重要作用。在信贷额度控制的情形下,当经济体中出现超额信贷需求时,由于利率下限低于市场均衡利率,贷款利率约束无效。信贷额度降低会直接导致贷款供给的减少和贷款利率的上升,而同时也会提高互联网金融市场和债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能力。这表明,随着互联网金融市场的发展,信贷控制的作用效果会被逐渐削弱。这个过程将持续到贷款下限高于市场均衡利率之上时才会停止。如果信贷环境过于宽松,均衡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下限,贷款利率下限就会发挥作用。此时信贷额度控制对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就不会产生影响。

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当存款利率上限约束有效、贷款利率下限约束无效时, 提高存款利率上限会推高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若无信贷规模控制,贷款利率下限的变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没有影响;若信贷规模过于紧缩,在均衡市场利率高于贷款利率下限的情形下,贷款利率下限的变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若信贷控制过于宽松,在均衡市场利率低于贷款利率下限的情形下,贷款利率下限的变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也没有影响。

四、实证研究与结果分析

(一)样本数据和特征分析

在前述分析的基础上,下文将在存款上限约束和完全市场化两种情形下,检验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之间的关系。首先,选取利差作为衡量利率市场化程度的指标。利差是银行部门

利润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实中,银行部门有很多其他盈利渠道,但在本质上都等价于利差手段(周炎和陈昆亭,2012)。因此对银行金融中介部门来说,利差越大,利润越高。但从整个经济来看,利差是一种摩擦,利差越小,则表明利率市场化程度越高。用金融机构人民币6个月至1年期贷款利率1与1年期存款利率之差(CSPR )表示存款约束下的利率市场化程度。理论上存款人能够在购买国债以及银行存款之间自由选择,且这两种市场利率在一定程度上会趋同,因此我们用1年以内贷款利率与1年期国债收益率之差(MSPR )表示存款不受约束时的利率市场化程度。其次,选取余额宝收益率IR 代表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最后,用隔夜质押式回购利率REPO 表示市场流动性松紧程度。数据来源于Wind 数据库和中国货币网。样本区间为余额宝上线的2013年6月13日至2014年6月20日,数据样本容量为256。

14121086420IR CSPR MSPR REPO

20

13

-0

6-13

20

13

-0

7-13

20

13

-0

8-13

20

13

-0

9-13

20

13

-1

0-13

20

13

-11-13

20

13

-1

2-13

20

14

-0

1-13

20

14

-0

2-13

20

14-0

3-13

20

14

-0

4-13

20

14

-05-132014

-06-13

图1: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率市场化与货币环境

图1是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率市场化(CSPR 和MSPR )与市场流动性(货币环境)的运行趋势。图1显示,在整个样本区间,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IR 随着质押式回购利率REPO 走高而上升,特别是2013年6月和12月市场流动性偏紧的时候,二者出现了显著的提升。受管制的利差高于市场化情形下的利差,但其差距在显著缩小。总体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IR 高于质押式回购利率REPO ,且波动性低于质押式回购利率。表1的统计结果也证实了这一点。

1 贷款利率虽然放开了上下限,但贷款基准利率仍然具有一定的市场影响。贷款基础利率(Loan Prime

Rate ,简称LPR )是商业银行对其最优质客户执行的贷款利率,其他贷款利率可在此基础上加减点生成。运行初期向社会公布1年期贷款基础利率。LPR 报价银行团现由9家商业银行组成。

表1:样本数据的基本统计特征

 均值标准差偏度峰度JB统计量CSPR 2.69 0.07-0.39 1.3136.87 MSPR 2.100.31-0.09 2.23 6.67 REPO 4.21 1.21 2.09 10.44 777.63 IR 5.24 0.66 0.62 2.89 16.35 表1是样本数据的基本统计特征。从均值水平来看,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水平要明显高于1年期存款利率。这主要源于监管成本的差异。如余额宝的资产组合中,协议存款不需缴纳存款准备金,也不受存贷比的约束、不消耗银行资本。从波动率的水平值来看,质押式回购利率REPO的波动性是最高的,大约是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IR波动性的2倍;而IR的波动性又是市场化利差MSPR的2倍;受管制的市场化利差CSPR的波动性则接近于0。这表明,市场化的利率波动性远高于部分受管制利率的波动性。偏度不为0、峰度不等于3、JB统计量拒绝了正态分布的原假设,都说明利率和收益率分布显著偏离正态分布。

(二)收益率溢出检验

本文通过Granger 因果检验分析不同利率市场化情形下,互联网金融收益率、利差以及质押式回购利率之间的引导关系。ADF检验表明,相关变量均为1阶差分平稳。由于Granger 因果检验对滞后阶数很敏感,为了确保结果的稳健性,本文列出了滞后期1至5阶的所有检验结果(见表2)。

表2:Granger 因果检验结果

原假设滞后期12345

DCSPR不是DIR的Granger原因F值0.011390.337630.259370.198770.18856 p值0.91510.71380.85460.93880.9678

DIR不是DCSPR的Granger原因F值0.000570.001740.413060.400430.43876 p值0.98090.99830.74380.80820.8212

DREPO不是DCSPR 的Granger原因F值 1.498600.820620.539390.486070.99553 p值0.22200.44130.65570.74600.4211

DCSPR不是DREPO 的Granger原因F值 1.005670.365930.321860.373380.40224 p值0.31690.69390.80960.82750.8470

DMSPR不是DIR的Granger原因F值0.680380.486960.91822 3.14149** 2.28173** p值0.41020.61510.43270.01520.0473

DIR不是DMSPR的Granger原因F值 3.74390* 2.53303* 4.80493*** 4.37991***0.20153 p值0.05410.08150.00290.00190.9616

DREPO 不是DMSPR 的Granger 原因F 值 2.43271 1.45773 1.61337 1.15971 2.41666**p 值0.12010.23480.18680.32930.0367DMSPR 不是DREPO 的Granger 原因F 值 1.171850.582330.758300.58897 1.42045p 值0.28010.55940.51850.67090.2175DIR 不是DREPO 的

Granger 原因F 值0.102070.48025 1.156488.47282*** 6.14078***p 值0.74960.61920.3270 2.E-06 2.E-05DREPO 不是DIR 的

Granger 原因

F 值0.003910.95191 1.15648 1.08645 2.52447**p 值

0.9502

0.3874

0.3270

0.3638

0.0300

注:* 、** 、*** 分别代表在10%、5%、1%的水平下显著。

从表2可以看出,在存款利率约束情形下,利差CSPR 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IR 在滞后1至5期上均不存在Granger 因果关系。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在10%和1%的显著性水平下,滞后1至4期的IR 都是利差MSPR 的Granger 原因;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滞后4至5期的MSPR 是IR 的Granger 原因。这表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变动会很快引起利差的变化,之后利差的变化也会引起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发生变化。在存款利率约束的情形下,质押式回购利率与利差在滞后1至5期上均不存在Granger 因果关系。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背景下,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REPO 是MSPR 的Granger 原因,即质押式回购利率的变动会引起利差的变化。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滞后4期的IR 是REPO 的Granger 原因;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滞后5期的REPO 和IR 存在双向Granger 因果关系。这说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变动会引起质押式回购利率的变动,随后二者呈现出相互影响的关系。

(三)波动性溢出检验

本文依照周晖(2010)的研究方法,采用MGARCH-BEKK 模型来实证分析在两种利率市场化的情形下,各变量收益率和波动性的传导关系,即波动溢出效应。本文选用三元对角BEKK 模型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差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波动效应进行分析。基于AIC 和SC 准则的检验判断,最优滞后阶数为1,因此本文选择三变量对角BEKK(1,1,1)模型。设定1, j=1,2,3。其中1代表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2代表质押式回购利率,3代表利差。具体模型为:

t t r με=+

(27)''''t t k t k t k W W A A B B εε???∑=++∑

(28)

(27)式中,μ是r t 的期望值,εt 是序列在t 时刻的新息,(28)式中,W 是一个下三角矩阵,A 和B 都是N ×N 对角矩阵。矩阵A 的元素αi (i=1,2,3)反映了波动的ARCH 效应;矩阵B 的元素b i (i=1,2,3)反映了波动率传导的持久性,即波动的GARCH 效应。a i a j 表示变量i 和j

相互作用的ARCH效应对未来协同波动效应的影响,b i b j表示变量i和j相互关联的波动持久性对未来两个变量波动性的关联影响。

表3给出了MGARCH-BEKK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从参数估计结果来看,系数a1、a2、a3在两种利率市场化情形下均显著。在存款约束的情形下,只有b1和b3的估计结果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表现显著;而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情形下,b1、b2、b3的估计结果均在1%的显著性水平下表现显著。

表3:MGARCH-BEKK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参数a1a2a3b1b2b3

存款约

束情形

估计值0.9660400.642941-0.0079390.4482750.7637320.674881

Z统计量13.2196312.74922-0.0138339.19278836.977310.995607

p值0.00000.00000.98900.00000.00000.3194

利率市

场化情

估计值0.9503180.6041720.3435400.4716130.7467740.885109

Z统计量12.8292213.2760912.934197.53642632.9693438.56300

p值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0由此,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在存款约束的情形下,b1b2显示出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联动具有较强的GARCH效应,说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相关波动冲击具有持久性,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之间的波动存在溢出效应。这表明,市场流动性是影响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重要因素。b1b3和b2b3显示出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联动不存在GARCH效应,说明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相关波动冲击没有持久性,即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之间的波动不存在溢出效应。这表明,在存款利率上限约束有效的背景下,利差的变化(即贷款利率下限的变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影响不显著。

第二,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情形下,b1b2、b1b3、b2b3均显示出具有较强的GARCH效应,说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差和质押式回购利率两两之间的相关波动冲击具有持久性,会形成显著的溢出效应。这表明,在完全利率市场化情形下,利差的变化(即存款利率上限的变化)是影响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市场流动性的重要因素。

第三,系数a1、a2和a3在两种利率市场化情形下均显著,表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差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波动均不具有明显的ARCH效应,即当期互联网金融产品、利率市场化和市场流动性的波动对它们自身的冲击并不强烈。基于BDS检验a1、a2和a3之间的乘积是否显著的结果表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差和质押式回购利率两两之间的联动都存在

ARCH 效应(见表4)。

表4:两种利率市场化情形下各变量的BDS 检验结果

 条件协方差

BDS 统计量(维数3)Z 统计量P 值存款约束情形

b 120.210610 12.88500 0.0000 b 130.015623 14.55930 0.0000 b 230.190716 13.69381 0.0000 利率市场化

情形

b 120.207915 12.17332 0.0000 b 130.161549 10.76578 0.0000 b 23

0.013302

7.133046

0.0000

以上分析表明,利差的波动溢出效应,即利率市场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影响,在两种情形下存在显著差异。图2至图6分别显示了两种利率市场化情形下,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差以及质押式回购利率的条件方差和条件协方差的变动趋势。

0.80.60.40.20

Var1(DIR)Var2(DIR)2013-06-13

201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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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43210

Var1(DREPO)Var2(DRE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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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3

2014-05-13

2014-06-13

图2: 两种情形下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条件方差

变动趋势图3: 两种情形下质押式回购利率条件方差变动

趋势

2.00E-021.50E-021.00E-025.00E-030.00E ╋

00

Var(DCSPR)Var(DMSPR)

2013-06-132013-07-132013-08-132013-09-132013-10-132013-11-132013-12-132014-01-132014-02-132014-03-132014-04-132014-05-132014-06-13

图4:两种情形下利差的条件方差变动趋势

从图2至图4可以看出,互联网金融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在样本期间由大幅波动逐步

趋向平缓,且质押式回购利率的波动高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波动。在流动性趋紧的情形下,存款利率约束下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波动性高于完全利率市场化情形下二者的波动性。利差的波动性在存款利率约束情形下相对稳定,在利率市场化情形下波动性较大。

0.6

0.4

0.2

-0.2

-0.4

0.4

0.2

-0.2

-0.4

Cov1(DIR,DREPO)Cov2(DIR,DREPO)

Cov(DREPO,DCSPR)Cov(DREPO,DCSPR)

Cov(DIR,DCSPR)Cov(DIR,DCSPR) 2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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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存款利率约束情形下的条件协方差变动趋势图6:完全利率市场化情形下的条件协方差变动趋势图5和图6给出了三个变量的条件协方差的变动趋势。图5是存款利率约束情形下的条件协方差变动趋势。从图5中可以发现,在存款利率下限有效的情形下,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以及质押式回购利率的联动几乎在零值附近不发生变化,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联动变化则非常剧烈。这说明,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以及质押式回购利率之间存在稳定的相互影响,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相互影响并不稳定。

图6是完全利率市场化情形下的条件协方差变动趋势。从图6中可以发现,在完全利率市场化的情形下,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及其与质押式回购利率的联动变化在初期较大,之后趋于稳定,且利差与质押式回购利率的联动变化高于其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之间的联动变化;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联动变化最大。这说明,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及其与质押式回购利率之间的相互影响逐步趋于稳定,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相互影响并不稳定。

上述分析表明,在两种利率市场化情形下,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和质押式回购利率的波动存在溢出效应,但是两者的联动性并不稳定。这说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收益率受市场流动性影响较为明显。相对于存款上限有效的情形,在利率市场化的情形下,利差与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之间的联动变化更为显著。这说明,利率市场化会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产生较为明显的溢出效应。

五、结论与政策含义

本文分析了两种不同利率市场化情形下,银行体系利率向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传导的差异。首先,在完全利率市场化背景下,贷款利率、存款利率和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都由市场决定,三者之间相互联动,任何一个利率或收益率发生调整,市场机制都会将调整信号传导至其他市场。其次,在存款利率上限约束有效的情形下,如果贷款利率下限约束无效且无信贷额度限制, 提高存款利率上限会推高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 但是贷款利率下限的变化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没有影响;当贷款利率下限无效但存在信贷额度限制时,提高存款利率上限会推高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当实际贷款利率低于贷款利率下限时,改变贷款利率下限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的影响是不确定的;当实际贷款利率仍然高于贷款利率下限时,改变贷款利率下限对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无影响。

本文研究表明,完全的利率市场化与互联网金融发展有很好的联动效应。在利率市场化后,存款利率将逐步趋近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利率,并会引导互联网金融产品收益率向合理水平回归。金融产品具有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特性。虽然互联网金融从总量上占金融体系的比重仍然较小,但其与银行体系收益和风险的内在关联性和空间传染性很强。因此,互联网金融监管在防范互联网金融自身的特定风险之外,更要关注市场间的联动性和信息传导特征,推进利率市场化,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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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is paper analyzes how the regulated interest rates in the banking system affect the yields of internet-based ?nancial products under different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paths. The results of this study shows when the lending rate, deposit rate and the yields of interest-based ?nancial products are all marked-determined; the adjustment of the banking interest rates and the yields of interest-based ?nancial products have signi?cant co-movement effects. When the deposit-rate ceiling is binding, but the lending-rate ?oor is not binding, raising deposit-rate ceiling increases the yields of interest-based ?nancial products. However, the impacts of changes in the lending rates ?oor on the yields of interest-based ?nancial products are not signi?cant. Promoting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s will lead the yields of interest-based ?nancial products return to a reasonable level, so that internet-based ?nance can maintain a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 Words: Interest Rate Liberalization; Internet-based Finance; Co-movement Effect

(责任编辑:朱太辉)

【慕课】互联网金融概论期末考试和答案

互联网金融概论期末考试 ①击杀怪物获得的只能用于提升装备的游戏币还不能被称为货币; ②可以与真实货币进行双向兑换的虚拟货币其兑换价格一定是固定的; ③比特币能够在小范围内流通.但是与真实货币之间的兑换价格波动幅度很大。

得分/总分 A.①③ B.①②③ C.①② D.②③ 正确答案:A 解析:A、各种单机游戏中的“货币”.玩家通过过关或者击杀怪物获得.用于提升自身装备或者参与某些游戏内容。这种性质的虚拟货币使用范围局限在封闭环境当中.脱离这个环境就不能称为“货币”。 兑换价格不一定是固定的.如比特币.与真实货币兑换的价格波动幅度比较大。 5马克思在论述货币的性质时.以下说法相符的是()。 A.货币是灵活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一般商品 B.货币是灵活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 C.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特殊商品 D.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一种一般商品 正确答案:C 解析:C、马克思在论述货币的性质时.就是以黄金作为分析对象.并且认为货币是固定地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马克思生活的年代正好是金本位的鼎盛时期.所以认为货币(即黄金)是一种特殊商品。这一论断非常准确地论述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黄金作为货币的属性。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的是()。 A.境内外币支付系统 B.大额实时支付系统 C.银行卡跨行支付系统 D.小额批量支付系统 正确答案:C 解析:C、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包括大额实时支付系统、小额批量支付系统、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境内外币支付系统、同城票据清算系统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 7以下不属于网络支付对银行中间业务影响的是()。 A.弱化商业银行的支付中介功能 B.促使金融行业间接结算费率上升 C.蚕食银行中间业务 D.促使金融行业间接结算费率下降 正确答案:B 解析:B、第三方支付的兴起促使金融行业间接结算费率的降低

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组织的联系与区别讲课稿

传统金融机构,指从事金融服务业有关的中介机构,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以及信托。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各个金融机构基本形成了自己的业务模式与盈利模式。 互联网金融组织,依托互联网工具完成金融业务的新型金融组织。其基于传统金融机构的基础业务与发展背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借助互联网工具,包括搜索引擎,社交网络,云端等等,创新了金融服务。既可以办理资金融通、支付结算的传统业务,也可以完成作为信息中介的新型金额业务。 一、联系 一方面传统金融为互联网金融奠定了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互联网金融带动传统金融理念上的更新和提升,两者是相互依存,相互发展,而不是相互替代的关系。传统金融机构长期以来处于垄断地位和超额的利润回报,随着科技进步,其会受限于地域和规模的影响。互联网金融发展时间短,但其处理信息速度快,操作成本较低,也促使其快速发展。然而在资金、风险控制、行业规范方面还有问题。基于这种情况,双方可以相互合作,互联网金融企业不仅可以有效控制风险,还能得到资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支持:而传统金融机构则能够借助互联网金融的优势刺激其提升服务,并促进其服务的多元化。 二、区别 一、所依托的工具不一样。前者依托传统实体机构现场办理业务,业务模式、流程降低了服务效率。后者依靠现代互联网服务进行金融服务,服务体系逐步完善,个性化定制服务提升了客服体验。

二、新型融资方式。前者依靠在金融市场发放某种凭证来直接融资和向金融机构贷款投资方式来间接融资。后者创新了一种货币供给方直接到货币需求方的融资方式,促进了金融体系利益共享化,平民化。 三、文献评述 吴晓求认为,互联网金融必须具备金融功能链,但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是,互联网金融有其独立的发展空间和生存模式,因此,传统金融机构通过网络技术拓展服务的形态,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联网金融。 谢群认为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有管理体系,监管和运营模式上的差别。

金融科技领域发展计划案例解析分析

金融科技领域发展案例分析

随着科技创新的不断加快及推进,社会发展步伐加快,各行各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行业创新明显提高,传统行业发展模式弊端开始显现,已经不能适应新时代发展特点。互联网技术的深入发展,让传统线下发展模式逐渐转变为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让人们突破地域的限制,实时有效的进行沟通交流。随着互联网技术的深度发展及融合,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新一代技术相继问世,在长期的实践和总结中,逐步完善其理论和拓展应用范围,更加深刻的影响着社会的发展,促使整个社会生产效率大幅度提升。 科技创新为社会提供了源源不断地动力,不断推动着社会向前发展,在科技赋能时代,将伴随着诞生与毁灭,传统行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影响,传统行业中由于长期以来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管理思维、设备基础设施等等都是比较落后的,运营效率不高,企业盈利越来越低,加重了企业负担,严重影响了企业发展及规模的扩大,不利于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金融领域,传统金融发展模式由于不能完全适应中国金融市场,因此,很大一部分的金融业务没有得到有效开发,特别是在融资业务方面,没有充分利用好资源,发挥金融的本应有的属性和功能。在中国企业发展中,中小微企业占据了大部分,一直以来中小微企业的发展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由于中小企业本身属性缺陷,大部分的中小微企业自身实力比较弱,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够,财务信息不透明,在管理体制、技术创新、人才开发等略显不足,加之中小微企业运营过程存在风险比较大,因此往往不受传统金融机构的青睐,这严重制约了中小微企业的发展。 在此背景下,“科技+金融”模式应运而生,在科技的助推下,传统金融发展发生重大改变,极大地激活了整个金融市场及业务延伸,在发展模式不再是单纯的线下线上发展,也不再只是存款、贷款和结算三大业务,而是纵深整个行业发展,为行业发展注入新动力。 金融科技作可以说是一种新的金融模式,在近几年的发展中,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在十八大报告及十九打报告中多次提到如何加快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率的提升,而金融与科技的深度融合,将有效地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水平,促进金融体制创新。同时在此发展背景下,金融科技领域也将成为发展热土。

全球金融危机传染效应研究

全球金融危机传染效应研究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金融自由化进程的加快,金融危机在一国爆发后,不仅对本国、国内相关部门产生负面影响,而且会通过各种渠道和路径传染至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甚至导致其他国家或地区以不同的形式爆发金融危机。在美国金融危机的影响下,冰岛爆发了金融危机,希腊等欧洲多国也相继爆发了主权债务危机。在这一背景下,对金融危机传染问题进行系统的研究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金融危机传染表现为市场间的相关性显著增加。 当今全球经济与金融联系日益紧密,金融市场面临的风险也更加复杂与多样,金融数据与市场间的相关性呈现非线性、非对称、尾部相关以及动态变化等特性。而线性相关系数仅限于度量两变量间的线性关系,并基于正态分布的假设;Granger因果检验也无法定量的度量相关性。因此,这些度量方法已不再适合度量金融市场间的相关关系。Copula模型不仅可以不限定边缘分布的形式,将边 缘分布与反映相关关系的Copula函数分开研究,而且可以捕捉到变量间非线性、非对称的相关关系与尾部相关性,是很好的度量相关关系的模型。 此外,动态Copula模型符合市场的动态发展的需要,为金融市场间相关性分析与金融传染研究提供了一种非常好的动态分析方法。本文在总结前人研究工作的基础上,提出使用资产负债表的框架来研究宏观金融风险的国际与国内传染路径及相关机制。结合经济体自身的经济金融的发展特点以及全球危机形势的变化,使用动态Copula模型研究美国金融危机对全球亚洲、欧洲、美洲这三大洲中共21个国家的传染效应,验证了危机传染的存在性,并比较了各国受金融危机传染的强度,以及对一国国内金融部门与工业部门间受传染的强度进行了比较。这是在全球范围内,对金融危机传染效应的系统、全面的研究,研究中将定性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静态与动态相结合,更为整体、全面的评价金融危机的影响与其传染效应。 本文的主要内容安排如下:第一章为文献综述。主要就金融风险传染问题及copula方法在金融危机传染中的应用进行文献综述,这也是全文研究的基础。 第二章是金融风险传染路径和机制研究。提出了基于宏观资产负债表的金融风险国际传染研究方法,构建国际与国内各部门间金融风险传染路径及相关机制,并分析了美国次贷危机对中国经济的传染。

互联网金融文献综述

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管理研究文献综述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管理研究的写作意义 互联网金融作为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与金融相结合的新型模式,正在以飞快的速度改造着传统金融业。一方面,互联网企业借助电子商务和信息数据等优势大举进军金融领域;另一方面,传统金融机构加速互联网业务创新,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互联网金融日新月异的创新与变革使我们面临着不同于传统金融的新的金融风险。认识互联网金融风险产生的原因和特点,对于健全和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的防范和管理机制,发挥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良性促进作用是十分必要的。 二、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管理国内研究现状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管理现状 互联网金融是金融与互联网的融合,是在互联网时代,实现资金快速配置与融通的新金融模式。目前,国内互联网金融除了传统的网上银行功能外,主要形式有金融理财产品的网上销售、网络保险产品销售、网络证券买卖、第三方电子支付和网络小额信贷等。以余额宝为例,自2013年6月13日支付宝推出新产品余额宝以来,余额宝的业务量已经发展到较大规模,而且显现出强劲高速的发展势头,其他互联网金融也呈现突飞猛进发展趋势。 目前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没有,也很难改变金融行业高风险的属性,在优化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金融效率的同时,也带来了不少的风险。从2013年以来,我国互联网金融风险开始暴露出来,案件频发,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2013年10月到11月末,就有39家P2P借贷平台陷入困境和倒闭。(二)专家、学者对互联网金融发展中的风险管理问题及对策分析 乔玉梅(2014)指出,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普及和应用,互联网金融对银行业沿袭多年的经营范围、运作模式、管理理念和竞争格局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深入研究互联网金融风险与监管问题,保证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健康运行、避免各种风险带来的损失,对我国互联网金融业务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1] 朱治豪(2014)指出,互联网金融在中国发展的如火如荼,扩大了金融服务的边界和市场。但是互联网金融业有相应的信用风险、市场选择风险、技术风险和法律风险,这些风险都加大了金融市场不稳定的可能性。故互联网金融企业应加强安全体系、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政府加大立法力度,共同防范互联网金融

金融结构理论文献综述

金融结构这个概念首先由戈德史密斯(Raymond W.Goldsmith)提出,他指出金融结构是一个国家金融的上层结构,金融发展(Finance Development)就是金融结构的变化。自戈德史密斯提出这些重要论断以来,有关金融结构的研究就受到国际金融理论与实践的广泛重视,甚至成为世界国金融战略调整的重大议题。 金融结构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演进的概念,表现为世界不同国家拥有各不相同的金融结构模式,以及同一国家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拥有不同的金融结构模式。近些年,经过无数学者的研究和探索,这些模式大致可归纳为“市场主导型”、“银行主导型”、“金融和法律主导型”以及“金融服务主导型”这四大类型的金融结构模式。以下我将主要从第三种“金融和法律”(即LLSV学派)探讨金融结构的观点。 在大多数学者们进行金融结构到底是银行主导还是市场主导激烈大讨论的时候,也有部分学者产生了新的想法,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LLSV学派的金融和法律理论。LaPorta、Lopez-de-Silanes、Shleifer和Vishny(以下简称LLSV)等学者没有掉入金融结构由银行主导还是由市场主导的定义案臼,而是独辟蹊径,率先抓住一国法律体系的渊源与该国金融结构形成与演进之间的内在联系,从法律制度对市场投资者和银行债权人保护程度不同等角度展开研究,并以此作为变量解释不同类型金融体系形因,将金融结构的差异,归结为各国法律制度的异同。 LLSV认为一国的法律制度影响和制约了本国的金融结构,不同法律制度产生不同的投资者保护程度,一国的金融结构主导模式的选择取决于该国法律所赋予的债权人和股东的权利差异,以及执行这种权利的力度差异。LLSV对49个国家的法律制度和金融体系进行了实证经验,认为具有普通法系的国家更倾向于对市场投资者的保护,更重视中小股东的权利,大公司股权分散化结构趋势明显,因而更容易发展出市场主导型金融体系;成文法传统的国家则较为强调银行债权人的权利,由于相对缺乏对市场投资者的保护而最终发展为银行主导型金融体系。从法律渊源的差异、对市场投资人的法律保护力度与执行力度来看,习惯法对市场投资者保护最强,而法国民法系国家最弱,德国民法系国家居中。 同时LLSV(2000)指出:法律(包括立法和执法)是保护外部投资者不受内部人剥削的关键机制,法律保护制度既决定了控制权私利的高低,也决定了外部融资机会的大小。因为任何理性的投资者在没有任何法律保护的极端情况下,为避免内部人攫取公司利润,都不会给公司提供融资,金融市场化的进程难以深化。随着法律保护制度的逐步完善,法律制度对内部人的剥削行为的约束也逐渐升级,致使其剥削成本增大,控制权私利锐减.剥削手段趋于无效,内部人对外部投资者的剥削将越来越困难,企业融资的外部生态环境日趋改善,公

行为金融学文献综述

行为金融学文献综述 安徽大学08金融刘秀达学号:I00814009 导言:在传统的经典金融理论中,理性人假设是所有理论的基石。在这一假设下的投资者具有理性预期和效用最大化的特点。然而,随着金融市场突飞猛进的发展,大量的实证研究和观察结果表明,金融市场上存在着投资者行为“异常”与价格偏离现象,这些现象无法用理性人假说和已有的定价模型来解释,被称为“异象”,如“股利之谜”、“股权溢价之谜”、“波动率之谜”、“周末效应”等等。在对学科进行审视和反思的过程中,发端于20世纪50年代,并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迅速发展起来的行为金融学成为了学术界的关注点,并开始动摇经典金融理论的权威地位。基于此,本文对行为金融学的理论进行系统阐述,并总结目前行为金融学的研究现状及其不足,在此基础上探讨行为金融学的发展前景以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关键字:行为金融,投资者,偏好 一、行为金融学的概念和理论框架 行为金融学, 就是将心理学尤其是行为科学的理论融入到金融学中,从微观个体行为以及产生这种行为的更深层次的心理、社会等动因来解释、研究和预测资本市场的现象和问题,是运用心理学、行为学和社会学等研究成果与研究方式来分析金融活动中人们决策行为的一门新兴学科。 行为金融学以真实市场中普通的正常的投资者为理论基石代替经典金融理 论的理性人原则,其基本观点是: 第一,投资者不是完美理性人,而是普通的正常人。由于投资者在信息处理时存在认知偏差, 因而他们对市场的未来不可能做出无偏差估计;第二,投资者不具有同质期望性。投资者由于个体认知方式及情感判断的不同, 导致偏好与行为方式不同,因而对未来的估计也有所不同;第三, 投资者不是风险回避型的,而是损失回避型的。投资者面临确定性收益时表现为风险回避,而面临确定性损失时则表现为风险追求;第四,投资者在不同选择环境下,面对不同资产的效用判断是不一致的,其风险偏好倾向于多样化,并且随着选择的框架的改变而改变。总之,投资者风险偏好偏离经典金融理论的理性预设。 (一)行为金融学有关投资者偏好的理论 1、期望理论 人们在面对不确定性进行决策时,由于受个人心理因素及社会因素的影响, 其投资行为并非完美预期, 风险态度和行为模式经常会偏离经典金融理论的最 优模式, 而呈现出多样性和可变性。包括决策参考点决定投资者风险偏好和投资者损失规避两点。前者主要强调投资者主要通过收益和损失的比较而不是最终的财富状态来制定决策;后者有确定性效应和反射效应,即人们在面临收益时是厌恶风险的,而在面对损失时又是冒险家。 2、认知偏差理论 认知偏差理论是研究人们在利用经验法则进行决策判断时所产生的错误。心理学研究显示,人们在解决复杂的问题时.由于时间和认知资源的限制,人们不能对决策所需的信息进行最优分析,而是凭借自己的经验来进行投资判断。由此产生启发式认知偏差和框架依赖。启发式偏差是指人们在面对复杂的问题时往往想寻找捷径来解决问题,并依靠直觉或者以往的经验进行推理并制定决策;框架依赖是指个人会因情景或问题表达的不同而对同一组选项表现出不同的偏好序列,从而做出不同的选择。

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有什么不同

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有什么不同 现在的互联网金融如火山爆发一样迅猛发展,层出不穷的互联网思维创新创举一路以来不断的制造奇迹,各种不同的金融理财方式和产品不断刷新人们对于金融和理财这一领域的全新认识,令人眼花缭乱的网络理财产品,无一不做到把用户放在第一位,做到真正的“客户体验”至上的思维融入其行业。 传统金融行业和互联网金融有什么不同 传统的金融行业,主要是指银行。目前对银行来说,老百姓的选择再也不是排队“求”着银行办业务的年代了,人们多了选择,既可以做到储蓄,又可以做到理财,同时也可以得到资金的保障,银行固然在人们的心目中占据不可替代的位置,但是,银行这种传统金融已经不再是老百姓们的唯一选择了。 有不少人感慨,面对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传统金融行业企业已觉“背后一凉”,深感竞争压力。对银行来说,这种压力是实实在在、立竿见影的。就在互联网理财产品火热销售的同时,银行的存款资金开始“搬家”。央行1月份公布的信贷数据显示,当月人民币存款减少近万亿元。有观点认为,其中应有不少存款资金分流到了互联网理财产品市场。 这样说来,互联网金融是不是真的能够颠覆传统金融呢?这一点可以先从互联网金融产品的本质来看,以互联网理财产品为例,目前互联网理财产品多是挂钩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同业存款、短期国债和央行票据等。在利率市场化初期,货币市场和存款市

场存在利率差别,货币基金为普通个人投资者搭起了进入货币市场的通道,使其获得高于一般存款的利率,客观上推进了存款利率的市场化。 从大的环境下来看,其实传统的金融市场虽然被互联网金融占据一席之地,但是互联网金融想要颠覆传统还是不太现实的,要知道,银行也不是吃素的,互联网金融正在加速利率市场化进程,倒逼着银行等传统金融企业加快变革,参与竞争。更多的银行创新产品也在孵化当中,其实无所谓谁来颠覆谁,只要各自守住自己的“地盘”共同发展,最终发挥各自优势的展开合作,对于老百姓而言才是最优利的。 本文由壹壹金服整理分享

金融发展文献综述

金融发展、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文献综述 作者XX大学 内容提要:本文简要评述研究金融发展、收入分配与经济增长关系的文献。文献表明,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取决于金融是否可以增加(物质资本或人力资本)投资总量和/或金融是否可以优化投资结构。同时,文献也表明,如果金融发展有利于穷人进行融资,那么金融发展会缩小收入不平等。反之,金融发展则会扩大收入不平等。 关键词:金融发展收入分配经济增长 一、前言 在新古典经济增长模型中,一个国家(地区)的经济增长率取决于外生的经济技术进步率(Solow,1956,Swan,1956)。在新古典模型中,技术进步是一个黑箱,人们不确切知道哪些因素影响技术进步,从而影响经济增长。因此,一代代的经济学家尝试打开技术进步的黑箱。在20世纪80年代,对技术进步的黑箱的研究取得了进展,Romer (1986)和Lucas (1988)认为技术进步是内生的,是经济主体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结果,从而开启了内生经济增长理论的时代。在经济增长理论取得突破之前,在20世纪60年代,经济学家对金融中介和金融契约的研究也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Diamond and Dybvig,1983,Diamond,1984,Gale andHellwig,1985,Townsend,1979)。也正是由于这些突破性的进展,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成为一个重要的研究热点。 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金融与经济增长有着正相关的关系。但在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因果关系上,经济学家的观点不尽相同。一些经济学家认为金融是因,即金融发展可以促进经济增长(例如,Hicks,1969);另一些经济学家则认为金融是果,即经济增长带来了金融发展(例如,Lucas,1988)。在20世纪90年代,基于内生经济增长理论与金融中介和金融契约理论,经济学家构建理论模型来研究金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在一些理论模型中,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在一些理论模型中,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是相辅相成的,也即金融发展促进经济增长,经济增长反过来又促进金融发展。

行为金融学的发展现状

行为金融学的发展现状: 摘要:由于理性经济人假设与投资者的实际决策行为存在着偏差,现代金融学无法对金融市场上的一系列“异象”进行充分的解释。行为金融学结合心理学的研究成果对投资者的实际行为进行研究,解释了金融市场上的这些“异象”。众多国内外学者结合与投资者偏好、信念以及决策相关的认知心理学和人格心理学对投资者实际投资行为进行了大量研究,在很大程度上解释了投资者在金融市场上的一些非理性行为。进一步加强金融学与心理学的密切合作,将有助于更快的推动行为金融学的发展,更加准确、系统的解释金融市场上的非理性行为,来为投资者决策进行服务。 1 引言

20世纪80年代前后,关于股票市场的一系列研究和实证发现了一些与理性人假设不符的异常现象,如人们会过早的卖掉盈利的股票而继续持有亏损的股票。面对这些异常现象,诸多学者对于完全理性人的假设提出了质疑,通过结合心理学的研究成果,研究金融市场上的这些异象得出了一系列研究成果,行为金融学这个学科也逐渐随之出现。Thaler 将行为金融学称之为一种“开放性思维的金融学科”,因为它承认一些经济金融机构、个人存在非完全理性行为的可能性。大多数情况下,行为金融学是将心理学应用到金融行为者的身上。金融学的倡导者坚持认为金融市场中的投资者并不是完全理性人,而只是普通人。行为金融学研究的是人们在投资决策过程中真实行为,揭示了投资者的非理性和竞争市场中人的易犯错性[1]。 尽管这种对于理性的背离是随机的,但也是系统的。Shleifer 指出投资者对于经济理性的背离是高度普遍和系统的[2]。很长一段时间前,心理学家就已经发现了人们经常表现出非理性的行为,在做预测时会经常犯一些可预见的错误。通过结合心理学和金融学,研究者可以更好地解释证券市场上的一些异象和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 Ritter认为行为金融学由两大块构成:认知心理和套利限制,他认为认知指的人们就是如何思考的。大量的心理学研究表明,在人们的思考方式和思考过程中存在一些系统的错误,如人们的过度自信倾向,人们总是过多的注重近期的经验、经历等。而且人们的这种偏向也有可能产生分歧[3]。Witteloostuijn和Muehlfeld 认为认知心理是行为金融学的一个主流研究方向,它使得我们对人们的投资决策过程有了一个更深层次的认识,认知缺陷和心理偏向会对人们的投资决策过程产生影响[4]。由于投资者是非完全理性人,因此他们的认知缺陷、心理偏差会影响他们的投资决策,以致做出有损他们资产的决策。倾向于这些偏差的投资者经常会冒一些他们所不了解的风险,得到一些他们所没有预测到的结果,会进行一些没必要的交易,当最终结果为坏的时候他们会经常自责或者责怪他人[5]。 Kent Baker和Nosinger 认为常见的投资错误是由投资者的认知、情绪缺陷和心理偏向引起的,并把这些偏向分为了两类:投资者是如何思考的(how investors think)和投资者是如何感知的(how investors feel),并阐述了心理偏向和投资者投资行为之间的关系,其中包括代表性偏差(representativeness bias)、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对比分析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对比分析

传统金融与互联网金融的对比分析 摘要:本文基于对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定义和表现方式的分析,来比较两者在现代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存在的差异,并对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发展前景进行了预测。 关键字: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余额宝 一、相关背景简介 2013年6月17日,全国最大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支付宝”在其官方网站上正式推出了新型金融产品,被分析专家认为是彻底打通互联网和理财分界的新模式——余额宝。余额宝依托于拥有庞大用户人群的支付宝平台,通过实现闲散余额资金和货币基金的无缝对接,为中小用户投资理财提供了相对宽松的环境和便捷的操作空间。2013年下半年,在以银行为代表的传统金融业维持3.3%的一年期存款利率的现实背景下,余额宝继续保持着快速的发展势头,年化收益率保持6%以上,截至2013年年底,余额宝的客户数已经达到4303万人,规模1853亿元,

累计给用户带来17.9亿元的收益。余额宝的快速发展也引发了人们对于新兴的互联网金融产业的思考。2014年2月21日,央视评论员钮文新发表博文称:余额宝对于全社会的融资成本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指责其年利润率高达2%,严重影响到了实体经济的安全和稳定。一时间,有关互联网金融的安全性和发展前景的各种不确定说法甚嚣尘上。随后,央行“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的强势介入更是进一步使得局势向不确定方向发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传统金融和互联网金融各自的发展前景如何?两者是否能够实现和谐共存还有待时间的验证。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简介 所谓互联网金融,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概念的升温是近几年来电子支付和互联网行业快速发展的必然结果,它也是伴随着余额宝产品的快速发展实现的。今年,“互联网金融”这一概念被首次写入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有何不同

金融科技与科技金融有何不同? 金融科技从2016年开始在国内风靡,同时也带火了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企业更是热衷于给自己贴上金融科技标签。一时间,金融科技、科技金融、互联网金融概念满天飞。它们到底是什么?有什么差异呢? 金融科技是什么 金融科技是Fintech(Financial technology)的中文释义。对于这一新概念,虽然金融科技没有统一的定义,但是基本的共识已经在业内普遍达成,即金融科技的核心是科技,其具备为金融业务提供科技服务的基础设施属性。 金融科技可以理解为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征信、区块链、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科技手段,服务于金融效率提升的科技产业。 需要强调的是,金融科技并未改变传统金融的核心业务逻辑即资金的融通,也没有改变金融服务的本质,金融科技只是改变了技术在金融活动过程中的流程与重要性,将技术端从过去的支持、辅助性工具推向前台,突出信息科技和数据驱动的B端和C端业务流程。 话虽如此,但是金融科技仍旧在各种场合与一些其他概念“等同”起来,看似无伤大雅,但金融科技的价值会因此而被抹杀,同时还会成为一些业态规避风险的护身符,这样真的好吗? 互联网金融为何爱贴金融科技“标签” 金融科技在2016年迎来风口,基于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的一些共性,部分互联网金融企业开始向金融科技靠近。但是两者之间仍旧很难以划等号。 互联网金融(ITFIN)是指传统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投资和信息中介服务的一种新型金融业务模式。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国内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多种多样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我们发现其中很多互联网金融公司试图将互联网金融与金融科技概念混淆,来确立自己的市场价值。但是这对于整个行业和投资者来说,将产生较大干扰。 从属性上看,互联网金融的落脚点在金融,互联网金融本质是金融,是传统金融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后的升级版、更新版。例如中国式P2P(纯线上的平台除外),基本就是传统小贷业务+线上获取资金的模式。但金融科技的落脚点在科技,强调以及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在金融服务和产品上的应用。 而从业务模式看,金融科技公司更多地是强调金融的科技化产业化,金融科技自身则作为金融产业链上的基础设施环节。而互联网金融平台则更多地是强调互联网化以及平台的服务,业务创新点在于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 一个是利用互联网工具的金融业态,一个是服务于金融行业的科技产业,等同起来完全就是错误。 更为冷门的科技金融 金融科技和科技金融两个词长得很像,经常被混乱地用于各种场合。一些权威人士也将两词

金融文献综述

文献归纳和述评 研究背景 由于标准金融学的理性人假设和有效市场假说的缺陷,行为金融以心理学和行为学为基础,提出有限理性和非有效市场,来解释金融市场的异象,这是对标准金融学的强有力挑战。标准金融学和行为金融学之间的差异是研究目标不同。标准金融学描述经济个体的最优决策行为,而行为金融描述的是真实决策行为。 国内外行为金融的研究现状 国外研究状况 行为金融理论奠基人是美国心理学家、经济学家Daniel Kahneman和实验经济学家Amos Tversky,他们在20世纪70年代通过大量的行为实验,观察对比发现,许多投资者在实际决策时表现出非完全理性和风险厌恶特征,投资行为的期望值在不同情境多种多样。 1979年Kahneman 和Tversky 共同提出的“期望理论”,成为了行为金融研究中的代表学说,该理论把投资者的情绪变化纳入模型参考指标,提出了在不同风险偏好和效用函数下投资者的价值函数和权重函数,为行为金融学的兴起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期望理论”的出现成为行为金融研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随着行为金融研究的不断深入,该理论的影响日益扩大,Kahneman还在2002年摘取了诺贝尔经济学奖,这预示着行为金融理论和行为经济理论在主流经济学的地位得到了提升,进一步开拓出心理学方法在经济学应用空间。1982年Kahneman、Slovic 和Tversky 在《不确定性下的判断:启发式与偏差》中研究了人类行为与投资决策的经典经济模型中基本假设相违背的三个方面:风险态度、心理账户和过度自信,将观察到的现象称为“认知偏差”。 1985年,Bondt和R.H.Thaler发表了,《股票市场过度反应了吗?》引发了行为金融理论研究的复兴,通过构造“赢家组合”和“输家组合”,实证检验了美国市场存在过度反应。学术界视他们的研究工作为行为金融研究的正式开端,标志着行为金融的研究进入黄金时期。进入20世纪90年代,更多的学者投入了这项工作,Thaler、Shiller、Shefrin、Statman 以及Odean等都是典型的代表。 Thaler分别在1987和1999年研究了股票回报率的时间序列、投资者心理会计等问题,Shiller在1990年研究了股票价格的异常波动、股市中的“羊群效应”、投机价格和流行心态的关系等,得出投资者的非理性行为会导致股价波动加剧。Odean在1998年研究投资者在风险厌恶的条件下,结合股票价格、成交量、组合收益等方面就处置效应、过度自信等投资者行为进行研究,得到投资者普遍具有处置效应和过度自信行为特征。因此,Thaler、Shiller、Odean等人被称为行为金融学的研究领域的第二代领军人物。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行为金融理论更加注重投资者心理对最优组合投资决策和资产定价的影响。Shefrin和Statman在1994年提出了行为资产定价模型(BAPM),随后在2000年,他们又提出了行为资产组合理论,行为投资者的资产组合如资产金字塔一层一层构成。每层有不同的目标,每层有不同的风险偏好,有的是为了避免贫困和破产,规避等闲;有的是为了暴富,追逐风险,进一步充实了行为金融理论。 国内研究现状 行为金融理论在我国的研究仍处于理论模型和策略介绍阶段,近年来也开始运用行为金融理论来研究我国证券市场上的实际问题。国内的研究总体上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年至2000年底,这一阶段主要集中于研究行为金融理论与经典金融理论系统冲突,应用期望理论对一些典型心理特征和决策特征进行介绍和研究,运用行为金融解释股市“异象”以及介绍该理论的研究前景。1999年,刘力教授的《行为金融理论对EMH假说的挑战》一文是我国最早系统介绍行为金融理论与EMH之争及其基本理论的文章。2000年,牛芳和

行为金融学在中国的发展以 及展望

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发展以及展望 1、 引言 行为金融学是目前经济学领域较为前沿的新兴学科,打破了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有效市场假设等,强调了投资者在很多时候是非理性的事实,并且这种非理性是一定程度上可预测的,行为金融学以人们的真实决策心理为出发点来分析其投资规律以及市场影响,能帮助人们更加清晰透彻的认识和理解金融市场。 中国在行为金融学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可喜的是目前中国学者也在逐步重视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并在这一领域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看法,本文旨在通过分析2007-2016这十年间中国在行为金融方面的研究成果,来对行为金融学在我国发展现状的有一个全面认识,并且对未来的情况提出展望。 2、 样本来源和研究方法 1. 样本来源 本文选择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文库,因为该文库入选的刊物是能反映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界各个学科中最新研究成果,且学术水平较高、影响较大、编辑出版较为规范的学术刊物,有较强的我国在此方面研究水平的代表性。 过程中以篇名或关键词为“行为金融”作为检索项,查询范围从2007-2016这十年的相关文章,经过逐一排查后,选定208篇经济学领域的文章作为定性分析样本(不选取更早期文章是因为更早期的文章对于中国行为金融发展现状参考价值较小,故不收录。)经过检索以及查验排除经济学领域外的文章,共得到208篇相关文献该208篇相关文献即本文的定性分析样本。宏观上定量把握中国行为金融发展趋势采用从1998年引入行为金融开始到2016年的全部424条经济学类检索结果作为定量分析样本。 2. 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是通过样本的统计研究,来分析目前我国行为金融的发展现状,包括我国行为金融研究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行为金融主要的研究方向以及研究热点,主要研究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方向的展望等。 3、 我国行为金融领域的发展趋势 从1998年引入开始到2016年期间,就行为金融文章发表数来看,行为金融方面的研究热门程度呈先上升下降趋势,虽然从1998年中国引入行为金融学开始,行为金融学相关研究逐年提升,但就2006年之后的数据来看,情况并不乐观,相关领域的研究呈现一种明显的逐年下滑趋势,虽然在2015年有一个小幅的提升,但在今年(虽然今年还未结束,但按照已发表的5篇计算,今年已过去5/6,所以预计为6篇)情况仍较为低迷,具体见下图表1: 1 由图可见中国学者目前对这一领域的关注度在2006年后开始出现逐渐下滑,也表明了这一领域目前在中国需要得到更多的关注以及更多此方面的研究分析 4、 研究内容统计分析 根据研究内容和方向,笔者对2007-2016十年间的208篇样本进行了逐一归类与整理,并进行了分类统计,由于其中部分文章有领域交叉,并且领域交叉文章,笔者将计入交叉领域双方,所以最终文章总数会大于208,具体统计结果如下表2: 表2 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2016总计 综述及评介775132312132 基本理论研究 5444231528 (个人行为/集体 行为/有效市场假 说等) 公司金融中的应 52314427230 用 证券市场的应用14179787143272 房地产市场的应 2114 用 商业银行的应用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竞争与合作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竞争与合作 甘欢 摘要:在中国经济走向新常态的转型中,在中国金融业向支持实体经济、创新驱动的转换中,互联网金融异军突起,成为中国金融业的新增长点和新亮点。第三方支付、P2P、众筹、大数据征信、互联网理财等新金融模式纷纷出现、竞相发展。本文在分析传统金融与互联 网金融异同点的基础上,就互联网金融如何与传统金融在进行必要的竞争的同时,利用各 自优势开展分工合作。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传统金融;优势;竞争与合作 一、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异同 传统金融主要是指只具备存款、贷款和结算三大传统业务的金融活动,以银行、证券、保险为主要代表的金融形态,互联网金融则是指以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 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等业务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 融既包括了传统金融机构通过互联网开展的金融业务,比如:中国平安集团打造的网络投 融资平台“陆金所”于2012年3月正式上线运营,之后又推出“壹钱包”于2014年1月 测版上线。同时也包括互联网企业利用互联网技术跨界开展的金融业务,比如百度推出 “百发”,新浪推出“微财富”。互联网金融和传统金融的本质都是金融,宗旨是相同的, 即为客户提供投融资及其他的金融服务。互联网金融只是改变了金融的表现形式、组合形 式和实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思想与文化不同。互联网金融的基因是“公开、透明、高效、开放、平等、协作、分享”,其中高效与创新是其亮点,而共享、平等和自由则是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互联网金融业务以诚信、方便、高效为广大公众提供金融服务,体现了新生事物的旺盛生命力。而 传统金融的基因是“稳健、流程化、强风险控制、封闭。”传统金融创新模式要求万无一失,侧重风险控制和稳健。

金融传染效应研究综述

金融传染效应研究综述 摘要:金融传染效应研究分为理论研究和实证研究两大方面,从金融传染研究综述来看,金融传染研究理论分析的出发点越来越广,实证研究的模型越来越复杂,有效性也得到了更好的证明。 关键词:金融传染;传染效应;相关性检验 2007美国次贷危机蔓延全球证明了金融危机的复杂性及传染性。金融传染是国内外学术界对金融危机研究的重要内容之一,研究金融传染机制以及对金融传染实证分析,对于已过在金融开放中防范和应对金融危机并保持金融稳定有重要意义。 1.金融传染理论及机制研究概述 最早进行系统研究金融危机及其风险传染特征的是美国著名经 济学家charleskindleberger,他所著的《狂热、恐慌、崩溃——金融危机的历史回顾》一书是西方国家第一部系统研究金融危机的学术专著[1],在这本著作中首次提出了金融危机风险传染的问题。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已形成了三代完整的金融危机模型。总体来看,三代金融危机理论分别从不同的角度分析了金融危机的形成及其发生风险传染的原因,即:宏观经济政策的不协调,投资者的预期以及金融市场上道德风险的存在。 现有文献在对金融危机的风险传染进行研究时都特别强调定义 风险传染的重要性。 世界银行将传染的定义分为三个层级,分别为:广义的传染,严格的传染和十分严格的传染;

king和wadhwain(1999)将传染定义为在金融危机期间有关市场资产价格的相关性的上升; dornbuschetal.(2000)将传染划分为两个大类,第一类是指由于国家之间正常的相互依赖而导致基本面溢出,第二类传染被解释为是由投资者行为造成的,而不能归结于基本面的传染。 kodres和pritsker(2001)采用多种资产之间传统的资产价格预期模型来解释金融市场的风险传染,指出金融危机风险传染的模式和严重性是受到市场对于共享宏观经济风险因素的敏感度和每个市场上信息不对称的量而控制的; mattpritsker(1999,2000)研究了风险传染可能借助传递的理性渠道,并分析了可能使一国受到传染的一些因素; pericoli和sbracia(2001)运用简单的多国资产定价模型分析了影响传染的主要因素,在此基础上,解释了不假定市场不完全或特别是投资组合管理规则的情况下,金融危机是如何在不同国家之间产生风险传染的; goldstein和pauzner(2001)在一个两国模型中论述了金融危机风险传染是由于投资组合在不同的国家之间被分散化而引起的。国内在金融危机风险传染领域的研究相对较少,石俊志(2001)分析了推动金融危机风险传染的主要因素: 第一,恐慌心理的传播是金融危机风险传染的重要动力; 第二,不同类型的金融市场关联性、互动性是金融危机风险传染的重要机理;

产业集聚的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产业集聚的动因 摘要:产业集聚的研究自新古典经济学开始就引起了许多学者关注,本文根据对国内外各个流派的产业集聚的动因研究进行文献梳理,以及借鉴前人的梳理方式,进行整合创新,对国外、国内的研究进行分开研究,将国外相关研究分为五个视角,分别为古典、新古典、新经济地理学、制度经济学和其他理论五个视角;针对国内的研究,则以简单的时间先后顺序为主进行梳理。 关键词:产业集聚;分工;外部经济;交易成本 一、引言 产业集聚的研究早在新古典经济学时期就已经开始,如Marshall(1920)的外部经济理论。关于产业集聚和经济活动之间的关系,学者普遍达成了共识,认为经济活动的空间集聚和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着一种自我强化机制,产业集聚无论是对于知识溢出(Rosenthal & Strange,2004),人力资本积累和创新(Baptista,2000),降低竞争成本和机会主义倾向(Paniccia,2002),还是在提高企业的竞争优势方面(Porter,1998)都起着重要的作用。然而,对于产业集聚背后的动因,虽然已经有了许多派别的研究,但是还是没有一个共识,各项理论较为松散,没有一个明晰的框架。本文试图通过文献梳理总结出一个概括性的产业集聚动因脉络。 二、国外研究 总的来看,国外经济学对于产业集聚问题的研究基本上可以归为古典、新古典、新经济地理学、制度经济学和其他理论五个类别。下面将逐一对各个类别中的理论进行简要介绍和梳理。 (一)古典视角:分工与产业集聚 古典经济学对产业集聚动因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分工(斯密,2001),这成为现代产业集聚理论成因的理论基础。产业间分工包括了产业链的延伸和中间品交易问题,企业间分工导致的报酬递增和交易费用的节约成为产业集聚的根本动因。Young(1928)对斯密直观朴素的分工思想进行重新阐述,并突破了斯密的分工受限于市场范围的观点,第一次严格论证了市场范围,迂回生产和企业间分工的动态正反馈机制。而随着乘数理论的发展,Young (1928)的理论更多地被描述为“分

行为金融学在中国的发展以及展望

行为金融学在我国的发展以及展望 一、引言 行为金融学是目前经济学领域较为前沿的新兴学科,打破了传统经济学的理性人,有效市场假设等,强调了投资者在很多时候是非理性的事实,并且这种非理性是一定程度上可预测的,行为金融学以人们的真实决策心理为出发点来分析其投资规律以及市场影响,能帮助人们更加清晰透彻的认识和理解金融市场。 中国在行为金融学领域的研究起步较晚,但可喜的是目前中国学者也在逐步重视对这一领域的研究,并在这一领域提出了很多有价值的看法,本文旨在通过分析2007-2016这十年间中国在行为金融方面的研究成果,来对行为金融学在我国发展现状的有一个全面认识,并且对未来的情况提出展望。 二、样本来源和研究方法 1.样本来源 本文选择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文库,因为该文库入选的刊物是能反映当前我国社会科学界各个学科中最新研究成果,且学术水平较高、影响较大、编辑出版较为规范的学术刊物,有较强的我国在此方面研究水平的代表性。 过程中以篇名或关键词为“行为金融”作为检索项,查询范围从

2007-2016这十年的相关文章,经过逐一排查后,选定208篇经济学领域的文章作为定性分析样本(不选取更早期文章是因为更早期的文章对于中国行为金融发展现状参考价值较小,故不收录。)经过检索以及查验排除经济学领域外的文章,共得到208篇相关文献该208篇相关文献即本文的定性分析样本。宏观上定量把握中国行为金融发展趋势采用从1998年引入行为金融开始到2016年的全部424条经济学类检索结果作为定量分析样本。 2.研究方法 本文主要是通过样本的统计研究,来分析目前我国行为金融的发展现状,包括我国行为金融研究的发展趋势,目前我国行为金融主要的研究方向以及研究热点,主要研究成果,以及对未来研究方向的展望等。 三、我国行为金融领域的发展趋势 从1998年引入开始到2016年期间,就行为金融文章发表数来看,行为金融方面的研究热门程度呈先上升下降趋势,虽然从1998年中国引入行为金融学开始,行为金融学相关研究逐年提升,但就2006年之后的数据来看,情况并不乐观,相关领域的研究呈现一种明显的逐年下滑趋势,虽然在2015年有一个小幅的提升,但在今年(虽然今年还未结束,但按照已发表的5篇计算,今年已过去5/6,所以预计为6篇)情况仍较为低迷,具体见下图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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