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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几点思考

浅谈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几点思考
浅谈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几点思考

【摘要】公路货运超载现在普遍存在,形式十分严峻。它直接威胁着道路桥梁基础设施和人的生命安全,在某种程度上已造成严重的破坏和损害。文章分析了公路货运超载产生的危害、形成的原因,分析现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我省有关规定及其政策的治理效果;借鉴国内外治理超载超限政策启示,对治理超载超限问题采用何种措施,提出治理超载的对策,从而改善公路货运市场。

【关键词】治理超限超载思考

浅谈对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几点思考

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建立和完善,各行各业迅猛发展,给交通运输业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但是,由于我国的法制建设难免有滞后现象,在某些领域还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市场竞争中出现不公平竞争等现象在所难免;部分单位和个人有法不依,有章不循时有发生。就公路运输而言,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而给人民的生命财产和国家的公路带来的损失是触目惊心的。为此,本人愿意与大家共同探讨这一话题,目的在于共同提高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危害的认识,加深对造成这一现象原因的分析,统一依法实施对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的思想。作为一名公路管理机构的行政执法者,借此机会,作点宣传。

公路货运超限超载运输,已成为公路运营管理中的一大顽疾。这一严重违章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公路超限超载超限运输是在经济持续增长、新旧体制过渡、市场行为具有一定的无序性、运输者片面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特殊环境下形成的。如何通过政策手段来缓解超载超限问题? 如何从市场失灵的状态演变为政策体系的合理管理模式?本文从超限运输的危害、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以及治理措施等方面,对超限超载超限运输现象作进一步深层的思考。

一、超载超限的含义及其危害

(一)超限超载的含义

超限,是指汽车装载超过公路对其的限值,包括货物装载的高度、宽度、长度、大件运输车辆的总重、车辆的装载质量与轴荷等。超限会对公路的正常使用产生影响,主要由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管理。

超载,是指汽车装载货物时超过汽车额定载重质量。超载问题主要影响汽车性能和行车安全,在我省由公路管理机构和公安交管机关共同管理。

超限和超载是容易混淆的两个概念。从其标准的制定上来看,超载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车辆的装载能力来确定的,而超限标准的技术参数是根据公路的设计技术标准来确定的;从其执法主体上来看,超载的执法主体是公安机关,超限的执法主体是交通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

(二)超限超载的危害

1.超限超载超是对公共产品的滥用

超限运输是对公路的掠夺性使用,急剧加速公路的破坏,大大缩短公路使用寿命。车辆的轴载质量是影响道路路面使用寿命的决定因素,而且超限车辆对路面损坏不是一个同比例增长的关系,而是成几何级数倍增,据东南大学教授邓学钧试验证明,当车辆轴载重增大至路面设计标准轴重的2倍,则其对路面的损坏将增大到原来的20倍左右。按水泥路面试验结果,如果设计轴载10吨车改装成20吨,路面受压相当于10吨车压过65500次,沥青路面相当于10吨车压过256次。超限运输车辆对公路的损害就是轮胎,按正常轮胎标准是每平方厘米7公斤,但车主为了超限运输防爆胎,就换成钢丝轮胎,这种轮胎标准达每平方厘米12-15公斤,这样轮胎变硬对路面损害极大。车货总质量超限将造成桥梁荷载超过桥梁承载力,从而导致桥梁梁体开裂等结构性破坏。超载超限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修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在超限超载运输条件下,设计年限为10-15年的沥青路,只能正常连续使用1-3年就将受到严重损坏,而对设计年限为20-30年的水泥路,则经过1-9年的超负荷使用后就到达设计末的状态,严重影响车辆快速安全行驶,需要彻底翻修。道路是国家财产,同时也是公共产品。超限超载车辆在道路上行驶,对道路造成损坏,使得这一有限资源被不正当使用,不仅侵犯了他人的权利,剥夺了他人使用道路的机会,而且也增加了纳税

人的负担。

2.超载超限对公平竞争经济秩序的破坏

列如,相同型号的车辆在检验发证时核准的运输载重吨位虽然一样,但如果有些车辆超限超载,那么它相对于其它车辆就会更有竞争力。超限超载刚出现时是车辆用户为了获取暴利,但当人们争相效仿后,就必然造成恶性竞争。一方面它使不超限超载的合法经营者无法经营,另一方面又使得超限超载自身走向“微利”乃至“亏损”状态,甚至出现不超限超载就不能挣钱的现象。这些都严重破坏了公路货运运输市场的正常秩序。由于超限超载运输产生的深刻经济和社会背景的存在,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整治,不仅损害广大运输经营业主的合法经营利益,更是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同时,超限超载运输给运输企业、汽车生产厂家带来的经济效益又远低于国家因为超限而额外用于公路路面维修及桥梁加固的经费,据调查:当车辆轴载由10吨增加到13吨,运输效益增加30%,而公路维修费用则要提高70%。超限运输严重损害国家道路资源,使公路达不到设计预期的服务年限,大大提高公路养护成本。

3.超载超限是降低行车安全,交通事故频发的根源

一是国家确定车辆的核定吨位时,就是考虑了车辆的经济性和舒适性,运载吨位与公路技术状况的适应性等等综合因素。而经营者超过核定吨位运载量营运,车辆的综合性能必然受到影响。近年来,群死群伤的重特大交通事故,大部分与超限超载有关。车辆的严重超限超载,不仅使车辆自身技术状况大大降低,还加大了车辆自身重量,使轮胎、发动机等负荷过大,惯性过分增大,导致车辆配置性能难以承受,刹车性能、悬挂承荷能力明显降低,轮胎爆胎可能性加大。而且,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车辆的使用寿命也大大缩短,因而极容易出现爆胎、断轴、侧翻、制动失灵等现象,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据有关部门统计,车辆因超限超载肇事占交通事故的50%以上,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二是严重损害公路桥梁运行安全。超限超载车辆不仅容易引发交通事故,而且对公路、桥梁造成严重损害,大大缩短其使用年限。由于这种损害通常都是隐形的,不容易引起重视,日积月累,公路的损害状况就暴露出来。根据《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中曾这样计算过,当车辆轴载质量超过标准轴载质量一倍时,车辆行驶沥青路面一次相当于标准车辆行驶256次,可见,超限超载车辆对路面的损坏是成

几何级增加的。一条设计为20年寿命的公路,如果经常有超限车辆通过,那么它的寿命最多至10年,甚至5、6年国家因此每年需要花巨额资金用于公路维护、修缮等费用,因而超限运输是公路使用寿命大打折扣的头号杀手。目前我国还有许多低等级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超载车辆极易引起公路、桥梁和涵洞的沉陷、坍塌。

超限超载车辆易发生事故的原因是显而易见的。超限车司机为逃避路政、交警的检查和惩罚,常常精神紧张,慌不择路,引发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加之车辆改装后改变自身设计标准,使之各项性能大打折扣,造成车况下降,车辆的寿命消耗极快。这样的车是根本无法保证行车安全的,交通肇事率成倍增加,严重威胁着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给安全祥和的社会秩序投下阴影。

二、超限载超限形成的原因

造成超限运输的原因有很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运输行业自身缺陷

宁夏回族自治区内的汽车货运运输企业经营主体是以货运个体户为主构成的。许多的大中型专业公路汽车货运企业绝大部分都已名存实亡,进行实体运营的已是凤毛麟角,只有个别特种行业运输企业有自己的运输车队,如石嘴山市的天长民爆车队,他们只为自己的企业服务,并且有着严格的规定,所以他们不会发生超限超载的行为。可是,许多名义上存在的大中型企业和新注册的运输企业都只是进行的所谓挂靠经营,货运业务完全由零散的个体户自行经营,公司本身并不拥有实际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单车经营的企业谈不上网络运输和信息化运输,也谈不上集约化和规模化经营,效率和服务只能维持在较低水平上。虽然现在出现了货运信息部能给一部分货运车辆解决货源的问题,但是,货运信息部是按吨位收取费用的,无形当中增加了运输成本。同时,现行的运输市场价格是竞争性市场结构下供求的结果,而价格的波动也是整个市场供求变动的结果,那么对于单个车主而言,其对价格是没有控制力的, 因而也无法提高运价。之所以行业运价过低,正是过于分散的运输主体竞争过度,供给不断增加,就必然导致了价格下降。而货运市场超限超载个人行为就成为了一种趋势。

2、大中型货运车辆迅速增多且型号较多

国家自2009年税费改革取消了公路养路费、道路运输管理费和政府还贷性

二级公路收费等其他涉及车辆收费项目的撤消,使得大中型货运车辆如“雨后春笋”迅速出现,这些车辆大都市大吨位、多轴型或改装车型,主要以3轴车(车轮“前部为单轴双轮胎,后部为双联轴八个轮胎,其实这是一种工程用车),4轴车﹙车轮前部为双轴四个轮胎,后轴为双联轴八个轮胎﹚, 6轴式半挂货车(俗称大侧翻),且每年以20%的速度递增,这种车辆披着合法的外衣,在出厂和行驶证这些环节均有合法手续,一般以运输钢材、砂石为主,车货总重通常在130吨以上,有的高达190吨,对路桥危害性最大。

3、利益驱动和非法改装是根本原因

目前我国运输市场运价增幅较慢,而车辆成倍增长,运力相对过剩致使运输市场竞争激烈,发展极不平衡,呈失控管理和无序竞争状态,随之带来的唯一结果是运费太低,特别是近几年,全国各地交通、城建工程、旧城改造等一些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的加快,致使中间环节较多,承运者为争取揽货源,竞相降低运价,以牟取暴利。一些运黄沙、石子、煤炭的工程车辆因运费被层层“剥削”,为了弥补压价造成的经济损失,车主极力采取“多拉快跑”办法获得补偿,使运力过剩的现象更加突出,无货源的车辆只得以更低的价格获得货源,再拼命多装,导致运输市场陷入一个恶性竞争的怪圈。利益的驱动使运输者冒着被查扣、处罚甚至发生交通事故危险的风险,竞相超限超载运营。货运车主、企业受经济利益驱动,“多拉快跑”是他们产生经济效益的主要目的,只有拉得多才能挣得多,于是便出现额定10吨的货运车辆能拉20吨甚至经过非法改装之后能拉30吨、50吨;一些汽车修理厂、改装厂乃至于制造厂,为了迎合市场需求,不顾其行为是否合法,只要有钱赚,就大量地进行非法改装,车辆生产厂受经济利益驱动违规将新车“大吨小标”;车辆改装厂受经济利益驱动,随意为客户车辆加槽加帮;这是一条完整的利益链条,也是公路货运车辆超载的根本原因。

三、当前超限运输治理中的难点

一是体制机制不健全。根据国务院的相关规定,治理超限超载超工作是在交通、公安、发展改革﹙包括物价﹚质检、工商、安检等多个部门来完成的,并且各部门都有不同的职责。但实际上现在我们宁夏的路面治超工作只有公路路政一家来完成,可是,交通行业只有运政执法有权利暂扣车辆的营运证和资格证,路政部门是无权暂扣证照的,这是行政许可法所规定的。运政和路政是交通部门的

两个单位,相会配合也是不尽如人意。所以,仅靠路面治超难以解决根本问题。目前,以逃避超限检查、短途卸驳载、强行冲卡、拒绝配合检查、聚集社会闲散人员谩骂围攻执法人员等带有黑社会势力的多种反治超手段并存的严竣形势长期存在,致使我们治超工作困难重重。治标不治本、仅靠公路部门单打独斗和路面治理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公路部门虽在法律程序上对超限运输车辆实施罚款、卸驳载给予当事人经济上予以重罚,但除此外并不能对车辆、驾驶员起到任何的震慑作用,并不能使超限运输现象就此止步,而公路桥梁仍处于他们肆意超限碾压中。因为,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决定他们置法律于不顾而屡治屡超的决定因素和原动力。

二是逃避超限检测手段多样。当前,尽管公路部门加大超限运输治理力度,但众多运输车辆为逃避超限检查,和公路管理部门打起了“游击战”,致使超限超载现象出现了“四个转移”,即从普通车型向超大车型转移,行驶路线从有检测站路段向无检测站路段转移,通行时间从白天分散通行向夜间集中通行转移,运输路线从高速公路向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转移。一些熟悉路线和治超工作规律的运输业主、驾驶员,则采取绕开国省干线,改走等级低的“羊肠小道”农村公路行驶,对于绕行点多面广农村公路的非法超限运输车辆,公路治超人员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随着治超工作力度的加大,超限运输业主和车主根据公路部门治超规律,采取游击战术利用凌晨,通过利用他们车多人多的优势,各自分工跟踪执法人员、车辆,然后互通信息及时掌握执法动向,以便超限车辆及时逃脱。

三是执法主体不明确。公路路政部门治理的是超限,认定的指标是车轴标定的载质量;公安交管部门治理的是超载,认定的指标是车辆行驶证上标明的车辆额定载质量。两个执法部门,两种执法标准,难免让车主们无所适从,于是多少年来就形成了一个畸型的惟利是图的恶性循环。

四是在少数地方,执法队伍管理不严,管控查处不力,重复罚款、以罚代卸、以罚代管现象屡见不鲜,个别站点的人员甚至收黑钱、私放人情车,违法违规开展工作,甚至有的部门为超载车办理周票、月票、年票,以罚代纠。这种做法,等于给大量的超限车辆发放了“通行证”,使得这些车辆更加有恃无恐,认为治超就是为了罚款,只要交了罚款,就可以随意超限,因此,部分路段出现了越治越

超的怪现象。

四、针对当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治理的几点思考

(一)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将治超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是做好此项工作的关键。超限运输治理工作涉及方面广、环节多,依靠交通部门一家治理难以取得成效,必须紧紧依靠各级政府,以政府为主导,由纠风办牵头,组织由公安交警、运管、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组成治超专职队伍,建立综合治理联动机制,使治超工作上升为政府行为、社会行为,才能保证这项工作顺利展开。

具体措施为:一是政府要定期召开以上部门联合治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治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困难,分清责任,落实措施,重拳出击。二是提请政府对以上部门层层签定责任状进行评定和考核,并将此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情况作为部门或单位的目标考核进行对照验收。三是对暴力抗法、聚集车辆集中冲岗、殴打路政人员的,建议公安部门依法从重从严处罚;对屡屡超限运输的,运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车辆营运证或吊销运输企业经营许可证;对恶意超限的,公安交警部门给予其记分处理;对经营企业、货运站场保护超限运输车辆的,公安、国土、工商部门协助公路部门进入依法查处超限车辆,依法取缔和吊销其营业执照或经营权。

(二)加强源头治理力度。治标不治本,是目前治超工作存在的一个通病,源头管不好,所有的压力都集中在了个别部门,解决这个难题的办法有三点:一是坚决打击非法改装车辆,充分发挥运政、工商、技术监督部门职能,取缔非法改装车点,强化车辆卷宗管理,对非法改装车查抓到底;二是向货运站场、超限超载源头单位派驻监督员,直接对称重车辆进行现场监督;三是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力定期对源头单位进行检查,对违反责任书条款者,实行经济制裁乃至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三)加大治超经费和人员的专项投入,保障治超检测的正常运行。目前,全省各地超限检测站已成立,但经费渠道、管理模式各尽不一。治超工作任重道远,因此,应建立由省财政拨付的专项经费,用于解决治超人员、办案及相关装备经费,为治超工作走上法制化、正规化和常态化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

近年来,我们交通公路部门通过各种途径构建多元化治超新格局,有力遏制恶意超限和暴力抗法行为,取得了一定实效。但治超工作任重道远,需要不断探索和

创新,只有全社会共同参与,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并且常抓不懈,才能保证治超工作稳步推进,保障公路桥梁运行良好,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人了群众生产生活实现良性循环,社会经济才能得以健康快速发展。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XXXXX省XXXXX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 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XXX工作会议精神,保障群众安全出行,降低春季冻融期车辆荷载对公路使用质量的影响。按照省厅、省局的统一部署,我处决定自2015年X月XX日至X月XX日,在本辖区开展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原则 按照“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紧紧围绕省局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继续坚持严格治超与规范执法相结合,继续坚持综合治理与服务发展相结合,坚持专项治理与长效治理相结合,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完好、安全、畅通、有序,为促进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保障。 二、治理重点 坚持全面治超、全年治超、全方位治超,治超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厅直管二级公路超限超载率控制在1.8%以内。 重点部位:重点治理辖区内各市(县、区)沙场、石场驶出的恶意超限超载车辆。超限超载运输严重的建材、煤、油等违法车辆;以及大宗货物集散地、外地区驶入等超限超载运输车辆,跨区行驶较为突出的路段。 重点路段:为顺利开展此次专项行动,统筹划分三个路

段及辖区内大型桥梁和危桥险涵。XXX、XXX、XXX三个所以XX公路和XXX公路部分路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两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XXX、XXX、XXX三个所以XXX公路过境段为重点开展治超工作。 重点治超站点:XXX治超站,XXX、XXX、XXX、XXX、XXX、XXX流动治超点。为全面加强XXX治超站的执法力量,处直各单位在做好本辖区治超工作的同时,按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安排,由班子成员亲自带队随时充实XXX治超执法力量。在春融期治超期间处治超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XXX治超工作做统筹安排。XXX所负责兰西治超站后勤保障、部门协调等工作。 三、治理措施 在XXX的统一组织领导下,全处自上而下分级负责,依法行政,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开展治超专项行动。 (一)加强路面管控。继续加大对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恶意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打击力度。各路段沿线各单位可采取独立治理和联合行动等方式严厉打击恶意超限超载违法行为。 一是治理到位。各单位要集中力量,以路面治理为主,依托固定治超检测站,开展24小时不间断执法。以流动治超为手段,采取弹性工作方式,强化路面管控。要研究掌握超限超载车辆运行规律,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控制辖区公路以外的超载运输车辆进入本辖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稳

【最新范文】汽车超限超载整顿措施

汽车超限超载整顿措施 一、整顿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整顿,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等违法行为,逐步建立起完善的治超工作长效机制,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整顿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整顿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整顿与源头长效整顿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乡镇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五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整顿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良好的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从现在开始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问题进行集中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长效的综合整顿,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车辆基本杜绝,公路设施完好,公路安全、畅通、可持续发展。 三、整顿工作的内容 全市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工作涉及面广,难度大,情况复杂,需要各有关部门通力合作,协调行动,采取综合措施,实行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用15天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整顿宣传活动。围绕超限超载的危害、整顿的意义与目的整顿的标准与措施和工作安排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主要 内容,多形式、多层次地开展宣传工作,使超限超载的危害性家喻户晓,政策措施众所周知,从而形成强大的舆论氛围。 一是强化新闻媒体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等各种新闻媒体进行系列宣传和报道,宣传全市整顿车辆超限超载的政策和步骤、车辆装载的有关规定和法律责任。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1)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管理办法 (修改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检测站(以下简称“治超检测站”)管理,规范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行为,形成全国性超限超载车辆监控网络,建立长效治超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5]30号)等法律规范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治超检测站是国家为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运输,对车辆实施称重检测、超限超载认定、纠正和查处违法行为的特定场所,是公路保护的执法设施。 治超检测站是公路附属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治超检测站的设置,应当按照统一规划、分类布局、因地制宜、适时调整的原则,由省级交通主管部门提出方案,报请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经批准设置的治超检测站,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不得擅自变更用途或撤销。 第四条根据功能和需求,治超检测站(点)分Ⅰ类、Ⅱ类和

Ⅲ类三个类别。其中Ⅰ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全国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Ⅱ类治超检测站用于把控区域性路网的重要关口;Ⅲ类检测点主要用于防绕堵漏。 Ⅰ、Ⅱ类治超检测站采取设施设备固定、组织机构固定的设置方式;Ⅲ类检测点可采取位置预留、移动设备检测、组织依附于Ⅰ、Ⅱ类治超检测站的设置方式。 本办法所称治超检测站,非特别说明时指Ⅰ、Ⅱ类治超检测站。 第二章职责 第五条治超检测站点是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由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治超工作和履行超限超载治理职责的主要执法场所。 第六条治超检测站的管理应当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依法监管、规范运行的原则。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作为治超检测站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治超检测站的规划建设、设施维护、运行管理的组织领导、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并会同公安等其他有关部门制定治超检测站工作和运行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运行。 市、县交通主管部门及其公路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负责本辖区内治超检测站的建设、维护和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公安等部门共同检查、督促治超检测站执法机构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 第七条治超检测站应当设有固定的执法机构,配备固定的执法队伍,其主要职责: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通知

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理区,经济开发区,市政府各部门: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投资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及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治理超限超载(以下简称“治超”)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工作的必要性 燃油税改革和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撤销后,我市境内超限超载运输现象呈现快速上升趋势,严重损坏了现有公路和桥梁。特别是207国道、荆新线、分当线、文乐线等国省干线公路不到维修改造期限就严重破损,出现大量安全隐患,影响到人民群众

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货运市场秩序,破坏了全市经济发展环境。同时,超限超载行为造成了国家公路投资的巨额浪费,使原本紧张的公路养护资金更加拮据。治超工作势在必行、迫在眉睫。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治超工作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充分认识治理超限超载既是保一方平安,减少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损失,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安全的通行条件的需要,也是为地方经济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提供良好交通环境的需要,统一思想,统一行动,扎扎实实抓好治超工作。 二、明确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和限定标准 治超工作的总体目标是:进一步加大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力度,着力构建政府负责、部门协调、各方联合、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从根本上规范车辆运输和装载行为,力争用2年时间,使国省干线公路超限超载运输车辆控制在4%以内,农村公路控制在5%以内。 超限超载限定标准: 凡在公路上行驶车辆的轴载质量,必须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解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以来,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同时重型车、大型平板车辆也日益增多。大型物件运输的兴起,有力促进了我国重大装备生产制造业及物流业的国际化、现代化,持续保障了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但受利益驱动,车辆违法超限运输现象也愈演愈烈,严重威胁公路设施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超限运输行为越发迫切。2000年,原交通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00年第2号令,简称2号令)出台后,对大型物件运输提出了具体的要求,我国超限运输车辆通行管理和治理违法超限运输工作由无序、间断、不规范状态,逐步步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但随着运输需求的增多,超限运输审批的局限性、不便民等问题日益凸显,无法满足新时期的要求。 另一方面,2004年九部委开展联合治超以来,全国货车严重超限超载运输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止,但随着治超工作的深入,原规章存在的自身缺陷及不足逐步显现,如执行标准不一、处罚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此外,通过多年来对超限超载治理,交通运输部制定并下发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一些在实践中证明行之有效,有必要上升到规章的层次予以固化,这也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基于以上几方面考虑,交通运输部在总结多年治超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新形势新需求以及上位法规定,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进行全面修订。 修订后的《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分五章,共五十五条,分别是总则、大件运输许可管理、违法超限运输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与原2号令相比,修订的主要内容是: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优化了大件运输许可流程,加强了对大件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规范了对违法超限运输行为的处罚等。 一、统一了超限认定标准。在2004年集中治超中,为了遏止严重违法超限行为,制定了每轴平均轴载不超过10吨,车货总重最高不超过55吨的超限认定标准,与原2号令的认定标准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也与2004年发布的《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04)车辆生产标准有所不同。与此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按照车辆行驶证核定的载质量进行超载治理,标准不统一矛盾越来越突出,国务院文件及相关部委联合发文中曾多次提出统一超限超载认定标准的要求。因此,《规定》结合近期修订的《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 (GB1589-2016),对原超限认定标准进行了修改:一是在重量超限认定上,经与公安部、工信部等部门协商一致,按照GB1589确定的最大质量限值作为超限认定标准。二是在外廓尺寸超限认定上,继续沿用了车辆高度4米的标准,车辆长度参照GB1589调整为18.1米,车辆宽度调整为2.55米。并在此基础上,对超过宽度和长度标准,但符合《汽车、挂车及汽车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案(doc 14页)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案(doc 14页)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厅党组2010年26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打赢治超这场硬仗,全面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护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为宗旨,以为社会提供通畅、快捷的交通环境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春融期治超战役,保护公路、桥梁及公路基础设施的完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目标 (一)治理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靠政府领导,交通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二

主、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达到不想超、不愿超、不敢超,自觉抵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目的。 2、印刷和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横幅。要在治超检测站和公路收费站发放宣传材料、悬挂宣传标语、制作宣传板等,对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的意义与目的、治理标准与措施,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内容进行宣传,形成全面治超的舆论态势。 3、各地公路路政、运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要在正式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前,走访本地一些重要的厂矿、生产企业和大型运输企业,召开座谈会宣传《黑龙江省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超限超载暂行办法》和有关超限超载车辆治理政策、处罚措施和标准,强化源头治理。 4、2011年3月25日为专项行动宣传日,各地交通部门要统一时间、统一行动、统一标语、统一内容,利用各种形式进行集中宣传,营造专项行动的强大舆论氛围。 5、编辑工作简报,及时传递工作信息,交流经验,报道动态消息和经验体会。各治超单位在专项行动期间,实行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要在每周五12时前将本单位、本地区一周治超信息向专项行动领导小组汇报,每周上报不少于2份治超工作简报,对重大问题要立即报告。 (二)实行源头监管,规范车辆装载行为 要建立健全源头治理工作机制,重点把好、管好“三个源头一个路口”,即货源头、车源头、人源头与一路口。 1、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抽调精干人员,创造必要的工作条件,认真组织运管人员开展进驻和巡查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精心组织,切实履行监管职责,责任落实到人,由运管机构对重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州、县治超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紧扣自身工 作职能,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取得一定实效。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我局高度重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成 立以局长欧阳雨为组长、副局长田宏国为主抓的的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局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办公室,明确3名工作人员专职负责本局治超工作各项具体工作,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要求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相应成立了治超工作办公室主抓本企业治超工作,为方便直接监管,将管辖的执法中队长纳入企业治超办名单,并明确了局治超办和企业治超办的工作职责。局领导班子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安排治超工作,制定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五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城区渣土运输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定期进行工作调度,确保治理行动不松劲,治理结果出成效。实行每日一统计、每周一调度、每月一总结,确保治理工作按步骤有条不紊推进。 (二)加大宣传形成氛围。我局把加大治超工作宣传教育放在重 要位置,对治超目的、意义、标准、依据以及超限超载的危害为宣传主要内容,在老司城入口、董家塘等重点治超路段设立了值守点,对过往车辆下发宣传单500余份,在本单位院落拉了1条横幅,及时总结编写本局治超工作信息,积极上传治超信息,被州人民政府网站采

用2条,在县人民政府网站采用5条,被县超办简报采用2条。在局办公楼入口显著位置设立了本局治超工作宣传栏,及时发布公开工作进展情况。重点对我局监管的渣土清运企业进行宣传,组织召开永净、保康渣土清运公司负责人会议2次,明确企业治超工作任务,提出治超工作要求,确定所有各型车辆超载的检查核定标准,给所有渣土车司机每人发放了一张车辆核载标准宣传单,努力营造良好的治超工作氛围。 (三)强化监管落实责任。一是对企业所有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登记监管,建立渣土车辆基本情况摸底表,实行台账式管理,目前,永净、保康两家渣土公司登记在册的各类渣土运输车辆78台,并及时将新成立的金图渣土公司纳入管理范围。二是对其他渣土运输车辆要求统一标识,严格按照审批路线行驶,所有车辆必须到我局综合管理股备案。三是加强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对3家渣土公司负责人进行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举办渣土清运公司所有员工治超工作业务培训共3次,同时责成公司负责人自行开展贴近生产工作实际的超限超载知识培训各2次。5月31日,副局长田宏国再次到永净渣土公司培训现场授课对超限超载进行重点强调。四是强化前置审批,我局在政务服务中心派驻专职人员2名,对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权限进行审批,从源头上控制超限超载。

浅谈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其治理对策(一)

浅谈货车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及其治理对策(一) 摘要:超载超限运输是公路第一杀手,严重破坏公路路面及其桥梁设施,造成国家交通规费的大量流失,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导致汽车工业的畸形发展;整治违章超载必须加强教育,提高公民的交通意识和法治观念,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加大执法力度,并实行宏观调控和综合治理。关键词:公路货车;超载超限;违章车辆;危害;治理对策当前全国各地正在开展反超限超载专项治理斗争,并已经取得一定成效。所谓超限超载运输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各种机动车辆装载货物超过路政管理部门规定的行为1].和人一样,公路也是有生命的,货车超限运输对公路的危害最大,设计在20年寿命的公路,通常不到4年就要重新翻修。《公路法》及《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都严禁车辆超载,但由于运输专业户受利益驱动,车辆超限屡禁不止。超限超载运输被称为头号“公路杀手”和“事故元凶”2],不仅对公路造成损害,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同时还损害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因此整治超载刻不容缓6].一、公路超限超载运输的危害极大。(一)严重破坏公路设施,增加公路维护费用,缩短公路使用寿命。根据专家分析,车辆超限重量的增加和其对路面的损害是呈几何倍数增长的,超限10%的货车对道路的损坏会增加40%,一辆超载2倍的车辆行驶一次,对公路的损害相当于不超限车辆行驶16次;一辆36吨的超载车辆对道路的毁坏程度相当于9600车1.8吨重的小汽车对道路的破坏。司机和车主超限运输每赢利1元钱,就会造成公路损坏100元的代价3].按照福建省超限运输赔(补)偿费100元/吨标准收取,路政部门收取的钱只是超载车辆对公路损坏修复载重量增大后,路面就会发生结构性的破坏,造成路面网裂、变形、松散和坑槽等病状。国道319线龙岩、漳州路段,每天都有6000多部超载车辆在公路上来回行驶,龙岩路段已经不堪负重,路面龟裂、错台、石拱桥拱圆裂缝等损坏情况非常突出,漳州超限运输的路段有80公里长,维修已耗资几千万元,平均每年修复投资上千万元。(二)对公路桥梁的安全构成严重威胁。超载车辆大多采取加装钢板弹簧等办法,使车货总量及轴载量大大超过了公路桥梁的设计荷载标准,从而导致了大部分桥梁涵洞出现拱圈开裂、桥墩变形等病状,引起桥梁结构灾难性的破坏。目前超载货车是越超越大,越超越重,一辆5吨的货车居然改造成20吨,甚至30吨的货车,15吨的货车则被改造成近100吨的货车使用5].难怪漳州的战备大桥、工农兵大桥、西溪大桥、江东大桥和郭坑大桥等都成为危桥,有的已被拆除重建,有的禁止汽车通行,只允许摩托车、自行车和行人通行。(三)造成国家规费大量流失,影响了公路建设资金的筹措。超限运输使得运价低迷,干扰了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我国的货运市场是最早开放的,改革开放初期就允许个体户跑运输,早期的车主和司机收入很高,所谓“要致富、上大路”,“车轮一转,钞票成捆”。后来由于缺乏宏观调控,造成供求失调,车多货少,运力扩张,过剩运力拥挤在有限的货运市场空间,车主为了揽取生意竞相压价,导致运价降低,而运价下滑又刺激了超限运输,靠超限来弥补损失,从而形成越超限运价越低,运价越低越超限的恶性循环,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形成的公路运价过低的状况,使原先由铁路或水路运输的货物也转而通过公路运输,加剧内部竞争,扰乱了交通运输秩序。目前公路的养路费、货、客运附加费、运管费、车辆通告费等大部分交通规费都是以车辆核定吨位进行计算的,吨位越高,应征额就越大4].为了少缴规费,货运车辆“大吨小标”6]的现象严重;为了多赚钱,运煤车加高马槽超长加宽、多拉快跑;更有甚者,一些不法分子串通一气,几部货车共用一个车牌号码,分别行驶在不同的道路上,这些都导致国家交通规费大量流失,造成公路建设和公路养护资金的投入减少,使原来就落后的公路交通发展受阻。(四)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各省公路上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和桥涵坍塌事件都与超载越限密切相关,并常常造成局部交通线路的堵塞或区域路网“感冒”7],给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压力。超限运输车辆特别是一些改装拼装车辆,其实只不过采取了仍保持出厂的配置。由于大量的超载运输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使车辆的制动和操作等安全性能迅速下降,表现为轮胎变开形爆胎,刹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简报 第(1)期 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 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举行 按照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要求,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改委、国家质检总局、国家安监局、国家工商总局、国务院法制办于2004年5月11日召开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正式启动全国治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 会议由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集人、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同志主持,交通部张春贤部长受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托,对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动员,并提出了明确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欧新黔同志,就全国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车辆超限超载治

理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部署。北京市委常委、公安局长马振川同志介绍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等华北五省(区、市)自去年12月1日以来联合治理机动车超限超载工作的有关情况。 最后,公安部副部长白景富对会议进行了总结。他要求各地各部门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和联席会议汇报,迅速作出全面部署。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协作与配合,全力抓好各项治理措施的落实。各地公安机关要提高认识,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大整治工作力度,积极配合、支持交通部门开展治理工作,形成工作合力。要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对谩骂、殴打、伤害执法人员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现将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全文刊载,以便有关部门和人员了解、学习和贯彻会议精神。 交通部张春贤部长在全国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 (2004年5月11日) 同志们: 受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的委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治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 篇一: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 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交通部公安部发展改革委质检总局 安全监管局工商总局法制办 (XX年4月30日) 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 定》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观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解决货运机动车辆超限超载运输问题,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国家、集体、个人财产安全,经国务院同意,决定在全国开展货运机动车辆(以下简称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治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以“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以“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宗旨,按照“广泛宣传,统一行动;多方合作,依法严管;把住源头,

经济调节;短期治标,长期治本”的要求,对车辆超限超载进行综合治理,坚决打击车辆超限超载、“大吨小标”和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保护并鼓励合法道路运输行为,促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治理工作的原则和目标 (一)治理工作的原则 一是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二是部门协作与区域 联动相结合;三是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相结合;四是治理力度与社会可接受程度相结合;五是依法行政与服务群众相结合;六是宣传先行和稳步推进相结合。 (二)治理工作的目标 总体目标:建立健康、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维持 良好的车辆生产、使用秩序和道路交通秩序,确保公路设施的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阶段性目标:一是用1年时间对车辆的超限超载、“大吨小标”、 非法改装问题进行集中治理,力争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车辆核定吨位失实的现象得到纠正;二是通过3年左右时间的综合治理,力争使车 辆超限超载运输的问题从根本上得到解决,“大吨小标”和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治活动汇报

周口市公路路政管理处 关于落实省公路局《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顿活动》 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省局路政处: 接到省局关于转发省交通输厅《关于全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整顿方案的通知》的通知后,我处高度重视,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于2012年3月26日,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此次专项整顿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强化措施等方式落实此项工作,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修订管理制度。我们在原有各项管理办法的基础上,查漏补缺,细化量化,重新修订完善了《**市干线公路治超人员管理行为规范及奖惩办法》、《**市干线公路治超工作稽查办法》、《**市干线公路治超站(队)考勤制度》、制定了《**市干线公路治超站(队)2012年度月考核评比办法》,使各项工作有章可遁、有据可查,队伍管理的链条更趋完备。 二、更新监控平台。今年3、4月份,我们利用网通宽视界平台更新安装了远程监控平台,建立了路政处远程实时监控中心,对各治超站(队)实行24小时不间断监督检查,有效地遏制了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推进治超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三、明确责任主体。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们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正在会同有关治超成员单位制定方案,将固定治超站移交到所在县(市、区)管理,进一步理顺治超管理体制、明确治超责任主体, 四、确保活动成效。在全市各治超站(队)开展规范执法作风纪律教育整顿活动。教育整顿内容从业务知识培训、军事化队列训练、环境卫生整理等方面着手,重点解决执法人员业务不熟练、执法程序不完善、执法形象差、站区环境差等问题,并开展了自查自纠座谈会与沟通交流会。活动开展期间,局路政处成立督导小组并驻站履行指导与监督职责,严格考勤、严格管理,确保活动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活动开展以来,我市干线公路治超工作实现了“三个下降”、“两个提高”、“一个减少”:即车辆超限率持续下降,超限车辆闯岗率不断下降,超限车辆漏查率明显下降;执法“窗口”形象和准军事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治超执法人员素质和廉洁执法、规范执法意识进一步提高;车货总重55吨以上大型超限车辆明显减少,尤其是2010年年底以来,九轴大型超限车辆在我市干线公路行驶的情况已经绝迹,五、六轴运输砂石的大型超限车辆减少80%。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九日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自2016年9月21日起,对于公路货运车辆,各地交通运输、公安部门要严格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的最大允许总质量限值,认定车辆车货总重是否超限超载,并据此进行检查和执法,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备注: 1.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 2.除驱动轴外,图例中的二轴组、三轴组以及半挂车和全挂车,每减少两个轮胎,其总质量限值减少3吨。 3.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25mm轮胎的挂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驱动轴安装名义断面宽度不小于445mm轮胎的载货汽车及其组成的汽车列车,其总质量限值不予核减。 4.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且装备空气悬架时,3轴和4轴货车的总质量限值各增加1吨;驱动轴为每轴每侧双轮胎并装备空气悬架、且半挂车的两轴之间的距离d ≥1800mm的4轴铰接列车,总质量限值为37吨。

5.图例中未列车型,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规定,确定相应的总质量限值。 二、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变化: 一是取消了车辆长度限值与最大总质量或轴数挂钩的限制,放宽了车辆宽度限值; 二是增加了中置轴车辆运输挂车及列车、中置轴货运挂车及列车、长头牵引铰接列车等新车型; 三是增加了牵引车、半挂车匹配运输相关参数的规定;四是明确了外廓尺寸测量要求。 新标准的发布实施,将有力推动物流运输装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极大地支撑车辆运输车治理、货车非法改装整治和货车超载超限行为整治等专项行动,大大促进符合标准要求的新车型推广、拉动物流业生产消费。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方案

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治理车辆超限超载专项 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厅党组2010年26次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春融期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推进道路货物运输源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打赢治超这场硬仗,全面保护公路建设成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公路基础设施、保护公路建设三年决战成果为宗旨,以为社会提供通畅、快捷的交通环境为目的,按照“依法严管、标本兼治、立足源头、长效治理”的总体要求,集中全力打好春融期治超战役,保护公路、桥梁及公路基础设施的完好,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原则目标 (一)治理工作原则 一是坚持依靠政府领导,交通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二是强化管理、完善制度,多措并举,实行责任追究;三是重点实

施源头严管、严防,严守重点货物装载场(站),严把公路重要节点;四是专项治理和长效治理相结合,务求实效;五是“堵截、疏导、卸载、拆解”等多种手段结合,对超限超载车辆实行强制管理。 (二)治理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春融期治超专项行动,保护我省公路完好畅通;建立源头治理工作机制,通过源头堵截、盲区布控、路面监管等措施,使车辆超限超载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全省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内;努力形成标本兼治、就地卸载、倒查责任、奖惩并举的治超工作机制,逐步建立规范、公平、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确保公路设施完好和公路交通安全。 三、工作内容及方法 全省各级交通部门要通力合作、协调行动,禁止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非法超限超载车辆上路过桥,对车辆的超限超载、非法改装、拼装问题进行严管重罚,严格实行源头监管,实施标本兼治。 (一)广泛开展宣传活动,营造舆论氛围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积极组织、认真落实,迅速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春融期治超的宣传活动,从正面进行政策宣传和剖析典型案例,使治超的政策家喻户晓,取得社会舆论的广泛支持,形成治理超限车辆的强大舆论氛围和高压态势。 1、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报纸、电视、广播和互联网),多角度、全方位地开展治超宣传工作,办好宣传栏、专刊,开展专项行动宣传活动;对超限超载典型案例进行曝光,让车主、货主、驾驶员充分认识到超限超载的危害性,达到不想超、不愿超、不敢超,自觉抵制超限超载违法行为的目的。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及处罚标准

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 严格执行统一的超限超载认定标准。在集中治理超限超载期间,所有车辆在装载时,不能超过下列第①至⑤种情形规定的超限标准。 ①二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20吨的; ②三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30吨的(双联轴按照二个轴计算,三联轴按照三个轴计算,下同); ③四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40吨的; ④五轴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0吨的; ⑤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其车货总重超过55吨的;

处罚标准 一、此次专项治理行动中对二轴车车货总重超过30T以上的超限车辆将实施卸载并罚款,车货总重超过20T以上30T以下的(含30T)超限车辆将处以1000元以下(含1000元)罚款。具体见如下处罚标准: 1.车货总重超过规定10%以内的,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按100元/台次罚款。 2.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含)—20%(不含)以内的,处300元/台次罚款; 3.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20%(含)—30%(不含)以内的,处400元/台次罚款; 4.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30%(含)—40%(不含)以内的,处500元/台次罚款; 5.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40%(含)—50%(不含)以内的,处600元/台次罚款; 6.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50%(含)—60%(不含)以内的,处1000元/台次罚款。 7.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60%(含)—70%(不含)以内的,处1200元/台次罚款; 8.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70%(含)—80%(不含)以内的,处1500元/台次罚款; 9.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80%(含)—100%(不含)以内的,按2000元/台次罚款; 10.车货总重超过规定标准100%(含)以上的,处150元/吨罚款。 车货总重在55吨(不含)以上的,对其超限运输部分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理(罚): 1.车货总重超过55吨(不含)的,按200元/吨罚款; 2.车货总重超过100吨(含)的,按250元/吨罚款;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县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方案>的通知》(湘政办函〔2014〕88号)、《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治理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州政办函〔2014〕8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14年10月至2015年12月31日,通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工作,实现载货车辆管理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无不合规载货车辆销售、登记上户和上路行驶;货物源头管理符合有关规定,供货源头无非法装载;道路运输市场公平、规范、有序,无载货车辆非法超限超载运输,非法超限运输行为得到及时处置,合规正常运输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治超工作长效机制和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完善,日常治超行为依法依规,无违法违纪现象。 二、工作重点 (一)货运车辆管理 1.严把货运车辆查验审核关。公安交警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国家标准或与《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不一致的货运车辆,不得办理注册登记,不得核发检验合格标志;对查获的非法改装、拼装车辆以及超长超宽商品车运输车辆,按规定予以纠正或拆解。 2.整治货运车辆非法改装行为。工商部门会同质监、发改、经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全县行政区域内机动车改装场所检查和监管,依法查处无证经营企业和从事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企业,并对非法改装、拼装车辆的车主依法依规给予处罚。 3.加强机动车辆检验机构管理。质监、公安交警等部门加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监管,对出具虚假检验结果以及未按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标准检验货运车辆的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货运源头管理 1.严格货运市场准入审核。交通运管部门加强货运市场准入审核,规范货运市场经营行为,坚决杜绝非法生产、改装及不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l589—2004)等有关国家标准、不符合规定用途的车辆进入道路货运市场,限期纠正已进入道路货运市场的违规车辆;公路部门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许可。 2.加强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管理。交通运管部门制定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治超责任考核办法,建立源头装载单位管理台账,完善货运源头监管信息报送制度;将货运量较大、容易发

治理运输车辆超限超载宣传标语

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抛洒和建筑渣土处置等宣传标语/r/n 1、擅自超限超载抛洒运输将面临行政处罚。/r/n 2、全力推进我市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抛洒和无牌照工作。/r/n 3、积极维护守法诚信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r/n 4、治理车辆超限超载抛洒筑牢安全行车“生命线”。/r/n 5、保护城市道路是每个公民应尽法定义务。/r/n 6、向爱护城市道路的人们致敬。/r/n 7、超载抛洒行为一天不消除治理超载抛洒工作一刻不停顿。/r/n 8、淮南是我家,洁净靠大家,我爱我的家,要从“源头”抓。/r/n 9、构筑“源头”治超严密防线,促进治理超载抛洒深入开展。/r/n 10、让守法者得实惠,让违法者受损失。/r/n 11、禁止超限超载抛洒,保护道路畅通/r/n 12、超限超载抛洒,严管重罚。/r/n 13、禁止抛洒滴漏加强环境保护/r/n 14、道路情系千万家,畅洁绿美靠大家/r/n 15、道路连着千万家城管服务你我他/r/n 16、治理超限超载共建平安大道/r/n 17、心连心、手拉手,共建“五彩淮南”/r/n 18、加强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建设,提高文明施工质量/r/n 19、自觉遵守建设部《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严格建筑渣土处置。/r/n 20、加大煤炭、矸石、石料、黄沙和渣土运输抛洒“源头”整治,提高和改善城市市容环境和城市空气质量。/r/n 21、加大煤炭、矸石、石料、黄沙和建筑渣土违章运输巡查处罚力度。/r/n 22、加大违章运输建筑渣土抛洒打击力度。/r/n 23、响应市政府号召,积极投入渣土运输车辆改装工作。/r/n 24、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全市渣土车辆改装任务。/r/n 25、加强我市煤炭、矸石、建材石料、黄沙和建筑渣土等场地规划整治工作。/r/n 26、加大加快处罚乱设乱建煤炭、矸石、建材石料、黄沙和建筑渣土堆放场地的违法行为。/r/n 27、尊章守纪光荣,违章违纪可耻。/r/n 28、治理抛洒滴漏,人人参与,全民有责。/r/n 29、严厉查处污染城市道路行为严禁车辆带泥上路/r/n 30、严禁车辆带泥上路严禁沿途撒漏渣土/r/n 【相关文章】《治超规定》宣传标语口号/r/n 1、请勿驾驶超限超载货运车辆。/r/n 2、自觉遵守《治超规定》,保障公路安全畅通。/r/n 3、认真贯彻落实《治超规定》坚决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r/n 4、建立治超长效机制,巩固扩大治超成果。/r/n 5、修路得民心,治超顺民心。/r/n 6、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不要超限超载运输。/r/n 7、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建设和谐社会平安河北。/r/n 8、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r/n 9、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n 10、治理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保护路桥关爱生命。/r/n

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

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轴数车辆形式及相关要求 车货总重量 (吨) 备注: 1、2、 由车县吨车道 汽的、的货严 车总乡车总格 和重道辆重限 全不三驶超制 挂得级入过车 组超公,20货 合过路县吨总 的主的乡的重 汽车严道车10 车的格为辆吨 列总限四驶以 ,重制级入上 被。车公,的 牵货路等车 引总的外辆 的重严公驶 全超格路入 挂过限和。 列30制村 2 ≤20 3 ≤30 4 ≤40 5 ≤50 ≥6 ≤55

检 你好! 请主动出示驾驶证、行车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o

警示牌 一、严禁为车辆超标准装载、配载; 二、为无牌无证、证照不全、非法 改装的车辆装载、配载;三、为超限超载的车辆提供虚假装 载证明。

货运源头治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流程图 驻站运管人员 审核有关证照手续 纠正违章 运输车辆进场 审核车辆证照 审核车辆技术状况 审核运输从业人员 危货车辆 无证无照车(黑车) 报停车 滞留车辆,按《道条》规定 予以处罚,并 补办相关手续 不合格 合格 滞留车辆,按《道条》规定 予以处罚,责令补办相关手续 通知相关部门解封报停,并 补办相关手续 改装车辆 合格车辆 拼装车辆 不合格车辆 滞留车辆,按《道条》规定 予以处罚,并 移交交警拆解 滞留车辆,交警销毁 滞留车辆,按 《道条》规定 予以处罚,并 补办相关手续 进场装卸货 物 无资格 有资格 合格 不合格 按《道条》规定予以处罚,责令限期补办,合格后准予从业 称 重 不超载 签发路 单 加盖专用章 超载

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责任倒查责任流程图 非法超限超载车辆认定:(通过超限运输检测点、临时卸载点、公安交警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流动稽查队称重检测) 货运源头为车辆超标准装载 经委、煤管部门对焦、煤企业的监管不到位,焦、煤企业违规超标准开具票据 合法货源点违规装载 非法货源点 追究煤管部门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监管责任;追究企业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由运管部门对企业处1-3万元罚款,3次以上追究企业领导责任;追究派驻在企业直接责任人和派驻部门分管领导责任 由工商部门取缔。未按期取缔的,追究当事人和分管领导责任 途经的超限运输检测点,临 时卸载点,公安交警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和流动稽查队,未按规定消除违法状态 追究其所经过站(点、对)直接责任人,主要领导和上级分管领导的责任 改装 拼装 车辆 公安车管部门违规上户口登记 非法企业生产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合法企业生产非法改装、拼装车辆 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超限超载运输车辆 追究安监部门的监管责任,追究公安、运管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责任;追究装载企业和企业主要领导责任 追究车管部门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由工商部门取缔,追究工商部门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追究企业主要领导的责任,追究经委、工商、质检部门直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的责任 汇总倒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 情节严重 追究 政府 分管领导或主要领 导的责任

整治车辆超载超限_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车辆超载整治工作措施范文 保护公路建设成果,为进一步强化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提高公路通行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九部委和省、宣城市治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11年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积极推进和谐社会建设为统领,深入贯彻党的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30号)和交通部等九部委《关于印发全国车辆超限超载长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交公路发〔〕596号)精神,形成干线公路、农村公路全面治超的网络,在政策制定、站点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执法方式转变上实现我市治超工作新突破。 二、工作原则 坚持政府领导、部门联动、严格执法、源头监管,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的原则;坚持路面专项治理与源头长效治理相结合,部门协作与区域联动相结合,依法行政与文明执法相结合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 强化治超联动机制建设,加大路面、源头两个方面治超力度,研究解决非法改装、农用车超载等问题。2011年全年超限超载率控制在4%以下,货源单位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率控制在10%以下。 四、工作措施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的治超综合领导机制。通过加强治超考核、完善治超法规等,进一步明确政府和各个部门在治超工作中的责任分工,提高治超工作合力。完善我市治超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发挥我市治超办综合协调作用,落实月度治超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治超联动长效机制。强化基层交管站货运管理职能,加大源头治超力度。 完善治超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完善治超制度体系,根据7月1日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明确交通、公安、质监、农机等相关部门职责,建立治超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为治超工作提供有效制度保障。 完善抄报制度和黑名单制度。突出抓好相关部门对抄报单位的处理反馈工作,做到每个抄报案件都有处理结果、有反馈,提高抄报制度效力。对列入治超黑名单的企业,进行重点监控、严厉处罚,切实消除超限超载侥幸心理。 进一步完善治超统计、监测、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治超工作基础台帐,统计治超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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