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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对照表

新旧煤矿安全规程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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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规程2016专家解读》--第一遍总则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编委会编 (2016年修订版)

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 编写说明 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从制定到修订共经历8个版本。目前在用的《规程》自2011年11月1日之日起施行,能源部1992年颁布的《规程》、1993年颁布的《规程》(露天煤矿)和煤炭工业部1996年颁布的《小煤矿安全规程》同时废止,全国所有煤矿不分大小、不分办矿性质和隶属关系,凡是煤矿一律执行一个规程,一个标准。在《规程》2001版的基础上,又经历了2004、2006、2009、2010、2011年5次局部修订。为了全面满足煤矿安全保障能力、现代企业管理水平、管理模式的提升和完善的需要,2016版《规程》进行了整体性、全局性和框架性修订,是十多年来修订范围较大、内容较广的一个版本。 《规程》修订后由原来的四编增加到六编;原《规程》共751条,本次修订后变为721条,减少30条。修改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七个方面: 一是突出了《规程》在煤矿安全及煤炭行业的主体地位,注重妥

善处理《规程》与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相衔接。对照并满足《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对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从业人员权利与义务、教育培训以及职业病危害等要求,增加了应急救援等内容。 二是强化了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与依法监察并重,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严格限制各类矿井的采深、同时生产水平数、矿井通风方式、突出矿井和冲击地压矿井开采,严禁非正规开采,提高了矿井通风、提升、运输、排水、压风、供电、监控、通讯等系统的要求,严格机电设备选型和安全防护等要求;进一步明确了矿井安全避险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和井下应急广播系统的建设要求;在修订过程中,要求每一条款尽量明确、具体,删除了“可靠的”、“确保”、“保证”等表述,进一步增强《规程》的可操作性、可执行性和可监察性。 三是调整了《规程》的框架结构,由四编扩增为六编,结构更趋合理。将煤矿救护拓展为应急救援,单独作为一编,从法规层面进一步要求企业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加强救援队伍、装备的建设和配备;增加了地质保障一编,注重强化煤矿灾害地质因素探测,从预防事故处罚,在煤矿建设、生产活动的全过程提供基础保障。 四是突出以人为本,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治。明确当瓦斯超限达到断电浓度时或发现突出预兆时,班组长、瓦斯检查工、矿调度员有权责令现场作业人员停止作业,停电撤人。完善了职业病危害防治内容,突出做好防降尘和职业健康保护工作,提高了采掘设备内外喷雾工作压力,增加了井下热海防治、作业场所噪声和有害气体监测和防护的要求,增加量职业健康监护和管理内容。注重与相关规定的一致性。 五是删除了国家命令禁止和淘汰的设备、材料和工艺技术,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存在隐患的工艺技术及装备等。如吊罐式凿井法、木垛盘支护、非正规开采、单体支护放顶煤开采、专用排瓦斯巷、使用震动爆破揭穿突出煤层、采煤工作面金属摩擦支护、油浸式电气设备、地面临时火药库、硝化甘油类炸药、井下辅助通风机等。 六十增加了法律法规、标准文件规定的新内容,删除了非行政许可的审批、备案、评估等要求。增加了(鉴定、检测、检验)机构对其作出的结果负责、煤矿闭坑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三同时”、突出矿井先抽后建、煤矿停工停产期间的安全措施;删除了对煤矿瓦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规章制度:________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 页共5 页

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通三防是当前煤矿安全生产的重中之重,企业法人代表(矿长)是本单位的第一负责人,技术总工是企业技术负责人。特别是一通三防的管理为重点,把好一通三防的技术关,做到月有检查、评比、总结一通三防工作。企业在强化领导责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一通三防以自主保安、业务保安为主要内容的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制,把矿井一通三防安全生产责任真正落实到井上井下每个岗位和人员上,搞好一通三防工作,杜绝煤矿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一、矿井每一个入井人员必须严格按入井规定执行,搞好出入井人员的检身工作和登记。 二、矿井通风系统必须布置合理、简单,要有一个完整的通风系统。要求风流稳定,控风设施可靠,采掘实行分区通风,不准出现不合理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 三、每月按《煤矿安全规程》第105条规定定期测定风量,分配风量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机电硐室的配风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四、局部通风机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28、129条规定执行,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使用漏电继电器。 五、矿井生产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第104条规定,不准超通风能力生产。 六、矿井通风设施的位置妥当,控风设施可靠。风门每组两道,距离符合要求,能自动关闭,加风门闭锁,密闭刻槽,见硬底和硬帮,墙体光面,不漏风为止。风桥的设计、坡度和风速,不超过《煤矿安全规 第 2 页共 5 页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风险预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是事故的前奏,消灭隐患就是消灭事故,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及时发现和消灭煤矿事故隐患,预防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障职工的生命安全和煤矿安全生产,高度重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照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制度,结合本矿实际,编制了“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事故发生。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一通三防”隐患是指基建矿井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一通三防”相关管理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矿井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二章隐患认定 第三条“一通三防”隐患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一般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止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矿井自身难于排除的隐患。 第五条“一通三防”隐患认定依照《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煤矿安全规程》、《山西省“一通三防”管理规定》和煤矿通风行业AQ标准等相关规定。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本矿成立“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 组长:总工程师 成员:分管副矿长、通风区、技术科、安监处、基建科、机运区、调度室等 “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专业组职责: 1、全面掌握通风系统、瓦斯管理、防灭火、防尘和监测监控等方面存在的“一通三防”重大隐患的数量、地点及现状,及时跟踪重大隐患排查治理进展情况。 2、对“一通三防”隐患排查工作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优化通风系统、实施瓦斯治理、开展火灾治理、有效防治粉尘等工作。 3、对“一通三防”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进行业务指导,协助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审批权限划分,审核治理措施,评价治理效果。 4、组织“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治理后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5、确实履行“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开展“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一通三防”各类隐患。 6、建立健全“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定期组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一通三防”隐患。 7、对本矿井“一通三防”重大隐患明确治理目标和任务、治理方法和措施、治理资金、治理负责人员、治理期限和应急预案并严格落实。 8、定期组织召开“一通三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例会,对隐患排查治

版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

说明 《煤矿安全规程》出来电子版了,同行们可免费下载出本文档,进入后登 陆这网站去下载 其实,我也是煤矿行业领域中其中的一员,在技术上,尤其是“一通三防”上略有研究,所以,只要出了煤矿领域相关书籍,我就喜欢去一看究竟,说真的,原先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说的不怎么样,废话连篇,说明专家,应该是“砖家”才对,好了,言归正传吧,在本人认真斟酌了2011 年新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后,大有收获,首先是新改的防治水内容吧, 还不错,再有就是“第二章通风瓦斯及粉尘防治” 写的很充实,看来新的出来些的很有成效,并还加了【名词解释】,更使人懂得里面各条规定的含义。 在感觉到不错之余,我就想要份电子版,但在网上真的很难找,号不容易找见了,却是关于介绍本书籍的出版社和价钱的介绍,我狂晕,净都是没用的,扯淡呢!我就想我应该把它打下来,打成电子版供同行门参阅(不是免费的喔(*“_“*)嘻嘻……),由于本书籍共六百多页,工作量实在是太大了,我把它的章节全部分开了。同行们可看自己的喜好去下载。 最后,感谢大家对本人主页文档的支持,有好的文章、资料,本人还会通过百度、豆丁网、道客巴巴三个平台与大家共分享。为了满足大家的好奇心, 本页可免费为大家提供《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第一篇。第一编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名词解释】煤矿事故、《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 煤矿事故——煤矿生产建设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或导致生产中断、财产损失危害 环境的意外事件。井工矿井还存在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自然灾害因素,始终威胁煤矿的生 《煤炭法》——1996年12月1日施行,共8章81条,为煤炭的生产、经营活动确立了基本原则。立法的目的是为了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煤炭资源,规范煤炭生产、经营活动,促进和保障煤炭行业的健康发展。

煤矿安全规程新、旧规程对比2016版.

新旧规程对比第一部分矿井通风规程条目 16版规程变化内容变化内容说明旧版新版 102 137 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将“采掘工作面及硐室空气温度”相关规定移至“职业病危害防治” 103 138 矿井需要的风量应当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增加:防爆型柴油动力装臵机车运输的矿井,行驶车辆的供风量还应当按同时运行的最多车辆增加巷道配风量,配风量不小于4m3/min.KW. 105 140 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至少进行1次全面测风。增加:“至少” 106 141 矿井必须有足够数量的通风安全检测仪表.仪表必须由具备 相应资质(国家授权)的检验单位进行检验. 修改:将“国家授权”改为“相应资质” 108 143 贯通巷道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停掘的工作面必须保持正常通风,设臵栅栏及警标,每班必 须(经常)检查风筒的完好状况和工作面及其回风流中的瓦斯浓 度,瓦斯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处理。 1、修改:将停掘巷道“经常”检查改为“每 班必须检查”; 2、增加:贯通前制定专项措施。 110 145 箕斗提升井或者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兼作风井使用时,必 须遵守下列规定: 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中必须装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敷设 消防管路。 增加:装有带式输送机的井筒防灭火规定。 147 (新增) 新建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煤层容易自燃矿井及有热害的 矿井应当采用分区式通风或者对角式通风;初期采用中央并列式 通风的只能布置一个采区生产. 新增 113 149 生产水平和采(盘)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 采用倾斜长壁布置的,大巷必须至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 系统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 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 1、增加:采用倾斜长壁布臵的,大巷必须至 少超前2个区段,并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 开掘其他巷道”. 2、修改:将“采区”改为“采(盘)区”.

煤矿安全规程问答试题

煤矿安全规程问答 试题

《煤矿安全规程》问答 1、新的《煤矿安全规程》自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起施行? 2、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什么规定? 3、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哪些责任制? 4、煤矿企业应建立、健全哪些制度? 5、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什么机构,配备什么? 6、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什么,煤矿企业必须支持什么? 7、对危害安全的行为,矿山企业职工的三大权力是什么? 8、煤矿生产的五大灾害有哪些? 9、煤矿安全生产的方针是什么? 10、入井人员须知? 11、煤矿企业所说的“三大规程”指的是哪“三大规程”? 12、“三违”指的是哪“三违”? 13、安全上要做到“四无”指的是哪“四无”? 14、伤亡事故按事故程度分为几类? 15、每个生产矿井必须至少有几个能行人的通到地面的安全出口?各个安全出口距离不得小于多少米? 16、井下每一个水平到上一个水平和各个采区都必须至少有几个便于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相连接。未建成几个安全出口的水平或采区严禁生产? 17、井巷交岔点必须设置什么? 18、对于通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和2个水平之间的安全出口,倾角等于或小于多少度时必须设置什么?并根据倾角大小和实际需要设置什么?

19、巷道净断面必须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安全设施及设备安装、检修、施工的需要,并符合哪些要求? 20、采区结束回撤设备时,规程中有何规定? 21、矿井通风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22、安全出口应经常做到什么? 23、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做到什么? 24、运输巷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哪些要求? 25、在双轨运输巷中2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应遵循规程中什么规定? 26、立井永久支护的质量有何要求? 27、凿井期间,井口工作范围必须设哪些安全设施? 28、钻井的设计与施工前规程有何规定? 29、钻井期间采用封口平台时必须注意什么? 30、钻井过程中,护壁泥浆的各项参数有哪些要求? 31、冻结深度应穿过风化带延深至稳定的基岩多米以上? 32、掘进施工过程中,必须有防止冻结壁的什么安全措施? 33、注浆站设在地面时,规程有何规定? 34、井内应设吊泵,规程中有何规定? 35、工作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必须佩带保险带? 36、开凿或延深立井时,井筒内必须设有什么安全设施? 37、安装井架或井架上的设备时应注意什么? 38、延深立井井筒时,规程中如何规定?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二.矿井瓦斯治理制度 ㈠.瓦斯检查制度 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形,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形。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淌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邻近20米范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觉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赶忙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专门的工作面可依照具体情形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煤矿安全规程新旧版对照

煤矿安全规程新旧版对照 旧版《煤矿安全规程》(2011版)条款新版《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条款第一编总则第一编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止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健康,防止煤矿事故与职业病危害,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煤炭生产和煤矿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规程。 第三条煤炭生产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不得从事煤炭生产活动。 第三条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从事煤炭生产与煤矿建设的企业(以下统称煤矿企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煤矿企业必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各级负责人、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责任制。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投入、奖惩、技术措施审批、培训、办公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事故报告与责任追究制度等。 煤矿企业必须建立各种设备、设施检查维修制度,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并做好记录。 煤矿必须制定本单位的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第四条 煤矿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机构,配备适应当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人员和装备。 第五条煤矿企业必须设置专门机构负责煤矿安全生产与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人员及装备。 第六条 煤矿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对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防范措施、事故应当急措施、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等,煤矿企业应当履行告知义务,从

煤矿一通三防考试题库汇总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30分)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防治煤矿事故。根据(《煤炭法》)、《矿山安全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程。 2、临时停工的地点不得停风,否则必须切断电源、设置(入内。 3、现场创伤急救技术包括人工呼吸、心脏挤压、止血创伤(栅栏)、揭示警示,禁止人员包扎)、骨折临时固定和伤 员搬运。 4、电子理研只能检查(瓦斯),光学理研即能检查瓦斯,又能检查二氧化碳。 5、旧区检查必须两人一伙,(一前一后)保持一定距离。 6、停风区中瓦斯浓度超过( 3 )%,必须制定安全排放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7、风速常用的单位是( m/s )。 8、局部通风机和掘进工作面中的电气设备必须装有(风电闭锁)装置。 9、光学瓦斯检定器包括( 气路系统)、光路系统、电路系统三部分。 10、《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煤层倾角大于(12°)的采煤工作面不宜采用下行通风。 11、压入式局部通风机应布置在新鲜风流中,且距回风口的距离大于或等于( 10m )。 1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巷道贯通后,必须停止采区内的一切工作,立即调整 (),风流稳定后方可恢复工作。 通风系统 13、煤体采动前大部分瓦斯以(吸附状态)赋存在煤体中。 14、三防装置是指防回火、防回气、(防爆炸 )作用的安全装置。 15、采煤工作面的瓦斯主要来源于采落煤块、工作面暴露煤壁和(采空区)。 16、从煤层揭露之日起至煤层自然发火之日止的时间称该煤层(自然发火期)。 17、硬质合金钻操作应注意使用(无岩心)钻头钻进时,均应带扩孔器或加保径合金。 18、岩芯管的作用是容纳(岩芯)和导正钻孔用的。 19、搬运钻机时不准(带电)搬运,打钻时必须使用铜顶工具。 20、套管的作用可作为孔口管下入孔内直防止孔壁坍塌隔离(涌漏水层)的作用。 21、钻杆的作用是向(钻头)传递破碎岩石的扭矩和轴向力输送冲洗介质。 22、压力控制阀是利用(阀芯)上液压力和弹簧力保持平衡来进行工作。 23、钻孔结构是指(钻孔)由开孔至终孔孔径变化。 24、逆断层是上盘相对(上升)下盘相对下降。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2) 二.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㈠.瓦斯检查制度 1. 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X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X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⑴.检查次数:对有人工作的采掘工作面及使用中的瓦斯抽放钻场、抽放泵房,每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不得少于三次,对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面可根据具体情况设专人经常检查,对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地点及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次数每班不得少于一次,临时闭处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防火墙(密闭)外栅栏处、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周至少检查一次。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详细版).

目录 第一编总则 (3) 第二编井工部门 (9) 第一章开采 (9) 第一节一般规定 (9) 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3) 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43) 第四节采掘机械 (61) 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68) 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69) 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73) 第八节防止坠落 (75) 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77) 第一节通风 (77) 第二节瓦斯防治 (138) 第三节粉尘防治 (168) 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183) 第一节一般规定 (183) 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185) 第三节甲烷优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188) 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196) 第一节一般规定 (196) 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203)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216) 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223)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232) 第五章防灭火 (241) 第一节一般规定 (241) 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249) 第三节井下火灾管理 (267) 第六章防治水 (273) 第一节一般规定 (273) 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275) 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279) 第四节井下排水 (290) 第五节探放水 (293) 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302) 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302) 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323) 第三节井下爆破 (329) 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366) 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366)

第二节立井提升 (392) 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401) 第四节提升装置 (413) 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437) 第九章电气 (439) 第一节一般规定 (439)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445) 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451) 第四节井下电缆 (454) 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458) 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462) 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466) 第十章煤矿救护 (470) 第一节一般规定 (470) 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474) 第三节救护装备与设施 (476) 第四节抢救指挥 (480) 第五节灾变处理 (482) 第四编职业危险 (497) 第一章管理和监测 (497) 第二章健康监护 (501) 附则 (505)

煤矿安全规程(2019版)(带注释)176页

煤矿安全规程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目录 第一编总则 (6) 第二编井工部分 (8) 第一章开采 (8) 第一节一般规定 (8) 第二节井巷掘进和支护 (10) 第三节回采和顶板控制 (16) 第四节采掘机械 (23) 第五节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 (26) 第六节冲击地压煤层开采 (26) 第七节井巷维修和报废 (27) 第八节防止坠落 (28) 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29) 第一节通风 (29) 第二节瓦斯防治 (37) 第三节粉尘防治 (43) 第三章通风安全监控 (45) 第一节一般规定 (45) 第二节安装、使用和维护 (45) 第三节甲烷传感器和其他传感器的设置 (46) 第四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防治 (49) 第一节一般规定 (49) 第二节煤层突出危险性预测和防治突出措施效果检验 (51) 第三节区域性防治突出措施 (52) 第四节局部防治突出措施 (53) 第五节安全防护措施 (55) 第五章防灭火 (56) 第一节一般规定 (56)

第二节井下火灾防治 (58) 第三节井下火区管理 (62) 第六章防治水 (63) 第一节一般规定 (63) 第二节地面防治水 (64) 第三节井下防治水 (65) 第四节井下排水 (68) 第五节探探放水 (69) 第七章爆炸材料和井下爆破 (72) 第一节爆炸材料贮存 (72) 第二节爆炸材料运输 (76) 第三节井下爆破 (78) 第八章运输、提升和空气压缩机 (83) 第一节平巷和倾斜井巷运输 (83) 第二节立井提升 (92) 第三节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96) 第四节提升装置 (102) 第五节空气压缩机 (108) 第九章电气 (109) 第一节一般规定 (109) 第二节电气设备和保护 (112) 第三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 (113) 第四节井下电缆 (114) 第五节照明、通信和信号 (116) 第六节井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 (118) 第七节井下电气设备、电缆的检查、维护和调整 (119) 第十章煤矿救护 (120) 第一节一般规定 (120) 第二节救护指战员 (121)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全)

目录 第一章通风管理制度 (1) 第一节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1) 第二节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 (4) 第三节通风设施构筑标准 (6) 第四节局部通风管理制度 (11) 第五节测风管理制度 (18) 第六节盲巷管理制度 (19) 第七节巷道贯通管理制度 (20) 第八节通风设施管理制度 (22) 第九节通风质量检查验收制度 (23) 第十节通风设施验收移交管理制度 (24) 第十一节反风演习 (25) 第十二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26) 第十三节密闭管理制度 (26) 第二章瓦斯管理制度 (32) 第一节瓦斯治理责任制及管理制度 (32) 第二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38) 第三节瓦斯检查交接班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报表审批制度 (40) 第五节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40) 第六节瓦斯异常及时汇报调度制度 (41) 第七节光学瓦斯检定仪、便携仪使用制度 (44) 第八节防止瓦斯检查空班漏检制度 (46) 第九节瓦斯超限管理制度 (48) 第十节电气焊管理制度 (52) 第三章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59) 第一节综合防尘系统管理制度 (59) 第二节巷道冲洗、刷白制度 (61) 第三节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2) 第四节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63) 第五节粉尘测定管理制度 (64) 第六节隔爆设施管理制度 (65) 第七节综合防尘检查验收制度 (68) 第八节个体防护制度 (68) 第九节防灭火系统 (69) 第四章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一节防灭火管理制度 (70) 第二节自燃发火预测预报制度 (77) 第三节井下点火作业管理制度 (79) 第五章爆破管理制度 (85) 第一节爆破工入井前准备工作 (85) 第二节炸药、电雷管的领取、运送、贮存、退库 (85) 第三节装药前准备工作 (88) 第四节装药与封泥规定 (93) 第五节联接爆破网路规定 (95) 第六节通电起爆规定 (96) 第七节验炮规定 (97) 第八节处理拒爆规定 (98) 第九节其它规定 (99) 第十节爆炸材料及爆破管理处罚制度 (100) 第六章矿井安全监控系统 (105) 第一节安全监控管理机构和职责 (105) 第二节安全监控设备设计安装、更改及拆除程序 (106) 第三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检修调校程序 (108) 第四节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维护 (109) 第五节中心站管理 (113) 第六节安全监控设备的故障处理 (114) 第七章其他制度汇编 (117) 第一节通风牌板管理 (117) 第二节通风例会制度 (117) 第三节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 (119) 第四节专业隐患排查制度 (122) 第五节“一通三防”安全技术审批制度 (123) 第八章“一通三防”资料明细表 (125) 第九章“一通三防”技术管理 (126) 第十章“一通三防”资料报送 (127) 第十一章“一通三防”报表审阅制度 (128) 第十二章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130) 第十三章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134)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及实施细则 二号煤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通风管理 (7) 第一节一般规定 (7) 第二节局部通风管理 (11) 第三节测风管理 (17) 第四节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 (18) 第五节角联巷道管理 (20) 第六节通风设施管理 (21) 第七节通风仪器仪表管理 (26) 第三章瓦斯管理 (32) 第一节岗位责任 (32) 第二节瓦检员交接班管理 (38) 第三节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39) 第四节瓦斯排放制度 (42) 第五节瓦斯“零超限”目标管理制度 (44) 第六节“一炮三检”制度 (50) 第七节安全监测监控管理制度 (51) 第八节通风瓦斯分析制度 (53) 第四章瓦斯抽放 (56) 第一节钻孔施工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钻孔验孔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钻场现场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抽放工程验收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瓦斯抽放管路巡查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综采工作面上隅角埋管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掘进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回采工作面油型气探测、抽放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九节瓦斯抽放管件管理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节灾害治理计划考核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一节综采工作面拆除瓦斯管路管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十二节瓦斯抽采泵站管理规定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瓦斯防治达标评价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瓦斯抽采评价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瓦斯抽采达标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抽采工程检查验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瓦斯防治例会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七节考核奖惩制度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八节抽采达标评判细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综合防尘 .. (120) 第一节一般规定 (120) 第二节职责划分 (125)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_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_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煤矿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一、综采放顶煤防尘管理制度二、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三、综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我矿的综合防尘管理工作,杜绝煤尘事故的发生,降低煤尘的危害,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现制定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一、综采放顶煤防尘管理制度: 综采放顶煤工作面,根据现场回采过程中产尘状况分析,产生煤尘的主要工序是放顶煤、采煤机割煤、破碎机运转、回采面前后部运输机转载点等,为了有效的降低煤尘,最低限度的减少煤尘的危害,必须从尘源上进行治理。因此,对综采放顶煤工作面的综合防尘工作做如下规定: 1.采煤工作面必须安装架间喷雾、放顶煤喷雾、降架移架自动喷雾、随机喷雾、煤机内外喷雾、光电喷雾。各类喷雾要及时维护,保证正常使用灵敏可靠。 2.前后部运输机转载点降尘:前后部运输机运转时必须正常使用转载点喷雾,特别是后部运输机转载点喷雾,转载点喷雾雾化要良好,运输机停止运转时,及时关闭喷雾。 3.破碎机降尘:破碎机运转时必须使用破碎机喷雾,由皮带巷溜子运输机司机负责敞开和关闭喷雾。 4.回风巷降尘:在回风顺槽中上部安设两道自动净化风流的水幕,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安装一道手动净化水幕。回风巷距离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班冲刷一次,100米以外至皮带联络巷每个大班冲刷一次,重点冲刷管线、皮带架、电缆上的煤尘。 5.皮带转载点喷雾降尘:必须采用震动喷雾降尘,水截门必须保证常开。 6.工作面两顺槽必须按规**设隔爆设施。 7.水压管理:防尘水压力不得小于4MPa,进风巷水截门必须全部打开,保证供给采煤机等足够的水量和压力。 8.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监督。凡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矿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炮掘工作面综合防尘管理制度: 根据掘进工作面各施工工序产尘情况,特做如下规定: 1.耙装机降尘:使用耙装机的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耙装机卸煤点喷雾并正常使用。 2.放炮降尘:坚持湿式打眼,使用水炮泥。装药完毕,要对工作面迎头20米范围内进行洒水,炮眼全部连线完毕准备放炮前,要敞开放炮自动喷雾的水截门,放炮后,再对工作面进行洒水降尘。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放炮自动喷雾的喷头和专用供水管路。 3.放炮喷雾降尘:炮掘工作面必须安装放炮冲程喷雾,放炮时必须喷到工作面,并雾化良好。 4.除尘风机降尘:喷浆巷道,每次喷浆时都必须正常使用除尘风机,除尘风机吸风口到喷浆机的距离不得超过3~5米。任何人不得随意拆除或挪用除尘风机上的供水管路。 5.水幕降尘:喷浆时必须打开跟迎头的水幕,复喷时不要将水泥喷到水幕和风筒上,否则,喷浆结束后必须用风水将水幕和风筒冲刷干净。 6.全煤掘进巷道必须实施短臂快速注水。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考试题

《煤矿安全规程》专家解读考试(题) 一、判断题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2、我国在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中,坚持“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安全”的原则。() 3、“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治理安全”是我国煤矿安全治理的基本思路。() 4、“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5、所谓“预防为主”,就是要在事故发生后进行事故调查,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执行当地地方标准。() 7、煤矿不得因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停止作业或者采取紧急撤离措施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8、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9、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可以根据生产情况进行处理。() 10、煤矿矿长、区队长是矿、区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下井带班人

员协助矿长、区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责。() 11、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的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的,方可上岗。() 12、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是指煤矿企业对采掘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计划、组织、指挥、控制等一系列的管理活动。() 13、安全监察有两方面的基本职能:一是实行监察;二是反馈信息。() 14、煤矿三大规程是指:“安全规程”、“作业规程”、“保安规程”。() 15、国家颁发的《安全色》标准中,表示禁止、停止的颜色为黄色。() 16、在生产过程中,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或其他损失的意外事件。() 17、安全生产“五要素”是指安全文化、安全法制、安全责任、安全科技和安全管理。() 18、建立一个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总要求是: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并由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建立。() 19、安全验收评价是在建设项目试生产运行之前进行的。() 20、危险点指尘、毒、噪声等物理化学有害因素严重、容易产生职业病和恶性中毒的场所。() 21、厚度在3米以上的煤层称为厚煤层。() 22、正悬臂支架主要是为了支护采空区侧顶板。() 23、凡能独立发挥能力,具有独立施工条件的工程即为一个单位工程。

《煤矿安全规程》上关于“一通三防”及通风安全监控内容 (1)

第二章通风和瓦斯、粉尘防治 第一节通风 第100条井下空气成分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低于20%,二氧化碳浓度不超过0.5%。 (二)有害气体的浓度不超过表1规定。 表1 矿井害气体最高允许浓度 瓦斯、二氧化碳和氢气的允许浓度按本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矿井中所有气体的浓度均按体积的百分比计算。 第101条井巷中的风流速度应符合表2要求。

设有梯子间的井筒或修理中的井筒,风速不得超过8m/s;梯子间四周经封闭后,井筒中的最高允许风速可按表2规定执行。 无瓦斯涌出的架线电机车巷道中的最低风速可低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低于0.5m/s。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在采取煤层注水和采煤机喷雾降尘等措施后,其最大风速可高于表2的规定值,但不得超过5m/s。 第102条进风井口以下的空气温度(干球温度,下同)必须在2℃以上。 生产矿井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不得超过30℃;当空气温度超过时,必须缩短超温地点工作人员的工作时间,并给予高温保健待遇。 采掘工作面的空气温度超过30℃、机电设备硐室的空气温度超过34℃时,必须停止作业。 新建、改扩建矿井设计时,必须进行矿井风温预测计算,超温地点必须有制冷降温设施。 第103条矿井需要的风量应按下列要求分别计算,并选取其中的最大值: (一)按井下同时工作的最多人数计算,每人每分钟供给风量不得少于4m3。 (二)按采煤、掘进、硐室及其他地点实际需要风量的总和进行计算。各地点的实际需要风量,必须使该地点的风流中的瓦斯、二氧化碳、氢气和其他有害气体的浓度,风速以及温度,每人供风量符合本规程的有关规定。 按实际需要计算风量时,应避免备用风量过大或过小。煤矿企业应根据具体条件制定风量计算方法,至少每5年修订1次。 第104条矿井每年安排采掘作业计划时必须核定矿井生产和 通风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矿井产量,严禁超通风能力生产。 第105条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1次全面测风。对采掘工作面和其他用风地点,应根据实际需要随时测风,每次测风结果应记录并写在测风地点的记录牌上。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最新范文

某大型煤矿“一通三防”管理制度 1、矿井必须有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矿井通风系统图,按月补充修改,通风系统有较大变化(如系统调整、巷道贯通、启封密闭、建造及拆除通风设施等)时必须及时补填矿井通风系统图。各矿通风部门还应绘制通风系统立体示意图和通风网络图。矿井的通风系统图每季报公司经理、矿总工程师及公司生产技术处一份。 2、改变矿井采区以上通风系统(包括主要通风机改造)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准备新采区的回风,在未构成通风系统前,必须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可以将此种回风引入生产采区的进风中,但此回风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都不得超过0.5%,且必须在进入被串联工作面的风流中装设甲烷断电仪。调整采区以下(包括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其安全技术措施由各矿总工程师审批。 3、生产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必须安装两套同等能力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一套作为备用,当正在使用的主要通风机停止运行时,备用主通风机必须能在10分钟内启动。基建阶段,矿井现有的2套不同能力的主要通风机,在满足生产要求时,可继续使用。 4、矿井不得采用局部通风机群作为主要通风机用。建井阶段的特殊条件下,作临时使用时,必须按主要通风机管理,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矿井通风系统中,如果某一分区风路的风阻过大,主要通风机不能供给足够风量时,经集团公司批准,可在井下安设辅助通风机,

但必须供给辅助通风机房新鲜风流。 5、备用主要通风机因故在一周内无法正常运行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报集团公司总经理、生产技术处备案。 6、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在构成通风系统时,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7、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矿井的每个采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 8、按要求应布置专用回风巷的新开采区,专用回风巷不到位的,不准开掘采煤工作面进回风顺槽巷道,现生产(制度下发前)采区没有布置专用回风巷的,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审批。 9、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布置采区和工作面时,必须经矿通风部门审核通风系统设计,不合理的通风系统不得使用。当布置独立通风系统有困难时,必须按《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制定安全措施经矿技术负责人批准,报集团公司生产技术处备案。 10、严禁回采工作面在没有构成全压通风系统的情况下进行回采。 11、各矿每年在安排生产计划前必须按集团公司《矿井通风能力核定细则》进行矿井通风能力的核定工作,多生产采区的矿井,应分区进行通风能力核定,不能满足生产需要时,必须“以风定产”,严禁超矿井通风能力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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