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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

2014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
2014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

1.【简单】请根据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选项属于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是:

A.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B.恐怖活动案件

C.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案件

D.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

2.【中等难度】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是: A.甲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案 B.乙组织武装叛乱案 C.丙故意杀人案

D.丁故意泄露军事秘密案

3.【真题难度】下列关于刑事案件,级别管辖的规定,说法错误的是: A.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均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B.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如果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一审

C.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

D.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可由其一审参考答案: 1.【答案】AB

【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故AB选项正确,C 选项错误。 D选项外国人犯罪的普通刑事案件这次修改从中院管辖的一审案件中拿掉了,所以此错误不当选。

【陷阱分析】刑诉中有多处规定只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和恐怖活动犯罪案件,也有多处规定除了规定这两种案件以外,还规定了其他类型案件,要比较记忆,比较后记准,记牢。

2.【答案】BC

【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是指故意危害我国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包括:1)背叛国家罪;2)分裂国家罪;3)煽动分裂国家罪;4)武装叛乱、暴乱罪;5)颠覆国家政权罪;6)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7)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8)投敌叛变罪;9)叛逃罪;10)间谍罪;11)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12)资敌罪。一共12个罪名。所以B选项属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当选。

A选项属于刑法分则渎职类犯罪,D选项属于军人违反职责罪,都不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所以不当选。C选项属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所以,也应该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陷阱分析】记住了法条的规定,只是掌握了法条的表层知识,考生还要掌握中级人民法院一审管辖的这几类案件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3.【答案】ABCD

【解析】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该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二)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该法第21 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该法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刑诉法规定的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是对最低级别的控制,如果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具有全省性的重大刑事,那就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所以A选项错误,错在“均”字上,太绝对了。级别法院的管辖,特别是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是法定的,也是确定的。跟个案的犯罪情节及社会危险大小没有关系,也即只要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即使犯罪情节比较轻,社会危险性不大,也不能由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所以B选项错误。

根据刑诉法第19至22条的规定,可以确定CD两个选项错误。这两个选项考的是和民诉级

别管辖的比较。《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该法第20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该法第21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CD两个选项如果放在民诉中,就是正确的,而在刑诉中,却是错误的。

【陷阱分析】准确记忆某一个知识点比较容易,但是把众多知识放在一起,考生就容易感到事实而非、模棱两可,这样的地方正是命题老师青睐之处。

1.【简单】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判断下列关于委托辩护人的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 B.在侦查和审查起诉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在审判阶段,可以委托律师或非律师辩护人

C.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亲属代为委托辩护

D.辩护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后三日内,应当告知办理案件的机关) 2.【中等难度】请根据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断下列关于法律援助的说法正确的是:

A.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办案机关可以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B.涉案人员只有到了审判阶段,法院才有义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C.被告人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辩护

D.被告人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据此确定AB选项正确。该法第37条第4款规定,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据此确定C 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陷阱分析】ABD三个选项考查的内容是和原刑诉法规定不同之处,对于记住了原刑诉法的内容但是没有掌握好新修改刑诉法规定的考生,此两个选项容易犯错。

C项是新增加的规定,陷阱在于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这个权利行使的阶段考生是否记清楚。

2.【答案】A

【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D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根据该条第5款,A选项正确,注意这和刑诉修改一读稿和二读稿的规定是不同的,

后两者规定的都是”辩护律师同被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该条第2、5款可知,第2款是不适用于会见被监视居住人的。所以B项错误根据该条第3款可知,C选项错误,因为其多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根据该条第4款可知,D选项错误,因为核实证据的权利最早也要在审查起诉阶段刑事,在侦查阶段是无权行使的,所以D选项错在没有区分阶段。

【陷阱分析】只要不是文盲,都能看懂法条的表面意思,而要深究每一个法条的细节内容却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做的,越是大家不容易做到的命题角度,越是命题老师的最爱。

像本法条这样的情况,前面的什么规定同样适用于后面的规定时,大家一定要把后面的主体和对象都带入到前面的规定中,细细研读,好好琢磨,唯如此,才能避免“一看都会,一做基本不对”的尴尬情形。

3.【答案】ABCD.

【解析】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第37条规定,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

辩护律师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在侦查期间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上述案件,侦查机关应当事先通知看守所。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辩护律师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适用第一款、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

根据该条第1款确定A选项错误,正确的应是:非律师辩护人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论在侦查、审查起诉还是在审判阶段都需要经办案机关许可。根据该条第2款确定B选项错误,因为不能把“48小时”的说法换成“两天”,因为二者的起算点是不同的,根据期间和期日的规定,开始的时和日都是不计算在内的。

根据该条第3款确定CD选项错误,C项多了“其他重大犯罪案件”D项少了“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

【陷阱分析】会见通信权是司法实践亟待解决的问题,对于保护涉案人员的权利和保障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此题除了考查法条的准确记忆外,还考查了辩护律师与非律师辩护人行使权利的区别以及像期间期日这样大家复习平时不太注意的问题。

1.【真题难度】赵某被举报贩卖毒品,其闻讯后企图逃跑,公安机关遂决定先行拘留赵某,下列关于对赵某拘留的说法,正确的是:

A.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四十八小时

B.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所在的单位

C.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可以不在拘留后24小时内通知被拘留人家属

D.对于在异地执行拘留的,也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内进行讯问 2.【中等难度】有证据证明的下列哪些情形应当予以逮捕:

A.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B.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C.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

D.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

3.【真题难度】赵某因贩卖毒品被公安机关先行拘留,在拘留中,赵某几次企图逃跑未成,公安机关遂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下列关于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应当讯问赵某 B.应当询问证人

C.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D.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参考答案: 1.【答案】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83条第2款规定,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据此款确定ABC三项错误。A项应当把“四十八小时”改成“二十四小时”;B项不通知的情形和通知的对象依据原刑诉法都是正确的,但是修改后,则是错误的;C选项仅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还不行,还要达到“可能有碍侦查”的程度,二个条件同时具备才可以不通知。

该法第84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这是一条没有例外的规定,所以D 选项正确。

【陷阱分析】此题主要是细抠了刑诉法第83条第2款。这个条文在修改过程中反复改动,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所以考生对此也要给予足够重视。

2012年的刑诉修改对我们来说既是机会,也是挑战。说是机会,因为相关司法解释还没有出来,原有司法解释有一些和现有规定冲突,这会导致对现有司法解释出题的比重减少;说是挑战,因为我们在掌握法条内容的容易,容易和原刑诉规定混淆。另外,有些条文,在刑诉修改中一读稿、二读稿和最终稿中反复修改,这些修改过程中的表述也是非常容易和最终通过的条文相混淆的,这就给大家掌握知识一定要精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答案】BC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所以A选项错误,因为虽然属于A选项情形,但是采取取保候审就可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不属于应当逮捕的的情形。

该条第2款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所以BC正确。

该条第3款规定,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所以D选项错误,错在该项是可以逮捕的情形而非应当逮捕的情形。

【陷阱分析】本题考查法条记忆的准确性。 3.【答案】ABCD

【解析】新《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

(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 (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 (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

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依据该条确定ABC选项错误。

该法第89条第3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依据该款确定D项错误。

【陷阱分析】针对刑事诉讼法这一个部门法,在很大程度可以说,当你把”可以“还是”应当“分辨的很清的时候,刑诉就学好了。

本题前三个知识点在这次修改中有几处都涉及到了,此题仅仅就一处而设的,后面会出综合性的题目。

2014年注规试题《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

2014 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一、单选题( 共80 题,每题1 分。每题的 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符合题意)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 年规划纲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 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的() A. 主攻方向 B. 重要支撑 C. 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D. 重要着力点 2、下列法律法规的效力不等式中,不正确 的是()A. 法律>行政法规 B.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 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3、下列规范中不属于社会规范 的是()。 A. 法律规范 B. 道德规范 C. 技术规范 D. 社会团体规范 4、行政法制原则对行政主体的 要求可以概 括为()。 A. 依法行政 B. 积极行政 C. 廉洁行政 D. 为民行政 5、普通行政责任不包括()。 A. 政治责任 B. 法律责任 C. 社会责任 D. 道德责任 6、根据行政法学知识,下列对 《城乡规划 法》立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 A. 属于行政立法范畴 B. 属于从属性立法 C. 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常务委员 会 D. 有权进行法律解释的机关是 国务院 7、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 法规可以在 ()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 内,对实 页脚内容1

2 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 法律 B. 地方性法规 C. 部门规章 D. 规范性文件 8、下列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叙述中, 不正确的是()。 A. 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 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C. 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D. 属于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 政行为 9、行政许可过宽过乱会引起很多消极作 用,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消极作用的是 ()。 A. 可能会使贪污受贿现象日益 增多 B. 可能会使社会发展减少动 力,丧失活力 C. 可能使被许可人失去积极进 取和竞争的 动力 D. 可能严重影响法律法规效力 10、根据《立法法》,较大的市 的人民代表 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 ()报省、 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会批准后施 行。 A. 行政法规 B. 地方性法规 C. 地方政府规章 D. 部门规章 11、下列对城市规划图件的定位 叙述中,符 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是 ()。 A. 单点定位应采用城市独立坐 标系定位 B. 单点定位应采用西安坐标系 或北京坐标 系定位 C. 竖向定位宜单独使用相对高 差进行竖向 定位 D. 竖向定位应采用东海高程系 海拔数值定 位 12、在城乡规划管理中,当() 就属于 页脚内容2

刑事诉讼法测试题1

试卷代号:2109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4年春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 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2014年7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10分。每题只有一项答案正确,请将 正确答案的序号填在括号内) 1.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三(21岁)被控强奸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判处张三无期徒刑。 检察院认为量刑过轻,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下列做法中,正确的是( )。 A.应当公开开庭审理 B.可以不开庭审理 C.应当提审 D.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 2.在杨某被控故意杀人案的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了死者女儿高某(小学三年级学生)的证言。高某证言称,杨某系其表哥,案发当晚,她看到杨某举刀杀害其父。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是( )。 A.因高某年幼,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B.高某必须到庭作证,否则其证言不能作为证据 C.因高某对所证事实具有作证能力,其证言可以作为证据 D.高某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其证言不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称为( )。 A.审判管辖 B.地域管辖 C.立案管辖 D.专门管辖 4.辩护人参加刑事诉讼的时间是从( )。 A.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时起 B.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 C.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 D.提起公诉之日起 410

5.下列案件中,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的是( )。 A.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B.贪污贿赂案件 C.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D.被告人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6.对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行使侦查权的机关是( )。 A.国家安全机关 B.公安机关 C.人民检察院 D.监狱 7.下列事项中,应适用裁定的是( )。 A.宣告被告人无罪 B.对审判人员的回避申请 C.对违反法院秩序人员实施罚款、拘留 D.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法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判决 8.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市公安局局长的回避应当由( )决定。 A.市公安局党委 B.市法院审判委员会 C.市检察院检察委员会 D.市政法委员会 9.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人民法院作出无罪判决,如果被告人在押的,被告人释放的时间是( )。 A.判决宣告后 B.判决生效后 C.上诉、抗诉期限届满以后 D.如果案件进入二审,二审判决生效以后 10.在刑事诉讼中,自诉案件的证明责任的承担者是( )。 A.人民法院 B.自诉人 C.证人 D.被告人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20分。每题至少有两项答案正确,多 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1.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享有的诉讼权利有( )。 A.提供法律咨询 B.申请鉴定或勘验 C.代理申诉、控告 D.为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12.下列公诉案件中,人民法院必须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有( )。 A.公诉人出庭,但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

2013年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_共3页

2013年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案例分析题部分,本题22分。 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 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 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问题: 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 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 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2.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3.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范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4.①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贿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②丁接受丙的委托,帮助丙实施行贿行为,构成行贿罪(未遂)共犯。 ③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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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研真题]2014年法律硕士(法学)基 础课试题 【考试年份】2014年1月 【考试科目】刑法学、民法学。满分150分 2014年法硕(法学)试题——基础课 一、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在刑法理论中,狭义刑法特指( )。 A.附属刑法B.单行刑法 C.刑法典D.刑法修正案 2.甲国公民比尔等人,在乙国领海劫持了一艘悬挂丙国国旗的货轮后,驾驶该货轮途经我国领海回甲国时,被我国警方抓获。我国参加了惩治海盗行为的国际公约,据此,对于比尔等人的海盗行为,我国司法机关( )。 A.应按国际条约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B.可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C.应将犯罪嫌疑人引渡给有关国家追究其刑事责任 D.可适用甲国、乙国或者丙围刑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我国《刑法》第303条第l款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甲长期通过网络纠集池人进行赌博,人民法院认定其聚众赌博,对其单独定赌博罪。甲的罪行符合赌博罪的( )。 A.基本的犯罪构成 B.修正的犯罪构成 C.加重的犯罪构成 D.派生的犯罪构成 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因不满父亲再婚,与之断绝往来,在父亲晚年孤身一人、身患重病时拒绝予以照顾,情节恶劣,构成遗弃罪。在本案中,甲违反了()。

A.法律行为引起的义务 B.职务要求的义务 C.先前行为引起的义务 D.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5.下列选项中,成立犯罪既遂的是( )。 A.甲违章驾驶运土车,不慎撞上一辆面包车,造成面包车上2人死亡 B.乙购买货值金额30万元的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销售3万余元时被公安机关抓获C.丙在茶楼准备将国家秘密提供给境外人员时,被国家安全机关工作人员当场抓获 D.丁趁为他人搬运行李之机,将他人背包(内有价值3万元的相机)放在一隐蔽地点,当丁回头取包时,背包已不见踪影 6.医生甲意图杀死患者司某,将毒药给不知情的护士乙。乙粗心大意,未经检查就让司某服下毒药,司某中毒死亡。甲属于故意杀人罪的( )。 A.教唆犯B.帮助犯 C.间接实行犯D.直接实行犯 7.甲潜入赵家客厅盗窃财物时,惊醒了在卧室里睡觉的赵某,甲逃跑时与过来查看的赵某相撞,致赵某倒地并受重伤。对甲应( )。 A.按照盗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数罪并罚 B.按照盗窃罪的转化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C.按照抢夺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吸收犯择一重罪处罚 D.按照盗窃罪与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想象竞合择一重罪处罚 8.甲、乙(均为7周岁)经常在小学校门外拦截小学生索要玩具,严重扰乱了学校周边的社会秩序。甲、乙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2014年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刑事诉讼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14小题.每题1.0分,共14.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下列( )案件不应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 A 骗取出口退税案 B 受贿案 C 私分国有资产案 D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案件范围。对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主要包括:1.贪污贿赂犯罪。2.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3.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和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即①非法拘禁案;②非法搜查案;③刑讯逼供案;④暴力取证案;⑤体罚、虐待被监管人案;⑥报复陷害案;⑦破坏选举案。4.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其他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对于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所以,本题中的B、C、D项分别属于贪污贿赂或者渎职犯罪等,应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而对于A项属于涉税案件应由公安机关侦查。 第2题 张某被判处无期徒刑,王某被判处拘役,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赵某被判处死刑缓期 2年执行。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下,对( )可以依法暂予监外执行。 A。张某和王某 B.王某和李某 C.李某和赵某 D.张某和李某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刑诉法第214条之规定,暂予监外执行仅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题中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刑罚的只有王某和李某,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第3题 在下列情形下,人民法院应当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的是( )。 A 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被告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没有委托辩护人 B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审理时未满18周岁;没有委托辩护人 C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起诉意见和移送的案件证据材料可能影响正确定罪量刑 D 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时没有委托辩护人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指定辩护的情形。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承担法律援助义务的律师为其提供辩护。可见,在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未成年人或者是可能判处死刑而没有委托辩护人时,才是“应当”指定辩护人,其他情况下都属于“可以”指定的情形。 第4题 下列人员不属于刑事诉讼程序中回避人员范围的是( )。 A 书记员 B 翻译人员 C 鉴定人 D 证人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及解析

2012年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试卷二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老板甲春节前转移资产,拒不支付农民工工资。劳动部门下达责令支付通知书后,甲故意失踪。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立即抽调警力,迅速将甲抓获。在侦查期间,甲主动支付了所欠工资。起诉后,法院根据《刑法修正案(八)》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认定甲的行为,甲表示认罪。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刑法修正案(八)》增设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体现了立法服务大局、保护民生的理念 B.公安机关积极破案解决社会问题,发挥了保障民生的作用 C.依据《刑法修正案(八)》对欠薪案的审理,体现了惩教并举,引导公民守法、社会向善的作用 D.甲已支付所欠工资,可不再追究甲的刑事责任,以利于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考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答案】D 【解析】从题干信息需要判断:甲是否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甲有能力支付拒不支付且经劳动部门责令支付后逃避,符合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AB项从法治理念的角度分析,均无不妥;C项从法理学的角度分析,可以肯定结论正确。D项,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定从轻量刑情节把握两点:(1)必须是起诉前支付拖欠工资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对于第一点,从题干信息可以确认;对于第二点,减轻或免除处罚与不再追求刑事责任的用语是不同的,减轻或免除处罚是以定罪为前提,而不追究刑事责任则是不构成犯罪。所以D项说法错误,为正确答案。 【辨析】解答本题主要还是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认定及处罚入手,法治理念只是形式(不是直接考查对象)。另:依据题干信息,并未交代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属于自诉案件,如果考生从这个角度分析,就与命题人设题思路岔开了,难以得出正确结论。 2.甲与乙女恋爱。乙因甲伤残提出分手,甲不同意,拉住乙不许离开,遭乙痛骂拒绝。甲绝望大喊:“我得不到你,别人也休想”,连捅十几刀,致乙当场惨死。甲逃跑数日后,投案自首,有悔罪表现。关于本案的死刑适用,下列哪一说法符合法律实施中的公平正义理念? A.根据《刑法》规定,当甲的杀人行为被评价为“罪行极其严重”时,可判处甲死刑 B.从维护《刑法》权威考虑,无论甲是否存在从轻情节,均应判处甲死刑

电大2014年刑事诉讼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刑事诉讼法学作业1 一、名词解释 1、刑事诉讼 答:刑事诉讼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在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依法揭露、证实和惩罚犯罪 并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的全部活动。 2、刑事诉讼基本原则 答:刑事诉讼基本原则是指由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反映刑事诉讼理念和目的,贯穿于 刑事诉讼的全过程或者主要诉讼阶段,对于刑事诉讼过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和规范作 用,指引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进行刑事诉讼活动以及诉讼参与人参加刑事诉讼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 3、职能管辖 答:职能管辖又称立案管辖或者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 国家专门机关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4、辩护 答:辩护是指针对控诉,提出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的诉讼制度。 5、刑事诉讼代理 答:刑事诉讼代理,是指代理人接受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以及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委托,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参加诉讼,进行活动,由被代理人承担代理行为法律后果的一项法律制度。 二、简答题 1答: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

定的除外。也就是说除了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和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其他的绝大多数的刑事案件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即由公安机关受理。 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2款规定,贪污贿赂犯罪,国家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 的犯罪以及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是指刑事案件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不通过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而由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起的诉讼直接立案和审判。这类案件称为自诉案件。刑事诉讼法第18条第3款规定,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2答: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 有利害关系的;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3答:一般来说,刑事辩护适用于公诉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刑事代理适用于公诉案件的被害人、自诉案件的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两 类对象的诉讼利害关系往往相反;此外刑事辩护人享有的权利是由法律赋予的,不存在被告人、犯罪嫌疑人授权问题,其授权也仅仅是使辩护人参加诉讼,而刑事代理人是否参与 诉讼,在什么权限范围内从事活动均需授权决定。 三、案例分析题 案例1答:王师傅:报案人;王某:被害人;张某:被告人;张某的父亲:(张某的)法定代理人;王某的妻子: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 案例2答:有错误。 1、辩护权是被告人的一项权利,权利是一种权利主体行为选择的自由,因此被告人坚持不委托辩护人,县人民法院就无权强制。

2013年刑诉法司考题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多项选择题64-75题及不定项选择题92-96真题解析多项选择题 64.社会主义法治的公平正义,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加以体现。“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关于这一原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明确了定罪权的专属性,法院以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一权力 B.确定被告人有罪需要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C.表明我国刑事诉讼法已经全面认同和确立无罪推定原则 D.按照该规定,可以得出疑罪从无的结论 【答案】:ABD 【考点及易混点】: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 【专家解析】:考察依据三大本第二卷第二章第九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页码为281页。其中C错误,正确的说法是,该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吸收了无罪推定原则的精神。 65.周某采用向计算机植入木马程序的方法窃取齐某的网络游戏账号、密码等信息,将窃取到的相关数据存放在其租用的服务器中,并利用这些数据将齐某游戏账户内的金币、点券等虚拟商品放在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上进行售卖,获利5000元。下列哪些地区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 A.周某计算机所在地 B.齐某计算机所在地 C.周某租用的服务器所在地 D.经营该网络游戏的公司所在地 【答案】:ABCD 【考点及易混点】:管辖 【专家解析】:考察法条《高法解释》第2条第2款:“针对或者利用计算机网络实施的犯罪,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的网站服务器所在地,网络接入地,网站建立者、管理者所在地,被侵害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管理者所在地,被告人、被害人使用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所在地,以及被害人财产遭受损失地。” 66.法院审理郑某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案件,在宣告判决前,检察院发现郑某和张某接受秦某巨款,涉嫌贿赂犯罪。对于新发现犯罪嫌疑人和遗漏罪行的处理,下列哪些做法是正确的? A.法院可以主动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一并审理 B.检察院可以补充起诉郑某、张某和秦某的贿赂犯罪 C.检察院可以将张某、秦某追加为被告人,要求法院一并审理 D.检察院应当撤回起诉,将三名犯罪嫌疑人以两个罪名重新起诉 【答案】:BC 【考点及易混点】:逮捕中的应当讯问

2014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4年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共80题,每题1分) 1.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 A.主攻方向 B.重要支撑 C.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 D.重要着力点 2.下列法律法规的效力不等式中,不正确的是()。 A.法律>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 C.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 D.地方政府规章>部门规章 3.下列规范中不属于社会规范的是()。 A.法律规范 B.道德规范 C.技术规范 D.社会团体规范 4.行政法制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可以概括为()。 A.依法行政 B.积极行政 C.廉洁行政 D.为民行政 5.普通行政责任不包括()。 A.政治责任 B.法律责任 C.社会责任 D.道德责任 6.根据行政法学知识,下列对《城乡规范法》立法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属于行政立法范畴 B.属于从属性立法 C.立法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D.有权进行法律解释的机关是国务院 7.根据《行政许可法》,行政法规可以在()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范围内,对实施该行政许可作出具体规定。 A.法律 B.地方性法规 C.部门规章 D.规范性文件 8.下列关于城乡规划行政许可的叙述中,不正确的是()。 A.属于依职权的行政行为 B.属于外部行政行为 C.属于具体行政行为 D.属于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政行为 9.行政许可过宽过乱会引起很多消极作用,下列不属于行政许可消极作用的是()。 A.可能会使贪污受贿现象日益增多 B.可能会使社会发展减少动力,丧失活力 C.可能使被许可人失去积极进取和竞争的动力 D.可能严重影响法律法规效力 10.根据《立法法》,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可以制定(),报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施行。 A.行政法规 B.地方性法规 C.地方政府规章 D.部门规章 11.下列对城市规划图件的定位叙述中,符合《城市规划制图标准》的是()。 A.单点定位应采用城市独立坐标系定位

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作业答案要点

《刑事诉讼法》第一次作业答案 你的得分:75.0 说明:每道小题括号里的答案是您最高分那次所选的答案,标准答案将在本次作业结束(即2014年03月13日)后显示在题目旁边。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5个小题,每小题2.0 分,共50.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 ( D ) A.自行侦查 B.提起公诉 C.不起诉 D.法律监督 2.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自诉案件共有三类,其中一类即为被害人有证据 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下列案件中,不属于这类刑事自诉案件的是()。 ( C ) A.故意伤害案(轻伤) B.妨害通信自由案 C.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 D.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案 3.以下选项中,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是()。 ( C ) A.秘密侦查破获的贩毒案件 B.秘密实施投毒杀人案件 C.公然劫取国家核心机密案件 D.秘密挖洞入室盗窃案件 4.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应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 候可以移送()。

( C ) A.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 B.被告人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 C.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 D.被告人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审判 5.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立案的条件是()。 ( D ) A.有犯罪人自首 B.有被害人报案或控告 C.有群众报案或举报 D.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6.某市政府机关科员张某,因涉嫌犯间谍罪被有关部门立案侦查,后被依法采取强制 措施。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C ) A.本案应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B.本案应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C.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国家安全机关执行 D.对王某的取保候审应由公安机关执行 7.在一起故意伤害(轻伤)案件中,被告人是一名法国人,下列关于此案管辖法院的 说法,正确的是()。 ( B ) A.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B.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C.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D.此案被害人任意选择一个管辖法院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司法考试刑法历年真题答案解析(一) 1.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的表述,下列哪一理解是不准确的?()(2011年卷二单选第1题) A.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B.权力制约是依法治国的关键环节,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C.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罪刑法定同样以此为思想基础 D.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网民对根据《刑法》规定作出的判决持异议时,应当根据民意判决 【答案】D 【考点】罪刑法定原则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关系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经典表述是“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该原则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民主主义要求,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由人民群众决定,具体表现为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来决定;尊重人权主义要求,为了保障公民的自由,必须使得公民能够事先预测自己行为的性质与后果,故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必须在事前明文规定。 选项A理解正确。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国家对社会的治理是依照法律进行的,故法律必须明确,刑法是刑事领域对什么是犯罪,对犯罪如何处罚的具体规定。因此,可以说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在刑法领域的集中体现。 选项B理解正确。依法治国的关键在于依法制权规范约束公权力,防止其滥用和扩张,保障人民利益。罪刑法定原则产生的思想渊源是三权分立说与心理强制说。三权分立说主张政府的行政、立法与司法职权范围要分明,以免滥用权力。

其核心是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互相制衡。因此,罪刑法定充分体现了权力制约。 选项C理解正确。人民民主的本质就是人民当家作主,人民民主是依法治国的政治基础和政治前提。刑法是由人民群众选举产生的立法机关制定的,其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 选项D理解错误。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最基本的要求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对法律没有规定为犯罪的行为不得处罚。我国《刑法》第三条规定,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如果依照“网民的意见”判决,不但违反了罪刑法定的原则,也会降低法律的性。 2.某孤儿院为谋取单位福利,分两次将38名孤儿交给国外从事孤儿收养的中介组织,共收取30余万美元的“中介费”、“劳务费”。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符合依法治国的要求?()(2011年卷二单选第2题) A.因《刑法》未将此行为规定为犯罪,便不能由于本案社会影响重大,就以刑事案件查处 B.本案可追究孤儿院及其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C.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准后,本案可作为单位拐卖儿童犯罪处理,以利于进一步发挥法律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D.可追究主管人员与其他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以利于促进法律效果、政治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答案】D 【考点】犯罪的概念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解析】《刑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一款第(八)规定,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2014年司法考试大纲:刑事诉讼法 第一章刑事诉讼法概述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与刑事诉讼法的概念,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理解: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法与法治国家'刑事诉讼的若干基本理念和基本范畴。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的基本原理。 考试内容: 基本要求: 了解: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理解:《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基本原则的含义、内容和基本要求。 熟悉并能够运用:《刑事诉讼法》以及相关法律解释对基本原则的规定,这些原则的理论基础和思想内涵。 考试内容: 第一节刑事诉讼法的概念 狭义与广义的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的渊源刑事诉讼法与刑法的关系刑事诉讼与法治国家 第二节刑事诉讼法的制定目的与任务 刑事诉讼法的任务 第三节刑事诉讼的基本理念 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诉讼效率 第四节刑事诉讼的基本范畴 刑事诉讼目的刑事诉讼价值刑事诉讼主体刑事诉讼职能刑事诉讼构造刑事诉讼阶段第二章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基本原则概述 基本原则的概念与特点 第二节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三节严格遵守法律程序 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原则的基苯内容。 第四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慕本内容: 第五节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六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人民检察院法律监督的基本内容 第七节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各民族公民有权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原则的基本内容 第八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的基本含义 第九节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原则的基本内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体现这一原则的规定 第十节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原则的棊本内容 第十一节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来胜2011司考新学期刑法测试题答案

2011司考新学期刑法测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2010年卷二第1题) 【考点】刑法的基本原则 【解析】罪刑法定原则的具体要求为:(1)溯及既往的禁止,即事前的罪刑法定。犯罪及其刑罚必须在行为前预先规定,刑法不得在对其公布、施行前的行为进行追溯适用。(2)排斥习惯法,即成文的罪刑法定。犯罪与刑罚必须由立法者通过特定程序以文字的形式记载下来,刑事司法应以成文法为准,而不能适用习惯法。(3)合理解释刑法,禁止类推,即严格的罪刑法定。类推解释是对事先在法律上没有规定要予以处罚的行为进行处罚,属于司法恣意对国民的行为进行压制,这是不允许的。(4)刑罚法规的适当,即确定的罪刑法定。同时,刑罚法规的适当还包括刑法的明确性、禁止处罚不当处罚的行为、禁止不确定刑三方面内容。 2.【答案】C(2009年卷二第1题) 【解析】本题考核刑法解释。 A项中,盗窃罪的对象“公私财物”都属于他人占有的财物,“他人的财物”的解释,去除了“他人占有”的限制,扩大了盗窃的对象,属于扩张解释。 B项中,将“出售”解释为“购买和销售”,属于扩张解释,并不是当然解释。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故B项说法错误。 C项对抢劫罪的认定进行了扩张解释,说法正确。 D项中,对“信用卡”的功能进行了扩张解释,故D项说法错误。 3.【答案】B(2010年卷二第4题) 【考点】刑事责任年龄 【解析】选项A、C错误。《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选项A属于失火行为。选项C属于故意毁坏财物的行为15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于上述两种行为均不承担刑事责任。 选项B正确,选项D错误。《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法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规定,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据此可知,选项B中甲使用暴力将他人打成重伤,甲应对造成他人重伤的结果应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选项D中,甲的行为仅造成被害人轻伤,不构成犯罪。 4.【答案】D(2009年卷二第3题) 【解析】本题考核正当防卫。 A项中,不法侵害人已被制服,意味着不法侵害不可能继续侵害或威胁法益,此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如果又对不法侵害人实施加害行为的,已经不存在防卫的时间条件,应成立故意犯罪。A项说法正确。 B项中,在财产性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行为虽然已经既遂,但在现场还来得及挽回损失的,应当认为不法侵害尚未结束,可以实行正当防卫。B项说法正确。 1

2014年二建《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毎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施工企收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2.单位甲委托自然人乙采购特种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丙采购。由于缺货,丙向乙说明无法供货,乙表示愿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向丙出示加盖甲公章的空白合同。经查,丙不知乙授权不 足的情况。关于甲、乙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 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普通水泥 C.如甲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 D.甲应承担付款义务 3.根据《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所有权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 4.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依法登记,发生设立效力 B.合同签字盖章,发生设立效力 C.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登记 D.未经登记,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 5.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保护的客体,受知识产权保护。 A.专利权B.商标权 C.著作权D.发明权 6.根据《担保法》,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担保物的是()。 A.厂房 B.可转让的专利权 C.生产原材料D.公立幼儿园的教育设施 7.根据《物权法》,下列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 A.生产设备 B.连设用地使用权 C.正在建设的建筑物D.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8.某材料供应商由于自身原因,没有按合同约定及时提供原材料,给工程建设项目造成了经济损失,该供应商应承担()。 A.行政处分 B.违约责任 C.行政处罚D.交纳罚金 9.以市场主导,以守法、守信、守德、综合实力为基础进行综合评价的是()。 A.政府对市场主体的守法诚信评价 B.社会中介信用机构的综合信用评价 C.市场主体的自我综合信用评价 D.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的综合信用评价 10.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质量标准造成损失的,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施工的单位承担()。A.按份责任 B.补充责任 C.连带责任 D.公平责任 11.建设工程招标的基本程序主要包括:①发售招标文件;②编制招标文件;③委托招标代理机构;④旅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圣才出品】

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刑事诉讼法》真题及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每题1分。 1.社会主义法治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高度重视程序的约束作用,避免法治活动的任意性和随意化。据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只要程序公正就能实现实体公正 B.刑事程序的公开与透明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C.为实现程序的约束作用,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均应予以排除 D.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会限制程序的约束作用 【答案】B 【考点】刑事诉讼程序的价值;程序公正与实体公正的关系 【解析】B项,刑事程序的公开和透明,可以让当事人以及社会监督刑事程序有序运行,因而有助于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A项,诉讼公正是维护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是体现社会正义的窗口,是诉讼的灵魂和生命,包括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两个方面。实体公正,即结果公正,指案件实体的结局处理所体现的公正。程序公正,指诉讼程序方面体现的公正。实体公正和程序公正各自都有独立的内涵和标准,不能互相代替,而且应当并重。一方面程序公正保障实体公正的实现,另一方面程序公正具有独立的价值。但是,程序公正不一定就能够实现实体公正。 C项,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并非都应予以排除,有的瑕疵证据经过合理解释或者补正后,可以作为定案根据。 D项,对复杂程度不同的案件进行程序上的繁简分流,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将司法资

源进行有效的配置,进而发挥程序的约束作用。 2.社会主义法治要通过法治的一系列原则加以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是《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下列哪一案件的处理体现了这一原则?()A.甲涉嫌盗窃,立案后发现涉案金额400余元,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乙涉嫌抢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决定不起诉C.丙涉嫌诈骗,法院审理后认为其主观上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作出无罪判决 D.丁涉嫌抢劫,检察院审查起诉后认为证据不足,决定不起诉 【答案】A 【考点】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解析】《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这一规定确立了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A项,盗窃400元,未达到定罪的数额标准,故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这一情形,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 B项,《刑事诉讼法》第173条第2款规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该项中,对于乙的不起诉属于酌定不起诉,未体现具有法定情形不予追究刑事责任原则。

刑法司考真题解析

2015年刑法司考真题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跳楼自杀,砸死行人乙。这属于低概率事件,甲的行为与乙的死亡之间无因果关系 B.集资诈骗案中,如出资人有明显的贪利动机,就不能认定非法集资行为与资金被骗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C.甲驾车将乙撞死后逃逸,第三人丙拿走乙包中贵重财物。甲的肇事行为与乙的财产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D.司法解释规定,虽交通肇事重伤3人以上但负事故次要责任的,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说明即使有条件关系,也不一定能将结果归责于行为 2.关于责任年龄与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在不满14周岁时安放定时炸弹,炸弹于甲已满14周岁后爆炸,导致多人伤亡。甲对此不负刑事责任 B.乙在精神正常时着手实行故意伤害犯罪,伤害过程中精神病突然发作,在丧失责任能力时抢走被害人财物。对乙应以抢劫罪论处

C.丙将毒药投入丁的茶杯后精神病突然发作,丁在丙丧失责任能力时喝下毒药死亡。对丙应以故意杀人罪既遂论处 D.戊为给自己杀人壮胆而喝酒,大醉后杀害他人。戊不承担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 3.警察带着警犬(价值3万元)追捕逃犯甲。甲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只打死警察(希望打死警察),也可能只打死警犬,但一枪同时打中二者,导致警察受伤、警犬死亡。关于甲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如认为甲只有一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认为甲有数个故意,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与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C.如甲仅打中警犬,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D.如甲未打中任何目标,应以故意杀人罪未遂论处 4.鱼塘边工厂仓库着火,甲用水泵从乙的鱼塘抽水救火,致鱼塘中价值2万元的鱼苗死亡。仓库中价值2万元的商品因灭火及时未被烧毁。甲承认仓库边还有其他几家鱼塘,为报复才从乙的鱼塘抽水。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出于报复动机损害乙的财产,缺乏避险意图 B.甲从乙的鱼塘抽水,是不得已采取的避险行为 C.甲未能保全更大的权益,不符合避险限度要件 D.对2万元鱼苗的死亡,甲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 5.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

2014年二级建造师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共60题,毎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施工企收法人与项目经理部法律关系的说法,正确的是()。 A.项目经理部具备法人资格 B.项目经理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C.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其自己承担 D.项目经理部是施工企业内部常设机构 【参考答案】B 【解析】参见教材P8。项目经理不具备法人资格,但是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 2.单位甲委托自然人乙采购特种水泥,乙持授权委托书向供应商丙采购。由于缺货,丙向乙说明无法供货,乙表示愿意购买普通水泥代替,向丙出示加盖甲公章的空白合同。经查,丙不知乙授权不足的情况。关于甲、乙行为的说法,正确的是()。 A.乙的行为属于法定代理B.甲有权拒绝接受这批普通水泥 C.如甲拒绝,应由乙承担付款义务D.甲应承担付款义务 【参考答案】D 【解析】参见教材P13。题中的代理属于表见代理,此代理行为有效,所以甲应承担付款义务。 3.根据《物权法》,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所有权B.用益物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参考答案】B 【解析】参见教材P16。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和地役权。4.关于不动产物权设立的说法,正确的是()。 A.经依法登记,发生设立效力 B.合同签字盖章,发生设立效力 C.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必须登记 D.未经登记,不动产交易合同无效 【参考答案】A 【解析】参见教材P18。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法按照法律法规登记,自己载于不动产登记薄时发生效力。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5.工程建设中使用的计算机软件是()保护的客体,受知识产权保护。 A.专利权B.商标权C.著作D.发明权 【参考答案】C 【解析】参见教材P28~29。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属于侵犯著作权罪。因此计算机软件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客体。 6.根据《担保法》,下列财产不能作为担保物的是()。 A.厂房B.可转让的专利权C.生产原材料D.公立幼儿园的教育设施 【参考答案】D 【解析】参见教材P32。担保方式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不得进行抵押。 7.根据《物权法》,下列财产不可以抵押的是()。 A.生产设备B.连设用地使用权 C.正在建设的建筑物D.集体所有的宅基地 【参考答案】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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