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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申请表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申请表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申请表

附件1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申请表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受理通知书

编号:

本行政机关于年月日收到你单位关于

的《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申请表》,现予受理。请持此通知书于五个工作日内将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基础资料(附件3)提交我局和城市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

特此通知。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年月日

本通知书一式三份,市绿化园林局、建设单位和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各执一份。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基础资料目录

1、工程立项批文、用地红线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2、绿化设施量统计表(附后),包括设施的面积、数量、植物的品种、数量等,加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

3、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工程施工情况及施工总结;

4、工程竣工图,盖竣工图章,加盖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公章(2013年11月1日后立项的,必须加盖南京市园林绿化工程竣工备案章);

5、工程监理报告;

6、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7、园林绿化、古建及仿古建筑竣工验收证明;

8、南京市市政(园林)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9、建筑物、构筑物、设施使用说明及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的事项。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设施量统计表

(广场游园类)

工程名称:

一、概况

二、绿化部分

三、施工范围内遗留既有设施情况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设施量统计表

(道路类)

工程名称:

一、概况

二、绿化部分

三、施工范围内遗留既有设施情况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设施量统计表

(风景林、防护林类)

工程名称:

一、概况

二、绿化部分

三、施工范围内遗留既有设施情况

附件4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整改通知书

附件5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整改完成通知书

附件6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表

附件7

南京市城市园林绿化设施移交公示备案

编号:

南京市绿化园林局:

(项目名称)已于年月日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天,该设施养护范围为,养护单位为,公示期内无异议。

(公章)

年月日一式二份,市绿化园林局、园林绿化设施接收单位各执一份。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工程名称:安次工业园区高压排管穿越施工工程 序文件名称份数备注 1 工程开工报审表 4 2 主要施工人员资质 4 3 主要设备清单 4 4 计量器具校验 4 5 技术交底 4 6 施工组织设计 4 7 材料报审(附检验报告) 4 8 测量报审(附导向记录图) 4 9 分项工程质量报验单 4 10 工程验收报验单 4 11 工程验收单 4 12 工程交接单 4 13 14 15 16 建设单位(签字): 移交人(签字): 日期:年月日

工程资料清单

工程名称:安次工业园区高压排管穿越施工工程 序文件名称份数备注 1 工程开工报审表 4 2 主要施工人员资质 4 3 主要设备清单 4 4 计量器具校验 4 5 技术交底 4 6 施工组织设计 4 7 材料报审(附检验报告) 4 8 测量报审(附导向记录图) 4 9 分项工程质量报验单 4 10 工程验收报验单 4 11 工程验收单 4 12 工程交接单 4 缺项资料1、企业资质 2、工程报验单 3、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审批表 4、施工日志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原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7、工程竣工报告 注:施工单位尽快将缺项资料补齐。

工程资料清单 工程名称:安次工业园安华路污水排放管线顶管工程 序文件名称份数备注 1 企业资质及报审 4 2 施工组织设计及报审 4 3 污水排放管线顶管工程报验单 4 4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4 5 顶管顶进记录 4 6 顶管检验批验收记录 4 7 顶管注浆记录 4 8 原材料(橡胶圈)合格证 4 9 钢筋砼管发货单 4 10 排放管线路由设计方案图 4 11 甲乙双方合同 4 缺项资料1、开工报审资料 11、竣工验收报验单 2、技术交底资料 12、竣工验收记录 3、机械设备、测量设备报验 13、工程竣工报告 4、测量器具校验 14、卷内备考表 5、测量放线资料 15、竣工图 6、施工日志 7、材料进场报验单 8、材料设备进场验收记录 9、管材检验报告 10、分项工程报验单及验收记录 注:施工单位尽快将缺项资料补齐。

夜间施工许可证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编号:□□□□□□□-□□ 填表人: 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夜间建筑施工事项提示: 1、施工单位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夜间作业申请和方案。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或者

不予出具夜间作业证明的书面通知。 3、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当确定合理的作业时间。连续运输、浇灌混凝土的夜间作业,一般 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装卸其他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不得超过当日24点。 4、施工夜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于夜间作业前将准予夜间作业证明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 位置予以公告。 5、“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生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夜 间作业。 6、夜间指当天22:00至次日6:00。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编号:□□□□□□□-□□

填表人: 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夜间建筑施工事项提示: 2、施工单位确需夜间施工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夜间作业申请和方案。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或者不予出具夜间作业证明的书面通知。 3、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当确定合理的作业时间。连续运输、浇灌混凝土的夜间作业,一般 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装卸其他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不得超过当日24点。 4、施工夜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于夜间作业前将准予夜间作业证明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 位置予以公告。 5、“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生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夜 间作业。 6、夜间指当天22:00至次日6:00。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 编号:□□□□□□□-□□

开发商向物业公司工程资料移交清单

物业移交资料清单 一、项目建设资料 1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通知书》及红线图复印件; 2 同意使用土地通知书复印件; 3 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 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复印件; 5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6 市规划局《建设工程报建审核书》复印件; 7 规划报建图复印件; 8 建筑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9 开发公司相关资料(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10 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质量认定书复印件; 12 建筑工程竣工消防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13 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复印件; 14 工程建筑埋放线、验线、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15 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设施使用证复印件; 16 通信管线等各分项工程竣工验收书/验收报告复印件; 17 供水协议书复印件;供用电合同复印件; 18 同意供电通知复印件; 19 申请门牌呈批表复印件; 20 通邮申报表复印件; 21 其它相关资料

二、物业产权资料 1 销售资料(业主、产权、位置、建筑面积等)复印件; 2 住房、门面、车库买卖合同复印件 3 其它相关资料 三、建筑工程技术资料 1 地质勘察报告复印件; 2 工程合同及开、竣工报告复印件; 3 建筑施工图(结构、建施、水施、电施、防雷、弱电等)原件; 4 图纸会审记录复印件; 5 工程设计变更通知(包括质量事故处理记录) 复印件; 6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复印件; 7 沉降观察记录复印件; 8 竣工验收证明书复印件; 9 主要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钢材、水泥等)复印件; 10 新材料、构配件的鉴定合格证书复印件; 11 砂浆、混凝土试块试压报告复印件; 12 建筑竣工图(包括总平面图、建筑、结构、水、电、防雷、弱 电、设备安装、附属工程及隐蔽管线等)原件; 13 其它项目竣工图(绿化、景观、二次装修等)原件; 14 各分项工程施工单位资料复印件; 15 各分项工程/隐蔽工程验收表/测试报告复印件; 16 其它相关资料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单table_464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表 夜间建筑施工事项提示 1、施工单位确需夜间作业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夜间作业申请和方案。申报地址:苏虹中路389号,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电话:6258175 2、62581753。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或者不予出具夜间作业证明的书面通知。 3、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当确定合理的作业时间。混凝土连续浇灌的夜间作业,一般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装卸其他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不得超过当日24点。 4、实施夜间作业的施工单位,必须在施工前将准予夜间作业证明张贴于施工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告。“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 6、夜间指当天22:00至次日6:00。 7、本页一式二份,施工单位和环保局各持一份。 8、申请时需提供建设单位(包括建筑开发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工程转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建筑工地设备布置图及周边地形图、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提交园区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流程 一、设立依据 《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17条。 二、办理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活动。 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四、基本条件: 1、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如大型混凝土浇捣、钻孔灌注桩等)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建筑施工; 2、同一工地不同施工队必须统一申请夜间作业时间; 3、同一工地两次获批准的夜间施工之间必须有72小时以上的间隔。 4、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提交园区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五、申请材料 1、夜间施工作业申请书(格式文本); 2、建设单位(包括建筑开发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工程转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工地设备布置图及周边地形图; 六、管理权限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环保局、建设交通委、公安局、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城管大队,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噪声管理,规范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行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制定了《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 和备案审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规范和加强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重点区域是指内环线以内区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其他重点区域。重点区域由市建设交通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并报市人民政府批准。 本办法所称一般区域是指除重点区域以外的本市其他行政区域。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和市政、道路管线及轨道交通工程夜间施工备案。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本市市政工程(含养护)、道路管线工程及轨道交通工程夜间施工的备案管理,具体由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市管处”)组织实施。区(县)建设交通委及其市政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内市政工程(含养护)、道路管线工程夜间施工的日常备案和监管。 市环保局负责对本市重点区域的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许可,委托相关区(县)环保局设立许可受理点。区(县)环保局负责所辖重点区域的夜间房屋类建筑施工许可的受理、现场核查及许可后的监管工作,以及一般区域的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的许可。 市拆房管理部门负责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的备案管理,区(县)拆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经环保部门许可后的房屋拆除工程夜间施工的日常备案。 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本市行政区域的房屋类建筑工地违反夜间施工规定的,依法给予处罚。 其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房屋类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 第五条(许可办理部门) 重点区域内,除抢修抢险以外,因特殊工序或特殊原因确需在夜间22时至次日早晨6时从事房屋类建筑施工的单位,应当根据本办法相关规定向市环保局办理夜间施工许可手续。一般区域内,建筑工程夜间施工许可按照《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及相关规定执行并办理相关手续。 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在环保部门办理相关夜间施工许可手续后,到拆房管理部门办理施工备案。 第六条(可以申请夜间施工的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除下列特殊施工工序外,禁止建设工程从事夜间施工。 (一)不可中断的混凝土搅捣施工; (二)关系安全质量的深基坑开挖(含渣土装运)施工; (三)关系工程桩基质量的钻孔灌注桩钻孔施工(混凝土灌注除外); (四)特殊情况下的建筑物、构筑物拆除。 第七条(许可天数要求) 在重点区域范围内,原则上不得超过3天,两次获准的夜间施工之间应有24小时以上的间隔;同一施工工地夜间施工当月累计不得超过15天,由于特殊原因需要超过规定天数的,应当提交工程安全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一般区域范围内,同一房屋类建筑施工工地的夜间施工天数,参照前款规定执行。 第八条(夜间施工要求) 获准夜间施工许可的施工工地,施工单位及其施工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一)获准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对机械或设备加设降噪措施; (二)禁止采取捶打、敲击和锯割等易产生高噪声的作业,装卸材料应确保轻卸轻放; (三)实施拆除作业和建材、设备、工具、模具传运堆放,应使用机械吊运或人工传运方式,禁止高空掷抛,禁止重摔重放;

(完整版)夜间施工许可流程

夜间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 由建设单位办理。 办理条件: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等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等建设行为,在工程开工前,相关资料及施工现场应符合要求 申请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质量、安全报监登记书 5、中标通知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7、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监理规划 10、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2、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费缴纳依据 13、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商品砼合同(原件) 15、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16、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证明、甲乙双方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保证金缴纳证明 17、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8、墙改登记手续 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以上申请材料仅作为参考,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标准不一样,申请材料也略有不同,施工许可证应当由甲方办理。 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的,由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并处罚款。 “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昼间夜间 0类50分贝40分贝 1类55分贝45分贝 2类60分贝50分贝 3类65分贝55分贝 4类70分贝55分贝 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1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3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4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夜间施工许可证噪声样本

夜间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日期: 资料员: 施工防尘防噪音及不扰民措施

施工单位: 工程名称: 日期: 资料员: 施工现场环境卫生制度 1、施工现场必须保持场容, 场貌整洁, 积极创造一个讲文明、讲礼貌、将道德、讲团结、卫生的生动活泼的生产环境。 2、言行严格按成都市”六规范”和”八不准”执行。 3、施工现场道路要保持平整畅通, 不得在主要通道对方材料和机具, 搅拌机、水泥库、施工段附近不得有材料浪费现象, 必须做到当天工完场清, 谁的工作面谁清理的原则, 若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现象, 一次给予警告, 再次给予罚款50元的处理。

4、现场办公室内外要求整洁, 做到窗明地净, 桌椅摆设整齐, 表面无图纸、资料、文件、报刊等且不准乱扔乱放。 5、宿舍要求清洁卫生, 窗明地镜, 床铺整齐干净, 达到防风防雨防火、防寒的要求, 且临舍卫生设专人打扫。 6、临舍内的食堂要清洁卫生, 排污合理, 室内做到无蝇无尘的要求。 7、工地厕所要定人定期清扫, 时时保持干净。 8、工地库房内要求整洁, 料具要合理整齐码放, 做到规范化。 9、现场建筑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 10、施工现场主要路段和施工段做到地坪硬化处理。 施工现场门前”三包”职责制度 1、保护好施工现场原有绿化带的花草树木, 不得乱砍乱伐, 若随便砍伐损坏者, 按城市管理有关管理处理。 2、保护好施工工地周围道路场地的清洁卫生, 施工占地面积不得随意扩大。 3、保护好施工工地周围的原有工程设施, 若破坏原有设施者, 按本市原有规定处罚。 防粉尘措施 1、在搅拌机除尘上可采取安装吸尘罩及水幕隔尘措施除尘。 2、木屑除尘时可在机械尘源上方或侧向安装吸尘器, 通风机作用将粉尘吸入输出管道, 再送到蓄料仓库。 3、金属除尘时, 一般较多采用局部通风除尘系统。 4、清理现场或工作面时应先洒水再清扫。 5、严禁焚烧有毒有害的物质。 防噪音控制措施

夜间施工情况说明

浙建监B1 夜间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复兴路大楼装饰工程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夜间施工方案审批表

关于复兴路大楼装饰工程夜间施工情况说明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复兴路大楼装饰工程由我单位承揽施工,因现场涉及到部分拆除工作。可能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我部将采取控制现场机

械使用、加强现场施工人员教育、加快施工进度等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一、为保证夜间正常施工,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 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2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 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4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5施工处经理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 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在施工处经理部设置夜间值班室;在施工现 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监督电话: 项目总负责人 二、夜间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1、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护栏、警戒灯等标志。保证行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4、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5、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6、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7、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8、实施具有重大危险源的工程项目时,必须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应急救援预案措施,做好随时启动应急预案的准备。 特此说明! 浙江屹立建设有限公司 复兴路大楼装饰工程项目部 2017年12月29日

夜间施工审批程序

夜间施工审批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72号)的规定、《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维护施工秩序减少施工噪声扰民的通知》和《北京市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结合我区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海淀区属地范围内建设工程夜间施工审批程序,现公布如下: 一、夜间施工的范围及条件; 1.海淀区属地范围内的在施工程;(包括: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300平方米以上的装饰装修工程) 2.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工程不包含已交付使用居民小区内的市政道路、管线维修工程;不包含架空线工程;不包含拆除施工、园林绿化施工、水利工程施工等不属于建委施工审批职能范围的工程。 3.不包含重点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 4.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施工的工程; 二、建设和施工单位须持以下材料: 1.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开工证;(复印件) 3.因生产工艺要求必须连续作业的,由建设单位或施工单位出具相关设计文件或规范规定。并由设计和监理单位

加盖公章。 4.环保部门测定并明确的噪声扰民范围和根据噪声扰民范围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与居民签订的补偿协议已及扰民费发放登记表。 三、审批程序: 1.甲、乙双方应在海淀区建委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7b16423088.html,)的下载中心→建设工程相关下载中下载相关表格,并按照第二条所要求的材料,每项加彩色隔页纸装订并提交书面材料。对于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规定形式但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开具《行政许可补正有关材料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齐、补正的全部内容。 2.区建委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对经批准的夜间施工,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的工作,并将《夜间施工许可证》公布。 五、建设和施工单位应在取得《夜间施工许可证》后,到区环保部门备案,并将夜间施工许可证有关内容告知区的环保和城管部门以及工程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六、国家、本市及本区的重点工程和抢险救灾工程不用办理《建设工程夜间施工许可证》。 海淀区建设委员会 二OO七年一月

夜间施工申请及监理等证明

夜间施工申请书 建设局: 由我公司承建的居民住宅楼工程,建筑面积约平方米,位于路,该工程主体结构为框剪结构,地下一层,地上18层;地下室基础结构为筏板基础。筏板基础属于大体积混凝土,为保证工程质量必须采取一次性浇筑连续施工工艺,需夜间施工。 一、拟定夜间施工时间: 2018年月日至2018年月日进行部位混凝土浇筑,需在2018年月日和2018年月日晚进行夜间施工。 二、夜间施工防噪措施: 1、混凝土浇筑采用车泵输送(车泵输送混凝土噪声比地泵小),插入式振动棒进行振捣。 2、振捣棒快插慢拔,减少在混凝土外停留的时间,最大限度降低噪声减少扰居。 3、进行全封闭施工,减少人为噪声。 4、附近居民区张贴夜间施工告示,让居民了解实际情部,争取

居民谅解。 5、项目部设置接待办公室,24小时值班,听取群众意见,处理扰民纠纷。 三、项目经理:,联系电话: 特此申请 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夜间施工证明 : 受我公司监理的工程项目,现进行地下室筏板基础施工阶段。该项目地下室建筑面积较大,近平方米,由于浇筑底板、外围剪力墙、顶板等部位结构的特殊施工技术要求,必

须连续施工,以保证工程质量和防止开裂漏水等特殊要求,需要进行夜间施工。 特此证明。 监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夜间施工证明 我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到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工程于年月日晚需进行夜间施工的情况说明,项目基础为筏板基础,混凝土浇筑量大,为保证其质量必须一次性连续浇筑,所以需要夜间施工。我委随后进行了施工现场情况核实,其所说属实。我居会员将在此期间尽量协助

有限公司做好周边居民区夜间施工扰民的协调处理工作,让扰民影响降至最低。 特此证明。 社区居民委员会 年月日 夜间施工证明 我公司与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负责工程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该项目现进行到筏板基础施工阶段。近日,我公司已接到该项目施工单位

夜 间 施 工 许 可 证 申 请 报 告

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报告 致:长沙市芙蓉区环保局 由我单位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长城·万悦汇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该工程为27层框架结构,高度94.20米,工期紧。因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工艺要求一次性连续浇筑,保证混凝土整体良好性,达到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方量较大需进行夜间施工. 施工时间:2017年08月23日22时-08月24日6时 施工时间:2017年08月26日22时-08月27日6时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报告 致:长沙市芙蓉区环保局 由我单位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长城·万悦汇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该工程为27层框架结构,高度94.20米,工期紧。因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工艺要求一次性连续浇筑,保证混凝土整体良好性,达到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方量较大需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时间:2017年08月26日22时-08月27日6时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报告 致:长沙市芙蓉区环保局 由我单位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长城·万悦汇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该工程为27层框架结构,高度94.20米,工期紧。因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工艺要求一次性连续浇筑,保证混凝土整体良好性,达到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方量较大需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时间:2017年08月12日21时-08月14日6时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报告 致:长沙市芙蓉区环保局 由我单位湖南长大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长城·万悦汇位于长沙市芙蓉区王家湖路,该工程为27层框架结构,高度94.20米,工期紧。因地下室底板混凝土工艺要求一次性连续浇筑,保证混凝土整体良好性,达到混凝土质量满足设计要求,混凝土方量较大需进行夜间施工,施工时间:2017年08月2日18时-08月3日6时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签章): 监理单位负责人(签章):

工程监理档案移交表及清单

工程监理档案移交表(直营/ 分公司共册)合同编号:移交日期:年月日 工程名称(必填)工程规模(必填) 中标监理费项目总监(负 责人)/电话已回收监理费建设单位负责 人及电话 剩余监理费剩余监理费催 要负责人 开工日期(必填)竣工日期(必填) 工程地点 移交人/ 电话 移交单位 工程管理中心 档案登记人 移交人电话 项目监理部自查意见项目监理部自查意见: 施工资料册,监理资料册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工程管理中心审查意见工程管理中心审查意见: 负责人: 年月日 注:后附移交清单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档案资料归档明细表(施工资料部分) 序号类别类、册号工程资料名称共册 工程资料保存 是否移交 (册数) 是否有原 件 1 竣工验 收文件重要部分必 需原件 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单位工程安全功能检验资料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工程质量保修书 工程竣工移交证书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监理业务手册 2 合同文 件及资 质文件 合同文件 (A类)资 质文件(B 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分包合同 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 总包、分包单位人员上岗证件 材料供应商、工程试验室资质 3 技术 文件工程设计文 件 (C类) 工程设计、审查文件 图纸会审纪要 设计交底记录 工程变更和洽商记录 地质勘察文件 施工组织设 计(方案) (D类) 施工组织设计报审表及附件 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季节性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及附件 4 施工管 理资料进度控制 工程开工报告及附件 工程总进度、月总进度、周进度计划 质量控制 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及附件 施工测量报验申请表及附件 见证取样送检试验报审文件 分项工程质量报审文件及附件 分部/单位工程质量报审文件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档案资料归档明细表(监理资料部分) 序号类别类、册号工程资料名称共册 工程资料保存 是否移交(册数)是否有原件

夜间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附件1 市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审批表 申请单位(盖章):环保部门受理时间:审批文号:

备注:1.此表一式三份,于夜间施工前3个工作日以上申报。 2.此表原件应在施工现场保存,以备城管部门核查;现场无此表,视同未经环保部门批准。 3.《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在施工之日前公告附近居民。” 附件2

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公告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我单位负责建设的□□工程因生产工艺/特殊需要(需注明)的原因,拟于□月□日□时至□月□日□时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此夜间施工作业活动已于□月□日经□□□区环境保护局批准,批准文号为□□。 夜间建筑施工作业可能给您带来不便,我单位将尽力减轻影响,并在区级环保部门规定的时间尽快完工。感你们的理解与支持! 如您有任其它疑问,请拨打我单位施工负责人□□的□□(需为移动)。 施工单位(盖章) 年月日 注:1、《中华人民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精品文档,你值得期待 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 2、本公告应在工地附近可能受到施工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或居民区、工地现场予以发布。

夜间施工情况说明

浙建监B 1 夜间施工方案报审表 工程名称:复兴路大楼装饰工程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夜间施工方案审批表

关于复兴路大楼装饰工程夜间施工情况说明

杭州市公共自行车交通服务发展有限公司: 复兴路大楼装饰工程由我单位承揽施工,因现场涉及到部分拆除工作。可能会对周边居民生活产生一定影响,我部将采取控制现场机械使用、加强现场施工人员教育、加快施工进度等措施降低施工噪音,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单位采取下列措施: 一、为保证夜间正常施工,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现场情况,夜间施工尽量安排噪音小的工作,避免影响邻近居民休息。当因工程需要连续施工时,应提前征得居民的谅解。 2夜间施工时,应保证有足够的照明设施,能满足夜间施工需要,并准备备用电源。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警戒灯等标志,标志牌具备夜间荧光功能。保证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4在人员安排上,夜间施工人员白天必须保证睡眠,不得连续作业。 5施工处经理部各部门建立夜间施工领导值班和交接班制度,加强夜间施工管理与调度。在施工处经理部设置夜间值班室;在施工现场安排现场值班室。 监督电话:

项目总负责人 二、夜间施工的安全保证措施 1、充分考虑施工安全问题,不安排交叉施工的工序同时在夜间进行。 2、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标志、安全标牌、护栏、警戒灯等标志。保证行人、施工机械和施工人员的施工安全。 3、做好夜间施工防护,在作业地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悬挂红色灯,以提醒行人和司机注意,并安排专人值守。 4、夜间施工用电设备必须有专人看护,确保用电设备及人身安全。 5、夜间气候恶劣的情况下严禁施工作业。 6、夜间施工时,各项工序或作业区的结合部位要有明显的发光标志。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警示服。 7、各道工序夜间施工时除当班的安全员、质检员必须到位外,还要建立质安主管人员巡查制度,发现问题必须立即解决。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表

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表 填表人:电话:填表日期:年月日 夜间建筑施工事项提示 1、施工单位确需夜间作业的,应当提前3个工作日,向园区国土环保局提出夜间作业申请和方案。申报地址:苏虹中路389号1楼,苏州工业园区环境监察大队。电话:62589723,传真:62589721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施工单位出具夜间作业证明或者不予出具夜间作业证明的书面通知。 3、施工单位夜间施工应当确定合理的作业时间。混凝土连续浇灌的夜间作业,一般一次不得超过2个昼夜。装卸其他建筑材料、土石方和建筑废料不得超过当日24点。 4、“高考”、“中考”前15日内及考试期间等特殊期间,禁止一切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夜间作业。 6、夜间指当天22:00至次日6:00。 7、本页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和国土环保局各持一份。 8、申请时需提供建设单位(包括建筑开发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工程转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建筑工地设备布置图及周边地形图,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提交园区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苏州工业园区建筑工地夜间施工作业审批流程 一、设立依据 《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条和第三十一条、《苏州市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七条。 二、办理范围 苏州工业园区范围内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活动。 三、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四、基本条件: 1、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如大型混凝土浇捣、钻孔灌注桩等)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夜间建筑施工; 2、同一工地不同施工单位必须统一申请夜间作业时间; 3、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提交园区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五、申请材料 1、建筑施工场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表(格式文本); 2、建设单位(包括建筑开发单位、承包施工单位、工程转承包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3、建筑工地设备布置图及周边地形图; 4、首次申请夜间施工,需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六、管理权限 由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作出审批决定。 七、办理程序 申请单位在需要进行夜间施工作业前3个工作日向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申报材料→苏州工业园区国土环保局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八、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九、有效期限 1~2个夜间。 十、延续 不得延续。 十一、收费 施工单位进行夜间施工需缴纳噪声超标排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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