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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研究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

第一讲文化概说

一文化概念的历史演进

文化概念集中反映人们对客观存在的文化现象的概括认识。它的形成和发展都有一个过程。随着人们对文化现象的认识的发展,人们对文化概念的认识也逐步深化和明确起来。由于人们所处的时代、环境、条件的不同,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的差异,拥有的经验、知识、观念的区别,对文化的了解也不相同。但,对它的理解正确、全面与否还是有客观标准的。

文化概念的历史发展和文化本身的历史发展是不同的两回事,但两者间又具有紧密联系。

文化的存在和发展同人的存在和发展紧密相关。文化概念的形成和发展却与人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存在极其作用和意义紧密关联。

文化先于文化概念而存在。随着生产的发展,特别是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特别是欧洲文艺复兴时期以后,人逐步从对自然和神的崇拜中解脱出来,开始对自己的地位、作用和力量有了新的认识,文化这个突出人化的概念,才逐渐在意识中形成并发展起来。也就是说,文化概念的形成和产生是以文化本身的存在和发展为基础的。文化概念也随着文化的发展及人对它的认识的发展而发展。

西方和中国的文化概念比较

西方:在西方,文化一词源于拉丁语Cultura,意即耕作、培育、教养、教育、发展、尊重之意。最初它指土地的开垦以及植物的栽培,以后又指对于人的身体和精神的发展和培养,特别是艺术和道德方面的能力和精神的培养,进而它又广泛指人们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以及人们在征服自然中和自我发展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

中国:中国古代,文化一词原与武功相对,指文治教化。《易·贲卦》说:“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刘向《说苑·指武》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夫下愚不移,纯德之所不能化,而后武力加焉。”

文化学中的文化概念:它的含义及阐释前后有相当大的不同。一般认为,是从英国人类学家泰勒开始界定的,而后逐渐有所发展。从1871年到1951年的80年间,关于文化的定义就达164种之多。如果要对这些定义勉强分类的话,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1 文化是精神性的;2 文化既是精神性的又包括物质性的;3 文化是精神财富和物质财富的总和;4文化

由精神财富、物质财富和社会生活三部分组合而成。

由于人们从不同角度看待文化,或者强调文化的某一个方面,故对文化所下的定义就有所不同。由此可见文化包涵的内容的丰富性。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对自身认识的逐步深入,人对文化的认识必定会更深入,而文化的概念,也会相应发生改变。二文化的定义

(一)文化的定义

人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由于社会生活、社会地位的不同,实践条件和实践经验的不同,以及观察方式、角度和观点的不同,造成了对文化所下定义的不同。

另外,有时,一个概念或语词在理论研究和日常交往中不同。如“学文化”、“没文化”和“文化用品”等词语中的“文化”的含义就有很大差异。

如果从文化学的角度来看待文化,来讲文化概念,就与日常生活中所说的文化有了相当大的差异。从文化学的角度去看,文化无疑有更为宽泛和深刻的内涵。文化是与人的本质、与人的实践创造活动、与人的智慧发展相联系的一个概念。

因此,文化的定义是:文化是人们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所形成的活动方式上以及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上体现的人类智慧和实践创造能力的总和。

(二)文化定义的内涵

对上述定义,可以从以下四个方面予以理解。

1文化是人的创造物,不是自然物。

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而不是自然现象。文化的存在和发展,是与人和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相联系的。文化是一种“人化”现象。

2文化是人们社会活动所创造的,是社会共有共享的,不专属于个人,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社会存在物。

3文化是人类智慧和劳动的创造,这种创造体现在人们社会实践活动所形成的活动方式上,体现在所创造的物质产品和精神产品中。

4文化是一个总括性的概念,它反映和体现人类劳动和智慧发展的总水平和成就。它作为一个复杂的体系,包括一定社会群体的物质文化、行为文化和精神文化的多种层面的辨证统一,也包括一个社会群体中各种思维集团思维方式、行为方式的辨证统一。

总之,文化是人类社会的产物,是人类实践活动特别是生产实践活动的产物。文化体现了人类智慧和实践创造的成果,是人类实践和实践创造能力的结晶。文化首先是一种精神的东西,但它又体现在人们的精神活动和行为活动中包括的思维形式和行为方式上,也体现在

人们创造的各种器物中包括精神产品和物质产品上。

三文化的要素和结构

任何事物都是由不同要素和按照一定的方式组成的有机系统。文化作为一种事物,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也是如此。

(一)文化的要素

1文化的心理要素,这也是文化的精神观念层面,一般称为精神文化。它包括思维方式(哲学世界观)、思想观点(政治思想、法律思想)、价值观念(道德价值观念、审美价值观念)和科学知识(自然科学知识、社会科学知识、思维科学知识)等。

2 文化的行为要素,这也是文化的行为方式层面,一般称为行为文化。它包括行为规范、风俗习惯和生活制度等。行为文化实际上可以说是精神文化在人们行为中、在人们活动方式中的体现。

3 文化的物质要素,这也是文化的物质实体层面,一般称为物质文化。它包括各种生产工具、生活用具以及其他各种物质产品。物质文化也可以说是精神文化通过人们的实践在物质产品上的体现。

(二)文化的结构

上述三种文化要素,属于文化结构中三个不同的层面。一般来说,物质文化是最外层的,行为文化次之,精神文化是最内层的。故可称精神文化为内在文化,称行为文化和物质文化为外在文化。三者在在整个文化系统中是有机的统一在一起的。

四文化的不同分类

(一)主文化和亚文化

在一个社会的文化体系中,往往具有多层次的复杂结构,有整个社会共同的文化特质。也有属于社会中各群体独具的文化特质。前者相对于后者来说称为主文化,后者相对于前者来说称为亚文化。

如我们国家的国家法律制度、道德规范、行为方式、生活习惯以及共同语等,就构成我国的主文化,而不同地区、不同阶层的群体,则有相应群体的不同特点,就形成不同的亚文化。

如:西北高原的黄土文化,华东平原的江湖文化,四川盆地的巴蜀文化,客家人的客家文化等。

同一地区则有城市文化和农村文化的区别。

不同地区则有诸如京派文化和海派文化的区别。

城市中因不同群体则有企业文化、学校文化、市民文化等的区别。

不同年龄则有老年文化、青年文化等区别。

从整个社会讲,统治阶级的文化就是该社会的主文化。它对社会和社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影响是非常巨大的。

(二)统治阶级的文化和被统治阶级的文化。

(三)雅文化和俗文化。

五文化的基本功能

(一)文化有记录、储存功能。

(二)文化有认知、助识功能。

(三)文化有传播、交流功能。

(四)文化有教化、培育功能。

(五)文化有聚合、凝结功能。

(六)文化有调节、控制功能。

(七)文化有变异、革新功能。

文化是人创造的,文化又塑造了人,也就是说文化把人人化,把人从动物性的人改造为社会性的人。每个人都在一定的文化圈内生活、成长、受教育、获取知识、培养能力,学会如何思考问题、怎样行动、如何适应环境和改造环境。人是社会性的动物,就是指人生活在一定的文化环境中,属于某种文化。比如说中国人和希腊人的不同,即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种族的不同,二是文化的不同。种族的不同是外在的,文化的不同是内在的。后者往往决定着不同种族的发展方向。这一点早已由历史证明了。

从文化学的角度去看,人实际上是一种文化生物,人创造文化,又为文化所创造,没有文化,人就与动物没有了区别。

人是文化生物这个命题包含四个方面的内容:

1人是文化的存在。

2人是社会的存在。

3人是历史的存在。

4人是传统的存在。

参考书目

《文化学引论》杨镜江北师大出版社

第二讲中国传统文化的成因

一半封闭的大陆大河环境

(一)中国传统文化的地理环境

中华文化诞生在东亚大陆,东濒茫茫沧海,西北横亘茫茫戈壁,西南耸立青藏高原和横断山脉,内有大江大河、广阔平原和绵延的丘陵山地。这种一面临海,三面陆路交通极为不便,而内部回旋余地有相当开阔的环境,造成了一种与外部世界相对隔绝的状态。中国传统文化就从这种半封闭的地理环境中获得比较完备的隔绝机制,这对文化的形成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中华民族生存繁衍的地理环境,最适宜发展农业。东临太平洋,无较近的海上临国,西北、西南又为沙漠、高原所阻,海上通商、陆路贸易均极困难。这种地理环境决定了只能以农耕为主,农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主要的生产、生活方式。中国文化就在这种环境中产生并逐步发展。

(二)中国传统文化的形成

1农业经济

2专制政治(东方专制)

3宗法制

4独特的文化环境。由于文明明显高于周边各国,地理知识的贫乏,当时的文明古国缺乏了解,便很自然地自以为居于世界中心,其他皆为四夷八蛮,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天朝大国的自我意识,所谓“茫茫禹迹,纵横辽阔”,既胸怀博大,又自以为是、故步自封,对外来文化总怀着鄙视心理。历来外族入主中原无不被同化的历史史实,更加深了中华文化世界第一的心理认同。如:淝水之战,庾信被羁留而难归,北魏孝文帝改革,金主完颜亮憧憬于“三秋桂子,十里荷花”而南征之传说等。

(四)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性

生产方式属于文化表层结构,即物质文明的范畴。以农耕为主的表层文化以下三个明显的特点,并对文化的中层结构(制度文明)和深层结构(意识形态)的产生具有决定意义的影响。

1以治理水源为第一要务,在此基础上形成专制、一统的制度特征和抑制个性,推崇集体意识乃至盲目崇拜权威的民族心理特征。

协作,抑制个性,服从权威,集体意识,夏王朝产生,摧残自我意识,血缘制,等级制,伦理原则,单向服从。

2靠天吃饭,较多地依赖自然、顺应自然,因而在心理结构方面信奉“天人合一”、“天人感应”原则,求善的要求高于求。

农耕,恐惧崇拜,原始宗教,卜、筮、巫,神权君权,人际关系,自然科学。

3生活虽艰苦却相对稳定,造成求静、求稳的心理趋向。

忍耐力(不同于西方的心理特征),内化痛苦,封闭,自给自足,自我满足,故步自封。

中国传统文化的独特性中国文化发展出一个有了诸多文化观念,其中最为重要,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个观念莫过于自视为一个自足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之内的人们,自认为不仅自己的心理结构优于一切民族,且物质生活所需也无须外求,外族则渴求中国的精神文化和物质产品。故中外于1861年前无近代意义的外交,中国也根本感觉不到有何正式外交的必要。在次之前与外国的交涉都是以“天朝君临四方”的态度出发,居高临下对待外国。如。古代蛮族朝贡,典属国官职的设置,郑和下西洋等无不如此。由此就形成了根深蒂固的天朝观念。这种观念有如下几种表现形式:

1自我中心

人的本性

地理观念

历史条件

政治观念

2不平等看待外国

四夷外化

世界文明中心

3地大物博居世界中央。

4中国不但在地理上句世界中央,文化也高于世界各国,中国的文字、道德、礼仪、制度无不优于四夷。

5中国是政治中心,万方来朝,四夷宾服。

6中国物产丰富,经济自足,一切无待外求,对与外国通商不感兴趣。

7好古且圣化自己,认为中国的道德原则放之四海而皆准,圣贤之言是千古不易的真理。

上述观念的产生固然有不少谬误,但毕竟有其产生的客观条件。当产生这些观念的客观条件发生变化,特别是欧洲资本主义产生后导致时代发生巨变时,用以支撑这些观念的客观条件也相应的发生了改变,甚至根本就不存在了,于是就只好借助偏见和无知所产生的所谓

自信力,借助昔日傲慢惯性来支持,借助政治权力和文化专制强行筑起一道价值的围墙挡住外来挑战来支持。

二家国一体的社会土壤铸造出一套宗法意识,同样深刻影响了中国人的民族性和几千年的文化发展

中国传统社会是以土地为根基,以血缘关系为生活纽带的,它将家庭结构外推到国家,将父子关系外推到君臣,形成家国同构、君父合一的社会结构。

(一)中国宗法社会的特点

宗法制度,传统社会规定嫡庶法则。以始祖的嫡长子一系递承而下的嫡子为大宗,其余庶子为小宗,由此而分别系统。天子、诸侯、大夫、士、庶人都受该法则支配。它是传统社会赖以保持等级制度的重要思想支柱。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嫡长子制就派生于宗法制。这种从原始社会承袭而来的继统法,形成影响整个民族的“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的强烈的排外观念。

宗法制度是中国传统社会维护贵族世袭统治的一种政治制度,其核心是以血缘关系来确定人际关系,进而确定人在社会中的政治、经济地位,并由子子孙孙将这种社会地位永远继承下去。这种制度是以祖宗为支柱,以宗子为核心,以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来确立贵贱和地位,它由原始社会的血亲制演变为奴隶社会的家庭制度,进而成为国家政治制度。

1家国同构。

2血缘至上。

3男性中心。

4三位一体。父亲,家长,君主。

5等级森严。

6义务本位。

(二)中国亲属关系的特点

1注重内外、上下、尊卑、等级的区分。

2亲属关系延伸广。

3亲属名称分得细。

这种严密的亲属关系,是为了保证家庭秩序的稳定和家庭权力的集中。家又是具体而微的国,在家为孝子,在国为忠臣,家庭秩序的稳定与权力的集中则是社会政治统治稳定的基础。

(三)中国传统家庭的基本特征

建立在小农经济基础上的家长制家庭和夫权制婚姻制度是宗法社会的基础,它作为中国文化发展中的极其稳定的因素存在数千年之久。

家和族的区别:家,指夫妻共同生活所组成的人群的最小单位。《周礼·地官·郑氏注》“有夫有妇然后为家。”族,有家义,却是放大了的家庭,是以夫妻组成的家庭为基础的血缘关系网。有三族(父、子、孙)、九族(上至高祖,下至玄孙)之说。这是中国人特别重视血缘关系的具体体现。

1父系承传和父权统治。

2夫权至上。《礼记·丧服》:“妇人有三从之义。”《白虎通义·嫁娶》:“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扶以人道者也;妇者服也,服以家事,事人者也。”

3万恶淫为首,百善孝为先。

4重男轻女。

5重视宗族关系。

(四)家庭的功能

很多学者认为儒学只有社会,没有自我,实际上它有自我的问题。而儒家对自我的理解是摆在家庭的网络之中,家庭又摆在社群的网络之中,社群则和社会联系在一起,杜会则和国家联系在一起,所以,家庭在传统社会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从某一个角度看,了解了中国的家庭,就对中国社会、中国社会的结构的本质大体清楚了。

1政治功能。在专制统治者心目中,这是家庭最重要的功能,是解决小农经济的分散状态与大一统专制统治的矛盾的重要工具,故历来备受重视。因为家庭是社会结构的最基本的单位,是构成国家的基石,家庭的安定和稳定是社会稳定的前提,如何使家与国保持一致,是国家政治必须解决的问题。

古人“修齐治平”的观点。

政治是伦理的实施。《礼记》:“忠臣以事其君,孝子以事其亲,其本一也。”

政治上的家族主义由此而来。所谓的“求忠臣与孝子之门”也是这个道理。

2经济功能。

3教育功能。

三者相互相成,使传统社会的行为规范、权利观念、价值观念、审美观念、人生态度等内化为人们的生活习惯,积淀在心灵深处形成整个民族的集体无意识。一代一代的人,就这样在家庭的潜移默化中自然成为现存秩序的支持者和维护者。

宗法制讲孝亲,这成为中国道德本位,以致黑格尔将中国文化精神概括为家庭精神。

地理环境、小农经济、宗法制的诸多因素,必导致农业宗法制。在此基础上产生的中国文化,是一个以伦理意识为中心的系统。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就是伦理文化。

(四)伦理文化的内容

1伦理道德学说

三纲: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

五常: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

八德:孝,悌、忠,信,礼,义,廉,耻。

《孟子·滕文公上》:“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朱熹:“纲常万年,磨灭不得。”

“十六字心传”:伪《古文尚书·大禹谟》:“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惟精惟一,允执厥中。”宋儒把这十六个字当成尧、舜、禹心心相传的有关个人修养和治国的原则,故名。在他们看来,“人心”“生于形气之私”,和各种物欲联系在一起,是很危险的;“道心”“源于性命之正”,是伦理道德的准则,是很微妙;“惟”“精则察夫二者之间而不杂”,“一则守其本正之心而不离”,“必使道心常为一身之主,而人心每听命焉”,才能使“危者安,微者著”,合乎中庸的要求。

2具有顽强的承传不绝的再生力和无与伦比的延续性,成为世界罕见的古文化特例。

欧洲:古典文化,基督教文化,资本主义文化

印度文化大起大落,巴比伦文化、埃及文化消亡。

中国文化的延续性是由中国固有的自然环境、经济、政治、思想和学术的连续性决定的。

(1)具有比较完备的“地理隔绝机制”,是中国文化未曾发生断裂的自然条件。

(2)政治的连续性是中国文化不曾断裂的内在根据。

(3)学术思想的连续性是中国文化未发生断裂的自身基础.

总之,历代中国社会虽然发生各种变化,但无论政治变化还是政权更迭,始终都在本民族内部进行,而民族文化的同一性和统一性,又往往使内部政治斗争选择它以外的文化为武器,只得在固有文化的自身因素中寻找武器.如:儒、道、法、佛、玄等.但上述几种看似不同的文化因素,有具有同源的特点,这样便使虽有政权更迭,但受统一文化之影响,谁上台都得借助其建立政权、维护统治,文化本身的连续性因此保留。少数民族当权,未成功之前就已接受汉文化熏陶,取得政权后又自觉认同汉文化。从文化自身来说,文字的统一和稳定性增强了民族认同感。宗教不发达,且呈多种崇拜状态,未能形成一个足以统摄全民族的

宗教势力及势力集团,官方儒、道、释并重,民间孔、老、佛同祀一庙。这样,致使国内从来没有因信仰而发生的宗教战争和文化排斥现象,只有因内部原因而造成的政权更迭,文化也因此绵绵不绝地得以承传。

3具有强烈的入世精神,并以此构成社会主导心理。

“天命论”最后也归结为道德论(福善祸淫),避免了全民族的宗教狂热。

中国无神论(子不语怪力乱神)和神灭论产生很早。

4伦理政治型文化导致对人伦政治过度重视,并达到排它性的程度,从而限制了科技的发展,但天文、历法因与农业、政治相关而发展较好。因重政务,轻自然,崇人伦,斥技艺,决定了中国近代落后的命运。

5中国大一统格局下的伦理型文化,其思维方式趋于寻找对立面的统一,长于综合而短于分析,整体观念强。重直觉顿悟成为文化定势。直觉,未经充分逻辑推理的直观。顿悟,佛教指顿然破除妄念,觉悟真理,泛指忽然领悟。这种朴素的整体观念,与求统一的思维方式(和为贵,求中和),反映了古代中国人宏观把握世界的慧眼,但也显现出在科学实证精神和定量定性分析方面的极大缺陷。注重直觉顿悟,使中国文化单纯诉诸经验理性,而忽视构筑理论体系。如:中医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各种医案,却没有严密的理论体系。中国的文学评论往往是点评式的(金圣叹评《水浒》),或者是诉诸感性和形象(各种诗话,如《二十四诗品·典雅》:“玉壶买春,赏雨茅屋;座中佳士,左右修竹。白云初晴,幽鸟相逐;眠琴绿荫,上有飞瀑。落花无言,人淡如菊;书之岁华,其曰可读”)。

总结

古代思想,无论东西方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不满灾难深重的现实人生,把希望寄托在对彼岸世界的信仰上。西方的彼岸世界是以宗教方式提出来的天国,中国是以伦理方式提出来的“先王世界”。前者是个外在的世界,通向它的途径是信仰、知识;后者由于它的伦理性质又获得此岸意义,基本上是一个主体性的、内在的世界,内省的智慧便是通向它的途径。

中国文化中的知识论与人生论、道德论比较,显得极不协调,尤其作为知识论的核心部分——逻辑更不发达。这种情况使中国人对客观世界的认识未造就一个逻辑和知识系统,而仅采用自我认识的方法,将知识论纳入传统的道德论中,因此,中国一向缺乏系统的科学理论及建立科学系统必要的方法论基础。

在西方人的文化心理素质中有以共同特点,即一种在物质上、精神上都不易满足的心理状态,都有一种探究自然奥秘的好奇心理,他们往往有一种积极地去苦求乐,以认识自然和征服自然为务的心理状态。这样,知识论很自然的成为文化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由于特别注重家庭,因此出观了家族主义;由于注重族群,因此出现地方主义;由于注重自己的国家,因此出现ethnocentrism(民族中心主义)。刘小枫从基督教神学的角度解释儒家,认为儒学就是中华民族炎黄子孙的自我表述(selfdescription),就是狭隘的家族主义、种族主义、民族主义的体现。

参考书目

《中国文化要义》梁漱溟学林出版社

《中国文化史新论》何新辽宁人民出版社

《中国社会》陈见远辽宁人民出版社

《在民族灵魂的深处》高亚彪中国文联出版社

《民族与文化》赵光达广西人民出版社

第三讲中国传统文化评述

中国文化、欧洲文化、印度文化向来并称世界三大文化系统。中华文化从时间上看,至少可以追朔到有文字记载的商代,从空间上看,则包容了大河上下、天山南北广袤的土地,从种族上看,可谓华夷混杂,从源流上看,自是兼容百家乃至外来文化,从内容上看,当然堪称博大精深,但也泥沙混杂。要对其作一个全面的、客观的评价,是一个非常困难的事。而且,不同的时代的不同的人,从自己的角度去看,又会有不同的评价。这正如克洛奇所言,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故,我们的所谓评价,无非是一种自我表述而已,也就是说,其中肯定有谬误和偏差。

作为一个颇具义务感(群体意识)、极其讲究现实的民族,其社会意识主要不是靠宗教、法律来支撑,而是依赖建立在宗法制度上的伦理观念,具体地说,就是“宗族称孝焉,乡党称悌焉”。中国传统文化从本质上说是一种伦理文化。从这个角度看,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儒家文化。值得注意的是,儒家文化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了很大变化。春秋战国之际百家林立,儒家只是其中一家。西汉中期,董仲舒吸收阴阳五行学说、法家学说,根据时代需要对儒家学说进行改造,使之成为大一统专制国家的官方意识形态,成为社会主流文化,这就是两汉经学。东汉时佛教东传,儒学又逐渐接受其影响而形成宋明理学。所以,我们所说的儒学,内容就相当丰富庞杂,不可一概而论。

一文化传统的严重偏向

1重理想轻效用。

从孔子开始,儒道两家向来就热衷于标举出崇高的理想(圣人,至人、神人、圣人),

幻想建立一个上下和谐的、没有任何社会矛盾,人与人之间毫无争斗的美好社会。在儒家心目中,就是尧舜禹的时代,在道家心目中,则为“日出而作,日入而息,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知往来”的上古之世。为了达成这个目标,儒家借助于自我道德修养,成就伟大的人格,道家要求“绝圣弃智”,返归自然,相对来说,都忽视了效用问题。墨家虽然强调摩顶放踵、以利天下,但秦汉以后墨学中断,重效用的观点就罕见了。这种倾向在伦理观上表现为重义轻利,在职业观上表现为重农轻商。

2重协同轻竞争。

儒家静观的人生哲学,对人生的最高要求是用伦理道德信条严格要求自己以完成内在的超越,而非重在和外部世界的斗争上。孔子学说的核心是仁。仁和礼又是不可分割的。仁,用孔子的说法就是“克己复礼”。“视”、“听”、“言”、“动”是“礼”的规范,仁的外在表现就是礼。也就是说,儒家树立的伟大人格必须受礼制仁学的节制。《论语》“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就是这个意思。相应的,自觉接受礼知仁学所标举的最高模式即为中庸。中庸是礼制仁学的行为方式。这在文学思想上表现为“温柔敦厚”的诗教,“哀而不伤,怨而不怒”的准则。因此,屈原在班固眼中就成了“扬才露己”的异端,狂人。

儒家强调“同心同德”(“君子无所争——好让不争、谦谦君子),道家盛赞不争之德对增强民族凝聚力起了积极作用,却忽视了竞争的必要性,统治者为了维持现状对此大力提倡,这导致了一般人的社会心理中少了竞争意识。从哲学的角度看,这种强调“一”而反对“多”,坚决排斥异端的所谓浩然正气,实际上是为了维持宗法社会的平静,统治的长久。正是如此,统治者最恨“行伪而坚,言伪而辩,学非而博,顺非而泽以疑众”的持不同政见者。

黑格尔在《哲学讲义史》中认为,东方哲学强调同一性,忽视特殊性。这确实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因为它涉及到群体和个体、共性和个性、公与私的大问题。也正是如此,形成了文化传统观念侧重共性对个性的的规范和节制而忽视个性,以社会道德来排斥自我,形成一整套固定的思维模式和伦理道德规范,使个体失去了主体性。“以理节情”的观念,把无己、克己作为美德,来榨掉一切属于自我的东西,使人成为一具空有躯壳的社会性机器。

3重继承轻创新。

述而不作,信而好古,祖述尧舜,宪章文武。

4重直觉轻论证。

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和欧几里德的几何体系,引导培养了逻辑的、理性的思维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创造了整个西方世界。西方人喜欢按照一种基本的、明确的方法去思维、分析、探究和判断,总想从杂乱无章中找到整齐的、脉络分明的结构和线索,因为逻辑

规定思维,也规定世界。世界是有逻辑的,故世界是可以通过逻辑推理推导出它的规律的。这样,透明的西方和朦胧的中华就形成鲜明的对比。

所谓朦胧的中华文化,主要决定于中国人的思维方式中非直觉主义占主导地位。儒家的理性不是西方人哲学意义的理性,而是伦理性意义上的,即人不能随本能和欲望沉浮,要按某些道德准则束缚自己,通过自觉内省以完善自己的人格;一个社会不能是混乱的,应有严密而层次分明的的阶层和秩序,要作到此,必须是群体接受一套纲常伦理的规范。而哲学的理性,除了要对本体进行逻辑的、科学的认识,同时还是一种思维方式。儒家理性则不含这一点。

中华思维方式,由于无逻辑的制约,具有很大的跳跃性和散漫性,尽管不乏天才的发现和遇见,却无严密的体系可言。从广义的角度看,思维的终点不应是什么,而应是为什么。这往往造成西方人极大的困惑和痛苦,同时也让其不断地走出迷雾,不断进步。我们的思维方式,由于多满足于是什么,面对世界自然就不必痛苦地探寻,是什么就是什么,至此足矣。因为,直觉主义的哲学观认为,世界是不可探究和明说的,只能用心灵去感应的,层次越高越是不可言说,本质的东西,只有通过一刹那的感应去领悟,而不能通过长时间的探索得到,并用语言表述出来。

二传统文化的积极方面

1人格价值观念。

人为万物之灵,有伟大的精神境界。儒家认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有道德而动物则无,道德的需要是人的一种最为迫切的需要。孔子曰:“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人,有杀身以成仁。”孟子有“二者不可得兼”之说。按孟子的说法,人只要认识到人的最高需要是道德需要,最大价值是道德价值,那么,就可以不需要借助外力而自觉自主地进入一种“万物皆备于我矣,反身而诚,乐莫大焉”的境界。这种强调精神境界和道德需要的思想,不仅在历史上,特别在民族危亡的紧急关头,曾产生过积极的作用;而且对陶冶民族性格,提倡高尚的精神情操也有相当意义。

2自强不息的思想

三对文化传统应继承的几个方面

1无神论的传统

2辨证思维的传统

3爱国主义的传统

小结

中华民族文化充满对天人关系、人际关系的思索,提倡天人合一、人我和谐、自强不息、舍己爱人、中庸平和、礼义礼让、和谦恭不争等精神和态度,塑造了我们的民族精神,使民族以一种特殊的姿态顽强地自立与世界。但这种文化实际上是一种“早熟”的人文文化,未必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必然逻辑。它着重在对主体的道德属性进行探索反思,固然有诸如宏扬关心集体的精神、克己利人等许多长处,但也严重地束缚和限制人的发展。

中国传统哲学的特点是“一天人”、“合知行”、“同真善”,几乎全部兴趣都在于有关伦理道德的探讨论证方面,未把自然界作为客观对象来研究,而是作为具有人伦感情的整体来体验。主张知行合一,不注重提高认识水平。把求真和求善混为一谈,使求真成为趋善的手段,造成不注重探求自然规律,只热衷与实践人伦关系、道德原则,将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进而为实现某种有利于专制统治的长治久安的所谓政治理想。这样,使中华文化畸形地片面地向伦理方面发展,极端地忽视了科学技术的发展。同时,还造成以下结果:(1)大体上抑制了求真,使自然科学难以发展;(2)求善为达到人伦之表,使个人意识消失在群体意识中,难找有独立意识的“大写的人”。

另外,在以伦理政治为目标导向的传统社会中,哲学斗争(不仅是哲学斗争)往往和政治斗争紧密结合在一起,哲学问题往往是现实政治的反映。如,殷之天命神权论是奴隶制度的思想支柱,周之敬天保民也以德配天之说,则是对变化了的统治形式的承认。

上述文化的历史包袱,49年以后未得到真正的彻底的清算,封建流毒甚深。“文革”就是其最集中、最恶劣的至于当今充斥电视、电影中的皇帝戏,仅是其中之小小者而已。

第四讲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简介

中国传统政治思想是中国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国家、社会、家庭和个人关系密切。几千年中所形成的一整套政治思想、政治制度对中国文化所产生的影响可以说是无所不至的。按马克思的说法,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在上层建筑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行政权利支配社会”,是中国古代社会的一大特点。(马克思)这种现实反映在人们的意识中,就是把行政权利看得高于一切,并视为一切的归宿。故,在意识形态中,政治思想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一致成为古代整个思想意识形态的核心部分。哲学、经济、伦理、教育思想,不仅离不开政治,而且通过各种渠道几乎都归结于政治。如“文以载道”的文学思想,“培养接班人”的教育思想等。

在传统政治思想中,最突出、最核心的是君主专制的思想与理论。

中国传统政治思想奠基于先秦,其中以儒、道、墨、法四家为主。

先秦儒家是殷周文化的直接继承者。《尚书》、《诗经》、《易经》、《周礼》等中华元典均为儒家学派重要经典。先秦著名思想家大多与儒家有学术渊源,如墨子本是儒家弟子,法家诸子大多曾师从名儒,阴阳家、名家诸子的政论大多与儒家接近。这种想象表明,儒家学说与传统文化的关系最密切,当时的社会影响也最广泛。儒家思想上承殷周主流文化,为春秋战国最大的显学,又下启秦汉以降主流文化。从这个意义上说,儒家思想是万世一系的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

孔子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对孔子而言,政治无疑是人伦道德的延伸。在他心目中,一种良好的政治制度、政治环境,必须具有正常的人伦关系,只有五伦者各尽自己的责任、义务,政治必归于清明,圣人亦可垂拱而治。故曰:“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孟子进一步发挥孔子德政思想,提出“仁政”学说,主张政治上采用“以德服人”之法,因为“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瞻也;以德服人者,中心悦而臣服也”。故“治国之道有二,仁与不仁而已矣”。荀子也主张“以德兼人”,反对“以力兼人”。

儒家政治思想的核心,是以人伦关系为基础的仁政与德治。他们把政治问题的解决完全寄托在人们,特别是统治集团的道德与人格修养上,是政治与伦理合一,内圣与外王合一,政权与教化合一。

儒家的社会政治模的构筑基于两个出发点:1不寄希望与君主个人的所作所为。君主固然至尊,权力无限,而且一般来说品德高尚,仁德慈祥。但仅靠君主贤明也不可能治理天下;2不寄希望与民众的自我发育。民众总是顽冥不化的,“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最理想的治民的模式,莫过于通过引导,靠全社会自觉地实践伦理道德规范,灌输囊括社会各阶层的礼的意识,来日积月累地步入礼的社会,实现社会等级层次井然的理想政治。要达到这种目的,步骤应是“修、齐、治、平”。只有采取这种由远而近,由己及人、将社会的改造,天下的治理,统统归结于诚意、正心的道德原则,把个人道德的完善看成万事之本,通过个人道德的完善,达到全社会所有成员道德的完善,使人各安其位,各尽本分。这是礼制社会、人治社会的最高理想,也是传统文化的主流,其目的在于全面地为统治者的长治久安服务。从本质上说,儒家政治追求的秩序与和谐,是以牺牲民众的利益和发展为前提的,这种所谓的和谐,极大地限制了个体的自由与社会的发展,扼杀了民族的生机。

伦理政治化,政治伦理化,是儒家学说的基本特征。儒家全面继承了宗法、权势、神化、圣化帝王权势观念创造了先秦最具综合性的理论体系,以君父观念为主体,重新组织四类帝王权势观念,以伦理作为圣化的主旨,以教化作为治术的核心,树立理想的王制与王道。儒家的帝王论为人们树立了一个典型的“道德王”。其帝王论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层次:

1、天赋君权;

2、君父至尊;

3、天子掌握最高权力;

4、正君臣名分;

5、“为政在人”,君为政本;

6、为政以德。

以儒家政治思想为主导,形成了中国政治的基本特征。

1.家天下与君权至上

开始于传说中的夏朝的家族统治。

秦汉以来的中央集权制。

这种集权制的本质在于一家之私的家天下传统。君主视天下为私产,政权为一家私有,绝对不容旁人染指。而权力又是人们垂涎、争夺的对象,君主就兼用“法、术、势”驾御臣下,形成专制独裁性格。

2.有治人而无治法

为政不在于治而在于人,是中国几千年政治制度中的一个根本原则。由于强调人治而无法制,虽然皇权可以经宰相和御史大夫等高级官员的牵制而形成一定的制衡关系,但官员是皇帝任命的,无任何任何制度保证,故胜利者总是后者。国家政治清明与否,全在于皇帝本人智力的高低和品格的高下了,毫无制度性的保证。

正因为这种传统的的人治观念统治中国几千年,使人们总将希望在所谓的圣君贤相和清官身上,遇到社会问题不是从制度上去找原因,而是归罪与某个人,或某种偶然的失误,统治者有有意把国家的贫弱,统治集团的无耻与无能而造成的社会混乱,归罪于民心之伪诈、世风之日下,而逃避责任,回避制度问题。为达到这种目的,当然就要采用一切方法来治心、攻心,这就是历代统治者为什么总是强调教化的原因。

在专制社会中根本不存在法制,更无所谓公民权,皇权及作为皇权代表的官吏则是至高无上的。在这种环境中,人民势必处于被任意宰割的地位。至于政府,则可以从施政方针一直管到人们的穿着打扮,可以任意剥夺人民的一切权利,而政府本身在任何情况下都处于绝对正确、绝对不会因错误而遭受指控的有利地位。在这种环境中,决不可能产生限制行政权利的行政法。

附录:行政法简介

行政法的概念产生于近代欧洲。其原则是在宪政国家,不仅强调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更重要的是政府及其各部门必须按法律行使职权,即政府必须守法,没有这一条就不存在“法制”。其目的在于确保宪法所规定的公民权利不受侵害,或者在受到侵害时能尽快地得到补偿。故近代宪法必须有两方面的内容:一是政府权力的限制;二是对公民权利的确定和保障。这两者间有深刻的一致性:公民固然要守法,政府尤其应该守法。政府作为一个权利机构,有无限扩大权力的欲望,有不愿守法的趋势,因此必须对其加以监督限制。另外,面对国家来说,个人永远是势孤力单的、弱小的,国家总是极为强大的,可以轻而易举地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而要国家服从法律则非常困难。有鉴于此,凡是真正民主国家的宪法都毫无例外地强调政府守法。

政府守法是宪法的原则,把它变成施行细则只行政法的事。行政法要为公民提供一种有效手段,在因官吏违法、失职越权,未遵守法定程序,或因执行公务而致公民遭受损害时,可经合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利,或获得补偿。没有行政法,宪法中规定的政府守法的原则及公民权利的规定便形同虚设。

3.内圣外王之道——政治与道德合一

在传统政治思想中,儒家的内圣外王之说最具空想主义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它与有治人而无制法的传统关系密切。所谓“内圣外王”,从广义上说,就是要求君主或政治领袖具有极高的道德,然后方可从事王者之业。儒家规定的“修、齐、治、平”和“自天子以至庶人,壹是皆以修身为本”,是对“内圣外王”的注释。外王是以内圣为基础的,政治是以道德为前提的,二者不可分离。

儒家过分强调伦理道德的单向发展,把政治与道德混为一谈,其结果是严重地抑制了其他方面发展的可能性,这是中国“没有发展出希腊式的纯理想,也未发展出近代欧洲式的工业技术革命、民主法治的架构、文学艺术的充分自由的表达”,以及缺少民主政治的主要原因。另外,儒家把内圣作为外王的充分必要条件也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二、道家

无政府主义“至德之世”说

道家认为一切知识文明、仁义道德,以及国家政治制度,不仅不能治天下,而且是极大的祸害,是束缚人的枷锁,是造成人虚伪、争斗的根源,为窃国大盗提供了统治人民的工具,故必须清除。仁义礼智是所谓圣人有意制造的畸形的病态的东西,社会的一切罪恶是因推行仁义礼智的结果,只有打倒圣人,抛弃圣智之法,天下方能回归于“至德之世”,由大乱趋于大治。人也才能摆脱枷锁,像牛马一样在草原自由漫步,过着“天放”的美好生活。

三、墨家

四、法家

在先秦,真正就政治而讲政治的是法家。春秋战国时代是中国社会政治的转型期,本期中,对社会转型贡献最大的应该是法家。由于法家的理论和实践,才导致了贵族政治的瓦解,促使郡县制取代了分封制。在法家思想体系中,“任术”的思想对传统政治的影响最大。

战国后期的韩非把商君的法,申不害的术和慎到的势融合在一起,吸收儒、道、墨的某些思想建立了自己的思想体系,形成了阴险刻毒的民贼独夫式的封建寡头统治思想。

法、术、势的内容:

法:国家的成文法令,应向全国公布。

术:君主驾御群臣的权术,只能深藏于心不可泄露。韩非说:“术者,因任而授官,循名而责实,操生杀之柄,课群臣之能者,此人主之所执也。”

势:势位,权力,是帝王的命根子。

在他们眼中,只有实力与强权才是统一政治、稳定秩序、化解矛盾的法宝,故,若能将三者有机地结合起来,必能让臣下畏威怀德,垂拱而治。为此,大致有如下一些方式:1.圣化君主

君权神授是君主专制最有力的辩护词。法家将君主专制推倒极端,但却另有一套理论,即圣化君主。圣化君主有两个理论依据:一是君主拯救人类说;二是君与道同体说。

君主拯救人类说是从其历史观中引申出来的。法家认为历史是一个从低级到高级进化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充满矛盾斗争,君主则是矛盾运动的必然产物,君主把人类从自相斗争的困境中拯救出来。如,有巢氏、燧人氏、鲧、禹等。他们作为圣人、君主拯救了人类,当然应该居于人类之上。法家由此推断道:圣人是人类的救世主和文明的创造者,君主制度则是圣人为拯救人类、化治人性、建立秩序而进行的一系列创造中最重要的一项。

如果说君主拯救人类说是从历史的角度论证了君主专制的必然性,那么君与道同体则从哲学的角度论证了君主专制的绝对性。法是道在人事上的体现,而法又是按君主的意志制订的,是君主手中的工具,故君主与道同体。君主“体道”的具体表现是把握住政令、法令以及各种规定,人臣只能按照君主的规定办事,君主高于臣民的地方就在于体道。

神化和圣化是维护君主专制的两大思想支柱。战国以前是神化为主,战国发明了圣化,法家是圣化理论的主要制造者。从西汉开始实现了两者的结合,董仲舒是从理论上完成两者结合的代表人物。

2.君主个人独裁

君主专制的最大特点是君主个人独裁,总揽一切权力,“权者君之所独制也”。法可以君

臣共操,信可以君臣共立,惟有决断必须出自君主,所谓“权制独断于君则威”(《商君书·修权》)。

法家认为最高执政者只能有一个人,在权力的层次结构中,每一层的最高权力只能有一人独掌。大权独操,决事独断是实现君主专制的最主要的两个条件。

在政治思想范围内,权与势这俩个概念基本相同,但略有差异。权指权力,势比权含义广泛些,包括权,还包括地位,以及驾御政治权利的能力。韩非曰:“势者,胜众之资也。”(《八经》权势是政治因素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东西。政治上谁服从谁,不是以才能、道德、是非为标准的,而是看权势的大小。君臣之间的关系也是由权势决定的,权势是君主的命根子。韩非还对势作了极为深入的分析。他认为势可分为自然之势和人为之势。后者又分为聪明之势(利用天下之聪明为己之聪明,即《奸劫弑臣》所说的:“明主使天下不得不为己视,使天下不得不为己听。故在深宫之中,而明察四海之内。”)和威严之势(严刑峻法)。如果没有势位,法和术都是空的。正所谓“尧为匹夫,不能治三人;而桀为天子,能乱天下。吾以此知势位之足恃而贤智之不足恃也。”

权势不仅要独操,而且决事要独断,掌握最后的决断权。但独断并非意味不听臣下的意见,而是指在充分听取臣下的意见后一人决断。

韩非还将国家看成君主的私有之物。《外储说右上》;“国者,君之车也。”

韩非描绘君主专制的格局是:“事在四方,要在中央。圣人制要,四方来效。”(《扬权》)总之,君主独一,权势独揽,决事独断,视国家为私物,支配国家的一切,这五点集中反映了君主专制思想,实现这五点就彻底实现了一人独裁。

3.法是君主专制的工具

法家扬言要以法治国,事断于法,要求君主遵从法制,抑私尊公,但是这与现代的法制观念,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完全不是一回事。

君主是法的规定物,还是法是君主的手中物,是判断法是否具有民主性的基本标志。《管子·任法》说:“有生法,有守法,有法于法。夫生法者,君也;守法者,臣也;法于法者,民也。”韩非认为,法、术、势是帝王之具,君主的意志就是法律。法家虽然反复规劝君主依法行事,但从来未把君主列入法网之内,而是认为君主权力在法之上。

法的基本职能在于别贵贱、明等级、定职守、审赏罚,其中第一、二项又是核心。保护贵贱等级制度的法只能是为专制主义服务的。

法与民的关系最能说明法的本质。法家认为法的基本任务之一是“胜民”,“胜民”的目的在于“弱民”。“弱民”的重要手段一是让老百姓对法律极为恐惧;二是鼓励告奸,使其人

人自危;三是用行政手段不断把老百姓由穷变福,由富变穷;(《说民》:“治国之举,贵令贫者富,富者贫。”)四是愚民,要用各种办法限制人民的才能,窒息他们的智慧,因为愚昧无知者最好统治。法家的弱民主张最清楚不过的表明,法治是要人民变成法的奴仆,法必须牢牢地掌握在君主手中,成为统治臣民的有力武器。

4.控制人民的生计

法家还要把君主专制贯彻于经济生活过程中,要使人民都仰赖欲君主才能生活。正如《管子·形式解》所言:“主者,人之所仰而生也。”法家认为,要控制人民,首先要以实力保护君位,为君的条件不外乎战胜者王、君强臣弱者王、令行禁止者王、富强者王、驱民于耕战者王,圣者王等。总之,王必须是强者中的最强者,为了强王,当然要弱民,否者,王就不能有效地控制臣民。

故,君主要控制住土地,掌握了土地就掌握了农民的生计与命运。同时还要掌握赋税,掌握财富的分配权力。这样,既能规定人民的生活之路,又能掌握人民生活之计的君主才是最有权威的专制君主。除此外,还得绝对掌握军权,紧紧抓住权势不放。这样,才能对臣民进行有效的统治。

5.禁绝百家,言轨于法,以吏为师

中国传统的愚民政策(附录)

中国封建社会的政治传统中,历来有愚民的政治措施。凡是专制政权,无不以此维持自己的统治,防止被统治阶级的反抗,一求长治久安。

一、产生愚民政策的原因

1、统治者对智慧本身的憎恨和怀疑

2、对代表智慧的知识分子矛盾态度

历代统治集团对知识分子的态度向来都是矛盾的,往往是轻视和敌视交织在一起,随政治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因为,一是实践证明,要想治理国家就必须任用知识分子,以组成严密的、有效率的政治网络,来保证各项政治、军事、经济、文化措施的有效执行。二是有知识、由头脑的知识分子往往又不愿盲从,总想通过自己的独立思考去探究天地万物的“为什么”,这就会对统治集团构成威胁。为了解决这个矛盾,历代统治集团一方面选拔任用大批知识分子充当官僚机构的成员,一方面采取各种公开的、隐晦的手段,不遗余力地打击、限制知识分子,力图从思想上控制知识分子,达到为其所用的目的,使之成为驯服工具。

中国传统政治上的对知识分子的态度极其采取的选拔人才的措施,形成一种非常复杂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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