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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输华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 审批

拟输华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  审批
拟输华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  审批

拟输华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准入程序

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通行做法,在完成以下程序后,拟输出国方可对华出口肉类产品:(1)拟输出国以书面方式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提出对华出口肉类产品申请。中方根据拟输出国动物疫情状况决定是否启动准入程序。如启动,则向拟输出国提交《拟输华禽/猪/牛/羊/鹿肉国家卫生管理体系评估调查问卷》;

(2)拟输出国提供相关技术资料,包括输出国兽医卫生和公共卫生的法律法规体系、组织机构、兽医服务体系、质量管理体系、产品的生产方式、安全卫生控制体系、残留监控体系、动物疫病的检测、监控情况等资料;

(3)中方对输出国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风险分析与评估,如果评估认为出口国的动物源性食品在可接受风险范围内,则中方将派专家组赴输出国进行实地考察;

(4)双方就对华出口动物源性食品的检验检疫卫生议定书内容进行磋商,达成一致后签署,并确认卫生证书内容和样本;

(5)中方对输出国拟向中国输出动物源性食品的企业按照中国《进口食品国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中国国家质检总局2002年第16号令)的要求,进行企业注册,同时拟输出国需向中国国家质检总局提供在华注册企业的产品种类、年度生产能力(单位以吨计)等信息,在华注册企业加入《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并在中国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公布后方准对华出口。

在输出国完成以上准入程序后,中国进口商须按照《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质检总局2002年第26号令)的有关规定,取得进口肉类产品备案资格后,方可申请从输出国的注册企业进口肉类产品,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按检疫要求进口有关产品;产品抵达中国口岸后,由中国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另外,向中国出口的肉类产品还必须符合国际上对野生动物的保护条例。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

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须知

一、项目名称:进境动植物源性食品检疫审批

二、办理流程:

1、申请

申请单位填写《申请表》,向直属检验检疫局(以下简称直属局)提出申请,并按照不同产品的要求提交相关随附单证。

2、受理

负责部门:直属局

直属局履行受理申请程序,审核随附单证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属局应在收到随附单证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单位。直属局初审后向国家质检总局进出口食品安全局(以下简称食品局)传递申请。

3、终审

负责部门:食品局

食品局根据国外动植物疫情、法律法规、公告禁令、预警通报、风险评估报告、安全评价报告等,对直属局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核,做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并在网上签发《检疫许可证》或《未获准通知书》。

直属局负责打印《检疫许可证》或《未获准通知书》。

全部审批工作自直属局受理之日起20日内完成。

三、办事规程指南:

(一)适用范围:进境动物源性食品如肉类及其产品(含脏器)、鲜蛋、鲜奶、食用明胶、可食用骨蹄角及其产品、动物源性中药材、特殊营养食品如燕窝等,动物源性化妆品原料;植物源性如各种杂豆、杂粮、茄科类蔬菜等具有疫情疫病传播风险的食品。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第五条、第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

4、《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2004年第25号令);

5、《进出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办法》(2004年第26号令);

6、《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004年第49号公告);

7、《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组织实施的行政许可项目》(2004年第80号公告);

8、《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委托实施办法》(2004年第64号令);

9、《关于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的有关事项的公告》(2004年第73号公告);

10、《公布须办理检疫审批的进境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2002年第2号公告);

11、《关于取消部分动植物产品的进境检疫审批的规定》(2004年第111号公告);

12、禁止从动物疫病流行国家/地区输入的动物及其产品一览表;

13、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

14、《常见进境肉类产品名称与CIQ代码对照表》;

15、《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

(三)受理条件:

申请单位应当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直接对外签订贸易合同或协议的单位,应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出入境检验检疫企业登记证;应具有网上审批用电子密钥,并在各直属局登记备案。

1、申请材料

(1)检验检疫机构发放的注册登记证;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商务部批准的企业享有进出口权的文件、资格证书或来料加工的批复文件;

(4)冷库备案资格证明文件、申请单位与存放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与备案冷库签订的仓储协议(进境肉类);

(5)境内生产、加工、存放企业注册资格证明文件、对需要实施检疫监管的进境动植物产品,使用地直属检验检疫局应出具考核报告、申请单位与使用单位不一致的,还须提交加工合同、仓储协议或代理进口协议(进境肠衣、可食用的鹿茸、鹿角、粮谷、杂豆等);

(6)退运原因说明、退运协议、出口时所有单证(退运货物)。

2、许可条件

(1)输出和途经国家或者地区有无相关的动植物疫情;

(2)符合中国有关动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3)符合中国与输出国家或者地区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包括检疫协议、议定书、备忘录等);

(4)可以核销的进境动植物产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审核其上一次审批的《检疫许可证》的使用、核销情况。

(5)进境后需要对生产、加工过程实施检疫监督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审查其运输、生产、加工、存放及处理等环节是否符合检疫防疫及监管条件,根据生产、加工企业的加工能力核定其进境数量。

(四)费用:国家免收检疫许可审批费。

四、网上申报: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http://10.10.8.198/capq/

五、审批状态查询: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管理系统》http://10.10.8.198/capq/

六、常见问题咨询:

1、什么国家的肉类能够进口,从哪里可以得知?

答:从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f1271448.html,)“热点关注”栏目可以查到随时更新的《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

2、申请办理许可证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第一步,办理动植物源性食品进口须带齐企业的4个证件:工商营业执照、报检单位登记证明书、进出口企业资格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到直属检验检疫局进行登记备案,办理进口肉类产品还须到所属辖区的直属检验检疫局做进口肉类企业资质认定;第二步,上网提交申请单,申请进口肉类产品附带与注册冷库签订的存放合同,加工类产品附带加工单位的考核报告,将以上材料交到相关处室。

3、许可证的有效期是多少,是从什么时间开始计算?

答:有效期为半年,从网上签发日期开始算。

4、一个品种一次只能申请一份许可证吗?

答:来自同一个国家的同一个产品一次只能申请一份许可证。

5、进口肉类是否在每一个口岸都能进口?

答:根据《进境肉类产品检验检疫管理规定》(2004年第49号公告)

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负责进境肉类产品的检验检疫管理和入境口岸查验设施建设的规划,根据口岸具备的查验设施和技术力量,指定入境口岸。

6、取得许可证后,如何在口岸进口肉类?

答:进境肉类产品必须按《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指定的口岸入境,按规定报检后就近进入指定的注册冷库或加工单位的存储冷库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

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允许加工、销售和使用。

需调运至异地检验检疫的,须经入境口岸检验检疫机构加施封识,对运输、装卸过程采取必要的防疫措施,与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取得联系,监督进入指运地的指定注册冷库或加工单位冷库存放。货物到达指运地后由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向入境口岸机构出具回执单并依法施检。

未经口岸或指运地检验检疫机构依法施检并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的,不得调出指定注册存放冷库。

7、申请进口肉类产品的企业需要有什么资质,要办理什么手续?

答:各直属局对辖区内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实行检疫监督制度。直属局对辖区内遵章守纪、诚信经营、具备一定经营进境肉类业务实绩且无任何不良记录的合法对外贸易经营者进行资格认定,报质检总局审定后上网公布,从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f1271448.html,)“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专栏”可以查到《获得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产品进口单位名单》。各直属局对认定资格的单位,每年至少抽查二次,以督促、确认各项检验检疫要求和规定是否在经营活动中有效落实。如发现违规经营(夹带、瞒报、存放疫区产品,擅自销售调运、开拆、损毁检验检疫封识、标志,伪造、变卖各种单证等),注销其报批与报检资格。

8、资质认定企业的的资格是永久的吗?

答:各直属局对辖区内认定资格的进境肉类经营单位、指定的注册存放冷库和加工单位实施年审制度。年审时应对其年度进口经营、存放和加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并出具考核报告,符合要求的保留认定资格。

9、许可证申请表的品名如何规范填写?

答:从国家质检总局的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f1271448.html,)“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管专栏”可以

查到《常见进境肉类产品名称与CIQ代码对照表》。

10、进口肉类是不是所有国家都要填写国外注册厂号?

答:按照《允许进口肉类产品的国家或地区以及相应的品种和用途名单》进行填写,名单里没有明确规定限制厂号的国家则无须填写。

11、网上申请需要具备什么硬件?如何申请电子密钥?

答:网上申请需要具备电子密钥或九城单证帐号,电子密钥可到信城通公司办理,九城单证帐号可到九城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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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ATF16949产品审核控制程序

产品审核控制程序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对准备发运的产品进行审核,以顾客的角度确认该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要求。 2 定义 无 3 职责 3.1 由质量控制部组织实施并制定产品审核检验规范和每年的审核 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产品审核。 3.2 各责任部门配合产品审核工作并负责对审核的不合格项进行改进。 4 内容 4.1 制定产品审核年度计划 4.1.1由质量控制部在每年年初制定下一年度的产品审核计划,计划 经质控系统主管副总批准后实施。 4.1.2年度产品审核计划的内容有: 1)审核目的 2)审核的产品 3)审核人员 4)审核时间和频次 5)审核时抽取样品的大小 4.1.3如由于其他原因修改审核计划时,按《文件控制程序》执行。4.2 制定产品审核检验规范 4.2.1由工艺设备部制定产品审核检验规范,审核项目有: 1)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包装及标签等;

2)产品的质量特性,如定量特性、定性特性等; 3)产品的性能,如物理特性、化学特性等; 4)检具检验; 5)可靠性检验,如产品的寿命等。 4.3 产品审核的实施 4.3.1产品的审核员由非成品检验员担任,此审核员必须有 2 年以 上的工作经验并对产品相当了解。 4.3.2由产品审核员在事先不通知的情况下对已检验包装好的成品进行抽样。 4.3.3产品审核人员依据产品审核检验规范逐项对产品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记录于《产品审核报告》内。 4.3.4产品审核不合格项的处理 1)产品审核发现的不合格项,由审核员决定是否放行,是否让步接收,是否返工/返修,是否封存所有库存,是否检验其余产品等。 2)责任部门必须对产品审核中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原因分析,并提 出纠正措施,在采取纠正措施的同时,应举一反三,特别注意其他 类似产品是否存在相同或相似的不合格项。 3)产品审核人员应对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的有效性进行跟踪确认,并将跟踪确认的结果记录于《纠正与预防措施报告》中。 5 检查与考核 5.1 本标准由质量控制部负责组织监督和检查。 5.2 本标准具体考核办法按企管部《检查与考核管理标准》进行。 6 附录 附件1:《文件控制程序》 附表1:《产品审核计划》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首件检验控制程序 一、目的 为了保证产品生产质量,在产品量产前对影响产品质量 的因素和首件产品实物质量进行验证和确认,尽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避免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 二、范围适用所有新项目,新产品开发设计,供方提供产品

等的首件新产品验证,设计、工艺变更后的首件检验以及每日批量生产前首件验证。 2.1在新开发产品首次上线生产时的首件检验。 2.1.1 新产品的内部首检。 2.1.2 新产品交付顾客前的外部首件检验(顾客有要求现场验证的情况)。 2.1.3 供应商(外包、外购)提供的新产品首件检验。 2.2 因后续设计、工艺更改等变化导致先前首检失效的首件检验。 2.3 在批量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班次开始加工的第一个工件,或加工过程中因换人、换料及换工装、调整机床等改变工序条件后加工的第一个工件)的首件检验。 三、定义 )即工Process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3.1 P-FAI(序首检,是对工序的制程因素及其结果的验证。)即首件检验。是3.2 FAI (First Article Inspection 指按照技术文件的要求,对批量生产前的首个零(部或组)件进行全面的工序和成品检查、考核,以确定零部件是否满稳定的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足技术要求,是否具备批量的、公司提供技术要求产品制造过程外包:(技术协议、3.3

图纸等)、必要时提供零部件(或原材料、半成品),要求供应商按技术要求进行相应工序加工的过程。 3.4外购:产品不是由组织(公司)设计的,通过选型向外界直接购买。 (四)职责 4.1营销部门(或新产品项目组) 4.1.1负责对客户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外来文件的审核、传递、归档。 4.1.2负责对客户所提供的图纸、验收准则等存在分歧的沟通协调处理。 4.1.3 负责提供产品的所有图纸、原材料清单、技术标准、关键零部件清单等检验准则,编制内部首件检验计划。4.1.4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供方提供的零部件新产品的首件验证及对产品制造过程外包的首件验证,对其它新产品的首样验证要求供方提供相关资料。 负责发起并组织顾客现场验证的首检工作(顾客 4.1.5 有要求的情况),并为迎接外部首检做工作安排,制定外部首检计划。 4.1.6参与并推动和促进首检工作。 负责跟踪产品交付后客户使用情况,整理和传递4.1.7 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并组织落实外部首检不合格项关闭。4.1.8

外协件的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编写

1.0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外协加工产品质量控制的程序。 2.0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外协加工零件、产品的质量控制。 3.0职责: 3.1研发部负责外协产品开发、技术支持和保障。 3.2采购部负责按生产计划进行配料并及时反映用料情况,客户信息计划并跟踪计划的执行情况。 3.3生产部负责加工的全过程的产品有效进行,同时督促、反馈生产计划实施情况,对外协承制单位质量保证能力的考察、认定,外协件加工过程质量控制和特殊问题的处理;外协件的验收、并对外协件的技术和质量要求负责等外协项目过程处理。 4.0程序 4.1过程控制 4.1.1计划的来源 外协加工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本所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进行生产,原材料牌号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加工件要严格检验。对特殊工种和典型工艺我所责任工程师与质检人员需进行现场监督 4.1.2计划的制定和传递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前,拟制加工方案,由质管办会同设计、工艺等有关人员对加工方案进行评审后方能生产。 外协承制单位在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过程中必须认真填写"关键件、重要件加工记录卡",并经我所质检人员认可,交本所质管办存档。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中出现设计文件更改和器材代用,必须有更改文件并经我所设计人员和课题组负责人签字认可。如有重大改动须经工程指挥部总工艺师批准

外协承制单位在加工过程出现不合格品,其责任由外协承制单位负责,不合格品的管理按QA/PF-DC文件规定执行。 4.2生产计划的落实 4.2.1生产计划的实施过程 4.2.1.1生产部根据计划采购部所发出的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安排排班计划、人员组织、物流安排、场地安排、检查安排等,并制定《生产日报表》反映生产进度。 4.2.1.2物资部依据生产部开出的《领料单》配料和发料,生产部开出的《领料 单》必须以计划采购部的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和《制令单》为依据。 4.2.1.3品质部按照产品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的要求,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品质检验和品质验收,对不合格产品填写《品质异常联络单》反馈给相关部门,方便生产计划的顺利实施; 4.2.1.4产品经品质部检验合格后,由生产部负责办理入库手续,填写《缴库单》, 物资部负责产品数量验收、入库,并反馈计划采购部。 4.2.2生产计划的跟进与反馈 4.2.2.1计划采购部开出相应的生产计划通知单和《制令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并由计划采购部存档。 4.2.2.2生产领料时如有欠料状况,物资部必须将相应欠料情况以第一时间反馈给计划采购部;如物料不能按时供应,计划采购部需对计划作相应的调整或安排,修改后的生产计划通知单按照原制定程序进行确认和分发、落实。修改后的生产计划通知单与原生产计划通知单以版本号进行区别。 4.2.2.3生产部各车间根据计划安排生产,根据实际的生产情况,填写《生产日报表》,反馈至计划采购部;对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提出,由计划采购部和相关人员对问题统一协调,确保生产计划的如期完成。 4.2.2.4如生产计划无法如期完成,生产部通过《工作联络单》,至少在计划出货前一周将信息反馈给计划采购部,由计划采购部将信息反馈给客户部,由客户部与顾客协商处理。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成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加强成品质量管理,规范成品出货检验流程,保证出货品的产品品质 2 范围 适用于入库前完成品、外发加工成品检验 3 原则 程序流畅,责任明确,全面细致,真实准确 4 作业控制 4.1 成品检验的内容 4.1.1 包装检验:核查包装内产品、防护措施、包装材料、储运标识等 4.1.2 入库检验:核对待检品,做好检验准备、允收批处理货拒收处理 4.1.3 出货检验:安排出货检验,核对出库单内容、数量等 4.2 检验前作业 4.2.1 生产部门开立“入库单”送交仓库品管 4.2.2 检验前需核对设备器具是否仍在有效校准/检定周期内 4.3 检验作业 4.3.1 检验人员必须接受过专业上岗训练 4.3.2 检验须依照成品检验标准执行 4.3.3 检验结果须填入成品检验报告 4.3.4 检验结果未获得当班班长确认,产品不得流入下一工序 4.4 检验后处理 4.4.1 成品检验合格的入库作业 4.4.1.1 验收合格后,由品管员填《成品检验报告》 4.4.1.2 在“入库单”上确认合格,办理入库作业 4.4.2 成品验退作业 4.4.2.1 验退时,仓库主管依据成品检验报告上的判定将验退原因记载于“入库单”上。检验不合格品,按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2.2 送验部门在收到退货通知后两天内,取回处置,并填写“异常处理单” 4.4.2.3 退货批须保持批的完整性,不得混批后送检 4.4.3 成品报废作业 4.4.3.1 进判定为报废品、无使用价值时,由相关部门填写“报废申请单” 4.4.3.2 主管审核同意后,转仓储办理出售或丢弃 4.4.3.3 仓储部寻找合适供应商出售报废或予以丢弃 4.5 来料包装检验 4.5.1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完好无缺,没有受潮、受挤压变形 4.5.2 所有来料的外包装应注明有供应商名称及P/N。对照A VL检查供货商是否在A VL记录中,P/N是否正确,若有不同之处或无法判断供应商及有关内容,则将缺陷记录于MR单4.5.3 若外包装有损坏或受潮,应检查受损部位的物料有无发生破损、变形、受潮等现象。一旦发现问题,报告有关工程师处理 4.6 外观要求 外观要求及缺陷的判定,如下表所示

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一、目的 通过对质量检验部门基本责权范围的规定,明确质量检验部门负责人及检验员的工作职责范围和工作程序,规范部门管理,严格把好采购、制造过程质量关,确保出厂的每件/台产品都达到合格的要求。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①质量检验部门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管理;②采购进厂的原材料、外购件、配套件、外协件的质量控制;③仓库管理人员在收、发货时质量控制;④定型产品的图纸、明细及工艺的质量控制;⑤产品 在生产加工装配和调试的质量控制;○6产品出厂检验的质量控制;○7安装或指导安装过程的质量控制。 产品的设计、结构优化质量考核另行规定。 贴牌产品的质量纳入采购质量控制。 用户退回改用产品及零件质量的检验程序比照本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三、职责 1、检验员在产品检验过程中必须遵守“三按、四知、五不准”原则,“三按”即:按图纸、按工艺和按质量标准;“四会”即:会识图、会分析废品原因、会使用保养工量夹具、会正确评定产品质量;“五不准”

即:不合格的原料不准投入、不合格的毛坯不准加工、不合格的零件不准装配、不合格的产品(成品)不准出厂、不合格的产品(成品)不准计算产值产量。 2、检验员要熟悉产品的主要性能和特点、技术标准,了解零件加工的工艺流程,重点加强对关键零件的形位公差及部件、组件、整机的装配质量检查,督促加工人员使用工装夹具,全面掌握产品的质量要求和岗位中所使用的技术资料。 3、合理维护、正确使用通用计量器具,以及专用验具、夹具、试验仪器或装置。预防检验器具在检验过程中发生锈蚀、碰伤、形变等现象。 4、为确保检验人员的正常检验工作,检验员原则上不被抽调到供方进行质量检验,或被安排到厂外处理其它业务。如有特殊情况需抽调检验员到厂外处理其它业务,须经质量部经理批准并做好人员调配工作,此时段出现的质量差错应由接替人员负责。 5、上道工序的零件在工序转移前须经检验员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转入下道工序的车间,同时提供详细的调度单(包括图号、数量等)。下道工序的车间有权退回无检验合格标识和详细调度单的零件,若接收了不合格或没有调度单的零件,则由接收的车间承担不合格零件的质量责任。 6、检查过程中检验员应按规定填写检验记录等质量证明凭据,做好检验标识。各部门负责人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检验员无权对不合格品提出降级意见,均由产生不合格品的车间(部门)提出处置申

过程审核控制程序

QPM4-3(B/1)过程审核控制程序 2018-12-02修订 2018-12-05 实施 发布

1 目的 本程序规定了内部过程审核的职责和要求,以定期进行制造过程的内部审核,确保每一个制造过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并为其持续改进提供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对公司制造过程审核的管理。 3 职责 3.1XXX负责编制制造过程审核计划,进行策划、组织和协调,并组织内审员对受审核部门纠正措施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进行跟踪验证。 3.2 XXX经理负责批准年度审核计划,任命审核组组长,批准审核报告,并对审核的实施进行监督和评价。 3.3 审核组长负责组建审核组,编制审核具体的日程计划,并组织实施,对审核质量负责,提交审核报告。 3.4 审核员负责编制内部审核检查表、实施审核、做好记录。 3.5 各受审核部门应协助、配合审核活动,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并对审核中确认的不合格项采取纠正措施。 4 工作流程及控制要求 4. 1过程审核策划 4.1.1审核组负责组织实施过程审核。 4.1.2审核员要求:高中(含职高)以上学历,在公司工作至少有两年以上,有制造过程管理工作经验,接受有培训资格的外部培训机构的过程审核教育培训达6 小时(含)以上,并经考试合格且具有合格证书,并经公司总经理聘任。为体现过程审核的客观性及公正性,审核员应与被审核领域无直接责任关系。 4.1.4审核依据 a)管理体系文件: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及产品图纸、顾客要求、合同/订单。 b)IATF16949标准; c)有关的技术标准; d)适用的法律、法规; e) 顾客指定的标准或特殊要求等。 4.1.6审核频次 本公司生产制造全过程的过程审核每年实施一次,当出现下列现象时,由XXX经理确定是否增加

21产品实现过程控制程序

产品生产实现过程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生产过程实施管理控制,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使顾客满意。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认证范围内的产品生产过程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是本程序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程序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指导。负责公司产品生产管理的全面协调工作。负责本程序中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的开发和应用。负责对公司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指导。负责公司生产车间所用的原材料、半成品、生产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工作。负责下达年度生产计划、编制生产统计报表,随时了解和掌握生产进度、生产中存在的问题等情况及时向公司领导报告和通报有关部门。 3.2 生产车间 负责执行生产过程管理,并结合生产特点,编制生产工艺设计、作业指导书,并组织实施;负责生产过程管理的具体实施;认真填写生产过程中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环保的监督、检查、指导。 3.3 研究所、物流部、仓储部、质量部 研究所提供产品实现所需的技术支持;物流部负责采购生产原材料等;仓储部负责保管原材料、成品等;质量部负责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测,并对购进材料,产成品进行检验。 4 工作程序 4.1 生产过程管理流程图(见下页) 4.2 生产准备 4.2.1 研究所组织技术部门及有关业务人员根据合同设计文件进行图纸设计,设计绘制出技术图纸,列出合同工程的材料表。为生产组织设计提供依据。

生产过程管理流程图 4.2.2材料表交物流部、仓储部、质量部、生产车间各一份,仓储部对材料表进行再确认。所有图纸的发放、传递和保存依照《文件控制程序》进行实施。 4.2.3 对一般工程由生产部总监批准实施;对工期紧、技术含量高、生产难度大、被公司列为重难点工程的合同,报分管副总批准后,根据批准意见组织生产。 4.2.4 生产车间要根据工程特点和需要编制作业指导书,配备必需的生产规范、生产工艺图纸等技术性文件和管理办法。 4.2.5 按生产设计要求,执行《设备管理办法》,使生产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生产工具的使用执行《工具管理规定》。执行《模具管理办法》,保证模具的精度,满足生产需要。 4.2.6 物流部依照《采购控制程序》的规定组织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采购。 4.2.7 材料检验 4.2.7.1 质量部检验人员应对所有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进行进货检

体系审核_过程审核及产品审核的区别

前言 本标准描述了过程审核的意义及应用领域,说明了体系审核、过程审核及产品审核之间的关系,目的是在汽车及其配套工业中采用此管理手段时能达成共识。 标准中对环境保护给予了适当的考虑,这主要是针对顾客的要求。但这并不要求对是否满足所在国法规进行审核。供方往往通过其他的验证来说明是否满足所在国法规。 标准是实施内部和外部过程审核的一个,因此只列举一些典型过程的特殊要求及细节。在实际工作中,审核员要在过程专家的帮助下制订过程审核的细节。 标准的目的是在对不同的企业进行审核时,以此既定的审核提问表为过程审核的基本程序来进行审核,使其具有广泛的对比性,并减少审核的费用。 审核结果可以被第三方承认,这取决于对审核报告进行详细分析的结果。有时还需要其他资料,由第三方根据自己的尺度决定。 2 体系审核、过程审核及产品审核之间的关系 体系、过程审核及产品审核是三种审核方式。列举这三种审核方式并不说明不存在其他审核方式。 比较: 这些分别独立的审核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共性。 第13章是过程提问与体系审核提问的对照表。

对审核方式及相关的概念、解释、定义、审核人员资格、基本原则、文献等的进一步说明见VDA6第A部分。 也可以按照本手册对各种经营过程进行审核。 3关于过程审核的规定 3.1任务 过程审核用于对质量能力进行评定,使过程能达到受控和有能力,能在各种干扰因素的影响下仍然稳定受控。 通过以下各点来达到上述目的: 3.1.1 预防 预防包括识别和指出缺陷可能性,以及采取措施防止缺陷的首次出现。 3.1.2 纠正 纠正是指对已知的缺陷进行分析,采取措施消除并避免缺陷的再次出现。 3.1.3 持续改进过程(KVP) 持续改进的意义在于用许多细小的改进来优化整个体系。过程审核的措施落实以后可以改进过程,使过程更有能力、更稳定可靠。 3.1.4 质量管理评审 过程审核帮助企业最高管理者得出质量管理体系的各部分是否有效的结论。 3.2 原因 过程审核可以分为计划内(针对体系和项目)和计划外(针对事件)审核。 3.2.1 计划内的过程审核 针对体系审核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 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特采: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选别、让步接收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 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 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委外/供应厂商交货时仓管直接带供应商将货交至“暂收区”,并需随货附《送货单》,仓库依本公司《物料需求单》之规格、数量点收,核对无误后在供应商《送货单》上盖本公司“暂收专用章”交还送货供应商做暂收动作,填写《来料送检单》转品质部检验。 5.2 进料检验: 5.2.1 IQC接到《来料送检单》后,应于“暂收区”抽取待检物料,并依原材料的相关检验标 准、《承认书》或厂商《出货检验报告》等进行抽样检验及相关性能测试。 5.2.2 品保人员于检验时应将结果填写于《IQC日报表》及《来料检验报告》。 A.判定合格,即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合格”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上签字转仓库 办理入库手续。 B.若判定不合格,开立《材料不良通知书》经过相关部门会签后,根据《材料不良通知 书》的决议,退货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不合格”标签,特采在进料外包装上贴上“特采”标签,并在《来料送检单》及检验报告上注明特采。检验完成后通知仓库办理入库或退货手续。 5.2.3 正常情况下工作日内当天进料16:00前收到《来料送检单》,当天完成检验,16:00 后收到《来料送检单》,需在次个工作日上午下班前处理完毕。 5.2.4对于RoHS材料,IQC须依《订单通知单》注明的RoHS需求,对材料进行检验。 5.2.5若进料为RoHS材料,采购应要求供应商提供《ICP测试报告》,IQC应核对相应材料的ICP 测试报告是否合格,必要时品质部将材料委外检验,并要求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 5.3 制程检验: 5.3.1 生产部在每批生产前均需制作首件,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通知品质部和PIE工程师 确认。 5.3.2 品质部以BOM、《IPQC检验作业指导书》等为依据对生产部在制品进行检验或测试。 a.首件检验:生产部每条生产线开始生产或更换产品品种,或调整工艺后生产的第一件 产品,经生产自检合格后,由IPQC根据相应的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填写《首件确认记录表》;如不合格应要求返工或重新生产,直到检验合格,品质部签字确认后才能批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3.1 版房负责拼版。 3.2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3.3 各工序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产品的工艺要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进行生产。 3.4 品管部对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所需物资或产品的合格性负责。 3.5 技术部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工艺规程、并保证产品工艺规程的符合性与有效性。 3.6 设备部应确保生产设备及相关的辅助实施的正常运行和对生产环境的监控。 3.7 总经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及资格的确认工作。 3.8 仓储部负责对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

4. 作业程序 4.1 生产计划的制定 4.1.1 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营销部下发的《生产订单(合同)评审表》制定《生产计划》,经过审批的《生产计划》需于每天下午4点前递交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市场营销部、仓库、品管部、和仓库。 4.1.2 生产技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必须进行跟踪,对各个工序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经生产部经理审批的《生产计划跟踪表》交总经理、市场营销部与生产副总。 4.1.3 生产技术部根据评审后的《生产计划》制定《生产工单》。 4.1.4 《生产工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下发至所有相关部门,各部门按《生产工单》的要求组织生产与物料统计。 4.1.5 《生产工单》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各工序的质量控制点等,详见《生产工单》。 4.2 试生产 4.2.1 每种产品或不同规格的相同产品在正式投入生产之前应进行试生产。 4.2.2 生产人员在生产作业之前,应对设备使用操作、维护、保养等事宜进行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生产人员方可单独进行设备操作。 4.2.3 生产人员应熟悉所生产产品的工艺规程,知道其所涉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科技有限公司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2012.04.16 日期:日期: 科技有限公司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验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特性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确保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投入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进料、制程及最终成品的检验。 3 职责 3.1仓库 负责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入库及储存, 并负责对来料送检以及储存时间超过 3个月的半成品、成品出货前进行送检。 3.2 生产部 负责在制品的生产控制、检验,生产的半成品 /成品的送检。 3.3 品质部 负责进料、制程、成品检验,品质稽核及品质检验标准的制订。 3.4 技术部 负责制订原材料、在制品、半成品 /成品接收标准,检验过程中的技术支持和协助。 3.5 采购

负责原材料不良时与供应商的联络与处理。 4 名词术语 4.1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4.2 进料检验:对采购的原材料、配套件和委外加工件入厂时的检验。 4.3 制程检验:指为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道工序,而对各道工序加工的产品及影响产品质量的主要工序所进行的检验。 4.4 最终检验:是指在生产全部工序结束后,对其生产的半成品或成品的检验。 4.5 全检:质量不完全合乎标准的原材料或器件 , 其缺陷不对最终产品质量产生决定性影响, 经技术部和相关部门评估风险后,或征得客户意见,同意采用全检等方法进行处理。 4.6 原材料:指生产过程所需要的原料,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委外加工 半成品、修理用备件、包装材料等。 4.7 在制品:从一个生产工序转给另一个生产工序继续加工的自制半成品以及不能单独计算成本的自制半成品。 4.8 半成品:指经过一定生产过程并已检验合格,但尚未制造完工成为成品,仍需进一步加工的中间产品。 4.9 成品 :指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按规定标准检验合格,可供销售的产品。 4.10 紧急放行: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就发放生产部使用,但生产部必须进行全检。 5 作业程序 5.1 进料点收、送检: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文件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文件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生产过程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 对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各种因素进行控制,确保生产出合格的产品。 2. 适用范围 本公司所有产品生产过程的控制。 3. 职责 版房负责拼版。 生产技术部负责制定生产计划、下达生产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生产任务。 各工序生产人员必须严格按产品的工艺要求、《安全生产制度》、《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及相关要求进行生产。 品管部对生产过程中每道工序所需物资或产品的合格 性负责。 技术部负责制定所生产产品的工艺规程、并保证产品 工艺规程的符合性与有效性。 设备部应确保生产设备及相关的辅助实施的正常运行 和对生产环境的监控。 总经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考核 及资格的确认工作。 仓储部负责对生产所需物资的采购。

4. 作业程序 生产计划的制定 生产技术部根据市场营销部下发的《生产订单(合同)评审表》制定《生产计划》,经过审批的《生产计划》需于 每天下午4点前递交总经理、生产技术副总、市场营销部、仓库、品管部、和仓库。 生产技术对生产计划的实施情况必须进行跟踪,对各 个工序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经生产部经理审批的《生 产计划跟踪表》交总经理、市场营销部与生产副总。 生产技术部根据评审后的《生产计划》制定《生产工单》。 《生产工单》经生产部经理审核后,下发至所有相关 部门,各部门按《生产工单》的要求组织生产与物料统计。《生产工单》的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 数量、各工序的质量控制点等,详见《生产工单》。 试生产 每种产品或不同规格的相同产品在正式投入生产之前应进行试生产。 生产人员在生产作业之前,应对设备使用操作、维护、

IATF16949-31产品审核

过程分析工作表(乌龟图)

1 目的 规定了本公司的产品质量审核内容、归口部门及有关产品质量审核的相关内容。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铝合金轮圈产品的审核。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 品管部负责编制、下达产品质量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 5 程序内容 5.1品管部确定审核组成员(由品管部、技术部和有关部门派员组成,必要时可聘请若干有一定实践经验的检验人员参加)和审核组长。 5.2 审核组成员应具有一定的技术管理经验,要有四年以上相关的产品制 造经验,并在有资格的审核员带领下至少参加过三次审核。 5.3 产品质量审核以本公司产品为对象,一年内覆盖所有规格产品的审 核。 5.4 产品质量审核内容以《产品质量审核评级指导书》所规定的内容为 准,必要时可增加其它相应项目,其中性能试验项内容可根据最近阶段该产品的抽查数据作参考。 5.4.1每年年底对公司所有规格产品进行全尺寸检验,并保持相应记录; 5.4.2根据产品的形式试验计划对产品进行型式试验,并保持相应记录。 5.5 产品质量审核周期为每三个月一次,对质量长期处于稳定状态的产品 可考虑适当延长审核周期,对一段时间内用户质量投诉较为集中或产品例查发生不合格的产品则可考虑增加审核频次。

5.6 产品审核实施时,审核组长应编制审核计划。 5.7 审核组成员根据计划安排从成品仓库随机抽取每规格10只轮辋进行 审核。 5.8 产品缺陷严重性分级见《产品质量审核评级指导书》,其中A,B, C,D级缺陷的加权值分别设定为100,50,10,1。 5.9 审核组成员按《产品质量审核评级指导书》对样品检查后,将审核结 果据实填入相应的《产品质量审核记录单》,并按5.10和5.11计算本次审核的产品质量水平 U、质量水平标准偏差δ及质量指数I。5.10 质量水平、质量水平标准偏差 质量水平: 100*d a+50*d b+10*d c+1*d d U = n 式中,d a,d b,d c,d d为审核产品子样中发现的A,B,C,D级缺陷个数。n为抽取子样数量。 质量水平标准偏差: (1002*U A+502*U B+102*U C+1*U D)1/2 δ= n 式中,U A,U B,U C,U D分别是单位产品中A,B,C,D级缺陷的个数。 5.11 质量指数: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生效日期2018-03-24 页次2/4 产品检验控制程序 编制部门:质量管理部 编制: 审核: 会签部门:制造部、研发中心 会签:、 批准: 修订记录: No章节号修订摘要修订人修订日期 备注:如本修订记录页不够,可另加修订的记录页面。 1 目的

生效日期2018-03-24 页次2/4 对外购/外协物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保证只有检验合格、让步接收的产品才能被使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外购物料、过程产品和成品的检验和试验。 3 权责 3.1 研发中心负责编制零件图样、产品图样、零部件采购/检验标准、成品检验标准。 3.2 质量管理部负责来料检验、过程巡检、成品抽检及外协/外购成品抽检及记录。 3.3 技术工艺课负责编制生产过程/工序检验指导书,并指导生产线实施检验。 3.4 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自检、互检、全检及记录。 4 定义 4.1 产品检验:使用工具、仪器或其它分析方法检查各种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符合特定的技术标准、规格的工作过程。 5 程序 5.1 来料检验 5.1.1 来料检验策划 5.1.1.1 来料检根据各类物料的质量特性、供应商的质量水平拟定《来料检验全检清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5.1.1.2 来料检根据物料对最终产品影响的程度,拟定《免检物料清单》,报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审批后即可实施免检。(免检物料由仓管员对其名称、规格进行验证) 5.1.1.3 对于本公司暂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物料,来料检应及时提出验证检验申请,经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后,由供应商提供相应的出厂检验报告,来料检对其实施验证。 5.1.2 来料检验实施 5.1.2.1 外购物料送货到厂,仓管员依据《采购订单》核对物料编码、品名、规格、数量,核对无误后分批次报来料检组织实施检验。 5.1.2.2 来料检按照零部件采购/检验标准、零件图纸、抽样检验标准对外购物料执行检验、判定。检验合格,出具《来料检验报告》,由仓管员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应对其进行标识、隔离,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1.2.3 对贮存时间超出有效期的物料,由仓库向来料检提出复检,具体按《仓库管理标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1 目的 使产品质量控制的各环节进一步细化,确保出厂产品安全有效。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包括原材料放行、生产过程产品放行、成品检验放行及成品放行。 3 职责与权限 3.1 主管生产销售的副总经理担任总质量受权人; 3.2 原材料检验人担任原材料质量受权人; 3.3 过程控制负责人担任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 3.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担任产品检验质量受权人; 3.5 总质量受权人担任成品放行质量受权人; 3.6 总质量受权人可决定增设部门二级质量受权人,提名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另设专人,报公司批准受权后生效; 3.7 总质量受权人可决定不增设部门二级质量受权人,其职责由总质量受权人兼任。 4 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4.1 原材料质量放行程序: 4.1.1 采购部门将采购原材料送质检部检验。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对原材料实施放行时,应审核下列过程是否符合要求,若其中一项不合格则不予放行: a)采购过程是否符合《采购控制程序》; b)原材料的供方是否发生变化,是否在合格供方目录内;

c)原材料的材料组成是否发生变化; d)原材料是否具有进货检验报告; e)进货检验过程是否满足《进货检验控制程序》及检验操作规程; f)检验设备是否在检定周期内; g)检验人员是否经培训上岗; h)检验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以上符合要求后原材料质量受权人在《原材料放行证书》签字放行,采购的原材料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2 原材料质量放行流程图 4.2 生产过程产品质量放行控制程序: 4.2.1 生产过程质量受权人根据相应的生产工艺文件及管理要求全面对生产过程进行监控,监控的内容包括原材料状态、设备状态、生产环境状态、工艺参数及生产人员的培训;

IATF16949汽车制造产品审核控制程序

IATF16949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受控状态 持有部门分发号分发日期 2017.03.15 产品审核控制程序 依据标准: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2017-03-15发布2017-03-15实施 XX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发布

文件发放/修订记录 总经理管理者代表财务管理部采购管理部研发中心生产质量部 工艺质量部综合管理部物流部安技环保科生产管理科生产计划科设备科综合管理科人力资源科工艺科质量管理科体系科物流科业务科

1目的 制定产品审核控制程序,通过对产品和/或零件进行产品检验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来对质量保证的有效性进行评定,用产品质量来确认质量能力。对产品是否与规定的技术要求或与顾客/供方的特殊协议相一致进行检验。 2适用范围 本控制程序适用于公司所生产的各种产品(包括新产品和常规产品)的质量审核。 3职能职责 3.1质量管理科负责产品审核计划的制订、审核小组的组建; 3.2审核小组负责审核计划的执行及符合项的跟踪验证; 3.3受审核单位负责对不符合项制订纠正和预防措施并有效实施。 4术语及定义 产品审核:确定质量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的安排,以及这些安排是否有效地实施并适合于达到预定目标的、有系统的、独立的检查。包括对检验细则的策划、实施、评定和记录存档即: 检验特性:定量和定性的特性。 检验对象:有形产品。 检验时间:在一个生产工序结束后,交给下一个顾客(指外部顾客)前。 检验根据:额定要求。 检验人员:独立的审核员。 关键缺陷:预见到会对人身造成危险和不安全的缺陷。 主要缺陷:非关键缺陷,预计会导致产生事故或影响可使用性,不能完全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 次要缺陷:预计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不会受到多大影响,或与适用的标准有偏差,但对设备、装置的使用、操作、运行等有轻微影响的缺陷。 5程序内容 5.1确定产品审核的时机 a)按照PPAP的规定,每年必须安排一次对于所有产品的审核,按照次序在适当时间进行。 b)新产品递交PPAP之前进行; c)外部失效,交付质量发现重大问题时; d)顾客要求递交时; e)退货时。 5.2编制年度产品审核计划 5.2.1质量管理科在每年度初根据公司当年有效的产品审核计划和公司实际经营生产状况的需要,编制年度产品审核计划,审核计划必须覆盖对安全件、安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产品检验管理程序 1. 目的 规范产品检验全过程,确保出厂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集团各工厂产品的检验和控制。 3.职责 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质量标准》、《抽样作业指导书》和《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技术标准,并督导执行。 生产管理部督导各工厂产品检验管理按本程序要求实施。 各工厂的品管科负责产品的质量检验和送检。 各工厂的生产科负责不合格品的原因分析、对策落实。 各工厂的品管科负责产品退货的原因分析、对策落实。 4.工作过程和方法 检验准备 4.1.1 技术研发部组织编制《产品质量标准》、《质量控 制表》、《抽样作业指导书》和《检验作业指导 书》等技术标准。 4.1.2 各工厂的品管科配备所需的检验设备、合格的检验 人员和检验环境。 4.1.3 品管科应将《质量控制表》、《抽样作业指导 书》、《检验作业指导书》等放置在各工作场所, 且方便员工查阅。

检验实施 4.2.1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抽样作业指导书》抽取 成品样品,抽样必须注意随机和分层原则。 4.2.2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检验仪器操作规程》、 《检验作业指导书》,正确使用仪器进行检验和 计算,并做好记录。 4.2.3 品管科应将新线投产、技术改造、长期停机后生 产的首批产品送到当地质量监督部门检验,以确 认检验结果的可靠性。正常生产时,产品每年送 检一次。 检验判定 4.3.1 各工厂的检验人员根据《产品质量标准》对检验 的产品进行判定,出具《产品检验报告》,明确 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4.3.2 《产品检验报告》,经品管科长审批后,报送生 产科和生产车间。 4.3.3 不合格的产品,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产品质量异常处理 4.4.1 品管科在《产品检验报告》中对不合格的产品提 出处理意见,督促采取改进措施后,重新检验。 4.4.2 生产科对不合格品的产生原因进行分析、采取纠 正预防措施。

质量控制方法和控制流程图

质量控制方法和控制流程 为了严把质量关,保证产品质量,冀州市****玻璃钢防爆电器设备有限公司经过实践摸索,创造了一整套严格有效的质量控制方法和控制流程,形成一个质量控制体系。为了让大家对我公司质量工作有更全面的了解,我把这套体系介绍大家。 一、质量控制方法: 为了保证质量控制的有效性和及时性,我们采取两种方法进行质量控制,一是通过实时质量检测控制产品质量,二是通过质量报表进行质量分析和质量管理监督。 我公司制订了完善、详尽的质量管理制度,制度中对相关质量检测要素进行了规定,简介如下: 1、对原材料的检测。常言道,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没有好的原材料,难以生产 质量过硬的产品。我公司为保证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对所进原材料严格把 关,由技检部质检员、生产部质检员、采购员、库管员组成验收小组,对所 进材料进行联合检测,确保材料质量满足生产要求。 2、对生产工序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测。生产过程是一个前后连接的过程,整个 过程中的任一个环节出现问题,都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到最终产品的质量。为此,我们公司对每一个生产工序都进行了严格的质量把关。对于生产过程中的各个工序我们采取四级质量检验制度,一级检验是由本工序工作人员对本工序产品进行产品检验,我们称为自检。自检不通过的产品不能流入下道工序。自检合格的半成品,进入下道工序前由下道工序进行二级检验,再次把住质量关,我们称为互检。互检制度即可以避免自检过程中出现的自觉不自觉的自私行为,又可以增加产品质量检测的准确性和全面性。在整个生产过程进行中,生产部设有专门的序检员,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保证整个生产全局的质量稳定,这是第三级检验。第四级检验是在产品入库前由技检部质检员对产

《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产品质量控制程序》 1.目的:确保不符合产品要求的产品得到识别及控制,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或交付,确保达成和增强顾客满意。 2.适用范围:公司产品之制造过程,包括:进料、委外加工、生产制造、出货、产品的防护等过程均适用。 3.定义: 3.1不合格产品:与产品标准不符合的产品、零部件、原材料,包括模冶具。 3.2可疑产品:制程中及贮存、运输状态中不能辨识出其质量状态的产品、零件或原材料。或测试设备失效时已作出检测结果的产品。 3.3不合格品处置:由授权人员对不合格品进行评审,以决定其处理方法的过程。 3.4返工:为使不合格品符合要求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5返修:为使不合格品符合满足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 3.7偏离许可:产品实现前,偏离原规定要求的许可。 3.8报废:为避免不合格产品原有的预期用途而对其所采取的措施。如:回收、销毁。 4.职责 4.2处置责任 4.2.1在进厂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品保部、研发部、行政部、生产部主管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品保部组织。具体作法详见本文第 5.2.1条规定。 4.2.2在制造过程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品保部、研发部、生产部主管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品保部组织。具体作法详见本文 5.3条。 4.2.3在入库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品保部、研发部、生产部、业务部主管或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品保部组织。具体作法详见本文第 5.3条规定。 4.2.4在出货检验阶段发现不合格,由品保部和生产部主管和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置,品保部组织。详见本文 5.4条。 4.2.5不合格品未经责权人员处置或处置尚无结果时,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5.作业内容 5.1不合格品处置流程见(附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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