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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承保岗位资格考试习题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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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承保考试题库

1、保险机构在向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的免税车辆销售"交强险"时,可以不代收车船税,但必须要符合什么规定?

答:保险机构在向拖拉机、军队和武警专用车辆、警用车辆等条例规定的免税车辆销售"交强险"时,不代收代缴车船税,但应将上述车辆的信息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并将登记证书或行驶证书复印件附在保险单后面,存档备查。上述车辆,拖拉机以在农业(农业机械)部门登记,并拥有拖拉机登记证书或拖拉机行驶证书作为认定依据;军队、武警专用车辆以军队、武警车船管理部门核发的军车号牌和武警号牌作为认定依据;警用车辆以公安机关核发的警车号牌(最后一位登记编号为红色的"警"字)作为认定依据。

2、对减免税车辆需要什么资料?

答:对减税车辆根据减税证明处理。保险机构应将减免税证明号和出具该证明的税务机关名称录入"交强险"业务系统,然后将减免税证明的复印件附在保险单后面,存档备查。

3、新购置的机动车车船税如何代收?

答:新购置的机动车,购置当年的应纳税款从购买"交强险"日期的当月起至该年度终了按月计算。

4、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一年而购买短期"交强险"的车船税如何代收?

答:车船税从"交强险"有效期起始日的当月至截止日的当月按月计算。

5、审核完税凭证时就掌握哪些要素:

答:完税凭证必须含有牌号等车辆信息的记录。纳税人一次缴纳多辆机动车车船税的,有合并开具的一张完税凭证,分行填列每辆机动车的完税情况,合并开具一张完税凭证,同时附缴税车辆的明细表,列明每辆缴税机动车的完税情况。

6、对因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应怎么处理?

答:对因完税车辆被盗抢、报废、灭失而申请车船税退税的,由保险机构所在地的地方税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7、关于不在车辆登记地购买保险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国家税务总局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在非车辆登记地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且能够提供合法有效完税证明的,纳税人不再向车辆

登记地的地方税务机关缴纳机动车车船税。

8、关于所有权或管理权发生变更的车船征收国家税务总局是怎么规定的?

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已经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地方税务机关对原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不予办理退税手续,对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也不再征收当年度的税款;未缴纳车船税的车船变更所有权或管理权的,由现车船所有人或管理人缴纳该纳税年度的车船税。

9、无法获得核定载质量的专项作业车和轮式专用机械车,怎么确定

自重?

答:可按照车辆的总质量确定自重。

10、2011年商业车险再保合约保障由几部分组成

答:2011年商业车险再保合约保障由两部分组成,一是车险成数协议合约保障,对于我司承保的商业车险业务(除交强险以外的所有车险,提供5%的比例分保保障;二是针对高保额车辆安排成数比例合约保障。其中对于高保额车辆再保合约中的除外责任需要在核保过程中人工识别并操作处理。

11、高保额车辆再保合约保障范围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商业车险将参与高保额车辆再保保障,其商业车险保单整体分出45%:1、车辆损失险与附加新增设备损失保险合计保额超过100万(不含100万,下同);2、或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超过100万;3、或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额超过100万;4、或盗抢险保额超过100万。

12、高保额车险成数合约的除外责任有哪些?

答:1.赛车及其机构2.试验型车辆3.非陆地行驶车辆4.依轨道行驶车辆5.仅在机场内行驶车辆6.地下矿场或隧洞内作业车辆7.处理或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危险货物定义依据国际分类,包括1类(爆炸物、4.3类(受潮危险物,如碳化钙等、6.2(传染性物品,如细菌病毒医疗垃圾等、7类(放射性物质、9类(其他危险物,如干冰磁化原料等)8.由于承保车辆上的贸易性货物所造成的损失或责任赔偿9.非民事用途的军队车辆10.战争和内战除外责任11.恐怖责任除外12.石棉责任除外13.泄露和环境污染责任除外14.核能源风险除外15.车龄超过8年除外16.施工机具类的责任除外。

13、黑名单是指什么?

答:黑名单是指具有欺诈、骗保、骗赔等道德风险或其他高风险车辆。黑名单由分公司在承保系统中维护。属于黑名单的车辆不允许投保商

业险,投保交强险时系统将进行提示。

14、目前承保系统中录单操作有什么变化?

答:在承保业务系统中“单车投保管理”菜单项下增加“车辆查询投保”,投保单录入途径将从原有的“投保单录入”移至“车辆查询投保”。

15、《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承保及单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承保系统中“验车”录入有什么要求?

答:系统中的验车情况主要包括:已验车、免验车(单保三者及其附加险、按期续保、其他原因、需验车三种情况。新车及脱保车辆必须选择“已验车”并上传验险照片;免验车除单保三者及其附加险、按期续保、招标统保业务外,其他原因禁止选择“免验车”“需验车”除单保交强险外禁止选择该选项。

16、验车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验车的意义是什么?

答:验车承保的内容是:

(1)检验车辆的外观。牌照号码、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配备消防、防盗设备。

(2)检验车辆的技术状况。发动机、车身、底盘、电气及制动、转向、灯光、喇叭、雨刮器等。

(3)车辆是否年检合格。

(4)投保人与行驶证是否一致,是否具有投保利益。

验车管理是加强车险管理、改善车险经营业绩的一项重要内

容。

17、《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承保及单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完税凭证的上传有什么要求?

答:车辆完税凭证必须上传能够清楚反映出投保车辆信息(纳税人名称和车牌号)的原始凭证,除警车正常免税外,其他免税车辆必须提供税务机构出具的免税原始凭证。

18、《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承保及单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上传影像资料有什么要求?

答:保批单上传影像资料时按“资料类型”中下拉箭头从1002到1012正确选择。如资料类型选择“1003验车照片”,文件名称可按“车架号、前45度车身照片、后45度车身照片、前车身照片、后车身照片等依次建立文件名称。

19、《关于进一步规范车险承保及单证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对对于客户遗失保险单证及标识的情况有什么要求?

答:对于以上情况在系统中做批单处理,打印批单并附客户提供的资料装订归档。具体操作步骤为:批改处理菜单项下的保险凭证遗失批改,选择对应凭证遗失种类进行批改,生成批文后手工录入批改内容“保单号为8050*的保单保险标识/保险单丢失,现客户申请补打。丢失凭证号为62****。特此说明。

20、在批改关系人或变更车辆重要信息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答:为了防止后续的理赔纠纷或退费纠份,在批改车辆重要信息时在无原投保人批改委托书及其他证件的情况下,其他人无权提出批改,包括业务经办人员。涉及到保险标的所有权转让的业务,若由受让人提出变更申请的,必须提供其身份证明、保险资料及保险标的完成转让的相关证明,如车辆过户证明、注册登记证书、车辆交易证明或买卖协议等。

21、全国车险信息平台交互上线后,行协对2011版自律公约有什么补充规定?

1.交强险脱保按照现行自律公约执行。

2.商业险脱保有效期为三个月。脱保三个月以上按标保或平台交互上浮执行。

3.交强险、商业险费率浮动均以车辆赔付日期为依据进行浮动。

4.若上年度已按出险次数未进行费率优惠的,承保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并报省协会信息平

台核实准确后,方可对数据进行修改。5.交强险、商业险必须提供上年度保单。若提供保单信息与实际系统不相符时,及时与项目分部联系。6.交强险须打印费率浮动告知单,商业险不再打印浮动告知单。

7.各公司规范电子联系单的填写内容,上传信息必须准确无误,审核人员须认真审核上报信息后,再上传省协会信息平台进行处理。8.各公司规范保单的录入环节,出现问题请认真核查,不要由于操作失误影响客户的正常承保。

(注: 22-41题属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中需掌握的内容:填空或判断)

22、保险公司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应当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

23、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

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

24、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保险单、保险标志由保监会监制。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单、保险标志。

25、签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时,保险公司不得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以及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26、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27、保险公司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是,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除外。

投保人对重要事项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公司解除合同前,应当书面通知投保人,投保人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5日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人在上述期限内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公司不得解除合同。

28、投保人不得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三)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29、被保险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应当办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变更手续。

3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3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保险期间为1年,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保人可以投保短期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一)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32、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3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3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3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36、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对赔偿有争议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7、保险公司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监会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一)拒绝或者拖延承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

(二)未按照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

(三)未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单独核算的;

(四)强制投保人订立商业保险合同的;

(五)违反规定解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的;

(六)拒不履行约定的赔偿保险金义务的;

(七)未按照规定及时支付或者垫付抢救费用的。

38、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未按照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依照规定投保,处依照规定投保最低责任限额应缴纳的保险费的2倍罚款。

39、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40、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保险标志,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的保险标志,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1、投保人,是指与保险公司订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机动车的所有人、管理人。

被保险人,是指投保人及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

42、行协自律公约对家用车的车划险是怎么规定的?

答:家庭自用车车龄在 3 年(含)以内的车辆可以承保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车身划痕险),但不得承保附加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且最高保额为 2000 元。对车龄在 3 年以上的家庭自用车,不得承保车身油漆单独损伤险(车身划痕险),否则视为违约

43、2011版自律公约对“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有什么规定

家庭自用车、特种车在投保“机动车损失险”时,投保人如未投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必须在投保单、保单及合作协议中做特别约定:“保险车辆未投保指定专修厂特约条款,机动车损失险出险后到专修厂修理的,被保险人自行承担专修厂与非专修厂定损价格差额部分”,否则视为违约。

44、2011版自律公约对家庭自用车使用性质界定规则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 9 座以下(含)客车,除行驶证载明是营运用车外,必须按家庭自用车性质承保:

1、行驶证车主为自然人无论是否与投保人、被保险人一致,一律按“家庭自用”性质承保,包括私车公用和行驶证标示非营运用的车辆。

2、行驶证车主为挂靠单位行驶证车主名称中含有“汽车销售”、“汽车商贸”、“驾驶员服务”、“汽车配件”、“汽车服务”、“二手车”、“修理厂”、“维修服务站”、“车友”、“汽车俱乐部”、“汽车实业”、“二手车评估”等与汽车交易、挂靠有关的车辆,无论投保人、被保险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均按“家庭自用车”承保。

3、行驶证车主为非挂靠单位行驶证车主非上述挂靠单位,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为自然人,视同为个人车辆挂靠单位,按“家庭自用车”承保。

45、2011版自律公约对营业性货车使用性质界定规则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货车、客货两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低速载货汽车除外),必须按营业性货车承保:

1、行驶证车主为自然人

不管吨位大小,货车、客货两用车(其中 1 吨(不含)以下的皮卡车按行驶证载明的使用性质承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低速载货汽车除外),只要行驶证车主为自然人,不论是否私车公用,均以营业用货车条款承保,包括行驶证载明是非营运用车的及未载明使用性质的。

2、行驶证车主为挂靠单位不管吨位大小,货车、客货两用车(其中1 吨(不含)以下的皮卡车按行驶证载明的使用性质承保)、低速载货汽车(三轮低速载货汽车除外),只要行驶证车主名称中含有“出租”、“租赁”、“运输”、“物流”、“货运”、“汽车商贸”、“驾驶员服务”、“汽车服务”、

“二手车”、“汽车修理”、“车友”、“汽车配件”、“汽车俱乐部”、“汽车实业公司”、“维修服务站”、“定线”等挂靠单位或营业性运输单位的货车、客货两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低速载货汽车除外),必须按营业性货车承保。

46、2011版自律公约对营业性客车使用性质界定规则有哪些?

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客车,必须按营业性客车承保:

1、行驶证车主为自然人

行驶证载明为个人所有的 9 座以上(不含)客车,统一按照公路客运性质承保。

2、行驶证车主为单位

行驶证车主名称中含有“出租”、“租赁”、“运输”、“公交”、“定线”等 9 座以上(不含)客车,按对应营业性质承保。上述单位 9 座

以下(含)客车按行驶证载明的使用性质承保。行驶证车主名称中含有“汽车销售”、“汽车商贸”、“驾驶员服务”、“汽车配件”、“汽车服务”、“二手车”、“修理厂”、“维修服务站”、“车友”、“汽车俱乐部”、“汽车实业”、“二手车评估”等与车辆交易、挂靠有关的 9 座以上(不含)客车,按公路客运性质承保。

3、旅游公司 9 座以上(不含)客车按照“公路客运”的费率性质承保。公交车应按照行驶证上载明的“核定载客数”的最大值为标准进行承保。

47、2011版自律公约对客户忠诚度因子的规定是什么?

答:客户忠诚度因子:新车或者转保车辆不允许使用该因子进行优惠,否则视为违约。

48、2011版自律公约对平均年行驶里程因子的规定是什么?

答:平均年行驶里程因子:非营业用车统一选择浮动因子 0.9;营业用车统一选择浮动因子:1.0-1.3,否则视为违约。

49、2011版自律公约对行驶区域、指定驾驶人因子的规定是什么?答:承保公司使用行驶区域浮动因子或指定驾驶人因子时,必须要在特别约定中明确,被保险人出险后如果与承保时选择的行驶区域或指定驾驶人不符时,被保险人必须承担机动车商业险条款所列明的免赔率。

50、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时应严格遵守《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管理办法》的规定:

1、新车承保交强险时,费率不得优惠。

2、交强险脱保的车辆,本年承保时费率不予优惠。

3、本年承保非首次投保交强险的车辆时,投保时须结合投保人提供的上年保单原件(复印件),如符合费率优惠条件的,只能下浮一个档次进行优惠,严禁跨档优惠;投保人不能提供上年保单原件(复印件)的,本年承保时按基础费率承保。

4、外地牌照车辆首次在我省投保交强险的,费率不予优惠。

5、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以行驶证车主是否发生变更为准),最低

按标准费率执行。

6、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单保费,应按照《机动车交通事

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实行费率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

系浮动的浮动机制,费率浮动因素与浮动比率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承保时应严格遵浮动比率

51、2011版自律公约对饮酒和醉酒交强险上浮的标准是什么?

答: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一次上浮交强险费率为 15%,醉酒后驾驶

违法行为一次上浮交强险费率为 30%,累计上浮的费率不超过60%。

52、2011版自律公约对车队业务是如何界定的?

答:1、投保人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且一次性

投保 50 辆以上(含)或全年累计投保 100 辆以上(含)的团体

车险业务。

2、投保人、被保险人、行驶证车主三者须一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为其下属机构统一投保的视作一致)。

3、承保方式为“车队业务”,且能够直接在相关系统中查询或验证到该车队业务的历史赔付率水平,并将其作为承保整体费率浮动的依据。

4、上述符合条件的车队业务必须以书面形式(内容包括车辆

台数、车辆信息、保费规模等详细资料)报省保险行业协会

核准同意后方可承保。

53、对违反自律公约有什么处罚规定?

答:对于违反《公约》规定的,每笔保单扣缴 3000 元违约金,并责令违约公司限期进行整改。

54、国产车辆名称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答:国产车辆的名称以国家公告登记的名称(包括整车出厂合格证上的名称)为依据经过适当修正后确定的名称,基本形式为“车辆品牌”+“车辆型号”+“车辆种类”。

55、国产车型查询时哪种方法最方便?

答:实践证明使用查询码进行查询是最方便的查询方式。

编码规则:车型中文名称汉语拼音首字母(大写)+“-”(中划线)+“车辆型号(大写)”

例如:北京现代BH7160M轿车查询码:BJXD-BH7160M

桑塔纳SVW7182DQi轿车查询码:STN-SVW7182DQI 奔驰BENZ E240轿车查询码:BC-E24

56、进口车型查询时使用哪种方法?

答:可以输入进口车的Vin码的前八位进行查询,解出具体车型后,用具体车型在车型名称或查询码重新继续查询,此查询项不建议查询

国产车及进口车中的大众,奥迪,保时捷品牌。

57、当查询到车辆车型时,应如何选择合适的车型?

答:同一厂牌型号出现多种选择时,需要选择与行驶证(合格证)车型相同的车型、排量、座位、上市年份等信息一致的车型,并在最后一列点击“详细”可查看车型详细信息。

58、在核心业务系统中,在哪几项菜单下可以看到车型的详细信息?答:在投保单查询、保单查询及处理核保信息时,在车辆信息页面增加了查看车辆详细信息的功能。

59、《汽车基础知识及车型风险管理指引》中对汽车产品型号(车辆型号)编码规则有详细的描述,其中的车辆类型代号对照表分别有哪些?

答:

60、企业自定代号位于产品型号的最后部分,企业自定代号部分表示车辆配置、功能等信息,可反映车辆的使用种类,出单员需掌握的类

型有哪些?

答:

61、行驶证车辆型号,国产车行驶证登记车型主要有以下信息

(1)代表厂家信息的字母部分;如: FV:厂商为一汽大众

(2)代表车辆类型、主参数、产品代号的四位数字;

如:7187:排量为1.8L的轿车

(3)企业自定代号(一般代表车辆配置信息)字母;

62、进口车行驶证登记,通常情况下,进口车行驶证登记存在以

下四种规律:

(1)车型中文名称+车型的VIN码中的前八位

例如:行驶证车型:佳美4T1BF30K轿车;

整车库对应车型:佳美CAMRY 3.0L轿车。

(2)车型中文名称+车型的VIN码中的前十一位

例如:行驶证车型:佳美JTDBE30K100轿车;

整车库对应车型:佳美CAMRY 2.4L轿车。

(3)车型中文名称+车型的VIN码的第一部分

例如:行驶证车型:丰田JZS155轿车;

整车库对应车型:皇冠CROWN JZS155L-AEMGF轿车) (4)车型中文名称+车辆的发动机排量

例如:行驶证车型:奥迪3597CC Q7越野车;

整车库对应车型:奥迪AUDI Q7 3.6 FSI QUATTRO越野车从以上规律可以看出,进口车行驶证车型登记相对不规范,不能及时反映车辆具体型号,如果按照行驶证登记车型查找公司整车数据库,将无法查找到对应的车辆型号。可以通过VIN码解析,获取详细的车辆型号。

63、车辆识别代号(VIN)是指什么?

答:现在世界各国汽车公司生产的汽车大部分使用了VIN(Vehicle Identification Number)车辆识别代号。“VIN车辆识别代号”由一组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共17位,又称17位识别代号编码。它是识别一辆汽车不可缺少的工具。VIN的每位代号代表着汽车的某一方

面信息参数。按照识别代号顺序,从VIN中可以识别该车的生产国别、制造公司或生产厂家、车的类型、品牌名称、车型系列、车身形式、发动机型号、车型年款、安全防护装置型号、检验数字、装配工厂名称和出厂顺序号码等。

64、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基本要求(判断)

1、每一辆汽车、挂车、摩托车和轻便摩托车都必须具有车辆识别代号。

2、在30年内生产任何车辆的识别代号不得相同。

3、车辆识别代号应尽量位于车辆的前半部分,易于看到且能防止磨损或替换的部位。

4、9人座或9人座以下的车辆和最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3.5吨的载货汽车的车辆识别代号应位于仪表板上,在白天日光照射下,观察者不需移动任一部件,从车外即可分辨出车辆识别代号。

5、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在任何情况下都应是字迹清楚、坚固耐久和不易替换的。车辆识别代号的字码高度:若直接打印在汽车和挂车(车架、车身等部件)上,至少应为7毫米高;其它情况至少应为4毫米高。

6、车辆识别代号仅能采用下列阿拉伯数字和大写罗马字母(即英文字母):

1 2 3 4 5 6 7 8 9 0 A B C D E F G H J K L M N P R S T U V W X Y Z(不应采用字母中“I”和“O”、“Q”)

7、车辆识别代号在文件上表示是应写成一行,且不要空格,打

印在车辆或车辆标牌上是也应标示在一行。特殊情况下,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必须标示在两行上时,两行之间不应有间隙,每行的开始与终止处应选用一个分隔符表示。分隔符必须是不同于车辆识别代号所用的任何字码,且不易与车辆识别代号中的字码混淆的其它符号。65、车辆识别代号(VIN)的基本内容?

答:车辆识别代号由三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世界制造厂识别代号(WMI);第二部分,车辆说明部分(VDS);第三部分,车辆指示部分(VIS)。VIN码到数第八位代表出厂年份。

66、为什么总公司禁止承保稀有、特异、古老、配件疑难车型?答:稀有、特异、古老、配件疑难车型由于零配件价格高、供应困难,部分车型当地维修能力不足等因素导致车辆维修成本过高,从而加大车辆承保风险。

1、稀有车型,国内保有量稀少或非中国规格车型。如:劳斯莱斯、兰博基尼、奔驰AMG等;

2、特异车型,年产量极少且为非常见一般车型,多为超级跑车类。如:布加蒂、玛莎拉蒂等;

3、老旧车型,上市销售时间超过约15年或停产时间超过10年的车辆。如;奥迪100,波罗乃兹,伏尔加等;

4、配件疑难车型,配件供应困难、维修成本较高的车辆,如:奥

克斯,尤诺、雪佛兰开拓者、南京菲亚特系列等。

67、1、2011版行协自律公约第十七条对不足额投保的车辆有特别规定,规定是什么?在承保系统中如何操作?

答:若原始购车发票价低于车型数据库价格 5%的,若客户坚持要按发票价确定保险金额,则认定为不足额投保,承保单位及业务经办人必须履行对客户的告知义务,并在投保单、保单的特别约定中注

明“保险车辆为不足额投保,出险后按保险金额与新车购置价的比例进行赔付”。

在承保系统中加特别约定“不足额约定”并按行协要求补充内容。68、投保交强险时,保险期间小于7日和大于7日时应如保分别计费?答:投保人投保交强险时,保险期间小于7日短期险的,计算公式为:短期费率=(基础保险费)*(7)/(365)

投保人投保交强险时,保险期间大于或等于7日短期险的,计算公式为:短期费率=(基础保险费)*(n)/(365)(n为投保人的投保天数)

69、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几类?分别是什么?

答: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按机动车种类、使用性质分为8类,分别是(家庭自用汽车)、(非营业客车)、(营业客车)、(非营业货车)、(营业货车)、(特种车)、(摩托车)、(拖拉机)。

70、车险条款中,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有什么规定?

答: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转让他人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并办理(批改手续)。

71、商业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合同的,怎么退费?

答:依我公司新版商业条款,保险责任开始后,投保人要求解除本保险合同的,自通知保险人之日起,保险合同解除。保险人按(日费率)收取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期间的保险费,并退还

剩余部分保险费。批改必须经过投保人的书面申请,并取得投保人及其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与签章后,保险公司才可进行办理。

72、交强险保单出单距离保单起期最长不能超过几个月?

答:3个月

73、如第一年发生两次无责任的交通事故,次年办理交强险业务续保时,保费怎么浮动?

答:下浮10%

7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基础费率表》中各车型的座位和吨位的分类都按什么原则来计算?

答:含起点不含终点

75、车辆损失险保险费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车辆损失险保险费=基本保费+(保险金额×费率)

76、第三者责任事故赔偿达到赔偿限额时,保险合同失效还是继续有效?

答:继续有效。

77、盗抢险条款规定:“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出险当地县级以上公安刑侦部门立案证明,满多少天未查明下落的全车损失,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答:满60天。

78、车损险应至少按照新车购置价的百分之多少投保?

答:20%

79、对于行驶证车型为“半挂牵引车”,且未标明牵引质量情况下,该车吨位如何确定?

答:按劳取酬10 吨以上货车计费

80、车险承保实务中对内置型保险标志和便携式保险标志在盖章方面有如何规定?

答:前者可不加盖业务章,后者必须加盖业务章

车险核保考试题库(1)

多项选择题 1.争议解决方式有(AC) A.仲裁 B. 调解 C.诉讼 D.和解 2.新一代车险承保系统易车通系统商业险险别列表固定显示的险别有(ABCD) A.车上人员责任险 B. 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C.全车盗抢险 D.车辆损失险 3.新一代车险承保系统易车通系统脱离平台报价时,下列哪些需手工选择(BCD)A.有责事故记录 B. 交通违法行为 C.投保年度 D.以往投保商业险出险记录 4.新一代车险承保系统易车通系统是否上报电子联系单勾选后的作用(BCD) A.无作用 B.重新连平台获取平台最新数据 C.实现与电子联系单系统的对接 D.记录是否有上报过电子联系单 5.《车险信息分类管理办法》中所指的车队信息是指车队业务管理所需的信息,具体包括 以下哪几项(BCD) A.批发申请 B. 投保单 C.批单信息 D.保单 6.以下关于交通事故法律责任,错误的是:AB A.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B.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架驯化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C.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D.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7.以下关于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正确的是:ABCD A.行人通过铁路道口时,应当按照交通信号或者管理人员的指挥通行; B. 行人应当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靠路边行走 C. 行人不得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不得扒车、强行拦车或者实施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其他行为 D. 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安全驾驶的行为 8.行驶系统主要由下列(ABCD)几部分组成。 A.悬架 B. 车架 C.车轮 D.车桥 9.离合器的功用(ABCD) A.减速增扭 B. 使汽车平稳起步 C.防止传动系过载 D.便于变速器换挡

关于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关于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买保险就是保平安,你对保险的知识了解多少呢?知道保 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吗?下面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 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的资料,希望对大家有用。 保险承保的主要环节与程序 (一)核保 保险核保是指保险公司在对投保标的的信息全面掌握、核实的基础上,对可保风险进行评判与分类,进而决定是否承保、以什么样的条件承保的过程。核保的主要目标在于辨别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并据此对保险标的进行分类,按不同标准进行承保、制定费率,从而保证承保业务的质量。核保工作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保险合同能否顺利履行,关系到保险公司的承保盈亏和财务稳定。因此,严格规范的核保工作是衡量保险公司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 保险核保信息的来源主要有三个途径,即投保人填写的投保单、销售人员和投保人提供的情况、通过实际查勘获取的信息。首先,投保单是核保的第一手资料,也是最原始的保险记录。保险人可以从投保单的填写事项中获得信息,以对风险进行选择。其次,销售人员实际上是一线核保人员,其在销售过程中获取了大量有关保险标的情况,其寻找准客户和进行销售活动的同时实际上就开始了核保过程,可以视为外勤核保。所以必要时核保人员会向销售人员直接了解情况。另外,对于投保单上未能反映的保险标的物和被保险人的情况,也可以进一步向投保人了解。第三,除了审核投保单以及向销售人员和投保人直接了解情况外,保险人还要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面

临的风险情况进行查勘,称之为核保查勘。核保查勘可由保险人自己进行,有时也会委托专门机构和人员以适当方式进行。 (二)做出承保决策 保险承保人员对通过一定途径收集的核保信息资料加以整理,并对这些信息经过承保选择和承保控制之后,可做出以下承保决策: 1.正常承保。对于属于标准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标准费率予以承保。 2.优惠承保。对于属于优质风险类别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按低于标准费率的优惠费率予以承保。 3.有条件地承保。对于低于正常承保标准但又不构成拒保条件的保险标的,保险公司通过增加限制性条件或加收附加保费的方式予以承保。例如,在财产保险中,保险人要求投保人安装自动报警系统等安全设施才予以承保;如果保险标的 低于承保标准,保险人采用减少保险金额,或者使用较高的免赔额或较高的保险费率的方式承保。 4.拒保。如果投保人投保条件明显低于保险人的承保标准,保险人就会拒绝承保。对于拒绝承保的保险标的,要及时向投保人发出拒保通知。 (三)缮制单证 对于同意承保的投保申请,要求签单人员缮制保险单或保险凭证,并及时送达投保人手中。缮制单证是保险承保工作的重要环节,其质量的好坏,关系到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能否实现和义务能否顺利履行。单证采用计算机统一打印,要求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不错、不漏、无涂改。保单上注明缮制日期、保单号码,并在保单的正副本上加盖公、私章。如有附加条款,将其粘贴在保单的正本背面,加盖骑缝章。同

车险承保实务(讨论稿)

阳光财险大连市分公司车辆险承保实务 2009年1月 2009年,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恶劣的外部环境给车险经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围绕09年总公司“发展与价值”的主题,为实现我公司09年车险业务又好又快的发展,分公司在总公司核保指引的基础上,细分了不同类别业务的风险,制定了以下核保指引和承保实务。 一、险种风险指引 (一).交强险 1、交强险09年形势 2008年以来我司承保的交强险业务质量明显出现下滑,08单交强险赔付率已经达到67.19%,比总公司高出19个百分点,交强险经营压力很大。2009年7月1日后连续三年未发生交强险赔付可享受30%的费率下浮优惠,将进一步导致2009年交强险车均保费下降与保费增速的放缓。因此在2009年的车险经营中必须加强交强险的目标市场选择和管理。 2、车辆种类风险指引 (1)客车 非营业党政机关、非营业企业客车整体业务质量良好,属于蓝色业务。 家庭自用客车整体赔付率较高。尤其是6座以下,满期赔付率72.1%,09年由蓝V列为黄线业务;6-10座赔付率较低,提高业务分类.10座以上的家用车赔付率较高,承保时要严格核实使用性质,限制该类业务的承保。

城市公交、营业客运、营业旅游业务品质较好,列为蓝线业务。 对于08年申请放开的市区外机构(瓦房店、普兰店、庄河、金州)的营业出租车业务,赔付率很高,达到90%以上,整体已经属于红色业务范围,对单保交强险业务应严格限制承保。 (2)货车 非营业货车应严格核实使用性质承保,5吨以下业务品质较好,可列入蓝区;营业货车从分吨位来看,总体上低吨位的营业货车赔付率要好于大吨位的营业货车。5吨以下营业货车可列为蓝区。 (3)半挂牵引车、挂车 半挂牵引车、挂车业务的风险情况应结合考虑,但目前来看两者的赔付率都很高,尤其是挂车08单的赔付率达到了79%。所以对于单保挂车的业务一律列为红区。 (4)摩托车 摩托车整体业务质量较好,08年的满期赔付率不到40%,列为蓝线业务。但市区内机构赔付率偏高。营业性质的摩托车,城乡结合部的摩托车一律列为红区业务。 (6)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 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在交强险调整后按照拖拉机费率承保,保费充足性大大降低,赔付率极高,达到100%多,09年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一律列为红区。 (6)特种车 特种车的业务质量较好;除特四车一律列为蓝线业务,但特二中搅拌车、水泥泵车、清障车赔付率很差,原则上列为红区。 (二)主要损失类险别 1、车损险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复习过程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 定

商业车险承保管理规定 一、车损险承保规定 (一)保险金额的确定: 车损险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从下列三种方式中选择确定,保险人根据确定保险金额的不同方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新车购置价是指在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含车辆购置税)的价格。确定新车购置价时,应严格遵循核心业务系统内的车价,合理确定新车购置价及保险金额,对于非新车承保业务允许在不超过10%的范围内向下进行调整。对于新车以及投保车型在“整车库”中无相关信息的业务,应根据投保人提供的购车发票(含车辆购置税)确定投保车辆新车购置价金额 投保车辆保险价值原则上不能低于系统新车购置价公布的同等型号的车辆价格,若与系统有出入,需上传购车发票。 新车购置价(含车辆购置税)的计算: 1.6排量及以下车型:应纳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1+0.17)*7.5% 1.6以上排量车型:应纳车辆购置税=发票价格/(1+0.17)*10% 2、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实际价值是指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 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确定。如按照实际价值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注明按比例赔付约定,以免索赔时产生纠纷。 3、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新车购置价内协商确定。

投保时按照新车购置价内协商价格确定保险金额的,属于不足额投保,需在特别约定中加以说明,并约定赔付比例。 (二)险别组合 车损险是所有险别中出险频度、赔付率最高的险别,所有车辆一概不得单独承保车损险。 二、商业险承保费率规定 1、商业险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客户,按照条款规定的短期费率(按天)计算保费,不得使用任何费率优惠因子。 2、对投保车辆所有权发生转移的,视同为新车承保。 3、脱保超过三个月的,视同为新车承保。 4、所有家庭自用车、非营业个人货车及营业车辆的新车业务不能低于0.95折承保,非新车业务严格按照“河南省信息共享平台”查询的结果进行费率浮动,具体浮动系数使用如下: 三、鼓励承保业务 (一)、党政机关、事业团体 党政机关、事业团体类业务车辆管理严格,道德风险较小。从全省数据看,风险较低,属于应大力拓展的优质业务。对业务承保要求如下: 1、鼓励大力发展,并作为拓展其员工自有车辆的有效渠道; 2、加强与客户联谊以提高续保率;

保险公司业务操作流程实务车险.doc

车险业务操作流程 一、展业 (1) 二、录入投保单 (2) 三、批改 (2) 四、核保 (4) 五、签发保险单、批单 (5) 六、业务补录 (8) 七、手续费处理 (9) 八、承保业务档案管理 (10) 九、接报案 (13) 十、事故调查 (14) 十一、定损、核价 (16) 十二、缮制赔案 (17) 十三、核赔 (18) 十四、结案处理 (20) 十五、理赔案件管理 (21) 十六、代理业务管理 (21) 十七、单证保管 (22) 十八、业务检查 (23) 十九、业务统计 (23)

机动车辆保险业务从承保到理赔过程中,可划分为若干工作环节。加强对各工作环节的规范管理,将有利于对业务管理过程进行控制。 一、展业 展业是业务外勤(含代理人员,下同)动员客户投保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业务外勤进行展业宣传(即为客户策划投保的动员过程),或在保险单到期前一个月通知客户续保; 2、业务外勤协助客户填写投保单(参见投保单填写规范); 3、业务外勤审核投保单,并核对行驶证等重要客户资料; 4、业务外勤将投保单及有关材料转交初级核保人; 5、初级核保人审核投保单及有关材料; 6、初级核保人安排验车事宜(参见验车规定); 7、初级核保人在投保单上签字确认后交出单人员。 业务外勤初级核保人

二、录入投保单 录入投保单是指出单人员将经初级核保人审核合格的投保单录入计算机的过程。工作流程如下: 1、出单人员检查投保单上初级核保人意见及签名; 2、出单人员录入计算机; 3、出单人员将投保单内容录入后,申请核保,生成投保单号码; 4、出单人员及时修改有文字或数字错误的业务; 5、出单人员将拒保的投保单退回初级核保人; 6、初级核保人将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 拒保业务退回业务外勤;需修改业务退回出单人员。 出单人员 三、批改 批改是对已生效保险单的内容进行变更的过程。批改分为:一般批改(批改Ⅰ)、特殊批改(批改Ⅱ)。工作流程如下:

论如何做好车险业务承保管理工作

论如何做好车险业务承保管理工作 一、统一经营理念 1、确立品质优先、效益导向的工作理念;,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和服务为手段,全面提升安邦价值; 2、以效益为中心,保持高品质业务的持续稳定增长,在积极拓展市场的同时,优化险种结构,提升队伍素质,将安邦打造成精致型企业; 3、建立完整的承保组织架构,确立以两核为中心的营销体系,确立分层级的运营管理; 4、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流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有竞争力的激励考核机制 二、明确组织架构体系,明确岗位职责 1、垂直管理,由总公司车险核保部对全国各事业部、各级机构车险核保人员进行统一管理; 2、实行分级授权,明确各级别岗位职责。前端无风控人员,总部与机构信息十分不对称,对于前端市场风险的掌握不足,市场变化情况也不能及时应对。根据机构规模配备核保人员,受总公司直接管理,核保负责人必须具备从业经验。 3、保费规模较大的三级机构配备风控人员,受总公司直接管理; 4、明确二、三级机构车险风控人员岗位职责 (1)、按照总公司要求,结合分公司的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负责所辖机构车险业务的初核、复核工作,对特殊风险、大风险业务要做到现场查勘,并提出承保意见。确保承保单证的质量,确保承保要素的齐全,资料的真实可靠; (3)、负责所辖机构的业务经营分析,经营数据分析,负责所辖机构车险经营过程和结果的监督、考核; (4)、负责所辖机构的市场调研,为总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5)、负责机构车险业务签报的审核及上报工作; (6)、负责全辖车险业务检查,包括对机构实地检查以及协会互查等; (7)、负责全辖车险业务培训,包括对核保系列、管理人员、出单系列、销售人

人保车险三代系统各种车辆承保文字叙述

在所有的车辆信息中一定要注意以下的内容: 再填入车辆信息中重点: 1、是否是“专管专营”填好右侧的“专管专营代码” 2、是否新车是否外地车是否已上牌 3、号牌号码(辽K96122)号牌种类:(大、小等)号牌底色:(蓝、黄等) 4、发动机VIN码车架号码(其中“VIN码”与“车架号”是一样) 5、车辆种类(清障车、等)使用性质(不区分营业非营业)条款类型:特种车产品 6、初登日期:就是行车执照上的注册日期 7、车型名称:一定要看好与理赔有天大的关系核定载客量(就是几个人):一定看好否则不一样 8、核定载质量:就是我们常说的“吨数”整备质量意味着“车船税的多少” 9、行驶区域:一般是中国人民共和国境内(也可以选择省内行驶可以有5%的优惠) 10、一定要看好保险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所有”还是“使用”)因为是使用关系的话有交强险的900051约定和商业险000026的车主约定 11、是否为贷款的车辆贷款的车辆有特别约定的 12、是否为过户车 1、家庭自用车 准备过程:首先应该询问被保险人的“行车执照”与“身份证”信息,尤其是“车主”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是“使用”还是“所有”若是“使用“关系,在特别约定中一定要打上“车主约定”即“此车行车执照车主为XXX” (1)拿到行车执照与身份证后,应该询问此车上年是否为人保公司承保,也就意味着今年是否为“续保”或是“转入”(若是续保要仔细核对上年信息是否为正确的信息,若是新保更要仔细核对车辆信息,即“号牌种类”“号牌底色”“车辆种类”“使用性质”“条款类型”“车辆型号”“颜色”“车架号”等等)在此板块中可以选择“省内行驶”可以多5%的优惠。 (2)保险责任:要询问好被保险人的承保项目,还有是否承保A、G、M等项目,新车A车损险=新车发票价格×1.087,新车G盗抢险=发票价格,旧车的盗抢险不必计算折旧价格,系统自动跟上。F玻璃有国产和进口的要选择好,还可以在玻璃下方有“增加”按钮,可以选择“指定专修厂”条款,即 承保A有900002、900003 承保省内行驶有000020 承保G有900005、900006、900008、900070 (3)“商业险”与“交强险”选择完毕后,要点击“汇总信息”按钮,在其中一定要看好“计算跟单费用”意味着手续费的一致性,然后点击“缴费计划”和“核保辅助信息”

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正式版)

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车辆保险投保管理规范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了加强对公司车辆保险的管理, 规范车辆险种, 确保公司财产安全, 有效化解经营风险, 要求各公司对车辆统一入保。 一、投保范围:公务车、试乘试驾车、服务替换车、业务车、拖车、班车等。二、投保险种 1、交强险(含车船税); 2、车辆损失险; 3、第三者责任险(不低于20 万元); 4、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行车证标注座位投保, 每座不低于2 万元); 5、不计免赔特约险; 6、指定专修;其它险种如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等, 由投保单位根据自身实际, 本着化解风 险、节约资金的原则自愿选择。三、流程: 1、由各片区保险公司选择合作保险公司, 实行统一入保。 2、各公司上报办公OA 请示批准后, 将需投保车辆信息上报区域保险公司,

统一办理车辆入保事宜;原已投保的车辆, 在车辆保险到期前十五日内将保险信息上报至区域保险公司, 由区域保险公司办理续保手续。 四、其他 1、各公司必须依照本管理办法的具体规定认真执行, 凡擅自到非定点保险公司投保的机动车辆, 财务部门一律不得报销保费。 2、各公司所有车辆一律按照以上险种和保额要求进行投保, 不投保的车辆不得使用。 3、各单位应切实加强对车辆的管理, 教育驾驶员做好车辆的日常保养、检修工作, 保持车况良好, 搞好安全行驶, 将车辆的事故率降到最低线。 4、本办法出台前, 车辆已办理投保手续的, 可维持现状, 待投保期满后, 再纳入统一保险体系。 本办法自20__ 年1 月17 日起执行, 由区域XX部负责解释。

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导书

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指南 (2010版) 为切实贯彻落实公司2010年全国分公司总经理会议与全国车辆保险工作会议精神,有效分解和落实2010年公司车险发展计划与利润目标,强化车险承保过程管控与阶段性考核,全面促进车险产品线风险识别、风险选择和风险控制能力的快速提升,坚定不移实现2010年车险有效益发展与增长方式的转变,现就车险业务承保政策制定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承保政策制定原则 (一)专业化原则。各分支机构应结合2008-2009年车险总体与各险种、各客户群、各渠道实际经营的盈利情况与2010年车险发展与利润目标,结合区域市场竞争特征与行业自律关系,通过对业务分类、费率折扣、费用管控,险种优化组合等承保环节的专业调控与预设措施,提升车险风险识别、选择和控制能力,夯实经营管理基础,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 (二)标准化原则。通过对车险业务分析方法及承保政策制定思路的统一,实现业务风险识别、风险管控手段的标准化,提高承保政策制定的效率和质量。 (三)集中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集中制定承保政策,并对标准化的业务实施集中承保管控。 (四)差异化原则。按照本承保政策制定指南,由省级分公司结合行业、市场和公司车险业务实际情况制定差异化的承保政策,并对不同风险客户群,实施差异化的承保管控和财务资源配置。 二、风险识别-业务风险分类指标及标准 (一)业务分类指标定义及测算方法 1、盈亏平衡赔付率 盈亏平衡赔付率(赔付率Y)=1-各机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 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包含所有费用成本的车险业务平均费用率,并根据此费用率,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盈亏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Y”。 2、基准平衡赔付率 基准平衡赔付率(赔付率J)=1-各机构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的标准保费平均费用率 各机构根据历史数据以及年初预算,确定除销售费用以外车险业务其他费用,除以标准保费得到此费用率,并按上述公式确定本机构车险业务基准平衡赔付率,简称“赔付率J”。 3、风险平衡赔付率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编号:SM-ZD-50986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车辆保险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总体要求 1、凡公司所属车辆,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及时办理各种投保手续。 2、车辆保险档案、台帐,要专人保管,及时办理保险登记、投保、定损、理赔工作。 3、按照保险分类情况,严格保险档案管理,做到准确无误、理赔及时。 二、保险分类: 1、消费贷款车辆保险。消费贷款车辆由汽车经销商与银行按照有关规定和公司规定的投保项目和数额办理投保。 2、正常车辆保险。除消费贷款车辆以外的所有车辆(包括贷款期限已到或提前还清的车辆)由安全科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统一办理各种投保手续(按照公司规定的项目投保和参加内部互助)。 三、有关规定

依据公司规定,所有投保车辆,必须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1、第三者责任险。责任险额不能低于100万元。 2、车辆损失险。按照车辆重值价格办理。 3、车上人员责任险。 ①驾驶员、乘务员保额不低于50万元/每人; ②按照公司规定,乘客意外伤害险由车站安全科统一办理。 4、按照规定办理玻璃单独破碎险和不计免赔特约险。 四、投保程序 1、安全科将保险到期的车辆和测算保险数额提前三个月报表通知财务科,由财务科自保险到期前三个月开始,在兑现中分月扣除,无兑现车辆,分月单独收取。 2、每月二十五日前由安全科将次月保险到期车辆及投保具体项目填写《车辆保险报表》上报公司,同时核对本月实际入保车辆和应交保费、保费返还等问题。投保车辆情况、收交保费、保费返还等应与公司进行书面交接。 3、安全科、财务科,要对车辆的投保、理赔、保费返还、事故借款及公司内部互助、乘客互助等事项的交费、结算问

车险业务承保操作指南

车险承保管理 目录 前言 (3) 第一部分总则 第一条指导思想 (4) 第二条总体原则 (4) 第二部分车险业务省集中核保模式 第三条省集中核保指导思想 (5) 第四条省集中核保模式 (5) 第五条省集中核保工作流程……………………………………………………..5. 第六条省集中核保内容 (6) 第七条省集中核保业务分类 (6) 第八条核保权限分级管理 (7) 第三部分车险承保管控政策 一)交强险 第九条交强险承保基本原则 (8) 第十条交强险退保 (8) 二)商业车险 第十一条业务风险分类管理 (9) 第十二条车辆使用性质的确定原则 (10) 第十三条分客户群承保管控要求 1、家用车承保管控 (11) 2、营业车承保管控 (12) 3、特种车承保管控 (14) 4、农用车、低速货车承保 (16) 5、高价车承保规定 (16) 6、挂车承保规定 (18) 7、黑灰名单业务承保规定 (18)

8、异地车辆承保规定 (19) 9、E类业务承保管控 (20) 10、多次出险客户承保条件 (20) 第十四条分险种承保管控要求 1、车损险(A) (21) 2、第三者责任险(B) (22) 3、车上人员责任险(D1) (22) 4、全车盗抢险(G) (23) 5、玻璃单独破碎险(F) (23) 6、车身划痕损失险(L) (24) 7、租车人人车失踪(Z) (25) 8、不计免赔率特约条款(M) (25) 9、火灾自燃爆炸损失险(E) (25) 第十五条商业车险费率使用规范 (25) 第十六条新车购置价确定要求 (26) 第十七条数据质量管理规范 (26) 第十八条专管专营与项目代码 (28) 第十九条批单业务管理规定 (30) 第二十条手续费管理 (31) 第二十一条行业协会车险信息平台操作说明 (32) 第四部分差异化授权 第二十二条分支机构的分级管理——公司分类 (34) 第二十三条分支机构差异化的承保授权 (35) 第五部分车险业务承保质量监控检查 第二十四条车险业务质量检查方式 (36) 第二十五条车险业务规范经营保证金制度 (36) 第六部分附件 附表1、车险核保业务分类表 (37) 附表2、分支机构车险业务分级授权表 (39) 附表3、2011年车险业务承保质量检查标准及评分尺度 (41)

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

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 (2020试行版)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 二〇二〇年九月

目录 第二节投保单填写与录入 第三节示范条款保险费计算 第四节缴费承保及单证 第五节合同的解除与变更 第六节核保及内控管理 第七节增值服务规则 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 为了促进落实银保监会对于商业车险新产品承保相关工作的要求,方便各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更加直观、明确地了解及掌握新产品承保流程各项相关规定,理顺流程,提高出单准确性及效率,现将商业车险新产品上线后对于车险承保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要求进

行梳理、汇总,形成一套综合性指引材料《商业车险示范产品承保实务要点(2020试行版)》(以下简称《实务要点》)供参考。本《实务要点》共包括说明和告知,投保单填写与录入,示范条款保险费计算,缴费承保及单证,合同的解除与变更,核保及内控管理,增值服务规则七个部分。 本《实务要点》仅基于目前现有的相关文件进行整理,适用于机动车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发布后,若相关的规定及要求有更新,则以新发布的各项规定为准。 第一节说明和告知 一、保险人须履行的说明义务 (一)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商业车险示范条款(2020版)》等产品条款,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 特别是对于投保了附加绝对免赔率特约险、附加发动机损坏除外特约险的客户,保险人应向投保人重点解释和说明保险责任范围的变化。 (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按照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相关方案实行商业险的费率浮动。 (三)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做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商业车险免责事项说明书》(以下简称《免责事项说明书》)形式向投保人做出明

车险公司规章制度

车险公司规章制度 【篇一:保险公司规章管理制度】 总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总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制定本公司年度工作目标、工作计划 和发展规划,同时对计划实施督导、检查与促进,确保本公司高效 有序的经营。 2.依据本公司年度工作规划,指导和批准并监督实施各个职能部门 制定部门业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管理政策、财务预算,使 其科学、合理并具备可操作性,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3.依据总公司各业务部门战略对本公司的要求,对本公司各部门的 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及监督,贯彻执行总公司对分管部门所做出的 决定,确保总公司的发展思路在职能部门中得以实现。 4.在本公司所辖业务范围内,就重大问题与相关政府部门、金融税 务部门、中介机构进行联络与交涉,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为本公 司的业务发展创造有利的环境。 5.负责对本公司各职能部门主要管理者进行业绩考评,保证对职能 部门领导者有效的管理与合理地激励,并对总公司管理的本公司人 员提出任免建议。 6.合理配置各部门的人力资源,确保具有恰当技能的人员开展工作。 7.指导培养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确保其技术和管理能力的不断提升。 综合部岗位职责 1.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和管理程序,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各 岗位职责和任务的执行情况; 2.协调与上、下级公司之间的工作关系,组织安排公司办公事务, 提高整体办公效率; 3.编制并实施公司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负 责公司所辖范围内营销服务部高级管理人员及本部员工的日常管理 和绩效考核,为公司发展提供人力支持; 4.协调安排公司领导公务活动及综合性会议,组织起草公司综合性 文件材料,负责公司文档管理及信息的收集、整理、利用,保公文 信息流转顺畅,有序高效;

车险理赔流程和流程图

车险理赔流程和流程图 随着有车一族的不断壮大,车险市场也在持续升温中。越来越多的人不可避免的会接触到车险理赔。那么,车子出了险应该如何理赔呢?准备好材料,账务一定的理赔流程是很有必要的。 汽车保险的理赔程序工作过程是从接受被保险人的出险报案开始,通过现场查勘,确定保险责任和赔偿金额,直至给付赔款的整个过程,是一项复杂而繁重的工作。汽车保险理赔的处理程序包括受理案件、现场查勘与定损、赔付结案等三个主要过程。具体的车辆保险理赔查询建议电话咨询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 大致的索赔流程如下: 1、车辆出险和报案 出险后后首先要做的是,及时向各自承保公司和交通管理部门报案,告知保险公司损坏车辆所在地点,以便对车辆查勘定损。一方面让保险公司知道投保人出了交通事故,另一方面也可以向保险公司咨询如何处理、保护现场,保险公司会教车友如何向对方索要事故证明等。 2、取得交警证明 出示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现场交警填写《交通事故确认书》。现场交警根据各方陈述,对事故进行勘察后作出事故认定及责任划分,如无争议,填写《交通事故责任确认书》,车主签字确认。

3、填写出险单 出示上述3证(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和保险单证,理赔员完成现场查勘初步定损工作,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填写《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双方签字确认。 4、理赔员审核定损 事故确认完毕,各方车辆应立即到车险理赔服务点的驻场定损点进行损失确定,填写《机动车保险事故车辆损坏项目确认单》。如无争议,双方签字确认,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5、送修理厂修理 如果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修理厂修理事故车,修完后,您可以将索赔材料交给修理厂,并向修理厂出具一份向保险公司代为索赔的委托书,然后支付自己应该支付的部分修理费(比如保险公司免赔的部分),就可以直接提车了。如果您自己选择修理厂修理,那么修完车后,您要先向修理厂支付修理费,然后拿着所有的索赔材料到保险公司的理赔部门索赔。 6、保险公司复核后赔付结案 车辆修复及事故处理结案后,办理保险索赔所需资料: (1)动车辆保险单及批单正本原件、复印件; (2)机动车辆保险出险/索赔通知书; (3)相关行驶证、驾驶证、身份证复印件; (4)相关赔款收据、汽修发票等原件; (5)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车险验车承保管理规定

车险验车承保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为强化车险业务管理,落实验车承保制度,把好承保质量关,促进车险业务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验车责任管理 1、各机构应设立验车管理岗,负责协助核保人处理日常验车的相关工作。验车管理岗也可由核保人、出单人员兼任。 2、核保人为本机构验车承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监督本机构验车承保制度的实施,主要包括以下工作: (1)执行本机构车险验车制度,并监督下级机构的执行情况; (2)核实免验车辆的免验条件是否属实; (3)核实验车管理岗的验车资格,保证验车行为的有效性; (4)核实已验车辆的验车内容及手续是否符合规定,保证验车行为的规范、完整。 3、验车管理岗为验车承保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验车行为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直接责任。 4、验车管理岗岗位职责 (1)对工作认真负责,忠于职守,严格把好承保质量关; (2)落实验车内容,严格执行验车操作规程; (3)坚持原则,不徇私舞弊,不弄虚作假; (4)提高警惕,预防保险诈骗; (5)如实填写验车单; (6)对不符合承保条件的车辆应拒绝承保。 第三章验车承保范围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应验车承保: (1)第一次投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或者其附加险的车辆; (2)未按期续保,脱保的车辆; (3)中途申请加保车辆损失险、盗抢险或者其附加险的车辆;

(4)车龄超过10年的车辆投保车辆损失险; (5)行驶证车主为个人的1.5吨以下非营业货车,承保车辆损失险或者其附加险; (6)保险期限内中途申请扩大行驶区域的车辆; (7)保险期限内中途申请增加保险金额的车辆; (8)核保人认为需要验车的其他情况。 2、符合以下条件的车辆可以免验: (1)仅承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其附加险的车辆; (2)上年度已承保车辆损失险或者其附加险,且按期续保(保额未增加)的车辆,但必须提供上年度保险单; (3)一次投保30辆以上的机关、事业单位团体或者招标业务。 3、符合免验条件的车辆,如根据实际情况,核保人认为有必要验车,应按核保人的要求验车。 第四章验车规定 1、需验车承保的车辆应检验以下内容: (1)核实车辆的号牌号码、车型、发动机号、车架号、是否与行驶证相符; (2)核实投保车辆是否合法,被保险人与行驶证车主是否一致,被保险人与投保人的关系等情况; (3)查验行驶证,核实车辆是否年检合格,有无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检验合格标志; (4)检验行驶证新车登记日期是否与车辆新旧程度相符合,预防道德风险; (5)投保车辆如果有碰撞、碰擦、划痕、玻璃损坏等情况,则要告知被保险人,并在投保单上载明,预防出险后投保; (6)投保盗抢险的应检验是否加装防盗设备。 2、验车操作 (1)验车管理岗应按照要求检验的内容,现场进行操作,亲自拍摄(或者拓印)发动机号和车架号; (2)拍摄(或者拓印)的发动机号和车架号及照片应附贴(打印)在验车单上并归档(或建立电子档案)。 (3)验车照片要求:

车险业务承保处理所需单证

车险业务承保所需单证 一、首次在我公司投保所需资料 1、投保单 需投保人签章,投保人为个人的由投保人签名,投保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2、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投保人为单位的提供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投保人为个人的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的提供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3、行驶证复印件 新车提供合格证。 4、上年保单 上年交强险及商业险保单复印件。 5、验车资料 凡按公司《验车承保操作细则》要求需验车的,提供验车资料。 6、其他 上年未在深圳投保且未出险要求费率浮动的,提供上年保单及上年承保公司盖章的《未出险证明》(需清楚列明保单号、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 二、续保所需资料 1、投保单 需投保人签章,投保人为个人的由投保人签名,投保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2、其他 如上年未欠投保资料且续保险别与上年一致的,仅需在投保单上注明上年保单号;如需验车的,提供验车资料。 三、批改所需资料 (一)新车上牌批改 1、批改申请书 经办人签名 2、行驶证复印件 (二)过户批改 1、批改申请书 需原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章,投保人为个人的由投保人签名,投保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2、原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以及新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 如新被保险人提供保单原件的可提供原投保人/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新被保险人身份证明原件。 如仅需批改车牌号及车主姓名的,无需提供身份证明。 3、新行驶证 (三)退保所需资料 1、批改申请书 投保人/被保险人签章,投保人为个人的由投保人签名,投保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2、身份证明 投保人/被保险人为个人的提供身份证原件,投保人/被保险人为单位的提供经办人。 3、保单客户联原件、交强险标志、商业险保险卡。 (四)其他类型批改 提供批改申请书。涉及车辆信息批改的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涉及险别批改的如需验车提供验车资料。特殊批改类型按核保人要求提交相关资料。 四、保险单证补发所需资料 1、保险合同挂失/补换发申请书 申请人签章,投保人为个人的由投保人签名,投保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 2、申请人为个人提供身份证明。 3、行驶证复印件。 4、处理意见、受理人:业务员或部门内勤签名

车险三代承保系统操作提醒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

车险三代承保系统操作提醒及常见问题解决办法(一) 一、系统登录问题 1、生产环境的地址 答:生产环境地址:http://50.2.32.166 2、何时需要清理IE缓存? 答:由于车险三代承保系统是用JAVE开发的,使用缓存可提高运行速度,但也会带来一些问题,因此在以下情况下需要清理缓存:(1)系统进行升级后,首次登录; (2)更换操作员,此时应关闭所有打开的IE窗口,并清理缓存;(3)每天首次登录; (4)操作时出现莫明其妙的问题,应清理缓存,重新再试。 3、如何IE清理缓存? 答:双击IE,打开网页--点击工具-Internet选项--在常规项下,点击删除点击“删除Cookies”和“删除文件”两个按钮--在内容项下,点击“清除SSL状态”并确定。 4、同一操作员代码能否在不同机器上同时使用? 答:目前允许同一操作员代码在不同机器上同时使用(以后将不允许),但不允许同一台机器上同时使用两个及以上操作员代码,也就是一台机器只能允许一个操作员进行操作。 二、签单操作提醒 1、车辆信息非常重要,必须准确录入 由于单车的交强险费率浮动、商业车险的续保及无赔款优待系数,均需与行业车险平台交互,因此车辆信息页的“是否新车”、“是否外地车”、“是否已上牌照”、“是否未还清贷款”、“是否为过户车”标志要准确录入,才能保证平台返回的系数正确。

2、签单时,要先录入归属机构、归属人、经办人、业务来源、渠道代码信息,否则系统会提示“商业险保费无法厘定”或“此条款没有配置”。 3、预借发票的打印 在见费出单系统中操作,不要在承保系统中打印,容易出现问题。 4、取消核保和撤销核保都是由签单人员操作。 取消核保:是在核保通过之后的操作。 撤销核保:是投保单已到核保系统,处于待核保状态,没有任何核保员(包括自动核保)进行过处理,此时可以撤销核保。 三代中的撤消核保与取消核保操作均由出单员主动发起,无需核保员操作。 取消核批:撤消核批与取消核批功能类似于撤消核保与取消核保功能,但由于大部分批单不涉及保费变化或退保费的,无需见费处理,因此一旦通过核批是无法取消的,只能在此基础上再做批单,所以批单提交一定要慎重。 5、车主录入: 车主不在客户平台交互,录入车主时,不需要点击查询,输入信息后,点击“确认”即可。 6、未上牌照非新车承保录入: 场内行驶的未上牌照的非新车录入时,应选择已上牌照,车牌号处录入“临+发动机号后六位”或“特+发动机号”。否则系统提示“商业平台:初登日期大于9个月的车辆不能送新车标记”无法厘定保费,不能继续进行后续操作。 强调:“WJ”是武警牌照,不是所有新车号牌的开头字母。 7、整备质量二代与三代不同:

机动车辆保险批改操作指引2013修订版MicrosoftWord文档。

机动车辆保险批改操作指引 (2013修订版) 一、总则 1、为规范车险承保流程,降低车险经营风险,加强对车险退保及批改的管控力度,完善车险承保管理体系,根据《保险法》、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交强险、商业车险条款费率规章及车险承保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2、各分公司可依据本指引制定更详细、更具体的操作细则,确保车险退保、批改工作的规范实施。 二、保险合同解除 (一)交强险 1.交强险可解除保险合同情形 根据中保协《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2009版)规定,投保人可提出解除交强险保险合同的,有以下六种情形: (1)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3)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4)投保人重复投保交强险的; (5)被保险机动车被转卖、转让、赠送至车籍所在地以外的地方(车籍所在地按地市级行政区划划分); 新车因质量问题被销售商收回或因相关技术参数不符合国家规定交)

6(. 管部门不予上户的。 2.交强险解除保险合同所需的资料及手续: (1)核对被保险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客户委托他人前来办理的须提供委托书、核对委托人及被委托人有效的身份证明原件); (2)填写完整、内容正确、被保险人亲自签章的批改申请书;(3)收回的交强险保单(有批单的须提供批单)、发票(如客户财务已入帐的须提供证明)及保险标志; (4)被保险人为个人的,提供被保险人名字的银行卡或存折复印件,被保险人为非个人的,提供开户银行、户名及银行帐号; (5)对符合交强险退保的六种情形,需分别提供以下资料: ①被保险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提供车辆的《报废汽车回收证明》(一般是省商务厅或省汽车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出具)及《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市公安交通管理局(或公安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出具)。 ②被保险机动车办理停驶的; 只适用于营业性机动车,须提供当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出具的《车辆停驶证明》。 ③被保险机动车经公安机关证实丢失的; 提供车辆被盗抢发生地派出所出具的立案证明(或报案回执)、县级以上(含)公安刑侦部门出具的被盗抢车辆侦查未果证明复印件以及

交强险承保实务2009(含日费率、投保提示)_(定稿)资料

交强险承保实务规程 (2009版) 第一节说明和告知 一、保险人须履行的告知义务 (一)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交强险),向投保人介绍交强险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各项赔偿限额、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其中: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提示书》等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 (二)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公司按照《交强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交强险的费率浮动。 (三)向投保人明确说明,保险人按照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审核医疗费用。 (四)告知投保人不要重复投保交强险,即使多份投保也只能获得一份保险保障。 (五)告知有挡风玻璃的车辆投保人应将保险标志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告知无挡风玻璃的车辆驾驶人应将保险标志随车携带。 (六)有条件地区,可告知投保人如何查询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记录。 (七)告知投保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规定在投保交强险同时缴纳车船税,法定免税或有完税、免税证明的除外。 二、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 (一)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提供以下告知资料 1、已经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 提示投保人按当地保监局以及行业协会制定的单证简化方法提交相关单证。 2、对于尚未建立车险信息平台的地区 ①提示首次投保交强险的投保人提供行驶证复印件。新车尚未取得行驶证的,提供新车购置发票复印件或出厂合格证复印件,待车辆获得牌照号码办理批改手续时,再提供行驶证复印件。 ②在原承保公司续保交强险的业务,投保人不需再提供资料。 ③对于从其他保险公司转保的业务,提示投保人应提供行驶证复印件、上期交强险保险单原件或其他能证明上年已投保交强险的书面文件。 (二)保险人应提示投保人对以下重要事项如实告知 1、机动车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牌照号码(临时移动证编码或临时号牌)、使用性质; 2、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名称)、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驾驶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 3、机动车交通事故记录(仅无车险信息平台地区的转保业务须提供); 4、保监会规定的其他告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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