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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相关制度1

输血相关制度1
输血相关制度1

输血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1、主任委员:业务院长;副主任委员:输血科主任

2、成员:质控科长、医务科长、院感科长、护理部主任、普外科主任、产科主任、妇科主任、骨科主任、消化内科主任、重症医学科主任、麻醉科主任、急诊科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院的临床用血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2、定期召开临床用血工作会议,针对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讨论临床用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节约用血,合理用血,提高血液综合利用度,积极推广成份输血,保证我院的成份输血率达90%以上。

5、合理用血,开展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临床输血疗效,减少输血不良反应。

6、安全用血,做好输血前的知情告知及相关检查,控制血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7、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8、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登记及调查。

9、监督检查临床科室对输血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10、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人员职责及分工

1、主任职责:负责输血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制定有关的规范并实施,组织召开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对全院各科的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副主任职责:负责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输血科有关输血工作的规范并实施,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及资料的登记、整理,对临床科室的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成员职责:参与制定并监督落实输血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提交输血管理委员会进行讨论。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为落实《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做好我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工作,特制定该制度。

一、由医务科负责全院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网络在线直报工作,并根据事件处置和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正相关内容。

二、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分级和报告时限

1、一般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2人以下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自事件发现之日起15日内,上报有关信息。

2、重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一)造成2人以下死亡或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二)造成3人以上中度以下残疾、器官组织损伤或其他人身损害后果。自事件发现之时起1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3、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重度残疾。自事件发现之时起2小时内,上报有关信息。

三、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实行逢疑必报的原则,通过以下途径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当按照本规定报告:

1、日常管理中发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

2、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直接向法院起诉的;

3、患者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其他法定鉴定的;

4、患者以医疗损害为由申请人民调解或其他第三方调解的;

5、患者投诉医疗损害或其他提示存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的情况。

四、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或者疑似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后,相关科室及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减少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同时配合医务科或者相关职能部门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对于涉及医疗事故争议的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应当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五、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适时组织审评,查找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报告改进情况。该审评每年至少一次。

六、本制度所称医疗质量安全事件不包括药品不良反应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事件。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确保患者安全,完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体系,持续改进医疗服务质量,特制定我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定义、分类和报告程序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定义

医疗不良事件是指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损害。包括诊断治疗的失误及其相关的设施、设备引起的损害等。

不良事件包括不可预防的不良事件(正确的医疗造成的不可预防的伤害)和可预防的不良事件(医疗中由未被阻止的差错或设备故障造成的伤害)。

按医疗事件发生后对病人或家属的影响程度,分为四类:

1、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者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2、不良事件:在疾病诊疗过程中,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3、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错误,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4、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未造成损害。

一例完整的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应是主动的、非处罚性的,能发现潜在系统因素并尽可能快速的采取行动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二)医疗不良事件分类

根据医疗不良事件所属类别不同,划分为24类,内容涵盖医疗、护理、医技、行政后勤四大部门。(1)病人辨识事件:诊疗过程中的病人或身体部位错误(不包括手术病人或部位错误)。(2)治疗、检查或手术后异物留置体内。(3)手术事件:麻醉、手术过程中的不良事件。(4)呼吸机事件:呼吸机使用相关不良事件。(5)药物事件:医嘱、处方、调剂、给药、药物不良反应等相关的不良事件。(6)特殊药品管理事件:病人在院内自行服用或注射管制药品。(7)烧烫伤事件:治疗或手术后发生烧烫伤。(8)跌倒事件:因意外跌至地面或其它平面。(9)管道事件:管道滑脱、自拔事件。(10)院内感染相关事件:可疑特殊感染事件。(11)医疗沟通事件:因医疗信息沟通过程或沟通信息失真导致的不良事件,包括检验检查结果判读错误或沟通不良。(12)医疗处置事件:诊断、治疗、技术操作等引起的不良事件。(13)检查、治疗或手术后神经受损。(14)输血事件:医嘱、备血、传送及输血相关不良事件。(15)公共设施事件:医院建筑、通道、其它工作物、天灾、有害物质外泄等相关事件。(16)医疗设备事件:设备故障导致的不良事件。(17)治安事件:偷窃、

骚扰、侵犯、暴力事件。(18)伤害事件:言语冲突、身体攻击、自伤等事件。(19)病人不满:病人或家属对工作人员不满。(20)非预期事件:非预期重返ICU或延长住院。(21)病人约束事件:不适当约束或执行合理约束导致的不良事件。(22)针扎事件:包括针刺、锐器刺伤等。(23)医疗器械事件:内固定断裂、松动。(24)其它事件:非上列之异常事件。

(三)医疗不良事件报告程序

当发生不良事件后,当事人应填写《医疗不良事件登记》,报告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过程、采取的措施等内容,一般不良事件要求24~48h内报告,事件重大、情况紧急者应在处理的同时口头上报告相关上级部门,医务科、质控办接到报告后立即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原因、影响因素及管理等各个环节并制定改进措施。针对科室报告的不良事件,医务科每季组织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分析,公布分析处理结果,并跟踪处理及改进意见的落实情况,落实情况列入每季科室考核和年终考评。

二、报告原则

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坚持行业性、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性。

(一)行业性:是仅限于医院内与患者安全有关的部门,如医务科、护理部、服务、后勤保障等职能部门。

(二)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或退出)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保证信息的可靠性。

(三)保密性:该制度对报告人以及报告中涉及的其他人和部门的信息完全保密。医务科等专人专职受理部门和管理人员将严格保密。

(四)非处罚性:本制度不具有处罚权,报告内容不作为对报告人或他人违章处罚的依据,也不作为对所涉及人员和部门处罚的依据,不涉及人员的晋升、评比、奖罚。

(五)公开性:医疗安全信息在院内医疗相关部门在一定程度上公开和公示,用于医院和科室的质量持续改进。

三、奖励

每年由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不良事件报告中的突出个人和集体提出奖励建议并报请院办公会通过。

(一)定期对收集到的不良报告进行分析,公示有关的好建议和金点子,给予表扬。

(二)对提供报告较多的科室给予奖励。

(三)对个人报告者保密的前提下给予奖励,在评优晋升时给予优先和扣分。

(四)每年对及时整改和持续改进的科室和个人给予奖励。

医疗缺陷及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医疗缺陷及安全隐患,是指在诊疗活动过程中,已经发生或可能导致病人受到身体损害行为或情形;已经出现或可能发生医疗纠纷的情况。

二、我院各科室医务人员均有责任与义务监控、发现并报告医疗缺陷或安全隐患。

三、医疗缺陷或安全隐患的报告执行可疑即报的原则。

四、医护人员发现医疗缺陷或安全隐患,应主动报告给科室负责人,紧急情况下可采取越级上报的方式。

五、科室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告给医务科,紧急情况下可采取越级上报的方式。

六、医务科接到报告后,除做好报告内容的登记工作,应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并依据需要展开后续工作,包括组织相关人员救治病人、组织会诊、通知质控科进行病历质量检查、临床资料的收集与保管、安抚病人及家属情绪等,尽量避免或减轻医疗缺陷或安全隐患可能导致的不良后果。

七、医务科应及时将调查和处理情况向业务院长汇报。

八、如涉及医疗药械的不良事件,同时按《容奇医院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执行上报工作。

九、为鼓励医务人员主动上报医疗缺陷或安全隐患,医院对于事先主动上报医疗缺陷或安全隐患的科负责人(或当事人),执行全部或部分责任减免:如无造成不良后果及经济损失的,免除其责任;如因过失造成不良后果或及经济损失的,免除科负责人连带行政责任,减免当事人经济责任30%。

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审评制度

根据《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暂行规定》,为推动持续医疗质量改进,切实保障医疗安全,特建立该审评制度。

一、医务人员及有关管理人员获知可能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应该及时向医务科通报,医务科得到报告后,应及时调查了解有关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二、凡疑为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时,相关科室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减少可能引起的不良后果,同时做好事件调查处理工作,认真查找事件的性质、原因,制定并落实有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上述工作应该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书面报告上交医务科。

三、医务科应跟踪了解事件的转归情况,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干预处理;发生医疗纠纷后,按照《医院医疗纠纷处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

四、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质量安全事件至少每年一次审评,查找在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切实加以改进,并按照规定报告改进情况。

质量安全评价制度

一、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职业道德。

二、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病案管理规范》、《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和要求书写和妥善保管病历资料。

三、严格执行值班制度、查对制度等十三项核心制度。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四、按照卫生部、广东省卫生厅关于医疗技术准入有关规定,规范医疗技术准入和医师、护士的执业行为,执行医院有关规定。

五、尊重患者人格和权力。

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当班医务人员及科室领导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害扩大,并按规定逐级上报,妥善做好后期相关工作。

七、科室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围绕医疗质量相关指标(如抢救成功率、患者在绿色通道上停留时间、急诊高危患者收住院比例等)对科内相关医务人员进行质量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相关医务人员绩效挂钩,奖优罚劣。

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检查制度

一、医院必须以人为本,把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放在首位,把质量管理纳入医院的各项工作中。

二、医院建立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体系,有院、科三级质量管理组织,配备专(兼)职人员。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医院质量管理最高组织机构,质控科、医务科、护理部、感控科、药剂科等部门为质量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科室设质控小组,具体负责本科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三、院科质量管理组织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和本院医疗工作的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管理(持续改进)方案(计划)和《工作质量管理方案及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质量管理目标、计划、措施、效果评价及信息反馈等。

四、质控科严格落实《质量管理院长督查制度》、《科主任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组织各级质控组织强化质量管理,尤其注重基础质量、环节质量和终末质量的全程控制。

五、医院要加强全体医护人员质量管理教育,组织其参加质量管理活动。

六、三级质量管理活动应有文字记录,每月(季)有质量分析与讲评及反馈,每季有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七、质控科定期(每月)组织对临床科室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和月小结。按《医疗质量评分标准》检查科室核心制度的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及诊疗常规的执行、运行病历书写、及科室管理工作。

八、对医疗质量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科室发出《检查反馈表》,反馈给科室负责人进行整改。

九、住院病历检查:科室对每份病历进行自评,质控科每月组织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对现住院病历及归档病历进行检查,对病历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发出《病历检查不合格反馈表》。

十、门诊病历检查:按《门诊病历评分标准》每月抽查门诊医师书写的门诊病历。

十一、门诊处方检查:按《门诊处方评分标准》每月抽查门诊医师书写的门诊处方。

十二、不定期抽查检验及X光、B超、病理等检查申请单的书写质量。

十三、不定期抽查X光、B超、病理等检查报告质量,统计主要检查阳性率、诊断符合率(统计室提供)。

十四、不定期抽查检验报告质量,检查试剂和仪器的灵敏度,对检验质量进行控制。

十五、每月对临床合理用血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各科成分输血率(≥95%),抽查用血申请单填写,输血前检查执行情况,落实用血审批制度。

十六、定期(每月、季)进行医疗质量检查总结,按“奖惩管理规定”扣罚,并将检查情况反馈到各临床科室。

十七、定期召开质量会议(1次/每月、季),由各职能部门向临床科室反馈质量检查情况,医疗纠纷的处理情况。

十八、根据质量检查结果奖优罚劣,落实责任追究制,并纳入科主任绩效考核、科室和个人年度考评。

医疗质量管理流程

一、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组织在院长、分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各级的医疗质量管理工作。

二、全院医疗质量管理流程按我院编写的《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及考评标准》的评估要素技术标准执行、以常用的医疗统计指标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医疗监控指标(单病种质控)为质量控制目标。

三、科主任每月组织科室质控小组成员检查科室医疗质量及管理,做好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每月质控科对科室质控检查记录本进行检查。

四、每周值周院长组织相关部门质控人员检查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相关各方面的质量,做好记录并提出改进意见,并在每周例会上通报。

五、职能部门每月组织相关部门人员进行环节质控检查、小结。并在每月的质量会议上向全院通报。

六、质控科每月组织病案管理委员会成员,按《医院工作质量管理方案及考评标准》的规定对归档病历进行检查、小结。

七、医院每季度组织各职能部门对临床科室开展行政查房,对临床科室的管理进行全面的检查,现场反馈。检查情况在每季的质量会议上进行通报。

八、质控科将院长周督查、职能部门月检查小结,及行政查房总结等质量安全检查资料编辑《质控简讯》,下发临床科室。综合各科评分结果报经管办,实施奖惩挂钩。

请示报告制度

一、报告内容

1、发生(3人或3人以上)重大交通事故、集体食物中毒、大批工伤等突发公共事件时,或必须动员全院力量抢救病员时。

2、发生甲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或传染病暴发(3人或3人以上)时,应立即向防保科报告。

3、凡有重大手术、重要器官切除、截肢、首次开展的新手术、新疗法、新技术必须向医务科报告。

4、为抢救危重患者,在法定代理人或被授权人无法及时签字的情况下,应立即请示医务科,值班时间请示总值,必要时请示主管院长,由主管院长或者授权的负责人签字。

5、发生重大医疗隐患、纠纷、医闹或医疗差错、事故时,应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6、临床科室发现患者自杀、或有自杀倾向的患者,应立即向医务科、护理部、保卫科报告。

7、发现住院患者走失时,应立即报告保卫科,走失8小时以上报告医务科、护理部;病人失踪24小时以上,与家属核实后,报警。

8、临床科室接诊或收治特殊患者时,如境外患者、公安司法部门送来的嫌疑犯等。

9、住院病人需要转院时,临床科室应向医务科报告,主管院长批准,办转院手续。

10、短时间内发现≥3人疑似同种同源医院感染病例,多重耐药菌感染病例应立即向感控科报告。

1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时,应立即向感控科报告。

12、增补或修改医院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时。

13、医院工作人员因公出差、外出参加会诊、接受院外任务时。

14、本院医务人员外出进修,或接受外院来我院进修、实习人员时。

二、报告程序

1、临床科室发生以上情况,按三级医师负责制的要求,低年资医师向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向相关的职能部门或主管院长报告;需要立即报告的情况,可直接向相关职能部门或主管院长报告。

2、职能部门接到临床科室的报告时,要及时做好记录,视情况需要作出妥善的处理;必要时向主管院长报告,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按规定上报。

查对制度

一、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1、开医嘱、处方或进行操作、治疗时,应查对病人姓名、性别、住院号、床号、过敏史等情况。

2、清点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剧药时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时注意有无变质,瓶口有无松动。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4、输血时,需经两人核对并签名,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注意观察,保证安全。

二、手术室查对制度

1、接病人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

2、手术前,必须查对姓名、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麻醉用药。

3、手术前,由手术护士查对手术包的化学指示胶带和压力指示卡是否符合要求。

4、凡进行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手术前与缝合前清点所有敷料和器械数。

三、检验科查对制度

1、取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检验目的。

2、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姓名、联号、标本数量和质量。

3、检验时,查对试剂、项目、化验单与标本是否相符。

4、检验后,查对目的、结果。

5、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四、病理科查对制度

1、收集标本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联号、标本和固定液。

2、制片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切片数量和质量。

3、时,查对编号、标本种类、临床诊断、病理诊断。

4、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五、科查对制度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片号、部位、目的。

2、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年龄、部位、条件、时间、角度、剂量。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六、功能科查对制度(B超、心电图、脑电图、肺功能等)

1、检查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性别、年龄、部位、检查目的。

2、诊断时,查对姓名、编号、临床诊断、检查结果。

3、发报告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

七、康复、理疗科查对制度

1、各种治疗时,查对科别、床号、姓名、部位、种类、剂量、时间、皮肤。

2、高频治疗前,应检查体表、体内有无金属异物。

3、低频治疗前,应检查极性、电流量、次数。

4、针刺治疗前,应检查针的数量和质量;取针时,应检查针数和有无断针。

值班、交接班制度

一、实行24小时工作制的临床科室在非正常上班时间及节假日,须设值班医师。

二、值班医师按交、接班时间与本科的医师交接医疗工作。交、接班时,巡视病区,危重病人应床前交接。

三、主管医师下班前将当天新收病人、当天术后病人及危重病人和需要注意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中的交班情况中。

四、值班医师在交班前将值班期间危重病人的病情变化及处理情况记录在《交、接班记录本》记录在值班处理情况中。

五、值班医师负责本科临时性医疗工作及新入院病人的处理,并按时完成有关医疗文件的记录。

六、值班医师负责本院其他临床科室病人的急、会诊工作。

七、值班医师遇有疑难问题或重大抢救时,要及时请示科主任或上级医师。

八、值班医师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离岗,如有事离开时,必须向值班护士说明去向。

九、值班医师在每日上午的晨会上,将危重病人的病情及处理情况重点向全科医师报告,并交待应注意的事项。

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是指当这种辅助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师需要及时得到该辅助检查结果,迅速给患者有效干预措施,否则患者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二、建立危急值表及危急限值。医技科室应重点关注来自急诊科、ICU、产科、手术室等危重病人集中的标本及辅助检查结果。要求临床科室及检验检查科室的每一个工作人员熟悉掌握“危急值”。

三、危急值的报告对象:急诊科、ICU、产科、手术室及各临床科室的急危重病人。

四、临床医师对要求尽早得知检验检查结果的项目要在申请单上注明“急”。

五、危急值报告及复核

1、建立检验科、医技科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科室对患者处理情况的程序,并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中详细记录(信息系统能提供危急值的可保存在电脑中),有关人员应按该程序执行。

2、临床医师接到危急值限值的电话报告(如实行信息管理系统的可在电脑中查看到检验检查结果),应及时识别,若与临床症状不符,应及时反馈。如属检验值应关注标本的留取是否存在缺陷,如需要即应重留标本复查。

六、持续改进:医疗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工作,每半年至少有一次定期检查和总结,重点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和处理,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措施。

七、处罚规定:违反本制度每次扣当事人10分,造成不良后果的按医院奖罚规定执行。

八、“危急值”报告程序:建立危急值项目表和危急值界限值→医技科室发现检查检验结果出现危急值→医技科室检查是否符合要求→符合要求电话通知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护士→主管医师或值班医师/护士接电话报告后应及时登记在《危急值结果登记本》→对检查检验结果进行分析,如需要可重新进行复查→检查检验结果确认无误,医师应迅速给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

术中输血流程

麻醉医生下达输血医嘱(开临时医嘱)

手术护士核对医嘱

血样采集

送检

输血科做血型试验和交叉配血试验,复核

取血

交手术室护士或麻醉医生

巡回护士与麻醉医生共同核对输血单与血型单、血袋信息

核对者与执行者签名

用输血器输入少量生理盐水

输血、调整输血速度

观察输血反应

输入少量生理盐水

麻醉科与输血科沟通流程

一、有无输血指针

了解手术类型:平诊择期/急诊

平诊择期:备血情况(医生提前一天备血),血液输注种类,标本是否送达急诊:事后补办。

输血科血液库存情况:有无血荒。

二、择期已备血的手术

(一)未配血的,了解库存血情况,抽血配血。

(二)已配血的,根据手术情况需要,与血库联系后,开具取血手续,取血三、急诊手术

(一)抽血验血型,结果由血库告知麻醉科。

(二)根据手术需要,办理相关手续。

输血前与输血科沟通流程:

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一、统一使用顺德区血站提供的血液或各种血液成分制品,严禁自行采供血。

二、患者需要输血治疗时,由经治医生开出用血医嘱,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血样由护士于预定输血日期前1天送检验科备血,紧急输血必须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急”。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上级医师签字的《临床输血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齐。

三、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核准签名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4、特殊用血申请和审批制度:凡临床上一名患者一次申请输全血1000ml,保存期短( 7 天内)的血,特殊血液成分(如 Rh(D) 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必须由科主任审批签名,至少于输血前 2-3 天填《临床用血2000ml以上/特殊用血审批表》报送血库,以便向血站预约(急诊例外)。

四、输血前,主管医生应向患者或家属讲明输血的必要性和输血所带来的潜在危害,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签名。无家属签字且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院长同意签名、备案并记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归入病历存档。

五、输血治疗前,医生要为病人做以下检查:ALT、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ABO血型、Rh血型、Anti-HIV1/2、不规则特异抗体筛查。

六、申请的血液成份需要交叉配血时,由护士用干燥试管采集静脉血样本至少3ml。

七、检验科收到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后,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Rh血型,正确无误时进行交叉配血,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八、配血合格后,检验科即通知用血科室的护士到检验科取血。取血与发血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准确无误后双方在《输血记录单》签名,方可发血,出库血液制

品不得退回。

九、临床科室取回的血液应在规定时间内输注,如血小板应在6小时内输注,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机器单采浓缩白细胞悬液、新鲜液体血浆等应在24小时内输注。除检验科外各科室不得自行贮血。

十、临床科室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务人员到病人床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床号、血型等,确认无误并签字后方可输血。

十一、输血过程中护士应严密观察病人的反应,出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医生处理。如发生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输血,按《输液输血反应处理规范》的要求进行处理。

十二、输血完毕,医务人员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如发生输血不良反应,主管医师同时要填写《临床输血不良反应处理记录表》交血库保存。

十三、输血结束后24小时内将血袋及《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交检验室(检验科将血袋保存在冰箱至少7天),检验科每月统计输血不良反应并上报质控科。

十四、输血记录:输血完毕后,主管医师要在当日的病程记录中书写输血记录,内容包括:输血指征、血液品种、输血量、输血过程、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发生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输血记录单》归病历保存。输血后应及时复查血常规,并在病程记录中进行输血治疗的疗效评价。

十五、贮血规定:为保证急危重病人能及时输血治疗,按区中心血站要求及我院的情况,检验科的贮血冰箱备A、B型血各6U,O型血8U,AB型2U,各种血型的血浆10U(血库可根据情况调整),以保证临床紧急用血的需要。

十六、备血规定:临床科室开出备血医嘱时,检验科根据贮血情况,暂不进行交叉配血,仅做好输血准备;如临床科室需要输血时检验科立即交叉配血,先输贮备的血液,再根据贮血情况申请区中心血站送血。

十七、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保存于4~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十八、按顺德区中心血站的规定,每周一、三、五下午为我院计划内送血时间,另外时间的用血要加收运送费,医院要配备冷链设备用于运送血制品。

十九、检验科工作人员认真做好血液入库、核对、贮存和收发登记工作,并填写《血液出入库登记表》。

二十、贮血冰箱内严禁存放其它物品;每周用含氯消毒液(500mg/L)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霉菌生长或细菌生长菌落<200CFU/m3为合格。

二十一、检验科各种输血的有关资料保存十五年。

手术用血制度

一、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1、红细胞悬液(浓缩红细胞):从全血中移除血浆后的浓缩红细胞,加入红细胞添加液(保存),可长期保存红细胞,又可使输注流畅。

(1)血红蛋白>100g/L,可以不输。

(2)血红蛋白<70g/L,应考虑输。

(3)血红蛋白70~100g/L 之间,根据患者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以及年龄等因素决定。

2、全血:用于急性大量血液丢失可能出现低血容量休克的患者,或患者存在持续活动性出血,估计失血量超过自身血容量的30%。

3、新鲜冰冻血浆(FFP):新鲜冰冻血浆含有全部凝血因子,主要用于各种凝血因子缺乏症病人的补充治疗;普通冰冻血浆含有全部稳定的凝血因子,但缺乏不稳定的凝血因子Ⅷ和Ⅴ,主要用于凝血因子Ⅷ和Ⅴ以外的因子缺乏症病人的治疗。

(1)PT或APTT>正常1.5倍,创面弥漫性渗血。

(2)患者急性大出血输入大量库存全血或浓缩红细胞后(出血量或输血量相当于患者自身血容量)。

(3)有先天性或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紧急对抗华法令的抗凝血作用(5~8ml/kg)。

(5)FFP的使用,必须达到10~15ml/kg,才能有效。禁止用FFP作为扩容剂,禁止用FFP促进伤口愈合。

4、血小板:用于患者血小板数量减少或功能异常伴有出血倾向或表现。

(1)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2)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3)血小板计数在50~100×109/L之间,应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4)如术中出现不可控渗血,确定血小板功能低下,输血小板不受上述限制。

二、术中输血制度与流程

1、凡术中需输血者,主管医师应于术前备好血标本,填好输血申请单,注明手术输血日期和备血量送血库。如需血量大或有特殊要求(如成分输血等),主管医师均应提前与血库直接联系妥当。

2、术中需输血时,应由手术配合人员携带取血凭证及时联系取血。取血人员每次只许取1名病人所需的血液,以免发生差错。

3、输血前应仔细查对病人姓名、住院号、血型及输血申请单等3遍,取血人在血库查对1遍,麻醉医师与巡回护士查对1遍,输血或加血者查对1遍。

4、按手术进行情况调整好输血速度,密切观察输血反应。有特殊反应者,应保留余血备检。凡输两个以上供血者的血液时,应在两者之间输以少量生理盐水,两者不可直接混合。

5、输血毕,保留血袋并立即送达输血科,以备查对。

6、输血起始、完毕时间及输血量,由麻醉医师记录于麻醉记录单上。

三、术中紧急输血的规定

1、术中病人需要紧急输血时,由麻醉医师在临时医嘱中开输血医嘱及填写《输血申请》、《输血记录单》,手术室护士执行并签名,手术室护士将交叉配血标本及《输血申请》、《输血记录单》交该手术的临床科室护士。

2、临床科室护士接到手术室电话通知后,立即到手术室取交叉配血标本及《输血申请》、《输血记录单》,记帐后送检验科配血。

3检验科配好血后通知该临床科室的护士取血(送手术室输血)。紧急情况下或夜班输血没有记帐时,检验科应把关,将未记帐的输血申请单(注明“记帐后送回检验科”)交临床科室记帐后交回检验科存档。

输血相关制度1

输血管理委员会 一、组织机构 1、主任委员:业务院长;副主任委员:输血科主任 2、成员:质控科长、医务科长、院感科长、护理部主任、普外科主任、产科主任、妇科主任、骨科主任、消化内科主任、重症医学科主任、麻醉科主任、急诊科主任 二、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院的临床用血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2、定期召开临床用血工作会议,针对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讨论临床用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4、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节约用血,合理用血,提高血液综合利用度,积极推广成份输血,保证我院的成份输血率达90%以上。 5、合理用血,开展临床用血知识培训,提高临床输血疗效,减少输血不良反应。 6、安全用血,做好输血前的知情告知及相关检查,控制血源性传染病的发生。 7、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8、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登记及调查。 9、监督检查临床科室对输血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 10、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提高临床合理用血水平。 三、人员职责及分工 1、主任职责:负责输血管理委员会的全面工作,制定有关的规范并实施,组织召开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及资料的整理,对全院各科的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副主任职责:负责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制定输血科有关输血工作的规范并实施,做好各种会议记录及资料的登记、整理,对临床科室的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成员职责:参与制定并监督落实输血规范,发现问题及时提交输血管理委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安全输血管理制度 1医生填写患者输血申请单及患者输血同意签字单后,护士核对原始血型、RH正反定性实验结果及患者姓名、病历号、家属同意书、采血样,并在配血单的指定处签名送血库备血。2护士到血库取血时需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 2.1受血者姓名、床号、病历号、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2供血者姓名、编号、血型及交叉相溶实验结果。 2.3血液库存日期,库存血在4℃冰箱中可冷藏保存2-3W,超过3W不能使用。 2.4检查血液是否有溶血现象:血浆颜色变红或混有泡沫,红细胞呈紫玫瑰色,红细胞与血浆界限不清等。 2.5核对完毕在指定处签名。 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震荡,以免红细胞破坏引起溶血,库存血不能加温,以免血浆蛋白凝固变性,应在室温下放置15-20分钟,放置时间不能过长,以免引起污染。 4输血前由两名护士再次核对供血者血型、血液种类、编号、血袋号及受血者姓名、病历号、原始血型、交叉相溶实验结果和医嘱。 5至患者床前输血时,严格执行查对及无菌操作制度。 6输血应为独立静脉通道,使用专用静脉输血器,不能同时混输其它药物。输血前按医嘱应用抗过敏药物,用0.9%盐水冲管后再行输血,如同时输两位不同供血者的血时,两袋血之间应用盐水冲净输血器后再输另一供血者的血,输血完成后要用0.9%盐水冲管。 7若发生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遵医嘱进行对症处理,保留输血器及血袋,并封存保管。 8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年龄调整输血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8.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8.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9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工作: 9.1核对输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化验记录,与输血科联系,采取相关检验措施。 9.2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和血清胆红素含量。 9.3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性检验。 9.4尽早监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 10输血完毕2h后,患者无输血反应发生,按要求将输血袋保存24h后放入医用垃圾袋中再送焚烧。 11凡发生输血反应,医护人员应逐项填写患者输血反应回报单,并送还输血科保存。 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护理文书是指根据卫生部相关文件规定,由护士记录患者住院期间病情变化及各项护理活动等内容的相关资料,是病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进一步规范护理文书的书写与管理,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特制定护理文书书写管理制度。 1各项护理文书记录应遵循“病历书写基本要求”。书写内容应当与其他病历资料有机结合,相互统一,避免重复和矛盾。做到客观、真实、准确、及时、完整、规范。 2护士需要填写或书写的护理文书包括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和病重(病危)患者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操作及处理流程 (一)输血安全制度 1.接到输血医嘱后,两名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 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2.由医院专门人员将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3.接到血库通知可以取血后,先测量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血库送血;高热 者通知医生。 4.运送中心送血到病房后,经两名医护人员进行三查后签收。 5.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报告单、血袋共同核对:①血 型检验报告单上的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②供血者和受血者的交叉配血结果; ③血袋采血日期、有效期,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封口是否严密,有无破损;④输血 单与血袋标签上的受、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及血量是否相符。核对无误后,由两人在交叉配血报告单上签全名。 6.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对上述项目进行核对,同时 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包括Rh因子),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7.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 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用盐水。不得自行储血。不得长时间放在温室中或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由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8.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 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小时更换一次。 9.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 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重新核对病历、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3)立即通知值班医生和血库值班人员。 10.输血的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就有发生细菌繁殖或丧失功能的危险。

输血申请管理制度

输血申请管理制度 一、申请医生资质及逐级审核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85号令)规定执行 (一)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二)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三)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二、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区分紧急输血和择期输血的情况,确保输血的治疗效果。 (一)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或红细胞压积≥30%不予输血;急性失血量在600ml以下,红细胞压积≥35%的患者原则上不输血。 (二)对慢性疾患者血红蛋白<10g。可分次适量输血,应采用成分输血。

三、紧急输血管理规定和批准流程 (一)为确保紧急情况下的临体用血安全,切实保障患者的权益,输血相关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和流程。 (二)本管理现定和批准流程中的紧急输血,是指患者因生命垂危等特殊情况,急需输血治疗,而患者又无自主意识,无法取得其同意,且短时间内无法取得其近亲属(成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同意的紧急情况下的输血。 (三)在进行紧急输血治疗时,经治医生必须严格遵守输血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并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确保患者的安全。 (四)在提出紧急输血申请的同时,经治医生应将患者的紧急情况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常班时间上报医务科或分管院长,法定假日或夜班时间上报医院总值班或值班院长),并做好相关记录。相关职能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在经治医生提供的相关记上签字同意,以保证紧急输血抢救的及时性,确保患者的生命安全。 (五)当紧急输血抢救结束,患者恢复意识或其近亲属(或委托授权人,法定监护人)到场后,经治医生应及时向患者或其近亲属等履行输血告知义务,双方补签《输血治知情同意书》,并将《输血治疗知情回意书》与相关职能都门签字同意的相关记录一并保存于病历中。 (六)在执行紧急输血抢救结束后,经治医还应根据《临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涵江医院 输血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部 2014年11月3日

4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输血护理工作落实措施 输血查对制度 目录 四、 输血注意事项 五、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 八、 输血器使用规定和流程 10 七、 输血反应处理报告制度 11

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颁布的《输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法规。 2、护士应掌握有关输血的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把关,保护患者、医院、供血单位和自身的合法权益,确保输血治疗安全。 3、严格无菌操作规程,签输血协议书,输血前准备、输血实施到输血副作用及对策各个环节,严格按卫生部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执行。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严禁同时采集两个人的血标本。 5、取回的血液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 6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仔细核对输血申请单、交叉配血试验报告单和血袋标签等,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的血液有无溶血、浑浊及凝块等,核对无误方可进行输血。 7、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携病历共同到患者身旁核对,确认与配血报告单相符, 方可输血。 8、输血过程中严密观察病情变化,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 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并报告医生。 9、根据输血反应程度报告相关部门,积极展开检查、治疗和抢救,按要求妥善保管剩余血量。 10、严格按照输血技术操作规范进行操作,观察记录输血过程。 11、输血完毕将血袋用双层黄色塑料底捆扎,送输血科处理。 护理部 2014年10月25日修订安全输血护理工作落实措施 1、确认配血医嘱,按照交叉配血标本采集流程进行配血标本采集。 2、配血标本采集后,按照交叉配血标本送检流程送至输血科。 3、取血过程中,血袋要轻拿轻放,不宜震荡,不得在途中逗留或随意搁置血制品,以免破坏血细胞。 4、取回的血液应在规定的时限内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不得自行贮血。严禁将其他药物

(新)护理安全输血制度

护理安全输血制度 一、确定输血后,有资质的两名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 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血型,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配血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二、采集血标本时,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三、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四、取血时护士携带病历到血库,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一)受血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血量、有无凝集反应; (二)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有效期; (三)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发血单上签字。 五、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护士持“输血申请单” 、病历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及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Rh 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六、输血时:

(一)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 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臵,是否完好;“九对”即查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采血日期、种类、血量。 (二)让患者自述姓名,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三)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使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四)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输血前、后静脉滴注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五)输血时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急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3、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 2路,积极配合抢救,并保留剩余的血液及输血器以便查找原因。 (六)执行后在医嘱单、护理记录单、输血(检测)记录单、输血核对登记本上双签全名及执行时间,将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粘贴在输血(检测)记录单及输血核对登记本上。

输血科管理制度汇编

输血科管理制度 目录 1-2页 1、输血科工作制度3页 2、临床输血全过程管理制度 4页 3、临床用血审核制度 5页 4、输血相容性实验室检测管理制度 13页 5、临床输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5页 6、输血科交接班及值班制度 17页 7、急诊输血管理制度 19页 8、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管理制度 20页 9、Rh(D)阴性输血管理制度 22页 10、临床输血质量控制制度 24页 11、输血科质量控制管理制度 25页 12、输血相容性检测室间质量评价管理制度 26页 13、血液及血液制品入库制度 29页 14、血液储存质量管理制度 30页 15、血液报废管理制度 33页 16、信息反馈制度 35页 17、贮存式自身输血管理制度 36页 18、临床用血前评估和用血后效果评价制度 40页 19、配血管理制度 42页 20、交叉配血复核制度 43页 21、标本接收制度 45页 22、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46页 23、标本管理制度 47-51页 24、输血科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52页 25、实习生、进修生管理制度 53页 26、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54页 27、输血科试剂采购及使用管理制度 55页 28、输血科安全管理制度 57页 29、消毒工作制度 58页 30、档案管理制度 59页 31、输血科垃圾管理制度 60页 32、输血科考勤制度 63页 33、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及处理制度 64页

34、输血科临床输血全程监控工作制度 67页 35、临床输血会诊制度 71页 一. 输血科工作制度 1、接受标本做到二不收(血样无标签或填写不清不收,科别、、年龄、床号不清不收)。

输血安全制度及质量控制(试题)

输血安全制度及质量控制试卷 科室姓名得分 一、真空题(每空2分) 1、血样采集与送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患者、、、、 、、、。 2、抽取交叉配血标本时一定注意:先填写好,打印出来贴好试管上后,最后到床旁核对清楚后;应该避免同时抽取多个患者标本。 3、交叉配血管:含EDTA-K2抗凝剂,抽取 ml静脉血,可做ABO、RH血型、抗体筛查、血小板抗体和交叉配血。 4、凡输注全血、、、、、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5、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做好,三查:、及。八对:对姓名、病案号、床号、、、、及交叉配血试验的结果。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6、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进行输血。 7、责任护士要巡视输血患者,观察输血反应,护理记录不少于两次,应包括:、血液种类(成分、血型)、输注速度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 8、开始输血时速度应稍慢,分钟后患者若无不良反应,即根据需要调整滴速。 9、1U血须在内输完;超过,应废弃不可继续输注。洗涤红细胞尽早输注,输注时间不超过,保存时间不超过。血小板尽快输注, ml/kg/h,输注时间不超过 min(或依医嘱)。血浆融化后尽早输注,输注速度一般为 ml/min(或依医嘱)。2-6℃保存不超过(家用冰箱不宜贮血)。 10、急性大出血需快速输血(加压输血)时,输血速度可达 ml/min。年老体弱、婴幼儿及有心肺功能障碍者,输血速度宜慢ml/min(或依医嘱),成人一般滴/min。 11、一次配血的血标本,应为患者天内的血液标本。逾期需要输血时要重新抽取新的血标本进行配血;当天配血超过次时,也需要重新抽取血标本进行交叉配血。

护理输血安全管理规定

护理输血安全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护理输血安全管理制度 1.确定输血后,有资质的两名护士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至患者处,当面核对床号、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血型,无误后方可采集血样,配血要求:一人一次一管。 2.采集血标本时,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 3.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患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4.取血时护士携带病历到血库,与血库人员双方交接核对: (1)受血者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血量、有无凝集反应; (2)核对血袋标签:献血者条形码编号、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有效期; (3)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双方核对无误后,在发血单上签字。 5.血液领回病房后,由两名护士持“输血(检测)记录单”、病历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及献血者编码、血型(包括Rh因子)、储血号及血液有效

期;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及凝块。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6.输血时 (1)输血时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至床旁,用两种识别患者的方法再次核对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血型(包括Rh因子)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严格执行“三查九对”,“三查”即查血的有效期、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好;“九对”即查对受血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供血者血袋条形码编号、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结果、采血日期、种类、血量。 (2)让患者自述姓名,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3)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使用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 (4)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输血前、后静脉滴注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管道,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血液时,两袋血之间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5)输血时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①减慢或停止输血,更换输血器,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道。②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血库值班人员,及时

护理_安全输血制度

附件1 护理安全输血制度 一、护士接到输血医嘱后,需二名护士(若护士单独值班,应请医生核对)根据病历于床边核对输血申请单、试管、患者,三者一致再抽取血标本,并签名于试管及输血申请单上(抽血者及核对者姓名)。 二、采集血标本时,不能从正在输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以防影响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要求每次为一位病人采集,禁止同时采集二位病人的血标本,避免发生差错。 三、采集后的血标本及输血申请单应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送至血库,与血库工作人员共同核对,双方确认、签收后方可离开。 四、护士接到血库取血通知后,应先确认患者体温,体温正常者通知相关人员取血,体温高于正常范围者应报告医生。 五、护士根据输血医嘱,凭提血单到血库取血,与血库人员共同做好"三查八对"。确定无误后在配血单上签名后方可提取。 六、血液领回科室后,由两名医务人员持交叉配血单、病历与血袋标签逐项核对无误,并确认血液质量完好、血袋无破损渗漏后方可输血。 七、清醒患者让患者自述姓名、血型,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八、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使用合格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九、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输血前后及两袋血之间必须使用静脉输注用的生理盐水

冲洗输血管道。 十、输血时应先慢后快,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全过程特别是输血开始15分钟内及输血结束后30分钟应严密观察有无输血反应,出现异常及时启动输血反应应急预案。 十一、输血过程中按要求填写输血护理过程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单及护理记录单。 十二、输血完毕应及时将血袋送回血库保存至少24小时。 十三、输血的时间限制:每袋全血或红细胞要求在4h内输注完毕;每袋浓缩血小板应在20分钟内输注完毕;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200ML新鲜冰冻血浆应在20分钟内输完,一个单位的冷沉淀应在10分钟内输完,同一患者输注多种成分血液制品时应优先输血小板。 十四、输血全过程严格执行输血查对制度。

输血安全制度及流程

输血安全制度及流程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执行“三查八对”。(三查:查血制品有效期、血 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对昏迷、意识模糊或语言障碍者要认真确认患者身份。查对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采血日期、血液有无凝块、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核对无误后,双方签名。 2.2.取血后在30分钟内输入;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持受血者病历、交叉配血 报告单及血袋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3. 4.3.输血应遵照医嘱,严格进行无菌操作技术,将血液或血液成分用标准输血器 进行输注。 5. 6.4.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强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 5.连续输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少量无菌生理盐水将输 血器管道冲洗干净,再接下一袋血液继续输注。 6.输血应遵循先慢后快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输血开始, 应观察患者5-10分钟,无异常方可离开。输血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发现异常及时通知医生处理。 7.输血后,认真检查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空血袋保留24小时,交叉配 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保存。

8.血液送达病房后应在2-4小时之内输用,不得自行贮血。 9.如有输血不良反应,应记录反应情况,并将原袋余血送至输血科查明原因。输血流程 建立静脉通路(严格无菌操作建立静脉通道)→输血前核对病历、输血记录单、血袋(核对方式:一人持病历、输血记录单,另一人持血袋,逐项核对,另交叉重复一遍核对内容:患者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包括Rh血型)、血液品种、剂量、血袋编号、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有效期)→洗手,至患者床边→输血时核对:患者、床号、住院号、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两人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液制品﹝推治疗车﹞)→接血袋:确认通畅、消毒(严格执行两人核对)→调节滴数,<20滴/min(确认患者静脉通路完好、用安尔碘消毒血袋出口,将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架上)→输血后核对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头卡(输血单必须双签名)→签名: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严格执行两人核对: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15min再次调节滴数(成人40~60滴/min,休克患者适当加快,儿童、老年、体弱、心肺疾病患者速度宜慢)→输血结束冲洗(输血结束后,继续滴入注射用生理盐水把输血管内血液全部输完;血袋按要求处理)→观察与记录(记录输血起始与结束时间、速度、输注量、输注是否通畅、是否发生不良反应、患者主诉等,将输血记录单放入病历) 临床输血护理管理制度 为保障我院血液质量,确保临床用血安全,规范临床用血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85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正式 样本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1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 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1.2抽血时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有值 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与患者核实无 误后方可抽血配型。 1.3抽血后须在采血管上写上病区(号)、床 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同时将采血管 号码条贴在化验单上,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2取血查对制度 2.1取血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

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2.2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准确无误后将血袋放入清洁容器内送至病区。 2.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3输血查对制度 3.1输血前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严格执行输血“三查、十一对”制度; 三查:查血液有效期;输血装置是否完整;血液质量(有无凝血块、溶血,血袋包装有无裂痕)。 十一对:受血者姓名、性别、腕带、床号、住院号、血瓶(袋)号、血型交叉配血实验结果、血液种

(最新)临床输血相关管理制度

(最新)临床输血相关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在院长或分管院长领导下,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度负责对全院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杜绝临床输血事故发生。 2.认真贯彻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严格按上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执行。 3.建立临床输血质量管理体系,并监督运行,保证临床输血安全有效。 4.制订本院输血计划,工作制度、岗位职责,并认真组织实施。 5.制订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计划,努力提高工作人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6.提倡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提高临床输血疗效。 7.加强职工责任心教育,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标准操作规程,严防责任事故发生。 8.执行用血审批制度及统计上报制度。 9.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会议,及时通报输血管理工作动态,对存在的问题制订整改方案,及时整改。 10.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医院输血管理工作总结会,对输血工作成绩突出者给予表彰,总结经验,吸取教训。 临床输血制度 为了使临床输血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制度。 1.临床输血必须在输血管理委员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制度。 3.临床输血医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4.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5.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6.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7.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8.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申请备血。 9. 检验科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10. 检验科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适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11.认真做好血液收领、发放、质量检查和发放前核对工作。 12.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七查”指:?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号;?献血者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效期;?储存条件;?输血器材质量。“八对”指:?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病室、床号;?病人血型;?配血结果;?献血者血袋号;?血液品种;?血量。“九不用”指:?标签有破损的血液不用;?标签字迹不清的血液不用;?血袋有破损的血液不用;?有明显凝块的血液不用;?血液呈乳糜或暗灰色的血液不用;?血浆层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大颗粒的血液不用;?血浆层与红细胞层分界不清或交界面有溶血的血液不用;?红细胞层呈紫红色的血液不用;?过期血或有疑问的血液不用。 13.输血以“先慢后快,密切观察”为原则,输注前15min,以1,3ml/min为宜,无输血不良反应后,适当加快速度,一旦有输血不良反应,立即停止输血,查清原因后再输注。 14.做好输血过程记录,对输血不良反应及时认真处理,并记录。 15.规范书写输血病历和“三单一书”,“三单”指:《临床输血申请单》、《配血试验报告单》、《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一书”指:《输血治疗同意书》。

输血相关制度

一、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输血日期前送交血库合血。 2.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 病的可能性,征得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同意书》记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术前自身储血由血库负责采血和储血,经治医师负贡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自身输 血包括急性等溶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 负责实施。 4.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 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5.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血库或有关科室参加制定治疗 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6.对于Rh(D)阴性和其它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7.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 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血库人员共同实施和医院。 二、输血前核查制度 根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第二十九、三十条规定,输血前必须由两名医护人员双查双对,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以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2.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例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 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3.输血过程中实施检测并有完整记录。 三、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 依据卫生部输血技术规范要求凡申请输血患者,输血前必须进行输血相关指标以及经血液传播疾病检查,为保证临床患者输血安全特制定以下制度: 1.凡申请输血患者,必须做经血传播疾病输血前九项的检查,内容包括:乙肝五项、艾滋病、梅毒、丙肝、转氨酶。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06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输血安全查对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1.1根据医嘱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血型检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1.2抽血时2名护士(一名护士值班时,应有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与患者核实无误后方可抽血配型。 1.3抽血后须在采血管上写上病区(号)、床号、病人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同时将采血管号码条贴在化验单上,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2取血查对制度 2.1取血时,取血者应与发血者一起进行查对,要求做到血袋无破损,袋口包封严密,血型无误,血液无溶血,凝块和污染情况; 2.2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准确无误后将血袋放入清洁容器内送至病区。 2.3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入冰箱速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指导医院科学合理用血,指导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合理应用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特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监督和技术指导,开展临床合理用 血、科学用血的教育和培训,制定年度输血工作计划,具体执行工作由检验科负责。 2《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3、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四项(又称输血前检查):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下同)、血型血清学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作为重要的法律依据,以备日后信息反馈及资料备查。4、病人输血应由经治医师根据输血适应症制定用血计划,报上级医师或科主任审批后,逐项填写好《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或科主任核准签字后,连同受血者血样交检验科作交叉配血。 5、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6、严格执行《临床用血审批制度》。 7、护士接到输血申请单后,必须核对患者的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门急诊、诊断和输血治疗同意书。贴在试管上的条形码标签,必须填写患者的姓名、床号、病区。 8、抽取血型交叉配血试验时,必须有二名护士(夜间一人当班时与值班医生)到患者的床边,按照输血申请单共同核对床号、姓名后方可抽血,执行者、核对者在输血申请单反面签全名。同时有二名以上患者需备血时,必须严格遵守“一人一次一管”的原则,应逐一分别采集血标本,严禁同时采集二名患者的血标本。 9、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由科室医务人员送交检验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10、由检验科通知血站送血并交叉配血,配好后由检验科送到输血科室。 11、接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患者的病区/门急诊、床号、姓名、性别、住院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交叉试验结果,及血液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

合理用血管理制度

临床合理用血评价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的管理,促进更加科学、安全、合理的用血,讲临床医生合理用血情况纳入临床医师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认定的指标体系,特制订本制度。 一、临床用血评价制度 评价临床科室和医师合理用血和输血后疗效评估的实施情况。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医师应当将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过程和输血后疗效评价情况记入病历,《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记录单》随病历保存。1、用血合理性的评价:主要评价是否严格按照输血适应症进行输血,输血适应症按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执行。 2、输血后疗效的评价:主要评价在输血后是否有输血治疗的疗效评价及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的发生、处理、记录。 二、评价方法 1、评价内容:(1)《临床输血单》的填写是否规范;(2)输血前是否有免疫学检查(3)输血前患者是否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4)是否有相关实验室检查,是否有临床输血指征(5)大量用血是否有审批(6)是否有患者输血适应症的评估,输血后疗效的评价情况。 2、科室评价:临床科室每月对医师和李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3、输血科评价:医务科授权输血科每月对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医师合理用血评价结果送报医务科。

4、医务科评价:根据送报材料和抽查,医务科每季度季度对临床科室及医师合理用血情况进行评价、总结、分析,并将评价结果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管理。 三、考核管理 以上检查结果将在医院《》公示,并按医院用血奖罚措施进行处理,措施如下: 1、对于1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批评教育,督促其认真学习相关知识。 2、对于连续2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的医师,给予用血权限降级处理,医务科将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3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3、对于连续3个月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或未按照用血规定用血,违反用血技术操作的医师取消其用血资格,医务科给予批评教育,本人做自我批评报告,组织其学习相关知识并进行考核,考核合格后连续6个月内未出现用血不合理情况,再恢复其用血权限。 评价结果将用于科室质量管理评定和医师用血权限的认定的重要指标,以便更好提升临床用血的科学管理,促进临床合理、安全、有效用血。

输血管理和相关制度

临床用血的申请、登记和报批制度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和各类输血指征,合理、科学地输用各种成分血和全血,对于手术用血应事先做好计划,对血量及所需各种成分血(RBC\WBC\PLT\血浆)要严格掌握。严格控制600ml以下的输血申请,输血科工作人员有责任提醒临床经治医师,失血量在600ml以下的应原则上不输血,确因病情需要者须经科主任批准。 2、为做到有计划地供血,除急诊外凡需受血者均应提前申请,全血及红细胞悬液大于2000ml提前与输血科预约。 3、严格审批制度,输血申请单由经治医师填写,主治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大于2000ml,由科主任签字并报医务科同意,经上级医师审签后同血样本一起提前呈交输血科。 4、患者需要输血时,医生应向家属讲清输血的利弊,与患者共同签订输血治疗同意书后,方可输血。 5、家属一律不许代替医护人员取血、签字、填写血型、用血量及(改)填输血申请单。 6、输血科要做好本院用血量及成分血应用比例的统计和月报、年报,不断总结经验,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国家《献血法》、卫生部《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及相关临床科室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①贯彻落实国家、地方有关临床用血的法律、法规及行业规章制度;②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规范管理和技术指导;③指导临床血液、血液成份和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开展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的培训和教育;④协调处理医院临床输血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输血科在医院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执行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业务。其主要职责:①血液收发和交叉配血职能,保障临床科学、合理用血的供给;②负责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③对单位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⑤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三、医院临床用血,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给,不得私自组织血源、采集血液及单采血浆。 四、医院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的培训教育,促进医院科学、合理、节约用血,杜绝血液浪费和滥用,输血适应症应严格依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执行,控制2U及2U以下的输血,杜绝输“安慰血”、“营养血”,并积极推行成份输血。医院各科室临床成份输血比例应达到卫生部规定的要求。 五、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输血技术规范》,使用临床用血做到科学、合理,保证输血安全;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标明输血适应症,上级

输血相关制度

目录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1、决定输血前,严格执行“输血前告知制度”,医患双方签署《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2、严格执行“受血者输血前检查制度”。临床医生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详细要求参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 3、临床医生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的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执行输血申请及审核制度。 4、输血标本的采集、标本接收、输血前检验、血液发放等步骤,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输血前核对制度。 5、输血科的检验项目按照《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进行试验。 6、临床科室取回血后,遵照《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七章“输血”条款执行。 7、临床科室对输血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和效果评价。 8、输血完毕,临床医生应对输血效果进行评价。 9、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贴在病历中,血袋在病室保存2小时后送回输血科至少保存1天,按医疗垃圾统一处理。 10、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医务人员应按照控制输血严重危害(SHOT) 预案执行。

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及审核制度 1、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提出申请,上级医生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提出申请,经上级医生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生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节假日、夜间用血报总值班批准。 急诊、抢救用血由经管医生同意后可随时向输血科申请,但事后应按照以上要求补办手续。 大量输血申请和审批制度 1、患者的血红蛋白低于80 g/L以下、血细胞压积低于30%以下才可考虑输血。申请量在800~1600毫升,由经管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签字;申请量大于1600毫升,须经输血科会诊,由输血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批准。 2、急救输血(大量失血、急性创伤、换血):申请量在800~1600毫升,由申请科室的科主任或副主任签字后,送输血科配血取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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