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级目标:
一个中心:以学习为中心
两个基本点:纪律和卫生
三个学会:
学会做人:道德上做个好人,学习上做个能人。
学会学习:学习上要不断进取,培养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并要持之以恒。
学会处事:学会处理与老师的关系,听从领导,服从分配,一定不能做出出格的事;学会处理与同学的关系,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使班级在一个良好的、正气的环境中发展;学会处理与父母的关系,孝敬父母,珍惜金钱,勤俭节约,为父母争光。
班级精神:
自信、合作、务实、奋进。
自信:自信是成功的前提,所有的同学都应该树立坚定的信心。
合作:班级是个大家庭,同学之间要和睦相处,对班级的事要积极参予,加强合作,要认识到集体的力量和团结的重要性。
务实:脚踏实地,一步一层;积极肯干,苦干加巧干;不轻浮,不自满,不自欺,不欺人。
奋进:胸怀大志,理想永存;锐意进取,刻苦勤奋;鞭策自身,激励他人。
班级口号:
肯定自我创造自我超越自我
班风:
做人为先以勤酬志团结和谐追求成功班级誓词:
因为我是高一11班的一员。
我坚信,我会成功,因为我不言放弃。
我们,为了自己的理想而拼搏;我们,为了父母的期望而努力;我们,不能辜负老师的辛勤;我们,不能辜负学校的嘱托。我自信,我要表现自信,展示出自信的样子,以微笑面对每一个人,以微笑面对每一天,永远不满足自己已取得的成绩,每天我都激励自己去努力学习!
我们是最团结的班级;我们是最有礼貌的班级;我们是最守纪律的班级;我们是最快乐的班级。我原
谅别人对我的冒犯,我能宽容地对待他人的错误。我相信自己能持之以恒;我相信自己能勇往直前;我相信自己能改正缺点;我相信自己能战胜失败;我相信自己能创造成功。
我是最棒的!我一定要成功!我一定会成功!我一定能成功!
高一15班,我因你而自豪!
班级公约
为进一步培养学生们的责任感,提高大家的自我管理意识,搞好班级管理工作,为同学们的学习和生活创造一个优良的环境,在《中学生守则》及校规校纪的基础上制定班级公约如下:
1.热爱班级、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互帮互助。
2.注意仪表整洁,在校期间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穿校服。
3.严格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4.遵守课堂纪律,上课认真听讲,按时独立完成作业。
5.课间不在教室、走廊内高声喧哗、追逐打闹。
6.自习课不得在教室吵闹,影响他人学习。
7.严格考场纪律,诚实守信,考试不作弊,不搅乱考场秩序。
8.建立班级值日制度,搞好教室及区域卫生,并注意保洁。
9.爱护公物,不得在桌面和墙壁上乱写乱画。
10.积极参加各种集体活动和公益活动。
11.不打架斗殴,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进营业性网吧,不举行生日聚会及其他节日聚会。
12.升降旗仪式及集会要迅速、整齐、安静、有序。
13.课间操和眼保健操要及时认真、动作规范。
14.遵守学校餐厅和公寓楼管理规定,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15.不把零食、课外书、镜子、梳子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不把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
古浪一中高一(15)班班委会古浪一中高一(15)班学生违纪行为处理规定
一、课堂纪律(即上课、自习课)
1.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包括集会、早操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2.上自习只允许同桌之间互问问题,但必须保持声量不影响别人,不得讲话,不传纸条,不得谈论与课本无关的内容。
3.不得乱走、乱转。
4.坐姿端正,对号入座,不睡觉、不吃东西、不影响他人学习。
5.不把零食、课外书、镜子、梳子等与学习无关的物品带入教室。
二、宿舍纪律(睡觉铃响10分钟后)
1.不讲话,不洗衣物,不在宿舍及走廊来回走动,以免影响他人睡觉。
2.按时、按位入睡,不无故迟睡、不掉换床位等。
三、集会、早操、课间纪律
1.集会、课间操时,队列整齐有序,按位排列,不得重叠排队,不讲话,不做小动作,不得离开队伍单独活动。
2.课间时间内,在教室、走廊内不得大声喧哗、打闹,
四、卫生方面
1.值日生必须完成本人职责,确保教室及区域卫生干净整洁。
2.教室及走廊内要保持清洁,不得有乱涂、乱画、乱丢、乱倒的现象。
3.宿舍内保持清洁,不潮湿,走廊无积水现象。宿舍内务要整齐统一,不得乱摆、乱放日常用品及床上用品。
五、言行方面
1.在校期间除特殊规定外,一律穿校服
2.同学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尊重,不得叫他人侮辱性外号或骂人,不得造谣、传谣、诽谤危害他人。
3.值日班长实事求是完成本人职责,不得报复、包庇他人。
4.男女同学之间保持正常的良好关系。
六、其他方面
1.不得损坏公物;爱护班级卫生工具和体育器材,不得丢失或有意损坏。
2.不把手机、MP3等电子产品带入学校。
3.无论何种情况,不得顶撞老师。
4.不抽烟、喝酒,不打架、斗殴,不赌博,不举行生日聚会及其他节日聚会。
5.严禁进入营业性游戏厅、录像厅、舞厅、台球室、网吧。
凡违反第一至第五项规定情形之一者,第一次警告,并罚打扫卫生1-3天;第二次写500字以上说明,记入班主任工作手册;多次不知悔改者,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凡违反第六项第1条规定,责令赔偿损失,并联系家长教育。
凡违反第六项第2条规定,物品一律没收,并联系家长教育。
凡违反第六项第3,4,5条规定,视其情节,联系家长到校教育、或停课反省认识,由家长予以家庭教育;情节严重者,上报学校政教处,由学校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