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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四川外语学院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四川外语学院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四川外语学院经费开支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财务管理,明确经济活动管理权限,加强日常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完善“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务管理体制的目标,根据《高等学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院各项经费开支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即各部门主管经费领导对本部门发生的经费支出进行审批、签字。部门领导因故不能行使权力,应当委托本单位或部门其他负责人代行财务审批权,并书面通知计财处。

第三条各部门的经费开支严格按照下达的年度预算,按照量入为出、专款专用、统筹安排、确保重点、收支平衡的原则,严格经费开支程序。计财处对无预算或超出预算限额的各项支出,将不予办理。

第二章现金、支票

第四条各部门需要领用支票或支取现金,均需先领取支票领用单或现金借款单,写明日期、借款人姓名、所在部门、资金用途等相关内容,并经本部门领导签字后,方可领用。

第五条凡需要一次性支取现金在¥10000元以上者,须在用款日前一天向计财处预约。

第六条各部门领用转帐支票须在15天之内归还,如不能按时归还又无法说明特殊原因的,将暂停该部门领用支票。

第七条根据人民银行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凡计财处通知各部门领取的现款,无特殊原因,须当日领走。

第八条一次性经费支出在¥1000元以内,可持发票到计财处直接报销现金;支出金额

在¥1000元以上的,只能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

第三章公用经费

第九条公用经费是指为维持学院各项活动正常运行,按照预算安排,划分到各部门预算指标管理范畴的各项日常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等费用。

第十条各部门日常运行经费开支,严格按照学院下达的预算指标进行控制,不得突破预算指标。

第十一条各部门经费报销须持有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票据应写明日期、品名、金额,注明资金用途,并由经办人和本部门领导签字。若购买办公用品,还须附有购货清单或商场打印的收银条,若从校内超市赊购办公用品的,报账时需附赊购人原始签购清单。凡不列明开支项目的票据,计财处不予报销。

第十二条教职工因公出差的各项开支标准和范围按照《四川外语学院教职工差旅费开支办法》执行。

第十三条出差人员按规定填制差旅费报销单,并附会议通知及相关票据,经本部门领导签字,由计财处审核办理。

在学院科研经费中开支的有关调研、学术研讨、学习考察差旅费用,经科研处主管领导确认签字,由计财处审核办理报销。

重点学科专项资金的费用,经各院系负责人确认签字后,由计财处审核办理报销。

学院安排的进修人员的差旅费用,经人事处主管领导确认签字后,由计财处审核办理报销。

第十四条各单位必须开支的招待费,只能在院级领导预算经费中报销,在规定的限额内经有关院级领导审批后,由计财处审核办理报销。

第四章人员经费

第十五条人员经费是指学院用于师生员工的各类经费。各部门支取的各项人员经费主要有:

1、临时工工资、加班费、职工困难补助、慰问费、探亲旅费须经人事处审核签字。

2、外聘教师的课酬须经教务处或相关院系领导审核签字。

3、学生的奖学金、助学金、生活补贴、困难补助等款项,由学生处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学生凭学生证到计财处领取。

第十六条人员经费发放的具体办法是每月25日前,由各部门按计财处的统一表格要求,按名单填写于汇总职工当月工资外收入总数,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至计财处,计财处统一输入工资表(工资外收入栏),并按税法代扣或代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七条各部门发放的各种人员费用,由各部门根据人员经费发放清册并经领取人签字后,以借款方式统一领取发放。

第十八条退休人员提取公积金,需在每月15日前向计财处提供身份证原件、退休证复印件等。

第十九条教职工更换工资卡,应将新工资卡号及时告知人事处。

第五章固定资产

第二十条学院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等。

第二十一条购置固定资产,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1、到资产管理处领取“固定资产请购单”;

2、按照固定资产审批权限,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核签字,各主管部门的审批权限仅限于当年预算限额之内;

3、经计财处领导签字,领取支票借款单;

4、采购过程需按照《四川外语学院物资采购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5、持购物发票到资产管理处物资科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后,到计财处报账。

第二十二条各部门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若未列入学院当年预算经费中,则只有在年底本部门包干经费仍有结余的情况下,经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及计财处领导审核后,方可购置。

第二十三条各部门用自有资金购置或接受捐赠等渠道取得的固定资产,须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并按照学院对二级单位资金管理和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进行帐务处理。

第二十四条各部门报废固定资产要按照学院规定填制报废请示单,由资产管理处和计财处按规定签明意见,报主管校长审批。

第二十五条学院资产管理处与计财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学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工作,确保固定资产的账实相符,并在年终决算前,按照会计制度进行盘点,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

第六章材料

第二十六条材料是指学院在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中耗用或储存的财产物资,包括教材、被服、物料用品等。

第二十七条有关部门购置材料用品应遵循“适用、质优、价廉、优惠”等原则,严禁购买高档、豪华的用品,计财处应对各部门购置的材料用品进行审核。

第二十八条用于材料用品报销的原始发票必须合法,内容必须真实、完整,严禁弄虚作假,发票必须注明材料物品的名称、数量、单价和金额,四者缺一不可。发票必须由经办人、验收人、部门负责人“一支笔”签字,并填写“入库单”,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二十九条各部门应设立材料物品明细帐,序时登记入库、领用,健全出入库手续。每月进行盘库,每季度末将盘库单报送计财处,以便进行核对。年终决算前进行全面盘点,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

第七章暂付款

第三十条暂付款是指学院各类资金运动中所发生的暂付、应收和预付的款项。

第三十一条暂付款管理的总体要求是严格控制、专款专用、及时结算、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程序合规,手续齐全。

第三十二条学院暂付款只能用于教学、科研、教辅、行政、后勤等有关公务开支,除个人出差借款外,不得用于个人借款。

第三十三条预借给个人的各种差旅费等,须经本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借款额应根据往来交通费、当地住宿费等各种费用总和合理确定。

第三十四条各部门、个人的借款,应在相关事宜办理完毕之后,按以下规定时间计财处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1、预借差旅费,在出差归来后15天内报账还款;

2、预借各种购货款,在所购货物验收后,10天内持发票和货物清单(固定资产还须入库单)到计财处报账。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账的,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计财处说明。

第三十五条因公出国人员借款,由出国人员填写借款单,经外事处签字后,到计财处借款。归国后一个月以内务必到外事处与计财处办理结帐手续。

第三十六条由于计划变更等原因,且已在计财处办完借款而不能及时使用的,须在确定变更原因后10日内将借款退还计财处。

第三十七条计财处每月底,对暂付款的发生情况进行核对分析,对异常情况要与借款单位或借款人取得联系,查明原因,及时收回款项或予以核销,同时向主管领导汇报暂付款的核实情况。

第三十八条计财处每年5月、11月按部门发放催款单。经催缴无效或发现以下行为的,按以下规定处理:

1、对借款不按时清账的有关部门或人员,要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协助催款报销,并暂停借款。

2、经二次催款仍不结帐的所借差旅费的人员,扣发借款人工资。

3、离校时有欠款的,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4、根据事实追究将借款挪作私用或用于与借款用途不符的当事人的经济责任。

5、依法追究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伪造、变造原始票据等人员的行为责任。

第八章科研经费

第三十九条科研经费是指学院按照事业发展计划,用于各项科研活动的经费,包括学院预算的科研经费及教学科研人员委托学院计财处管理的各项课题经费。

第四十条科研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学术研讨、交流、调研等活动;用于学院申请立项的各级别科研课题经费或按规定予以配套资助的经费;用于按照学院考核办法发放的科研津贴、奖励等。

第四十一条凡属学院科研处统一申请立项的科研课题,由科研处直接下达到课题负责人,计财处将为每一课题设置单独账户进行核算,课题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年终未结题的结余经费转入下年度使用。

第四十二条课题经费用于所需资料的收集费,包括抄录、誊写、复印、翻译、计算机使用费;购买与本课题有关的必要的图书资料以及调研和收集资料所需的差旅费;为完成课题必须举办的小型会议费和课题完成后的评审鉴定费;对人员经费开支比例由科研处按规定审批。

第四十三条科研经费报销时,属于课题经费的由课题负责人填写课题报销单,并附相关票据,经科研处领导审核、签字后,由计财处在该课题经费总额内予以办理,不得超支。属于开会或出差的费用由当事人填写报销单据,由科研处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教学科研人员领取的科研奖励费或人员经费需交个人所得税的,由计财处代扣或代缴。

第四十四条属于教学科研人员委托计财处代管的个人课题经费,经费开支范围参照科研处立项的课题经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发生经费支出时,可凭有关票据,直接到计财处报销,但不得无票据而直接支取现金。

第四十五条科研课题结题后应及时办理结题手续。对已结题的结余经费或已挂帐两

年但没向科研处或计财处说明情况的未结题经费余额,若课题立项时有具体规定的,按规定办理;若没有规定的转入学院财务结余科目。

第九章专项经费

第四十六条专项经费是指学院预算安排的专项业务经费,包括修购专项资金、重点学科建设基金、教学评估资金以及经学院批准设立的其他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第四十七条专项经费要由学院经管业务的有关职能部门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学院事业发展的具体情况,提出申请,制定出计划书。属于财政拨款的项目,须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属于学院自筹经费的项目,须经学院院务会审批。有关职能部门按专项经费管理规定对获得批准的专项经费进行管理,计财处监督执行。

第四十八条专项经费实行设立专项账户,专户核算、专款专用的管理办法,不得截留、挪用和挤占。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要按照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四十九条专项经费的使用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预借款要有手续,报销要有合法票据。重点学科或教学评估等专项资金的项目支出,要按照批准的计划进行审核报销,若需作重要调整或变更,要按照申报程序申请变更,并及时通知计财处。

第五十条使用专项资金的有关部门在年底要与计财处办理结账和对帐工作。未完项目的专项资金结余可结转下年使用,已完项目的专项资金结余按规定转入学院财务结余科目。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一条本办法由计财处负责解释。

第五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或办法停止执行。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如何进行科技项目经费审计 2013-07-10 16:35 来源:刘克文财会信报 我要纠错|打印 | 大 | 中 | 小 目前来说,科技项目经费管理不规范,甚至有些管理人员挪用科技项目经费,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通过科技项目经费审计,揭示科技项目经费的运行情况,对经费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促进被审计单位严格管理,专款专用,保证科技项目经费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对此,笔者将详细介绍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和方法及对审计风险的评估。 审计程序 科技项目经费的审计程序如下: (一)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目的基本情况 了解被审计单位及被审计科技项目的基本情况,着重了解科技人员人数及知识结构、研究方向、课题、专利及科技查新报告,了解被审计单位取得各科技项目的有关立项批复、阶段性(如小试、中试、结题)报告。 (二)审计被审计单位是否专户管理、专户存储 审查被审计单位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对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单独设置账页核算、实行专户管理。 索取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将科技部门下达的科技项目经费的计划与被审计单位明细账页核对,审查经费是否按照规定及时到位,有无少拨科技项目经费,是否全部作“专项应付款”入账、是否专户存储。 (三)审查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 审查经费使用是否符合规定,有无转移科技项目经费。审查银行对账单与银行存款明细账期末余额是否一致,着重对“未达账款”进行调整,追根溯源,确保科技项目经费的安全完整。审查有无专户银行对账单上有而银行存款明细账无记录的往来业务。如果存在被审计单位专户银行对账单有资金进出,而账面未作处理,或只在账面的“银行存款”科目一进一出的情况,则存在转移科技项目经费的可能。应详细审查往来款项,追查资金去向转回配套资金。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 拟订单位:深圳市XXX有限公司 拟制: 时间:2007年1月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分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XXX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部管理,财务部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公司部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及“到款通知单”,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2020年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招聘辅导员试题及答案

2020年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招聘辅导员试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是学校文化的主体。 A、物质文化 B、制度文化 C、教师文化 D、学生文化 【答案】C 2、儿童的发展是通过()。 A、对物体的操作和与人的交往而发展的 B、聆听教师讲授知识而发展的 C、观看电视频道节目而发展的 D、观察教师的操作过程而发展的 【答案】A 3、经典条件反射与操作条件反射的理论都认为()是形成和巩固条件反射的重要条件。 A、动机 B、强化 C、诱因 D、需要 【答案】B 4、人脑对直接作用于感官的客观事物的综合整体反映是()。 A、感觉 B、知觉 C、表象 D、后像 【答案】B 5、麦克米伦姐妹最早于1911年在()建立了第一个托儿所。 A、美国

C、法国 D、德国 【答案】B 6、发展角色游戏的基础是()。 A、丰富儿童的知识经验,开阔眼界 B、教师规定好游戏主题 C、游戏角色的分配 D、教师对游戏结果的重视 【答案】A 7、当需要了解行为的自然状态或对一些隐秘行为进行研究时,最好采用的方法是()。 A、个案研究法 B、调查法 C、测验法 D、观察法 【答案】D 8、关于“教育过程最优化”的教育思想的创立者是()。 A、巴班斯基 B、凯洛夫 C、马卡连柯 D、苏霍姆林斯基 【答案】A 9、教育活动的依据和评判标准是()。 A、教育目的 B、课程 C、教育评价 D、教学 【答案】A 10、与依从相比,认同更深入一层,它不受外界压力控制,行为具有一定的()。 A、自觉性、主动性和稳定性 B、积极性 C、适应性和社会性 D、内化性和意志性

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作实施细则 (2017年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和重庆市教委、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以及《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免工作的组织、考核、审定、咨询、申述及处理工作。 组长:胡安江 副组长:郭健杨志亭朱海燕 成员:李海峰阳光武李亮黎程张庆恒 二、推荐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成绩均在及格以上,且专业必修课、限选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前三年课程平均成绩名列本专业前30 。推荐过程中

凡涉及按成绩排名或计分时,课程成绩均以第一次考试成绩为准。全国外语专业四级考试需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3.刻苦钻研,能理论联系实际,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对获得各类学科竞赛和科技竞赛奖励的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5.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6.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学术特长生”),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经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查,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学术特长生”的条件按《四川外国语大学关于教授联名推荐“学术特长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实施办法》执行。 7.为鼓励考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可对学生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予以适当考虑。但具备这些特长者必须参加综合排名,不得单列。 三、推免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自愿报名的基础上,向学院提交《四川外国语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学院根据学校核定的推免研究生人数,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可进入推免综合测评的学生名单,并进行公示。 3.学院根据《四川外国语大学翻译学院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推荐工作综合成绩测评办法》(见附件)进行综合测评,综合测评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 4.学院将确定的初步推荐名单、候选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人可以对自己和别人的成绩排序进行质询,如有异议,请及时提出,学院将进行复议。 5.获得推免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如有放弃的,由候补人选顺次递补。

科技三项费用

科技三项费用是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科技三项费用是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科技三项费用的开支范围 第九条、科技三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 1.设备购置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需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安装和零星土建的费用。其中从国外引进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的购置费包括海关关税和运输保险费用。 2.能源材料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水、电、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 3.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 4.资料、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 5.租赁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6.差旅费: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和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7.鉴定、验收费:指科技成果在成果鉴定、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8.管理费:指承担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的科研单位,为了向研究课题组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工作条件,用于组织项目前期论证等所发生的费用。 9.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管理费的提取只限于直接承担科技三项费用项目并实行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其所提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项目经费总额的5%,单个项目(专题)的提取额最高不得超过5万元。负责主持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的各级科技管理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管理费。企业不得从科技三项费用中提取管理费。

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上海交通大学文件 沪交内(财)[2013]42号 关于印发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若干财务操作规定的通知 各院(系)、部、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沪交内(科)[2013]22号文,进一步规范学校科研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定,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财务操 作规定 二○一三年七月十八日

实施《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若干财务操作规定 为加强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根据《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技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上海交通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沪交内(科)[2013]22号,以下简称“办法”),保证“办法”的落实与实际操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办法”操作时间 1、2013年1月1日起新建账号的项目实施经费分配均执行本规定。 2、2013年1月1日前实施经费分配的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项目(以下简称“两类经费”)、民口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十二五”项目将按规定对绩效支出预算进行补充入账。 二、“两类经费”间接费用的计提与拨付 1、间接费用由学校和院(系)、直属单位(以下简称“二级单位”)间接费用统筹两部分组成。其中,二级单位间接费用包含二级单位管理费和项目绩效支出额度。 2、间接费用中学校部分由财务处依据“办法”规定直接计提;二级单位部分中二级单位管理费在项目立项分配时计提入其相关管理费科目,至年度终了拨入各单位统筹账号,项目绩效支出额度则先由学校

高新技术企业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XXXXXXXX公司 研发费用核算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研发项目管理,规范研发项目费用核算,合理安排研发费用开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批准立项的研发项目。 三、研发项目和研发费用的管理 1.研发项目按照公司《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对研发项目的组织申报、立项审批、中期检查、经费管理、项目验收、知识产权等实行全过程管理。 2.研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就研发项目的进度、质量、成本及成果对总经理负责。 3.公司财务部负责研发项目的费用核算和开支管理。控制费用开支、检查预算执行情况。 4.申请使用和报销研发费用,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申请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项目组应在研发项目批准预算范围内控制使用研发经费。 5.研发项目(全部或部分)需与第三方合作或委托开发的,必须经过技术评审,签订技术委托或合作开发合同,按照公司《合同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审查程序和批准权限办理。协作完成的研发成果纳入公司知识产权进行管理。 6.因研发需要购买器材和购置仪器设备,按照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采购审批程序办理。购买的物资必须办理验收入库和出库领用登记;符合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标准的物资,纳入固定资产管理。四、研发费用的核算范围 公司按照国家税务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计算口径核算研发费用。包括: 1. 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支出。 2. 研发项目的直接消耗。(如消耗材料、专用商品软件、单位价值10万以下的研发测试关键仪器设备费等) 3. 研发项目的直接费用。(如调研费、资料费、印刷费、差旅费、委外研发费、培训费、维修费、新产品设计费等) 4. 研发项目相关的设备折旧费用和无形资产摊销费用。 5. 研发成果的论证费。(测试、鉴定、评审、验收费) 6. 研发项目发生的其他支出。 五、研发费用的核算体系 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设置会计科目, 财务部在会计计算机核算系统内设置“研发费用”一级会计科目,根据费用类别、本行业特点和管理需要设置次级会计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公司研发费用按实际成本核算。研发费用核算纳入会计核算一本帐

2020年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高考分数线

2020年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高考分数 线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回兴街道宝圣东路611号 联系电话:023-6713800867138000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介绍: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本科普通高校,是全国首批按新模式办学的独立本科学院。学院毗邻重庆江北国际机场、重庆火车北站,离重庆市中心15公里,由迎宾花园大道和城市快速干道与市中心连接,交通方便、环境清幽、空气清新。学院占地一千三百余亩,设计规模宏伟,目前在校生人数已达一万二千余人。校舍建筑面积30万余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16万平方米,学生公寓12万平方米,1.7万平方米的图书馆宏伟壮观。拥有两个标准田径运动场、若干篮球场、网球场和羽毛球场。学院建设了综合信息校园网,实现了办公自动化、教学多媒体化、信息互联网化。学院拥有一支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实力雄厚的老、中、青优秀骨干教师及多名外教构成的师资队伍。学院成立由知名专家组成的教育督导团指导教学工作,保证了教学质量。素质优良的管理队伍和后勤队伍为教学、为师生提供了一流的服务。学院现设翻译系、经贸系、管理系、亚欧语言系、旅游系、艺术系、国际商务系、基础部和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等9个教学系(部),开设英语、日语、德语、国际新闻、国际经济与贸易、对外汉语、旅游管理、航空服务、房地产经营与估价、广告学、市场营销、艺术设计、美术学、音乐表演等40个专业及方向,面向全国30个省(区、市)招生。学院是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空中乘务与旅游艺术(专科)”主考学校及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语言文学类)助学示范园区,开设英语、法律、空中乘务与旅游艺术等专业本(专)科自考助学班。学院依托四川外语学院教学、科研的雄厚实力,利

江门市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管理施工精品卓越创造未来 江门市级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简称科技三项费用,下同)的管理,进一步提高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效益,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转发<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财工[1996]373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三项费用,是指市政府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试验费和重大科研项目补助费,以及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项目补助费,是我市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江门市科技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 第三条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的科技项目必须符合我市经济建设的实际,直接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提高我市科技水平服务,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发展和扶持的产业或行业实行重点倾斜扶持;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有关科技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科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配套自筹资金,且自筹资金额不得小于所申请资助的经费额。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安排科技三项费用的科技项目管理。 第二章科技三项费用的来源 第五条科技三项费用来源于下列渠道: 1、每年由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 2、项目承担单位结余的科技三项费用。 3、项目撤销后回收的科技三项费用。 第三章科技三项费用的开支范围 第六条科技三项费用的开支范围包括: 1、设备购置费。指研究、开发项目所必须的专用仪器、设备购置和维修费用,研究项目的样品、样机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输、包装、装卸、安装和零星土建的费用。 2、能源材料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所需的水、电、燃料、原材料、辅助材料、低值易耗品、零配件的购置费用,以及为此发生的运杂包装费用。 3、试验外协费。指研究、开发项目带料外加工或因本单位不具备条件而委托外单位协作进行试验、加工、测试、计算等发生的费用。 4、资料、印刷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所发生的书刊、资料、计算机软件、复印、印刷的费用。 5、租赁费。指进行项目研究、开发、试验而租赁的专用仪器、设备、场地、实验基地等所发生的费用。 6、差旅费。指为项目研究、开发而进行调研所发生的费用和与项目研究有关的专题技术、学术会议的费用。 7、鉴定、验收费等科技评价费。指科技成果在成果鉴定、验收等科技评价时所发生的费用。 8、管理费。指承担科技三项费用项目的单位,为了向研究课题组提供良好的服务和工作条件,用于组织项目前期论证等所发生的费用。管理费的提取只限于实行独立核算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其所提取的管理费不得超过总额的5%。企业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管理费。 9、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费和科技交流费。指项目承担单位进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费用,以及开展科技交流等科技活动的开支。 10、其他费用。指与项目研究、开发直接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七条项目承担单位的财务部门应加强对科技三项费用的使用监督管理,严格遵守规定的开支范围。 第八条当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的科技三项费用全部实行无偿使用,重点安排市区企事业单位承担的科技项目。 第四章科技三项费用的报批和划拨 第九条科技三项费用按以下程序报批和划拨: 1、项目承担单位每年1月和8月向市科技局提出申请,填写《科技项目申报书》或提供申请科技三项费用书面报告。科技三项费用分上、下半年确定下达安排计划并拨付到项目承担单位。 2、市科技局对申请科技三项费用的单位及承担的项目进行初审并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和组织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并签署审核意见;市科技局在专家论证的基础上提交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1)

中山大学科研项目经费预算调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项目过程管理,规范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审批程序,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16 〕50 号)、《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 〕11 号)、《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 〕434 号)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教财〔2016 〕304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学校名义取得的各类科研项目。 第三条科研经费预算调整应以研究任务的实际需要为依据,在明确调整理由和调整方案的基础上,按照“调整需求明确,调整理由充分,调整方案合理,调整权限合规” 和“先报批,再调整”的原则,在研究任务开展的过程中申请预算调整。 第四条科研项目预算调整审批职责 (一)课题负责人是课题经费预算调整的直接责任人,对预算调整方案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二)学院负责对申请调整项目预算数据、预算调整金额计算是否正确进行审核,负责组织学科专家论证,负责对权限范围内的预算调整进行审批; (三)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信息、预算调整事项的相关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四)财务部门对预算调整的财经政策相符性进行审核。 第五条学校作为课题承担单位的,预算调整由学校相关部门审批;学校作为课题合作单位的,预算调整还须报课题承担单位审批。 第六条课题预算总额调整、课题承担单位变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按原程序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课题总预算不变,课题合作单位之间的预算调整,由课题负责人向学校科研管理部门提交申请,经审核后由科研管理部门报项目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课题总预算不变,直接费用预算科目的调整范围及限制如下: (一)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资料费、数据采集费、设备费、印刷出版费及其他支出预算可根据需要进行调整。 (二)直接费用中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差旅费/ 会议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不予调增,可以调减。调减费用额度可以用于课题其他直接费用方面的支出。 (三)直接费用中差旅费、会议费和国际合作与交流费三项预算在不突破原预算总额的基础上,可以调剂使用,由学院审批后报科研管理部门备案。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相

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年末,对研究开发项目进行总结,并对各部门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介绍,专业,评价

---------------------------------------------------------精品 文档--------------------------------------------------------------------- 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是由国家教育部批准建立的独立学院,是四川外国语大学按照新机制和新模式举办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在秉承四川外国语大学光荣传统、吸纳四川外国语大学文化底蕴、应用四川外国语大学教育资源的同时,坚持教育创新和管理创新,确立了“以外语学科为主,相关学科互相交叉、互为渗透的培养高素质复合型涉外人才的教学型学院”的办学定位和“传播世界先进文化,促进国际交流合作,培养时代创新人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办学宗旨。 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原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创办于2000年,是由四川外国语大学(原四川外语学院)举办、四川德瑞企业发展总公司投资,经教育部批准的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1],是四川省唯一一所专业外语院校,学科优势突出,育人成果显著。学院位于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大观镇,临近街子古镇和青城山。拥有功能现代、设施一流的办公楼、教学楼、多功能厅、图书馆、体育馆、塑胶跑道田径场和草坪足球场,寝室统一为四人间、24小时供应热水的公寓式学生宿舍和能容纳数千人就餐的标准化学生食堂。校园内碧草鲜花生气蓬勃,茂林修竹生机盎然,是莘莘学子读书求学的理想乐园。 经教育部批准,四川外语学院已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我院作为其举办的独立学院,名称也应随之变更。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的复函》(川教函[2013]551号),我院更名为四川外国语大学成都学院。2013年9月1日起,我院正式启用新校名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大观镇高尔夫大道367号 邮政编码:611844

我国科技三项经费的执行现状.doc

淡薄,在进行项目审批、管理本单位项目资金时随心所欲,不能按照公开、公平的原则进行经费的管理,容许腐败状况和违纪行为的滋生。其次,现有管理体制不健全、对项目审批以及经费使用的管理不到位也是产生以上问题的重要原因。由于人力、物力和时间等方面的限制,并不能监督每位管理部门人员的行为,也无法跟踪每笔经费的使用去向,这必然给一些法律意识不足的人可乘之机。最后,对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不同于工程项目的经费预算,工程项目的预算有一套成熟的计算体系,因而能够较为准确合理的估计出需要的经费。但是科研项目的经费预算则缺少一套可供参考的数据蓝本,无法精确的做出预测。于是一些单位或部门为了获取更多的经费,尽可能的申请最多的经 费。 2 改善科技三项经费使用现状的政策建议

2.1 针对经费预算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 2.1.1各级财政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对于科技三项经费的规定进行拨款,按每年财政收入中的一定比例安排科技三项经费,保证足够的资金投入到科技研究当中。对于获得科技三项经费的单位应当实行由国库统一拨付,减少中间环节,从而提高行政效率。同时要调整好财政预算支出的科目,将资金投入到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中去。 2.1.2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科技三项经费的管理,提高对经费使用的重视。既要重视项目的审批数目,也要重视项目的效益。对每个项目的立项要进行效益的评估,既要将项目技术起点的先进性考虑进来,也要考虑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既要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的优势,又要符合国家的政策,同时还要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1.3对于科技项目的承建单位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的要求,保证研究能够按期、保质完成。对于科技三项经费要设立专账进行核算,严禁将经费用于基建、消费等,使经费能够用在刀刃上,从而产生最大的效益。项目完工后,应当将整个资金的运用、结存情况上报到同级的财政部门,并经财政部门的审查后进行批复。对于违反财务规定而造成资金不足的,由承建单位承担全部责任。 2.2 针对项目监督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当采取的措施 2.2.1科技主管部门应当建立配套资金有落实、项目执行有监督、项目完成有考核、项目违规有处罚的管理机制。保证科技三项经费的专款专用,严格要求承建单位按照国家的规定进行财

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湖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建立健全符合科研活动规律的学校内部科研经费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提升科研经费管理服务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科研事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财政部和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项目管理的意见》(教技〔2012〕14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科研行为的意见》(教监〔2012〕6号)等科研政策、专项经费使用和管理办法及有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纳入我校管理的各类科研项目,包括自然科学研究项目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第三条我校取得的各类科研经费,不论资金来源渠道,均为学校科研收入,必须全部纳入计划财务处统一管理、集中核算、并按项目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章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四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学院、课题组”三级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进行科研经费管理,学校是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在校长的统一领导下,学校分管财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 第五条学校和国家认定的校内各类研究机构(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基层管理单位要根据学科特点和项目(含课题,下同)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要监督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学校将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情况纳入基层管理单位负责人的业绩考核范围。 第六条科研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熟悉并掌握有关财经法律法规和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要按照国家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和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项目合同(任务书)要求使用经费。要确保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规范性,并自觉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和学校的监督和检查。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南方翻译学院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我院青年教师占全院教师总数70%以上,是我院师资队伍的一支强大生力军,是我院教育事业发展的未来和希望。为加强我院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推进我院的人才培养、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工作,根据我院“十二五”师资队伍建设规划要求,学院决定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具体办法如下: 第一条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基本思路 坚持以科学人才观为指导,贯彻人才强校的发展战略,充分发挥中青年教师在培养青年教师中的传帮带作用,促使青年教师尽快适应高校教师岗位,熟悉高校教育教学规律,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全面提高教师技能和业务水平,承担起教书育人的重任,不断健康成长。青年教师导师制的有效实施,将有利于提高我院师资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我院人才培养质量的不断提高。 第二条指导对象的基本条件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应作为指导对象: (一)新分配进入我院工作尚未取得中级职称的教师。 (二)虽有中级职称,但无高校教学经历的教师。

(三)从我院其他岗位转入教学岗位从事高校教学工作不满1年的教师。 (四)根据实际情况,经审核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科研水平的教师。 第三条指导导师的任职条件 我院具有教授、副教授、或其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富有教学经验的教学人员,应当具有培养青年教师的责任和义务,为本学科的发展和学术梯队的建设等贡献力量。同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工作责任心强。 (二)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并取得所在单位同行公认的成绩,具有指导和带领青年教师开展教学研究、教学改革和科研的能力。 (三)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独立开课5年以上。 (四)专业方向与指导对象相同或相近。特殊情况经学院批准可适当放宽导师的任职条件。 (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四条指导教师的主要职责 (一)引导青年教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范。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规定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 管理规定 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昆理工大校字〔2005〕52号 昆明理工大学科技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昆明理工大学科学技术研究与发展的步伐,推动教学与科研协调发展,从维护国家科技及财经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加强科技经费依法管理,保证科技项目的顺利进行,最大限度鼓励广大科技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原则出发,根据国家科技三项费的若干管理规定、《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办法》(财教[2002]65号)、科技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国家科研计划实施课题制管理的规定》(国办发[2002]2号)、财政部及教育部《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试行)、《昆明理工大学事业收入与分配管理办法(试行)》(昆理工大校字[2003]12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科技计划项目、技术合同项目及其它科技项目的经费管理。科技计划项目指基金类项目及技术合作类项目;技术合同项目指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等类项目。 第三条科技项目经费均应进入学校财务处归口管理。依据财政部、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按项目分类分目建账,在科技处和财务处的监督、管理下,专款专用。项目经费入校后,须经科技处登记,填写建账拨款单,财务处按规定提取校科技管理费,发给经费本;经费本由项目组专人保管,凭本用款,超支不报。

第四条科技项目经费实行项目负责人经济责任制,负责人对课题经费开支负总责,科技项目发生的费用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项目立项时,应制订出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作为科技处、财务处实行全额预算管理项目、评估评审的依据。项目负责人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项目经费预算计划、有关规定和所签项目执行合同审批使用;对于超出经费预算范围、超规定的特殊开支,须报科技处审批。 第五条科技项目发生的差旅费按照《云南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开支规定的通知》及学校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除了由教育经费拨款、学校自立的科研项目按教育经费开支范围和标准执行以外,科技项目发生的超出差旅费开支规定的住宿费、机票、轮船票、必要的出租车费、会议会务费等项开支,计划类项目由科技处审核签字报销;技术合同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相关规定审核签字报销。 第六条设备、仪器购置必须按照项目立项时制订的研究计划和项目经费预算计划执行。设备仪器购置后须经实验室管理处核定、建卡,校财务处才给予办理报销手续。所提各项费用实行“预先提取,结题汇算”的办法。 第七条为了鼓励科技项目的申请立项和促进对外合作与交流,科技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招待费,计划类项目由科技处审核签字报销;技术合同类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根据课题相关规定审核签字报销。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必须严格按照项目执行合同和经费预算计划所规定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使用获批准的项目经费。对不履行项目合同、违规违纪操作、经费使用不当、研究计划执行不力、难以取得研究成果,或对院系和科技主管部门的研究进度检查评估不配合或配合不力、拒绝报送《项目进展报告》等项目,科技处有权停止、终止经费的使用。对被终止或撤销的科技项目,所提取的科研津贴必须全部退回,项目经费由立项管理单位收回。 第九条为保障科研队伍稳定和促进学科建设,科技项目经费可用于支付直接参加项目研究的研究生和本科生助研费。按照学校助研岗位相关管理办法,项目开题实施之前,应制订出《项目助研人员参研计划表》,交科技处核准后送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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