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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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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车辆管理制度》

《客运车辆管理制度》

1、客运车辆应符合《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法》(gb18565)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97)等有关规定等有关规定,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证照齐全有效。

2、坚持预防为主和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原则,对客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正确使用、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适时更新和报废的全过程综合管理。

3、公司车辆维护按本单位的《车辆各级维护制度》执行并组织实施。日常维护应在每日发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进行,由驾驶员负责实施。

4、客运车辆按照《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18344—xx)要求进行一级、二级维护,特殊车辆应参考车辆生产厂家提供的里程数据进行,由公司修理厂负责实施。

5、客运车辆的各级维护必须按规定的维护项目进行维护,不得拖期和漏项。

6、公司修理厂作为本单位车辆回场停放和日常维修的工作场所,不停放在公司修理厂的车辆应返回单位规定的其他场所统一停放。

7、公司报废车辆不能转让或移作他用。严禁非法改装、拼

装车辆。

8、客运班车应严格按照核定的线路、站点运行,不得私自变更。

9、客运班车发车前的报班安全例检应按照《广东省客运班车报班安全例检办法》和《广东省客运班车安全例检技术规范》严格执行。

10、公司根据运行车辆的不同营运线路,分别提出包含公路各路面情况、行驶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的营运线路行驶基本要求,供司乘人员参考。

11、公司要逐车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技术档案应记载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任意更改。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车辆基本情况和主要性能、运行使用情况、主要零部件更换情况、检测和维修记录、以及事故处理记录等。

12、要强化车辆风险保障能力的管理,凡国家规定实行强制保险的险种,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要求投保,不得漏保、虚保。

第二篇:客运车辆管理制度一、车辆维护制度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xx)的规定要求:“车辆维护应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公司的所有车辆必须执行强制维护。车辆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全面维护、重点维护。

(二)、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主要由驾驶员完成,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和安全检视。坚持三检,即出车前、行车中、收班后检查安全和各部件的紧固情况,防止四漏,即漏水、漏油、漏气、漏电,做好车辆内外卫生和补给工作,保持车况良好,车容车貌整洁。

(三)、全面维护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进行,作业范围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紧固润滑为中心,并检查制定、转向等部件的工作状况,具体项目及技术要求按照总部制定的《汽车维修保养规定》执行。

(四)、重点维护由专业维修人员负责进行,作业范围除全面维

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为主,具体作业项目及技术要求按照公司制定的《汽车维修保养规定》执行。车辆重点维护前应进行车辆检测诊断及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立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并同时予以完成。

(五)、为了强化车辆的

一、重点维护,使用车辆在良好技术状态下工作,公司所属车辆全部纳入公司委托修理厂内完成,公司车辆维护应由车辆技术管理科同承修方签订车辆维修协议和合同,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力,保证维护作业的有效进行。

二、车辆修理制度

公司与符合资质的修理厂签订维修协议,委托维修公司的车辆。车辆维护作业应当遵循《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cb/183)的要求,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全面维护、重点维护。

l、日常维护由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负责执行。

2、全面维护由修理厂负责执行。作业主要内容是除日常维护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等安全部件。全面维护的间隔时间规定为2500公里或一个月。

3、重点维护作业内容除全面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制动系、转向操作系、

悬挂等安全部件为主,对轮胎进行拆检换位,检查和调整发动机工作状况和汽车排放相关系统等为主的维护作业。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和车辆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等结合我司运输实际,经公司研究决定,对公司车辆重点维护的间隔里程或间隔时间规定为:15000公里或3

个月。

车辆的修理全部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采用小修、零件修理、总成修理三种修理方式。

(1)车辆小修。是用修理或更换个别零件的方法,保证或恢复车辆工.作能力的运行性修理,主要是消除车辆在运行过程或维护作业过程中发生或发现的故障或隐患。

(2)零件修理。是对因磨损、变形、损伤等而不能继续使用的零件进行修理,日件修复应考虑经济合理,并按工艺要求进行。(3)总成修理。是车辆的总成经过一定使用里程后,用修理或更换总成任何零部件的方法,恢复其完好技术状况和寿命的恢复性修理亦可采用总成互换法实行总成

三、车辆检测定级

随着车辆的行驶里程以及使用年限,省际客运、市际客运、县际客运、毗邻县际客运、农村客运分别由市运管处检测中心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后,对车辆等级进行评定。二级维护检测在区(县)运管所检车中心进行,是针对该车在运营间隔里程内的安全性能检测,与综合性能检测要截然分开。

建立健全车辆技术档案,做到“一车一档”档案内容应包含:

1、线路批复;购置营运车辆审批表;

3、车辆出厂合格证;

4、车辆发票;

5、车辆保险;

6、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

7、行驶证;

8、安装gps或行车记录仪资料;

9、机动车登记证书;

10、购置附加费(复印件);

11、安班手续;

12、配置灭火器、安装发动机舱自动灭火器;

13、下线车辆资料(报废、转让手续等);

14、车辆每年的耳机维护资料等。该车报废或下线后,车辆技术档案仍保留不得少于2年。

具体检测定级内容如下:

1.车辆上线检测是检查、鉴定车辆技术状况和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维修技术发展,实现视情修理的重要保证。

2.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上线检测包括。新车投入营运前的技术状况上线检测;车辆二级以上维护总成件大修竣工出厂前的上线检测;发动机尾气排放上线检测;改装、改装后的车辆的上线检测;封存车重新启用前的上线检测;肇事车修复后的上线检测等。

3.车辆上线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的安全性(制动、侧滑、转向、灯光等)、可靠性(异响、磨损、变形、裂纹等)、动力性(车速、加速能力、底盘输出功率;发动机功率、扭矩和供给系、点火系状况等)、经济性(燃油消耗)及噪声和废弃排放等。

4.车辆在检测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修理,并对故障原因进行分

析,印发的事故属维修质量或车辆驾驶人责任的按《机损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5.随着车辆的行驶里程以及使用年限,省际客运、市际客运、县际客运、毗邻县际客运、农村客运分别由市运管处检测中心进行综合性能检测后,对车辆等级进行评定。二级维护检测在区(县)运管所检测中心进行,是针对该车在运行间隔里程内的安全性能检测,一综合性能检测要截然分开。

6.车辆上线检测是检查、鉴定车辆技术状况和维修质量的重要手段,是促进维修技术发展,实现视情修理的重要保证。

7.对车辆的技术状况进行上线检测包括。新车投入营运前的技术状况上线检测;车辆二级以上维护总成件大修竣工出厂前的上线检测;发动机尾气排放上线检测;改装、改装后的车辆的上线检测;封存车重新启用前的上线检测;肇事车修复后的上线检测等。

8.车辆上线检测的主要内容包括。汽车的安全性(制动、侧滑、转向、灯光等)、可靠性(异响、磨损、变形、裂纹等)、动力性(车速、加速能力、底盘输出功率;发动机功率、扭矩和供给系、点火系状况等)、经济性(燃油消耗)及噪声和废弃排放等。

9.车辆在检测中发现的故障应及时修理,并对故障原因进行分析,印发的事故属维修质量或车辆驾驶人责任的按《机损事故处理办法》处理。

10.随着车辆的行驶里程以及使用年限,省际客运、市际客运、县际客运、毗邻县际客运、农村客运分别由市运管处检测中心进行综

合性能检测后,对车辆等级进行评定。二级维护检测在区(县)运管所检测中心进行,是针对该车在运行间隔里程内的安全性能检测,一综合性能检测要截然分开。

四、车辆审验

车辆审验是以车辆入户行驶证日期为准,营运客车前三年为一年一个周期进行审验。三年后每6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审验。公司要对车辆的审验时间严格掌控,要将车辆审验信息及时上报车技科,严防超期审验。可以申请延缓使用的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时,应及时申办延缓使用手续,并按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进行车辆审验和到市运管处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否则,公司上报相关部门强制注销该车登记信息。

1.严格机动车定期检验,提高检验率、报废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登记工作规范》的有关规定,检验车辆时,有擅自改变车辆行驶证上注明的长、宽、高尺寸,以及对车辆座位擅自增减等非法改装车辆进行清理。该报废注销的报废注销,该补检的补检,该纠正的纠正,该出发的出发。

2.车辆审验是以车辆入户行驶证日期为准,营运客车前三年为一年一个周期进行审验。三年后每6个月为一个周期进行审验。车技科要对车辆的审验时间严格掌控,严防超期审验。

3.可以申请延缓使用的车辆达到报废年限时,应及时申办延缓使用手续,并按规定到当地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所进行车辆审验和到市运

管处进行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否则,公司上报相关部门强制注销该车登记信息。

五、车辆报废

车辆报废必须到指定报废地点进行报废,严禁私自将车辆交到其他地点报废。严禁将报废车辆的任何零件、总成拆卸挪用的其他在用车辆上。此事由车技科严格掌控。车辆报废、销户后,车属单位须将由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第二联、第三联、第五联原件或复印件和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书”原件或复印件上交公司车技科存档。车辆报废的具体实施办法,按照公司《车辆报废制度》执行。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状况良好,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依据xx年国家六部委下发的《汽车报废标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安徽华格科技有限公司的各类车辆均遵照本规定执行。

二、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强制报废

1、7座及7座一下轿车累计行驶60万公里。

2、因各种原因造成车辆严重损坏或技术状况低劣,无法修复的。

3、车型淘汰,无配件来源的。

4、汽车经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出厂标准规定值百分之十五的。

5、经维修和调整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7、行业主管部门所审核的经营期限已满的。

三、车辆报废必须到指定报废地点进行报废,禁止私自将车辆交到其他地点报废。

四、严禁将报废车辆的任何零件、总成拆卸或挪用到在用车辆上。此事由各分公司机务科严格掌控。

五、车辆报废、销户后,车属单位须将由回收企业出具“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的第二联、第三联、第五联原件或复印件和车管部门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上交公司车技科存档。

六、车辆安全设施设备

所有营运车辆必须按照要求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灭火器具,防滑链、三角木、消防锤、安全警示牌等。推行科学化安全管理,积极稳妥地采用先进的科学手段,所有营运车辆必须安装gps卫星安全监控系统,对营运车辆实施动态监控。建立健全监控规章制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依照行业主管部门对车辆管理提出的新规定、新标准再进一步修订本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第三篇:客运车辆驾驶员管理制度客运车辆驾驶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客运驾驶人聘用准入制度

第一条.凡是在本公司从事道路旅客运输的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

第二条.依照劳动合同法,严格客运驾驶人录用条件;第三条.统

一录用程序,对客运驾驶人进行面试;第四条.审核客运驾驶人安全行车经历和从业资格条件;第五条.客运驾驶人的录用应当经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审核;

第六条.客运驾驶人的信息录入企业动态监控平台(或监控端);

第七条.对有以下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不得聘用其驾驶客运车辆:(1).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以上责任的;

(2).交通违法记分有满分记录的;

(3).有酒后驾驶违法记录的;

(4).有超员20%违法记录的;

(5).有超速50%违法记录的;

(6).12个月内有三次以上超速违法记录的。

1第二节驾驶人准入程序及岗前培训考核制度

第一条由承包人及驾驶人向公司提交自愿申请驾驶我公司客运车辆,从事道路旅客运输,并由本人提交以下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一)《机动车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年审身体体检证明回执;

第二条由公司安全科对驾驶人的驾驶资质、安全意识、安全行车经历等情况、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初审,同时在贵州省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网查询驾驶人的违法计分情况、交通违法情况、安全事故情况。(交警队查寻出具)。

第三条由公司安全科对驾驶人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并对驾驶人

进行理论考试。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国家道路交通安全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

(二).安全行车知识;

(三).典型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

(四).职业道德;

(五).安全告知知识;

(六).应急处置知识;

(七).企业有关安全运营管理规定;

第四条客运驾驶人岗前理论培训不少于12学时;实际驾驶操作不少于30学时;并要提前熟悉和了解客运车辆性能和客运线路情况。

2第五条驾驶人经公司初审,审查、培训、考试合格的,报送当地交警队经复核考试合格取得合格证书,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事故证明,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吸毒史证明,驾驶学校考核实操表,专职驾驶人身体体检表各一份。由公司与驾驶员签订《驾驶员聘用协议书》及《安全目标责任书》并交纳xx元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计息)。

第三节驾驶人安全行为规范

第一条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国家、地方政府和行业管理部门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交警、运政部门和公司的管理,安全、优质完成运输任务。

第二条树立安全行车意识,提高职业道德修养,增强安全驾驶责任感,养成良好驾驶习惯。

第三条爱护车辆,认真学习和掌握车辆的例行保养和修理技能,

确保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良好和各项安全设施设备齐全有效。

第四条“以人为本,旅客至上,文明服务,热情待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见义勇为,弘扬正气。

第五条出车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驾驶车辆:

(一)饮酒、服用了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二)患有妨碍安全驾驶的疾病;

(三)未合理安排休息时间,过度疲劳影响安全驾驶的;

(四)思想情绪受到影响的;

第六条认真检查车辆各安全部位,确保车辆的转向、制动、轮胎、灯光等综合安全技术状况良好。检查车辆燃(润)油、冷却水是否加足,检查安全监控设施设备(gps,动态监控视频仪)、空调、视听等设施是否完好,确保安全设施设备完好有效。不得驾驶安全设施设备不全或者技术状况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和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第七条携带好各种证件,严格按照驾驶证、从业资格证规定的准驾车型驾驶车辆,并按规定的线路、站点、班次、时间运行,不得擅自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资质的人驾驶。第八条服从交警、运管和相关行业部门及公司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公司安全管理人员提醒和客运始发站“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安全检查,并自觉接受旅客监督。

第九条行车前检查行包(箱)、货物是否捆绑牢固,并注意装载物品的安全,严禁旅客携带危险品上车。

第十条严格遵守装载规定和行驶规定,不超载行驶、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冒险驾驶、不争道抢行、驾驶车辆时

不使用手机、不抽烟、不饮食、不与他人闲谈,保持注意力高度集中。

第十一条连续驾驶车辆4小时必须停车休息,休息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24小时之内连续驾车时间累计不得超过

48小时,防止疲劳驾驶。在中途休息时,驾驶员应检查方向、制动、轮胎、轮毂、仪表、灯光等是否正常,确保车辆技术状况完好。

第十二条车辆在任何情况下起步必须先关好车门,在车辆始发站内起步运行必须服从站务人员的指挥,无站点起步前须仔细观察车辆周围情况确认安全方可起步;任何情况下,车未停稳严禁上下乘客;任何情况下途径人行横道时,必须无条件减速,如遇行人横过斑马线,必须停车让行,优先让行人通过。

第十三条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驾驶员不得在夜间(晚22时至早6时)驾驶营运客车在该路段运行;

第十四条车辆通过漫水桥(路)、便桥(道)、沉陷、塌方等危险路段时,应严格遵守“一慢、二看、三通行”的规定停车观察,确认安全后低速通过,必要时让旅客下车步行通过,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第十五条在山区、停车视距不良或道路状况不良的路段行驶时,应严格遵守“减速、鸣号、靠右行”、“宁停勿绕”、“宁停三分不抢一秒”安全行车的规定,不得在弯道上、下陡坡和路面湿滑,冰冻路滑情况下强行超车。

第十六条通过施工作业路段时,应注意警示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减速行驶,严禁强行

5闯关、超速、抢(占)道行驶。如遇塌方、水毁、飞石等路段,危及行车安全或道路情况不明时应果断停车,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报告,不得擅自绕行。在不能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得冒险行驶。

第十七条发生交通事故时,应保护好现场,积极抢救伤员和保护财产。按规定放置安全警告标志,并迅速向当交警、公司安全部门和保险公司报告,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十八条收车后做好车辆例行保养和清洁工作,认真检查车内安全设施设备和车辆技术状况,如实向单车经营者反映行车途中的安全问题,必要时报告公司安全部门。

第十九条按时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生产活动,不断提高安全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四节驾驶人安全教育学习培训

第一条驾驶人必须按时参加公司定期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和相关培训,内容包括:

(一)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道路交通安全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二)行业管理部门规章、规程、法令、文件、决定;

(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四)安全生产知识、行车知识、安全操作规程;

(五)重大节日、特殊时期、季节性安全生产活动的

6宣讲;

(六)安全事故报告、事故现场保护,应急处理措施;

(七)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分析;

(八)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第二条安全教育学习时间。

⑴每月10日至13日晚19:00至20:00;

⑵25日至28日晚19:00至20:00;

每月学习应当接受不少于2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的教育培训。

第三条驾驶员不得无故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学习,如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学习的,需提前向公司分管领导说明请假事由,对无故不参加者,第二天必须停班补学,公司将按安全目标责任书考核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

第五节驾驶员的辞退及“黑名单”管理

第一条建立客运驾驶人调离和辞退制度,对以下行为的驾驶人进行及时调整或辞退:

(一).交通违法记满分;

(二).诚信考核不及格;

(三).从业资格证被吊销;

第二条驾驶员在聘用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司将其纳入客运驾驶员户籍管理系统“黑名单”:

(一)不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

7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拒不服从公司日常管理和经济处罚的;

(二)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行业管理部门处罚,给公司带来严

重后果的,一年内有严重交通违法达1次以上的。

注:严重交通违法是指:

①饮酒后驾驶客运车辆的;

②超过核定载客20%以上(含20%)的;

③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含50%)的;

(三)因严重经营行为被新闻媒体曝光,严重影响公司形象或服务态度不端正,职业道德较差,在行业内造成恶劣影响的;

(四)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诚信考核等级均为B级的;诚信考核在一个考核周期内累计违规计分有三次以上达到20分的。

(五)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负有同等责任以上的;第三条凡是被纳入“黑名单”的驾驶员,公司不再行聘用。

第六节奖励措施

第一条公司年底将对本年度优秀车队长、优秀驾驶员给予评优和适当奖励。

本制度自xx年6月1号起开始实施。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四篇:客运车辆技术管理制度-(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认真落实“预防为主、定期检查、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根据《辽宁省道路运输条例》、《辽宁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的道路运输车辆包括道路旅客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客车)、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货车)、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下简称危货专用车)。

第三条

车辆技术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技术与经济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独立的车辆技术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车辆技术管理水平,使安全同技术管理相协调。对营运车辆实行择优选配、权责明确、正确使用、分类管理、综合检测、定期维护、适时更新和强制退市的综合性管理。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采取现代化管理方法,推广检测诊断、计算机应用和卫星定位系统等先进技术,开展多种形式的职工教育和专业培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应通过管理的信息化、网络化,实现资源共享、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和应急保障能力。

第五条道路运输经营者作为车辆技术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履行管好、用好、维护好车辆,提高装备素质,确保车辆在使用全过程中的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高效的职责。

第六条国家鼓励发展符合道路运输市场需要的先进、适用、低耗和节能的车型,鼓励客车选用燃气、双燃料、电驱动和混合动力的车型。

第七条交通运输部主管全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车辆

技术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的管理监督工作。

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履行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章车辆技术条件及管理第一节车辆技术条件

第一条道路运输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技术条件:

1、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符合《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以燃气或者柴油为单一燃料,总质量超过3500千克的客车、货车和危货专用车的燃料消耗量应分别满足交通行业标准《营运客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1)或《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4、车辆技术等级和客车类型等级应与其经营业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

第二条交通运输部应依据第八条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技术条

件,定期发布道路运输车辆车型目录,引导道路运输经营者正确选购符合本规定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三条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根据道路运输市场供求状况、道路条件等因素,制定道路运输车辆发展规划,对车辆的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适应性和维修方便性进行选型论证,并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咨询,择优购置列入交通运输部公布的《道路运输车辆车型目录》中的车型。

第四条新增和更新的道路运输车辆应根据节能降耗要求,选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表》中的节能车型;客车应根据运距、舒适性,选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高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发布的《中级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中的车型;货车和危货专用车应依据运输需求,选择交通运输部发布的《道路货运汽车及汽车列车推荐车型表》中的车型。

第二节车辆基础管理

第一条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线路经营许可证、购车发票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公司保存,建立车辆技术档案:按“一车一档”规定建档并妥善保管。对相关内容的记载应当及时、完整和准确,不得随意更改。

2、安技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驶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该安技主管,由安技主管登记,由安技主管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4、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要求同上。

5、技术经济定额:通过定额管理、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定额标准、计算方式。

6、车辆的停放。场地要求、设施要求、安全要求。

7、车辆的折旧。折旧年限或里程、折旧费用的计算和提取。第二条车辆检查

1、驾驶员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给予处罚,由于驾驶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机械故障,驾驶员负全责。

2、公司安技部每月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证照、年审、车辆维护作业是否超期。

(2)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3)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4)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5)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6)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7)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8)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9)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安全隐患检查与整改:

安技部在实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过程中,应及时指出问题和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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