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部分
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全称):
根据招标文件和你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报价,经过招标领导小组批准,现确定由贵司负责完成,中标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元,贵司承诺接受我司该工程招
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约谈记录等增补修订内容和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资料。
请贵司注意以下事项:
1、尽快办理必要的手续(指政府行业要求)。
2、如因你方原因发生以下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撤标、对于双方已达成一致的事
宜坚持修改、未能按我司要求及时递交履约保证金、未能按时办妥相关必要手续、未能
按约定期限前签订合同,本中标通知书作废,并且我司保留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3、收到本通知书后两个工作日内书面回复收到和确认,或由授权委托人签收。
4、本中标通知书和回复签收将作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请贵司自接到本通知书后30 日内 ,指派投标授权人携带本通知书原件及工程招标文件
到按招标文件所附合同文本(含通用条款)及招标文件内容(含澄清文件)与
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 日内向招标人交纳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交纳完毕后安排进场施工事宜。上述任一程序,贵司逾期不办理,招标单位
将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没收投标保证金。
合同签订联系人:,联系电话:
进场联系人:,联系电话:
此致。
招标单位:
2013 年月日
回执单
致:
我公司已收到贵司的的中标通知书,我司将按贵司招标文件要求及我司投标文件承诺,完成全部工作内容并承担自身的责任及义务。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