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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

仲裁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
仲裁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

仲裁案件错案责任追究制

第一条为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仲裁员的办案监督制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错案是指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调解活动中,由于故意或过失违反法律法规及仲裁法定程序,做出裁决和处理决定,需要纠正的案件或行为。仲裁员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形成错案,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其错案责任。

第三条本省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的仲裁员(含兼职仲裁员)及其他工作人员,适用本制度。

第四条错案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重证据,重调查;错责相等,罚当其过;惩处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办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错案责任:

(一)违反仲裁程序规定或故意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案件不予受理,对不应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故意拖延办案或者因过失延误办案,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因故意或严重过失,导致认定案件事实明显错误的;

(四)明知具有法定回避情形,或者符合法定回避条件的申请,故意不依法回避,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五)涂改、隐匿、伪造、偷换证据材料,或者指使、支持、授意他人作伪证,丢失或者因过失损毁证据,篡改、伪造或者故意损毁庭审笔录、合议庭评议记录,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损害案件当事人合法权益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错案责任:

(一)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或在仲裁实践中疑难案件难以把握导致裁决失当的;

(二)对当事人举证难以查清,裁决后又发现新的证据而改变裁决的;

(三)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需要重新作出裁决的;

(四)因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决的;

(五)在改革过程中因政策、法律规定不明确,出现新型案件致使裁决处理不当的;

(六)因有关部门工作失误或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错案的;

(七)其它不应当承担责任的情形。

第七条仲裁案件错案应当依据错案的事实、行为人的法定职责、主观过错及错案所产生的后果,追究案件承办仲裁员、机构负责人和案件审批人的责任。

第八条错案追究的时效为一年,自错案结案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在错案追究的有效期间,根据错案情节轻重,对错案责任人给予下列处理:

(一)对符合受理的案件不予受理,不应受理的案件违法受理或故意拖延办案,应当责令改正,有关责任人员做出书面检查,所在仲裁委员会给予批评教育;

(二)对仲裁员当年发生3件及其以上错案,审批人当年发生6件及其以上错案的,对办案仲裁员和案件审批人,给予暂停办案、审批或不予通过年审的处理;

(三)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严重损害政府机关形象的,取消仲裁员资格,解聘仲裁员职务;

第十条对主动承认错误,积极纠正错案,及时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免于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错案责任人对错案的认定及应承担责任不服的,可在收到错案追究决定30日内向做出错案追究决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复议。受理复议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在接到复

议申请的30 日内书面答复申请人。

法官错案追究制

《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办法》 分为六章23条,分别规定了错案追究制度设立的目的依据、错案的概念及认定、实施错案追究的机构以及追究的原则。 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法官办案责任意识,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公正廉洁司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人民法院审判人员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应严格公正司法,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办理案件,对所办案件质量终身负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错案一般是指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故意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者因重大过失违反与审判执行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 第四条案件是否构成错案由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确认。对审判委员会确认为错案的案件,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五条全省各级法院设立错案责任追究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和分管审判管理工作的院领导、纪检组长和政治部主任任副组长。纪检监察部门、审判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六条错案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有错必究原则; (二)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原则; (三)依法审查,依程序确认原则; (四)责任自负,罚当其过原则; (五)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错案范围 第七条各类案件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错案责任: (一)违反规定私自办理案件或内外勾结制造假案的; (二)毁弃、篡改、隐匿、伪造证据或指使、帮助他人作伪证,导致裁判错误的; (三)私自制作诉讼、执行文书的,或者制作诉讼文书时,违背合议庭评议结果、审判委员会决定,或者因重大工作过失导致诉讼文书主文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四)向合议庭、审判委员会报告案情时故意隐瞒主要证据、重要情节,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裁判错误的; (五)故意违反法律规定,对不符合减刑、假释条件的罪犯裁定减刑、假释的; (六)故意违反法律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执行措施或其他强制措施的,以及因在采取上述措施中有重大工作过失而造成案件当事人、案外人或第三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 (七)其他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或因重大过失致使裁判、执行结果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被审判委员会确认为错案的。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错案责任: (一)因法律法规规定不明确或对法律法规、事实证据理解和认识上存在偏差的; (二)在二审或审判监督程序中,当事人提供新证据致使案件事实发生变化的; (三)因国家法律的修订或者政策调整而改变裁判的; (四)其他经审判委员会依法确认不构成错案的情形。 第三章错案认定程序

劳动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省xx县xx上村x组,身份证号码:xxxx,联系电话:xxxx。 被申请人: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住所地:xx县xx镇解放路xx巷x号,联系电话:xxxx。 申请请求: 一、请求依法执行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x劳人仲案【201x】x号仲裁裁决书,由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元,医疗费xx,合计人民币xx元。 二、依法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xx年x月x日上午在被申请人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的xx县xx乡3号工地粉刷外墙时跳板断裂掉下腰部受伤,于当天被送往xx县人民医院治疗,医院诊断结果为:脾脏受伤,申请人在xx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4天,后由于伤情严重转移到xx市一医院住院治疗15天。xx年x月x日,申请人被xx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为工伤,xx年x月x日被xx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x劳鉴字[201x]x号)评定为工伤伤残10级。 但是被申请人xxxx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不愿意支付医疗费和工伤赔偿,申请人无奈之下申请劳动仲裁,xx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于xx年x月x日作出x劳人仲案【201x】x号仲裁裁决书,裁决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医疗费xx 元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xx元,合计人民币xx元。被申请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以后,未在法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现该裁决书已发生效力,但被申请人至今仍未履行该生效裁决所规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和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特提出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 xx年 x月x日

借款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

借款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 借款如何写?下面是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借款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借款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1 申请人:市钢窗厂。住所地:市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厂长,电话: 委托代理人:王,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元。 二、赔偿损失费元。 事实与理由: 20 年13月2日,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19 年6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

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符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情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市钢窗厂 20 年11月18日 附: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2份 借款合同仲裁申请书范本2 申请人:张XX,男,19XX年XX月XX日出生,住址:湖南省XX市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 代理人:姚XX 北京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xxXX机械有限公司,住所地:xx经济技术开发区XX号,电话:xxxxxxxxxxx 联系人:刘XX 联系电话: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罗XX 职务:总经理 申请事项: 一、请求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234元(自xxx0年9月至xxx2年3月止)。 二、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xxx 元。 三、请求裁决被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共计9826元。 四、请求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自xxx0年9月至xxx2年3月的社会保险。 事实与理由:

国家电网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编号:国网(法/2)440-2014 国家电网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电网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总部(分部)及所属各级单位(含全资、控股单位)的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 公司代管单位及有关集体企业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法律纠纷案件(以下简称“案件”),是指当事人一方为公司各级单位的诉讼案件、仲裁案件、行政案件、协助调查(执行)案件等。 第四条案件管理应当遵循“集中管控、分级负责”的原则。 (一)集中管控原则,即公司总部、省公司级单位对本单位案件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控; (二)分级负责原则,即各级单位实行案发单位负责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处理本单位案件,并确保案件处理效果。

第五条公司实行典型案例分析制度。各级单位应对一定时期发生的典型案例的发案原因、发案趋势、法律问题、处理结果进行分析研讨,提出应对策略和管理建议。 第六条公司实行案件年度分析报告制度。省公司级单位应于每年年底前,将本年度案件情况分析及管理工作书面报告公司总部。书面报告中的案件数据应与案件信息系统数据保持一致。 第七条各级单位应当使用“经济法律管理业务应用——案件管理模块”平台(以下简称“案件信息系统”)进行案件信息录入、报送与审查、统计分析、典型案例发布等。 县公司级单位及其所属单位作为涉案单位的,其案件信息由地市公司级单位统一录入、报送。 各级单位案件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名单和权限应报请省 公司级单位案件管理部门同意,并由国网法律部确认、授权。 第八条各级单位案件管理部门人员、涉案部门、相关业务部门人员、委托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案件信息。 如因对外宣传需要披露信息的,按照公司宣传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九条各级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是本单

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的调研报告

关于错案责任追究工作的调研报告 我院接到市院《关于就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开展调研活动的通知》后,院领导高度重视,抓紧部署实施。成立了纪检组牵头,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调研小组,组织董本职业务、熟悉相关法律规定、有相当工作经验的同志,针对相关业务工作就错案责任追究工作开展调研活动的内容认真分析、认真调查研究。现就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颁布后的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原因及改进方法 《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条例(试行)》颁布的执行后,使检察机关业务部门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和每个干警的执法行为都处在有效的监督之下,对办案中违反程序的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及时纠正。较好的预防了干警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促极了检察机关文明、公正执法。存在的问题是:可操作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细化岗位职责的确定,执法领导过错责任和执法人员过错责任的认定。科学界定错案的范围,错案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及确定错案、划定责任的操作程序。改进方法就是制定配套的实施细则 二、如何确定岗位职责,划分执法领导过错责任和执法人员过错责任 承办人对案件事实、证据负责。因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错误造成错案的,承办人应当承担责任。技术鉴定人员出具的检验鉴定结论与客观事实相违背或与客观事实有重大出入而导致错案的,技术鉴定人员应当承担责任。部门负责人或复议人、复核人在审核案件中因重大过失使案件认定事实、证据出现错误的,应当承担责任。上述人员在审核案件中擅自或者授意改变案件事实、证据的认定而造成错案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因重大过失造成案件决定错误的,应当承担责任。检察长、副检察长改变承办人正确意见造成错误的由检察长、副检察长承担责任。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有错误的,由检察委员会集体承担责任。检察委员会主持人违反有关法律和检察委员会议事规则作出错误决定的,由主持人承担责任。因案件事实、证据认定错误导致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出现错误的,承办人、审核人、分管副检察长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向上级人民检察院请示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复、决定错误的,如果属本院提供案件事实不真实,证据不确实或者隐瞒事实、证据造成错案的,由提供情况的人员承担责任 三、如何科学界定错案的范围,错案责任追究的启动程序及确定错案、划定责任的操作程序 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的,故意包庇的犯罪事实,既可以是全部的犯罪事实,也可以是部分犯罪事实或者关键情节。违反法定诉讼程序,造成处理错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一)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

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本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岳阳市有线电视宽带网络有限公司 住所:岳阳市南湖大道 法定代表人:江玉祖 被申请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1号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终止双方的业务合作行为,将申请人托管给被申请人的业务及资产交还给被申请人,由被申请人返还相应的价值 1150 万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可得利益损失450万元。 事实与理由: 语音、宽带等电信业务为专营业务,以前一直是由中国电信专营,国家为打破垄断,将被申请人从中国电信分离出来,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被申请人进入岳阳与中国电信竞争市场,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敷设光钎电缆、建设机房等物理形式的网络基础设施,需要成熟的代理商发展终端客户资源;而申请人作为岳阳市唯一的有线电视传输单位,手上握有全市所有的终端有线电视客户资源,有成熟的电信设备、网线敷设技术力量,正是被申请人千方百计寻找的合作对象;双方经多次协商沟通,于2004年6月签订《业务代理合作补充协议》,约定申请人代被申请人垫资建设用户接入系统,代理被申请人开展语音业务,代被申请人建设汇聚设备、认证设备、接入光缆和用户网络;约定双方合作期限5年,自2004年6月15

日到2009年6月15日,协议期满前1个月,双方协商继续合作的条款和条件并另行签订协议;约定申请人收益包括业务代理费、垫资补偿和网络代维护费,其具体分成比例为,语音(含市话和长途),DIA(宽带专线)以及其他业务,申请人为50%;数据(家庭上网),申请人为70%等。 双方签订协议后,申请人按照协议的约定,垫资元,组织技术力量,将语音用户接入系统和宽带网络接入系统等双方协议约定的工程建设完毕并投入使用;在代理经营业务期间,申请人利用自己的终端客户资源,拓展市场,业务逐年长足发展,截止2007年2月,申请人已发展用户8129户,业务收入成倍增长,申请人2005年收入455449.7元,2006年收入1083496元, 2007年收入1726963元。 2007年2月16日,被申请人与中国电信集团公司签订了停止竞争协议,其核心内容是,非主导运营商在协议期内,停止业务发展,不再增加新用户;该协议的签订,导致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合作协议再也无法正常进行,被申请人的预期收益无法实现。2007年3月19日,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去函,要求终止双方的合作协议,由被申请人偿还申请人的投资成本。2007年3月21日,双方开会沟通决定,对申请人提出的资产购买方案,因双方都是国有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和流程,决定由申请人拿出具体可操作方案,同时启动资产和台账的清理等相关工作,以便双方下一步的商讨;至于网络及业务的托管问题,由岳阳网通和申请人就其方案进行商讨,共同推进该项工作的落实。2007年4月,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签订《通信业务及资产托管协议》,将合作业务及资产托管给被申请人岳阳市分公司。2009年6月15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业务代理合作补充

公司纠纷及诉讼管理办法

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处理法律纠纷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法律纠纷案件是指集团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以下合称为: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纠纷案件以及由此可能或已经引发的以公司为当事人的各类诉讼、仲裁案件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仲裁或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申请复议案件、商事仲裁案件等。 第三条法律纠纷案件直接影响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声誉,因此公司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尽量避免法律纠纷案件的发生;对发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应充分重视,及时、妥善处理,有效规避、控制风险,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权限 第四条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实行业务部门和经营管理部分工管理、密切配合的原则。法律纠纷案件发生部门或涉及事项的主管部门是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业务部门,经营管理部是法律纠纷案件管理的归口部门。 第五条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供法律纠纷案件涉及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

(二)出具法律纠纷处理的初步解决思路或方案; (三)参与法律纠纷案件处理讨论; (三)根据需要承担部分法律纠纷案件处理事务工作; (四)负责与法律纠纷案件相对人的商谈和解工作; (五)负责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涉及的费用支出及收取; (六)建立法律纠纷案件工作台账; (七)根据法律纠纷案件处理需要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经营管理部的主要职责: (一)制定法律纠纷案件管理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对业务部门的纠纷处理初步解决思路或方案进行法律审查,并提出意见或建议。 (三)牵头负责法律纠纷案件的司法程序处理; (四)负责与法律纠纷案件处理涉及的外聘律师进行沟通管理; (五)会同业务部门制作重大案件专题汇报,报相关部门和公司管理层审批; (六)建立法律纠纷案件工作台帐; (七)负责法律纠纷案件的报备工作; (八)签收、发送诉讼或仲裁案件法律文书; (九)根据法律纠纷案件处理需要承担的其他工作。 (十)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在法律纠纷案件中的工作,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某某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某某人民检察院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检察机关内部制约机制,防止错案发生,提高检察干警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错案追究的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一、错案是指检察人员在办理案件中,由于对案件的基本事实或基本证据收集、认定明显失实,或者适用法律错误,致使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依法纠正的案件。 二、本规定旨在追究检察人员在办理案件中收受贿赂、徇私舞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错案。 三、错案追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坚持有错必究、执法必严、责任自负;处罚与责任相适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 四、成立院错案责任追究领导小组。由检察长任组长,纪检组长任副组长,监察室、政工部门、办公室主任为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五、在查处错案责任的过程中,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干扰和阻碍,要积极配合,如实提供证据。

六、错案责任追究的范围。在办案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应追究错案责任: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实施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或明显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批准或决定逮捕的; (三)对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存在,而不依法立案、起诉的。 (四)对明知无罪而作起诉决定的; (五)由于技术检验、鉴定结论明显错误,导致案件处理错误的; (六)对申诉案件复查后作出错误决定的; (七)其他依法应纠正的案件。 七、因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理论和实践上有争议或因当事人故意作虚假供述或伪造其他有罪(或无罪)证据而导致的错案,以及因法律、政策发生变化,导致案件处理结果发生变化的,不属本规定追究的范围。 八、错案责任主体: (一)案件承办人徇私舞弊、故意歪曲、隐瞒事实真相或因失职、渎职造成的错案,由案件承办人承担直接责任。

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

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 执行仲裁裁决申请书是指仲裁裁决中的实体权利人在实体义务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确定其应承担的义务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请求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以实现权利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下面是关于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范文,欢迎阅读了解。 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1】 申请人性不民族出生年月日 籍贯现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职务 住址 联系电话 执行依据:深仲裁(案)字[2006]第号仲裁裁决书/调解书。 申请事项: 申请理由: 被申请人拒不履行/拒不全面履行生效裁决书/调解书。 被申请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 此致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商事仲裁强制执行申请书【2】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工作若干咨询题的规定(试行)》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或调解书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仲裁裁决或调解书差不多生效 仲裁裁决自仲裁庭作出之日起即生效,仲裁调解书自当事人双方签字时起生效。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咨询题的规定(试行)》第10条规定,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由被执行人住宅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其级不管辖,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不管辖的规定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59条规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 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能够向被申请人住宅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的住宅地,关于被执行人为公民的,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是指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要紧营业地或者要紧办事机构所在地,被执行的财产是指执行对象。 3.申请执行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依民事诉讼法第219条,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期限因不同的申请主体而有所不同,双方或者一方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是一年;双方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该期限是六个月。 上述期限,从仲裁裁决书确定的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裁决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次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起计算。 没有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申请人就失去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再强制执行。 假如因不可抗力或正当理由超过申请执行期限的,可向人民法院申请顺延期限,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决定。 4.申请执行人是仲裁裁决或调解书中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包人 申请执行人应当是生效仲裁裁决书、调解书中的实体权利人,在对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时,向人民法院请求强制执行的行为人,当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死亡时,其继承人可成为申请执行人,作为权利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时,承受其权利的组织,能够成为申请人。 5.申请执行的法律文书有给付内容,且执行标的和被执行人明确

民事仲裁申请书范本

民事仲裁申请书范本 【篇一:民事 7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事实与理由: 此致 附: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2份 【篇二:仲裁申请书】 劳动者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提交材料须知 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者申请劳 动争议仲裁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1、申请书(明确请求事项和理由,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 2、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台港澳人士和外籍人士还需要提供就业证);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注明委托事项(代理人的资格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8条的规定);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 限于:劳动合同、暂住证、工作证、厂牌、工卡、工资表(单)、纳税 证明、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通知或证明等); 6、《劳动争议仲裁提交证据材料清单》及证据材料(明确证据名称、证明事项、证据类型、证据来源等,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交相应份数); 7、在以上材料提交齐全的前提下,由申请人填写《苏州工业园区劳 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信息确认函》及《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争议仲裁委 员会调解征询意见书》。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注:1、申请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 2、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人数提交。 3、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明确的要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页面不够使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张续加中页。

5、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性质、出生年月日、住址、确认有效的通讯住址和邮编、电话等;当事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性质、住所地、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和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苏州工业园区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 注:1、申请书应用钢笔、毛笔书写或打印。 2、申请书副本份数,应按被申请人、第三人人数提交。 3、请求事项应简明扼要地写明具体、明确的要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页面不够使用时,可用同样大小纸张续加中页。 5、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户口性质、出生年月日、住址、确认有效的通讯住址和邮编、电话等;当事人为用人单位的,应写明单位名称、性质、住所地、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和邮编、电话、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等。 【篇三:最新仲裁申请书范文】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日民族: 户籍所在地(或外国人注明国籍): 现住址:联系电话: 确认有效的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第三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职务: 住所: 联系电话: 仲裁请求: 1. 2. 3. 4 事实和理由: 此致 九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烟草专卖局错案责任追究制度

----烟草专卖局关于烟草专卖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为加强对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的监督,规范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我市烟草系统依法行政,防止处罚过程中发生错案,树立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良好的社会形象,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本烟草专卖局作出的烟草行政处罚决定,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错案,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经上级机关复议或法院审判被撤销或部分撤销的。 2、本局复议的案件经法院审判被撤销或变更的。 3、本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案件经上级机关复议或法院审判认为显失公正而被变更的。 4、对应予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无法律依据或正当理由而不予行政处罚的。 5、发现有违法事实,依法应立案查处而不立案或故意隐瞒不报以致超过追究时效的; 6、没有违法事实或没有证据证明有违法嫌疑而错误立案或处罚的; 7、主要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能认定当事人违法而进行处罚的; 8、违反法定程序进行处罚的; 9、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进行处罚的; 10、技术检验鉴定人员所作的技术检验和鉴定有误,其结论作为证据使用而导致案件处理错误的; 11、其它依法应当追究责任的。 三.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出现错误,办案人员能及时发现立即纠正,未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免予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四.错案一经发现或发生,错案发生局应组织案件审理人员组成核查组在5日内进行核查。五.核查人员应遵守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案件的相关材料及相关人员(指案件承办人、鉴定人、审核人、审批人或主持人)进行了解、查询。并根据造成错案原因和故意过失所在的环节进行审核、分析,明确错案责任承担人。 六.错案核查组核查结束后,应向本局领导提交核查报告,报告应详细说明错案发生的原因、基本过程、相关人员应承担的责任。所在局根据错案相关人员责任的大小、情节轻重、造成的影响等因素,错案责任承担人应承担一般责任、行政责任或刑事责任,并报上级烟草专卖局备案。 七.凡因违纪、玩忽职守、索贿受贿造成错案的,根据《烟草专卖法》第43条、《行政处罚法》第58条第2款、第62条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八.对错案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原则上应在错案发生或发现后30日内作出,处理结果应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专卖管理处和纪检、监察部门备案,并在本局内公布。 九.对错案过错责任的追究,纳入绩效考评,并作为工作人员实绩考核的内容。 十.本规定的解释权归----烟草专卖局。 十一.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经济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文

经济仲裁申请书格式范文 仲裁申请书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交的要求进行仲裁审理的书面文件。大家知道仲裁申请书的书写格式吗?以下是仲裁申请书范文,请参考! 经济仲裁申请书【1】 申诉方:县镇村村委会 法定代表人:牛,村长 被诉方:县厂,地址:县城关镇东方红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南,厂长 案由:被诉方单方终止合同。 请求事项: (一)继续履行协议;

(二)赔偿申诉方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20 年5月5日,申诉方与被诉方签订联办淀粉厂协议书,约定双方共同投资建厂。 申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一,被诉方投资为三分之二,投产后利润也按投资比例分成。 协议书第12条规定:本协议签订后,双方信守协议,不得以任何理由单方终止。 任何一方终止协议,一切后果由提出终止协议方负责。 (见附件2) 双方于20 年5月筹建施工。 申诉方与被诉方各投资10万元,计划20 年元月底建成投产。

不料被诉方20 年8月突然提出:经请示县经计委,不再给淀粉厂投资(见附件3),为此,申诉方数次找被诉方协商,同时主动向县经计委申明情况,希望督促被诉方履约。 但被诉方竟不予理会,公然单方终止协议,不但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还无理要求申诉方承担被诉方全部投资款项。 不仅如此,被诉方还背着申诉方函告县电力局,要求停止使用用电补贴,故意给筹建工作设置障碍。 申诉方多次规劝其继续履行协议,但被诉方却根本听不进去,置经济合同法和双方签订的协议书于不顾,一直奉行违法行为。 申诉方在做出多方努力毫不见效的情况下,为了维护国家的法律尊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特向贵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经济仲裁委员会 申诉方:镇村民委员会(印)

诉讼案件管理制度-诉讼案件

****集团有限公司 诉讼案件管理制度 (试行) 诉讼案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诉 讼案件管理,切实防范公司诉讼风险,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诉讼案件是指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通过诉讼、仲裁方式诉诸法律解决的民事、行政及刑事纠纷。 第三条集团法务部是公司法律事务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诉讼案件管理工作。各所属公司设法务部或专(兼)职法律事务管理岗,作为与集团法务部的工作对接人,在集团法务部的指导下,负责协助各单位负责人做好本单位的诉讼案件管理工作。 集团法务部及所属公司法务部或专(兼)职法律事务管理岗统称:法务部门。第四条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实行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充分协调必要关系相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直属、所属各控股、参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以下简称:所属公司)的诉讼案件管理。 第二章诉讼案件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法务部 统一管理集团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诉讼案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在代理权限内代表集团公司起诉、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代为和解、上诉或反诉; (二)指导、协助所属公司处理诉讼案件; (三)审批所属公司诉讼律师选聘流程,并对委托律师的工作成果进行评价; (四)定期对集团全辖的诉讼案件进行梳理、检查,建立健全案件预警机制。 第七条案件责任单位 案件责任单位的负责人是处理本单位诉讼案件的第一责任人。案件处理过程中,案件责任单位必须明确专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和事宜,并主动支持法务部门和承办律师的工作,依法举证,积极应诉。 第八条所属公司法务部或专(兼)法律事务管理岗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本局依法行政,预防和减少错案的发生,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确保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根据《随州市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坚持严格执法,秉公办案,为政清廉,不徇私情,保证执法质量。 第三条在行政执法中要自觉接受权力机关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自觉接受政协的民主监督和上级行政机关的监督,通过接受人民群众的控告、申诉、来信来访等方式全面倾听社会各界的反映,及时发现和揭露错案。 第四条追究错案应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究,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一切与错案有关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均应分清责任,予以追究。 第二章错案认定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错案;

(一)案件被人民法院终审裁决撤销行政处罚决定的; (二)来信来访情况属实的; (三)提请复议的案件,被上级行政机关变更处罚的; 第七条执法人员不论是故意还是过失造成错案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因案件证据发生变化造成错案的,均应承担相应责任;因当事人、证明人的过错或法律修改等非法执法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执法人员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及其他具有领导、指挥权的人员强令执法人员违法执法的,由领导、指挥者承担责任。执法人员明知上级命令错误而执行的,由领导者、指挥者和执法人员共同承担责任。 第九条成立局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局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及办公室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对本局各科室和下属执法单位错案的认定工作。 确认错案,应形成确认书,由局长签署。 第十条错案由相关科室、单位和局办公室联合组织调查,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章错案追究责任 第十一条本局的错案责任追究形式有: (一)责令书面检查;

仲裁申请书的格式范本

仲裁申请书的格式范本 仲裁申请书的格式如下: 仲裁申请书 (法人样式) 申请人: 住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被申请人: 住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 2、请求裁决…… 3、请求裁决仲裁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理由: 写明与纠纷相关事实、法律依据。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盖章) 年月日 注:自然人仲裁申请书及反请求申请书格式可参照本申请书。仲裁申请书的范文

申请执行人:株洲市皮革制品总厂 法定代表人:袁义兮厂长 地址:株洲市芦淞路102号 被执行人:株洲市金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冯铁坚总经理 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新闻路金丰小区15栋 被执行人:株洲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戴丹总经理 地址:芦淞区曲尺乡谭家段村顺鑫佳园4栋1号门面请求事项: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株洲市仲裁委主持下制作了仲裁调解书,该仲裁调解书已产生法律效力。由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支付余款51000元的义务,现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因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于20xx年3月8日在株洲市仲裁委的主持下,三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即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在往来帐相冲抵后,被执行人株洲市金丰房地产开有限公司共应向申请执行人支付151464.65元,并在调解协议生效后7天内一次性付清。该仲裁调解书生效后,由于被执行人株洲市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开发“顺鑫佳园”项目的债务承担曾作出过承诺,故被执行人株洲新住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申请执行人先期支付了10万元,但仍有51000元的余款至今尚未支付。申

企业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xx有限公司 诉讼案件管理办法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权限 第三章非诉讼案件管理 第四章诉讼案件管理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 第七章问责与考核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诉讼与非诉讼案件管理工作,依法、及时、高效处理诉讼、非诉讼案件,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诉讼是指本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本公司或下属子公司为当事人的各类诉讼及仲裁案件,包括:民事诉讼案件、劳动争议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执行案件、申请复议案件以及各类仲裁案件等。 公司以第三人身份参加诉讼的,依照本办法执行。 本办法所称非诉讼是指本公司及下属的子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以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下属子公司为一方当事人,采取协商、调解(限非司法/仲裁机关主持下)等方式解决有关纠纷或争议的法律事务活动。

如无特别约定,本办法所称纠纷案件包括诉讼案件及非诉讼案件。 第三条诉讼案件直接影响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声誉,因此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互惠互利的原则开展经营、管理工作,尽量避免诉讼案件的发生;对发生的诉讼案件应充分重视,及时、妥善处理,有效规避、控制风险,避免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各所属公司)。 第五条各所属公司可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或实施细则。 第二章管理部门、职责、权限 第六条纠纷案件管理实行业务部门和法律部门分工管理、密切配合的原则。纠纷案件发生部门或纠纷案件涉及事项的主管部门是纠纷案件管理的业务部门,法律部门是纠纷案件管理的归口部门。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司的法律部门为法务部。 第七条业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提供纠纷案件涉及的事实情况及证据材料; (二)参与纠纷案件处理讨论; (三)根据需要承担部分纠纷案件处理事务工作; (四)负责与纠纷案件相对人的商谈和解工作; (五)负责协调纠纷案件处理涉及的费用支出及收取(律师费除外); (六)指导下级业务部门(如有)做好纠纷案件处理工作; (七)建立非诉讼案件工作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 (八)根据纠纷案件处理需要承担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法律部门的主要职责:

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行政执法错案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为加强对烟草专卖行政执法中的错案追究工作,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促进烟草专卖管理机关依法行政,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错案是指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作出的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并对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损害的案件。 三.错案追究制度是指上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对作出错案的单位或有关责任人员追究其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制度。 四.错案追究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及时、公正、公开; (二)实事求是,有错必究; (三)重证据,重调查研究; (四)错案追究与加强行政执法相结合; (五)惩处与教育相结合。 五.错案的认定: (一)经过行政诉讼,被人民法院判决认定其为错案的; (二)经过行政复议,复议机关作出决定认为是错案的; (三)上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通过调阅执法案卷、受理当事人申诉等途径,审查认定为错案的; (四)因超越执法权限或违反程序等造成过错,给单位形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 六.责任划分: (一)行政执法人员有重大过失造成错办的,追究当时执法办事人员的责任,部门领导对下属人员的执法过错负连带责任; (二)未经审核、审批的,执法人员擅自作出错误决定的追究执法人员个人的责任; (三)因审核人、审批人的错误决定导致错办的,追究当时审核人、审批人的责任。 七.责任种类及内容: (一)情节较轻、造成较轻危害后果的,可由上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建议其所属机关或直接对错案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二)情节较重、造成较重危害后果的,上级烟草专卖管理机关可根据情况建议其所属机关或直接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等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给行政管理相对人造成经济损失的,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执法人员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费用。 八.负责执法过错追究责任的办案人员,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实事求是地调查、核实、不循私情,不弄虚作假,否则从重追究相应责任。 九.被处理人不服处理决定的,可在接到处理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机关提出申诉,但申诉期间原处理决定不停止执行。

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发展与协调

公 司诉讼 理由 是什么? 海南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错案责任追究条例 (1997年9月26日海南省第一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严肃执法,公正办案,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错案,是指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办理的案件,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法规错误或者违反法定程序而造成裁判、裁决、决定、处理错误的案件。 第三条本省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的,应当依照本条例追究责任。 海口海事法院办案人员因故意或者过失造成错案的,依照本条例追究责任。 第四条追究错案责任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责任与处罚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及其办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恪尽职守,公正裁判、裁决和处理。 第二章追究范围 第六条人民法院审判、执行、鉴定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受理的诉讼案件,而拒不受理的; (二)办理刑事案件事实不清楚,证据不确实、充分,适用法律错误,违反法定程序,定罪量刑错误的;

(三)依照民事诉讼程序办理的案件,违反法律规定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裁判结果错误的; (四)办理行政案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或者受委托的执法组织作出的错误处罚和处理决定,或者判决撤销、变更行政机关和受委托的执法组织作出的正确处罚和处理决定的; (五)违反执行程序,滥用强制措施,执行对象错误,不依照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执行,或者错误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经济损失和严重后果的; (六)办理案件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象,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出具错误鉴定,或者指使当事人作为伪证的; (七)违法实施司法拘留、决定逮捕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 (八)其他造成错案应当予以追究责任的违法行为。 第七条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及相关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批准、不决定逮捕,或者对依法不应当逮捕的人而批准、决定逮捕的; (二)对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而不提起公诉,或者对依法不应当提起公诉的人而提起公诉的; (三)提起公诉的案件,故意遗漏被告人或者遗漏重要犯罪事实的; (四)明知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不依法提起抗诉的,或者对民事、经济纠纷案件依法不应当提起抗诉而提起抗诉,造成当事人经济损失的; (五)违法决定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或者刑讯逼供的; (六)办理案件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象,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出具错误鉴定、勘验结论的; (七)非法搜查,非法没收、扣押、查封、冻结公私财物的; (八)其他造成错案应当予以追究责任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 (一)对依法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不提请批准逮捕,或者依法不应当逮捕的人而提请批准逮捕的;

仲裁申请书8则_范文完整版

《仲裁申请书》 仲裁申请书(一): 申请人:市钢窗厂。住所地:市区大街号。 法定代表人:张,厂长,电话: 委托代理人:王,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经理。 案由:购销合同纠纷。 仲裁要求: 一、立即支付货款元。 二、赔偿损失费元。 事实与理由: 20年13月2日,被申请人省市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我厂在市签订销合同一份,采购我厂生产的钢窗副。合同对钢窗的质料、规格、数量和单价都作了明确约定,交货日期为19年6月份。我厂按期向被申请人交付了钢窗并经过合格验收,但对方却迟迟不支付货款,后又称有部分钢窗不贴合合市场变化的影响,公司资金紧张,一时难于支付货款。由于房地产开发公司违约拒不支付货款,我厂几次到省市往返交涉,给我厂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 由于上述状况,根据原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特申请仲裁机构予以仲裁。 此致 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市钢窗厂 20年11月18日 附:1、本仲裁申请书副本1份 2、证据目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2份 仲裁申请书(二): 申请人:XXX,男,汉族,1XXX年XX月XX日出生,,现住XXX市XXX区XXX路XXX 号。联系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XX有限公司,住所地:XX市XX区XXX路XXX号。电话:XXX。

法定代表人:XXX职务:XXX 请求事项: 一、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5200元(月平均工资2600元 *2)。 二、裁决被诉人向申请人支付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加班费共54455.15元,其中:1、延时工作时间加班费18670.34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4667.58元;2休息日加班 费24893.79元及25%的经济补偿金6223.44元;。 以上二项合计:XXX元。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于1995年10月进入被诉人单位工作,任司机一职至今。2007年12月28日, 双方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申请人为总务部司机,约定申请人正常工作时间月工资 为700元,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5天。但事实上,被申请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 天处,星期六、日还要求我随时出车,平均每月星期六、日3天以上(公司出车均有打卡记录,由公司保管,请仲裁庭要求被申请人带给我的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间的考勤记录)。 另外,休息日也是随时出车加班,我早上6时30分出车接送公司员工上班,直到18时10 分接公司员工下班,送完员工需要到20时,除去中午吃饭和休息时间1个小时、平均每日延 长工作3个小时以上,同时,非星期一至五晚上随时候命出车加班,具体时间以公司保管的 打卡记录为准。我为被申请人加班,但被申请人却没有按《劳动法》的规定给我安排补休,也 没有按规定为我支付加班费。从被申请人发给我的工资条能够看出,我的加班时数、加班工资 均为零,按照双方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940元(2008年7月1日双方协商将我的合同工资 变更为940元)为基数计算,2008年6月至2010年6月间,被申请人拖欠我延时工作时间 加班费18670.34元(940元/21.75*1.5倍*3个小时*4周*12个月*2年)未付、拖欠我 休息日工作时间加班费24 893.79元(940元/21.75*2倍*8个小时*3天*12个月*2年)未付。为此,我多次找 被申请人领导协商要求支付,被申请人均予以拒绝。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2项和46条第1项 的规定,我于XX年XX月XX日以被申请人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向被申请人提出了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由于被申请人拒绝支付我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贵会申请仲裁,请求仲裁委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支付我的仲裁请求,依法裁决。 此致 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XXX(签名) 年月日 仲裁申请书(三): 申诉人:xx,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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