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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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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拥工作的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双拥工作既迎来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面对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何实现以情拥军和依法拥军的有机统一”,是当前双拥工作创新发展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紧迫课题。

一、更新观念,凝聚共识,夯实依法拥军和以情拥军的思想基础

拥军工作既是一项社会实践活动,更是一项人的思想活动,只有全社会对拥军形成正确的思想认识,才会有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拥军行动。

(一)以情拥军是双拥工作的起码要求。80多年前,中华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在其《**乡调查》里,高度赞扬了慰劳红军、优待红军家属等工作经验,我们从“**精神”中感受到浓浓的军民鱼水情。抗日战争时期掀起了前所未有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热潮,形成了传承至今的延安双拥精神。解决战争中的拥军支前运动为人民解放军取得三大战役的胜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进入新的历史时期,认真做好双拥工作,加深军民鱼水情尤为重要。军人军属和优抚安置对象为了民族解放、国家富强、人民幸福,乃至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作出了贡献或牺牲。这就决定了我们要充满热情、心怀敬仰、肩负使命地去做双拥工作,也就是说要动真情、讲感情、聚友情来做拥军工作。“军民一家亲,鱼水情更浓”、“奏好和谐曲,共筑连心锁”、“真情拥

军,真心爱兵”、“情满军营,心系军人”、“军民水乳交融”等响亮的口号演绎了以情拥军的真谛。70多年前开展的延安双拥运动,改进了人民军队和根据地政府的工作作风、密切了根据地军政军民关系、增强了根据地军民的凝聚力、战斗力。而其中正是人民军队的“真情”赢得了人民群众的支持,也正是人民群众的“真情”激发了人民军队的战斗力。毋容置疑,“以情拥军”永远是双拥工作的主题和基础。

(二)依法拥军是规范双拥工作的现实需求。双拥工作是在党的领导下,军队和地方共同实践的政治工作和社会活动,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和社会各个阶层,必然打上时代的烙印。从国家层面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已成为党和国家的基本方针,党、国家和军队以及社会各个方面的实践逐步走上法的轨道,各行各业都在依法行事,作为党和政府主导的双拥工作理应做到有法可依,照章实践。同时,国家的法律建设发展进程和现有成果,也为双拥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创造了基本的条件和氛围,使得依法开展双拥工作处于呼之欲出的态势。从各级政府的职能看,行政的内容、方式、力度逐步受到国家法律的规范约束,主导拥军优属的具体实践迫切需要法律条规作为行为的支撑和保障,单纯靠党委重视、领导指示和一般号召已难以确保双拥工作的持久性、经常性。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军事设施保护、军地纠纷协调、军人军属合法权益维护等问题越来越多,有些问题依赖感情可以管一时但不能管长久,最

终必须依靠法律予以解决。

从积极参与社会化拥军的社会组织状况看,经济成份日趋多样化,特别是经济组织中民营、外资成分逐步增大,受利益关系制约,政府赋予其双拥义务约束力有限,只有依靠法律的强制性约束,才能推动双拥工作在全社会各种组织中落实。从广大群众个体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育,人们的个人价值观逐渐渗透到双拥实践中,与履行政治义务、强调付出奉献的双拥本质矛盾加剧,拥军优属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有所减弱。只有通过健全法律法规,明确并固定各种组织和个人在拥军优属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才能平衡双拥实践中的利益冲突,使得双拥工作具有群众基础和落实动力。从军队的实际来看,需要用法的形式来纠正军队和军人过高的期望值,避免产生拥军的好差取决于办事、照顾的多少这样的误区。只有把双拥工作的具体标准尺度明确统一,才能有效防止军地双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的不当攀比,使双拥工作健康有序地持久发展。

(三)情法结合开展拥军活动是贯彻法治思维,实现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深刻总结了领导社会主义建设的丰富经验,先后提出了“三个代表”、依法行政、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一系列新思想、新举措、新要求。这既是新世纪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科学指南,也是新时期做好双拥工作的基本遵循。特别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军号。而双拥工作是一项建设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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