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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及行政诉讼法学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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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法学》模拟试题(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A. 3日

B. 5日

C. 7日

D. 10日

答案:B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A. 3日

B. 5日

C. 7日

D. 10日

答案:D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行政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不一的,由( )。

A. 参照地方行政规章

B. 参照国务院部、委规章

C. 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D. 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4、人民法院以( )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 主要证据不足

B. 违反法定程序

C. 超越职权

D. 滥用职权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即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 15日

B. 一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答案:C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6、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A. 15日

B. 一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答案:A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A. 3日

B. 10日

C. 15日

D. 30日

答案:B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8、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内作出终审判决。

A. 一个月内

B. 二个月内

C. 三个月内

D. 六个月内

答案:B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0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9、基层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发生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审理期限( )。

A. 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批准

B. 报请中级人民法院批准

C. 本法院自行决定

D. 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答案:A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7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10、( )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A. 同级人民检察院

B. 同级人民检察院的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C.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

D. 最高人民检察院

答案:A

解析:《行政诉讼法》第64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11、下列属于程序公正原则保障制度的是( )

A.专家咨询制度

B.表明身份制度

C.时限、时效制度

D.救济程序的告知制度

答案:A

解析:程序公正原则保障制度包括回避制度、合议制度、辩论和听证制度以及专家咨询制度。故本题选择A。

12、下列属于我国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与制度的是()

A.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

B.被告负举证责任制度

C.公开审判制度

D.两审终审

制度

答案:B

解析:被告负举证责任是我国行政诉讼特有的原则与制度

13、我国行政诉讼的客体是()

A.抽象行政行为

B.具体行政行为

C.内部行政行为

D.行政机关对其公务员的奖惩、任免行为

答案:B

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针对的是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故行政诉讼的客体是具体行政行为。故本题选择B。

14、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过程中适用简易程序,保障的是( )

A.程序公正原则

B.相对人参与的原则

C.效率原则

D.程序公开原则

答案:C

解析:简易程序简便易行,可以有效地保障行政效率。故本题选择C。

15、下列制度中属于行政效率原则保障制度的是( )

A.说明理由制度

B.表明身份制度

C.时限、时效制度

D.告知制度

答案:C

解析:时限、时效制度是行政效率的保障制度。故本题选择C。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

1、15周岁的冯某因无证销售猪肉,被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查获,并作出罚款2000元行政处罚,()可以代为冯某提起行政诉讼。

A. 法定代理人

B. 冯某所在村村委

C. 冯某哥哥委托的代理人

D. 冯某哥哥

答案:ACD

解析:在法律上,冯某属于限制行为能力人,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及他们委托的代理人可以带冯某提起诉讼。故本题选择ACD。

2、()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经法庭审查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A. 视听资料

B. 当事人的陈述

C. 鉴定结论

D. 证人证言

答案:ACD

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视听资料、鉴定结论和证人证言可以作为行政诉讼中的证据使用,经法庭审查属实的,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3、《行政诉讼法》规定,证据种类有( )。

A.书证

B.物证

C.视听资料

D.证人证言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1条的规定,证据有以下几种:(一)书证;

(二)物证;(三)视听材料;(四)证人证言;(五)当事人的陈述;(六)鉴定结论;(七)勘验笔录、现场笔录。故本题选择ABCD。

4、诉讼过程中,法庭证据的取得有()等途径。

A. 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提供

B. 当事人提供

C. 法院自行调取证据

D. 代理人提供

答案:ABCD

解析: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及有关证据的司法解释,法庭证据的取得可以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供,也可以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提供,也可以由法院自行调取证据。故本题选择ABCD。

5、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鉴定。

A. 有认证资质的鉴定部门

B.指定鉴定部门

C. 交由法定鉴定部门

D. 专业技术执法部门

答案:BC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第35条规定,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认为对专门性问题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鉴定部门鉴定。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

1、简述确定行政诉讼管辖的原则

答案:(1)便于当事人参加诉讼原则。

(2)便于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地审理案件。

(3)确定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我国《行政诉讼法》在确定管辖上,既有级

别管辖,又有地域管辖,还有裁定管辖、管辖权异议等,都充分体现了这一原则的法律精神。

(4)人民法院分工合理、负担适当原则。

评分标准:按要点给分,在要点基础上简要简述并言之成理者可以得满分。2、简述听取意见制度的功能

答案:听取意见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这一程序制度的功能包括:(1)保护相对人的利益。听取意见制度使相对人得以针对不利于自己的决定提出反驳意见,从而有效参与到行政权力运作过程中来。

(2)使行政决定以充分、全面的信息为基础作出,增强行政过程的理性。(3)提高行政效率。

评分标准:按要点给分,在要点基础上简要简述并言之成理者可以得满分。3、简述强制行政决定说明理由的意义

答案:(1)有利于促进行政机关在作决定时,就事实问题和法律问题进行认真考虑,慎重作出决定,以避免职业性的草率。

(2)取得当事人的信服,避免对立,有利于事后执行。

(3)便于当事人请求救济。让当事人了解行政决定理由,可以使当事人了解行政机关的动机和根据,确定是否可以提起救济、以何种理由提起救济,并对行政机关不利于己的决定有针对性地提出反对意见,对行政机关的理由加以反驳,不致无的放矢,使公民在法律救济程序中获得真正保障。

(4)便于受理行政争议的机关审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决定理由直接了解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决定的动机和见解,以进行审查。

(5)为一般公众提供行为预测。

评分标准:按要点给分,在要点基础上简要简述并言之成理者可以得满分。4、简述规范授益行政决定程序的特殊意义

答案:(1)授益行政决定是一种自由裁量幅度较大的行政决定,在符合被授予一定利益条件的相对人数量与行政资源不对等的情况下,往往由行政主体自由裁量确定被授益的对象。在行政主体行使自由裁量权的过程中,公正的行政程序是保证行政决定客观公正的重要保证。

(2)作为服务行政重要手段的授益行政决定,在行为过程中更加注重行政机关与相对人的平等沟通、协商、通过互信、互动共同促使行政目标的达成。规范的

程序有助于规范该过程中双方的角色定位,防止权力和权利的滥用。

(3)法律程序不仅能够确保被授益人实体权利的确定性、稳定性,而且能够通过第三人的适时参与、监督,防止行政主体和相对人对他人利益和公共利益的疏忽大意甚至刻意隐瞒,避免第三人的利益及公共利益受到损害。

评分标准:按要点给分,在要点基础上简要简述并言之成理者可以得满分。

四、论述题(每题10分,共20分)

1、论述行政诉讼法与民事诉讼法的区别

答案:(1)诉讼的主体不同。行政诉讼是解决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其他组织、法人和公民之间在行政管理中引起的纠纷。行政诉讼主体之间具有行政隶属关系。而民事诉讼是解决的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产生的纠纷,不存在隶属关系。

(2)诉讼的性质不同。行政诉讼中争执的是关于行政权利义务问题,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时依法提起的诉讼;而民事诉讼中争执的是关于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问题,即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与法人之间发生纠纷时提起的诉讼。

(3)诉讼发生的条件不同。行政纠纷发生后,有的争议须经有关行政机关处理后,当事人对处理不服时,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民事纠纷发生后,纠纷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民事诉讼程序因此而发生。(4)举证责任不同。行政诉讼中,由被告负举证责任,即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民事诉讼中,不论是原告,还是被告,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均负举证责任。

(5)范围不同。行政诉讼中,除行政侵权损害赔偿之诉外,人民法院不能以调解方式处理当事人之间的行政争议。而民事诉讼中,自愿、合法调解原则是一项重要原则,贯穿于整个审判程序中,人民法院可以用调解方式处理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争议。

评分标准:在回答要点的基础上,能够理论结合实际,完整论述、有理有据者可以得满分,否则,酌情予以扣分

2、试论述不利行政决定与授益行政决定的区分在行政程序上的意义

答案:一般认为,对行政决定作不利行政决定与授益行政决定的区分的意义在于区分信赖保护原则的适用和对行政决定的变更、撤销权的行使受宽严不同的限

制。

此种分类在以下方面对程序制度的构建产生影响:

(1)程序的启动。不利行政决定程序一般由行政机关依职权主动启动,而授益行政决定一般根据相对人的申请而启动。

(2)对调查和收集证据规则的影响。作出不利行政决定的证据主要源于行政机关调查收集而得,对调查活动的规定是不利行政决定程序的重要内容。而作出授益行政决定时,行政机关主要通过审查相对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作出判断。

(3)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的要求不同。听取意见和说明理由是行政机关作出不利行政决定遵循的基本程序义务。

(4)期限制度的重要性不同。由于授益行政决定中相对人能否获得某种利益需要由行政机关审查其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才能确定,期限制度对于相对人实现利益非常重要。

评分标准:在回答要点的基础上,能够理论结合实际,完整论述、有理有据者可以得满分,否则,酌情予以扣分

五、案例分析题(每题10分,共20分)

1、某高校学生李某,在考试中严重违纪被发现,学校因此对他作出了开除学籍的处理决定。但实际上李某一直没有离校,仍与其他同学一样在学校学习,学校也同样收取李某的学费及其他同学须交的费用,而且每年给李某注册。但到毕业时,学校以李某已被学校开除为由,拒绝发给李某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李某不服,向主管教育机关提起复议,主管教育机关审理后维持了学校的决定。李某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问题:

(1)李某提起行政诉讼,应以谁为被告?为什么?

(2)人民法院能否受理李某的行政诉讼请求?为什么?

答案:(1)李某起诉应以某高校为被告,诉其拒发证书的具体行政行为。因为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颁发学位证书的特定行政主体,依法享有行政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是行政诉讼的适格被告。本案虽经教育主管机关复议,但复议并未改变学校的决定,因此,依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复议机关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是被告。

(2)能受理。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行政管理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颁发证照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提起诉讼。高校是我国法律、法规授权实施高等学历教育并代表国家颁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学历资格证明)的行政主体,其行为性质是具体行政行为。管理相对人对此种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依法应予受理。

评分标准:对案例中问题定性正确的基础上,能够翔实地阐述理由,法律依据正确、充分者可以得满分,否则,酌情予以扣分。

2、2013年11月,甲、乙兄弟俩到某县百货大楼购买衣服,在挑选衣服时,甲不小心将衣服掉在地上,并脱落了两个衣扣,遭到售货员的责骂,并要求甲、乙赔偿100元,甲、乙兄弟俩气愤不过,与售货员发生了争吵,这时大楼的服装部经理金某出来,不由分说,打了甲一记耳光。甲、乙二人推拉着金某要去找总经理评理,在推拉中将一节柜台挤坏,金某的眼镜也被摔坏,并因此使商店停业一小时,后来县公安局的人员出面才平息了这场争吵。县公安局根据以上情节,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甲、乙二人处以拘留7天。甲、乙二人不服,向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市公安局作出维持县公安局处罚决定的裁决。甲、乙二人仍不服,在收到复议裁决的第二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公安机关的裁决。问题:

(1)人民法院是否应受理甲、乙二人诉讼?

(2)该案应由何地人民法院管辖?

(3)谁是本案的被告?

(4)原告起诉是否有举证的义务?

答案:(1)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甲、乙二人的诉讼。根据《行政诉讼法》有关条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对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甲、乙二人的诉讼符合以上规定,所以,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案件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也可以由复议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复议机关没有改变原县公安局的行政行为,所以,该案应由某县人民法院管辖。

(3)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所以本案应以某县公安局为被告。

(4)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对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所以,原告不负举证义务,但人民法院有权要求包括原告在内的当事人提供或补充证据,当事人不得拒绝。评分标准:对案例中问题定性正确的基础上,能够翔实地阐述理由,法律依据正确、充分者可以得满分,否则,酌情予以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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