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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人寿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华泰人寿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华泰人寿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

..............对本合同内容的约定以条款为准

..............。.

C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v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内(即犹豫期)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1.4 v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3 v您有按本合同约定领取红利的权利..............................................4.1 v您有退保的权利..............................................................8.1 C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v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2.5 v保险事故发生后,请您及时通知我们............................................3.2 v分红是不保证的..............................................................4.1 v您应当按时交纳保险费........................................................5.1 v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8.1 v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9.1 v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1)

C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C 条款目录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及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保险期间

2.3 保险责任

2.4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5 责任免除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

5.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

5.2 宽限期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 效力中止

7.2 效力恢复

8. 合同解除

8.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9.如实告知

9.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9.2 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0.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 欠款的偿还

10.2 年龄错误

10.3 合同内容变更

10.4 地址变更的通知

10.5 争议处理

10.6 身体检查与司法鉴定

11. 释义

11.1 周岁

11.2 有效身份证件

11.3 毒品

11.4 酒后驾驶

11.5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1.6 无有效行驶证

11.7 机动车

11.8 利息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条款

(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在本条款中,“您”指投保人,“我们”、“本公司”均指在保险单上签章的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合同”指您与我们之间订立的“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被保险人”指本合同的被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姓名在保险单上载明。

1. 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本合同是您与我们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包括本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

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保险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

单及其他约定您和我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

阅读指引和条款目录仅供辅助理解使用,不构成保险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合同成立及生

效您向我们提出保险申请,我们同意承保,本合同成立。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以保险单记载的日期为准。保险单年度、保险费约定交纳日、保险单满期日均以该日期计算。

1.3 投保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见11.1)计算,投保本合同时被保险人的年龄须为:

保险期间投保年龄

保至60周岁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45周岁

保至70周岁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55周岁

保至80周岁 0周岁(出生满30天)至65周岁

1.4 犹豫期自您签收本合同之日起,有10天(含)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阅读本

合同,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合同,我们将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无

息退还您所交纳的保险费。

解除本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交费凭证及有效身份

证件(见11.2)。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合

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责任。

2. 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上载明。若金额发

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

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若基本保险金额减少为零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减少为零。

2.2 保险期间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60

周岁、70周岁或80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止。

保险期间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2.3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1.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2.满期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保险单满期日后生存,我们按下列公式计算的金额给付满期保险

金,同时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1000×满期保险金给付表(本合同附表一)对应金

2.4未成年人身故

保险金限制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因被保险人身故给付的保险金总和不得超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限额,身故给付的保险金额总和约定也不得超过前述限额。

2.5 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

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11.3);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11.4),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见11.5),或驾驶无

有效行驶证(见11.6)的机动车(见11.7);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

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

金价值。

3. 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本合同满期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份额,

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

益人。

您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我们。我们收到变更受益

人的书面通知后,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附贴批单。

您在指定和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时,必须经过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身故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我们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身故,且不能确定身故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

身故在先。

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

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3.2 保险事故通知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我们。

如果您、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

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我们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

的责任,但我们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或者

虽未及时通知但不影响我们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的除外。

3.3 保险金申请 1.满期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满期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

(2)被保险人的户籍证明及有效身份证件;

(3)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2.身故保险金的申请

在申请身故保险金时,受益人须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须提供下列证明和资

料:

(1)保险合同;

(2)受益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卫生行政部门认定的医疗机构、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出具的被保

险人的死亡证明或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4)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遗产时,必须提供可证明合法继承权的相关权利文件。

若委托他人办理申请保险金,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等材料。

以上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我们将及时一次性通知受益人补充提供有关证明和资

料。

3.4 保险金给付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3日内作出核定;

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在与受益人达成给

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我们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对属于保险责任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双倍赔

偿受益人因此受到的利息损失。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当期人民币

活期存款基准利率为准。

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我们自作出核定之日起3日内向受益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

金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我们在收到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60日内,对给付保险金

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可以确定的数额先予支付;我们最终确

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将支付相应的差额。

3.5 宣告死亡处理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失踪,如经法院宣告死亡,我们以判决书所确定死

亡日为准,依本合同给付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身故受益人应于知道此

情况后30日内向我们退还已领取的保险金,在失踪期间有应给付其他保险金者,

我们依约给付。

3.6 诉讼时效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我们申请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5年,自其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4. 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我们每年将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经营状况确定本年度红利分配方

案,保单红利是不保证的。在本合同有效期间的任一年度内,若确定本合同有红

利分配,我们将于红利分配日派发本年度红利,且向您寄送本年度红利通知书。

您申请投保时可以选择下列3种方式中的任何一种红利领取方式:

1.现金领取;

2.累积生息。本合同的红利根据我们已公布的红利累积利率按年复利方式累积,

不足一年按天以单利累积计算。本合同累积的红利将于您请求时给付,或至被保

险人身故或本合同终止后给付;

3.抵交保险费。红利用于抵交应交保险费,抵交后余额不计利息。交费期满后仍

属有效的合同,若您于交费期满前未通知我们交费期满后的红利领取方式,我们

以第2种方式办理。

若您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我们将以上述第2种方式办理。

除本合同中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您享有变更红利领取方式的权利,

变更后的领取方式仅适用于变更后分配的红利,且不影响变更前已分配的红利。

红利分配日为本合同有效期间内某一会计年度内该保险单周年日与我们确定红

利分配方案日的较晚日。

5. 保险费的交纳

5.1 保险费的交纳本合同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间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交纳首期保险费后,您应当按照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

交纳日交纳其余各期的保险费。

5.2 宽限期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

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交纳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

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

中止。

6. 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

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我们会在保险单或批注上载明本合同保险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如果您需要了解

保险单年度内的现金价值,可向我们查询。

7. 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7.1 效力中止在本合同效力中止期间,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本合同不再参与红利分配。

7.2 效力恢复本合同效力中止后2年内,您可以申请恢复合同效力。经我们与您协商并达成协

议,在您补交保险费及利息之日起,合同效力恢复。

自本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2年您和我们未达成协议的,我们有权解除合同。我

们解除合同的,向您退还合同效力中止时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8. 合同解除

8.1 您解除合同的

手续及风险如您在犹豫期后申请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

1.保险合同;

2.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如您委托他人办理书面申请解除本合同,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向您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

9. 如实告知

9.1明确说明与如

实告知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9.2 本公司合同解

除权的限制前条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我们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0. 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0.1 欠款的偿还我们在给付各项保险金、现金价值、红利时,如果您有任何未清偿的欠交保险费,

我们会在扣除上述欠款及利息(见11.8)后给付。

10.2 年龄错误您在申请投保时,应将与有效身份证件相符的被保险人的出生日期在投保单上填

明,如果发生错误按照下列方式办理:

1.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并且其真实年龄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投保年龄

限制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对于解除本合同的,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终止,

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

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我们行使合同解除权适用“本公司合同解除权的限

制”的规定。

2.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少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有

权更正并要求您补交保险费。若已经发生保险事故,在给付保险金时按实付保险

费和应付保险费的比例给付。

3.您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致使您实付保险费多于应付保险费的,我们会

将多收的保险费退还给您。

10.3 合同内容变更在本合同有效期间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经您与我们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

合同的有关内容。您提出变更申请后,应当由我们在原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或由您与我们订立书面的变更协议后,该变更生效。

10.4 地址变更的通

知为了保障您的合法权益,您的住所、通讯地址或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时,请及时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若您未以书面形式或双方认可的其他形式通知我们,我们按本合同载明的最后住所或通讯地址所发送的有关通知,均视为已送达给您。

10.5 争议处理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时,选择以下第____种争议处理方式:

1.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

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

院起诉。

10.6 身体检查与司

法鉴定保险金受益人申请本合同保险金时,我们有权要求被保险人做身体检查或提供有关的检验报告,有权申请司法机构或者国家认可的鉴定机构对保险事故进行鉴定。

11. 释义

11.1周岁以户籍证明或其他法定的身份证件中记载的出生日期为标准计算年龄(不足1年

不计)。

11.2有效身份证件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

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

11.3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

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

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11.4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

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

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11.5无合法有效驾

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11.6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11.7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

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11.8利息该欠交保险费利息按当时我们已确定的利率计算。此利率以同期银行6个月以内

短期贷款利率上浮20%为限,由我们于每月第1个工作日确定。欠交保费的利息从

欠交保费的对应保险费到期日次日零时开始计算,每次计息周期不超过6个月,

若您6个月未能足额偿还您所欠交的保险费本金及利息之和,则该本息之和将作

为新的本金,按当时我们确定的利率进行下一周期计息。

附表一:

华泰人寿福佑双鑫两全保险(分红型)满期保险金给付表

每千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满期保险金给付表1(保至60周岁)

单位:人民币元投保

男性女性

年龄10年期交15年期交20年期交30年期交10年期交15年期交20年期交30年期交

0 226.10244.50264.40306.60187.80 203.40 220.40 256.80

1 228.30246.90267.20310.20189.40 205.20 222.60 259.50

2 232.30251.55272.20316.50192.80 208.95 226.80 264.90

3 237.10256.80278.20324.00196.80 213.60 231.80 271.50

4 242.50262.65284.80332.40201.40 218.70 237.60 278.70

5 248.40269.25292.20341.40206.60 224.55 244.20 286.80

6 254.70276.45300.20351.60212.20 230.85 251.20 295.80

7 261.60284.10308.80362.40218.30 237.60 259.00 305.70

8 268.80292.20317.80373.80224.80 244.95 267.20 316.20

9 276.40300.60327.40386.10231.50 252.45 275.80 327.30

10 284.30309.45337.40399.00238.60 260.40 284.80 339.00

11 292.50318.75347.80412.50245.90 268.80 294.20 351.30

12 301.10328.50358.80426.90253.60 277.50 304.20 364.80

13 310.10338.70370.40442.50261.70 286.65 314.80 378.60

14 319.50349.35382.60458.70270.00 296.25 325.60 393.60

15 329.20360.30395.20475.80278.60 306.15 337.00 409.20

16 339.30371.85408.60494.10287.50 316.35 349.00 425.70

17 349.70383.70422.40513.30296.80 327.00 361.60 443.40

18 360.50396.15436.80534.00306.40 338.10 374.60 462.30

19 371.60409.05452.00555.90316.40 349.80 388.60 482.70

20 383.20422.70468.20579.60326.90 362.10 403.20 504.60

21 395.30436.80485.00605.10337.90 375.15 419.00 528.60

22 408.00451.80503.00633.00349.40 388.95 435.80 554.40

23 421.20467.55522.20663.30361.60 403.65 453.60 582.90

24 435.10484.20542.80696.30374.40 419.10 473.00 614.40

25 449.70501.90565.00732.90387.90 435.60 493.60 648.90

26 465.20520.80588.80402.20 453.30 516.00

27 481.60541.05614.60417.30 472.20 540.40

28 498.90562.80642.80433.40 492.60 567.00

29 517.30586.20673.40450.50 514.50 596.00

30 536.80611.40707.00468.60 538.05 627.80

31 557.50638.55744.20487.90 563.70 663.00

32 579.70668.10785.20508.50 591.45 702.20

33 603.40700.50831.20530.60 621.90 746.00

34 628.90735.75882.60554.40 655.35 795.60

35 656.30774.75941.20580.10 692.55 852.40

36 685.90817.95608.20 734.25

37 718.20866.55638.90 781.35

38 753.60921.60672.80 835.20

39 792.60984.75710.60 897.75

40 836.001058.25753.20 971.55

41 884.80801.80

42 940.50858.20

43 1005.40924.80

44 1083.001005.90

45 1178.401107.70

每千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满期保险金给付表2(保至70周岁)

单位:人民币元投保

男性女性

年龄10年期交15年期交20年期交30年期交10年期交15年期交20年期交30年期交

0 293.60 314.25 336.00 380.70 247.50 265.35 284.40 323.40

1 297.40 318.30 340.40 385.80 250.60 268.65 288.00 327.90

2 302.80 324.15 346.80 393.30 255.30 273.75 293.60 334.50

3 308.90 330.75 353.80 401.70 260.60 279.45 299.80 341.70

4 315.50 337.80 361.60 410.70 266.40 285.90 306.60 349.80

5 322.60 345.45 369.80 420.30 272.70 292.65 314.20 358.80

6 330.10 353.55 378.60 430.50 279.40 300.00 322.00 368.10

7 338.00 362.10 388.00 441.60 286.50 307.80 330.60 378.30

8 346.20 371.10 397.60 453.00 293.90 315.90 339.40 388.80

9 354.70 380.25 407.60 465.00 301.60 324.30 348.60 399.90

10 363.40 389.85 418.00 477.30 309.60 333.00 358.00 411.30

11 372.50 399.75 428.80 490.20 317.80 341.85 368.00 423.30

12 381.90 409.95 440.00 503.70 326.30 351.30 378.20 435.60

13 391.60 420.45 451.60 517.80 335.00 360.90 388.80 448.80

14 401.50 431.40 463.40 532.20 344.00 370.80 399.60 462.00

15 411.70 442.50 475.60 547.50 353.30 380.85 410.80 476.10

16 422.20 453.90 488.20 563.10 362.70 391.35 422.40 490.50

17 432.90 465.60 501.20 579.30 372.40 402.00 434.40 505.50

18 443.80 477.75 514.60 596.10 382.30 412.95 446.60 521.40

19 455.00 490.05 528.40 613.80 392.50 424.35 459.40 537.60

20 466.50 502.80 542.60 632.40 403.10 436.05 472.60 555.00

21 478.30 515.85 557.40 651.60 414.00 448.35 486.40 573.00

22 490.50 529.50 572.80 672.00 425.30 460.95 500.80 592.20

23 503.00 543.45 588.60 693.30 436.90 474.15 515.80 612.30

24 515.90 558.00 605.20 715.80 448.90 487.80 531.60 633.60

25 529.20 573.00 622.60 739.80 461.40 501.90 548.00 656.10

26 543.00 588.75 640.80 765.00 474.30 516.75 565.20 680.10

27 557.30 605.10 660.00 792.00 487.70 532.20 583.20 705.60

28 572.10 622.20 680.20 820.80 501.50 548.25 602.20 732.60

29 587.40 640.05 701.20 851.40 515.90 565.05 622.20 761.40

30 603.20 658.65 723.40 884.40 530.70 582.60 643.20 792.00

31 619.70 678.15 746.80 919.50 546.10 600.75 665.20 825.00

32 636.70 698.40 771.60 957.30 562.00 619.80 688.20 860.40

33 654.30 719.70 797.60 998.10 578.50 639.75 712.60 898.50

34 672.60 741.75 825.00 1042.20 595.60 660.60 738.40 939.60

35 691.50 765.00 854.20 1090.20 613.40 682.35 765.80 984.00

36 711.10 789.45 885.00 631.80 705.30 794.80

37 731.40 814.95 917.80 650.90 729.45 825.60

38 752.60 841.80 952.60 670.90 754.80 858.40

39 774.50 870.15 990.00 691.70 781.50 893.60

40 797.20 899.85 1029.80 713.30 809.70 931.20

41 820.90 931.35 1072.80 735.90 839.70 972.00

42 845.40 964.65 1119.00 759.60 871.50 1016.20

43 871.10 1000.05 1169.60 784.30 905.40 1064.40

44 898.20 1038.15 1225.40 810.50 942.00 1117.80

45 926.90 1079.40 1287.40 838.20 981.60 1177.20

46 957.40 1124.25 867.50 1024.65

47 989.80 1173.60 898.70 1071.90

48 1024.50 1228.20 932.20 1124.55

49 1061.90 1289.40 968.80 1183.95

50 1102.60 1358.85 1009.00 1252.20

51 1147.50 1053.80

52 1197.50 1104.30

53 1254.40 1162.40

54 1320.60 1230.50

55 1399.30 1312.10

每千元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满期保险金给付表3(保至80周岁)

单位:人民币元投保

男性女性

年龄10年期交15年期交20年期交30年期交10年期交15年期交20年期交30年期交

0 328.20 349.95 372.60 418.50 294.70 314.10 334.60 375.90

1 332.70 354.60 377.60 424.20 298.80 318.45 339.20 381.30

2 338.80 361.05 384.40 432.00 304.30 324.45 345.60 388.50

3 345.40 368.10 392.00 440.70 310.50 330.90 352.60 396.60

4 352.50 375.7

5 400.20 450.00 317.10 338.10 360.20 405.30

5 360.10 383.85 408.80 459.90 324.10 345.60 368.20 414.60

6 368.00 392.25 418.00 470.40 331.60 353.55 376.80 424.50

7 376.40 401.25 427.60 481.50 339.40 361.95 385.80 434.70

8 385.00 410.55 437.40 492.90 347.40 370.65 395.20 445.50

9 393.90 420.00 447.80 504.60 355.80 379.65 404.80 456.60

10 403.00 429.90 458.40 516.90 364.30 388.80 414.60 468.00

11 412.40 439.95 469.20 529.80 373.10 398.25 424.80 480.00

12 422.10 450.45 480.40 543.00 382.10 408.00 435.40 492.30

13 432.00 461.10 492.00 556.50 391.40 417.90 446.20 504.90

14 442.20 472.05 503.80 570.60 400.90 428.10 457.20 518.10

15 452.60 483.30 516.00 585.00 410.50 438.60 468.40 531.60

16 463.20 494.70 528.40 600.00 420.40 449.25 480.00 545.40

17 474.00 506.40 541.20 615.30 430.40 460.05 491.80 559.50

18 485.10 518.40 554.20 631.20 440.60 471.15 504.00 574.20

19 496.30 530.55 567.60 647.70 451.10 482.55 516.40 589.20

20 507.80 543.15 581.20 664.80 461.80 494.25 529.20 605.10

21 519.50 555.90 595.40 682.50 472.80 506.25 542.40 621.30

22 531.50 569.10 610.00 701.10 484.10 518.55 556.20 638.40

23 543.80 582.60 625.00 720.30 495.70 531.30 570.20 656.10

24 556.50 596.55 640.60 740.40 507.50 544.35 584.80 674.40

25 569.40 610.80 656.80 761.40 519.70 557.85 599.80 693.90

26 582.70 625.65 673.60 783.60 532.20 571.80 615.40 713.70

27 596.40 641.10 691.20 807.00 545.10 586.05 631.60 734.70

28 610.50 657.00 709.40 831.30 558.30 600.90 648.40 756.60

29 625.00 673.35 728.20 857.10 571.80 616.20 665.80 779.40

30 639.90 690.45 748.00 884.40 585.70 631.80 683.80 803.40

31 655.20 708.00 768.60 912.90 599.90 648.00 702.40 828.30

32 671.00 726.30 789.80 943.20 614.40 664.65 721.60 854.40

33 687.10 745.05 812.20 975.00 629.30 681.75 741.60 881.70

34 703.70 764.55 835.40 1008.90 644.60 699.45 762.20 910.50

35 720.80 784.80 859.60 1044.60 660.20 717.75 783.60 940.80

36 738.30 805.65 884.80 1082.40 676.20 736.50 805.80 972.60

37 756.30 827.25 911.20 1122.90 692.60 755.85 828.80 1005.90

38 774.70 849.60 938.60 1165.80 709.40 775.80 852.80 1041.30

39 793.60 872.70 967.40 1211.70 726.60 796.35 877.60 1079.10

40 813.00 896.70 997.40 1260.90 744.20 817.50 903.40 1118.70

41 832.70 921.45 1028.80 1313.10 762.10 839.25 930.00 1161.00

42 853.00 947.10 1061.80 1369.20 780.50 861.75 958.00 1206.00

43 873.70 973.65 1096.60 1429.20 799.20 884.85 987.00 1254.30

44 895.20 1001.40 1133.40 1494.00 818.40 908.70 1017.60 1305.90

45 917.40 1030.65 1173.00 1563.90 838.10 933.60 1049.60 1361.70

46 940.30 1061.25 1215.00 858.30 959.40 1083.60

47 964.00 1093.50 1260.20 878.90 986.10 1119.20

48 988.50 1127.85 1308.80 900.00 1014.15 1157.40

49 1014.00 1164.30 1361.60 922.00 1043.70 1198.40

50 1040.60 1203.15 1418.80 944.80 1075.05 1242.80

51 1068.50 1244.85 1481.00 968.50 1108.35 1291.00

52 1097.80 1290.00 1549.20 993.40 1144.20 1343.60

53 1129.10 1339.35 1624.60 1019.70 1182.90 1401.40

54 1162.90 1393.65 1708.00 1047.70 1225.20 1465.60

55 1199.80 1454.10 1801.40 1077.70 1271.55 1537.20

56 1240.20 1521.60 1110.00 1323.00

57 1284.90 1597.20 1145.30 1380.15

58 1334.20 1681.80 1183.80 1444.20

59 1388.40 1776.30 1225.80 1515.75

60 1448.10 1882.05 1272.10 1596.90

61 1514.30 1323.70

62 1588.30 1381.70

63 1672.10 1447.70

64 1768.00 1523.60

65 1879.30 1612.50

(保险条款内容结束)

金融类实习总结3000字

金融类实习总结3000字 今年暑假,经过重重关卡——简历筛选,面试考核,我很荣幸被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录取为暑期实习生,分配到公司旗下、历史最悠久的、也在公司的作为标杆性的营业部—&md本站声明:本文章收录自互联网,文章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侵犯了您的版权,请来信说明,本站立即删除!本文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今年暑假,经过重重关卡——简历筛选,面试考核,我很荣幸被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录取为暑期实习生,分配到公司旗下、历史最悠久的、也在公司的作为标杆性的营业部——止马营营业部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在这短短4个星期多的实习生活,自然是收获颇丰,不仅对证券公司的日常工作流程有了实地的、细致的了解,更重要的是结识了一批有十几年的证券从业经验的专业人士(在此,我应该称他们为指导老师),在与长辈们和同龄人的交流中以及自己的实习期间的耳濡目染和亲身体会,我对于证券行业有了一些颇深的认识。另外,这次实习经历也让我感觉到了自己今后事业发展的方向,也明确了自己当前的不足,以及自己需要在学校为未来做些什么。 感谢面试我的人力资源总监李总,谢谢您给了我这次实习的机会;感谢营业部总经理马总,谢谢您对我们实习生的大力支持和鼓励;感谢实习生团队带头人季总,谢谢您每天晨会上对我们工作

的细致指导和尊尊教诲,特别感谢我的指导老师——张总,谢谢您对我的关心,和不厌其烦地解答我奇奇怪怪的问题的耐心,您的解答让我对证券行业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您的言行和工作态度让我无形中也懂得了许多简单而深刻的道理。还有有幸一起实习的伙伴们,和你们交流和学习,并肩作战的时光很充实,很快乐! 记得刚刚进入华泰的时候,公司给我的第一印象就是内部控制严格,招聘暑期实习生层层把关,严谨而高效率,面试成功后,还签订实习协议,。记得实习的第一天我们被请到华泰证券大厦进行上岗培训,请了华泰的高层老总们给我们讲话,并请业内专业人士给我们做培训,井井有条,培训严谨而不失活泼。下面是我从网上找的华泰的简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江苏省证券公司,1991年5月26日在南京正式开业。华泰证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一。20xx年7月,华泰证券在券商首次分类评级中被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类a级券商,20xx年7月被评定为a类aa级,成为全国十家获此评级的券商之一。华泰证券旗下拥有南方基金、友邦华泰基金、联合证券、长城伟业期货、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是江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已基本形成集证券、基金、期货和直接投资为一体的、国际化的证券控股集团雏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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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排名主要是以业务收入为标准的,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可以让大家对于我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现状有个大致的了解。 1、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是全国最大、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最全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成绩突出,连续十年收入行业排名第一,是国内2300余家保险中介机构中第一家收入突破5亿元大关的企业2011年初,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改名为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司现有27家分公司和3家控股子公司,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 2、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0月,怡安集团与中国中粮集团合资设立了“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入世后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一流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及保险经纪服务提供商,也是首家获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再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咨询业务的中外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2010年中国保险业品牌竞争力高峰会上,中怡保险经纪公司被评为“保险业中介之星”,获得了多方关注。 3、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8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目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在全国拥有33家分公司、53家营业部,业绩在全国三百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中位列三甲,教育保险经纪业务名列前茅。 4、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6日,是我国第一家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它的诞生标志着中国保险经纪市场正式启动。江泰公司注册资本688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立了42家分公司,现有员工900多名,其中600多名风险管理和保险专业人才,可以为客户提供寿险、非寿险、再保险等保险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 5、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MMC集团(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的子公司。MMC集团是一个拥有超过50,000 名员工、年收入100 亿美元的全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条款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鸿鑫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B款条款 阅 读 指 引 本阅读指引有助于您理解条款,对本合同内容的解释以条款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签收本合同之日起10日(即犹豫期)内您若要求退保,我们仅扣除工本费 ………………………………1.4 本合同提供的保障在保险责任条款中列明………………………………………………………………………2.4 您有参加红利分配的权利…………………………………………………………………………………………4.1 您有按本合同约定申请保单质押贷款的权利……………………………………………………………………6.2 您有退保的权利……………………………………………………………………………………………………9.1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本合同有责任免除条款,请您注意..........................................................................................2.5 保险事故发生后,请及时通知我们..........................................................................................3.2 分红是不保证的..................................................................................................................4.1 您应当按时支付保险费.........................................................................................................5.1 退保会给您造成一定的损失,请您慎重决策..............................................................................9.1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 .........................................................................................................10.1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并作了显著标识,请您注意 (12) 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保险条款。 条款目录 1.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1 合同构成 1.2 合同成立与生效 1.3 投保年龄 1.4 犹豫期 2.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基本保险金额 2.2 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限制 2.3 保险期间 2.4 保险责任 2.5 责任免除 3.保险金的申请 3.1 受益人 3.2 保险事故通知 3.3 保险金申请 3.4 保险金给付 3.5 宣告死亡处理 3.6 诉讼时效 4.保单红利 4.1 保单红利的确定 4.2 保单红利的领取 4.3 保单红利派发日期 5. 保险费的支付 5.1 保险费的支付 5.2 宽限期 6.现金价值权益 6.1 现金价值 6.2 保单质押贷款 7.转换年金 7.1 转换年金 8.合同效力的中止及恢复 8.1 效力中止 8.2 效力恢复 9.合同解除 9.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10.说明、告知与解除权限制 10.1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10.2 我们合同解除权的限制 11.其他需要关注的事项 11.1 年龄错误 11.2 未还款项 11.3 合同内容变更 11.4 联系方式变更 11.5 争议处理 12.释义 12.1 保单年度 12.2 保险费约定支付日 12.3 合同生效日对应日 12.4 周岁 12.5 有效身份证件 12.6 毒品 12.7 酒后驾驶 12.8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 12.9 无有效行驶证 12.10 机动车 12.11 情形复杂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7.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 司 18.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2.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 险公司 33.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5.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6.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7.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 公司 38.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9.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0.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 险公司 43.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 投保举例 投保人为被保险人同时投保了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和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选择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5年交,年交100,000元保险费,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年满6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并与本公司约定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产生的每笔生存保险金、年金以及满期保险金作为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的保险费自动转入个人账户。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其他保单信息如下: 鑫如意(白金版)基本保险利益演示图 一份投入领取终身 客户只要同时投保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以下简称为鑫如意(白金版))和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以下简称为金账户),在鑫如意(白金版)的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同意将鑫如意(白金版)生存保险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转入金账户,实现定期的鑫如意(白金版)与终身的金账户相结合,只要万能账户金额符合公司规定,可以一直领取至终身。 两次增值双份借款

客户同时投保鑫如意(白金版)和金账户,在鑫如意(白金版)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为投保人的情况下,客户可以将鑫如意(白金版)生存保险金、年金及满期保险金转入金账户,实现资金两次增值;同时客户享有鑫如意(白金版)保单借款和金账户保单借款,不影响原来产品的收益情况,满足资金周转的需求。 多样规划灵活领取 客户可在保险期间内,在满足一定条件的前提下,根据应急、医疗、教育、养老等个人需求从个人账户灵活支取,满足人生不同阶段的需求. 万能终身财富传承 鑫如意(白金版)80周岁保险期满,若被保险人生存,满期保险金进入金账户,根据客户需要实现财富保全与资产传承,财富管理,称“鑫”如意。 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利益条款 保险责任 在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生存保险金:首次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0%,以后每年给付的生存保险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二、年金 自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下列约定给付年金:本公司首次给付的年金为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10%;以后每次给付的年金在上一次给付金额的基础上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增加。 三、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八十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合同终止,本公司按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 四、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 1.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 2.合同的现金价值

24家财产保险公司名单及股东

01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2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红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烟草(集团)公司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03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武新裕福实业有限公司 深圳市江南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高盛集团有限公司(外商) 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有限公司 山东省对外经济贸易服务公司 04 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香港亚洲保险有限公司 北京松联创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泰国盘谷大众保险有限公司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印度尼西亚中亚保险有限公司 05 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6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史带保险和再保险有限公司(Starr Insurance & Reinsurance Limited)、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销售有限公司等 07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邦保险集团) 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联通租赁集团有限公司 旅行者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嘉兴公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 08 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创润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阳光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09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宝鸡有色金属加工厂 陕西永安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白银有色金属公司

金川有色金属公司 10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全国唯一一家相互制农业保险公司) 11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疆兵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新疆兵团投资中心、新疆华联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新疆锦棉棉业股份有限公司等 12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3 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4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 北方联合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 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 15 上海安信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6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7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8 华农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牧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大洋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渔业互保协会 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鑫账户两全保险 万能型 钻石版 条款

阅读指引 本阅读指引 .....旨在帮助 ....您.(投保人 ...,以下含义相同 ......)理解条款 ....,本合同内容以条款具体约定为准 ..............。 您拥有的重要权益 被保险人可以享受本合同提供的保障.....................................第五条 您可以向本公司申请借款.............................................第十六条 您有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的权利...................................第二十一条 投保后十天内您可以按约定要求退还保险费...........................第二十二条 您有按约定退保的权利.............................................第二十二条 您应当特别注意的事项 被保险人在一些情形下导致身故,本公司是不承担保险责任的...............第六条 您应当如何交纳保险费.................................................第七条 您有如实告知的义务.................................................第十二条 您有及时向我们通知保险事故的责任...................................第十四条 我们对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解释,请您注意释义.......................第二十五条 条款是保险合同的重要内容,为充分保障您的权益,请您仔细阅读本条款。 条款目录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第三条保险合同成立、生效和保险责任开始第四条保险期间 第五条保险责任 第六条责任免除 第七条保险费 第八条个人账户价值 第九条初始费用的收取 第十条合同效力中止 第十一条合同效力恢复(复效) 第十二条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第十三条受益人第十四条保险事故的通知 第十五条保险金的申请与给付 第十六条借款 第十七条欠款扣除 第十八条合同内容变更 第十九条住所或通讯地址变更 第二十条年龄计算及错误处理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部分领取个人账户价值处理第二十二条投保人解除合同的处理 第二十三条现金价值 第二十四条争议处理 第二十五条释义

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

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 发布日期:2013-03-21 11:06:09 在我国,保险经纪公司排名主要是以业务收入为标准的,这里为大家提供了中国十大保险经纪公司排名,可以让大家对于我国的保险经纪公司发展现状有个大致的了解。 1、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于2001年5月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成立,总部设在北京,是全国最大、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最全的保险经纪公司,业务成绩突出,连续十年收入行业排名第一,是国内2300余家保险中介机构中第一家收入突破5亿元大关的企业2011年初,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改名为英大长安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公司现有27家分公司和3家控股子公司,业务和组织服务网络遍布全国各地。 2、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2003年10月,怡安集团与中国中粮集团合资设立了“中怡保险经纪有限责任公司”,是中国入世后最早进入中国市场的国际一流风险管理咨询服务及保险经纪服务提供商,也是首家获准在中国境内从事保险、再保险经纪和风险管理咨询业务的中外合资保险经纪公司。在2010年中国保险业品牌竞争力高峰会上,中怡保险经纪公司被评为“保险业中介之星”,获得了多方关注。 3、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9月28日,注册资本金500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是我国最早成立的保险经纪公司之一。目前,北京联合保险经纪公司在全国拥有33家分公司、53家营业部,业绩在全国三百多家保险经纪公司中位列三甲,教育保险经纪业务名列前茅。 4、江泰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江泰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16日,是我国第一家开业的保险经纪公司,它的诞生标志着中国保险经纪市场正式启动。江泰公司注册资本6880万元人民币,总部设在北京,在全国设立了42家分公司,现有员工900多名,其中600多名风险管理和保险专业人才,可以为客户提供寿险、非寿险、再保险等保险经纪服务和风险管理服务。 5、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MMC集团(Marsh & McLennan Companies)的子公司。MMC集团是一个拥有超过 50,000 名员工、年收入 100 亿美元的全球性专业服务企业。中国达信(北京)保险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信中国)是中国第一家外商独资的保险经纪公司,其总部在北京,并在上海和广州建立了办事机构。达信公司具有世界领先的风险管理与保险咨询经验,为企业、公共实体、协会以及专业服务组织提供全球风险管理、风险咨询、保险经纪、融资及保险方案管理服务。 6、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 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是全球保险经纪公司排名第三的韦莱集团旗下公司,其中国总部设在上海,同时有20家分支机构覆盖到全国的主要城市,北至京津、沈阳,南至广州、深圳,西至成都、西安。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是中国首家由外资控股的保险经纪公司。2010年度,韦莱中国的收入超过人民币1.8亿元,韦莱中国向保险市场安排保费规模超越人民币19亿元。 7、昆仑保险经纪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好不好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好不好 据了解,鑫如意(白金版)组合计划由国寿鑫如意年金保险(白金版)、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等多款产品组合而成。另外,国寿瑞鑫(典藏版)可选择投保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那么,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是一款什么样的保险?小编表示,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条款如下: 一、生存保险金 若本合同生效年满三个保单年度,且被保险人生存,生存保险金受益人可向本公司申请生存保险金。自生存保险金受益人提出申请后的首个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在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按当时个人账户价值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1.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时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和生存保险金受益人累计领取的生存保险金两者之和的105%; 2.本合同个人账户价值。 三、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按上述第二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再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本合同的个人账户价值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但须扣除被保险人身故后投保人累计申请部分领取的金额。 国寿金账户两全保险万能型适合谁买?

浅谈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的整合

浅谈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的整合 摘要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的整合将深入推进产融结合,提升金融单位市 场竞争力,增强金融资本服务于主业的能力和利润贡献度。 关键词国家电网公司控股金融机构整合 国家电网公司按照“电网为主体,产业、金融为两翼,加大资本统筹控制力” 的总体原则,加大资本集中运作力度。压缩产权级次,优化产权结构,推进存量 资本重组整合;促进产融结合,推动改制上市,发挥资本协同效应;加强资产精 益化管理,夯实资本集中运作基础。逐步建立资本统筹配置和协同运作机制,进 一步增强资本管控能力,提高资本运营效率。 2008年年底,国家电网公司直接控股财务、寿险、财险、证券、信托、经纪、期货7家金融机构,参股17家金融机构,资产规模达到2460亿元。仅银行板块,国家电网目前持有包括华夏银行等多家银行股权。国家电网参股、控股的证券公 司有10余家,包括控股英大证券,参股海通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为了建设‘一 强三优’的现代企业,进一步深化“四化”工作,推进“两个转变”的现实需要,国家 电网公司对金融资产进行了实质性的整合。整合中,要把那些财务投资性质、处 于次要股东地位的金融资产进行处置。对于那些较为核心的金融资产则将伺机增持,同时对于一些业务领域的金融牌照需申请或并购。 对于所持的一些上市银行股权将于未来在二级市场抛售,但对于处于主要股 东地位的广发银行、武汉商业银行则可能伺机增持。为落实证监会“一参一控”政策,国家电网公司进行了大量的金融机构股权清理。对于公司不能完全控制的资产,对公司主业形不成实质性帮助的要坚决退出。同时整合适合打造公司核心竞 争力的金融领域。 保险和信托股权是国家电网准备做出调整最大的资产。国家电网公司先后成 立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英大泰和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近年收入大增,其参股的华泰人寿等保险公司均在转让或抛售名单之列。 2011年国家电网公司在金融领域的探索更进一步。应有关部门要求,国家电 网公司要进一步理顺旗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所持的部分上市公司股权拟在年底 前进行处理,同时国家电网公司也确定了一些未来将伺机增持或并购的金融资产。这也是国务院国资委引导中央企业做好产融结合的一步棋。做好中央企业的产融 结合,是今年中央企业产权管理工作要务之一。国家电网公司产融结合的路径是,通过优化重组和整合金融资源,建立母公司层面统一的金融运作平台,然后优化 产业布局,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先使省公司资金归集度达到99%;同时通过内部资金融通和统一对外 融资,优化重组金融资源,构建统一金融运作平台。2006年公司已明确将初步形 成以财务公司、财险、寿险、信托和证券五大金融支柱为核心的金融运作平台。2008年8月,国家电网公司完成统一金融平台的构建。目前在国家电网公司总部 层面,由金融资产管理部统一管理集团控股的金融机构资产,集团公司财务部、 资金管理中心等部门也参与其中。与其他央企将财务公司作为操作平台的模式不同,国家电网常以旗下多个金融控股子公司为操作平台。只是中国电力财务有限 公司承担的任务更复杂一些。成立了国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是国家电网的全资子 公司。然而这并不是国家电网金融资产的终点。由于央行2006年曾发布相应文 件表示不支持产业集团直接或间接控股金融企业,国家电网成立金融集团的梦想 曾一度延期。后国务院国资委也一再倡导央企主辅分离。但随着中石化、中海油

2020年保险机构法人名单

保险机构法人名单截至2020年6月30日

13大家保险集团有限责任公司DaJia Insurance Group Co., Ltd.000241保险集团(控股) 公司 14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FUNDE INSURANCE HOLDING CO.,LTD.000197保险集团(控股) 公司 15安联(中国)保险控股有限公司Allianz (China) Insurance Holding Company Limited 000243 保险集团(控股) 公司 16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CC Property and Casualty Company Limited 000002财险公司 17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Continent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Ltd. 000010财险公司 18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United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000012财险公司 19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China Pacific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000014财险公司 20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Ping An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 Company of China, Limited. 000017财险公司 21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Tianan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of China 000022财险公司 22史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Starr Property & Casualty Insurance(China) Company Limited 000023财险公司 23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Sinosafe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000024财险公司 24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YONGAN PROPERTY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000025财险公司 25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TAIPING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LTD000026财险公司 26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Asia-Pacific Property &Casualty Insurance Co.,LTD. 000038财险公司

3月份PDCA试题

1、以下险种年金领取起始日后,可以办理退保的是(B) A、长寿年年 B、鸿利年年 C、福寿延年A D、红福寿 2、个险给付的申请主体除条款规定红利领取以及万能险部分提取的给付对象为(A ) A、投保人 B、被保险人 C、受益人 D、保险人 3、传统型普通类险种给付业务是在哪个模块操作领取( B) A、保项 B、给付工作台 C、付款工作台 D、保单细节 4、传统型特殊类险种,定义给付责任的模块是( D) A、保单细节 B、给付工作台 C、付款工作台 D、理赔保额 5、保单利差返还时间为保单生效后的第几年( B) A、第2年 B、第3年 C、第4年 D、第5年 6、红利发满期给付操作红利补加息领取是在哪个模块(C) A、给付工作台/年金给付 B、保单细节/保项 C、给付工作台/定期及满期给付 D、付款工作台 7、相同给付内容的同一保单不能在同一天进行特殊给付和正常给付业务的处理,必须相隔至少几天? ( B) A、2 B、1 C、4 D、3 8、张某,男,1975年出生,在我司为自己投保了一份鸿利年年,保额11937元,在张某50岁的时候, 可领取生存金多少钱?(C) A、1074.33元 B、716.22 C、358.11元 D、596.85元 9、鸿利年年,如被保险人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几倍给付祝寿金,本合 同终止。( A ) A、2 B、1 C、4 D、3 10、鸿利年年,保单生效三个月后退保,首期年金应退还(D ) A、投保人 B、受益人 C、保险人 D、被保险人 11、鸿利年年,男性70岁以后,生存金给付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的多少比例?( C) A、6% B、12% C、9% D、3% 12、鸿福人生,保单生效后第几个年度开始领取生存保险金?( A) A、2 B、1 C、4 D、3 13、李某,1962年5月出生,2011年2月为自己投保一份鸿运人生,按基本保险金额8%领取生存金 可至哪一年?(B ) A、2031 B、2023 C、2030年 D、2022年 14、客户李某于2005年5月20日为自己投保了小康之家?幸福一生两全保险2份,红利分配方式选 择为缴清增额,06年、07年、08年5月派发红利转换为缴清增额的保险金额分别为22、36、48元,请问客户首次领取生存保险金的金额应为多少元。(D) A、1600 B、3600 C、3610.44元 D、3619.08元 15、账户型险种()保险有年金选择权,且年金选择权是在保单生效满()年,保单有效的 前提下,可以申请将保单账户价值转换为公司提供的年金保险。下面正确的选项是(A) A、金丰利和金丰利 B、5年B、金诚利和金诚利B、5年 C、金丰利和金诚利、2年 D、金丰利B和金诚利B、2年 16、在办理分红型险种红利领取方式变更时,变更后的红利领取方式应符合该险种规定的红利领取方 式可选项,下列表述错误的是:(C) A、长虹两全保险红利领取方式可变更为抵缴保费 B、幸福一生两全保险红利领取方式可变更为缴清增额; C、鸿福年年保险红利领取方式可变更为现金领取 D、金玉满堂保险红利领取方式不可变更为现金领取。 17、投保人账户或个人账户未归属部分减保的申请主体为(),个人已归属账户或保留账户减保 的申请主体为()(A ) A、投保人、被保人 B、投保人、保险人 C、被保险人、投保人 D、投保人、生存受益人 18、以下关于教育金给付处理,正确的是(B) A、小福星保险97款的客户,被保险人15岁时初中毕业直接升入高等专科学院学习,学制五年,可给付

王梓木:男,管理学博士,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长兼

董事简历及履职情况 王梓木:男,管理学博士,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险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代表。 1984年起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工作,历任副处长、处长;1991年调国家经贸委综合司工作,历任处长、副司长,1995年起主持全司工作;1996年至2010年,发起并组建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任董事长;2011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并任党委书记。 赵明浩:男,管理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现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保险协会副会长。 1986年至1996年先后在哈尔滨市经委任办公室副主任、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香港新世纪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任董事、副总经理。1996年参与筹组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先后担任公司副总经

理,常务副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2011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沈明远:男,黑龙江大学政治经济学学士、法国巴黎政治学院应用经济学硕士、法国政治科学国家基金会授予的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 1998年4月加入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2000年担任本公司稽核审计部总经理。2001年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分管法律合规和内部审计两个部门,同时任公司的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2011年起任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首席合规官、合规负责人、审计责任人。 谭硕伦(Saloon Tham):男,马来西亚国籍。1989年毕业于加拿大滑铁卢(沃特卢)大学数学系,先后获得学士、硕士学位。谭硕伦先生是美国精算师学会会员、加拿大精算师学会会员、美国精算学会会员、美国注册承保师和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2004年6月,参与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筹备,任筹备工作小组组长。2005年3月-2009年12月任华泰人寿总经理。2010年12月起担任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中国人寿基本医疗保险儿童险

中国人寿基本医疗保险儿童险 篇一:人寿保险险种介绍——中国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中国人寿保险险种有哪些?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推出的各种保险产品,根据保障的不同,中国人寿可以分为商业养老保险,少儿保险,理财保险,健康保险,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和意外保险等等。中国人寿保险不同险种的保障范围和保险责任是不一样的,下面就对不同的中国人寿保险险种做下简单介绍。商业养老保险现代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而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怎样才能在退休之后保持原有的生活品质?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组合。险种推荐:国寿保险金转换年金保险国寿金色夕阳养老年金保险(A)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定期寿险定期寿险的最大特点是低投入、高保障,特别适合事业刚刚起步的年轻人或者收入较少的人群。定期寿险可以让大家在家庭责任最重大时期,以较低的保费获得最大的保障。险种推荐:国寿安鑫两全保险国寿祥福定期寿险国寿学生儿童定期寿险(A款)国寿鸿信消费信贷定期寿险国寿祥泰定期寿险国寿99鸿福两全保险国寿新简易人身两全保险国寿绿舟定期寿险少儿保险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中国人寿少儿保险,大多也是分红保险,在为孩子提供意外、医疗等健康保障同时,还有教育金、婚嫁金等生存给付。如何给少儿投保险种推荐:国寿子女教育两全保险(A款/B款)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国寿独生子女两全保险国寿学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指保险公司通过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和护理保险等方式对因健康原因导致的损失给付保险金的保险。险种推荐: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珍爱一生住院医疗终身保险国寿附加重大疾病保险(A款)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裕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重大疾病保险商业医疗保险国寿计划生育母婴安康特定疾病保险国寿输血感染疾病保险国寿附加关爱一生长期医疗保险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2007版)国寿康馨长期护理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关爱生命女性疾病保险(B)国寿长久呵护住

华泰证券简介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1991年5月26日在南京正式开业。 华泰证券是中国证监会首批批准的综合类券商,是全国最早获得创新试点资格的券商之 一。 2007-2009年,华泰证券在券商分类评级中连续三次被中国证监会评定为A 类券商。 华泰证券旗下拥有南方基金、友邦华泰基金、华泰联合证券、长城伟业期货、华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和华泰紫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同时是江苏银行的第二大股东,已基本形成集证券、基金、期货和直接投资为一体的、国际化的证券控股集团雏形。 “以客户服务为中心、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目的”是华泰证券坚持的服务理念。 华泰证券拥有证券经纪服务、资产管理服务、投资银行服务、固定收益服务和直接投资服务为基本架构的完善的专业证券服务体系,以及研究咨询、信息技术和风险管理等强有力的服务支持体系。 2007年,华泰证券在“高效、诚信、稳健、创新”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明确提出了“做最具责任感的理财专家”的品牌精神,得到了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同。 华泰证券的市场地位和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正在成长为具有核心服务优势和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 证券经纪服务遍布全国的180个营业网点。 华泰证券及华泰联合证券在全国大中城市拥有180个营业网点,能够为不同地域的客户提供便捷的证券理财服务。 2007年以来,华泰证券陆续对分布全国的营业网点进行了改造和升级,为客户提供更舒适优雅的投资理财环境和证券理财新体验。

专业的理财服务队伍。 华泰证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标准化服务队伍,为客户提供周到、贴心的服务;公司和各营业网点建立了具有咨询执业资格的理财师团队,理财师职业素养高、理财能力强,能针对客户的不同理财需求提供专业化的投资理财解决方案。 安全、快捷的理财服务平台。 华泰证券在证券行业素有“技术先锋”之称,在业内率先推出了无形席位、电话委托、网上交易、银证转账等多种创新交易方式。 强大的信息技术研发和应用能力为华泰证券高效、安全的交易服务提供了可靠保证。 客户可以通过网上交易、电话理财、手机理财和现场等多种先进的方式进行交易,必要时还能享受紫金快车道、紫金高速通道等更加高效的交易服务,满足其个性化交易需求。 专业化、个性化的理财服务体系。 华泰证券以“财富永续之道”为内涵的“紫金理财”服务品牌已得到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 菜单式的“紫金大管家”服务,能满足客户的综合交易服务需求;尊贵的“紫金私人顾问”服务,能满足高端客户的个性化理财需求。 华泰证券“好基汇”精选基金理财服务在客户中拥有良好的口碑,客户可根据产品的风险等级和自身的投资偏好,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组合。 华泰证券的“紫金理财大讲堂”,不仅得到了广大客户的喜爱,也得到了中国证券业协会的高度肯定,称其“将投资者教育工作与品牌文化相结合,推动了投资者教育工作的创新发展”。 研究咨询服务华泰证券研究所是首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具有证券投资咨询资格的研究机构。

华泰保险项目介绍

华泰保险项目介绍 股份名称 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操作方式质押融资或股份转让持有股数1980万股 市场参考价格每股7.6元左右近期交易场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项目说明一、华泰保险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华泰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泰保险”) 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梓木 成立时间:1996年8月29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 402,168.8622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1)投资设立保险企业;(2)监督管理控股投资企业的各种国内 国际业务;(3)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投资业务;(4)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保险业务;(5)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主要股东 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9.77%)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7.11%) 中国华润股份有限公司(7.02%) 中国石化财务有限公司(6.83%) 国网英大国际控股集团(6.39%) 重庆中信金石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6.06%) 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5.82%)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4.93%) 上海旻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4.9%) 安达美国控股公司(4.39%) 三、主要财务情况(万元) 2012年 2013年 2014年9月(非合并口径)资产总计 3,852,603.50 3,654,841.73 91,969 负债总计 3,252,459.44 2,684,634.01 32,277

所有者权益 600,144.06 970,207.71 88,741 营业收入 876,798.06 974,193.91 19,205 净利润 32,319.30 52,810.85 10,851 根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相比2012年,2013年净利润同比增长63.40%,偿付能力充足率达590.34%。同时,截至2013年底,华泰保险每股收益:0.125元,每股净资产:2.4元。 四、近期交易情况 2014年11月28日,内蒙古君正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内蒙君正”)参加了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华泰保险9.1136%股份转让项目的竞价,其全资子公司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君正化工”)参加了华泰保险2.7352%股份、华泰保险0.2735%股份、华泰保险0.1641%股份和华泰保险3.0087%股份共计6.1815%股份转让项目的竞价。华泰保险9.1136%的股份从14.95亿元的底价开拍,内蒙君正经过298次报价,以26.35亿元价格成交,最终成交价溢价达到76.23%,华泰保险6.1815%的股份从10.14亿元低价开拍,报价次数多达302次,最终以18.69亿元成交,溢价高达84.31%。具体如下: 1、内蒙君正以人民币263,527.88万元摘牌取得了华泰保险9.1136%股权,转让方为:华润股份有限公司、华润(集团)有限公司。 2、内蒙君正全资子公司君正化工以人民币186,947.2万元摘牌取得了华泰保险6.1815%股权,转让方为:宝钢集团有限公司、宝钢集团新疆八一钢铁有限公司、宝钢集团上海五钢有限公司和中海石油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此次交易后,安达天平再保险有限公司、安达北美洲保险控股公司和安达美国控股公司所属的美国安达保险集团(ACE Group)仍为华泰保险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合计约20%。如此次交易经保监会审批通过并完成相关手续,内蒙君正将成为华泰保险第二大股东,仅次于安达保险集团。 五、投资回报 从现有的保险公司第一次公开发行情况来看,A股已上市保险类公司在上市之初的PB平均在5.65倍。保守预估华泰保险2015年的每股净资产将不低于3元/股,如华泰保险上市价格按照平均5.65倍PB计算,首日发行价格不会低于16.95元/股。如华泰保险集团公司股东以7.6元/股的价格转让1980万股,共计人民币15048万元。目前,华泰保险已着手制定上市计划,如华泰保险上市成功,按照上述保守预估的首日发行价不低于16.95元/股计算,投资回报率约为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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