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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证明

兹证明XXX同志系我单位退休职工,性别,X,X年X 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因XXX病于X年X月X日去世;其户籍在XXX,地址在X市X街道办事处X路X号X户,申请销户,特此证明。

XX单位

X年X月X日

户籍注销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

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

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转载自好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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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证明 户口注销证明 本辖区居民隋小霞曾用名无性别女出生日期:山东省乳山市乳山寨镇横山后村386号因亡,于2014-12-31 常住户口注销。 特此证明 2014年4月8日 户口注销证明 姓名:性别: 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死亡时间:年月日 因生病去世。于年月日注销户口 年月 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是个法律概

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

《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企业注销证明

企业注销证明 目录 第一篇:注销证明 第二篇:注销证明 第三篇:注销证明格式 第四篇:注销证明 第五篇:户口注销证明 更多相关范文 正文 第一篇:注销证明 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销证明 李朋同志于XX年考取了二级注册建造师,现准备报名参加,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证(ab证书)的考试,现申请注销原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ac证书)。 特此证明。 本人签字: 单位意见: XX年5月25日 第二篇:注销证明 注销证明 注销证明 注销证明

兹有抵押人,房产证号,抵押期限于年月日至年月日,现借款已全部还清,请给予办理房地产抵押注销手续,他项权证号为。 (银行公章) 年月日 《报检员证》注销证明 编号: 兹有经我局注册的报检员(姓名:性别: 身份证号:《报检员资格证》号: 《报检员证》号:,初次发证日期:年月日)。因,其持有《报检员证》已由我局注销。 特此证明。 经办人:联系电话: 签发机构:(印章) 签发日期:年月日 房产抵押注销证明 兹证明抵押人向我单位办理房产抵押,已领取余房他字第号房屋他项权证,该证所列的抵押权利价值共计人民币(大写),实际借款人民币(大写),现已全部还清,请予以办理抵押注销手续。 特此证明。 抵押权人(盖章) 年月日 留学人员户口注销证明 原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码:,因出国留学,户口已于年月日注销。户口注销

前户口登记的详细内容如下: 姓名性别民族 曾用名籍贯出生地 出生日期年月日 原户籍地址 宗教信仰文化程度婚姻状况 身高血型兵役状况 特此证明 县(市、区)公安局(分局)派出所 (盖户口专用章) 年月日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派出所销户证明范文

派出所销户证明范文 想要开销户证明,应该要去派出所。下面学习啦小编为大家精心整理了派出所销户证明范文,希望能给你带来帮助。 派出所销户证明范文篇一:证明南屯基镇派出所: _______村,村民 _______,性别 ___,民族 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该人于______年 ___月 ___日,因______去世,丧葬方式为土葬、火葬。(有票据、票据丢失)已做处理,情况属实,望帮助取消户口为盼。 南屯基镇民政办公室 年月日 派出所销户证明范文篇二:注销证明兹: 姓名:户口类别:农业家庭户口曾用名:性别:男公民身份号码:兵役状况:籍贯:婚姻状况:住址:服务处所: 变动类别:死亡日期:变动原因: 变动住址: 为我派出所注销人口 特此证明派出所:派出所日期:XXX-03-27 派出所销户证明范文篇三:销户证明兹证明,我村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身份证号: (务农),于

年月日村(居)委会或单位盖章 以上情况属实。 年月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盖章 派出所销户证明范文篇四:办理户籍注销证明委托书委托人: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户籍地址:居住住址: 代理人:性别: 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居住地址: 西安市公安局派出所: 本人因×××××××××××××需开具户籍注销证明。由于本人长期居住在外省(市),平时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回西安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到派出所开具户籍注销证明。 对代理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 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写

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写 第一篇:户口迁移证明怎么写 关于户口迁移的申请xxxxxxx(主管部门):xxx因xx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写内容),现申请将位于xxxxx地的户口迁移至xxxx地,请批准。特此申请xxxxxxxxxxxxxxxxxxxx年xx月xx日 户口迁移证 兹有xx,性别,名族,年龄身份证号,因xxxxx迁,户口从我所迁出,。。。。。。 1、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2、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3、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4、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5、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入? 6、如何办理市内户口迁出? 7、如何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 1、 问题: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子女投靠父母申请入户应向其父母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18周岁以下由监护人代写); (2)入户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3)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4)父母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5)其他相关证明。 2、 问题: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外埠农业人口与本市农业人口初婚申请入农业户口应向其配偶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书;

(4)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5)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及村乡(镇)证明。 3、 问题: 如何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 回答: 办理外省市迁入本市的户口,应向迁入地派出所交验的证明证件: (1)迁入人的户口迁移证、准予迁入证明和居民身份证; (2)市局、分(县)局开具的入户证明; (3)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4)16周岁以上人口-交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 (5)毕业分配应持报到证和接收单位局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的报户口证明和接收单位证明。 4、 问题: 老人投靠子女申请入户应向其子女户口所在地派出所交验哪些证明材料?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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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注销证明范文 户籍注销证明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 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 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 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 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guo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请保留此标记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临时出guo、出境和公派或自费的,只办理出guo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户籍销户证明样本

户籍销户证明样本 应该怎么样写呢?你知道吗?大家可以看看下面哦! xxx派出所: _______村,村民_______,性别___,民族___,出生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身份证号为______________。该人于______年___月___日,因______去世,丧葬方式为土葬(火葬)。 (有票据、票据丢失)已做处理,情况属实,望帮助取消户口为盼。 xxx办公室 年月日 死亡注销户口需要带的资料有: 1、证明公民死亡的证明材料;(凭医院、殡仪馆、或村居委会意见) 2、死亡人员原户口本、身份证; 3、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一)正常死亡的,凭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村(居)委会证明、家属申请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二)非正常死亡的,凭相关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死亡报告书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三)公民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注销其户口; (四)对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时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经调查核实、履行书面告知和亲属签字的手续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对不主动注销户口的,凭村(居)委会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履行告知后,予以注销户口。对其中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凭村(居)委会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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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注销证明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006]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2008]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1)公民因被害、自杀、意外事故等非正常原因死亡或死因不明的,派出所应根据死者家属或发现人的申报和《法医鉴定书》或死亡地公安机关其他有关证明,经过核实,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2)公民在迁移途中死亡,如果是单身迁移的由死亡地户口登记机关在其迁移证上注明途中死亡情况,将其迁移证寄给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全户迁移的应在迁移证上注明死者的死亡原因、日期和地点,由迁入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迁入和死亡登记。 (3)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和死亡两项登记,但不在户口簿和常登表、人口信息计算机上登记,婴儿出生时已经死亡的,则不进行出生和死亡登记。(4)公民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判决书向被宣告死亡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被宣告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或者确知其没有死亡,由本人或利害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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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注销户口证明.doc

感谢你的观看 感谢你的观看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死亡注销户口证明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死亡注销户口的手续: 需要带的资料有: 1、证明公民死亡的证明材料;(凭医院、殡仪馆、或村居委会意见) 2、死亡人员原户口本、身份证; 3、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一)正常死亡的,凭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村(居)委会证明、家属申请办理注销户口手续;(二)非正常死亡的,凭相关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死亡报告书办理注销户口手续;(三)公民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注销其户口;(四)对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时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经调查核实、履行书面告知和亲属签字的手续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对不主动注销户口的,凭村(居)委会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履行告知后,予以注销户口。对其中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属的,凭村(居)委会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死亡注销户口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户口雹身份证 办理程序提交资料,审核合格,窗口办理。 办理时限法定时间:1天 承诺时间:1天 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一、由死者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单位或居(村)委会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二、公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公安派出所通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明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明 迁户口需要什么证明 1、去要落入户口的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准迁证明。 2、去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开出迁移证(提户口)。 3、回到落入地派出所落户即可。 需要身份证、户口本、迁移落户原因证明(如就业、就学、结婚、调动等)、亲属关系证明、房产证等手续。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购房入户的办理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榷准予迁入证明》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再凭《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及《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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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注销证明-证明范本 第一篇:户籍注销证明 户籍注销证明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身份证。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国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的通知书》办理,已办转载自好范文网,请保留此标记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临时出国、出境和公派或自费出国留学的,只办理出国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第三条死亡:凭《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办理,收缴《居民身份证》,按闽公综654号办理。 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

申请开具注销户口证明

申请开具注销户口证明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2) (一)受理内容 (2) (二)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2) (三)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2)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2) (一)设定依据 (2) (二)办理依据 (2) 三、实施机关 (2) 四、申请材料 (3) 五、办结时限 (4)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4) 七、办理流程 (4) (一)申请 (4) (二)初审 (5) (三)审查、批准决定 (5) 八、办事服务 (5) (一)咨询 (5) (二)监督投诉 (6) (三)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6)

一、受理范围 (一)受理内容 公民因死亡、服现役、加入外国国籍、出国(境)定居、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因虚假重复户口被注销等6类情况,需要开具注销户口证明的。 (二)申请人范围及申请条件 被注销人本人或者直系亲属。 (三)不予受理的法定情形 无。 二、设定及办理依据 (一)设定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二)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 三、实施机关 常住户口注销地公安户政窗口。

四、申请材料 本人申请材料目录 直系亲属申请材料目录

五、办结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无。 承诺办结时限:当场办结。 六、收费标准和依据 无。 七、办理流程 (一)申请 窗口受理:持申请材料向常住户口注销地公安户政窗口申请办理。 受理时间:受理机关工作时间。

(二)初审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受理。对申请事项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或符合不予受理情形的,当场向申请人发送不予受理通知书,明确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申请或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规定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将当场申请人发送补正通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审查、批准决定 办理结果: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的,当场办理。 八、办事服务 (一)咨询 1、咨询方式 (1)窗口咨询: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窗口或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以及全省各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 (2)电话咨询: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各州(市)公安局户政管理部门、县(市、区)公安局户政窗口或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以及全省各公安派出所户政窗口业务咨询电话。 (3)网络咨询。云南公安互联网+警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 2、咨询回复 窗口咨询、电话咨询当场回复。网络咨询5个工作日内回复。

户口注销证明范文

户口注销证明范文 户口注销证明 本辖区居民隋小霞曾用名无性别女出生日期:山东省乳山市 乳山寨镇横山后村386号因亡,于xx-12-31 常住户口注销。 特此证明 (户口专用章)xx年4月8日 户口注销证明 姓名:性别: :出生日期:年月日公民 * 号码: 住址:死亡时间:年月日 因生病去世。于年月日注销户口 年月 户口注销证明 户口是个法律概念,在我国已经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了。在《辞海》(1989年版)中对户的含义有六种解释,其中有两种是对我们现在常 说的户口管理中的户的概念的概括和抽象。在我国当前的户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户的,即以“具有血缘婚姻或收养关系”立户的称为家庭户,而把以“无血缘关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员”立户的,即由业缘关系共同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户的称为集体户。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户是由人组成的社会团体,户内必需有人才能称为户,人是

户的生命实体,而人又是以口为计量单位的。我们平时所说的户口,既包括家庭户的户口,也包括集体户的户口。但是,户口登记必须有具体的地址,只有人与地址相结合,经过户口登记机关的登记,才能在法律上被认定为户。 第一条参军入伍:凭《居民户口簿》、《公民应征入伍通知书》办理。被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含考入军事院校学生),在入伍前凭入伍通知书或县(市、区)人武部提供的《参军人员花名册》办理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户口,不发《迁移证》。个别没申报注销的,派出所经调查核实确已参军的,必须注销其常住户口。 按公治246号的精神,对已经领取居民 * 的公民,在入伍办理注销户口手续时,公安机关不再收回其居民 * 。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入伍高 校毕业生)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时已将户口由原籍迁至就读高校的预征对象,要将户口迁回原籍,被部队应征后应在原籍注销户口。 第二条公民出guo或前往香港、澳门、台湾定居的,凭出入境部门开具的《注销户口 * 书》办理,已办理《 * 居民 * 》的,应予以收缴。全户迁出的,应收缴其户口簿。 临时出guo、出境和公派或自费的,只办理出guo出境手续,不注销户口。户籍内勤民-警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收集相关资料存档。

双重户口注销申请书

双重户口注销申请书 双重户口注销申请书 篇一: 双重户口身份证销户申请范本双重户口/身份证销户申请本人 ______________ 现有两本户口,其中一本户口坐落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 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另一本户口注册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现两本户口身份证,是因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现本人申请注销其中一本户口(身份证),注销位于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姓名为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户口(身份证)。申请人: 日期: 篇二: 双重户口注销申请申请兹有**省**县**乡**村**组**号居民**,女,生于1963年08月12日,身份证号码: **,于201X年在**县西山花园购房并转为非农业户口,现在申请注销原农业户口。特此申请申请人: 二〇一X年九月二十四日 篇三: 户口注销申请书户口注销申请书尊敬的斗里乡派出所领导:

本人系石明新的妻子谢文兰,因丈夫石明新不幸因病去世,特申请将其户口注销,望贵所核实后给予办理注销手续为谢。特此申请~此致敬礼申请人: 谢文兰 201X年 10月12日篇四: 户口注销申请书户口注销申请书 xx县公安局xx派出所: 本人是xxx的儿子,因父亲(xxx)年老生病死亡,特申请将其户口注销,在此 提供父亲(xxx)死亡证明书一份,望贵所核实后给予办理注销手续。特此申请申 请人: xxx年xx月xx日篇五: 双重户口注销证明 N 双重户口注销证明原使用户口信息姓名 ________ 身份 证号码为: 本辖区公民_________(曾用名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 系重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遵循每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户口的原则,自______ 年____月 _____ 日已删除。现在使用唯一真实有效的户口信息为姓名________身份证号码: 特此声明 (县级公安机关名称并盖户口专用章) 年月日 (双重户口注销申请书) 注: 请为申请人______办理双重户口注销后变更为现在有效户口的相关事宜。此件 为原件,如需要请留复印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制

死亡证明的五种开立方式:

死亡证明的五种开立方式: 1.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即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 2.殡仪馆、寺庙、道观出具的火化证明; 3.公安、司法部门出具的死亡认定书; 4.在境外死亡的,驻外使领馆或驻外机构出具的证明(属外文的,须附中译文),在境内有单位的,还须出具所在单位确认函; 5.村居委出具的死亡证明; 户口注销: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死者死亡证明、居民户口簿及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在暂住地死亡的,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根据死者暂住地的户主、旅店管理人或者户内其他人员的申报,将死者的姓名和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等及时通知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由死者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办理公民死亡注销手续时,缴销死者的居民身份证;单身独户的,还应收缴居民户口簿。 死亡户口注销程序 第十三条申报义务人申请办理公民死亡户口注销手续的,应持本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材料,到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户籍窗口申报,并填

写《死亡公民户口注销申请表》。派出所户籍窗口应当场受理,并予以办理注销手续。 对申报义务人身份或申报材料有疑异的,派出所应先予受理,待核实后,再办理注销手续,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报义务人。 第十四条公民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其申报义务人凭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文件,由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给予办理死亡公民户口注销手续。 第十五条公民在办理户口迁移途中死亡的,申报义务人应办理落户和申报死亡户口注销手续。户口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凭申报义务人提供的死亡公民《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有关户口迁移材料和死亡证明材料,办理死亡公民户口迁入手续,同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第十六条公民(包括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户口登记前死亡的,公安派出所凭申报义务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予以办理出生户口登记和死亡户口注销手续。 第十七条在办理死亡公民户口注销时,公安派出所应及时在死亡公民的《居民户口簿》中“常住人口登记卡”和《常住人口登记表》上盖“注销”章,并缴销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死亡公民属单独立户的,还应缴销其《居民户口簿》。 第十八条对死亡公民户口实行强制注销的,应先由派出所责任区民警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材料,经派出所所长审批后,再予以注销死亡公民户口。办理结果应及时通知申报义务人。

户籍注销证明样本

户籍注销证明样本 家庭户是户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户口也是个法律概念,户与口联用,始于汉代司马迁所著的《史记》,后沿用至今。下面是,欢迎参考阅读! 第一篇:户口注销证明 本辖区居民隋小霞曾用名无性别女出生日期:山东省乳山市乳山寨镇横山后村386号因亡,于20xx-12-31 常住户口注销。 特此证明 (户口专用章) 20xx年4月8日 第二篇:户口注销证明 姓名:性别: 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公民身份证号码: 住址:死亡时间:年月日 因生病去世。于年月日注销户口 证明单位(户口专用章) 年月日 第三篇:公务员户口注销证明 本辖区居民张东洋曾用名张东阳公民身份号码432626196612xxxxxx ,住址:湖南省绥宁县长铺镇大公坪居委会工业路98号,因出国(境)定居,其常住户口于20xx-11-10被注销。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户口专用章) 20xx年11月10日 附:户籍证明的格式 1、法定的`户籍证明是指公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和户口本。如果是集体户,或身份证、或户口本遗失,则派出所可以出具你的“户籍证明”。

2、目前有些场合,需要户籍证明,你可以凭本人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去你的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不收任何手续费,可能有些派出所会收取一定的工本费(一张纸)如果采用“鸿达”户籍管理系统的,则这个户籍证明叫“户籍证明书”,其他版本的也类似。户籍证明仅证明某人的户籍,因此是不另贴像片的,但有个人像片在电脑内的,在打印户籍证明的同时,会打在证明书上。如果不注明有效期的话,该证明没有有效期限制,使用时还是以公安机关登记为准,并不是以你提供的为准,这只能证明至你申请的当天。 3、这种户籍证明是为公民应急所使用,不是法定的证明。我们理解,不因为需要你户籍证明的人不想复印你的身份证或户口,这即可能复制到假的,也废纸张,因此叫你自己到派出所出具一份,而且是派出所盖章的原件,这更具真实性。 4、按照你问题上的描述,这个“户籍证明”仅指“户口本”复印件,不是上面所述“户籍证明书”。 证明 xxx,男(女),系xx省xx市xx镇xx村村民,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x 特此证明。

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死亡注销户口证明 死亡注销户口的手续: 需要带的资料有: 1、证明公民死亡的证明材料;(凭医院、殡仪馆、或村居委会意见) 2、死亡人员原户口本、身份证; 3、户口登记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相关家庭关系的法律法规: 《婚姻法》 第二十八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 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 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第二十九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 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第三十条子女应当尊重父母的婚姻权利,不得干涉父母再婚以及婚后的生活。子女 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 (一)正常死亡的,凭医疗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村(居)委会证明、家 属申请办理注销户口手续;(二)非正常死亡的,凭相关公安主管部门出具的死亡报告书办 理注销户口手续;(三)公民被法院宣告死亡的,凭法院宣告死亡判决书注销其户口; (四) 对公民死亡其户口未被及时注销的,公安派出所应当经调查核实、履行书面告知和亲属签 字的手续后,凭相关证明材料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对不主动注销户口的,凭村(居)委会 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履行告知后,予以注销户口。对其中查找不到死亡公民亲 属的,凭村(居)委会证明,经辖区民-警调查核实后注销死亡公民的户口。 死亡注销户口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公安部《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申请条件 申报材料《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户口雹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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