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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东区土地利用规划

金东区土地利用规划
金东区土地利用规划

目录

第一章总则5第一条规划目的5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5第三条规划原则6第四条规划依据7第五条规划范围10第六条规划期限10第二章规划背景11第七条区域概况11第八条土地利用现状11第九条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成效12第十条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14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条件分析15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18第十二条战略选择与功能定位18第十三条利用方向和战略重点19第十四条规划目标20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总体布局优化25第十五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依据25

第十六条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的原则和方法25第十七条优化土地利用布局的总体构架26第十八条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28

(一)农用地结构调整28

(二)建设用地结构调整30

(三)未利用地的结构调整31第五章耕地利用和保护规划32第十九条耕地利用和保护规划目标32第二十条农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32第二十一条基本农田保护规划34第二十二条标准农田建设规划35第六章城乡建设用地规划37第二十三条城乡建设用地规划目标37第二十四条城镇和工矿用地规划37第二十五条农村居民点用地规划39第二十六条生态用地规划41第七章中心城区用地规划43第二十七条中心城区控制范围43第二十八条中心城区城市定位与性质43第二十九条中心城区规划规模43第三十条中心城区总体结构与主要用地布局43第三十一条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控制指标44

第三十二条中心城区的用途分区管制和土地集约利用45第三十三条中心城区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46第三十四条中心城区建设空间管制46第八章重大基础设施用地规划48第三十五条交通用地规划48第三十六条水利设施用地规划49第三十七条风景名胜设施用地规划49第三十八条其他基础设施建设用地规划50第九章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整治规划51第三十九条土地资源开发和整治的规划目标和工作重点51第四十一条黄土丘陵开发利用规划51第四十条农村土地综合整治规划52第四十一条土地复垦、开发和整理规划52第十章土地用途分区及管制细则54第四十二条土地用途分区54第四十三条用途分区管制规则55第十一章建设空间管制分区及管制规则59第四十四条允许建设区59第四十五条有条件建设区59第四十六条限制建设区60第十二章乡镇土地利用控制61第四十八条乡镇主要控制指标分解的技术路线61

第四十九条乡镇主要控制指标的落实61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与管理65第五十条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65第五十一条健全和完善节约集约用地新机制66第五十二条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67第五十三条因地制宜开发黄土丘陵68第五十四条着力提高规划管理信息化水平69第五十五条健全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机制70第十四章规划附则71第五十六条附则一71第五十七条附则二71第五十八条附则三71

金华市金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管理,严格执行耕地保护和节约用地制度,合理利用土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按照国务院和浙江省人民政府的要求,根据国土资源部和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制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技术规程和指导文件,制定《金华市金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本规划是金华市金东区行政区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指导性文件。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本行政区域范围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开发、整治、保护活动,都必须遵循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浙江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和市委浙中城市群发展战略部署,以“构建黄金主轴,实现富民强区”为主题,大力推进工业强区、商贸兴区,走开放带动、城乡互动,绿色和谐发展之路,适应工业化、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发展需要,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宏观调控,落实共同责任,严格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科技创新,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实现经济发展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健康稳定快速发展的保障能力。为促进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协调发展,科学和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供科学依据。

第三条规划原则

(一)转变土地利用方式,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走新型工业化和健康城镇化道路。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改变过度依赖建设用地扩张带动经济发展的做法,切实转变粗放低效的土地利用模式,引导和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二)严格保护耕地,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从维护粮食安全,促进社会稳定,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出发,把基础性、战略性资源保护放在首位,严格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和标准农田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三)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统筹城乡土地利用

从统筹城乡土地利用和区域协调发展的要求出发,合理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区域各类用地的规模、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公平、效率、环境良性互动的区域发展机制。

(四)积极开展土地整治,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针对区域土地利用存在问题和面临的挑战,扬长避短,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整治,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通过城、镇、村建设空间合理划定,山、水、田、林、路综合整治,优先保护自然生态空间,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和空间管制相结合,

构建生态文明的宜居城乡环境。

(五)合理安排土地利用时序,调控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按照建设和谐社会和保障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要求,把好土地供应闸门,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特别是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合理安排土地供应时序,积极引导投资和消费,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优化,为避免经济大起大落、实现快速稳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提供土地保障。

第四条规划依据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主席令[2004]第28号公布);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第74号公布);

3.《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主席令[2002]第81号公布);

4.《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主席令[1998]第3号公布);

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主席令[2003]第77号公布);

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主席令[1991]第49号公布);

7.《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发[1998]256号);

8.《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国发[1998]第257号);

9.《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0年7月5日颁布实施);

10.《浙江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2年10月31日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11. 《浙江省建设项目占用水域管理办法》(浙政令第214号);

12. 国家和浙江省其它有关法律法规。

(二) 技术标准

1.《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07);

2.《土地基本术语》(GB/T 19231-2003);

3.《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1014-2007);

4.《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TD/T1016-2007);

5.《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1990);

6.《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2007);

7.《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国土资源部2009);

8.《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浙土资办[2009]

96号);

9. 《浙江省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式(试行)》(浙土资办[2009]96号);

10.《浙江省实施〈村镇规划标准〉有关技术规定》(浙建乡[1994]224

号);

(三)指导性文件与相关规划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大统筹城乡发展力度进一步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的若干意见》(中发[2010]1号);

2.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3.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4.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6.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196号);

7.国土资源部《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

8.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76号);

9.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10.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2009年第43号令);

11.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浙委办发[2010]1号);

12.浙江省《关于严格土地管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通知》(浙政发[2004]37号);

13.浙江省国土资源厅等五厅局《关于优质园地划为基本农田工作的意见》(浙土资发[2003]73号);

14.浙江省国土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浙土资发[2003]59号);

15.《浙江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16.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全省各市、县(市、区)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主要控制指标的通知》(浙政土审〔2009〕12号);

17.浙江省人民政府《浙江生态省建设规划纲要》(浙政发[2003]23号);

18.《金华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19.《金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基本思路》;

20.《金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20. 《浙中城市群规划》(2008-2020);

21.《金华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2020);

22.《金华市生态环境功能区规划(2006-2020年)》;

23.《金华市金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24.《金华市金东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思路》;

25.《金华市金东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大纲》及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审查意见。

26.《金华市金东区村庄布局规划(2003-2020年)》;

27. 金华市金东区农业、水利、交通、工业、旅游、环境保护等部门相关规划和计划。

第五条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金华市金东区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全部土地,包括赤松、孝顺、傅村、曹宅、塘雅、澧浦、岭下、江东等8个建制镇,多湖、东孝2个街道办事处和源东1个乡。总面积为658.16平方公里。

第六条规划期限

2005年为基期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规划近期为2006-2010年,规划远期为2011-2020年。

第二章规划背景

第七条区域概况

金东区位于浙江省中部,金华市中部偏西,金衢盆地的东端。界于东经119°38′~119°56′,北纬28°59′~29°19′之间。东靠义乌市、南与武义县接壤、西接婺城区、北邻兰溪市。金东区2005年末户籍人口为301245人,外来人口35000人。

金东区自2001年建区以来,社会经济发展成就显著。2005年全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GDP)为47.05亿元,比上年增长12.2%,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5660元。第一、二、三产业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4.5:56.9:28.6。

第八条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基数转换和确认数据,2005年金东区土地总面积65816.30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54031.3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2.09%;建设用地面积9934.0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5.09%;未利用地面积1850.8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81%(附表1)。

(一)农用地

全区农用地面积54031.38公顷。其中耕地面积20600.96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31.30%;园地面积10036.2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15.25%;林地面积19543.67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29.69%;其他农用地面积3850.54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5.85%。

(二)建设用地

全区建设用地面积9934.08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面积6689.01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0.16%;交通水利建设用地3013.7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4.58%;其它建设用地234.28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36%。

(三)未利用地

全区未利用地面积1850.84公顷。主要是河流水面、滩涂沼泽和自然保留地。其中滩涂沼泽112.15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17%,河流水域1266.19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1.92%。自然保留地472.50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0.72%。第九条上一轮土地利用规划实施成效

(一)确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法律权威

金华市金东区上一轮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对农地转用、耕地占补平衡的严格审批,使之第一次具备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得批准使用和供应土地”的规划功能,真正有了法律效力,并在土地利用过程中能够具体实施。

(二)有效地促进了耕地保护

金华市金东区上一轮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耕地保护为中心,采用指标加分区的方法,以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和保护率、非农建设占用耕地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和复垦补充耕地数量等主要控制指标,对耕地保护情况进行考核和管理,通过土地用途分区制定土地用途管制规则,制止违背规划规定用途的用地情况发生,有效地促进了耕地保护工作。上一轮规划确定规划期末金东区耕地

保有量为20698.08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7578.86公顷。2005年耕地面积20600.96公顷,基本农田面积17734.87公顷,扣除规划期间由兰溪市为金华市区易地代保333.34公顷(其中金东区为233.34公顷),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耕地保护任务。

(三)基本上满足了各业用地需要

金华市金东区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构调整方案根据上级下达的各项规划指标,参照各部门用地规划及各乡镇土地利用规划概要,经多方协调后形成的,土地利用规划的总目标与经济发展目标相一致,基本满足城镇建设和各大产业对用地的需求。通过土地资源合理配置,有力地促进了各业之间、城乡之间协调发展。

(四)规范了土地市场

金华市金东区通过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供应总量进行了严格控制,规范了土地市场,有效地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高了土地资产价值。

(五)提供了区域联合和区域协作动力

金华市金东区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和乡镇合并以后的建设用地集中置换,增强了中心城镇的建设发展速度,促进了区域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另外,由于浙江省对于一些耕地后备资源少、经济发展迅速、建设用地使用量大的地区,耕地保护可以实行易地代保,这一政策也为区域联合和区域协作提供了渠道,对于缩小地区差别和城乡统筹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

现实意义。

第十条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设用地规模扩张难以为继

对金东区经济增长进行分析,投资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非常显著。固定资产投资的快速增长不仅带动经济高速增长,也引起了建设用地的增加和耕地面积的相应减少。1996-2005年期间,不计算增加耕地面积,全区耕地减少量总计达1876.35公顷,其中建设占用减少耕地1642.48公顷。显然,由于土地资源的稀缺乏性,依靠建设用地增加,来维持国内生产总值高速增长,肯定难以为继。

(二)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较低

金东区是金华市较晚设立的市辖区,经济发展迅速,但是土地利用集约化水平相对偏低。2005年金东区单位面积土地拥有的地区生产总值只有714.87万元/KM2,低于金华市(974.12万元/KM2)和浙江省((1187.50万元/KM2)的平均水平,金东区单位面积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536.18万元/KM2,虽然高于金华市域平均464.80万元/KM2,但低于浙江省平均644.4万元/KM2的水平;较金华义乌市有1倍以上的差距。

(三)土地利用规划公众参与不足

金华市金东区上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全国各地一样,自上而下开展。上级规划主要是对下级规划的指标控制,而下级规划重在对上级规划的指标落实,很少有人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当做是维护自己合法经济利益的工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和管理主要以行政手段为主,公众参与不足,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实施和监督没有成为广大群众的自觉行动。

(四)生态环境保护和土地集约利用关系需要正确处理

2005年金东区林地面积为19543.67公顷,比1996年减少了1574.18公顷。林地面积减少,增加了生态保护的压力。但是,在个别工业园区和城镇规划建成区,一些投资者以提高绿化覆盖率为借口,降低土地利用强度,变相圈地,也是一种土地资源的浪费。

第十一条土地利用条件分析

(一)发展优势

1.浙中城市群建设的轴心区

金东区位于浙中城市群主轴金华-义乌轴的中央,是金华中心城区重要组成部分,正在崛起的新城区。除金东新城外,金东区内有金三角经济开发区(金东开发区),也是金义轴上正在建设的重要节点城市,是金华现代化城区规划建设的主要承载区域。金东区享有浙中城市群建设的各种便利和相关政策优惠。

2. 交通区位好,土地经济升值迅速

金东区地处金衢盆地东部,杭长铁路客运专线、浙赣铁路、金温铁路、杭金衢与金丽温高速、甬金高速、国道330线、03省道汇聚金东,金东设有金华市保税仓库(“无水港”),未来也将建设干线机场,这些要素聚集金东区,极大地改善了金东区的对外联系,提升了土地区位价值。

3.黄土丘陵资源丰富,土地资源开发潜力大

金东区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其中,黄土丘陵是得天独厚的土地后备资源。目前城区建设用地主要集中在两江三岸地段(义乌江、婺江所夹片区),但义乌江平原及两侧岗地、低丘,土地利用有显著的多样性和适宜性,存在着比较大的结构调整空间。根据2005年底完成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全区近期拥有垦造耕地资源总面积为2902.77公顷(43541.55亩)。

(二)制约因素

1. 后发优势发挥的经济环境制约

自从实施浙中城市群发展战略以来,金东区作为金华的现代化新城区,日益成为提升浙中城市群总体经济实力水平的龙头和引擎。金东区是金华市建设用地规模扩张的重点区域。但由于政府对于土地管理、房地产市场调控力度的加大,一些原来新区开发的优惠政策空间也相对缩小,建设用地供给约束越来越紧。金东区原有城市化水平低,经济实力薄弱,在招商引资和吸引先进生产要素集聚的竞争过程中,容易处于弱势地位。

2. 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缺乏充分的经济补偿

金东区耕地保护和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一是人口增加,建设用地规模扩大,造成土地后备资源越来越少,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增大;二是经济结构调整,特别是耕地利用上种植业比较效益低,环境保护需要财政补贴等,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容易受到其他土地用途的空间竞争和替代;三是依靠行政手段推动耕地保护和环境建设,容易取得成效,但是缺乏长久动力,甚至容易反弹,造成投资浪费。从根本上讲,进行耕地保护和环境建设,在没有建立充分和合理的经济补偿机制的情况下,容易出现谁保护,谁贡献,在经济利益上产生不公平。

3. 农村居民点布局分散

金东农村居民点多依道路、河岸分布,自然村数量多,分布散,规模普遍较小,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难以集中建设。随着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在面临工业污染挑战的同时,农村环境整治的任务也非常艰巨。

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和目标

第十二条战略选择与功能定位

金东区东邻国际小商品城义乌,南连中国五金城永康,西接金华城区,是浙中城市群的重要核心区,也是金义黄金主轴的重要节点。

金东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比较低,到2010年底金东区人均GDP才突破4000美元,不仅低于金华市区人均GDP6000美元左右水平、而且远低于义乌市1万多美元水平,是金义主轴线上的经济“洼地”,面临着“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局面。

金东区“十一五”期间,按照金华市金东区委、区政府的要求,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目标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为根本出发点,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经济总量翻番两个目标,突出金东新城区、金东经济开发区和社会主义新郊区建设三个重点,大力实施“工业强区、科教兴区、开放带动、城乡互动”四大战略,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浙江省“十二五”时期,金衢丽沿高速公路产业带是全省重点培育的四大产业带之一,浙中城市群是全省“十二五”重点培育的四核之一,金华产业集聚区、义乌金东商贸服务集聚区建设列入省委、省政府重点培育的14个重点产业集聚区,金东黄土丘陵综合开发列为省级试点区块,把金东现代物流园区建设列入省重点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区。这对金东加快夯实产业基础、扩大经济总量,构建黄金主轴、优化空间布局提供了重要契机。

“十二五”期间,金华交通枢纽地位建设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杭长高速铁路、

金温铁路扩能改造开工建设,甬金铁路即将进入前期工作,轨道交通建设进入规划,即将迈入“高铁”时代;杭金衢高速公路拓展、临金高速公路建设指日可待等,将进一步构筑完善金东“城际通道、出海通道”,对金东接轨长三角、融入温台沿海、拓展西南腹地创造优越条件,为金东陆路口岸建设、加强招商引资非常有利。

金东区凭借区位优势、人文特色、土地条件等,完全有能力完成“聚合黄金轴,构筑新平台,提升新城区,建设新金东”的发展使命。应该能够成为浙中城市群的现代服务业高地、特色先进制造业聚集区、现代化农业产业化示范区和以文化名城为支撑、山水生态为特色的“宜业、宜居、宜学、宜游”的品质文化之城,成为提升浙中城市群总体经济实力水平的龙头和引擎,增强金华市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支撑点,金华城市可持续发展战略拓展空间。

第十三条利用方向和战略重点

从金东区的区位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趋势分析,金东区土地利用的基本模式应当依照我国大城市郊区土地非农开发及其土地合理利用的模式进行综合开发。即依托金华市老城区,积极建设新城区,通过老城区人口、产业和服务扩散,新城区现代化建设,实行城市有机成长和城乡合理分工,协同发展。

金东区土地利用的基本方向为:

1、农业用地作为金东区最主要的土地利用类型,其土地利用功能由主要是保障农产品的供给,逐步转变为生产功能和生态功能、旅游休闲功能相结合。

2、建设用地应当成为吸引先进生产要素向金东区进行空间集聚的重要条件,要通过人居环境建设和投资环境改善,吸引更加多的外来人口到金东区安家落户

和投资兴业。

3、土地利用要认识到环境也是生产力,不但要努力提高土地的生产力,更要提高土地的消费价值。

根据金东区土地资源特点和土地利用趋势,金东区土地利用将采用:(1)土地集约利用和节约利用战略;(2)生态经济和循环经济战略;(3)区域专门化和区域经济合作战略;(4)城乡土地统筹利用战略。

金东区2006~2020年土地利用的战略重点为:

①以形成浙江中西部区域经济中心,建设浙中城市群的核心区域为目标,优先供给交通运输、水利设施用地,完善金华市域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实现城市服务体系、生产布局空间和市场一体化。

②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积极合理地调整农村居民点的布局,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投入,完善农村生产和生活保障体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

③加快黄土丘陵开发,有效地增加耕地补充资源,努力提高建设用地供给的保障能力。

④根据资源禀赋、环境容量、生态状况、人口数量、开发程度与潜力,对金华市土地利用进行合理分区,区别情况,制定区域开发政策和土地利用限制。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行严格的土地用途管制。

第十四条规划目标

(一)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

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的要素分类、要素编码、属性数据结构、图形数据结构、影像数据结构、文件命名规则、元数据和数据交换格式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级(含和乡镇级同比例尺的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同时也适用于仅包含土地利用规划文本、指标、影像等要素的市级、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建设和数据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260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GB/T 13989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 GB/T 17798-2007 地球空间数据交换格式 GB/T 19231 土地基本术语 GB/T 16820 地图学术语 GB/T 13923-2006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 GB/T 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 TD/T 1014-200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 TD/T 1016-2007 《土地利用数据库标准》 TD/T 1019-200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 TD/T 1016-2003 国土资源信息核心元数据标准 国土资源部《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国土资源部《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国土资源部《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要素feature 现实世界现象的抽象。[GB/T 17798-2007 3.4要素] 3.2 要素性质feature arribute 要素的性质。[GB/T 17798-2007 3.5要素性质] 3.3 类class 具有共同特性和关系的要素集合。 3.4 对象object 具有明确定义的边界和封状态与行为特征的实体。[GB/T 17798-2007 3.6对象] 3.5 实体entity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1.新增规划用地 在ArcCatalog新建(或直接导入)“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开始“Editor”,Target: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 根据乡镇调研成果,找到准确的位置,通过复制现状地类图斑等命令规划新增用地。 单击右键,打开“Attributes”,根据“Shape_Area”调整图斑面积,单位:平方米。(调整结果“Shape_Area”个位数字5以下,最好是0,十位百位必须都是0)规划规模与之对应保留一位小数,单位:公顷。 具体调整方式: 选中图斑,使用Task:Cut Polygon Features命令,割去多余的面积。 双击图斑,调整结点位置。可以单击右键insert vertex或者delete vertex增加或删除结点。 注意: 适当割补,不要出现尖角和小块图斑。 打开“Attributes”,根据“乡镇规划用途分区代码一览表”修改图斑属性。(ps:个人建议,在这一步,只修改XMMC、规划规模、乡镇村名三条属性,出图代码、出图分类、用途分区以及管制分区四项属性可以在规划图层完成后,open Attributes Table,使用“Field Calculator”命令,统一修改,汉字写在英文状态的””里) (1)县级重点项目上图 导入“县级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等”图层 复制该图层图斑到“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Tips: A.县级重点项目以乡镇调研确定的位置为准,形状根据具体地类图斑情况以及边界作调整,面积不变; B.有勘界资料的,将勘界范围导入Arcgis中进行处理。 (2)高速公路铁路等上图 导入“GH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选择”县级新增规划中的高速公路”, 将其复制到“GH 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中. 选中高速公路, Data managemeng tools 再features 再polygon to line,这样就把面转为一个新线图层. 在这个新图层中,再用split tool 把线打碎,删成一条线. 导入“GH线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 把这条线导入其中,即可. 再对线的位置作一定调整. 完成! (3)场镇范围允许建设区以及有条件建设区上图 参考场镇规划基本范围制图(有CAD规划图的要先将.dwg文件导入Arcgis)。将现状场镇作为允许建设区,将规划场镇作为有条件建设区。 Tips: A.将场镇规划.dwg文件导入Arcgis步骤: 1.提取场镇边界。打开场镇规划.dwg文件,选中场镇边界即规划红线,复制到新.dwg文件,并缩放另存 到规划图数据文件夹中 2.打开Arcgis,拖入场镇边界文件。“export data”完成转换 3.配准。缩放到图层,打开spatial adjustment 选四个点,修改点坐标,进行配准。X坐标复制到X,前 加36(36度纬度带)Y坐标复制到Y(看CAD图的经纬度,如果经度位数为6,纬度位数为7,则用上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8 / - 1 -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接,对中心村、保留村边界划定要充分征求当地群众意见。 (三)严格更新规划数据库

县区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技术方案 xxxxxxxxxx 二〇一x年x月

目录 一、目标任务 (1) 二、主要依据 (2) 三、技术路线 (4) 四、程序与方法 (6) (二)规划目标确定 (7) (三)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7) (五)土地用途区划定 (12) (六)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15) (七)土地整治安排 (17) (八)乡(镇)土地利用控制 (18) (九)规划实施措施制定 (18) 五、主要成果 (19)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的基本依据,是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常态下对土地利用的新要求,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明显提高,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国家和省、市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技术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在全面总结本区域土地利用和规划管理中的成功经验基础上,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常态的需要,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上下协调、有序推进的基本原则,依据第二次土地调查和现行规划中期评估结果,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优化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布局,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更新规划成果和数据库,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为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提供基本依据。 (二)主要任务 1. 开展中期评估。全面总结现行规划实施情况,客观研判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态势及其对土地利用的影响,对现行规划实施情况进行中期评估,摸清状况、分析趋势、找准问题、查明原因,提出改进规划编制和管理的政策建议。 2. 进行专项评价。围绕规划调整完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资源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送审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2) 第1条规划前提 (2) 第2条指导思想 (2) 第3条规划原则 (3) 第4条规划依据 (3) 第5条规划范围 (3) 第6条规划期限 (4) 第7条规划重点 (4) 第二章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 (5)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5) 第8条明确首都的土地功能定位 (5) 第9条积极推行和谐持续发展战略 (5) 第10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6)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 第11条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总目标 (7) 第12条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7) 第三章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 (9) 第一节建构首都土地利用总格局 (9) 第13条划分四大土地利用区域 (9) 第14条构筑“三圈九田多中心” (10) 第二节统筹平原山区土地利用 (11) 第15条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用地功能 (11) 第16条整合城市功能拓展区布局 (11) 第17条推动城市发展新区高效用地 (12) 第18条保育生态涵养发展区空间 (12) 第四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 第一节规模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4) 第19条高效保护农用地、耕地 (14) 第20条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 (14) 第二节适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5) 第21条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5) 第22条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 (16) 第23条加强农用地综合整理 (16)

第24条积极安排废弃地复垦 (16) 第25条科学开发未利用地 (17) 第26条确定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区域 (17) 第三节引导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发展 (17) 第27条加强都市农业用地用途管理 (17) 第28条规范都市农业设施用地标准 (18) 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9) 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19) 第29条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 (19) 第30条推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20) 第31条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盘整 (21) 第二节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32条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三节积极引导各类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2) 第33条引导交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22) 第34条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3) 第35条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4) 第六章加强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25) 第一节构筑城乡生态安全网络 (25) 第36条保护“两山八水”,建设“九楔九田” (25) 第37条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25) 第38条分类管制土地利用空间 (26) 第二节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26) 第39条维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安全 (26) 第40条不断完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27) 第41条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27) 第三节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9) 第42条探索城镇乡村差别化的平原模式 (29) 第43条探索整体局部区别化的山区模式 (29) 第七章有机协调土地利用时序与布局 (31) 第一节近期规划与远景展望 (31) 第44条近期规划目标 (31) 第45条近期规划要点 (31) 第46条远期和远景发展展望 (33) 第二节区(县)规划的调控要求 (34) 第47条促进人口产业布局与用地布局相协调 (34) 第48条强化区(县)规划目标调控 (34) 第八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35)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1997-2010年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北京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编制和实施北京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配置本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首都的发展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的需要,以及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保障了首都的发展建设和人民生活及各项生产的用地需要。但是,由于我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较少、后备土地资源匮乏,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问题越来越突出。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为此,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士她利用的方针政策,以《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北京市生态建设规划》及有关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按照中央提出的对土地资源实行严而又严的保护与管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开发与节约并举,以节约为主,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和方针,科学地编制《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全市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走节约用地和内涵挖潜的路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占用耕地和开发整理复垦耕地相平衡。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调整完善方案 (2015年调整) 锣圩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目录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3) 1.1耕地保护目标 (3) 1.2建设用地保障目标 (4) 2.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6) 2.1耕地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6) 2.2基本农田布局优化调整 (7) 2.3建设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8) 2.4生态保护用地布局优化调整 (11) 2.5土地整治布局优化调整 (12) 3.保障措施 (14) 附图 (15)

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西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4〕94号)和上级审定下达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主要控制目标指标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对《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进行调整完善,形成《锣圩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2015年调整)(以下简称《本方案》),《本方案》为2015年修订,所采用的土地利用数据为截至2013年12月31日的年度变更数据,其他数据为权威部门最新公布的数据。本次规划调整完善仅对《原规划》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内容进行修订,经报原规划批准机关后成为土地用途管制依据,对原规划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予以保留,并沿用原规划作为土地用途管制的依据。 现将本次规划调整完善的内容阐明如下。 1.土地利用规划目标调整 1.1耕地保护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采取严格的耕地保护措施,确保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得到更加严格的保护,数量不低于武鸣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质量有保障并逐步提高。 《原规划》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848.27公顷。《本方案》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550.15公顷。规划调整完善后,全镇耕地保有量目标下降298.12公顷。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二章指导思想、战略与目标任务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任务 (8)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5) 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区 (21) 第三节县(市、区)规划指引 (24)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27)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7)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9)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1)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1) 第二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 (31) 第三节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33) 第四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34) 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6)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8)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8)

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9) 第三节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和建设 (40)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2)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2)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控制 (42)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 (46)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6) 第二节土地利用重点项目 (49)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51) 第二节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作用 (53)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54) 第四节推进规划实施技术创新 (54) 第十一章附则 (56) 附表 (57) 附图 (81)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土地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基础上,对《1986—200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制定《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这一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保护耕地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确定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纲要》编制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纲要》以1996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30年。 《纲要》的内容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澳门。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略) 二、规划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97年到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的总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具体目标是: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庆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 (修改方案) (2003—2010)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ОО五年六月 ·1·

目录 前言 (1) 1 土地利用现状 (2) 1.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1.2 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4) 1.3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 (6) 1.4 土地利用优势 (7) 1.5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9) 1.6 土地利用潜力 (10) 2 规划方针与目标 (11) 2.1 规划方针 (11) 2.2 规划目标 (12) 2.3 远景展望 (1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3.1 土地利用结构 (14) 3.2 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 (17) 3.3 重点工程建设 (19) 4 土地利用分区 (19) 4.1 地域分区 (19) ·2·

4.2 用途分区 (22) 5 基本农田保护 (26) 6 土地整理开发 (27) 6.1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27) 6.2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29) 6.3 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32) 7 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33) ·3·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办复[2003]8号《关于要求修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现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现行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依据,从安庆市实际出发,针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新时期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研究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庆市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现行总体规划》,实现安庆市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和合理利用,促进安庆市土地利用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规划的目标年与《现行总体规划》一致,即至2010年。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1·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513816487.html, | 更新时间:2007-07-15 | 来源:贵阳市国土局 一、概况 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西南内陆腹地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07’至107。17’,北纬26。11至27。22’之间。东、南与黔南布依族自治州按壤,西靠毕节地区和安顺市,北邻遵义市。据贵阳市统计局2001年末统计资料:全市总人口33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3.38%。土地总面积8034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36%,以山地、丘陵为主,分别占总面积的40%和44.5%,余为山间平坝。2001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106828公顷。全市共辖六个区、一个市,三个县,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城市。全市下辖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镇、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总计29个镇、54个乡、32个街道办事处,131个村民委员会。1 996年市域总人口310.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5.38万人,农业人口174.88万人。全市人口平均密度386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2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 贵阳市地貌上属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的丘原盆地地区,其中山地面积4217.97平方公里、丘陵面积2842.37平方公里,各占土地总面积的52.3%和35.2%;坝较少,仅911.9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1. 3%;此外还有约1.2%的峡谷等地貌。全市土壤总面积60.82万公顷。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和草甸土等8个土类,其中分布最广的三个土类黄壤30.16万公顷、石灰土19.66万公顷、水稻土8.01万公顷,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49.59%、32.33%和13.17%。 贵阳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均气温15。C;,平均降水量1197毫米,无霜期270天左右,常常由于季节问降水量的不均衡造成旱涝灾害,此外早春的倒春寒、初夏的冰雹、秋天的白露风、冬季的冻雨为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及交通带来不利。我市处于长江、珠江两人水系的分水岭地带,长江水系面积7631.6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4.8%,珠江水系面积为41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主要河流有长江水系的南明河、猫跳河、鱼粱河、谷撒河、息烽河和洋水河,以及珠江水系的蒙江。全市天然径流深545-640毫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56.3万立方米,高丁全国平均值;水资源总量为46.79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9%。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2006~2020年)调整方案 为更好地保障“十三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提高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根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以下简称二次调查)成果,经国务院同意,对《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进行调整完善。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加快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调整原则 (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坚持《纲要》确定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基本不变,继续实施《纲要》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和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局部调整完善《纲要》,增加耕地保护任务,优化建

设用地布局。 (二)应保尽保、量质并重。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既要守住18亿亩耕地数量,更要保证耕地质量不下降,对二次调查查明增加的耕地,除根据国家统一部署纳入生态退耕规划和根据国家相关规划需要占用的以外,均予以保护;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均划入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按照坚定不移地推进节约用地的总要求,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有效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降低工业用地比例,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适当增加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四)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正确处理开发与保护、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的关系,重点做好耕地和基本农田调整、建设用地结构与布局优化,制定完善政策措施,切实解决影响耕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和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 (五)加强协调、充分衔接。坚持科学论证、标准统一、民主决策,强化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生产力、交通布局等相关专项规划的协调,做好其对下级规划的控制,完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三、调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耕地调整。按照坚守18亿亩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到2020年,-2-

(推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前言 SS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SS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SS市域土地总面积7286.55平方公里,地处珠江入海口。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SS是国家中心城市——综合性门户城市、南方经济中心、世界文化名城,将建设成为SS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SS省首位。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SS市的发展提供了契机,在“坚守耕地红线、节约集约用地,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新机制”的要求下,规划以《SS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指标为指导,以2005年为规划基期年,2010年为近期规划年,2020年为规划目标年,根据SS市土地利用特点,按照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的城市发展目标,在“山、水、城、田、海”生态城市框架和“南拓、北优、东进、西联、中调”城市空间发展战略指导下,立足于统筹区域土地利用,解决城乡用地结构与布局不合理及生态保护刚性不足等问题,确定“优化、协调”土地利用战略,旨在通过城区提升改造,新区理性引导,优化城乡用地布局与结构,实现旧城功能提升,新城紧凑发展,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通过边界控制、土地复合利用,在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基础上,提高各类用地的综合效益,

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创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文本

目录 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土地利用战略和指导方针..............................................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规划目标和调控指标........................................................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土地利用空间组织与结构调整........................................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农用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六章建设用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生态保育用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八章风景旅游用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九章市区和中心城市用地规划..............................................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十二章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一、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主要任务 (一)合理调整规划目标和主要控制指标 严格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成果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合理调整各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目标和控制指标。其中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控制指标原则上在原分解下达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规划实施情况、异地调剂情况以及上级调整情况进行调整。对矛盾较为突出的城乡建设用地坚持眼光向内,积极盘活现有的存量,努力推进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探索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控新办法。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坚持剩余规模进行统筹,通过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调节机制,在城乡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内根据区域内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闲置土地开发利用、批而未供土地利用、盘活存量用地等节约集约用地状况,按年度追加予以落实,用有限的增量撬动存量的方法促进全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二)严格划定“三条红线”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要求,依据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进一步落实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和用途管制制度。“三条红线”相辅相成,划定工作应在规划调整完善中统筹安排,以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为基础,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引导形成合理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 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要遵循耕地保护优先、数量质量并重的原则,将通过标准农田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建设、农田水利标准化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工作建成的优质耕地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其中将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质量优良、土壤清洁、适合规模经营和现代化耕作方式的平原优质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示范区。同时,将劣质耕地和不符合要求的其它土地划出永久基本农田,稳妥有序地优化永久基本农田结构和布局。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要在现有规划的禁止建设区基础上,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风景名胜核心区、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列入省级以上保护名录的野生动植物自然栖息地等,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城镇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即城市开发边界)划定应以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为基础,与城市规划充分协调,避让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蓄滞洪区、地质灾害区,通过“摸家底、定底线、定规模、定形态”等步骤,充分利用线型基础设施和自然地物边界综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扩展边界划定应与新农村建设规划、农村土地整治规划相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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