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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一、瓦斯检查员配备:

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等有害气体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必须专人专面、专人专头,其它地点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规定和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

二、瓦斯检查员的要求:

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机构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严禁上岗。瓦斯检查员上岗时,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定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

三、瓦斯检查仪器的要求:

1、井下使用及备用(达到所规定的备用数量)的瓦斯检查仪器必须经有资质的单位出具检测合格证书。

2、仪器维修人员在发放前,必须确保仪器灵敏准确,每班要对仪器外观及各部件进行检查,按规定调试校准后,方可发放。

3、瓦斯检查员上岗前必须对所携带的光学检定器和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进行细致检查,确保光学瓦斯检定器各部件完好、光线清晰、药品有效、仪器不漏气,确保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灵敏准确。

4、瓦斯检查员下井后,在进风巷新鲜风流中要清洗气室、调整零位,到待测地点后,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测定,并且要做到光学检定器、便携仪、瓦斯传感器“三对照”,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并查明原因。

四、瓦斯检查设臵计划:

各矿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负责人组织通风技术人员、瓦斯检查班(组)长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要求,共同编制矿井瓦斯检查点设臵计划和巡回检查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汇报时间、汇报次数、检查人员安排、交接班地点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五、检查地点、范围和次数:

所有采区的采掘工作面、硐室、机电设备设臵地点、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密闭处和有人作业的地点等,都必须纳入检查范围。

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如下:

1、各矿井每班至少3次;

2、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瓦斯或其它有害气体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

采掘工作面的二氧化碳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

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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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瓦斯或二氧化碳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

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1次。

密闭墙外的瓦斯浓度每天至少检查1次。

六、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的检查方法:

1、矿井总回风或一翼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浓度:均应在测风站内测定。

2、采区回风巷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该采区全部回风流汇合后的风流中测定。

3、采煤工作面风流中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工作面下端头至上端头、煤壁侧至采空区侧、上巷煤壁线外10m 内的风流中测定,取最大值作为工作面风流。在测定采煤工作面风流瓦斯浓度时要注意对上隅角进行测定。

4、采煤工作面回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应在工作面回风流进入采区回风巷前10-15m内测定。

5、掘进工作面风流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应在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空间中巷道风流空间内测定。

6、掘进工作面回风流中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应在距工作面回风外口10~15m内风流中测定。

7、硐室或盲巷(不超过6m)内瓦斯浓度或二氧化碳浓度:水平巷道应在巷道的上部测定瓦斯,在巷道的下部测定二氧化碳;在上山盲巷内测定应重点检查瓦斯,要由下至上检查瓦斯;在下山应重点检查二氧化碳,要由上而下至底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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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二氧化碳。

七、巷道风流、采煤工作面风流范围划定:

1、巷道风流:指距巷道顶、帮、底各200mm的巷道空间内的风流。

2、采煤工作面风流:是指在距煤壁、顶(岩石、煤或假顶)、底(煤、岩石或充填材料)各为200mm(小于1m厚的薄煤层采煤工作面距顶底各为100mm)和以采空区切顶线为界的采煤工作面空间内的风流。

3、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是指在距工作面煤壁线10m 以外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

4、掘进工作面风流:是指掘进工作面到风筒出风口这一段巷道空间中按巷道风流划定的空间内的风流。

5、掘进工作面回风流;是指风筒出风口至局部通风机供风巷道的风流汇合处这段掘进巷道空间内的风流。

八、瓦斯检查牌板的设臵和悬挂:

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机电设备设臵地点、停风地点(栅栏外)、挡风墙和有人作业的地点等,都必须设臵瓦斯检查牌板。20m范围内如有机电设备需设多个瓦斯检查点,可以设臵一块检查牌板,应逐一检查,填写数值取最大值。

瓦斯检查牌板的悬挂必须放臵在顶板支护完好、无淋水的巷道,并远离防尘喷雾设施,严禁挂在电缆钩上;悬挂的牌板吊挂要求固定吊挂,不能来回摆动,悬挂高度距底板1.0~1.5m,地点应宽敞、便于观看、行人和填写。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牌板应悬挂在回风巷距采面煤壁50m范围;煤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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掘进工作面放臵在工作面后巷50m范围;岩巷掘进工作面放臵在工作面后巷100m范围;机电硐室牌板悬挂在回风流处。20m范围内有多个检查点的牌板应设臵在距任何一个检查点不超过10m的位臵。

九、牌板、手册填写:

瓦斯检查员应认真填写牌板、手册,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浓度、二氧化碳(一氧化碳)浓度、温度、时间、检查人姓名,每一个点的检查不得少于三次,取三次检查的最大值填入记录手册和瓦斯检查牌板。

瓦斯检查员在下班后,必须将手册交通风调度人员审核,通风区(队)值班领导审阅并签字,发现瓦斯检查员手册、瓦斯记录台帐不对照或有涂改现象的,通风区(队)值班领导要查明原因并拿出处理意见。

通风安监部门领导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井下检查时,发现瓦斯检查员手册与瓦斯记录牌版不对照的,也应查明责任人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检查要求:

1、正常生产的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检查每班不少于三次,连续两次检查的间隔时间不得超过3h;硐室、矿井总回风巷、一翼回风巷、采区回风巷、不生产的采掘工作面、停风地点栅栏处的瓦斯检查每班为一次,连续两次检查间隔时间不得超过10h。

2、杜绝空检、漏检和假检。

3、检查次数符合上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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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检测的数值要准确。

5、做到瓦斯检查手册、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和地面通风调度台账“三对口”。

6、在指定地点交接班。

7、确保自身安全。

瓦斯检查工多为单独作业,而且越是瓦斯隐患较多、较重的区域或地点,越要加强检查,其接触各种危险、危害的机会较多。为了确保安全,瓦斯检查员在进行瓦斯检查的过程中要集中精神,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运用不同地点的检查方法和手段。对临时停风的独头巷道,决不可冒然进入,而应该从安全监控系统分站上观测该停风巷道内的瓦斯浓度,按瓦斯分级排放的规定,排除瓦斯。

8、瓦斯检查汇报。

各矿应根据生产地点的实际情况设臵瓦斯检查计划和巡回图表,瓦斯检查及汇报时间应科学、合理安排,发现异常情况瓦斯检查员应立即汇报。瓦斯检查员应将每次检查结果及发现的瓦斯等异常情况及时向地面调度室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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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瓦斯管理, 杜绝瓦斯事故的发生, 依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认真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 尽职尽责, 做好瓦斯检查工作。 第三条、瓦斯检查员必须按照《瓦斯巡回检查制度》规定的班次、时间间隔对下列地点进行瓦斯检查;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其它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巷、区段回风巷、停风地点栅栏处风流中、挡风墙外等。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20元罚款。

第四条、每班瓦斯检查结果必须填写牌板和记录, 该工作地点的班(组)负责人签字, 通知现场工作人员。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50元罚款。 第五条、瓦斯超过《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时, 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工作, 撤到安全地点。现场施工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服从瓦斯检查员的指令, 撤到安全地点。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罚款。 第六条、严格执行《瓦斯日报管理制度》。违反本条规定按《瓦斯日报管理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七条、所有采掘工作面沼气、二氧化碳等有害气体的检查次数必须符合有关规定。遇有沼气、二氧化碳涌出量大, 采掘工作面变化异常时, 必须指定专人不间断检查。对本班次停工的工作面必须做到每班检查一次。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200元罚款。 第八条、瓦斯检查实行队长、班、组长井下监督制。井下瓦斯检查记录本记录的检测结果必须由当班的班长签字, 不得有空班、漏检、假检发生。违反本条规定处相关责任人100元

瓦斯检查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瓦斯检查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2966-11 瓦斯检查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瓦斯检查点的布置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应包括矿井及采区回风、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设置地点以及有人作业的其它地点。 2.队长以上干部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检查沿途瓦斯情况,瓦斯超限必须及时汇报矿调度并盯在现场处理,干部填卡必须填清沿途和工作面瓦斯情况。 3.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电机车司机、流动电钳工、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爆破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负责本队组工作责任范围内或本人工作地点的巷道、

硐室和使用或检修中的机电设备附近20米范围内巷道空间的瓦斯检查工作。 4.采煤队跟班付队长(或班长)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悬挂在本工作面的上隅角位置。采、掘机司机下井必须将便携式瓦斯检测仪设置于采、掘机规定的位置上。爆破作业过程中,爆破工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并及时认真填写记录。瓦斯检查员下井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负责本责任区内各地点的瓦斯及二氧化碳检查工作,认真填写记录并及时汇报通风区调度。 5.各检查人员发现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限后,必须立即与现场带班人员取得联系,停止工作,切断电源,撤出人员,汇报矿调度,督促协助通风科进行处理。 6.瓦斯循环检查制度

(矿山安全)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1、瓦检员的配备及管理: ①高瓦斯矿井、低瓦斯矿井中的高瓦斯区每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其它矿井原则上每两个面每班配一名瓦检员;检查系统的瓦检员的配备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②瓦检员必须由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责任心强,有两年以上井下工作经验,熟悉通风瓦斯管理的基本知识和要求,能熟练使用光学甲烷检测仪,并取得《特殊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③所有瓦检员必须是专职瓦检员,不得兼职。 ④通风(区)队必须建立瓦检员管理档案。瓦检员调离变动时,必须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2、瓦斯、二氧化碳的检查区域 ①回采工作面 进风风流、工作面风流、回风巷(包括尾巷)风流、上隅角、下隅角、 ②掘进工作面 工作面风流、工作面回风风流、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处风流。

③其它 矿井总回风风流、一翼回风风流、采区回风风流、硐室(仓库)、煤仓、钻场、高冒处、闭墙前、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及其它易产生瓦斯积聚的地点。 3、瓦斯、二氧化碳检查次数规定: ①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和低瓦斯矿井高瓦斯区的采掘工作面、煤仓、钻场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三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②低瓦斯矿井所有采掘工作面、煤仓和其它有人工作地点,每班至少检查二次瓦斯和二氧化碳。机电硐室、已采区闭墙、盲巷临时闭墙、双巷间横贯、角联巷道、无人工作的工作面和临时停风区的栅栏处,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③矿井、一翼和采区等回风巷道每班至少检查一次瓦斯和二氧化碳。 ④井下其它地点的瓦斯检查次数由矿总工程师确定。 4、瓦检牌的内容及悬挂位置规定 ①瓦检员必须认真及时填写瓦检牌板,其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名称、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温度、检查日期、班次、时间、次数、瓦检员姓名;闭墙前的瓦检牌应增加设施状况内容。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通用范本

内部编号:AN-QP-HT166 版本/ 修改状态:01 / 00 In A Group Or Social Organization, It Is Necessary T o Abide By The Rules Or Rules Of Action And Require Its Members To Abide By Them. Different Industries Have Their Own Specific Rules Of Action, So As To Achieve The Expected Goals According T o The Plan And Requirement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通用范本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通用范本 使用指引: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团体或社会组织中,需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并要求其成员共同遵守,不同的行业不同的部门不同的岗位都有其具体的做事规则,目的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资料下载后可以进行自定义修改,可按照所需进行删减和使用。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 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

巡回检查瓦斯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320 巡回检查瓦斯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巡回检查瓦斯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按规定认真检查所负责区域内的通风瓦斯情况。每班开工前,瓦检员必须先检查工作面的瓦斯,工作面未检查瓦斯不准工人进入工作面工作。 2、采掘工作面和其他作业地点,要做到无瓦斯超限作业,无空班漏检、无瓦斯积聚,每个工作面至少检查3次,空的工作面至少检查1次。每班检查结果,都必须记入瓦斯检查的班报手册和检查地点的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装药前、放炮前和放炮后均要检查瓦斯、并做好记录、瓦斯超限不准放炮。 4、做好瓦斯检查记录,做到井下瓦斯记录牌,班报手册,瓦斯日报“三对口”。 5、瓦检员要认掌握本班的通风、瓦斯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自己不能处理时,必须立即用电话向井口调度室或单位领导汇报解决。对重大的通风、瓦斯问题,出班后还要向单位领导汇报一次。 6、对瓦斯检定器要及时检查校验并定期送仪修房维修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最新范文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 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人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回采工作面必须每班安排瓦检员巡回检查工作面进风流、工作面风流、上隅角、回风流瓦斯浓度,每班至少检查两次。 第二条煤、岩巷掘进工作面每班必须安排巡回瓦检员检查局扇安设处、工作面风流、回风、局部高冒区的瓦斯浓度,每一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两次。使用掘进机的工作面,瓦检员随时检查掘进机附近20米范围内的瓦斯浓度。 第三条瓦检员在巡回检查瓦斯时,有一处瓦斯超限,立即停止该工作面作业。 第四条瓦检员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检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第五条瓦检员必须使用光学瓦斯检测仪器检查瓦斯,且带有不小于2米长的胶管和温度计。矿长、生产科长、采掘队长、通风科长、工程技术人员、安检员、流动电钳工、班组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电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或光学检测仪。 第六条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检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调度室汇报。 第七条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检查手册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传感器显示的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向通风科、调度室汇报。瓦检员必须做到井下牌板、检查

手册、瓦斯台账三对口。 第八条瓦检员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和二氧化碳超过3%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第九条通风科长要每天审查瓦斯班报台账,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瓦斯检查日报表每日必须上报矿长和总工程师签字。 二、交接班制度 第一条瓦检员必须在井下指定地点手拉手交接班。 第二条交班内容:交接班时,交班人要交清本班以下几方面的工作情况。 1.交清分工区域的通风、瓦斯和生产情况,有无异常,若有异常是如何处理的,是否需要进一步处理和应采取何种措施。 2.交清分工区域内各种设施,包括通风、防尘、放火、局部通风等有关设施和装置运行情况。是否需要维修、增设和拆除。 3.交清分工区域内发生的各种“一通三防”隐患及当班处理情况和需要如何继续处理。 4.交清有关领导交办工作的落实情况和需要请示的问题。 第三条交接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接班人对交班内容了解清楚后,交接班人员都必须在交接班手册上签字,记录备查。 第四条防止“空岗”。交班时,如下一班瓦检员未到班,交班瓦检员必须请示通风科长,决定是否有由交班瓦检员继续进行下一班的瓦斯检查,还是另派瓦检员,不论采取何种方式,都不能中断瓦斯检查工作。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瓦斯检查管理制度 一、所有顶层采掘工作面、石门揭煤以及瓦斯涌出量大、变化异常的其他采掘工作面必须设置专职瓦斯检查员。任何地点,任何情况下都不准放炮员同时兼任瓦斯检查员工作。 二、通风区要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并制定各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2.5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 三、瓦斯检查员必须对所辖区域内各个地点的风流(风量、风向)、瓦斯、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瓦斯监测仪、火药放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瓦斯超限、聚积或其他异常情况时,要立即向矿通风调度汇报,并积极进行处理。 四、地区瓦检员每检查一个地点,都要将检查的时间和结果分别填写在牌板和图表上,且检查该地点监测断电传感器显示的数字,记在图表上,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通风调度请示汇报。每班汇报三次,做到图表、牌板、调度台帐“三对口”。 五、瓦检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清本班情况及下班须注意的问题,并在对方的图表上签字交接。地区瓦检员如当班发现瓦斯超限、无计划停局扇或未处理完瓦斯时,必须在工作地点交接班。 六、通风队长、班长上岗要认真检查瓦检员巡回检查瓦斯的工作质量,分析审查图表和牌板,帮助处理问题。凡通风部门干部下井遇到瓦检员必须审查图

表,审查符合计划图表的,注明合格;发现问题要注明具体问题内容;审查人要在所查图表上签名.发现隐患必须帮助瓦检员处理完隐患,或提出处理意见,汇报通风调度后,才准离开现场。 七、顶层机采工作面,机组割煤期间,必须有瓦检员跟机检查机组前后20米范围内风流、煤壁和两滚筒处的瓦斯浓度。瓦斯检查员不在现场,严禁开机割煤。 八、通风调度要每日填报“矿井通风瓦斯日报”,经矿长、总工程师审阅签字后,才能分送有关领导、科室。填写内容主要是当日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自燃发火等情况及当日存在的主要问题。通风调度必须真实、全面地记录和掌握井下各采掘工作面的通风瓦斯 情况,实事求是地向局通风处调度汇报。瓦斯浓度以当天的最高瓦斯量为准。 九、严格瓦斯巡回检查制度的监督考核,凡发现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坚决给予开除和行政处分。 十、瓦斯检查记录牌板悬挂位置:采煤工作面距上风巷安全口、掘进工作面距迎头不超过60米;临时停工的掘进工作面、采空区密闭、火区密闭、盲巷等悬挂在栅栏前。 十一、瓦斯检查记录牌板内容包括:检查地点和检查人姓名;检查日期、班次及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检查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和空气温度(水温)等。同时要求字迹必须清楚。 十二、认真执行瓦斯检查“三对口”。检查瓦斯

瓦斯检查工管理制度[1]

瓦斯员管理制度 记分奖励办法及考核标准 一、瓦斯检查岗位操作、监督检查制度及考核标准。 1、上岗人员要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岗位操作标准、操作 程序进行作业,认真按操作要求执行瓦斯、二氧化碳、温度及其它有害气体的检查,提高工作责任心,对所属检查辖区范围内的通风系统、抽放系统、监测监控、防尘 设施、通风设施、局部通风、监控系统了如指掌,发现隐患能及时处理进行汇报,杜绝瓦斯超限、风机循环、微风作业的事故发生,杜绝空、漏、假检和弄虚作假不执 行巡回检查制度的现象发生,争做爱岗敬业,带头执行瓦斯治理各项措施,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2、对违反监督检查制度的考核标准。 (1、出现空、漏、假检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按矿相关文件严格执行。 (2、内部查岗有空、漏、假检或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现象,连续正常上班三个月按95%进行考核(可以多个月考核完,并在全科室各班组作检查。 有弄虚作假现象,造成失误由责任人承担,造成重大事 (3、严格执行“一炮三检”, 故按矿规定执行,轻微失误一个月考核95%。 (4、严格按照瓦斯巡回检查线路规定执行,否则扣除50分。 记录图表、记录牌板、调度台帐扣除50分,对其它地 (5、瓦斯检查“三不对照”( 点通风设施、临时地点、防尘、局部通风、监测、抽放等地点的检查出现“三不对照”扣除30分。 (6、正常生产情况下,同一地点同一班内的检查时间,间隔时间不应超过 2.5小时;同一地点不同班内的检查时间,间隔时间不应超过3小时10分钟,,每班一次检查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检查时间上下活动范围不超过20分钟,否则扣除30分。

(7、瓦斯发生异常变化,没有发现或不能及时采取措施、撤人、停电、未及时 汇报者扣除50分,发现后及时采取措施、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完成者奖励20分,发生责任事故按矿规定执行。 (8、局部通风机发生循环当班未发现,扣除50分,因风机循环造成断电考核正常月出勤95%,能及时发现风机安装不符合要求、风机循环及时汇报、进行处理者奖 励20分,隐瞒不汇报者按断电进行考核。 (9、接风筒不按规定程序操作扣除30分。 (10、每一监测探头必须认真进行校对检查,及时填写记录,否则不校对探头扣除50 分,探头悬挂位置不符合规定,监督不到位,记录与探头不对照扣除50分,未按照规定填写记录考核30分。 (11、巷道贯通前要及时掌握进度及时汇报,贯通后按规定对系统、设施等要认真落实现场,否则距离掌握不清、不汇报扣除50分,落实不到位扣除30分。 (12、每一次瓦斯检查过程及数据要及时进行汇报,无特殊理由不允许两次一并汇报,否则每少一次汇报扣除10分,夜班每少一次汇报考核20分,两次一并汇报考核10分。 (13、盯岗人员执行第三次检查时间不允许提前,否则考核100分。执行每半小时进行一次瓦斯检查,巡岗人员检查两个地点之间超过半小时也应进行半小时检查,否则少一次考核100分。 (14、采掘机组无水进行割煤监督不到位扣除10分,有水作业不符合规定者考 核5分。 (15、为了加强井下现场瓦斯管理,瓦检员杜绝井下睡觉,否则每次考核50分。

2019煤矿瓦斯抽采管理和考核奖励制度

贵州吉利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桐梓县仙岩煤矿 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汇编 二〇一九年七月

目录 第一节瓦斯抽采管理制度 (3) 第二节瓦斯抽采管理奖惩制度 (20) 第三节瓦斯抽采工程检查验收制度 (25)

⑴石门揭煤,钻孔控制范围内预抽的时间不得少于4个月; ⑵瓦斯预抽率不低于30%; ⑶利用钻屑瓦斯解析指标法效果检验,指标降到临界值以下。 ⑷瓦斯压力小于0.74MPa以下,或煤层残存瓦斯含量低于始突标高的煤层瓦斯含量时(没有检验值的可按小于8m3/t计算),方可采用远距离爆破揭煤。 5、采煤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应达到6个月以上,因接替紧张的工作面必须采取缩小钻孔间距、加大钻孔直径等有效措施,且工作面瓦斯预抽时间必须达到3个月以上。 6、有突出危险的回采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包括石门揭煤),在进行区域治理后,开采(掘)前必须对工作面突出危险性进行评价,矿各部门组织评审,报矿长审阅备案。 (二)瓦斯抽放系统的管理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矿井,必须建立地面永久抽采瓦斯系统或井下临时抽采瓦斯系统。 ⑴一个采煤工作面的瓦斯涌出量大于5m3/min或一个掘进 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大于3m3/min,用通风方法解决瓦斯问题不合理 ⑵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达到以下条件的: ①大于或等于40 m3/min; ②年产量100~150万t的矿井,大于30 m3/min; ③年产量60~100万t的矿井,大于25 m3/min; ④年产量40~60万t的矿井,大于20 m3/min;

⑤年产量小于或等于40万t的矿井,大于15m3/min。 ⑶开采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煤层 2、建立地面永久瓦斯抽采系统的矿井,应具备下列条件: ⑴瓦斯抽放系统的抽放量稳定在2 m3/min以上; ⑵瓦斯资源量可靠、储量丰富,预计瓦斯抽采服务年限在5年以上。 ⑶需要高负压、高浓度抽采时。 3、建立井下抽采系统应具备以下条件: ⑴不具备建立永久瓦斯抽采系统条件的; ⑵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瓦斯涌出量大、采用回采工作面高位抽采、浅孔卸压抽采、采空区埋管抽采等,需要分源抽采的。 4、矿井抽采系统能力必须满足需要。抽采泵站必须配备同等能力的备用瓦斯抽放泵,抽采系统的管路应与抽放泵相匹配。矿井必须保证瓦斯抽采系统正常运行,防止抽采系统停止运行造成瓦斯超限。抽采瓦斯泵应选择制造技术先进、高效率、低噪声、有煤安标志、各种保护齐全、防爆符合要求的水环式真空泵。 5、抽采系统中各种管路、连接装置尽可能选择重量轻、强度大、使用寿命长、耐腐蚀、抗静电、阻燃性能符合要求的管材。抽放孔封孔管及连接管必须采用钢管或双抗软管。 对各种抽放管路系统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并建立检查台帐,保证抽采管路无破损、无漏液、无积水,抽采管路离地面高度不小于0.3m。 6、瓦斯抽放系统的在线监测必须齐全有效定期鉴定校检有记录;人工计量装置必须完整正常使用,按每小时对各种参数进行计量。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

煤矿瓦斯检查制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 碳)。《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 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执行巡回检查。但必须满足“三人联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员必须具有一定的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 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的瓦斯检 查员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能上

(4)瓦斯检查员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 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 、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员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人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员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人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员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员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应检查的地点有一处或多处当班一次都未检查瓦斯)、少检(由于瓦斯检查员不负责任,没按规定的次数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员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账(或瓦斯班报表) “三对口” (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

(此文档为word格式,下载后您可任意编辑修改!) 瓦斯检查工安全培训教案(矿井瓦斯的检查与管理、矿井瓦斯检测监控部分) 编写依据:瓦斯检查工安全技术培训教学大纲 适用对象:初(复)训 培训学时: 14 学时 编写单位:川北煤矿安全培训中心 任课教师:汪国政 审核人:

年月 矿井瓦斯管理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第二节不同地点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的规定 教学目的要求:通过教学,使培训学员掌握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熟练掌握《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重点难点: 1、矿井瓦斯管理的规章制度; 2、《煤矿安全规程》对井下各地点瓦斯浓度的规定。 教学课时: 2学时 教学方式:多媒体讲授 教学内容: 第一节矿井瓦斯管理制度 一、瓦斯检查制度 1 、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3、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山岗。在岗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4、瓦斯检查工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

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 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通风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工、班长下井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 安全监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5、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处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6、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由于瓦斯检查工未上班,造成分工区域当班全部一次都未检查瓦斯)、漏检(由于瓦斯检查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或其他原因,没按巡回检查的规定检查,造成分工区域一处至全部检查点所检查的次数少于规定的检查次数)、假检(瓦斯检查工没有在实地检查瓦斯,填写假检查记录、汇报假情况),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三种记录上的检查地点、检查日期、每次检查的具体时间、班次、检查的内容和数据、检查人姓名等必须完全一致)。 7、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8、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9、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通风值班室汇报检查的情况。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10、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超过3.0%的区域、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区域。 11、通风部门的值班人员,必须审阅瓦斯班报,掌握瓦斯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重大通风、瓦斯问题,通风部门应制订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进行处理。 12、通风瓦斯日报,必须送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审阅。 二、瓦斯检查工交接班制度 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内容: 1、井下交接班地点。 2、瓦斯检查工井下交接班时间。 3、交班内容。 4、交班要做到上不清下不接。 5、防止空岗。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排放瓦斯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一般规定 1、当利用主要通风机排放矿井瓦斯时,主要通风机出 口处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否则应采取加大短路风量的 措施。在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当主要通风机出口处的瓦 斯浓度不超过1.0%时,通风瓦斯检查人员方可入井检查通 风瓦斯情况。矿井总回风流瓦斯浓度不超过0.75%时,其 他人员方可入井。 2、恢复矿井通风系统后,在恢复井下供电前必须由瓦 检工对井下所有变(配)电所进行全面检查,只有瓦斯浓 度在0.5%以下时,方可由外向里逐级送电。 3、井下局部地点出现瓦斯积聚时,瓦斯员负责将有害 气体变化情况通知采掘队组跟班队长、班长和现场作业人

员。采掘队跟班队长和班长(安全员)负责断电和撤人工作。 4、排放瓦斯前,凡是排放瓦斯流经的巷道和受排放瓦斯影响的地点,必须撤出全部人员,切断电源,并设专人进行警戒。 5、任何局部排放瓦斯都必须坚持低瓦斯浓度排放的原则,严格落实控制风量措施,严禁“一风吹”和高瓦斯浓度排放。采用分段排放瓦斯时,只有在排放段内的瓦斯浓度降到1%以下、二氧化碳降到1.5%以下时,方可进行下一段排放工作。 6、排放瓦斯时,风筒口往外巷道内瓦斯浓度严禁超过2%;排放出的瓦斯同全风压风流混合后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 7、顺槽开口未形成独立回风的地点,排放瓦斯时,全风压风流中的瓦斯浓度不得超过1.5%,要切断瓦斯流经区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通用版)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09

瓦斯检查仪器的使用、管理、校验制度(通 用版) 1、本制度中的仪器包括:光学瓦斯检查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 2、仪器发放范围:全矿队级以上下井干部、各生产队组副职和工程技术人员、工长、硐室值班人员、流动电钳工、电机车司机、采掘机司机、安全员、监控工、瓦斯检查员。 3、通风科设置瓦斯检查仪器发放室、仪器维修室、?保管库房等场所。所有仪器要分类统一编号,集中管理。上架仪器必须完好,待修、待充电仪器必须分置于各自区域内。 4、在使用仪器装备前,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和仪器管理规定,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风科负责仪器的配备、收发、充电及维护。 6、发放人员每班提前半个小时,对使用的仪器进行一次全面详细的完好检查,对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零点”、示值,至少使用1%的标气进行检测,检查仪器的电压或电源负压值,不完好或误差超标仪器不得发放。使用人员领取仪器后,要检查其完好情况,不合格仪器要立即更换。 7、仪器检修人员对光学瓦斯检查仪每半个月校验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对便携式瓦斯检测报警仪每7天使用校准气样(0.5%、1%、2?%)和空气样进行一次调校,并做好记录。同时做好仪器的日常检修工作,保证仪器准确可靠,误差在规定范围以内,仪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仪器每年必须接受省技术质量监督局强制检定一次,保证仪器在强检有效期内。 9、相关单位按《煤矿安全规程》及本办法仪器发放范围的要求提供本单位应配仪器的职工名单及相关工种的变化情况,通风科按名单核发或撤回仪器领用牌,使用人员凭牌领用。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及相关规定

煤矿瓦斯、二氧化碳有害气体检查制度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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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二氧化碳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1、每月根据矿生产部署和工作安排,由安全管理科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其内容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工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必须满足“三人连锁放炮制”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瓦斯检查工必须具有一定煤矿实践经验,掌握一定的通风、瓦斯知识和技能,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在岗位的瓦斯检查工要进行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后都要考核、考试,不合格者不能上岗 3瓦斯检查工下井时,必须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仪器必须完好,精度符合要求,同时备有长度大于1.5m的胶管(或瓦斯检查棍)、温度计等。矿长、矿技术负责人、采掘与防治水区队长、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工、流动电钳工、班长下井时,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检测仪。通风安全检测工必须携带便携式甲烷监测报警仪或便携式光学甲烷检测仪。 4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按瓦斯检查计划图表的要求执行,每次检查的结果必须认真,准确地记入瓦斯检查手册和记

录牌上,并通知现场作业人员。瓦斯浓度超过规定时,瓦斯检查工有权责令现场人员停止作业,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处理不了或超过处理权限时,应在瓦斯超限地点的通道入口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及时向地面报告。 5、瓦斯检查工不得发生空班、漏检、少检、假检,并做到井下记录牌板、检查手册、瓦斯台帐“三对口”。 (1)瓦斯检查工必须严格执行井下手上交接班制度。 (2)在有自然发火危险的矿井,必须定期检查一氧化碳浓 度、气体温度等的变化情况, (3)瓦斯检查工每班必须向调度室汇报检查的情况。汇报 的次数,由矿总工程师根据矿井生产、安全状况、井下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确定。瓦斯检查工发现问题或隐患时,必须及时汇报。 (4)任何人检查瓦斯时,都不得进入瓦斯及二氧化碳浓度 超过3%的区域或其他有害气体浓度超过《规程》规定的区域;否则必须制定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并严格按照措施的要求执行。 (5)矿长、矿技术负责人必须审阅瓦斯日报,掌握瓦斯变化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8917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煤矿瓦斯检查制度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每月根据矿井生产部署的工作安排,由通风部门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要求编制矿井瓦斯检查计划图表,其内容应包括瓦斯检查地点、检查次数、巡回检查路线、巡回检查时间、检查人员的安排等。计划图表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2)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必须符合《规程》中有关规定和安全生产的需要。

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有瓦斯喷出危险的采煤工作面和瓦斯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并安设甲烷断电仪。符合《规程》规定,经批准的,采煤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最高允许浓度为1.5%的,必须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二氧化碳)。《规程》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开拓新水平的井巷第一次接近各开采煤矿层时,必须按掘进工作面距煤层的准确位置,在距煤层垂距l0m以外开始打探煤钻孔,钻孔超前工作面的距离不得小于5m,并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岩巷掘进遇到煤线或接近地质破坏带时,必须有专职瓦斯检查员经常检查瓦斯,发现瓦斯大量增加或其他异状时,必须停止掘进,撤出人员,进行处理。 其他采掘工作面(地点)瓦斯检查员的配备,可以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83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通 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83 2 / 2 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 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瓦捡员必须在地面先检查,校对瓦检器。 二、必须提前30分钟检查各处的瓦斯。 三、认真填写好当班的瓦斯牌扳和记录本。 四、对于工作面瓦斯检查每班至少3~5 次,对于其它地点至少检查2~3 次,对于瓦斯涌出异常地点必须专人随时检查瓦斯。 五、不准提前下班,必须在井下交接班,若发现在外面交接斑,进行惩罚。 六、对于工作面的上下易漏工作面,要仔细检查两次,按最高的一次作为记录。 七、瓦检员必须巡回检查井下各地点,每班对工作面、密闭、水仓进行瓦斯检查。不准空班、漏检,并认真填瓦斯检查班报,发现问题及时向矿长和技术员汇报。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新版) 1、瓦检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合格,持有效证件上岗。 2、井下所有采掘工作面、回撤工作面的瓦斯和二氧化碳每班至少检查3次。对没有进行生产的采掘工作面以及安装工作面每班至少到工作面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设专人随时检查。 3、井下总回、一翼回风、采区回风、井下煤仓内、处于回风流中机电设备的设置点、井下水泵房、火药库、绞车硐室、水仓、检修硐室及有人工作的地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井下停风地点栅栏外风流中的瓦斯浓度每天检查1次,挡风墙外的瓦斯浓度每7天检查1次。地面煤炭储装运系统的煤仓及有可能积聚瓦斯的地点要每班检查1次瓦斯和二氧化碳。各矿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其它检查地点的检查次数。检查内容一般为瓦斯和二氧化碳,当出现硫化氢等其它有害气体时,必须增加检查内容,检查次数同瓦

斯检查。检查结果由瓦检工填写,其他人员严禁随意涂改。 4、井下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装药前、爆破前和爆破后进行瓦斯检查)。爆破后,待工作面的炮烟被吹散,爆破工、瓦检工和班组长必须首先巡视爆破地点,检查通风、瓦斯、煤尘、顶板、支架和瞎炮等情况,如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处理。 5、采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规定;工作面回风隅角(回风巷与工作面交叉部分至采空区约2米的空间)、工作面风流(进回风巷距工作面10米内、距煤壁、顶、底板20厘米的支护范围,一般在回风巷检查)、工作面回风流、排瓦斯巷回风流(排瓦斯巷内距外端回风口15米处)、后刮板输送机的机尾上部、工作面进风顺槽横贯闭墙或闭墙下风流5米范围煤帮。 6、掘进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工作面风流(掘进头至风筒出口内)、工作面回风流。 7、回撤工作面瓦斯检查点为:回撤面风流(工作面作业范围)、回撤支架附近、隅角、回撤绞车硐室、工作面回风流(回风巷内距回风巷车场交岔点15米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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