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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亮点解读-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亮点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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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亮点解读

《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经二十多年没有修订了,如此“老龄”的法律在我们当前的法律体系中是比较少见的,在过去的二三十年间,中国经济处于高速发展期,新的业态不断出现,新型的明显具有不正当竞争性质的行为不断出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势在必行。

本次修法主要有以下亮点:

1.修订后的新法完善了关于仿冒、混淆行为的规定。

(1)修改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混淆行为”进行了丰富。从修改的内容来看,丰富后的混淆行为是对实践中发生的司法实践案例涉及混淆行为的总结,如,把他人姓名注册为商标使用,又如在香港把他人姓名注册为公司名称后到大陆适用等。

(2)新法对商业标识的范围更加广泛。新法第6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3)对“混淆行为”的界定更加准确合理,除了包括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还包括误认为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在这一点上,与《商标法》规定的混淆行为很接近了。

(4)对互联网网站混淆进行了规定。新法第6条规定“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考虑到目前互联网的发展,需要根据域名、网站名称进行识别,套用网页设计等是常见的混淆行为,以后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

2. 对商业贿赂条款进行了细化性规定。

(1)增加规定经营者不得贿赂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可能影响交易的

第三方不得收受贿赂,并明确可能影响交易的第三方的范围,包括“(一)

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二)受交易相对方委托办理相关事务的单位或者

个人;(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2)对员工商业贿赂行为作出特别规定,“经营者的员工利用贿赂为经

营者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的,应当认定为经营者的行为;但是,经营

者有证据证明属于员工个人行为的除外”。

3.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

修法前对虚假宣传行为的规定的比较简单,主要是对产品的质量、制作

成份、性能、用途等进行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新法对虚假宣传进行了丰富,

包括销售状况、虚假评价、商业诋毁行为。

网购中,刷单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商品却以次充优,一些网络平台通过

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而这是否属于虚假宣传?另外在电影电视行业,刷票房

的情况也越来越严重。新法对于虚假宣传的规定更加详细和明确,惩罚也更

加严厉。

新法规定,“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第二十条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属于发布虚假广告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处罚。”

4. 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增加员工和第三人侵犯商业秘密的情形。

新法规定“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商业秘密权利人的员工、前员工或者其他单位、个人实施前款所列违法行为,仍获取、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内外勾结侵犯企业的商业秘密是商业秘密案件中经常出现的情况,对此进行特别的规定,有助于净化商业环境

5. 新增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的规定。

为了适应社会和技术的发展,新法内容增加了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条款。

新法规定“(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大部分网络用户都有这种经历,本来想浏览一个网站,但是未经用户同意,跳转到其他网站;进入一个浏览器,必须要下载指定软件,网络经营者之间为了竞争,妨害了用户对电脑软件安装使用的自主控制权,这是既是侵犯消费权益的行为,也是一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新法的出台将有效解决当前网络用户面临的这些问题。

新法规定“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拒绝兼容的行为可能除了构成不正当竞争,还可能构成《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判断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还是垄断行为,要看经营者是谁。如果是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比如微软,有可能涉及垄断,而不属于不正当竞争的行为;如果不是处于垄断地位的经营者,提供的网络产品不兼容的,可能构成不正当竞争对于拒绝兼容是否违法的判断,要根据其必要性。我们曾经处理过一个开票软件的案件,平时大家使用仅需要一台开票机器即可,但部分企业需要几台的开票机器,就需要一个接口,将其同另外的开票程序连接起来,但这个软件的设计是只兼容自己软件的开票系统,这就存在问题。

6. 准确界定不正当竞争行为,增加兜底条款。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为了适应市场经济行为多元、复杂的现状,及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带来的经济运行模式不断变化,防止实践中出现新的一些明显不正当竞争性质的行为,没有列举到新法当中,增加了兜底条款,如:在互联网领域反不正当竞争设置了兜底条款,“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7.对于抽奖式有奖销售的规定进行细化,扩大了最高奖金额

新法规定了“所设奖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将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影响兑奖的行为也认定为不正当

的竞争行为。也就是说,今后经营者进行有奖销售时,如果因为所设讲的种类、兑奖条件、奖金金额或者奖品等有奖销售信息不明确而影响兑奖的,也可能被认定为不正当竞争。

另外后有奖销售的最高金额上限,从原先的5千元增加到5万元。5千元的标准是20年前制定法律的标准,随着经济的发展以及物价的变动,这个标准早已不适应实际的需求,因此新法将最高金额进行了调整。这个变动影响了诸多行业,比如一元夺宝就充满了争议。它的争议就是最高金额超过五千元。

综上,本文列举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七个亮点,不足之处,尚请批评指正!

(整理)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

德国新《反不正当竞争法》* 2004年7月3日 联邦议院通过了下列法律: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立法目的] 本法旨在保护竞争者、消费者以及其他市场参与人免遭不正当竞争之害。本法同时保护公众对不受扭曲的竞争[所享有]的利益。 第二条[定义] (1)在本法意义上, 1.“竞争行为”,是指一个人的任何一种旨在以有利于自己或他人企业的方式促进商品或服务包括不动产、权利或义务之购销或提供的行为; 2.“市场参与人”,是指除了竞争者和消费者以外所有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或需求者从事活动的人; 3.“竞争者”,是指任何一个作为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或需求者与另一个或若干个经营者处于具体的竞争关系之中的经营者; 4.“消息”,是指任何一种在数量有限的参与人之间通过公开的电子通讯设备予以交换或传递的信息;不包括那些作为广播电视服务台站的一部分通过电子通讯网络向公众传递的信息,但以这些信息不能够与获得这些信息的可识别的参与人或使用者发生联系为限。 (2)对于消费者和经营者的概念,准用《德国民法典》第13条和第14条的规定。 第三条[禁止不正当竞争] 不正当竞争行为,如足以损害竞争者、消费者或其他市场参与人而对竞争造成并非轻微的破坏的,则是非法的。 第四条[不正当竞争例举] 第三条意义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即如: 1.从事那些足以通过施加压力、以蔑视人类的方式或通过其他不适当的不实影响,侵害消费者或其他市场参与人的决定自由的竞争行为; 2.从事那些足以利用消费者(特别是未成年人或青少年)缺乏交易经验、轻信、害怕或窘境的竞争行为; 3.掩饰竞争行为的广告性质; 4.在举办诸如打折、附赠或赠品的促销活动时,不明确无误地给出享受优惠的条件; 5.在举办具有广告性质的有奖销售活动时,不明确无误地给出参与条件; *本法旨在转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997年10月6日《关于修订欧共体第84/450号关于为规范比较广告之目的而规制引人误解的广告的指令》的第97/55号指令(载《欧共体公报》L号290,第18页),以及转换欧洲议会和理事会2002年7月12日《关于在电子交易中与个人相关的数据的处理以及私人私人领域保护的2002/58号指令》(载《欧共体公报》L号201,第37页)的第13条规定。 对于欧洲议会和理事会1998年6月22日《关于规范和技术规程领域以及信息社会服务性规定的信息程序的98/34号指令》(经1998年7月20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98/48号指令修订,载《欧共体公报》L号217,第18页)中规定的义务,已经予以注意。

新《预算法》解读

题号:Qhx012409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8. 预算体现着整个国家政权体系、各级政府活动的范围、方向、重点和其中的政策要领,体现着国家怎样履行它的职能。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 题号:Qhx012410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3. 1995年10月1日,《中华人员共和国预算法》正式施行。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1995年1月1日,《中华人员共和国预算法》正式开始施行。题号: 题号:Qhx012411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7. 土地批租收入一直以来都是以预算内资金存在的。 A、对 B、错 正确答案:B 解析:土地批租收入一开始的概念,一般人认为是预算外的,在2012年财政

部的具体工作中已经明确预算外资金概念要退出历史舞台。这次预算法已经适应了2012年之后要求所有的政府财力进预算这个客观需要,一些特殊的收入比如说土地批租收入,应该有特殊的管理形式。政府性基金预算是预算体系里面一个相对独立,但是要跟其他的预算内容,形成合理衔接关系的一个部分,这就有了非常清晰的规定。 题号:Qhx012412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2. 《预算法》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 Qhx012413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1. 全口径预算要以公开、透明为准则,以特殊事项的保密为例外。 A、对 B、错 正确答案:A 解析:未找到解析题号: 题号:Qhx012424 所属课程:新《预算法》解读 6. 根据《预算法》规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试题及答案解析

word 整理版 ?
1、(单选题)下列关于反家庭暴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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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
?
B.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
C.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
D.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正确答案:A
?
2、(单选题)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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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
B.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
C.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
D.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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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选题)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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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
?
B.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
C.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
D.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正确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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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告诫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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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
B.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
C.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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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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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好帮手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

新预算法心得体会之新预算法的七大亮点 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并重新颁布修订后的预算法,《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历经四次审议,预算法在出台20年后,终于完成了首次修改。新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及社会各界的关切,并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确保新预算法的顺利贯彻执行。 与原预算法相比,新预算法在立法宗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 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并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以下五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极大提高新预算法的地位和作用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 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预算法第一条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新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修改为“规

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原法“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的“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 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以前仅仅是管理监督的主体,而现在同时也是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 2、我国财政改革秉承公共财政的理念,在财政功能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新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正是体现了财政的“二不”功能,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真正让预算为我国经济社 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3、法定预算改革的目标为“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同时,新预算法第2条增加“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极大地拓展了预算法的调整范围。 (二)实行全口径预决算,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1、确立政府全口径预算的基本原则。新预算法第4条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13条规定,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未列入预算的不 得支出。 2、明确全口径预算的范围,新预算法第5条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 预算。同时,对以上四大预算之间的相互关系作出规范。一般公共

第一章_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答案

1.(单选题)下列关于反家庭暴力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 暴力工作 B.反家庭暴力工作遵循预防为主,教育、矫治与惩处相结合原则 C.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 D.反家庭暴力工作应当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保护当事人隐私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2.(单选题)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B.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C.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D.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3.(单选题)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A.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 B.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C.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D.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 行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4.(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告诫书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家庭暴力情节显著轻微,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具告诫书

B.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 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C.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D.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出 具告诫书 正确答案:A用户选择: 5.(单选题)下列关于家庭暴力的处置说法不正确的是()。 A.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B.人民法院不应当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免收诉讼费 C.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D.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诉讼费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6.(单选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 A.人民政府 B.民政部门 C.司法机关 D.村委会 正确答案:B用户选择: 7.(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 A.一年 B.五个月 C.三个月 D.六个月

财政部部长解读新预算法

财政部部长解读新预算法 搭建现代财政制度框架 记者:这次修改预算法,在预算管理制度上有哪些突破? 楼继伟:预算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重要法律,是财政领域的基本法律制度。这次修法坚持现代国家治理理念,从我国国情出发,并借鉴国外预算管理的有益经验,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着力推进预算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这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过去老预算法涉及的,基本上是公共财政预算的内容。新预算法明确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对四本预算的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定,使四本预算成为有机衔接的整体。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增强预算的约束力。新预算法明确规定“各级政府应当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这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的要求,也是财政预算管理的重大制度创新。由于新预算法

对于收入管理更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减弱了人为调控可能性,而支出预算变得更加硬化、刚性,那么全年收入实际完成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就需要处理好预算的超收或短收问题,进一步健全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对此,新预算法规定,各级一般公共预算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可以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用于弥补以后年度预算资金的不足,作为实现跨年度预算平衡、调节年度资金丰歉的重要工具。也就是说,一个预算年度内财政收入短收了,要通过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来弥补;超收了也不能“突击花钱”,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各级一般公共预算的结余资金,也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这就从法律上切断了超收收入和结余资金随意转化为支出的可能性,增强了年度预算的约束力。 全面规范转移支付,合理调节国库资金余额,多管齐下提高财政资金效益 记者:对于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作了哪些规定? 楼继伟:财政转移支付主要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两种形式。2013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总额为4.3万亿元,其中一般性转移支付2.44万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86万亿元。 为进一步全面规范转移支付制度,新预算法从多个方面增加了规范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比如,明确规定财政

新预算法试题答案分析

《预算法》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 1.新预算法自(C)起施行 A.2014年9月18日 B.2014年8月31日 C.2015年1月1日 D.1995年1月1日 2.预算是由(A)组成。 A.收入和支出 B.收入和消费 C.审查和监督 D.计划和决定 3. 各级预算应当遵循统筹兼顾、(D)、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A.艰苦朴素 B.量入为出 C.提高效率 D. 勤俭节约 4.按规定,经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决算报告及报表,应当在批准后(B)内由省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开。 A.一个月 B. 二十日 C.十五日 D.三个月 5. 财政转移支付包括(A),以为均衡地区间基本财力、由下级政府统筹安排使用的一般性转移支付为主体。 A.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B. 中央对基层的转移支付和地方政府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C. 中央对地方的转移支付和地方上级政府对乡镇、村(居)的转移支付 D. 中央直接对乡、民族乡、镇等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 6.下列表述违反《预算法》规定的是(B)。 A.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B.我国国家预算共分为四级 C.不设区的市、自治县、市辖区作为一级预算 D.设区的市(自治州)作为一级预算 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按照其经济性质分类,包括(A)和其他支出。 A.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 B. 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C. 商品和服务支出 D. 资本性支出 8.(A)有权根据预算法制定其实施条例。 A.国务院 B.财政部 C.全国人大 D.全国人大常委会 9. 按规定,黑龙江省一般公共预算应当按照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额的(D)设置预备费,用于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增加的支出及其他难以预见的开支。 A. 百分之零点五至百分之三 B. 百分之二至百分之三 C. 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二 D. 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 10. 黑龙江省预算由省人民代表大会(B)。 A.审查和备案 B. 审查和批准 C.审核和计划 D.备案和批准 11. 按规定,牡丹江市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相关部门应当在(B)内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 A.十五日 B. 二十日 C.三十日 D.六十日 12. 经批准由上一级政府代编的乡预算草案,要按规定报(A)审查和批准。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涉及知识产权相关条款解析

我国第一部《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旧法”)自1993年颁布实施至今24年以来,自2017年2月起历经三次审议,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新法”)终于在2017年11月4日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并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对比于1993年的版本,新修订的版本有了较大的修改与优化,本文主要对新法涉及知识产权的条款进行对比分析。 一、混淆行为条款:开放式列举,扩大商业标识的保护范围 首先,进一步厘清了与相关法律的界限。新法删除了旧法第5条第1项和第4项的规定:“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伪造冒用标志”,因为这两项分别由《商标法》和《产品质量法》等作调整。 其次,混淆行为的类型进一步扩大。旧法中的混淆行为包括擅自使用他人“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或“企业名称或者姓名”,但实践中出现的混淆行为远不止这些情形,因此,新法中新增了2项具体的混淆行为,擅自使用“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和“网络标识(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均为针对司法实践中新出现的一些混淆行为的规制。 第三,将“知名”改为“有一定影响”,从文字上看与《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用语相统一,但在实践中如何适用,是否与适用《商标法》中的“一定影响”的条件相同,还有待新法生效后相关部门的进一步解释和通过司法实践加以澄清。

第四,新法所保护的商业标识的范围具有开放性。将原有的穷尽式列举修改为开放式的例示性规定,在1、2、3项中对各类商业标识作了列举,并在列举后以“等”字加以概括,并于第4项加入了兜底性的条款,使得商业标识的保护具有开放性,为以后的司法实践中保护新的商业标识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五,民事责任方面,不同于旧版本中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新法明确先按实际损失和所获利益来确定;若这两者均难以确定,由法官在法定300万以下裁量。行政责任方面,不同于旧法“根据情节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的规定,新法划分了区间,以违法所得额5万为界限,5万以上,可并处5倍以下罚款,5万以下,可并处25万以下的罚款。此外,若经营者的企业名称违反了关于混淆行为的规定的,必须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在名称变更前,由原企业登记机关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代替其名称。 二、虚假宣传条款:修改虚假宣传的定义和内容 第一,明晰虚假宣传的行为的定义。旧法使用的是“引入误解的虚假宣传”,涉及到两个层次,其一是宣传内容是虚假的,其二是宣传的后果是引人误解,只有两方面同时具备,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但新法将其修改为并列式的“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行为”,在原旧法的解释下,虚假宣传行为必须要引人误解,在新法中只需两者满足其一即可。 第二,例示性规定内容的变化,反不正当竞争法颁布至今已有24年的时间,随着时代的变化,虚假宣传的情况也发生了变化,因此,新法删去了“制作成分、用途、生产者、有效期限、产地”,新加了“功能、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并在最后用“等”字加以概括,当然删去的那些并不是不存在了,只是出现的情况比较少。在目前网络环境下,

新预算法解读 会计继续教育考试答案

新预算法解读 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居于我国财政体系核心地位的是(国家预算)。 2、下列各项中,不属于1994年预算法局限性的是(预算透明度高)。 3、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律责任,对编制预算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的规定是(追究行政责 任)。 4、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实行的起始时间是(2015年1月1日)。 5、下列各项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统筹层次和社会保险项目分别编制,应该做到的是(收支平衡)。 6、下列各项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 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性基经预算)。 7、下列各项中,说法错误的是(各部门、各单位严格控制不同预算科目、预算级次或者项目间的预算资 金的调剂,确需调剂使用的,按照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的规定办理)。 8、下列关于地方债务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发行政府债券,分为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特殊情况下,地 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可以以其它方式举借债务)。 9、下列关于超收收入的说法正确的是(有超收收入的,只能用于冲减赤字或者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10、下列各下中,以税收为主要预算收入的预算账本是(一般公共预算)。 11、下列属于预算部门应该公开的内容包括(部门预算调整报告及报表)。 12、下列各项中,我国的预算年度是(从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13、下列各项中,在新预算法中匡正的立法宗旨是(规范政府收支行为)。 14、下列不属于财政决算编制原则的是(前后一致)。 15、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规责任,对编制预算的相关部门和单位作出的规定是(追究行政责任) 16、下列各项中,新预算法为了强化法规责任,对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是(政府性基经预算)。 17、下列有权对编制预算草案的具体事项进行部署的是(国务院财政部门)。 18、新预算法最终出台经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次数为(四次)。 19、就新预算法而言,下列各项中,属于编制预决算原则的是(勤俭节约)。 20、财政部应当部署编制决算草案的原则、要求、方法和报送期限的时间为(第四季度)。 21、各级预算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向本级各部门批复预算,时间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20天内)。 22、既是各部门、各单位的预算执行主体,又对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并对执行结果负责的是(本部门和本单位)。 23、预算年度开始后,各级预算草案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前,可以安排的支出不包括(按照本年度的计划,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支付支出)。 24、将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及中央和地方预算的执行情况的审查结果报告提交给全国人大主席团的是(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25、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从纵向来看,我国的预算体系划分为(五级)。 26、地方各级财政部门的职权不包括(对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进行初步审查)。 27、国务院财政部门将中央预算草案的初步方案提交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审查的具体时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45前)。 28、属于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的是(查本级总预算草案及本级总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新预算法的十大亮点

新预算法的十大亮点 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尹中卿 浏览字号:大中小来源:中国人大杂志 2014年第23期 新修改的预算法比较好地总结了20 年来的实践经验和创新,全面贯彻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与此前中央批准的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相衔接,比较好地回应了各级人大代表的要求社会各界的关切,在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预决算原则方面取得了重大突破,在全口径预决算、地方政府债务、转移支付、预算公开方面进行了诸多创新,在预决算编制、审查和批准、执行和调整、监督和法律责任方面也有许多完善。主要可以概括为十个亮点。 (一)匡正立法宗旨和调整范围 在预算法修改过程中,一直存在着“管理法”与“控权法”两种思路的交锋。争论的实质,其实是对预算法根本价值、法律定位和作用的不同认识。 最初两稿,无论一审稿还是二审稿,立法宗旨都保留原法规定不变,继续强调预算法的行政管理功能,很多条文修改主要也是对政府预算管理细节进行调整。在修改后期,主张预算法要规范和控制政府权力的意见也得到了一定的重视,三审稿、四审稿增加许多有关控制政府权力、规范政府预算管理、加强人大对全口径预决算审查监督的内容。 原法规定,为了强化预算的分配和监督职能,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加强国家宏观调控,保障经济和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新修改的预算法规定,为了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1. 明确预算法的本质。新修改的预算法将原法“强化预算分配好监督职能”修改为“规范政府收支行为,强化预算约束”,将“健全国家对预算的管理”修改为“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预算法从过去的政府管理法转变为规范政府法、管理政府法,从过去“帮助政府管钱袋子”转变为“规范政府钱袋子”,政府从管理监督的主体,同时也转变为被管理、被监督的对象。这是一个重大变化。 2. 确立现代公共财政理念。新修改的预算法删除“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的规定,在财政功能上明确预算法的定位,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财政的作用不“越位”、不“缺位”。 3. 法定预算改革目标。新修改的预算法增加“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规定,增强预算完整性、透明度。 4. 拓展预算法调整范围。新修改的预算法第2 条增加规定,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查、批准、监督,以及预算的执行和调整,依照本法规定执行。 新修改的预算法对立法宗旨进行了几乎全新的修改,增加了调整范围的规定,成为修改预算法的指导思想,极大地提高了新法的定位和作用。 (二)厘清预决算原则 原法第3 条规定,各级预算应当做到收支平衡。新修改的预算法确定了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习题最终版

一、单项选择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7年11月4日修订通过,自()正式实施 A、2017年12月1日 B、2018年1月1日 C、2018年3月1日 D、2018年5月1日 2、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是( ) A、甲因其所居住小区内的超市过于吵闹,影响其休息,遂捏造该超市出售伪劣商品的事实并进行散布,导致该超市营业额严重下降 B、乙家俱制造企业将产自中国的家俱产品的原产地标注为意大利 C、丙歌厅见与其相邻的另外,家歌厅价格低、服务好、客源多,遂雇佣打手上门寻衅滋事,进行威胁 D、入夏前,丁商场为了筹集资金购进夏装,以低于进货价的价格甩卖了一批库存的羽绒服 3、下列广告中不为法律所禁止的商业宣传是( ) B、“××酒,行销全国,中国最优” C、“××酒,消除紧张和焦虑,健康佳酿” A、“××酒,启瓶醉八方,香溢飘千里” D、“××药酒,治愈风湿病,疗效100” 4、下列有奖销售行为最高奖励不得超过( ) A、3000元 B、5000元 C、30000元 D、50000元 5、下列各项,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构成要件的是( ) A、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 B、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受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失 C、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D、扰乱市场竞争秩序 6、某工厂为开发一新产品收集了大量技术情报,请指出该厂下列行为()不构成侵犯他人商业秘密( ) A、出高价向竞争对手的关键技术人员获取 B、从市场上购买同类产品,经反向研究而取得 C、假扮成客户向竞争对手套取 D、使用以盗窃手段获取情报者披露的商业秘密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反家庭暴力法学习心得 篇一:反家暴讲义 反对家庭暴力,创建最美家庭 一、家庭暴力的概念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实施的身体、精神等方面的侵害。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有五种: 家庭暴力大致分为四种类型: ⒈肉体摧残式。如对家庭成员用推挤、拳击、扭臂、掐脖子、扇耳光、咬、掐、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故意杀害、伤害、重度殴打、冻饿、性摧残等使受害人身体受到严重损害。 ⒉精神迫害式。用威胁、恐吓、辱骂、猜疑、恶意贬低、故意刁难等手段干涉配偶行动自由,尤其不得与其他异性来往,怠慢对方的感受及需要;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将第三者带及家中同居或发生性行为,使受害人精神极度伤害;实施冷暴力等。 ⒊性虐待式。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相。 ⒋虐待体罚式。如经常对家庭成员进行打骂,有病不给治疗等,具有连续性的特征;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等。 ⒌经济虐待式:剥夺生活必需品,遗弃家庭成员,限制配偶花钱,夺走工资,扣留身份证件,禁止外出工作,禁止求医,在外赌博欠债,变卖家产。 案例: 9岁的被害人张琼丹系上诉人向和平与张继云的亲生女儿;2011年9

月16日,向和平在与张继云离婚后,独自抚养张琼丹。 因张琼丹不好好上学并多次离家出走,向和平为了教训张琼丹,让其好好读书,于2014年4月4日7时许,使用一根长约4米的尼龙绳及一根长约60厘米的棉绳将张琼丹捆绑在家中卧室的床脚处,并且不向张琼丹提供饮用水及食物。 自2014年4月4日7时起至同年4月9日18时期间,向和平每天早晨外出上班,晚上返回家中吃饭、睡觉,均未对张琼丹解除捆绑、提供水及食物,终致张琼丹死亡。经鉴定,张琼丹系因生前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六盘水钟山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向和平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向和平提出上诉。 贵州六盘水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上诉人向和平为达到教育被害人张琼丹的目的,用尼龙绳及棉绳捆绑张琼丹130余小时,在此期间未提供水和食物致被害人张琼丹因长时间捆绑、饥饿、脱水及营养不良而导致其死亡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2015年3月决定维持一审判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家庭暴力案件。 家庭暴力的特点: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当事人之间具有监护、扶养、寄养、同居等关系;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具有隐蔽性,取证难;恶化升级,后果严重,处罚偏轻。 家庭暴力的表现形式: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猥亵儿童、非法拘禁、侮辱、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 二、家庭暴力的危害 家庭暴力严重侵害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家庭关系,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案例

新预算法修正案——六大亮点解读全

新《预算法》修正案——六大亮点解读(全)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日前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回应百姓期待重点修改了哪些内容?传递出怎样的改革动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本周接受记者采访为公众详解新预算法。 新预算法折射下一步改革方向 楼继伟说,1995年开始施行的原预算法在今天已难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尤其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预算法。 他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此次修改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纳入预算管理;遵循预算公开原则,强调预算必须接受社会监督;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拓展预算审核重点、完善地方债管理等多处修改,传递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 亮点一: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新预算法一大亮点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如第4条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5条明确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楼继伟说,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径的,不仅包括税收和收费,还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盖广义政府的所有活动;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亮点二:避免“过头税”预算审核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重点是收支平衡,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 楼继伟说,新预算法旨在改变这一现状,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同时,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通过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或短收问题,如超收收入限定冲抵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允许增列赤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弥补等。这些规定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助于避免收“过头税”等行为,增强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亮点三: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跑部钱进” 针对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问题,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条款对

解读反家庭暴力法五大亮点【最新】

解读反家庭暴力法五大亮点【最新】 3月1日,我国首部《反家庭暴力法》将正式实施。 新法明确规定,“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是家庭暴力;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 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不仅要惩罚家里的暴虐者,还规定了诸多新理念、新制度以预防家暴的发生,同时强化对家庭生活中弱势者的保护。 此后,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务事”。

1、新的理念 家暴不是私事 “家丑不可外扬”、“疏不间亲”,不少家暴受害者正是受这些观念的影响,默默承受暴力,不想也不愿意报案。 数据显示,全国约有24.7%的家庭存在不同程度的家庭暴力;家暴受害人平均遭受35次家暴后才选择报警。 一些执法的司法人员,也是抱着这样的观念,把家庭施暴看做是家务事,也不愿意介入,不予立案。

为扭转家暴是私事的理念,《反家庭暴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 反家庭暴力是国家、社会和每个家庭的共同责任。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 这一规定告诉公众:家庭暴力不被允许。反家庭暴力不仅是家庭的私事,更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李明舜告诉《工人日报》记者:“这一规定表 明了国家反家暴的态度,同时打破了‘法不入家门’的传统禁锢。” 2 新的概念 谩骂、恐吓也算家暴 何为家庭暴力? 反家暴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根据这一规定,身体暴力和“冷暴力”等都被纳入了反家暴的范围。 调查显示,精神、语言暴力(包括辱骂、恐吓、威胁、冷漠等),是家庭暴力常见方式。 在不少人看来,精神暴力并不算暴力,但事实上这类暴力对人的伤害很大。比如恐吓,主要是通过言语形式去贬损、威胁受害人,就常能造成受害人内心自卑、恐惧等精神上的伤害。 多年前被家暴致死的北京姑娘董某,身前试图躲避家暴,被其丈夫威胁“要杀她全家”。不仅如此,董某的父母也遭到骚扰和威胁。临终前,董某对父母的最大担忧就是“你们的 日子会不好过”。 此次家庭暴力概念的“扩容”,将直接扩大法律的适用范围,为家庭成员划出更明确的 红线,。 反家暴法还规定:“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 执行。” 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员是指哪些?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副主任阚珂告诉《工人日报》记者,共同生活包括三种情形,一是寄养、二是同居、三是收养。对反家庭暴力法的这一规定应当明确的是,没有婚姻关 系的同居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同居双方都有人身不受侵害的权利。

2014年新预算法修改的亮点及意义

亮点一: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新预算法一大亮点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亮点二:避免“过头税”预算审核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 新预算法旨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同时,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通过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或短收问题,允许增列赤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弥补等。这些规定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助于避免收“过头税”等行为,增强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亮点三: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跑部钱进” 新预算法重点规范了专项转移支付,有利于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 亮点四:“预算公开”入法从源头防治腐败 将预算公开实践成果总结入法,形成刚性的法律约束,是预算法修改的重要进步,有利于确保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财政管理水平,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而对于预算不够细化问题,按功能分类能明确反映政府职能活动,按经济分类则明确反映。 亮点五:严格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 “开前门、堵后门、筑围墙”的改革思路,新预算法第35条和第94条,从举债主体、用途、规模、方式、监督制约机制和法律责任等多方面做了规定,从法律上解决了地方政府债务怎么借、怎么管、怎么还等问题。 亮点六:“勤俭节约”入法违纪铁腕追责

新预算法重新梳理了违法违纪情形,加大了责任追究力度。 意义:修订预算法意在——使政府由管理主体变为管理对象,用法律约束行政权力,让人民监督政府花钱。

第一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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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有效期不超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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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五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三个月
正确答案:B
? o o o o
用户选择:B
2、(单选题)关于家庭暴力的预防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村委会应当组织开展家庭暴力预防工作 B.医疗机构应当做好家庭暴力受害人的诊疗记录 C.妇女联合会应当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纳入业务培训和统计工作 D.学校、幼儿园应当开展家庭美德和反家庭暴力教育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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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A
3、(单选题)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的,公安机关 应当通知并协助( )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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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司法机关 B.村委会 C.民政部门 D.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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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C
4、(单选题)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 ( )形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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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裁定 B.判决 C.决定 D.通知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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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选择:A
5、(单选题)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说法正确的是( )。
A.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可以受理 B.口头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一律不受理 C.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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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复议期间停止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执行
正确答案:C
?
用户选择:C
6、(单选题)被撤销监护人资格的加害人,( )继续负担相应的赡养、扶养、 抚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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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可以 B.部分 C.应当 D.适当
正确答案:C
? o
用户选择:C
7、(单选题)下列关于家庭暴力的处置说法不正确的是( )。
A.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 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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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对家庭暴力受害人缓收诉讼费 C.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依法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法律援助 D.人民法院不应当对家庭暴力受害人免收诉讼费
正确答案:D
?
用户选择:B
8、(单选题) 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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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法定代理人、近亲属 B.加害人、受害人 C.受害人、近亲属 D.加害人、法定代理人
正确答案:B
?
用户选择:B
9、(单选题)下列哪一机关可以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 时生活帮助?( )
o o o o
A.乡级人民政府 B.国务院 C.省级的人民政府 D.设区的市人民政府
正确答案:D
?
用户选择:D
10、(单选题)根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下列关于告诫书的说法不正确 的是( )。

新预算法六大亮点

素有“经济宪法”之称的预算法日前完成实施20年来的首次大修,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新预算法回应百姓期待重点修改了哪些内容?传递出怎样的改革动向?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本周接受记者采访 为公众详解新预算法。 新预算法折射下一步改革方向 楼继伟说,1995年开始施行的原预算法在今天已难适应形势发展要求,尤其是按照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有必要全面修改预算法。 他指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此次修改突出预算的完整性,政府全部收支要纳入预算管理;遵循预算公开原则,强调预算必须接受社会监督;更加符合经济规律,拓展预算审核重点、完善地方债管理等多处修改,传递出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改革方向。 亮点一:政府全部收支入预算接受人民监督 新预算法一大亮点是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如第4条明确规定“政府的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应当纳入预算”;第5条明确规定“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楼继伟说,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收入是全口径的,不仅包括税收和收费,还包括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等;支出也要涵盖广义政府的所有活动;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亮点二:避免“过头税”预算审核重点转向支出预算和政策

原预算法规定预算审查重点是收支平衡,并要求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完成上缴任务。于是在客观上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容易导致收入征收部门在经济增长放缓时,为完成任务收“过头税”,造成经济“雪上加霜”;而在经济过热时,为不抬高基数搞“藏富于民”,该收不收,造成经济“热上加热”。 楼继伟说,新预算法旨在改变这一现状,将审核预算的重点由平衡状态、赤字规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同时,收入预算从约束性转向预期性,通过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解决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或短收问题,如超收收入限定冲抵赤字或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年度执行中出现短收,允许增列赤字并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弥补等。这些规定强调依法征收、应收尽收,有助于避免收“过头税”等行为,增强政府“逆周期”调控政策效果。 亮点三: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减少“跑部钱进” 针对地方可自由支配的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偏小、限定用途的专项转移支付项目繁杂、交叉重复、资金分散、配套要求多等问题,新预算法第16条、第38条、第52条等条款对转移支付的设立原则、目标、预算编制方法、下达时限等做出规定。 楼继伟说,新预算法重点规范了专项转移支付,如强调要建立健全专项转移支付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事项不得设立专项转移支付、除国务院规定上下级政府应共同承担事项外不得要求下级政府承担配套资金等,有利于减少“跑部钱进”现象和中央部门对地方事权的不适当干预,也有利于地方统筹安排预算。

浅析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浅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条 ——以腾讯诉奇虎360不正当竞争案为例 一、案例简介及裁判结果 (一)案例简介 2010 年 11 月 3 日,正在上网的很多用户突然收到 QQ 窗口弹出的这样一条消息:“致广大 QQ 用户的一封信——亲爱的 QQ 用户,当您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们刚刚作出了一个非常艰难的决定。在 360 公司停止对 QQ 进行外挂侵犯和恶意诋毁之前,我们决定将在装有 360 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 QQ 软件。”紧接着所有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的QQ 被迫下线,几亿网民的电脑桌面瞬间成了两家互联网公司硝烟弥漫的战场。 整件事端的挑起是一款名为“360 隐私保护器”的安全软件组件。在2010年初,腾讯公司推出了新版本的QQ医生软件,其界面功能酷似360安全软件,并且强行推广。360公司意识到了腾讯的威胁,立即采取措施使得不太成熟的QQ医生被用户大量卸载。QQ医生的市场份额快速降到10%以下,360公司成为此次交锋的胜利者。 2010年中秋节,腾讯公司将其QQ医生软件升级为QQ电脑管家。其功能涵盖了360安全卫士的大部分主流功能,而凭借着QQ相当大的用户基础,直接威胁了360在安全软件领域的地位。9月27日,360公司发布了针对QQ的"隐私保护器"工具。对外宣称其软件可以监控并曝光QQ软件的行为,并且提醒用户“某聊天软件”在未经用户许可的情况下可能偷窥用户个人隐私文件和数据。引发了网民对QQ软件的担忧和恐慌。 针对360公司的行为,腾讯于10月14日正式作出回应,称其为不正当竞争。要求奇虎360公司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作出赔偿。并且诉至法院,要求360公司立即停止涉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停止开发、传播和发行“360隐私保护器”及相关软件,停止虚假宣传,停止诋毁腾讯公司及其产品、服务的行为:要求360公司连续三个月在www. https://www.sodocs.net/doc/896739267.html,网站首页显著位置、新浪网、搜狐网和网易等网站首页显著位置,在《法制日报》和《中国知识产权报》等报纸第一版显著位置就其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道歉,消除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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