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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投资项目

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健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国家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直属企事业单位和全资子公司(以下统称所属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通过法定程序实施本办法。参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投资项目的前期决策、实施和生产运营等过程,以及项目目标、投资效益、影响与持续性等方面进行的综合分析和系统评价。

根据需要,可针对项目全过程管理中的某一环节进行专题评价,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的专项评价,也可对项目从开工到竣工验收前进行阶段性的中间评价,对已开展后评价项目的

效益效果情况进行后续的跟踪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闭环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完善投资监管体系、改善投资决策和管理、提高投资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手段,是开展绩效考核和落实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和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相关成果和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

第二章后评价管理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工作实行统一制度、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管理体制。

第七条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是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制订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和技术规;

(二)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后评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集团公司后评价成果验收、信息反馈、成果发布与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工作;

(四)组织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建设工作;

(五)负责一类、二类和专项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与协调,支持后评价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六)指导、监督和检查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后评价工作;

(七)根据需要指定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组织开展项目详细后评价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按照项目投资管理权限和职能分工履行后评价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九条专业分公司后评价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组织本业务板块业务围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

(二)组织编制本业务板块后评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本业务板块后评价成果验收、信息反馈、成果发布与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工作;

(四)参与投资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五)协助规划计划部或根据业务需要自行组织一类和二类项目详细后评价工作,支持后评价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六)负责三类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管理与协调;

(七)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企业后评价工作;

(八)根据需要指定所属企业组织开展详细后评价工作。

第十条所属企业后评价管理履行以下职责:

(一)按照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制度,组织本企业项目后评价工作;

(二)组织编制本企业后评价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三)组织本企业后评价成果验收、信息反馈、成果发布与

应用,以及业务培训和工作交流等工作;

(四)参与投资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工作;

(五)按照集团公司项目后评价技术规和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的要求,负责组织本企业一类、二类和三类项目自评价报告编制工作;

(六)配合后评价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七)负责四类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管理与协调;

(八)负责本企业所有项目的简化后评价工作。

第十一条专业分公司、所属企业规划计划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归口本单位后评价管理工作,应设立后评价机构或岗位。

第三章后评价工作组织体系

第十二条项目后评价工作组织体系由后评价归口管理部门、职能管理部门、项目责任部门、后评价咨询机构组成。

第十三条各级后评价归口管理部门应组织职能管理部门、项目责任部门和后评价咨询机构,共同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确保项目后评价各项工作有序实施。

第十四条后评价职能管理部门包括财务、人力资源、监察、审计、控与风险管理等具有监督、考核职能的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参与项目后评价现场调研和报告评审等工作;

(二)配套制定项目后评价考核指标及问责制度;

(三)根据项目后评价结论,执行考核及问责。

第十五条后评价项目责任部门是所属企业的投资计划、财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生产运营等参与投资活动和项目运营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以下工作:

(一)提供项目后评价所需各种资料、数据和信息,配合项目后评价工作;

(二)根据项目后评价结论,落实后评价意见和建议的整改要求。

第十六条后评价咨询机构主要负责接受规划计划业务主管部门委托开展后评价工作。后评价咨询机构还应参与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项目数据库维护,后评价理论方法、技术规和指标体系研究,以及后评价人员培训与交流等工作。后评价咨询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相应资质且熟悉集团公司相关行业投资项目的特点;

(二)具有符合后评价业务要求的专业技术、工程经济及项目管理人员;

(三)项目负责人和骨干人员应熟悉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工程建设管理等相关制度和规定,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丰富的管理经验;

(四)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

(五)其他应具备的条件。

第四章后评价容与方法

第十七条项目后评价分为简化后评价和详细后评价。详细后评价包括所属企业自我后评价(以下简称自评价)和咨询机构独立后评价。

第十八条项目简化后评价,主要是针对项目前期决策、建设实施、生产运营、投资与财务效益等进行简要评价。简化后评价报告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相关模板编制。

第十九条项目详细后评价,主要容包括项目前期工作评价、实施评价、生产运营评价、投资与财务效益评价、影响与持续性评价和总体评价结论。项目后评价报告按照集团公司规定的后评价报告编制细则或大纲进行编制,具体容可根据项目的大小、特点、委托要求和评价时点等有所区别和侧重。

第二十条项目后评价应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法,主要包括:调查法、对比法、逻辑框架法、项目成功度评价法等。其中,调查法包括资料查阅、现场检查、问卷调查、访谈和座谈讨论会等,对比法包括前后对比、有无对比和横向对比方法。

具体项目后评价方法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后评价的要求,选择一种或多种方法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第二十一条项目后评价应按照适用性、可操作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原则,制定规、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咨询机构,应根据项目特点和后评价要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确定具体项目后评价指标及方案。

第二十二条所属企业自评价应侧重前后对比,如实反映项目各阶段工作的实际情况,突出前期工作、实施、生产运营和财务效益等方面的总结与评价,对项目预期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分析评价。

第二十三条咨询机构独立后评价应采用前后对比和横向对比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项目特点有所侧重,重点对项目前期工作、财务效益、影响和持续性、项目竞争力和成功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评价。

第二十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借鉴项目监察、审计、控与风险管理、竣工验收等工作成果。

第五章后评价工作程序

第二十五条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或所属企业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在建成投产运行一年,由所属企业规划计划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简化后评价。

第二十六条详细后评价主要针对重点项目开展。集团公司、专业分公司或所属企业规划计划业务主管部门编制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时,应结合简化后评价成果,选择一定数量的典型项目开展详细后评价,主要包括:

(一)对集团公司业务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指导和示意义的项目;

(二)对优化资源配置、完善产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提升整体效益有较大影响的项目;

(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新型建设管理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意义的项目;

(四)跨地区、投资大、工期长、建设条件较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投资发生重大变化或项目投产后产品市场、原料供应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项目;

(五)长期不能建成(超过工期1年以上)或建成后长期(1年以上)不能投产的项目;

(六)进行重大技术改造和改扩建的项目;

(七)对环境、社会产生较大影响或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

第二十七条规划计划部组织的详细后评价项目主要分为后评价计划下达、所属企业组织自评价、咨询单位进行独立后评价、所属企业整改落实、规划计划部反馈后评价意见五个工作程序。

(一)集团公司以文件形式下达年度详细后评价计划,明确评价围、评价时点、重点容、工作组织及进度要求等。

(二)所属企业应成立项目自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职责、报告审查与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所属企业后评价归口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建设管理、生产

运行、财务、质量安全环保、审计等相关部门参加,具体负责项目自评价报告编制。在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自评价报告,经规划计划部组织验收后,以文件形式报规划计划部;并将自评价标准数据信息采集表等过程文件上传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

(三)咨询机构在接受委托后,应组建满足专业评价要求的独立后评价项目组和专家组,在现场调研和资料收集的基础上,结合项目自评价报告对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评价。在规定的时间提交项目独立后评价报告,并将独立后评价标准数据信息采集表、专家意见表和工作底稿等过程文件上传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数据库。

(四)所属企业应依据项目独立后评价报告提出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规划计划部。

(五)规划计划部应根据所属企业自评价报告、咨询机构独立后评价报告及所属企业整改落实报告,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分析和评价,形成项目后评价意见,并及时将项目后评价成果和有关信息反馈到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

专业分公司和所属企业组织的详细后评价工作应参照实施,程序可适当简化。

第二十八条所属企业要对重点项目详细后评价和简化后评价进行汇总,形成汇总分析报告,以文件形式报规划计划部备案,同时抄送专业分公司。

第六章后评价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所属企业原则上应自行编制项目自评价报告,并对项目自评价报告质量负责。

第三十条承担典型项目独立后评价任务的咨询机构与该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编制、评估单位不应当为同一单位,项目后评价的主要负责人不应当是该项目前期评估的负责人。

第三十一条所属企业应积极支持承担后评价任务的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及时提供后评价所需的数据、资料与信息,并对其真实性、可靠性负责。所属企业存在不按时限提交自评价报告,有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交资料、阻扰后评价等行为,应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在一定期限暂停安排该企业其他项目的投资计划。

第三十二条咨询机构应对后评价结论负责,同时承担对公司、商业秘密的责任。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评价结论严重失实等情形的,根据情节和后果,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第三十三条所属企业编制自评价报告的费用在所属企业管理费中列支,委托咨询机构开展独立后评价工作的费用由委托方支付,取费标准参照国家和集团公司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章后评价成果应用

第三十四条项目后评价成果体现形式主要有项目后评价报告、后评价意见、专题(项)评价报告和年度报告等。其中,项目后评价意见主要包括评价结论、经验、主要问题、整改情况、工作建议等容。重大项目后评价意见应书面报告公司分管领导。

第三十五条各级规划计划业务主管部门通过项目后评价工作,认真汲取项目的经验教训,及时将后评价成果提供给相关部门、单位和机构参考,将后评价成果作为规划制定、项目审批、投资决策、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六条集团公司建立后评价与新上项目挂钩机制。所有新上项目应有后评价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其中改扩建项目应有对原项目的后评价报告,作为项目立项审批的重要依据。

后评价发现项目存在严重违反相关制度规定的行为,在一定期限暂停安排该企业其他项目的投资计划。

第三十七条对于项目后评价发现的问题,所属企业应认真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意见,提出改进措施。规划计划业务主管部门会同职能管理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项目后评价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实施整改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对后评价反映的典型性、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研究,并将其作为规管理、完善制度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发挥项目后评价的监督职能,做好项目后评价与集团公司其他监督体系的有效衔接,及时将项目后评价结论提供给相关监督部门,作为考核和问责的重要依据。

第三十九条重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结论与所属企业主要领导任期考核相结合,并作为离任审计的重要容。

第四十条重大投资项目的后评价结论与所属企业项目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考核相结合,并作为考核、管理及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四十一条项目后评价结论与承包商及主要设备和大宗材料供应商的信用评价、责任追究相结合,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根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责任,并在集团公司围予以通报;情节严重的承包商及主要设备和大宗材料供应商列入集团公司黑管理,所属企业不得再委托其从事相关业务。其中承包商包括项目(预)可行性研究编制、咨询评估、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二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规划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中油计字〔2006〕735号)同时废止。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条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应当在项目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与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以不断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需要,也可以针对项目建设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则,建立畅通快捷的信息反馈机制,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服务。 第五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二章后评价工作程序 第六条国家发展改革委每年年初研究确定需要开展后评价工作的项目名单,制定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印送有关项目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 第七条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应主要从以下项目中选择:

(一)对行业和地区发展、产业结构调整有重大指导意义的项目; (二)对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项目; (三)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投资方向、优化重大布局有重要借鉴作用的项目; (四)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型投融资和运营模式,以及其他具有特殊示范意义的项目; (五)跨地区、跨流域、工期长、投资大、建设条件复杂,以及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重大方案调整的项目; (六)征地拆迁、移民安置规模较大,对贫困地区、贫困人口及其他弱势群体影响较大的项目; (七)使用中央预算内投资数额较大县比例较高的项目; (八)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项目。 第八条列入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的项目单位,应当在项目后评价年度计划下达后3个月内,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项目概况:项目目标、建设内容、投资估算、前期审批情况、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实施进度、批准概算及执行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总结:前期准备、建设实施、项目运行等; (三)项目效果评价技术水平、财务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 (四)项目目标评价:目标实现程度、差距及原因、持续能力等; (五)项目建设的主要经验教训和相关建议。

中石油中石化炼厂

中石油下属炼化企业 中石化下属炼化企业

大庆石化是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的地区分公司。是以大庆油田原油、轻烃、天然气为主要原料,从事炼油、乙烯、塑料、橡胶、化工延伸加工、液体化工、化肥、化纤生产,并承担工程技术服务、生产技术服务、机械加工制造、矿区服务等职能的特大型石油化工联合企业。 公司始建于1962年,前身是大庆石油化工总厂,1999年10月重组分立为大庆石化公司和大庆石化总厂;2007年6月重新整合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化肥、化工和腈纶装置分别于1963年、1976年、1986年和1988年建成投产。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公司逐步形成了以炼化生产为主,工程技术、多种经营、矿区服务并存的“四位一体”业务格局。现有二级单位34个,员工3.1万人,生产装置137套,固定资产原值285亿元、净值115亿元,2007年销售收入达到395亿元。年加工原油650万吨,乙烯生产能力60万吨/年,聚乙烯56万吨/年,聚丙烯10万吨/年,丙烯腈8万吨/年,丁辛醇8万吨/年,苯乙烯9万吨/年,聚苯乙烯2.5万吨/年,SAN7万吨/年,ABS10.5万吨/年,顺丁橡胶8万吨/年,腈纶丝6.5万吨/年,合成氨45万吨/年,尿素76万吨/年,复合肥30万吨/年。可生产48个品种187个牌号的产品。 公司整体通过了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被评为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产品出厂合格率始终保持100%。石油、化工、塑料、腈纶等系列产品荣获全国市场同行业“产品质量、服务质量无投诉用户满意品牌”称号。企业先后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优秀企业、国家“守合同重信用”企业、黑龙江省文明单位标兵等称号,实现了生产与安全、能源与环境、企业与社会、企业与员工的和谐发展。 前进中的大庆石化公司,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履行企业的经济责任、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努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最大限度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回报员工,实现公司价值的最大化。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一、总 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依据《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2条 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对已竣工投产、并经过一段时间生产运营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就其前期论证决策、设计施工、竣工投产以及生产运营等全过程和项目目标、效益、影响及持续性进行的综合分析和评价。 根据需要,也可对项目实施的某一方面或某一阶段进行专题评价。 第3条 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科学、公正”的原则。 第4条 公司单项投资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单项投资金额不满5000万元,但有利于公司主业结构调整、战略转型、企业发展、技术进步、市场竞争力提升的具有较大影响力的项目,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均需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 第5条 纳入项目后评价管理的项目,项目实施单位应完成《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自评报告”)。 二、职责划分和组织实施 第6条 ****部门是公司项目后评价工作的主管部门,主要职责为: 一、拟定公司后评价管理办法; 二、研究确定纳入公司项目后评价管理的项目范围,报送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三、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自评工作,完成项目后评价。 第7条 项目实施单位依照本办法,完成项目自评报告。对于实际绩效与预期绩效目标存在较大偏差的项目,自评报告应作出详细的分析说明。项目实施单位对自评报告中资料信息的准确性、客观性和

真实性负责。 第8条 纳入后评价管理的项目,在项目竣工投产6-18个月内,主管部门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开展项目后评价的自评工作,完成项目后评价,并上报公司主管领导。 三、项目后评价内容及方法 第9条 项目后评价的内容包括项目全过程的回顾、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总结经验教训和提出对策建议四个方面。 第10条 项目全过程的回顾 一、项目立项决策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审批、核准或批准等。 二、项目准备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前期准备工作等。 三、项目实施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工程进度控制、投资控制、质量控制等。 四、项目竣工和运营阶段的回顾,主要内容包括:工程竣工和验收、试生产运行、经营和财务状况等。 第11条 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 一、项目技术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资源、能源合理利用等。 二、项目财务和经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和负债状况;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偿债能力等。 三、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污染控制、环境治理与保护;增加就业机会等。 四、项目管理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管理情况;主管部门对项目实施单位的项目管理和投资的监管情况等。 第12条 项目目标实现程度和持续能力评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油气田企业(17个) 大庆油田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163453 辽河油田公司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98号124010 长庆油田公司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51号710021 塔里木油田公司新疆库尔勒市塔里木油田分公司78号信箱841000 新疆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834000 西南油气田公司四川成都市府青路一段5号610051 吉林油田公司吉林松源市沿江东路1219号138000 大港油田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三号院300280 青海油田公司甘肃敦煌市七里镇736202 华北石油管理局河北省任丘市062552 吐哈油田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基地839009 冀东油田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新华西道51甲区063004 玉门油田公司甘肃酒泉市玉门石油基地机关办公楼735019 浙江油田公司浙江杭州市留下镇310023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江南西路111号510240 煤层气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100028 对外合作经理部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北大街9号B座0908 100007 炼化企业(33个)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163714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吉林省吉林市龙谭大街9号13202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宁省抚顺市新抚区凤翔路45号11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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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集团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概况

中石油集团所有下辖部门与下属公司 中石油是正部级单位 一:专业公司(副部级单位) 勘探与生产分公司 炼油与化工分公司 销售分公司 天然气与管道分公司 工程技术分公司 工程建设分公司 装备制造分公司 二:油气田企业 大部分油田是正厅局级,大庆一把手和中石油副总相当,浙江油田是副局级 一档 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青海油田分公司 新疆油田分公司 中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 中石油煤层气有限责任公司

二档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 辽河油田分公司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 长庆油田分公司 吐哈油田分公司 冀东油田分公司 三档 吉林油田分公司 华北油田分公司 大港油田分公司 玉门油田分公司 浙江油田分公司 三:天然气勘探开发公司 (下属公司基本都是海外公司待遇都应该不错)阿姆河天然气公司 南美公司 尼罗河公司 哈萨克斯坦公司 南方石油勘探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四:炼化企业(周围有大油田的炼化企业都还可以)大庆石化分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抚顺石化分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

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庆炼化分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 锦州石化分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前郭石化分公司大港石化分公司 华北石化分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 庆阳石化分公司宁夏炼化分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四川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中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华东化工销售分公司华北化工销售分公司 东北化工销售分公司西北化工销售分公司化工与销售西南分公司化工与销售华南分公司 大庆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石油化工公司 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大连石油化工公司锦州石油化工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 吉林燃料乙醇有限责任公司 五:销售企业(销售待遇一般,级别是副局级) 西北销售分公司东北销售分公司西南销售分公司华东销售分公司华北销售分公司 华南销售分公司华中销售分公司黑龙江销售分公司吉林销售分公司辽宁销售分公司 大连销售分公司陕西销售分公司甘肃销售分公司青海销售分公司四川销售分公司 重庆销售分公司内蒙古销售分公司新疆销售分公司西藏销售分公司宁夏销售分公司 山东销售分公司大连海运分公司润滑油分公司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制度,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公司及所属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 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的控股公司、实际控制企业通过法定程序执行本规定,参股公司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所属企业、项目或者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所在国(地区)有关法律,并参照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着力推

进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着力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着力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着力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专业公司分专业监管、所属企业承担主体责任的管理体制,建立各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专责、其他领导各负其责,各级业务管理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基层单位属地监管和全员参与的机制。 第五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有感领导、直线责任、属地管理;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各级主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以人为本、质量至上、安全第一、环保优先”的理念,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重大决策;

投资项目后评价案例分析

投资项目后评价案例分 析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三泰集团对3C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案例及分析(二) 李三喜杨忠 2009年1月10日至1月18日,三泰集团基建审计部委托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王一、张力等评价人员,依据《三泰集团3C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委托协议》和《三泰集团3C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方案》,对三泰集团3C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开展了项目后评价。 [案例] 3C公司是三泰集团长期股权投资项目。该公司是于1998年12月由三泰集团等发起人设立的,成立之初注册资本3000万,其中三泰集团持股970万股,占总股本%,为第二股东。后为筹建新生产基地以扩大产能,于2005年12月完成各股东单位的增资扩股,增资后三泰集团持股3220万股,占总股本%,成为第一股东。 三泰集团基建审计部对三泰集团3C公司项目进行后评价时,所确定的评价重点是: 一、3C公司财务状况 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王一、张力等评价人员,根据对三泰集团的3C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实施了收集与3C项目后评价有关资料的工作程序,并从资产(流动、固定和无形资产)、担保、贷款等方面对3C公司财务状况进行了总结分析(略)。评价意见认为:3C公司对非流动资产投资较大,占总资产的%;在非流动资产中尚未投入使用的在建工程和工程物资占%;流动资产状况良好,应收账款和存货的流动性较好;但与外部XX公司的总额3000万元的互保协议存在较大风险。 二、3C公司经营情况 中天恒管理咨询公司王一、张力等评价人员,根据对三泰集团的3C公司股权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方案的计划安排,对3C公司的经营状况(图1)、预算完成情况(图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中国华电集团公司项目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结合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后评价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在一定的期限内,对项目实施全过程所进行的评价工作。即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的系统回顾,和项目投资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等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并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以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建设管理及生产运营整改建议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或控股(含间接控股)的新建、扩建和增容性技改电源项目、煤炭项目及其他投资建设项目。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依据 第四条主要依据 《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第五条其他依据

(一)项目投资决策论证报告、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各阶段设计及审查意见、评估报告、核准批复意见等。 (二)设计、施工、设备、材料、监理、调试等重要的招投标及承发包工程合同。 (三)设计变更(变更设计)、会议纪要等文件。 (四)竣工验收报告、达标投产报告、决算审计报告。 (五)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统计报表。 第三章项目后评价内容 第六条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投资决策评价、建设实施评价、生产经营评价、财务评价、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采用新技术评价等。 第七条投资决策评价的主要内容:决策依据是否正确、论证方法是否得当等。 第八条建设实施评价的主要内容:设计方案及重大设计变更(变更设计)、各项合同执行、三大控制(投资、工期、质量),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供货单位等合作伙伴的选取,资金支付和管理,分部调试及整体试运、工程竣工和验收管理等。 第九条生产经营评价的主要内容:全厂热效率、平均发电标准煤耗及供电标准煤耗、厂用电率、耗水率、主机设备及主要辅机设备选型等技术指标和设计能力达标状况等,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和九项原则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反违章禁令 一、严禁特种作业无有效操作证人员上岗操作; 二、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操作; 三、严禁无票证从事危险作业; 四、严禁脱岗、睡岗和酒后上岗; 五、严禁违反规定运输民爆物品、放射源和危险化学品; 六、严禁违章指挥、强令他人违章作业。 员工违反上述《禁令》,给予行政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 一、本《禁令》第一条:当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上岗作业时,处理的责任主体是岗位员工。安排无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人员上岗作业的责任人的处理按第六条执行。特种作业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作业、压力管道作业、电梯作业、起重机械作业、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制冷作业、爆破作业及井控作业、海上作业、放射性作业、危险化学品作业等。 二、本《禁令》中的行政处分是指根据情节轻重,对违反《禁令》的责任人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 三、本《禁令》中的危险作业是指高处作业、用火作业、动

土作业、临时用电作业、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等。 四、本《禁令》中的事故是指一般生产安全事故A级及以上。 五、本《禁令》是针对严重违章的处罚,凡不在本禁令规定范围内的违章行为的处罚,仍按原规定执行。 六、国家法律法规有新的规定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原则: 一、任何决策必须优先考虑健康安全环境; 二、安全是聘用的必要条件; 三、企业必须对员工进行健康安全环境培训; 四、各级管理者对业务范围内的健康安全环境工作负责; 五、各级管理者必须亲自参加健康安全环境审核; 六、员工必须参与岗位危害识别及风险控制; 七、事故隐患必须及时整改; 八、所有事故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分析和处理; 九、承包商管理执行统一的健康安全环境标准; 条文解释: (一)良好的HSE表现是企业取得卓越业绩、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坚强基石和持续动力。HSE工作首先要做到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即在战略规划、项目投资和生产经营等相关事务的决策时,同时考虑、评估潜在的HSE风险,配套落实风险控制措施,优先保障HSE条件,做到安全发展、清洁发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技术秘密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保护股份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及股份公司有关保密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总部机关、专业分公司及地区分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直属科研院所(以下简称地区公司)的技术秘密管理。 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直接或间接投资的控股公司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是指未公开发表和使用、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新颖性、实用性,能为股份公司或地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或市场竞争优势,具备实际或潜在的商业价值,且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非专利技术及技术信息。包括以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或其他形式的载体所表现的源程序、设计、工艺、方法、标准、配方、数据、诀窍,以及具有特定技术内容的技术

方案和技术方案的部分技术要素等。 本办法所称技术秘密管理,是指股份公司和地区公司对技术秘密的开发、认定、保密、实施许可、解密及纠纷处理等全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管理遵循“统一制度,规范管理,激励创造,有效保护,注重实施”的原则。 第五条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分三类管理: 一类:股份公司独有技术、核心技术以及对股份公司主业竞争力及市场份额有重大影响的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二类:国内、外先进,对股份公司及地区公司生产经营可产生显著经济效益的重要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三类:可在国内、外市场产生一定经济效益的一般技术,纳入股份公司“油商密★”范围管理。 第六条涉及国家秘密的技术秘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股份公司科技管理部是股份公司技术秘密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组织制订股份公司技术秘密战略、规划计划和管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 作业许可管理,控制作业风险,保障作业安全,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本规定中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高危作业(如进入受限空间、动火、挖掘、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临时用电、管线打开等)及缺乏工作程序(规程)的非常规作业等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管理制度。 作业许可管理包括作业许可的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以及作业许可证管理。 第四条作业许可管理应遵循落实直线责任和属地管理的原则,以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估为基础,以落实安全措施,保证持续安全作业为条件,防止事故发生。凡需办理许可的作业,必须实行作业许可管理,否则,不得组织作业。 第五条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本规定制定其作业许可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的生产或设备等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培训、

监督和考核,安全部门提供支持和指导。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六条作业许可管理主要针对非常规作业和高危作业。 非常规作业是指临时性的、缺乏程序规定的和承包商作业的活动,包括未列入日常维护计划的和无程序指导的维修作业,偏离安全标准、规则和程序要求的作业,以及交叉作业等。 高危作业是指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对作业人员产生高度危害的作业,包括进入受限空间作业、挖掘作业、高处作业、移动式起重机吊装作业、管线打开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和动火作业等。 第七条非常规作业应办理作业许可证,动火、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还应同时办理专项作业许可证。 第八条企事业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生产作业活动性质和风险特点,确定具体的作业许可管理范围。 第三章申请、批准和实施 第九条作业项目负责人提出作业申请,并组织对作业进行风险评估,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条风险评估应由作业方和属地共同完成,评估的内容应包括工作步骤、存在风险及相应控制措施等,必要时编制安全工作方案。 对于一份作业许可证项下的多种类型作业,可统筹考虑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 理办法

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四川铁投城乡投资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不断调整和优化集团公司投资方向,根据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属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精神,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以股权投资方式独资或与她人合资设立的经营实体,包括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和直属项目部,其中:分公司是指集团公司全资设立,由集团公司直接管理、财务独立核算的非法人经营实体;控股子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超过50%的企业法人;参股公司是指集团公司直接投资或与其控股子公司合并投资占股东权益不足50%的企业法人;项目部是指为完成项目管理目标而建立的管理组织,实施或参与项目管理工作,且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的人员及设施的集合。(以下统称“投资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项目投资完成后,在一定

的期限内,对照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经过对项目的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等方面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和建议,以提高投资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不断完善和改进项目投资决策管理,为项目规划编制、投资计划编制及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提供借鉴,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投资行为包括: (一)权益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单位以资本金投入方式参与的长期股权投资,可分为新设公司类、兼并收购类、合资合作类、增资扩股类及BT、BOT项目类投资等;集团公司二级以下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权益性投资; (二)固定资产投资。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建设投资和更新改造投资,主要指房屋、建筑物以及办公自动化和局域网建设等; (三)金融投资:包括投资商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衍生品、产业基金、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外汇交易以及对外委托理财等; (四)其它投资。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原则 第五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评估结论客观

中国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名单及简介

大庆石油管理局辽河石油勘探局新疆石油管理局 大港油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北石油管理局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青海石油管理局四川石油管理局长庆石油勘探局 冀东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东方地球物理公司南方石油勘探开发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管道局东北输油管理局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哈尔滨炼油厂浙江石油勘探处西北石油管道建设指挥部大连石油化工公司大连西太平洋石油化工公司抚顺石油化工公司 辽阳石油化纤公司兰州炼油化工总厂乌鲁木齐石油化工总厂吉化集团公司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兰州化学工业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八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 技术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企业简介 锦西炼油化工总厂兰州化学工业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企业集团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中国石油工程建设公司华东勘察设计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 技术研究院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中国石油销售总公司 中油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济南柴油机厂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七建设公司 西北地质研究所石油管材研究所石油勘探开发科学研究院廊坊分院 石油工业出版社中国石油报社杭州石油地质研究所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信息研究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各成品油销售企业 中油华东销售公司 东方地球物理公司物探技术研 究中心 中国石油工程建设(集团)公司慧聪石油商务网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大庆炼化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 吉林油田分公司长城钻井公司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华东分公司 中石油润滑油分公司研究开发 中心 中国石油宁夏化工厂长庆局第二采油技术服务处 第一页上一页下一页最后一页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政府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加强中央政府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后评价,是指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运用规范、科学、系统的评价方法与指标,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与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含概算)文件及其审批文件的主要内容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差距及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相应对策建议,并反馈到项目参与各方,形成良性项目决策机制。 根据需要,可以针对项目建设(或运行)的某一问题进行专题评价,可以对同类的多个项目进行综合性、政策性、规划性评价。 第三条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中央政府投资项目的后评价工作,适用本办法。 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项目后评价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当遵循独立、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保持顺畅的信息沟通和反馈,为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服务。 第五条 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工作。具体包括:确定后评价项目,督促项目单位按时提交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并进行审查,委托承担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指导和督促有关方面保障后评价工作顺利开展和解决后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后评价信息管理系统和后评价成果反馈机制,推广通过后评价总结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等。 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加强对项目单位的指导、协调、监督,支持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所在地的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本地区有关单位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做好相关工作。 项目单位负责做好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开展相关工作。 承担项目后评价任务的工程咨询机构负责按照要求开展项目后评价并提交后评价报告。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范围内的项目,项目单位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年后两年内,将自我总结评价报告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中,中央本级项目通过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吉化公司爆炸事故 2005年11月13日13时40分,中国石油吉林石化公司双苯厂发生爆炸事故,造成8人死亡,1人重伤,60人受伤。新苯胺装置、1个硝基苯储罐、2个苯储罐报废,导致苯酚、老苯胺装置、苯酐装置、2、6-二乙基苯胺等4套装置停产。而此次爆炸事故也导致了一起跨省际、跨国界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吉化爆炸后的苯类污染物流入松花江,硝基苯超标28.08倍。整个污水团长度约80km,以每小时约2km的速度向下游移动,受污染的松花江水流过的江面总长度为1?000多km。直接经济损失6908万元。 安全事故原因 直接原因:硝基苯精制岗位外操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在停止粗硝基苯进料后,未关闭预热器蒸气阀门,导致预热器内物料气化;恢复硝基苯精制单元生产时,再次违反操作规程,先打开了预热器蒸汽阀门加热,后启动粗硝基苯进料泵进料,引起进入预热器的物料突沸并发生剧烈振动,使预热器及管线的法兰松动、密封失效,空气吸入系统,由于摩擦、静电等原因,导致硝基苯精馏塔发生爆炸,并引发其它装置、设施连续爆炸。 主要原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安全生产管理重视不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不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存在漏洞,劳动组织管理存在缺陷。 污染事件的原因 直接原因:双苯厂没有事故状态下防止受污染的“清净下水”流入松花江的措施,爆炸事故发生后,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漏出来的部分物料和循环水及抢救事故现场消防水与残余物料的混合物流入松花江。 主要原因:一是吉化分公司及双苯厂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会引发松花江水污染问题没有进行深入研究,有关应急预案有重大缺失。二是吉林市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提出防控措施和要求。三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股份公司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视不够,对吉化分公司环保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失察,对水污染估计不足,重视不够,未能及时督促采取措施。四是吉林市环保局没有及时向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建议采取措施。五是吉林省环保

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

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 编制单位资质证书 项目后评价实施单位 参加项目后评价人员名单和专家组人员名单 附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 报告摘要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情况简述 概述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业主、项目性质、特点,以及项目开工和竣工时间。 (二)项目决策要点 项目建设的理由,决策目标和目的。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决策批准生产能力,实际建成生产能力。 (四)项目实施进度 项目周期各个阶段的起止时间,时间进度表,建设工期。 (五)项目总投资 项目立项决策批复投资、初步设计批复概算及调整概算、竣工决算投资和实际完成投资情况。 (六)项目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资金来源计划和实际情况。 (七)项目运行及效益现状 项目运行现状,生产能力实现状况,项目财务经济效益情况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的总结与评价 (一)项目前期决策总结与评价 项目立项的依据,项目决策过程和程序。项目评估和可研报告批复的主要意见。 (二)项目实施准备工作与评价 项目勘察、设计、开工准备、采购招标、征地拆迁和资金筹措等情况和程序。 (三)项目建设实施总结与评价 项目合同执行与管理情况,工程建设与进度情况,项目设计变更情况,项目投资控制情况,工程质量控制情况,工程监理和竣工验收情况。 (四)项目运营情况与评价 项目运营情况,项目设计能力实现情况,项目运营成本和财务状况,以及产品结构与市场情况。 三、项目效果和效益评价 (一)项目技术水平评价 项目技术水平(设备、工艺及辅助配套水平,国产化水平,技术经济性)。 (二)项目财务经济效益评价 项目资产及债务状况,项目财务效益情况,项目财务效益指标分析和项目经济效益变化的主要原因。 (三)项目经营管理评价 项目管理机构设置情况,项目领导班子情况,项目管理体制及规章制度情况,项目经营管理策略情况,项目技术人员培训情况。 四、项目环境和社会效益评价 (一)项目环境效益评价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各分公司机构通讯录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辽阳市宏伟区火炬大街5号111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兰州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玉门街10号73006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新疆独山子北京路6号833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石化分公司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宁夏石化分公司宁夏银川市新市区北京西路138号75002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山中街1号116032大连西太平洋石化公司辽宁省大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青岛116600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分公司辽宁省锦州市古塔区重庆路2号121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锦西石化分公司辽宁省葫芦岛市新华大街42号12500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炼化分公司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马鞍山16341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石化分公司哈尔滨市太平区北人路173号150056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广西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535008广东石化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 座9层100029四川石化公司四川省彭州市石化北路1号611930大港石化公司天津市大港油田花园路东口300280华北石化公司河北任丘市华北石化公司062552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石化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石化分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新工街124022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石化分公司陕西省咸阳市金旭路712000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石化分公司新疆克拉玛依市金龙锁834003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庆阳石化分公司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三十里铺745115中国石油东北炼化工程有限公司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4号中韩大厦11001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化工程建设项目部北京市朝阳区太阳宫金星园8号中油昆仑大厦A 座100028、管路敷设技术通过管线敷设技术,不仅可以解决吊顶层配置不规范问题,而且可保障各类管路习题到位。在管路敷设过程中,要加强看护关于管路高中资料试卷连接管口处理高中资料试卷弯扁度固定盒位置保护层防腐跨接地线弯曲半径标高等,要求技术交底。管线敷设技术中包含线槽、管架等多项方式,为解决高中语文电气课件中管壁薄、接口不严等问题,合理利用管线敷设技术。线缆敷设原则:在分线盒处,当不同电压回路交叉时,应采用金属隔板进行隔开处理;同一线槽内,强电回路须同时切断习题电源,线缆敷设完毕,要进行检查和检测处理。、电气课件中调试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试卷相互作用与相互关系,根据生产工艺高中资料试卷要求,对电气设备进行空载与带负荷下高中资料试卷调控试验;对设备进行调整使其在正常工况下与过度工作下都可以正常工作;对于继电保护进行整核对定值,审核与校对图纸,编写复杂设备与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方案,编写重要设备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方案以及系统启动方案;对整套启动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进行调试工作并且进行过关运行高中资料试卷技术指导。对于调试过程中高中资料试卷技术问题,作为调试人员,需要在事前掌握图纸资料、设备制造厂家出具高中资料试卷试验报告与相关技术资料,并且了解现场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电气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技术电力保护装置调试技术,电力保护高中资料试卷配置技术是指机组在进行继电保护高中资料试卷总体配置时,需要在最大限度内来确保机组高中资料试卷安全,并且尽可能地缩小故障高中资料试卷破坏范围,或者对某些异常高中资料试卷工况进行自动处理,尤其要避免错误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动作,并且拒绝动作,来避免不必要高中资料试卷突然停机。因此,电力高中资料试卷保护装置调试技术,要求电力保护装置做到准确灵活。对于差动保护装置高中资料试卷调试技术是指发电机一变压器组在发生内部故障时,需要进行外部电源高中资料试卷切除从而采用高中资料试卷主要保护装置。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SWOT分析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SWOT分析 一、公司简介 中国石油天然气运输公司成立于1953年,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直属的大型专业化运输物流企业,主要为新疆三大油田、四大炼厂和全国113家油田、炼化、销售、管道、燃气企业提供专业化运输、石油石化产品配送及其它综合配套服务。公司总部设在新疆乌鲁木齐市,在北京顺义设有调度中心。取得了国家一级道路货运企业、涉外运输、危险品运输、国际国内海陆空货运代理、进出口贸易、建筑安装、路桥施工、境外投资与对外承包工程等经营资质,通过了国家质量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位列“中国百强道路运输企业”前3强和“中国物流百强企业”第4名,并被评为国家5A级运输物流企业,是行业内实力最强、规模最大的公路运输物流企业。现有员工38000人,各种车辆20000台,资产总额120亿元。 目前以油田运输(沙漠运输)、成品油配送(非油配送)、化工产品运输、航油运输、燃气运输、钢管运输、特种大件运输、国外(涉外)运输、社会物流(集装箱运输)、汽车修理为主营业务,以基建工程、加工制造、油田服务为兼营业务,以矿区物业、教育培训、医疗卫生为辅助业务。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设有分公司,在526个地级城市设立了配送中心和运输车队,运输生产作业范围辐射全国各地市县。在尼日尔、利比亚、阿联酋、

乍得、缅甸设立了项目部,在土库曼斯坦和哈萨克斯坦设立了分公司。2010年完成经营收入170.3亿元,是2000年3.1亿元的54.9倍;2010年人均年收入比2000年的1.29万元提高了244.9%,实现了企业效益和员工收入的同步提高,公司的发展进入了一个崭新的阶段。 二、企业外部环境分析、企业内部资源与能力分析 外部因素分析(EFE)矩阵

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划转问题的通知

当前位置:能源局 > 能源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汇编 > 第五篇石油天然气政策性文件 > 第一章管理体制 关于组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 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石油公司划转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 1998年5月12日发布国办发[1998]14号) 国家经贸委《关于组建两个特大型石油石化集团公司有关问题的请示》(以下简称《请示》),已经国务院批准。《请示》根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有关要求,提出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及其加油站,分别划归新组建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两大集团公司)。为了加快两大集团公司的组建工作,现将组建两大集团公司涉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石油公司及其加油站划转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重庆、四川、西藏、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等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大连市石油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石油公司和加油站,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吉林省吉化集团公司、吉林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划归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宁波、厦门、青岛、深圳市石油公司及其下属各级石油公司和加油站,划归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二、上述石油公司及其加油站和有关企业的国有资产无偿划转到两大集团公司。此次划转不再进行资产评估和验资,遗留问题逐步清理,妥善处理。 三、有关财务关系的划转,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和地方财政部门按规定办理,财政划转基数及企业有关资产、工资、职工在册人数等财务指标的划转,以财政部门批准的1997年企业决算数为准。 四、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和两大集团公司要紧密配合,抓紧做好交接工作,争取在1998年6月30日前完成。在企业交接过程中,要严格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凡涉及企业资产转移、人员变动、干部提拔等事项均需征得接收单位同意。各有关企业负责同志要坚守工作岗位,深入细致地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间断、国有资产不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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