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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统计填报表

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统计填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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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村小学涉黑涉恶线索排查统计表

填报人:睢金坤审核人:批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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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实施办法

关于涉黑涉恶线索管理实施办法 按照中央、省的部署,为进一步规范线索管理,加快线索办理进度,提高线索办理效率,根据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涉黑涉恶线索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涉黑涉恶线索,是指反映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或涉黑涉恶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的线索。 第二条线索管理实行全数交办、全面高质量核查、专人专账管理、依法办理的原则。 第三条线索管理按照“交得准、办得实、报得快”的要求,设置线索移交、核查、办结、反馈、督办等工作流程。 第四条线索管理严格执行有关保密规定,严防泄露举报信息。 第二章线索移交 第五条线索移交是指市扫黑除恶办将上级督办、交办、转办线索,市级排查或群众举报线索,各有关部门转办或提请办理线索,通过书面督办、转办的形式,交由承接单位办理。 第六条承接单位是指接收市扫黑除恶办移交线索的单位;承办单位是指具体核查、办理市扫黑除恶办移交线索的单位。 第七条市扫黑除恶办对涉黑涉恶线索按重点督办、督办、转办3 - 1 -

类交承接单位办理。对重复举报件(举报人、被举报人、举报内容实质相同)、无效件(无具体内容、没有可核查价值或无法核查的线索)作暂存处理。 第八条重点督办线索为指向明晰、内容具体、涉及面广、涉及时间长、涉及人多(不同群众反映同一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线索;督办线索为指向比较明晰、内容比较具体、涉及面比较广、涉及时间比较长、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涉黑涉恶线索;转办线索主要为群众反映的诉求属于非涉黑涉恶的普通信访事项或涉黑涉恶指向不明晰的线索。 第九条重点督办、督办类线索涉及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交市公安局或县(市、区)扫黑除恶办办理;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腐败、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按干部管理权限移交市纪委监委或县(市、区)扫黑除恶办办理。转办类线索,移交市信访局、市直有关职能部门或县(市、区)扫黑除恶办办理。 第十条市直单位线索经梳理研判后分别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等市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或市扫黑除恶办,移交市纪委监委、市公安局的应将移交清单报市扫黑除恶办备案。 第十一条公安机关在线索核查中发现涉黑涉恶腐败或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在线索核查中发现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与腐败问题交织的问题线索,及时将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承办单位在线索核查办理中发现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涉黑 - 2 -

2篇涉黑涉恶工作总结

2篇涉黑涉恶工作总结 根据《XXXXX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我中心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党中央治疆方略,特别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提高政治站位,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周密实施,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战。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州民政局要求,组织中心全体职工开展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大会”,召开了党支部会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组织全体职工召开“XXXXX 扫黑除恶工作部署会”,对中心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在部署、在落实,各科室对工作工作做了详尽的贯彻落实。 二、强化领导,落实责任。中心成立了以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科室成立以科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组织全中心职工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的宣传资料,在全中心主要道路和

各行政科室显著位置悬挂横幅,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在全中心开展自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中心提供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科室负责人对相关科室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的双重梳理和摸排,做到心中有数、目标清晰,切实为社会大局稳定“保驾护航”。 五、目前存在问题。一是宣传形式和内容比较单一,宣传力度还不够大;二是摸排力度还有待于加强;三是与各部门联动机制不够健全。 六、下一步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中心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中心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科室、社区每周四上午12点前对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的工作方案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排查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 索的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针对当前金融领域涉黑涉恶新问题新动向和“套路贷”、非法小额贷款、非法校园贷等金融乱象,坚持“有黑扫黑、无黑扫恶、无恶治乱”的原则,进一步开展金融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深挖金融领域黑恶势力,净化金融市场环境和金融生态环境, 维护全镇金融市场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重点 (一)重点行业领域:民间借贷、互联网金融、类金融机构、交易场所等行业领域。 (二)重点问题 1.实施“套路贷”的黑恶势力。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义骗取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款合同、房产抵押合同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通过虚增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肆意认定违约、胁迫逼债、虚假诉讼等各种套路、手段,侵占被害人合法财产。 2.非法小额贷款领域、高利贷、暴力催收的黑恶势力。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以利率和各种费用等综合成本超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年化形式)的规定;贷款条件以及逾期处理等信息未事前全面、公开披露,未向借款人提示相关风险;以诱惑方式致借

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通过或委托笫三方机构以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3.非法校园贷领域的黑恶势力。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向无收入来源、无还款能力的在校学生发放贷款,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以诱惑方式致借款人过度举债,陷入债务陷阱;借助校园贷款平台招募大学生作为校园代理并要求发展学生下线进行逐级敛财;利用大学生求职心理,以贷款购物刷单获取佣金名义进行诈骗;通过“培训课程费”为由诱骗大学生参加“即分期”贷款;美容医院与第三方合作采取非常规手段为没有还贷能力的消费者提供个人信用贷款;通过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 4.非法互联网金融业务领域的黑恶势力。未依法取得经营放贷业务资质,通过手机APP贷款软件发放贷款,通过软件读取通讯录等方式控制和威胁借款人,以暴力、恐吓、侮辱、诽谤、骚扰等方式催收贷款,非法发行代币或设立“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吸收公众资金,非法从事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相互之间兑换业务,为代币发行、“虚拟货币”提供定价、信息中介等服务。 5.保险公司从业人员与黑恶势力勾结骗取保费。与黑恶势力勾结采取虚构保险标的、保险事故或制造保险事故的方式向保险公司骗取保险金。 6.制造谣言恐慌、煽动群众到银行挤兑以及寻衅滋事非法聚众冲击金融机构的重点人员。

实施方案:XX乡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的实施方案

XX乡关于开展扫黑除恶线索摸排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进一步推动全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不断建立健全打击防范治理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现结合我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此次摸排调行动要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乡综治中心牵头,坚持集中指导和自主安排相结合,各党支部、村委会要成立摸排领导小组,各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要深入开展本辖区本领域内扫黑除恶问题的摸排行动,摸清找准当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为全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具体工作步骤 (一)深入基层,进行全面排查。各党支部摸排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开展全覆盖、无盲区、无遗漏拉网式、摸底式的摸排行动,做到对本辖区本领域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人员等底数清、情况明。

(二)规范管理,建立相应台帐。各单位要对本辖区本领域内摸排调研出的线索进行登记,建立台帐,列出清单,做到标准统一、分类清晰、要素齐全、内容规范,便于核查分析。 (三)收集信息,及时汇总上报。各单位要及时对摸排出的线索进行分析汇总,并实事求是地填写表格(附后),于每25日前报乡综治中心。 三、掌握摸排的内容 聚集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紧紧围绕以下十个方面开展线索摸排: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水利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实施方案

水利系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排查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讲话精神和中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不断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我局决定在水利系统开展新一轮黑涉恶问题线索大排查工作。 一、时间安排及工作目标 集中摸排自20XX年2月1日开始至3月31日结束,为期2个月,全年不间断地开展动态摸排、甄别和核查,按照条块结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系统性、拉网式摸排梳理,广泛发现、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确保问题线索摸排无死角、无盲区,为实现精准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及“保护伞”“关系网”莫定坚实基础。 二、排查重点 摸排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责任导向,依据《xx 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管理办法》和《xx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水线索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摸排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确保清仓见底,全力做好水利行业线索摸排和举报工作,坚决做到线索不摸清不罢休、问题不解决不罢休、管理不规范不罢休。彻底摸清楚的重点是:对移民安

置、水利工程建设过程中,恶意竞标、强揽工程、欺行霸市、垄断材料供应、恶意阻拦施工、寻衅滋事、恶意拖欠、暴力讨费、非法上访,侵占破坏水库、河道、罐区、污水处理、供排水管线等公共设施和公共财产,损坏防汛设施、河道监控设施、河长制宣传标识牌等设施,违法开采水源、破坏泉水保护和水土保护设施,非法开采、滥开滥釆河道砂石的“砂霸”,非法电鱼捕鱼,以及采取谩骂威胁、打击报复等方式阻扰水政执法、暴力对抗水政执法等突出问题及可能涉黑涉恶线索彻底摸排核查清楚。 三、责任分工 1、水政监察大队:负责摸排打击侵占河道违章建筑、滥开滥釆河道砂石(砂霸)、侵占水源非法取用水、非法设置入河排污口、破坏汉江水质环境的黑恶势力,加强河道巡查严管河道乱倒弃渣违法行为。加强与县政法部门、湖北郧西水利部门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及时上报、移交扫黑除恶相关线索,及时向属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通报涉黑涉恶线索,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会同政法机关打击黑恶势力。 2、防汛办、水管站、农建办、小水办、水保站、防洪保安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摸排打击各类水利工程在征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煽动闹事、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破坏水土保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河湖四乱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黑恶势力,发现和收集水利行业涉黑涉恶相关线索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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