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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贷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小贷公司

不良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不良贷款管理,理顺和完善不良贷款管理体制和机制,不断提高不良贷款管理水平和处置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不良贷款,是指按照我公司贷款质量分类管理规定,认定结果为次级、可疑与损失类的客户贷款。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不良贷款管理,是指根据不良贷款的内在特性,通过科学的管理方法与流程,对不良贷款实行全面管理与最佳处置的过程,包括不良贷款日常管理、处置管理、责任认定与考核等各环节。

我公司风险管理部门是不良贷款的牵头管理部门。

第四条不良贷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真实反映。真实、准确、客观地统计和反映不良贷款分类认定、尽职调查、减值准备计提及使用、清收处置、费用摊销、损失问责等各环节工作情况。

(二)精细管理。通过管理内容、管理方式、管理技术的创新和完善,不断提高不良贷款管理水平,实现不良贷款精细化管理。

(三)尽职追索。不良贷款管理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及时、合理地运用多种方式向借款人、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追索。

(四)优化处置。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要处理好加快处置与实现处置收益最大化的关系,通过处置时机选择、处置方式比较与定价机制的不断完善,努力实现不良贷款的最佳处置。

(五)依法合规。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处置全过程,均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格规范操作,防范操作风险。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公司的所有不良贷款。

第二章 职责分工

第六条 风险管理部门牵头负责不良贷款的管理工作,信贷管理、法律事务、内控合规、管理信息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不良贷款管理工作。

第七条 公司相关部门职责

(一)风险管理部牵头负责全公司不良贷款管理,制定本公司不良贷款管理的实施细则,监测、分析、报告全公司不良贷款和清收处置情况,审查、审批本公司的不良贷款处置项目,做好不良贷款诉讼清收、委托清收、以物抵债及呆账核销项目的组织与申报,开发、管理和维护不良贷款信息管理系统。

(二)贷后管理部门负责本公司贷款质量分类系统维护,负责对不良贷款客户进行尽职调查,搜集客户收入及财产相关信息,分析客户偿债能力,制定清收处置方案,逐户做好客户不良贷款的日常管理、催收及处置工作。配合风险管理部门做好本公司不良贷款的其他日常管理工作。

(三)法律事务部门按照诉讼案件转授权规定,负责本公司不良贷款依法清收相关法律事务;提供相关法律咨询审查意见。

(四)管理信息部门负责支持相关业务管理部门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以及集团关联企业信息管理子系统,查询借款人、保证人在各金融机构贷款余额、贷款归还、最新联系方式等信息,以查找追收线索和处置信息。

(五)内控合规部门负责不良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工作。

第八条 公司部门及岗位之间应密切配合,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共同做好不良贷款管理工作。

第三章 分类认定与移交

第九条 不良贷款分类认定按照我公司信贷资产质量分类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以及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后,均应办理贷款移交相关手续。

转为不良贷款的,原则上要在信贷管理部门进行责任评议后1个月内移交到风险管理部门(或相关岗位人员,下同)管理;转为正常贷款的,原则上要在转为正常贷款1个月内移交到业务部门(或相关岗位人员,下同)管理。

第十一条 贷款移交由公司相关部门及人员实施。对未单独设立风险管理与业务部门的贷款公司,在不同岗位人员之间移交,实行不良贷款与正常贷款换手管理。

第十二条 贷款实行按户移交。对同一客户既有正常贷款又有不良贷款的,暂不移交。

第十三条 正常贷款转为不良贷款的移交程序:

(一)业务部门提交不良贷款移交报告、责任评议相关资料以及档案资料清单(不涉及具体档案移交,下同)。

1.不良贷款移交报告的内容:借款客户基本情况,包括资产负债,生产经营、现金流量等;我公司贷款情况,包括贷款发放与收回、保证人、抵(质)押物存在的瑕疵(如有)、主债及担保诉讼时效等;贷款及客户相关档案资料的管理与缺失情况;借款客户是否存在注册(或项目)资金不到位、抽逃资金、转移资产等情况;不良贷款成因与面临风险因素分析;已采取的资产保全与追索措施及效果;下一步处置工作的建议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

2.责任评议资料包括不良贷款责任评议报告(复印件)及相关资料。

3.档案资料清单包括所有入档资料明细。

(二)风险管理部门对照档案资料清单对客户档案(由综合档案管理部门管理)逐一进行核对,重点对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的诉讼时效、执行时效等进行审核,必要时咨询法律顾问意见。对有瑕疵的,业务部门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风险管理部门组织展开不良贷款尽职调查,攥写尽职调查报告(具体要求见本办法第五章相关内容)。尽职调查报告连同业务部门提交的不良贷款移交报告、责任评议资料、档案资料清单及相关说明(如有)等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存档,完成不良贷款移交。

第十四条 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移交程序为:

(一)风险管理部门提交贷款移交报告和档案资料清单。

1.贷款移交报告内容:借款客户基本情况、我公司贷款及担保情况、清收转化不良贷款的措施、成效以及对今后贷款管理工作的建议等。

2.档案资料清单包括所有入档资料明细。

(二)业务部门对照档案资料清单对客户档案逐一进行核对。对发现的问题,风险管理部门应尽快采取补救措施;无法补救的,出具相关书面说明。

业务部门进行实地调查,重点对客户经营、我公司贷款风险情况进行调查,查找贷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风险点,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和建议。调查报告连同风险管理部门提交的移交报告、档案资料清单及相关说明(如有)等资料,经部门负责人审定后存档,完成贷款移交。

第十五条 贷款移交完成前,各相关部门对拟移交贷款的管理责任不变。业务部门与风险管理部门要加强配合,避免因移交影响贷款管理相关工作。

贷款移交后,及时将移交资料清单、尽职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录入不良贷款管理信息系统。

第四章 日常管理

第十六条 贷款形成不良后实行移交管理制度,即公司在贷后管理岗位(部门)和风险管理岗位(部门)之间移交,实行换手管理。

第十七条 实现不良贷款管理责任制。公司合理设置不良贷款管理岗位,配备与业务开展相适应的人员。不良贷款管理岗位人员是不良贷款管理与清收的直接责任人,其部门负责人、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对

不良贷款日常管理负领导责任。

第十八条 不良贷款日常管理应围绕不良贷款催收、主债权与担保权利维护、现场检查、信息搜集、统计监测、重要事项报告等工作开展,按要求做好资产估值、减值准备计提、信息系统维护、档案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十九条 实行不良贷款日常管理工作备忘制度。

以工作日志、会议纪要、调查报告、专题报告等方式记录日常管理工作,及时反映和报告不良贷款管理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工作建议。

对重大事项记录内容要入档留存。

第二十条 做好不良贷款尽职催收和追索,积极维护我公司债权。

(一)根据不良贷款到期、逾期及贷款保证、抵(质)押情况,选择采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催收函/通知书、律师函(附授权委托书)、公证催收、实地上门、委托清收(合作催收)、诉讼(仲裁)等各种可能的方式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催收不良贷款本息,督促相关方在催收通知书签章后做回执留存。

(二)对借款人、担保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等拒绝在催收通知书上签章的,可具体情况采取公证送达、依法诉讼等方式中断诉讼时效。

对有必要或必须采取诉讼(仲裁)方式进行追偿的,应按照我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诉前论证并按规定报批后实施,风险部门向法律部门提交起诉申请和相关资料;法律部门对案件事实和起诉理由进行审查,按规定进行诉前论证,履行审批程序后实施。要避免胜诉后收回资产可能性极小、诉讼成本大于诉讼效益、单纯为保持诉讼时效的诉讼或以诉讼代替日常催收与追索。

(三)密切关注不良贷款诉讼时效、保证、抵(质)押担保期限、申请执行期限、资产查封、续封期限、资产冻结期限、申报债权期限等,及时主张权利,确保我公司债权及相关权利受法律保护。

第二十一条 加强现场检查,及时发现贷款风险变化情况。

(一)根据不良贷款及客户情况,每月至少对借款人进行一次现场

检查。及时了解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现金流量、欠缴税款及职工工资、改制重组、主要负责人变更、工商登记、股权结构、或有负债、涉诉案件等影响我公司债权安全的重大情况,及时反映贷款风险变化,提出风险化解的建议。

(二)加强对贷款抵(质)押物的管理、使用以及抵(质)押擅自处置或重复抵(质)押给其他债权人。

(三)积极参与企业改制,防范企业逃废、悬空我公司债权。

(四)对借款人、担保人主体资格丧失,隐匿、转移和毁损资产、抽逃资金等行为要及时报告,迅速采取应对措施。

第二十二条 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追查,通过行使抵押权收回贷款,落实还款责任。

第二十三条 做好信息搜集,及时掌握客户风险信息。

(一)及时了解公司借款人股权结构、股本金额、控股股东、股票市值的变化、重要事项公告等情况。

(二)密切关注集团客户、家族企业、控股公司、担保公司等关联企业的最近动向;关注客户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遵纪守法等相关情况,防范客户因领导班子成员违法犯罪行为引发的贷款风险。

(三)多渠道搜集、查找借款人、保证人存款、贷款及信用记录等相关信息。

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PCRS)功能,查询借款人、保证人相关信息,为不良贷款处置决策提供参考。

(四)加强与监管部门及金融同业合作,掌握其他债权人对借款人、担保人采取的维权措施及效果等相关信息。

第二十四条 按照信贷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做好不良贷款减值准备各相关工作。

第二十五条 不良贷款管理信息系统维护。及时将不良贷款日常管理工作中获取的数据、信息等相关资料完整录入不良贷款管理信息系统,做好系统日常维护。充分利用系统的信息查询、数据生成、风险提

示等功能,提高不良贷款电子化管理水平。

第二十六条 统计监测。各相关部门配合做好不良贷款统计监测工作:

(一)信贷管理部门负责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完成信贷资产质量分类,为管理信息部门统计不良贷款数据提供支持;

(二)管理信息部门负责汇总不良贷款数据,同时负责对外信息披露;

(三)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不良贷款余额增减、不良贷款率变化情况进行监测,全面掌握资产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

第二十七条 分析报告。风险管理部门负责编写本公司不良贷款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不良贷款基本情况、地区和客户结构情况、不良贷款清收转化情况、新发生不良贷款成因分析、不良贷款变化趋势预测、贷款损失及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分析报告应做到数据真实、准确,原因分析全面、深入,趋势分析合理、科学,措施及时、有效。

第二十八条 档案管理。不良贷款档案管理纳入全公司信贷业务档案管理体系。各类不良贷款处置项目申报案卷,应以原件归档。

还款免息、以物抵押、呆账核销等各类不良贷款处置项目申报案卷,以项目申报原卷归入信贷业务客户档案保全类管理。

第五章尽职调查与估值

第二十九条不良贷款尽职调查是以某一时点的不良贷款为基数,从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我公司贷款、抵(质)押、保证情况、不良贷款处置、影响受偿的其他因素等方面,对不良贷款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不良贷款现状,掌握借款人,保证人的有效资产和偿债能力,揭示不良贷款清收潜力。

第三十条尽职调查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使用6月末、12月末相关数据)。对新发生的不良贷款,应在不良贷款移交前完成尽职调查,对出现重大情况的客户应随时调查;对已确定清收处置预案的,视预案具体实施情况确定是否开展尽职调查。

不良贷款尽职调查实行双人(及以上)调查。必要时,组建公司相关人员参加的调查小组。

第三十一条不良贷款尽职调查采取现场调查与非现场调查想结合方法进行,内容包括借款人和保证人的基本情况、生产经营情况、资产负债情况、现金流量、或有负债、涉诉案件、债务人还款意愿、贷款抵(质)押物情况等。

(一)对维持经营客户,以调查客户生产经营,可偿债现金流为主,充分利用已经外部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对外公布报表等信息。

(二)对处于停产半停产情况的客户、报表数据存在严重问题或无财务报表客户,应通过走访借款人和担保人等还款义务人、主管部门、控股股东,以及当地工商、税务、法院、房地产管理等相关部门,加强实地调查,查找可处置的有效资产。重点调查房产、土地类资产及对外投资等。

第三十二条不良贷款尽职调查完毕后,应逐户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开展情况,逐一明确借款人和保证人偿债现金流、有效资产与负债、需优先清偿债务、贷款抵(质)押物评估情况,以及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的有效性等尽职调查信息,满足不良的款估值需要,并为不良贷款处置方式的选择和处置时机的确定提供参考。调查报告应附必要的调查表格、客户财务报表、相关情况说明等。

尽职调查相关信息,应按要求录入不良贷款管理信息系统。

第三十三条不良贷款调查相关人员,应保证尽职调查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和误导性陈述。

第三十四条不良贷款估值是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不良贷款在某一时点的价值进行内部估算的过程。

不良贷款估值除考虑债务责任人生产经营、资产负债和偿债意愿,以及抵(质)押物权属、价值等因素外,还要考虑国家政策、地方经济环境、金融生态环境等相关因素影响。

第三十五条对处置预案已经有权部门审批、明确具体处置方式的

不良贷款,处置预案预计的不良贷款回收或转化金额即为不良贷款估值结果;对尚未确定不良贷款清收处置预案的,采用假设清算与现金流折现相结合的方法估值。

第三十六条假设清算方法是在假设企业清算偿债情况下,给予企业的总资产和总负债,剔除不能把用于偿债的无效资产和实际不必要偿还的无效负债,按照清算过程中的偿债顺序,考虑优先受偿权,分析测算我公司不良贷款在某一时点从借款人、保证人、抵(质)押物变现等所获受偿金额,尽而估算不良贷款价值的方法。

现金流折现法是指在合理预计企业未来现金流和可偿债资金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折现率和期限计算偿债资金现值,估算不良贷款价值的方法。

某客户不良贷款估值:A =A1×ó+A2×(1-ó)

其中,A1为假设清算法测算的不良贷款价值;

A2为现金流折现法测算的不良贷款价值;

ó为客户破产清算的可能性,其数值在[0,100%]之间,具体由测算人员确定。

例如,在估值时点客户进入破产清算阶段,则ó取值为100%。

A=A1.

第三十七条不良贷款估值原则上每半年组织一次,在不良贷款尽职调查完毕后进行。

不良贷款估值由公司发起,利用不良贷款尽职调查的相关资料通过不良贷款管理信息系统估值。估值结果报不良贷款管理(估值)岗初审并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总经理审定。

不良贷款估值实行双人测算、交叉复核与关系人回避制度。

第三十八条不良贷款估值结果可用于研究制定不良贷款处置预案,分析评价不良贷款的最终处置结果,整体测评不良贷款损失状况,并可作为贷款分类形态调整、减值准备计提的参考。

第三十九条不良贷款尽职调查数据与估值信息是我公司的商业秘密。为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对外提供。

第六章 处置管理

第四十条 不良贷款处置是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综合运用各种清收、转化、处置方法和手段,以实现不良贷款回收、风险化解以及损失核销的全过程经营行为。

第四十一条 不良贷款清收处置执行以下制度:

(一)审处分离。按照业务操作流程实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与项目审查、审批相分离。

(二)集体审议与授权审批。采用以物抵债、呆账核销、委托清收等不良贷款处置方案时,均须经集体审议并严格按授权审批。

(三)关系人回避。在不良贷款催收、现场检查、处置方案制定、报批及实施过程中,与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存在利害关系的人员应予回避,不得干预或影响他人决策。

(四)招标选定中介机构。在选聘评估、审计、律师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时,若不涉及我公司商业秘密且对项目处置无负面影响,原则上要由公司统一采取招标或其他方式择优选定,并根据中介机构工作绩效定期评议和调整。

(五)项目小组。对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涉及的调查、处置商谈、预案制定与实施等各环节,均须由两人以上(含)共同完成。对处置难度大、额度高、情况复杂的项目,应成立专门工作小组。

(六)风险报告,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发现侵害或影响我公司合法权益的各种行为或风险隐患时,应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逐级报送。

对符合重大分先时间范围的事项,按照风险报告制度的相关规定报告。

第四十二条 处置方式的选择。应遵循成本效益和风险控制原则,综合考虑借款人、保证人的偿还能力和意愿、抵(质)押物变现及贷款风险情况,合理分析、综合比较、择优选择。不良贷款处置可选择一种或综合运用多种处置方式,加快处置进度、降低处置损失。在同等条件

下,现金清偿优于非现金清偿。

要结合实际,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和手段。采取创新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须报公司董事长审批。

第四十三条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包括现金清收、重组转化、以物抵债、削债型债物重组、呆账核销以及符合政策制度规定的其他处置方式等。

第四十四条现金清收,即通过借款人、保证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追偿,以货币资金方式收回不良贷款本息的行为。现金清收包括银企协议清收、诉讼清收、行使抵(质)押权变现清收、企业破产、关闭(解散)清算清收等。

第四十五条重组转化包括贷款重组与企业改制。根据公司贷款重组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符合条件的不良贷款可进行重组。

凡在我公司有融资余额的客户,在实施改制前,公司均须将客户改制方案按规定报批。

第四十六条以物抵债,即当债权到期、但债务人无法用货币偿还债务时,或债权虽未到期、但债务人已出现严重经营问题或其他足以影响债务人按时足额用货币资金偿还债务时,或当债务人完全丧失清偿能力,担保人也无力以货币资金代为偿还债务时,经我公司与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协商同意,或经人民法院、仲裁机构依法裁决,债务人、担保人(或第三人)以实物资产或财产权作价抵偿我公司债权的行为。实施以物抵债应优先选择易保值、易变现的资产,尽快实现处置回收入账,有效落实抵债资产减值准备制度。

第四十七条削债型债务重组,即借款人发生财务困难、无力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经债权人与借款人、担保人及其他还款义务人协商一致,在确保减免和重组后能如期偿还剩余债务的前提下,债务人通过对借款人减免部分本息,重新确定借款人、借款金额、期限、利率、担保、品种、还款方式等的债务安排。

还款免息是削债型债务重组的特殊情况之一,是对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及不良贷款,在借款企业、保证人及其他偿还贷款责任人以现金及

易变现优质资产全部或部分偿还我公司不良贷款本金和表内欠息后,按照规定的工作程序减免原借款企业全部或部分表外欠息的行为。还款免息要坚持“先还后免、差别减免、规范操作、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四十八条呆账核销,即对符合呆账认定条件的不良贷款本息债权,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批并使用相应资产减值准备进行冲销的行为。呆账贷款核销须按规定程序报批,并提供符合核销认定条件的确凿证据。要严格执行呆账核销保密制度,对未依法终结债权与债务关系的贷款继续追索。

第四十九条转化及其他,处置结果为不良贷款转出。主要包括客户偿还积欠本息带动剩余部分贷款本金形态上调等情况。

第五十条不良贷款处置可选择一种或综合运用多种处置方式,加快处置进度,降低处置损失。在同等条件下,现金清偿优先于非现金清偿。

结合实际,在依法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和创新不良贷款处置方式的手段。采取创新方式处置不良贷款的,须报公司审批。

第五十一条不良贷款处置过程中,对尽职调查、估值、与各相关方初步商后谈,能够明确不良贷款处置方式、工作措施、实施计划及不良贷款本息预计损失情况的,应制定不良贷款处置预案,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或实行备案管理。

第五十二条处置预案内容包括:客户基本情况、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我公司贷款及拨备计提、处置方式选择和比较、工作措施及时间安排、预计处置损失(或债权清偿情况)等,重点说明处置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五十三条处置预案制定。原则上,单客户不良贷款余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5000万元之间的,处置预案由分管部门制定;客户不良贷款余额在5000万余(含)以上的,处置预案由公司制定。

对新发生的不良贷款,在交接完毕后应尽快制定不良贷款处置预案。但因各种原因,暂不能制定较完善处置预案的,应根据债务人及不良贷款实际制定相应的资产保全、风险防范措施和工作计划,及时向公

司(风险管理部门)备案。

第五十四条处置预案报批。不良贷款处置预案应通过不良贷款管理信息系统报批。

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对不良贷款处置预案进行审核,逐户提交相关的审查小组或委员会审议,并按规定权限审批。

第五十五条处置预案报备。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按处置预案审批权限实行报备制度:

(一)贷款客户已进入破产程序且不涉及破产重整、破产和解或贷款客户已经公司同意列入政策性破产名单的。

(二)我公司已同意客户贷款重组的。

(三)预计处置预案实施后不良贷款本息无损失的。

(四)对已审批的处置预案进行调整,调整后处置预案优于原预案的。

(五)根据我公司诉讼案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诉讼清收且不涉及还款免息、以物抵债等处置方式的。

第五十六条处置预案调整。对客户生产经营变化、处置预案实施前提条件改变以及清收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要适时调整处置预案,并按规定报批或报备。

第五十七条处置预案实施。处置预案批复后应尽快组织实施,建立项目小组,落实责任制度。

处置预案实施过程中,涉及以物抵债、还款免息、重组转化、呆账核销等具体业务的,要按该业务的审批权限和业务管理办法要求报批。

第五十八条 不良贷款处置回收的款项,在优先支付实现债权的费用后应按照先本后息顺序据实入账,并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对核销后尚具有追索权的呆账要及时转入“帐销案存资产”科目核算。

第五十九条案例分析。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要注意收集、整理有关资料、信息,根据处置金额、回收率、处置方式不同,及时总结处置经验,全面分析损失原因,揭示信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千

万元以上不良贷款处置完毕后,各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清收处置情况,形成具体案例分析报公司。

第五章 考核与奖惩

第六十条 建立不良贷款考核奖惩机制。加强不良贷款考核,重点考核整体不良贷款水平和不良贷款回收情况,以不良贷款率指标考核总体资产质量、以不良贷款现金清收率与拨备节约金额考核不良贷款回收水平、以不良贷款迁徙率考核风险结构状况、以贷款拨备覆盖率考核风险抵补能力等;对贷款质量劣变负有管理责任的客户经理,按照不良贷款管理责任认定办法的相关要求进行问责。

加大相关人员薪酬分配与不良贷款及其清收处置的挂钩力度,对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的有功人员和部门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予以相应奖励。

第六十一条 实现不良贷款责任分析报告制度。不良贷款形成后向风险管理部门移交前,应由贷后管理部门编写不良贷款责任分析报告,对不良贷款形成的原因和责任人进行分析和报告,并将此分析报告作为移交要件提交风险管理部门;对于预计将形成重大损失或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贷款还应在报告中提出责任追究的初步方案,并同时移交内控合规部门进行处理。

第六十二条 实行不良贷款损失责任认定与追究制度。对已形成的贷款损失,在申报呆账核销、抵债资产损失列支前,均须由内控合规部门牵头,信贷管理、风险管理等部门参加进行不良贷款损失责任认定、经认定存在主观责任的,应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包括经办人、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人力资源等部门负责按规定落实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一)内控合规部门组织开展不良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应对贷款贷前调查、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以及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各环节进行合规检查和责任认定,包括对不良贷款责任分析报告进行再确认。

不良贷款处置方案,由公司股东会进行责任认定。

(二)风险管理部门在审查呆账核销、抵债资产损失列支等业务

时,须将贷款损失责任认定和责任人处理相关文件作为审查内容之一。

第六十三条 实行不良贷款相关责任人登记查案制度。

内控合规部门建立不良贷款损失相关责任人汇总登记台账(包括责任人姓名、岗位及职务、违规违纪事实、所受处分等);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对职责范围内的不良贷款责任人的具体处理情况登记造册,留档备查。

第六十四条 监督检查。内控合规部门要将不良贷款管理纳入内控检查范围,明确监督检查程序、环节和重点,根据不良贷款的风险状况及年度工作重点,牵头相关业务部室统筹安排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风险管理部门要对公司的业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工作中的问题,不断完善风险管理,规范操作流程,提高全公司不良贷款管理水平。

第六章 附 则

第六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细则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制度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贷财务财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完善小额贷款公司法人,治治理结构,保护小额贷款公司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公合法权益,根据《金融合 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业关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执行〈金融企业金财务规则〉的通知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在在山东省内依法设立的小额额贷款公司适用本制度。本制度所称小额贷款公司本,是指在山东省辖区内由,企企业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社会组织依法出资设立的社,不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以服务“三农”和存小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放贷的新型地方金融组织。。小额贷款公司拥有独立的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务承担民事责任。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条家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在在法律法规规定 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开负盈亏,负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风受法律保护,不受受 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位 第四条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根据本本制度的规定及自身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 内部财的务管理制度,设置财务管务理职能理部门,配备专业财务管理人员,运用预测、务计划、预算、控计 制、监督、考核、评价和分析等方、法法,筹集资金,营运资产,,控制成本,分 配收益,配置资源,反映财务状况配和经营成果,和有效防范和化化解财务风险,努力实现持持续经营和价值最大化。

第五条各市、县财政部门依法指导、管理和监督门本本级小额贷款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管 第六条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必须根据贷有关规定,经省政有 府有关部部门批准,并依法在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记。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司303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设立批准证书政、、营业执照、验资证明、章程等文件的复印件备案章。。 小额贷款公司发生分立、合并、设立分支机构立,以及主,要工商登记事项发发生变更时,在依法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后工30日内,应当向同级财政部门提,交交有关变更文件复印件备案案。 财政部门在收到小额贷款公司上报的备案资额料后,应妥料善保管并建立相应档案,作为财政部门相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加 财务管理和对其实施考核、绩管效效评价、奖励补贴、风险救救助等各项政策的依据。 第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当依法缴纳各类税费。小额额贷款 公司财务处理与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不一致的收,纳税时应当依, 法进行调整整。 第二章职责、职权 第九条小额贷款公司重点点面向农村中小企业、农民民专业合作组织、个体工商商户和个人创业者提供贷款服务。小额贷款 款的资金运运用必须符合以下规定, 按照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有关规定,坚持“试小小额、分散”的原则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贷要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算 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的前提下,贷款利率由借借贷双方自主约定。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办法

农村商业银行薪酬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挥薪酬分配的正向激励作用,切实转换经营机制,充分调动广大员工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行薪酬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所有岗位贡献、酬劳均在岗位系数和绩效中体现。特殊岗位需要给予津补贴的根据省行统一规定发放。加班工资的计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内退员工、工勤岗位工资按照省行有关人事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薪酬管理原则 一、按劳计酬原则。实行工资与个人劳动和绩效挂钩,按贡献计酬,体现多劳多得,拉开分配档次。鼓励基层员工工资高于机关员工工资,一般员工工资高于领导干部工资,经营岗位工资高于管理岗位工资。 二、质效优先原则。以总行为单位,工资增长总额、增幅不得高于利润增长总额、增幅,确保效益增长水平高于工资增长水平;将控新降旧、综合治理、案件及支付风险防范与绩效工资挂钩,对经营管理存在重大问题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按规定扣减绩效工资。 三、区别对待和兼顾公平原则。实行岗位和地域有别的考核机制,考核重点向一线倾斜、向经营岗位倾斜,向增量业务倾斜、向自营业务倾斜,培育全辖员工增强“劳动创造价值”的工作理念。 四、实事求是原则。坚持从实际出发,客观公正考核,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一律严肃查处。 第二章岗位设置 第四条全行设置管理岗、客户经理岗、柜员岗、保安岗及其他岗五类岗位。 一、管理岗。指基层支行(含营业部)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主要包括:支行行长、副行长(正、副股级)、会计主管、专职信贷员。

二、客户经理岗。指基层支行从事存、贷款营销及管理的人员。包括一般信贷员、不良贷款清收盘活人员、专职揽储人员。 三、柜员岗。指基层支行营业人员。包括综合柜员、主管授权柜员及大堂经理。 四、大堂经理岗。特指总行下文聘任的扁平化支行大堂经理。 五、保安岗。指乡镇支行(不含天城)大堂保安人员。乡镇支行保安人员由内部职工担任。 六、其他岗。指上述界定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员工。 第三章薪酬构成 第五条薪酬构成 职工薪酬由基本工资、职级工资、效益工资、奖励工资及附加薪酬五部分组成。 一、基本工资 1、工龄工资。按照参加工作时间长短进行界定,每月按每年工龄XX元计算。 2、学历工资。中专及以下学历或员级、技工级职称每人XX元/月,大专学历或初级师、技师职称每人XX元/月,本科或中级师、高级技工职称每人XX元/月,研究生或高级师职称每人XX元/月。 3、农村支行津贴。为鼓励员工到山区农村支行工作,对农村支行干部员工计发农村支行津贴。其中: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每人XX元/月;XX支行、XX支行、XX支行每人XX元/月。 二、职级工资 1、柜员岗。含综合柜员岗、授权岗、总行未下文聘任的其他大堂经理。一级柜员XX元/月;二级柜员XX元/月;三级柜员XX元/月。其中40岁以上不参与等级考核的,参照二级柜员标准计发。 2、客户经理岗。一级客户经理XX元/月;二级客户经理XX元/月;三级客户经理XX元/月。 3、大堂经理岗。扁平化支行已下文聘任的大堂经理XX元/月。 4、保安岗。指内部人员保安岗,支行保安岗人员由总行统一根据需求进行调配,每个支行定员1人,岗位工资XX元/月。保安岗以总行安排确定的人员为准。 5、管理人员和会计主管。各支行行长(营业部经理)、会计主管按XX元/月计发基本工资和职级工资,乡镇支行加计发农村支行津贴。 6、其他在岗人员。其他在岗人员未参加柜员岗、客户经理岗考核的,按XX元/月执行。 三、管理工资 (一)系数的确定。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贷业务经营管理,有效控制贷后风险,确保信贷资金安全,根据《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从信贷业务发生后直到本息收回或信用结束的全过程各项管理与服务活动。包括帐户监管、贷后检查、风险预警、风险分类及不良贷款处理、贷款收回、档案管理、客户维护等。 第三条贷后管理坚持职责明确、责任到人、检查到位、及时预警、快速处理、安全收回的原则。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最终目标是按期足额收回信贷业务本息,并与客户建立持续发展的业务合作关系。 第二章贷后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五条贷后管理由公司协同承担,日常管理由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负责。 第六条业务发展部、营业部信贷前台部门是贷后管理的具体承担者,应设臵贷后管理岗位,承担贷款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资金监管、贷后日常监测及客户维护。监管信贷资金使用情况,限制性条件落实情况,监测客户偿债能力、盈利能力及现金流变化情况,开展贷后跟踪检查,收集客户财务、非财务信息,并定期联系客户,做好客户维护工作;

(二)对担保人近况及担保物情况进行定期监测; (三)风险分类及日常管理。按规定复测客户信用等级,及时进行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建立贷款监测台账,整理、收集档案资料,登录信贷管理系统,收回贷款本金及利息; (四)提出不良贷款清收方案,并具体实施; (五)风险预警。发现风险信号及时预警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理意见; (六)定期报告。定期向公司领导或信贷前台部门负责人汇报辖内贷后管理情况; (七)公司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司是辖内贷后管理的组织者与监控者,负责重大授信客户日常管理与维护工作。日常管理由信贷前台部门负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公司信贷前台部门职责 1.组织、指导、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实施贷后检查和客户服务工作,对贷后管理涉及的具体问题及时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领导及公司汇报,并抄送公司风险管理部; 2.按规定复测所辖客户信用等级,负责贷款本息回收及重点客户维护工作; 3.负责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的初分工作; 4.交办的其它贷后管理工作。 (二)风险管理部职责 1.对辖内贷款风险状况进行风险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应随时上报,及时提示并督促部门或公司营业部限期处理,并告知公司信贷前台部门; 2.对辖内贷后管理情况实施现场检查,必要时可走访客户,深入

企业银行借款管理办法

企业银行借款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财务部 编制: 审核: 批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财务部应根据总厂生产经营需要,适时编制计划,按照金融部门关于申请借款的条件和程序向银行申请办理借款,保证正常的资金需求。 第二条总厂向银行借款筹资的种类主要有:信用借款、担保借款、抵押借款、未到期票据贴现等,应根据实际情况加强管理。 第二章信用借款 第三条信用借款,是总厂凭借自己的信誉经过申请,银行审查同意发放的贷款,无须担保、抵押。总厂对于这部分贷款要按规定的用途使用,做到到期及时归还,切实维护总厂的信誉。 第三章担保借款 第四条担保借款,是由总厂提出贷款申请,经银行同意的独立于借款人的第三方作担保取得的借款,贷款前总厂应根据实际贷款额度向资金状况良好的其他单位联系担保事项,并按照《担保法》的有关条款与担保单位签订担保合同,然后按银行的规定申请办理贷款。在该项贷款到期前,应积极筹措资金按期归还,以保证提供担保的第三方不会因总厂未按时还贷而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章抵押借款

第五条抵押借款,是总厂或为总厂提供担保的第三方将所有权属于自己的并可以支配的动产和不动产作为抵押物,向银行取得的借款。 (一)办理该项贷款前,对于总厂用自己的资产准备作抵押的,先聘请有评估资格的中介机构进行评估,评估价值应经总厂厂长审批确认。 (二)对于用为总厂提供担保的第三方的资产抵押时,总厂应与第三方按《担保法》的规定签定《担保合同》。 (三)经银行审核同意进行抵押时,应与银行签定书面《抵押合同》并到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物的登记。用土地证抵押的到土地管理部门;以房地产抵押的到房管局;以企业的设备抵押的到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以车辆抵押的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以其他财产抵押的可到公证处办理。 (四)有关的抵押物在未还清贷款时,不得出售或再抵押,确保抵押物的安全、完整。 第五章未到期票据贴现 第六条未到期的票据贴现,总厂为了解决暂时的资金紧张,可以用未到期承兑汇票进行贴现,取得银行资金,办理贴现时,必须经过总厂厂长的批准,并及时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

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农业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农业银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流动资金 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农业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农业银行向企(事)业 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白勺其他组织发放白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白勺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白勺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及其所在集团客户白勺授信 管理,并按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维度逐步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 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各级行在授权范围内办理 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 环节白勺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白勺贷款 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白勺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白勺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白勺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白勺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白勺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

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白勺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白勺实际需 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白勺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报备)、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白勺,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主管机关) 核准登记白勺具备贷款资格白勺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白勺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 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流动资金贷款按照贷款使用方式分为一般流动资金贷 款和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 一般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单笔审批、一次或分次发放、收回后不 得循环使用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可循环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在贷款合同金额和有效期内,借款人 根据需要多次提款、逐笔还款、循环使用白勺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三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

薪酬管理制度 修改

杭州普利斐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薪酬管理制度 2014年12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薪酬结构及定义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薪酬的确定与调整 (5) 第四章津补贴 (7) 第五章福利 (7) 第六章薪酬的支付 (8) 第七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薪酬管理的基本目标 1、通过建立对外具有竞争力,对内相对公平的薪酬体系,吸引和留住人才,从而保证企业稳步发展; 2、通过建立合理的薪酬结构,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工作业绩; 3、通过采取市场跟随策略和成本导向策略,合理控制人力成本。 第二条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1、公平性原则:体现职责、风险和业绩与收入相匹配; 2、竞争性原则:在相关的人才市场上,核心人才和关键人才保持一定的竞争力; 3、激励性原则:充分鼓励并认可员工不断提高工作效率、能力和业绩;; 4、发展性原则:对表现好的员工,留有薪酬上升的空间; 5、经济性原则:确保公司整体薪酬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上,合理降低公司用工成本。 第三条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杭州普利斐特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所有员工。 第四条薪酬管理的职责 1、总经理 (1)负责对公司的薪酬管理体系进行审核并批准实施; (2)负责对员工薪酬的异动进行审核和批准。 2、行政人事部 (1)负责制定和完善薪酬管理制度及相关管理细则; (2)负责薪酬调整工作的组织、建议、审核工作; (3)商议并确定新进员工的薪酬; (4)负责薪酬管理制度的宣贯及培训。 3、财务部 (1)按照行政人事部提交的薪酬表完成薪酬核算并支付; (2)按照国家规定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和各种保险个人缴纳部分。 4、各部门 (1)与行政人事部共同评定新进员工薪酬,提出员工薪酬调整建议; (2)客观公正地评价下属的工作绩效,为发放绩效奖金和调整员工薪酬提供依据。

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整理版

徽商银行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信贷风险,保证贷款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徽商银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公司信贷业务包括: (一)本行用信贷资金发放的各类本外币贷款(含贴现贷款); (二)表外业务中的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贷证明、贷款承诺等。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贷后管理是指从贷款发放日到贷款本息收回或完全终止前各个环节的管理,包括贷后检查、风险识别与管理、风险分类、档案管理等工作内容。 第四条公司信贷业务贷后管理应坚持职责明确、检查尽职、预警及时、快速处理的原则。 第二章贷后管理流程 第一节贷后检查 第五条贷后检查的方式 贷后检查的方式包括日常维护和专项检查。 (一)日常维护是指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非财务因素进行的跟踪检查; (二)专项检查是指对借款企业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及借款企业的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的检查。 第六条贷后检查的间隔期 (一)按贷款质量划分 1、正常类贷款最长不超过90天;

2、关注类贷款最长不超过60天,其中特别关注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0天; 3、次级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0天; 4、可疑类贷款最长不超过180天; 5、损失类贷款最长不超过360天。 各行可视借款企业或贷款具体风险程度,增加检查频率。 (二)其他情况 1、对发生贷款逾期、欠息及表外业务到期垫付的,应立即进行检查,查明原因,采取应对措施。 2、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启动应急措施(包括:召开问题贷款风险处置会议、暂停新增授信、资产保全、追加担保等),并同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条贷后检查指贷款发放后到本息收回或贷款终止前各种检查工作的总和,包括对借款企业检查、担保检查、贷后管理检查。 第八条对借款企业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借款企业基本情况检查:主要检查借款企业营业执照是否已年检、贷款证是否经人民银行年审通过、是否正常纳税,企业名称、公章、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经营组织形式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资本结构是否变更或准备变更、经营范围是否调整或准备调整。 (二)对借款企业财务状况检查:通过测算与比较基期(申请日)、当期(检查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主要财务比率的变化、动态地评价企业的经济实力、资产负债结构、变现能力、现金流量情况,进一步判断企业是否具备可靠的还款来源和能力。 (三)对借款企业经营状况检查:主要检查企业生产规模达产情况、主导产品的生产、销售量、产销率和市场占有率的变化情况、主导产品市场分布、销售渠道和品牌宣传等是否经济、合理、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等。 (四)对项目贷款情况检查:主要检查项目投资和建设进度、项目施工设计方案及项目投资预算是否变更、项目自筹资金和其他银行借款是否到位、项目建设与生产条件是否变化、配套项目建设是否同步、项目投资

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

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小企业信贷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小企业贷款管理,防范信贷风险,推动小企业贷款业务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商业银行法》、《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尽职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鄂尔多斯市东胜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 )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小企业贷款指单户授信总额在1000 万元以下(含1000 万元)的小企业授信业务,本办法所指贷款包括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各类表内外授信业务。 第二章授信管理 第三条小企业授信应本着调查、评级、授信同时进行的原则,提升授信效率。 第四条借款人条件 (一)在我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其他结算账户,在我行 拥有一定的结算业务; (二)借款人遵纪守法,信誉良好,借款人及主要股东和 现任高级管理人员均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借款人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按期偿还贷 款本息的能力; (四)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五)借款人生产经营正常,产品有一定的市场;

(六)需进行信用评级的,达到规定标准; (七)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贷款用途小企业贷款只能用于借款人在生产经营、商品销售、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中的流动资金周转和小型固定资产的购建等,不得用于国家法律、法规明文禁止的产品和项目。 第六条贷款期限小企业贷款期限应符合小企业借款人现金流量的特点,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1 年,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其他固定资产投资贷款不超过 5 年,小企业法人按揭贷款期限不超过10 年。 第七条小企业向我行首次申请贷款,应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复印件)和年检证明、法人代码证书(正副本)、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复印件)、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 (二)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身份证明及其他必要的信息。 (三)企业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能够反映企业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的基本信息资料,成立不足三年的客户,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基本信息资料。 (四)借款人无真实财务报表的,须提供能够反映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进货单、运输单据、保险单据、交货单、汇款凭证、纳税单据等。 (五)借款人现有债务及对外担保情况。(六)董事会成 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管理办法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 银监发〔2008〕23号 各银监局,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 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效配置金融资源,引导资金流向农村和欠发达地区,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促进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现就小额贷款公司试点事项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性质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 小额贷款公司的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的股东需符合法定人数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000万元。单一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社会组织及其关联方持有的股份,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10%。 申请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应向省级政府主管部门提出正式申请,经批准后,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并领取营业执照。此外,还应在

小贷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小贷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建立现代商业公司经营体制,促进银丰小贷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员工不断成长,增强员工企业归属感,建立以岗定薪、岗变薪变、工资随企业效益浮动,收入与业绩挂钩的激励型薪酬分配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薪酬分配坚持薪酬与职位、岗位挂钩的原则;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薪酬与岗位责任、风险、贡献相称的原则;分配制度与人事管理相结合的原则。本公司员工平均薪酬不低于本地区金融机构员工平均收入水平的原则。 第三条本公司的工资总额是由基本工资、津贴和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本公司员工基本工资主要根据员工等级、岗位和业绩等确定,并参考当地同行业标准。 本公司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基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依据本制度并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和工资总额提出方案后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薪酬根据员工入公司时间、公司从业情况,分别执行见习工资、基础工资两个系列。 第二章工资级别 第五条工资级别是根据现代金融行业因不同职务、岗位所承担的责任、风险、贡献不同以及本公司工龄而设置的。本公司员工等级分为9级,并设见习期。 第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底薪和绩效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第三章见习工资 第七条见习工资是应(历)届毕业生参加本公司工作所执行的工资标准。执行见习工资期间,公司执行统一标准。 第八条见习工资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执行期原则上为一年。

第九条执行见习工资期间,员工享受各项福利。 第四章基础工资 第十条基础工资是见习期满后通过岗位竞聘,根据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履行岗位职责情况执行的工资标准。 第十一条基础工资因部门、岗位工作内容和性质以及承担的责任、风险和贡献度的差异执行不同的基础工资。员工技能、资历、学历作为上岗的资格和条件,间接体现在基础工资中。 第十二条本公司基础工资分配充分体现效益性和激励性,激励管理岗和业务部门、风险控制部门、财务部门。 第十三条各岗位基础工资基数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拟定报董事会批准实行,一年一定。 第十四条基础工资作为计提员工各项固定福利即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计生保险、工伤保险的依据。 第五章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是根据绩效考核办法,各岗位完成各项经营指标情况所兑现的薪酬,下不保底,上不封顶。 第十六条绩效工资根据岗位执行不同的级别。 第十七条绩效工资实行按季考核、按季兑现的办法计发,兑现至部门,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各岗位业绩情况进行分配。 第六章奖金 第十八条奖金是一个会计年度后,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和目标完成情况,对超额完成工作目标或业绩突出岗位给予的一种奖励。 第十九条奖金的分配方案由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总经理的奖金由董事会研究决定。

公司贷后管理制度(暂行)

民商投资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贷后管理制度 (暂行) 第一章贷后管理概述 第一条为落实集团类金融业务的贷后管理,集团风控部特制定贷后管理制度。 第二条贷后管理的对象 凡集团类金融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商业保理、融资租赁和贷款等业务),均为贷后管理的对象。 第三条贷后管理的责任人 曾参与相关项目调查、评审的业务员、风控人员及业务部负责人,均为贷后管理责任人,必须按本制度要求落实贷后管理。 第四条贷后管理的方式 1.小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 凡贷款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内的贷款项目,放款一个月以后,每月的同一天即由经办客户经理电话询问客户,询问内容围绕贷款金额的使用状况,经营情况等问题展开;如有抵质押物的,应关注抵质押物目前的状况,是否有损毁,如有必要应实地查看,并形成书面的《检查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 2.大额贷款贷后管理方式 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贷款期限在6个月以上的贷款项目,

每两到三个月要安排一次比较彻底的回访,回访与例行检查同时进行。事后,由业务员撰写《贷后管理报告》,业务部存档,并复印后通报风控部及分管领导、集团总裁。参与人包括业务部和风控部相关责任人。 第五条贷后管理的监督与问责 1.集团风控部为贷后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督促相关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落实贷后管理,并督促报告贷后管理中发现的风险,及时组织相关经办人员处置风险。 2.对因经办人员在贷后管理中疏忽大意或故意造成的贷款风险,集团风控部应提出处理建议,报集团总裁办公会讨论后向相关责任人问责。 第二章贷后管理报告 第六条业务部及集团风控部应于每月提交贷后管理报告,分别报送分管领导、集团总裁等。业务部门的贷后管理报告应报集团风控部备案。 第七条集团风控部每季度应根据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及处置预案等事项,形成季度风险报告,抄送相关业务部门、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第八条集团风控部每年年底应结合年度经营风险,形成年度风险评价报告,对贷后管理发现的风险、风控措施、改进建议及风险问责等事项,报请分管领导及集团总裁审批。 第三章贷款分类管理标准 第九条下列情况划入正常类: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管理办法(2010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加强流动资金贷款经营管理,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或国家规定可以作为借款人的其他组织发放的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外币贷款。 第三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借款人授信总量统一管理,并根据我行信贷组合管理实施进程,逐步建立区域、行业、贷款品种等限额管理制度。 第四条我行应在全面了解客户信息的基础上,根据借款人生产规模和经营周期,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核定流动资金贷款额度,制定科学的贷款方案,并加强对借款人资金使用和资金回笼情况的有效监控。 第五条开展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严格遵守银监会《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我行授信政策,完善内控机制,实施贷款全程管理。 第二章贷款对象与授信条件 第六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借款人依法设立; (二)借款用途明确、合法;

(三)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 (四)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 (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六)我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我行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流动资金贷款可采用保证、抵押、质押担保贷款方式。综合考虑借款人行业前景、经营管理能力、财务状况、信用记录、与我行合作关系等因素,对资质良好借款人,可发放信用贷款。 第九条我行应主要叙做期限在3年(含)以内的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其中:期限在1年以内(含)的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的为中长期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利率政策结合我行规定执行。 第三章贷款受理与审批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授信审批流程主要包括授信发起、尽责审查、授信评审、问责审批等环节。 第十二条公司业务部门负责受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收集贷款申请材料,对借款人资格和授信业务进行初审后,符合我行授信政策且风险可控的,可进入授信发起程序,完成书面贷款评估报告。 第十三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原则上应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一)借款人的法律证明文件,包括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公司章程、借款人经过年检的贷款证或贷款卡等; (二)借款人股权结构图和大股东、主要关联公司说明;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风险管理报告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风险管理报告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资金风险管理报告 ——王周梅小额贷款公司是,有独立的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由于银行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放贷时间长,不能满足中小企业短、急、频的融资需求。小额贷款公司以其贷款担保灵活、贷款审批时限短的特点,为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提供了更多选择。 小额贷款存在一定的风险,那要如何把风险降低呢? 一:加强小额贷款公司本身的合规经营,严格按照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原则进行放贷。 1、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适合自身业务特点和规模的薪酬分配制度、正向,培育与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相适应的企业文化。 2、小额贷款公司在坚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自主选择贷款对象。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微型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着力扩大客户数量和服务覆盖面。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资本净额的5%。在此标准内,可以参考小额贷款公司所在地经济状况和人均GDP水平,制定最高贷款额度限制。

3、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适合自身业务发展的授信工作机制,合理确定不同借款人的授信额度。在授信额度以内,小额贷款公司可以采取一次授信、分次使用、循环放贷的方式发放贷款。 4、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贷款管理制度,明确贷前调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业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切实加强贷款管理。 5、小额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确保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始终保持在100%以上,全面覆盖风险,真实反映经营成果。 6、小额贷款公司要建立发起人和股东承诺制度。发起人向批准机关出具承诺书。公司股东与小额贷款公司签订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公司章程,参与管理并承担风险。 7、小额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和内部审计机制,提高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8、小额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应真实记录、全面反映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并提交权力机构审议。有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可引入外部审计制度。 9、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利率上限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下限为人民银行公布的的0.9倍,具体浮动幅度按照市场原则自主确定。 10、县(市、区)小额贷款公司的核准机关应在当地确定一家银行作为小额贷款公司的开户银行,并委托该行监测小额贷款公司的日常现

融资担保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制度

云南XX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及贷后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担保风险优化资产质量,加强本公司担保风险管理,实现担保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盈利性的协调统一,根据国家、财政部、云南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发展的客观要求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表外或有资产负债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担保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遵循经济、金融、银行信用规律,界定担保风险因素,定性与定量相结台,强化风险意识,控制风险,促进担保业务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建立健全有效的担保市场风险防范机制。 第三条担保风险管理是以预防为主的,全员参与的、全过程的、全面的风险识别和估价、评价、决策、控制和处置的风险管理,既包括来自外部交易的风险管理,也包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管理。 第二章担保风险因数 第四条担保风险因素是指担保业务运作过程而言,主要是反担保方式(信用担保和抵押、质押)、企业状况(如期偿还能力和偿债意愿)、担保本身所处状况(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风险类型和银行信用方式因素五大类。 第五条担保风险类别(型)。 担保风险类别的分类方法和标准较多,为方便与银行等金融体系对接和有效管理,本办法采用国际金融体系普遍采用的巴塞尔委员会颁布的《有效银行监管原则》的分类,将担保风险划分为: 1.信用风险。担保交易对象可能无法履约而导致担保公司发生代偿损失的风险。 2.国家转移风险。担保交易对象所在国经济、社会和政治环境方面的风险以及交易对象的债务不是以本币计值时,无论其财务状况如何,都可能无法得到外币的风险。 3.市场风险。由于市场价格变动,公司的表内表外资产、负债价值变化使公司面临遭受损失的风险。 4.利率风险。在利率出现不利变化时担保费率也同向变化面临的风险,不仅影响担保公司的盈利能力,也影响表内资产、负债及表外或有资产、负债、金融工具的经挤价值。 5.流动性风险。是指在或有负债转变为表内实际负债时,代偿集中发生或累积代偿额度过高,使担保公司资产流动性不足,不能及时代偿债务而出现“挤兑性”代偿风险。这种风险很容易使担保公司发生资不抵债。 6.操作风险。由于内部控制及公司治理机制的失效,因此在出现失误、欺诈、职业道德不允的或风险过高的业务时,系统未能及时做出反应而招致财务、利益的损失。 7.法律风险。因不完善、不正确的法律意见和文件造成承担超过预计情况差别的损失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贷款公司)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经营行为,促进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贷款公司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资金贷款系指贷款公司向中小企业法人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本币贷款。 第三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第四条流动资金贷款纳入对借款人建立健全风险限额管理制度。 第五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授权管理,在授权范围内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六条流动资金贷款实行审贷分离、全流程管理,贷款管理各环节的责任需落实到具体部门和岗位。 第七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应与借款人约定明确、合法的贷款用途,并按照合同约定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及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第八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时应合理测算借款人营运资金需求,审慎确定借款人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及具体贷款的额度,并根据借款人生产经营的规模及周期特点合理设定贷款业务品种及期限,实现对贷款资金回笼的有效控制。不得超过借款人的实际需求发放流动资金贷款。

第九条办理流动资金贷款业务的基本流程为:客户申请、受理、调查、审查、(审议)、审批、信用发放条件审核、签订合同、提供信用、贷款使用条件审核、资金支付、贷后管理(风险分类)、信用收回。相关制度办法有特别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第二章业务对象、种类及条件 第十条流动资金贷款对象为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具备贷款资格的企业法人。 第十一条流动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和中期流动资金贷款。 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不超过1年(含1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贷款期限在1年以上(不含1年)3年以下(含3年)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十二条借款人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依法设立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民银行核准发放并经过年检的贷款卡,特殊行业或按规定应取得环保许可的,还应持有有权部门的相应批准文件; (二)在金融机构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低信用风险业务品种可只要求开立临时账户),自愿接受贷款公司信贷监督;实行公司制的客户、合资合作客户或承包经营客户申请信用必须符合公司章程或合作各方的协议约定; (三)管理、财务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合法的还款来源,具备到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控股股东、主要股东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申请本次用信前已全部偿还了不良信用; (五)贷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

小贷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资料小贷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银监会,下同,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二,实行贷款按风险性质分类管理, ,三,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第二章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本公司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公司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 第三章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来源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第十一条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识别和预测。 ,一,定性分析预测。主要是通过对借款人内部各有关因素以及与借款人贷款偿还密切相关的外部环境和现象的不确定性分析,预测贷款风险。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福利管制办法1.doc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福利管理办法1 小额贷款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与现代化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强薪酬分配的激励和约束作用,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业务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参照本地区金融部门和同行业的薪酬水平,确定公司员工的薪酬、绩效、激励和福利待遇等内容。 第三条员工的薪酬结合岗位、技术和管理等要素,与员工的贡献大小、管理成效好坏、岗位责任、业务能力紧密结合,在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基础上,分配向贡献大、管理成效高、岗位责任重、业务能力强的高管和员工倾斜,克服平均主义。 第四条员工薪酬实行档案工资和结构工资制,档案工资实行级差工资,即由公司董事会先确定董事长、总经理的档案工资,各级管理人员的档案工资按级差在20%左右相应确定,每级人员的档案工资浮动幅度在10%。员工的档案工资分成两部分,其中档案工资的60%为月基本工资,与出勤挂钩。档案工资的40%作为效益工资,与公司的经营效益和风险管理和个人目标任务相结合,与能力、态度、职能履行、业绩挂钩。实行按季预发、全年结算。效益工资由档案工资的40%和年终实现的经营效益目标计提的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档案工资按月计提,计算到人;绩效工资按季计提。效益工资按季预发50%,年终结算。效益工资按20%提留风险基金,按人专户存储。如当年出现风险,根据有关办法扣除风险基金,当年不足以扣除的,扣除下年度风险

基金,直至金额扣除为止。计提的风险基金离职后,在确认没有风险的情况下,本人可申请一次性领取。 第五条员工的档案工资的60%(即月基本工资)作为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养老金、住房公积金、公伤和失业保险金的基数。在缴纳五金和缴纳个人所得税后按档案工资的分配比例计发基本工资。 第六条公司员工实行九级工资管理制度。具体分为: 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正职、部门副职、业务组长、高级业务主管、业务主管、员工。 总经理助理和部门助理分别按副总经理和部门副职工资职级的90%计算工资等级,需要见习和有试用期的人员享受相应职位80%的待遇,其绩效工资也按上述各工资等级计算。 第七条为合理确定公司等级工资水平,在参照本地区相关行业工资水平的基础上,确定各层级人员的月档案工资如下:副总经理壹万伍仟元、部门经理壹万贰仟元、副经理壹万元、业务组长捌仟元、高级业务主管陆仟元、业务主管肆仟元、员工叁仟元。 第八条为促进各项经营业务又快又好地发展,鼓励员工在稳健经营的基础上为公司创造更大效益,特制订以下激励政策: 1、超过公司规定的基准利率(贷款收益率),超额部分利息收入按5%奖励(贷款收益率由董事会确定)。 2、担保业务手续费收入按5%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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