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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

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
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

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等事宜的意见

篇一: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

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促进作风好转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干部职工主持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除婚丧嫁娶外,干部职工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民族节庆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党校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参照执行。第四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革除封建陋习,提倡简朴办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

第五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禁用公款送礼;

(四)严禁使用公车、公物服务于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第六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照中央、省、州和县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消费标准,提倡不收受礼金、礼品。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干部职工去世,其丧事活动以家庭办理为主,所在单位予以协助并悼念;干部职工亲属去世,不以单位名义制送花圈、祭幛。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在30日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报告情况存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及时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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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以及违反第五条规定的,报县纪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篇二: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实施办法

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实施

办法

中油辽纪发〔20XX〕5号

第一条为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规范领导干部从业行为,促进党风、干部作风和社会风气的好转,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辽宁省纪委《关于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的暂行规定》及廉洁自律有关要求,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油田公司所属各单位副处级以上(含副处级)领导干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婚丧喜庆等事宜包括:领导干部本人及家庭成员(包括配偶、本人及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婚礼、丧葬、生日寿诞、乔迁新居、开业庆典、儿孙喜庆(出生、升学、留学、参军等)、

职级晋升、工作变动、生病住院、出国(境)等事宜。

第四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要保持和发扬清正廉洁、节俭办事、移风易俗的优良作风,反对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的不良风气。严禁干扰和妨碍生产、生活、工作、交通等正常秩序;严禁侵犯国家、

企业和群众利益;严禁借机敛财。

(一)婚礼事宜,严禁领导干部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邀请或授意他人邀请与其所在单位有业务往来的单位和个人、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和个

人、私营企业主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个人。严禁收受其礼金、礼品。婚礼车队须控制在5台以内(不含录像车),需动用公车的

要按规定交费。宴请只能安排一次,规模控制在20桌以内。

(二)生日寿诞、乔迁新居、开业庆典、儿孙喜庆等事宜,严禁将宴请范围扩大到亲属(指本人及配偶具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以外,严禁收受除亲属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的礼金、礼品。凡属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亲属的礼金、礼品也应拒

收。

(三)职级晋升、工作变动、出国(境)等事宜不得个人举办庆贺活动,

不得收钱敛财。

(四)丧葬、生病住院等事宜,不得借机敛财。丧葬事宜不得搞封建迷

信活动。

第五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须报告登记。办理婚礼等喜庆事宜(包括生日寿诞、乔迁新居、开业庆典、儿孙喜庆),事前10个工

作日;办理丧葬事宜,事后10个工作日内,要将所办理的事项、方式、

时间、地点、规模、用车以及其他情况向组织报告和说明。各单位及公司机关职能部门党政正职应向公司党政正职报告,其他班子成员应向所在单位、部门党政正职报告。同时,到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领取《领导干部办理婚礼等喜庆事宜报告单》或《领导干部办理丧葬事宜报告单》(公司机关部门领导到机关纪委领取)。填写完毕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交回,并上报公司纪委监察处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报告后,对组织予以答复的事宜,要按组织答复意见办理。

第六条领导干部在办理婚礼等喜庆事宜时,如出现与事前报告有变化的情况,要重新向公司党政正职或本单位党政正职汇报。如有当时难以

拒收的礼金、礼品,要按干部管理权限上交纪检监察部门。

第七条各单位党委、纪委和纪检监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督检查。纪检监察部门对举报各级干部违反本实施办法的问题要即时核实。对领导干部所报告及组织调查核实的情况,认为应当予以公开或本人要求予以公开的,可采取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

开。

第八条对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不报告或不按规定如实报告的,应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和补报。

第九条公司两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报

告内容的审核和汇总分析工作,对违反规定的情况适时予以通报。领导干部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中,要就执行规定情况作出具体说明,自觉

接受监督。

第十条对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侵犯国家、企业和群众利益的,变相扩大规模等借机敛财的,应当上交的礼金、礼品而没有上交的,要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领导干部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收受礼金、礼品的,根据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领导干部相应的组织处理和

党纪政纪处分;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办理婚丧喜庆等事宜所收受的礼金、礼品,一律收缴。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办法失职、失察,致使本单位所属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十二条科级以下(含科级)党员干部,由各二级单位参照本办法,制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报油田公司纪委备案。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油田公司纪委监察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三: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报告

关于进一步规范党员干部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

报告

XX纪委:

分党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通报》传达学习心得

分党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的通报》传达学 习心得 篇一:学习传达《....问题通报》及相关检查摘录的心得体会 学习传达《。。。同志错误问题通报》及相 关检查摘录的心得体会 19日上午,机关组织学习了《关于同志错误问题的通报》和同志的检查摘录。通过学习,我深刻认识到省委对同志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行为的严肃处理,是党中央、省委整风肃纪、从严治党决心的体现,也是对我们普通党员干部的教育和警示。作为一名党员,我从遵守组织纪律、履行好岗位职责和加强自身素质方面,汇报一下心得体会: 一、强化组织观念,遵循组织纪律,不打折扣完成组织交给的任务。个人服从集体,下级服从上级;重大问题按规定请示汇报,严禁越权行事、搞非组织活动,自觉服从组织决定;有了这些纪律,才把来散布在五湖四海的党员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形成从中央到基层的各级组织,让党组织有了力量,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贯彻执行。组织像铁,纪律如磁,有组织无纪律,就会像磁铁消磁一样,失去凝聚力,更何谈建设国家、实现中国梦。强化组织观念,是共产党人的必修课程,也是每一名党员的基本政治品质。作为一名普通的党员干部,我应该从大局出发,一切以集体利益为重,自觉遵守政治

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循组织纪律,重大问题按规定请示汇报,严禁越权行事、搞非组 织活动,自觉服从组织决定。组织交给的任务、作出的决定,不打折完成;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任劳任怨。 二、工作方面,勤奋务实、尽责尽职。在工作中,我始终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脚踏实地,恪尽职守,积极配合好李建平科长开展好部门工作。保持在虚心学习、积累的心态,不断及时改正不足,总结工作经验,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工作质量,在岗位发挥出一名党员应有的作用。 三、不断学习,坚定信念和提升道德境界。“静以修身,俭以养德。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一名党员干部,一旦放松了自己的学习,就会沾染上浮躁之气,就会干事创业动力不足,放任自己的严重行为。作为党员,一定要通过加强党性修养,潜心学习,坚定理想信念,保持一种平和的心态,使自己时刻处于清醒状态,从而学有所成,有所获,提高自身理论修养,提升道德境界。 四、养成洁身自好、谨言慎行的工作作风,处理好与同志的关系。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自重、自省、自律。管好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看;管好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好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好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去。守得住清苦、耐得住寂寞、抗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 在工作中,大家在性格、能力、说话和处事方法等方面,都可能存在差异,出现磕磕碰碰和争论分歧是难免的。如果

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事前事后报告表

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事前报告表姓名田军职务职工 工作单位天福庙电站任现职时间 操办事宜与本人关系儿子结婚 时间2015.5.16 地点萧品记 邀请对象的范围及规模 承诺 1、严格按规定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 内。 2、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务和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3、不动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4、不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5、不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或者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活动。 6、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情况,接受组织和 社会监督。 签名:田军 2015年 5 月8日 注:此报告表一式三份,于操办前5个工作日,报送本单位党组织,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附件2 党员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事后报告表姓名田军职务职工 工作单位天福庙电站任现职时间 操办事宜与本人关系儿子结婚 时间2015.5.16 地点萧品记 参加人数、收受礼金金额70人.11000元 自查情况 1、是否按规定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范围内。(是) 2、是否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务和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否) 3、是否动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 4、是否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 5、是否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过程中聚众赌博、搞封建迷信或者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的活动。(否) 6、是否严格按照规定如实报告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情况,接受组织和社会监督。(是) 签名:田军 2015年 5 月 8 日 注:此报告表一式三份,于操办后5个工作日,报送本单位党组织,并按干部管理权限报送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篇一:云南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云南省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促进作风好转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所称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是指领导干部主持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除婚丧嫁娶外,领导干部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第三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 第四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禁以单位名义组织宴请; (四)严禁用公款送礼;

(五)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 (六)严禁使用公务用车; (七)严禁擅自放假和影响正常公务活动、机关工作秩序、交通秩序;(八)严禁在本单位或与自己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 (九)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五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未能按照上述规定谢绝和退还的礼金礼品等财物,应按照有关规定在一个月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六条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中需宴请的必须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将报告情况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提前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七条对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以及违反第四条规定的,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第八条各级党组织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对疏于监督管理,导致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第九条领导干部执行本暂行规定的情况,应当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度

中纪委关于婚丧嫁娶的规定

中纪委关于婚丧嫁娶的规定 篇一: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报 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 《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 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报 湘司党【20XX】17号 各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各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通报(中纪通【20XX】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促进廉洁从政。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中纪通【20XX】4号 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引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领导干

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借过节、生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进一 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各地查处的4起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案件通报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副局长刘胜强嫁女大操大办案。20XX 年9月,刘胜强女儿结婚,在男方原籍举行了结婚仪式。20XX年1月3日晚,刘胜强又与亲家陈某在深圳市海珠城美食会酒楼设宴108桌,宴请双方亲友。其中刘胜强亲友20桌,所在单位20多名民警参加婚宴,有4名民警驾驶公务车辆参加。深圳市公安局纪委给予刘胜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关长仁嫁女大操大办案。20XX 年6月,关长仁女儿结婚。关利用职上的便利先后四次置办酒席32桌,宴请200余人,收受礼金5.5万余元。七台河市纪委给予关长仁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川省成都市经委能源综合利用处调研员刘光华为个人过生日大操大办案。20XX年5月10日,刘光华在酒店举办个人生日宴,电话通知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几家企业有关人员,宴请20余人,收受礼金1.8万余元及礼品。成都市纪委第七工委给予刘光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及礼品予以收缴。 河南省野县歪子镇党委书记孙林儒为儿子过生日大操大办案。20XX 年12月20日,孙林儒为12岁儿子操办生日宴,设宴51桌,宴请439人,收受职务影响范围内102人的礼金3.8万余元。新野县委、

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篇一: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关于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员干部”包括全省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党员干部应当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第四条禁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党员干部确需操办上述事宜的,应当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下同)范围内。 严禁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第五条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履行报告制度,报告所办事宜与本人的关系、时间、地点、邀

请对象的范围及规模、有关承诺等。报告经本人签字后一式三份,分别送本单位党组织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当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 第六条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操办的喜庆事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情形,以及与本人的关系。 (二)参加的人员范围。包括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人数以及人员范围,是否存在邀请或者接受除亲戚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 (三)收受礼金礼品情况。是否存在接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礼品等财物的行为。 (四)使用公车公物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办公设施以及其他公物的行为。 (五)费用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向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操办费用的行为。 (六)领导干部履行报告制度的情况。领导干部是否按照规定向本单位党组织或者有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报 告,报告内容是否全面属实,事后实际情况是否与报告情况以及承诺不符。 (七)其他需要检查的事项。

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

严格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促进作风好转和廉政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云南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德宏州严格规范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办法》,以及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德宏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全体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干部职工主持操办的本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的婚丧嫁娶事宜。除婚丧嫁娶外,干部职工不得以子女升学、建房乔迁、工作变动、庆生祝寿、民族节庆等名目宴请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委党校在职干部职工,离退休干部参照执行。 第四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带头移风易俗,革除封建陋习,提倡简朴办事,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等歪风。 第五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参与婚丧喜庆宴请,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严禁用公款送礼; (四) 严禁使用公车、公物服务于个人婚丧喜庆事宜。 第六条干部职工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按照中央、省、州和县相关规定严格控制规模和消费标准,提倡不收受礼金、礼品。同一婚事不得多处设席或多次操办;干部职工去世,其丧事活动以家庭办理为主,所在单位予以协助并悼念;干部职工亲属去世,不以单位名义制送花圈、祭幛。办理婚丧喜庆事宜,不准造成不良影响。 第七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违反上述规定的应按照 有关规定在30日内上交组织处理。 第八条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必须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具体事宜、时间、地点、宴请人员范围、数量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签订廉政承诺,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干管权限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报告情况存入干部职工廉政档案。婚嫁事宜应提前10天报告,丧葬事宜不能及时报告的,应于事后10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规定

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婚丧嫁娶规定 篇一: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规范领导干部家 庭婚丧嫁娶行为的通知 陕办发〔20XX〕26号 各市委,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为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相关规定,按照省委关于中央第七巡视组对我省巡视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现对全省党政机关(含事业单位)县处级副职以上领导干部和非领导职务干部、省属国有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已退出现职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干部,操办本人、直系亲属的婚丧嫁娶活动,提出如下要求。一、认真落实书面申报制度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婚礼举办前7个工作日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本级组织(人事)部门书面申报,经批准后方可办理。丧事在第一时间向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口头或电话报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事宜的,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申报内容包括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等,并作出廉政承诺。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 (机构)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实际操办情况,包括参加人数、使

用车辆、活动规模、花费和收受礼金礼品等。 二、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要求 各级领导干部办理家庭婚丧嫁娶事宜,要认真执行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邀请或宴请近亲属为主,自觉坚持简约节约,率先弘扬文明新风。严禁家庭婚丧嫁娶大操大办,不得集中大规模举办,不得通过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等形式分批次、多地点办理。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以权谋私,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违规使用公共资源、占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影响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借机敛财,不得收受本单位或个人行使职权有关单位、近亲属以外其他人员的礼金礼品,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严禁利用家庭婚丧嫁娶趁机邀聚,不得以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等方式,邀请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和服务对象,以及与个人行使职权有关的人员参加。领导干部要管好自己和家人,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消除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 三、自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各级党委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作为加强党风政风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考核、述职述廉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各级党委 (党组)书记是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规范领导干部家庭婚丧嫁娶行为的第一责任人,要通过及时提醒、诫勉谈话、责令检查等形式,加强对

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省…各级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全省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全省各级领导干部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方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3〕23号)、《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中办发〔2014〕22号)等有关文件和制度规定,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做倡导和践行文明新风的表率。 第二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100人,婚嫁双方合办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丧礼提倡不办答谢宴,如举办宴请人数不得超过100人;不得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参加。其他喜庆事宜禁止以任何方式、任何名义邀请和接待除亲属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得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化整为零、超规定人数分散操办。 第三条严禁借机敛财,不得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纳税人、税务干部等对象的礼品礼金。

第四条管理和服务对象馈赠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应当场拒收。无法拒收或退还的,应上交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置。 第五条严禁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尽量减少婚礼和丧礼用车,用餐标准不得明显高于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消费水平。 第六条严禁违规使用公车、公物和其他公共财产,不得用公款报销或变相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第七条严禁干扰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社会管理秩序,不得在居民区、城区街道、学校等公共场所大摆筵席或搭建灵棚。 第八条严禁举行封建迷信、聚众赌博等有损国税机关和国税干部形象的活动。 第九条严禁要求管理或服务对象代为操办,或委托他人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第十条严格执行婚丧喜庆事宜报告制度。 (一)全各级领导干部发生婚丧喜庆事项,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限、程序、内容事先主动报告、如实报告,不得瞒报、漏报、虚假报告。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或隐瞒不报的,依据党纪政纪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报告人需填报《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报告表》并签字作出廉政承诺,报所在单位或

纪委关于婚丧嫁娶的规定

纪委关于婚丧嫁娶的规定 篇一: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报 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 《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 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报 湘司党【20XX】17号 各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各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通报(中纪通【20XX】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促进廉洁从政。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中纪通【20XX】4号 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引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领导干

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借过节、生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进一 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各地查处的4起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案件通报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副局长刘胜强嫁女大操大办案。20XX 年9月,刘胜强女儿结婚,在男方原籍举行了结婚仪式。20XX年1月3日晚,刘胜强又与亲家陈某在深圳市海珠城美食会酒楼设宴108桌,宴请双方亲友。其中刘胜强亲友20桌,所在单位20多名民警参加婚宴,有4名民警驾驶公务车辆参加。深圳市公安局纪委给予刘胜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关长仁嫁女大操大办案。20XX 年6月,关长仁女儿结婚。关利用职上的便利先后四次置办酒席32桌,宴请200余人,收受礼金5.5万余元。七台河市纪委给予关长仁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川省成都市经委能源综合利用处调研员刘光华为个人过生日大操大办案。20XX年5月10日,刘光华在酒店举办个人生日宴,电话通知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几家企业有关人员,宴请20余人,收受礼金1.8万余元及礼品。成都市纪委第七工委给予刘光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及礼品予以收缴。 河南省野县歪子镇党委书记孙林儒为儿子过生日大操大办案。20XX 年12月20日,孙林儒为12岁儿子操办生日宴,设宴51桌,宴请439人,收受职务影响范围内102人的礼金3.8万余元。新野县委、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修订本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 哈纪发〔2014〕10号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纪委、监察局,市直各纪检组(纪委、纪工委)、监察室(处): 经市纪委常委会讨论同意,现将《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哈尔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哈尔滨市监察局 20XX年12月29日 关于规范全市党员干部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规范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止大操大办、

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引导全社会形成移风易俗、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关于党员干部带头推动殡葬改革的意见》、《关于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意见》、省纪委《关于规范省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通知》、《哈尔滨市行政问责规定》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市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 宜。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党员干部,是指中共党员或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企业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人员,法律法规授权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和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本细则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干部为本人或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其他近亲属等操办的,或者委托他人操办的结婚、丧事礼仪和以生日、迁居、晋职、升学、出国、入伍、开业、就业等各种名义召集他人共同庆祝的事宜。 第二款所称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

湖北省纪委婚丧嫁娶规定

湖北省纪委婚丧嫁娶规定 篇一: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中共湖北省纪委关于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检查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对全省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的监督检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党纪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等党内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等国家法律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党员干部”包括全省各级党组织中的共产党员、党和国家工作人员。 第三条党员干部应当坚持节俭办一切婚丧喜庆事宜,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 党员干部确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当严格控制在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和近姻亲,下同)范围内。 第四条禁止党员干部大办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事宜。 禁止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生日祝寿、就学出国、就业入伍、乔迁履新等名义,收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 禁止党员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用公款、公物在本单位或者有

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动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参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在职党员干部不得担任亲戚之外的婚庆主婚、证婚、司仪等,不得参与亲戚之外的婚庆迎宾、敬酒等活动。 第五条乡(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当履行报告制度,报告所办事宜与本人的关系、时间、地点、邀请对象的范围及规模、有关承诺等。报告经本人签字后一式三份,分别送本单位党组织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应当向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第六条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当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操办的喜庆事项。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情形,以及与本人的关系。 (二)参加的人员范围。包括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人数以及人员范围,是否存在邀请或者接受除亲戚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 (三)收受礼金礼品情况。是否存在接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礼品等财物的行为。 (四)使用公车公物情况。是否存在使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办公设施以及其他公物的行为。 (五)费用开支情况。是否存在违反规定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

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 篇一: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加强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进领导于部廉洁从政,防止和纠正领导干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突出问题,弘扬和树立勤俭节约、健康向上的良好社会风气,根据(以下简称)和自治区纪委、组织部、监察厅精神,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兵、师、团党政机关、政法机关、设市的人大、政府、政协机关中团(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团(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和非党员领导干部,包括离退休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下属企业中层以上领导人员,农牧团场、连队、基层站所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结婚葬礼以及本人、父母、配偶、子女生日,子女上大学,乔迁新居等事宜。 第四条领导干部除婚礼、葬礼以外的事宜一律不得操办。 第五条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在婚丧事宜中,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借机敛财,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邀请管理和服务对象; (二)接受或索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

(三)用公款报销或由他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费用; (四)用公款送礼; (五)动用公车和占用公共资源; (六)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 (七)其他违反规定的行为。 第六条操办婚丧事宜要坚持从简、节约的原则,严禁大操大办、讲排场、摆阔气,严格控制婚丧事宜的规模。 (一)婚礼宴请人数一般不超过100人,丧事宴请从严控制; (二)用于婚礼仪式的车辆不准超过8辆,葬礼车辆从严控制; (三)简化婚礼、葬礼仪式,严格控制操办时间。 第七条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实行“两报告”、“一承诺’制度。 操办婚事应提前10个工作日书面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填写(见附件1),在报告的同时作出廉政承诺(见附件2),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别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丧葬事宜应在办理前以书面形式或口头报告;单位主要领导须向其主管或分管领导报告。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后15 日内,应填写(见附件3),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告办理情况,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 相关资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存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第八条各单位各部门党组织要严格审核把关,在受理管辖范围内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时,对可能出现的问题要进行警示或提醒谈话;对报告事项不清楚、不明确的应要求重新报告;发现有违反

关于开展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规范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专项行动 的实施方案 篇一:关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 关于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 事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治镇域“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活动,有效遏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不良风气,规范民间操办婚纱喜庆事宜。根据《安顺市专项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实施方案》(安群组办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决遏制各类巧立名目滥办酒席借机敛财的不良风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人民群众树立崇尚文明、节俭办事的社会新风,有力推进集成党风、政风、民风的建设,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社会环境。二、组织保障 根据工作需要,成立XXX整治“滥办酒席风”规范民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工作组,

(一)宣传报道组:由镇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 心,负责开展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在镇域范围充分利用张贴公告、派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发短信、召开村民会议和签订“承诺书”等形式,将整治滥办酒席的相关规定、具体要求、处罚措施等宣传到千家万户。(责任领导:XXX,责任股室:党政办、科技宣教文化服务中心,) (二)规范指导组:由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三创办”,负责修订完善《村规民约》,约定除婚丧嫁娶外的酒席一律不办;指导各村成立志愿服务队,帮助本村群众建房、迁坟、立碑等需亲邻帮助的事宜;村民对违规操办的酒席不参与、不送礼;操办酒席时间和规模不宜影响本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对违规操办酒席的处罚措施等内容,根据民俗指定节约、安全的办酒方式;引导各村建立完善操办婚丧事宜报批、备案制度。婚事酒席实行事前申报办理,丧事酒席实行事后备案管理。报批、备案内容主要包括婚丧事说明、操办时间、地点、桌数、邀请人员范围等有关情况,受理报批、备案由群众由所在村支两委负责,各村必须严格把关、报批、备案并妥善存档备查;未经报批、备案而操办的婚丧事宜,或不如实报批、备案的,视为违规操办,一律严格处罚。指导好各村村民委员会与群众签订《不参与滥办酒席承诺书》。(责任领导:XXX,各村挂村领导,责任股室:镇综合治理办公室、“三创办”)。 (三)民主监督组:由镇纪委负责组织村干部、农村党 员、退休干部、离任村干部、村民组组长,对镇域范围内办酒情况进

关于规范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关于规范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规范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厉行勤俭节约,弘扬新风正气,促进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关于各级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处分规定》等相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领导人员,是指集团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和所属企事业单位、分(子)公司副科级及以上人员(含享受相应待遇人员)。第三条领导人员应带头引领良好的社会风气,提倡从简、从俭操办或者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要操办本人及近亲属婚丧嫁娶、庆生祝寿等喜庆事宜的,按照本规定执行。领导人员授意或者接受他人为本人、本人近亲属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视为领导人员本人操办。 第四条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自觉遵守本规定。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所在地党政机关对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纪律要求 第五条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文明、节俭、廉洁的原则,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抵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第六条领导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大操大办。严格控制宴请规模和标准,宴席规模不得超过15桌(150人),宴席标准不得高于当地居民正常消费水平,反对铺张和奢侈浪费,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二)严禁采取分批次、多地点等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三)严禁以任何方式、途径和名义,邀请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上级领导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禁借机敛财。不准以任何方式收受管理和服务的对象、主管范围内的下属单位或个人、上级领导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或者利用其提供的便利条件操办,或者由其承担应当由领导人员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五)严禁动用公款、公物、公车,或者用公款赠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六)严禁在本单位或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报销或变相报销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 (七)严禁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妨碍道路交通秩序、侵害群众合法权益。 (八)严禁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搞封建迷信和有违社会公 德、公序良俗的活动。 (九)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领导人员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违反规定收受的礼品、礼

中央关于婚丧嫁娶的规定

中央关于婚丧嫁娶的规定 篇一: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报 转发中央纪委、监察部 《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 大操大办收钱敛财》通报 湘司党【20XX】17号 各市(州)司法局党组(党委),各省直监狱、劳教单位党委: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通报(中纪通【20XX】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传达贯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格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促进廉洁从政。 二○一○年三月十一日 坚决制止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 中纪通【20XX】4号 党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历来高度重视,多次提出明确要求,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作出了具体的规定。胡锦涛同志多次强调,要引导领导干部带头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尽管中央三令五申,但仍有少数领导干

部无视规定,我行我素,借过节、生日、婚丧嫁娶、乔迁新居等事宜大操大办,甚至收钱敛财,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为进一 步严明纪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现将各地查处的4起领导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钱敛财的案件通报如下。 广东省深圳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副局长刘胜强嫁女大操大办案。20XX 年9月,刘胜强女儿结婚,在男方原籍举行了结婚仪式。20XX年1月3日晚,刘胜强又与亲家陈某在深圳市海珠城美食会酒楼设宴108桌,宴请双方亲友。其中刘胜强亲友20桌,所在单位20多名民警参加婚宴,有4名民警驾驶公务车辆参加。深圳市公安局纪委给予刘胜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黑龙江省七台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关长仁嫁女大操大办案。20XX 年6月,关长仁女儿结婚。关利用职上的便利先后四次置办酒席32桌,宴请200余人,收受礼金5.5万余元。七台河市纪委给予关长仁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四川省成都市经委能源综合利用处调研员刘光华为个人过生日大操大办案。20XX年5月10日,刘光华在酒店举办个人生日宴,电话通知了自己管辖范围内的几家企业有关人员,宴请20余人,收受礼金1.8万余元及礼品。成都市纪委第七工委给予刘光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及礼品予以收缴。 河南省野县歪子镇党委书记孙林儒为儿子过生日大操大办案。20XX 年12月20日,孙林儒为12岁儿子操办生日宴,设宴51桌,宴请439人,收受职务影响范围内102人的礼金3.8万余元。新野县委、

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篇一: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 关于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 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规范全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倡导文明新风,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莲湖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全区范围内党的机关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和党的基层组织中专职、兼职从事党内事务的人员;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企业(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从事公务的人员。 社区居委会和村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参照执行。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操办本人及近亲属的婚丧嫁娶和乔迁、履新、出国、庆生、升学、就业、入伍、获奖、开业庆典等事宜。 第三条不准违规操办婚丧嫁娶事宜: (一)办理本人和子女婚庆活动的,严禁化整为零,分批次、多地点

办理;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管理服务对象及与行使职权有关的单位和人员发出邀请或打招呼。 (二)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应带头文明节俭办理丧事,带头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殡葬改革规定,从严控制葬礼规模,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三)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的礼金及礼品;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或支付凭证;禁止以任何方式由任何单位或者第三方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四)不准违规使用公共资源;不准违规借用公务车辆;不得干扰和妨碍正常的工作、生活、交通等公共秩序。 (五)严格遵守其他廉洁自律有关规定。 第四条除婚丧嫁娶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亲属(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准收受或者变相收受任何单位和亲属以外人员的礼金及礼品。第五条实行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备制度。 (一)报备内容:宴请事宜、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承诺遵守相关纪律,主动接受监督。(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二)报备时限:婚庆及其他喜庆事宜至少在事前10个工作日、操办丧事至少在事后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履行报备手续。(三)报备程序: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纪检监察机构和组织部门报备。各级党组织、纪检监察组织要做好

操办婚丧喜庆需明确四点要求

操办婚丧喜庆需明确四点要求 2016-02-03 06:41:00 来源:京华网 《党纪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处分。”针对这一规定,2月1日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刊文作出了四点解释。 第一,《党纪处分条例》并没有禁止党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没有搞“一刀切”,尊重党员作为社会一员在社会生活中的正当权利。 第二,“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一般指党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如讲排场、比阔气等,或者在操办过程中影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引起群众的不满,损害党员的良好形象。 第三,对于如何界定“借机敛财”,这是一个定性问题,不是定量问题,不能简单地以收到多少金额才算“借机敛财”。是指为了敛取钱财,将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作为一种手段,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知、要求他人来捧场、“凑份子”。 第四,“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行为”,是指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公私不分、损公肥私、因私害公,比如动用公款、公车、公物、公共场地,动用下属公职人员利用工作时间甚

至职务身份帮忙操办,因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直接或间接地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等。 酒席可以办,到底办多少桌,收多少礼金才不算违规?各地因地制宜,针对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出台了不同的规定,主要集中在限制人数桌数、限制礼金金额、划定操办范围等。 四川省通江县《关于进一步规范国家公职人员和群众操办酒席的通知》最早于7月24日发布。该《通知》除了对国家公职人员操办酒席范围进行规范外,还对农村和城镇居民举办酒席进行了界定:可以操办的酒席包括婚嫁、丧事和寿酒。其中,举办寿宴要求老人年龄70周岁及以上,且每间隔10年可操办一次。除上述三类外,搬迁、谢师、满月等一律不允许操办酒宴。 (2015-08-05 12:07:02)

婚丧嫁娶报告

婚丧嫁娶报告 篇一:子长县领导干部办理婚丧嫁娶事宜申报表 注:1、领导干部在事前填写此表,由本人向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此表一式四份,由组织人事部门、所属派出纪工委、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申报人所在单位留存。 3、超过20桌的,须在情况说明栏中填写原因。 -1- 注:事后10日内填写此表,由本人向纪检监察机关报告。 -2- 篇二: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报告表 填表日期:年月日 篇三: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婚丧嫁娶宴请报告备案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规范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制止奢侈浪费、加强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婚丧嫁娶事宜包括:机关工作人员操办的本人及家庭主要成员婚丧嫁娶、生病住院、乔迁新居、生日祝寿、子女出生、

升学留学、入伍就业等事宜。 第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办理婚丧嫁娶事宜应在亲戚(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亲属及近姻亲)范围内进行。除组织上派人参加必要的事宜外,不得亲自或授意他人邀请本单位、下属单位、管理和服务的单位或个人。 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要坚持勤俭节约,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200人(20桌),葬礼应从严控制规模。 第五条实行一事一报制度,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宴请事由、时间、地点、方式、规模、标准和邀请对象,收受礼金、礼品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操办婚嫁喜庆事宜的,应提前7天报告。如操办丧葬事宜来不及报告的,需在事后7天内补办书面报告手续。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嫁娶事宜,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严禁违反规定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严禁分批次、多地点办理,或者采取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凡举办宴席的,必须严格控制宴请标准、规模及人数; (二)不准向工作分管范围内的单位、个人以及服务对象送请柬、发短信、打招呼; (三)不准收受或者索取管理或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当由本人支付的有关费用; (四)严禁借婚丧嫁娶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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