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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XXX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 验所、调

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 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登记簿》应按顺序正常填写,必须将上月记录保留至本月 底,以便查阅,新月份另起一页填写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缺陷内容栏”须写明设备缺陷部位及异常现象。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接通知人栏”由运行当班人员或设备管理专 5.2.1 值班人员、设备管理专责应按照《运行维护值班制度》和《巡回检

查制度》,对所管辖设备、设施进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缺陷,经

当班班、值长、正值班调度、试验所一、二次专业负责人、线路(营销)班班

长确认后,填入《设备缺陷登记簿》。

5.2.2 检修维护人员发现设备缺陷后, 应立即通知运行值班人员或管理专

责,经当班班、值长、正值班调度、线路(营销)班班长确认后,由值班人员

或专责填入《设备缺陷登记簿》,但是,缺陷发现人一栏应如实填写发现人的

姓名及时间。

5.2.3 职能部门领导及专责工程师在现场巡视检查中发现的设备缺陷,

告知当班班、值长,经确认后,由值班人员填入《设备缺陷登记薄》。

5.3 设备缺陷的报告

5.3.1 当发现三类设备缺陷时,应立即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通知检修、维 护人员及

时处理。

5.3.2 当发现二类设备缺陷时,除报告本单位主管领导、主要负责人外,

还应告知当班调度人员、生产技术部专责、安全法律事务部。

5.3.3 当发现一类设备缺陷时,除告知上述部门及人员外,还必须报告生 产技术

部正、副主任,总工程师。

6 缺陷的消除

6.1

缺陷消除的时间规定 6.1.2 检修维护人员在接到消缺通知后, 若在上班时间内, 必须 30 分钟内 到

达现场;若在下班时间,由当值值(班)长、正值调度员、试验所一、二次专 责、线路维4.1.5 4.1.6

责人填写, 接到消缺通知的检修人员的姓名和时间必须填写清楚。

4.1.7 设备缺陷登记簿》的“缺陷处理方式栏”须写明该缺陷的简要处理

情况。

5.2 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记

护(营业管理)班班长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是否立即进行处理,但时间不能超过 24

小时(周末发现的三类缺陷,下周一必须进行处理)。

6.1.3具备条件可以消除的缺陷,应马上办理工作票,提出安全措施,待

安全措施执行完毕,进入现场作业。工作结束后,将消缺结果作应有交代,办理工作结束手续,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6.1.4对不具备消缺条件的,消缺负责人应在缺陷登记薄的备注栏内注明核实后的待消原因,并随时熟知未消缺陷的发展动态,与此同时,有责任对未消缺陷作出消缺计划,主动寻找机会,尽量在不影响发、供电的情况下安排消缺。

发电厂、变电工区、线路工区、试验所、调度所、供电所要对这类缺陷进行清理和归纳,根据设备运行方式,在不影响发供电的情况下,作出适当安排,创造消缺条件及时通知消缺负责人进行消缺。

6.1.5对于疑难缺陷和综合缺陷,由于缺陷的特殊性,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采取各单位、各专业联合的分散式或垂直式作业方式,以攻关小组的形式消除这类缺陷,旨在缩短消缺时间,控制缺陷的重复发生。针对这类缺陷的消除,要求设备管理单位措施完善,作业范围准确、明显;要求相关检修维护单位指定有专业带头人或总负责人现场把关。

6.1.6对于消缺所需备品备件的准备,采取整体控制、分散办理的方法。

所谓整体控制:各单位将消缺所需的而又没有现货的备品备件汇集到生产技术部审核,交物质供应中心采购,使其得到较快处理。分散办理:即检修单位直接把所缺的备品备件落实到消缺责任人头上,谁负责的缺陷原则上由谁直接把备品备件审批、采购手续跟踪到底,直至缺陷合格消除。

6.1.7 要特别重视一类设备缺陷的消除。当发现一类缺陷时,必须及时报告公司总工程师,通知检修维护人员尽快到现场,得到生技部门及总工程师的确认后及时消除。经确认后,若不能及时消除但不严重危及安全生产,设备管理单位应立即根据总工程师的意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作出防止故障扩大的措施或停用相关设备,并作出设备缺陷的转类;检修部应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缺陷会诊,按缺陷情况作出缺陷消除计划,报生产技术部审核,总工程师批准,届时实施。

7 缺陷转类

7.1缺陷转类是指把长期不具备消缺条件的缺陷,转出常规缺陷统计范畴

须等待备品备件才能消除的缺陷不在此列中)。

这类缺陷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7.1.1长期不具备消缺条件,但又不严重影响安全生产和设备出力,如须全停

水、全停电等条件才能消除的缺陷;

7.1.2在近期( 1—2 个月)内,就要整体更新换代的设备,其缺陷性质无碍安全生产;

7.1.3二、三类设备缺陷必须经生产技术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一类设备缺陷

必须经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以上条件中, 7.1.3 是必备条件。

7.1.4转类缺陷的认定,采取月度认定与分散认定相结合的原则。月度认

定:即按月提交拟转类缺陷,然后由总工程师或其指定的负责人,组成专家组,进行集中认定并形成书面材料。分散认定:即安监、生技部门专责工程师在现场巡回中,根据缺陷的本质情况和影响安全生产的程度,所作出的综合认定并签字。

7.1.5转类缺陷的登记。仍然按常规缺陷登记,经 7.1 项中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标注“转类”字样。转类缺陷的统计,采取按月统计的原则。

7.1.6转类缺陷的防范。生技部门主管工程师应编制或组织编制应急预案,检查督促预案的执行情况,领导相关专业人员监控这类缺陷的发展变化情况,作出相应决策。

7.1.7 转类缺陷的消除。

7.1.7.1根据生产情况的轻重缓急和生产计划的具体情况,生产技术部门应作出消缺计划,安排大修、中修、小修及调整运行方式和发供电计划,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制定处理方案,督促检修、供应部门制订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并及时购置到位。

7.1.7.2这类缺陷消除,通常采取《任务书》或《月度检修计划》的形式发出。

7.1.7.3检修、维护单位在接到《任务书》或《月度检修计划》后,必须尽快落实运行方

式、安全措施、技术措施等,组织人力、物力,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缺陷,并办理相关缺陷

注销手续。

8 职责

8.1 生产技术部职责

8.1.1 主任、副主任、专责工程师必须每天了解、掌握所有运行设备运行 状况和存在

的缺陷情况, 督促相关单位及时联系检修消缺, 按照规定填写 《设备 缺陷登记薄》,并负责追踪消缺情况以及对消缺质量验收负责。

8.1.2 生产技术部正、 副主任必须了解、 掌握公司一、 二类设备缺陷情况, 督促

检修部门及维护单位及时消除。 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考核相关单位缺陷管理及 处理情况。

8.1.3 生产技术部负责对不能及时处理的一、二类缺陷以及需要停机、停 电才能处理

的缺陷,进行确认并签字。在 48 小时内,进行协调安排、制定处理 方案。对不能按时安排和难以制定处理方案的设备缺陷,报总工程师签字确认。

8.1.4 生产技术部按月统计公司设备缺陷消缺率及渗漏点消除率,向总工 程师提

交设备缺陷消缺率及渗漏点消除率月报表。

8.1.5 生产技术部负责公司生产设备(设施)及相关附属设备管辖范围的 划分和工作

安排,以及在出现管辖权有争议时的仲裁。

8.2 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职责

8.2.1 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必须掌握所辖专业设备缺陷状况,督促、协 调厂、站、

所、工区及时消缺。对未及时处理的一类缺陷,向主任报告,并统计 上报总工程师审查,同时负责追踪一类缺陷的监视和处理情况。

8.2.2 专责工程师必须对消缺工作中的技术措施进行督查。对于技术难度 较大的一类

设备缺陷, 必须组织处理方案的编制, 审查方案的完整合理性并参加 消缺质量的验收。

8.2.3 专责工程师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管辖设备及生产现场进行巡视、检 查,掌握设

备运行状况,不定期检查班组消缺台帐。

8.2.4 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负责主持召开设备缺陷分析会, 并实事求是、 科学的

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按本制度规定,对在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功过人员提出奖惩意见。

定期向公司通报设备缺陷处理以及奖励、处罚情况。

8.3.1

8.2.5 8.2.6 8.3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职责

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每天应掌握所辖设备运行状况,了解存在的一、二类缺陷以及缺陷处理情况,督促相关班组人员及时消缺。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班组消缺台帐。

8.3.2设备运行管理单位主管生产的领导应定期组织技术会诊,提高设备消缺率,确保设备健康水平。对重大缺陷的处理,应亲自负责安全、质量、进度等事项。

8.3.3次月五日前,向生产技术部提交上月设备缺陷消缺率月报及设备渗漏点消除率月报

8.4 检修、维护人员

8.4.1检修人员在接到缺陷处理通知后,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到达现场进行核实、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不接电话进行推诿。

8.4.2对于不需停机、停电处理的缺陷以及已具备处理条件的缺陷,应及时处理,准备时间不得超过两小时。

8.4.3检修人员在消缺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应规程和工艺标准,保证消缺质量,避免缺陷重复发生。

8.4.4检修维护专业班组必须建立健全相关消缺台帐,每周五必须向本单

位主管生产失望提交缺陷处理情况报告及本周消缺情况报告。

8.5运行值班人员和设备管理专责

8.5.1值班人员在收到消缺工作票后,不得以交接班时间为由,推迟到下个值(班)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应立即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合理安排运行方式,主动创造条件;一旦条件具备,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展开消缺作业。同时,值班人员应积极主动配合检修人员进行消缺工作。

8.5.2值班人员和管理专责发现缺陷后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危及设备安全运行,避免范围扩大。

8.5.3值班人员和管理专责应按照运行维护值班制度和巡回检查制度,对所有管辖

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定期工作,掌握设备的运行状况,做到心中有数。

及时发现设备存在的问题,一旦发现缺陷,经值、班长确认后,填入《设备缺陷

登记簿》。同时,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及时通知检修值班负责人或相关班组进行处理。

8.5.4值班人员和管理专责应准确掌握设备缺陷的分类,正确填写《设备缺陷登

记簿》,并负责《设备缺陷记录簿》的管理。

8.5.5设备缺陷消除后,值班人员和管理专责负责进行消缺质量的验收,负责审查作业交待应符合要求并签字。

8.5.6运行班组或设备管理专责每周必须对所辖设备进行巡回检查,其次数至少

不得少于一次,且必须保证巡回检查质量,及时、准确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发现存在

的缺陷,检查消缺后的质量。

8.5.7每周星期五,向运行管理和设备管理单位提交本周缺陷情况报告。

8.5.8

按标准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检修作业交待》并签字。如有设备(系统)变更,应填写《设备变更记录簿》。

8.6 缺陷核实人

8.6.1缺陷核实人经核实后,在需停机、停电才能消缺时,核实人应立即向当值提交消缺申请,届时由运行部门安排消缺时间,如不能进行工作,核实人应作好交代并在两小时内向本部门专职工程师作出书面报告,并报生产技术部专责工程师确认。

8.6.2缺陷处理需要备品时,缺陷核实人要作为该备品准备的第一负责人,同时,缺陷核实人及所在班组必须在 4 小时内完成备品所需的技术要求(型号、参数、数量、用途等),并及时按照物资采购程序,提交材料申请单。备品、备件的采购要报本部门主管生产的领导备案,主管生产的领导要负责追踪备品的准备情况,备品一旦到位,要及时安排处理缺陷。

8.7 安全监察部职责

8.7.1安全监察部主任、专责工程师应了解公司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检查各

单位设备缺陷管理情况,督促检修部门及时消缺和指导落实全公司人身设备事故的防范

措施。

8.7.2对不能及时处理的一、二类缺陷以及需要停机、停电才能处理的缺陷,应汇同生产技术部进行确认,负责审查安全措施的正确、完整性。

8.7.3对消缺工作中的安全措施进行督查,对于处理难度较大的一类设备缺陷,应参与处理方案的编制,审查方案安全措施的完整性、合理性。

8.7.4定期或不定期对生产现场进行巡视、督察,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制

止在设备缺陷处理过程中的违章作业,确保人身及设备的安全。

8.7.5参加生产技术部主持召开的设备缺陷分析会,共同分析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8.8 物资部职责

8.8.1按照公司备品、备件管理制度,负责备品、备件的采购、保管工作。

8.8.2提供国家质量认证的、性能好的、质量可靠的合格备品和备件。确保常用备品、备件的储备,满足现场需要。

8.8.3在收到消缺材料审批单后,应及时组织采购,并严格按照审定的型号、数

量、产地采供,确保消缺的及时性。

8.8.4对于不能及时提供消缺所需的备品、备件时,应及时报告生产技术部,经认可后,共同商定供货时间,并按照商定时间确保备品、备件到现场。

8.9 财务审计部职责

发电厂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规范和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的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1.2 设备缺陷是指运行和备用中的设备,对人身和设备安全有威胁、影响设备经济运行以及对文明生产环境有影响的异常情况。 1.3 设备缺陷管理实行闭环式管理方式,即对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消除、验收、统计、考核进行全过程管理。1.4 设备缺陷管理应做到科学统计、公平考核、闭环管理。 1.5 重视和强调发现缺陷的及时性和消除缺陷的快速性。 2 职责与分工 2.1 运行部门为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设备状态管理及设备缺陷的发现、登记等,对缺陷发现的及时性、准确性负责,做好消缺配合工作,负责消缺验收(试运),并对检修部门消缺工作进行监督。 2.1.1 运行人员应熟悉系统及设备,熟悉掌握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设备分工管理标准等。 2.1.2 运行人员在运行、巡回检查或定期切换试验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应立即汇报主值(班长),并及时组织力量消除,果断采取措施防止事态扩大;运行班无法消除的缺陷,立即通知相关检修班组,并及时把缺陷进行登陆缺陷管理系

统;检修人员因设备分工等问题拒绝接受时,缺陷单可转发给生产技术科专工(同一车间的专业之间的由车间解决),由生产技术科专工审核后再发送给缺陷所属单位;当发现一类缺陷及后果严重的缺陷时,应立即采取临时监护措施,汇报值长及车间领导。 2.1.3 运行人员应督促检修人员及时消除设备缺陷,积极配合检修消缺,及时办理隔离措施和工作票,并对检修防护措施进行确认。对于不需做隔离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20分钟,需做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定额为1 小时,需做特殊措施的工作票办票时间由值长(生产技术科专工)认定,需要停用设备才能处理的缺陷,应经值长批准、及时停用或切换备用设备,创造条件尽快消缺。配合检修诊断设备、分析原因,为处理缺陷提供依据。 2.1.4 运行人员在接到检修人员的验收申请通知后,须在60分钟内完成缺陷验收与工作票终结,对检修现场卫生情况进行确认并对验收质量负责,而后验收人签名;设备需要试转验收的时间可适当延长;如运行人员对缺陷验收无法确定可汇报车间领导请求技术支持,由车间进行验收确定。 2.1.5 设备缺陷情况是运行交接班主要内容之一,交班者在交接班时清楚本班发现缺陷的数量(包括运行发现与检修发现)、重要缺陷的情况、未消除的缺陷数量及是否采取措施等,接班人员要对上一班缺陷交待把关,当发现内容不详或不准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X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3.2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4管理规定: 4.1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4.2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4.3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4.4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4.5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4.6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

计算办法。 4.7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4.8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4.9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4.10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4.11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4.12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4.13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4.14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4.15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4.16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4.6至4.11条执行。 4.17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1)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企业制度 Q/JWRD-2.6.72-20 13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2006-1发布2013-5修订实施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发布 前言 本制度由生产管理领导小组提出。 本制度的起草部门:设备动力部。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张守山 本制度的主要审定人: 时贞坤、孟广才、赵新本制度的批准人:王允来 本制度由设备动力部归口并负责解释。

济宁金威热电有限公司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一、目的意义 为加强发电设备缺陷工作的管理,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规范缺陷管理流程,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力求实现机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生产系统设备缺陷管理的各项工作,各级人员应严格执行。本制度中如有与上级颁布的有关规定制度和指标相抵触时,应按上级指标执行 三、设备缺陷管理内容 1.缺陷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影响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备用以及影响文明生产等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磨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附件的损坏、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 2.缺陷分类:

一类:需停机、停炉、发电机、变压组解列停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二类:(1)需停辅机设备降低主机出力才能消除的缺陷。 (2)停用公用系统(水、煤、灰)才能消除的缺陷。 (3)需解除主机主要保护才能消除的缺陷。 三类:(1)需破坏主要辅机设备备用才能消除的缺陷。 (2)需切换设备、隔离设备系统才能消除的缺陷。 (3)正常运行情况下就能消除的缺陷。 (4)生活系统停电、停气、停水才能消除的缺陷。 四类: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及负荷,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设备缺陷管理的原则 3.1.1当设备存有缺陷时,不论是否影响到安全经济运行,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某某电厂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1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1. 设备维护部经理应全面了解机组运行状况,掌握缺陷的发现、消除和发展情况,做到心中有数。根据上级工作安排,协调 2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完整版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目的:为加强项目设备缺陷管理,分清业主、供货厂家、施工单位的责任,维护项目部的经济利益,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适用于顾客提供的设备出现缺陷的处理。 3职责 质量部负责设备缺陷的确认及缺陷处理后的检验,并登记入帐,汇总设备的质量问题。 工程部负责组织设备缺陷的处理,计划部核算处理设备缺陷的费用,资料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缺陷单的传递、发放。 4管理规定: 设备开箱、检修及安装过程中,发现设备缺陷,发现人应填写缺陷认证单(表1),报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确认。 质量管理部质检工程师对缺陷认证核实,并登记后由资料管理人员送业主相应的资料管理部门。 业主工程部组织监理、设备厂家对设备缺陷进行认证,如业主认为不是设备缺陷,发回设备缺陷发现人处理。 如业主确认为设备缺陷,由业主确定缺陷处理单位。 如果业主委托项目部处理,由监理工程师组织确定设备缺陷处理方案。 计划部长组织专业工程师核对工程量,预算经济师编制处理费用,报业主技经部门审批,确定处理费用或规定费用计算办法。

工程部专业工程师组织处理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告处理签证单(表2)报质量部审核。 质检工程师检查缺陷处理情况,经检查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如合格报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 监理工程师(或甲方)验收不合格,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重新组织处理,验收合格,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质检工程师将设备缺陷认证单、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送资料管理人员。 资料管理人员负责分发、存档。 计划部长组织同业主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如业主确认由厂家处理,厂家自派施工人员处理完工后,监理工程师组织验收合格,监理工程师签证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质检工程师报资料管理人员存档。 如厂家没有施工能力,委托项目部进行设备缺陷处理。 由工程部专业工程师核算工程量,计划部长组织测算工程款,同厂家进行合同谈判,签订施工合同。 设备缺陷的处理、验收、结算及归档按本办法至条执行。 计划部长组织同厂家结算设备缺陷处理费。 5质量管理部汇总本工程中出现的设备缺陷,填写设备质量问题情况表(表3),每年年底报公司工程部。 6附表 设备缺陷认证单 设备缺陷处理签证单

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汇总知识讲解

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某某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程序,明确职责权限,及时消除设备及系统存在的缺陷,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经济和稳定运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某电厂生产区域所有设备设施消缺管理。 第二章管理与职能 第三条管理责任体系 (一)职能与分工 1. 生产技术部在分管生产副厂长领导下,是全电厂设备缺陷的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考核设备缺陷的处理,保证设备完好。 2. 发电运行部、设备维护部是分管设备缺陷管理的责任部门,对设备缺陷要从发现到消除进行全过程管理,保证设备完好。 3. 各管理、物资供应部要为设备缺陷管理做好服务工作 (二)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1. 每周生产调度会听取各部门生产情况汇报,掌握全厂机组

运行情况及一、二类设备缺陷情况,及时协调消缺。 2. 定期召集有关部门研究设备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重大缺陷,安排各部门消缺,对设备重大缺陷提出指导性处理意见。 3. 组织总结、研究设备缺陷管理工作中的经验和不足,提出完善管理的主导性意见。 4. 负责组织对影响机组安全经济运行缺陷的诊断,对一类或重大缺陷决定是否停机、停炉处理。对消除重大或特殊设备缺陷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批。 (三)生产技术部 1. 是全厂设备缺陷管理的归口管理监督部门,负责检查、监督、指导设备缺陷的处理等管理工作。 2.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与补充,并监督执行。 3. 掌握全电厂生产设备缺陷的处理情况,对频发性和重大缺陷进行原因分析,及时采取安全技术措施予以消除并汇报主管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 4. 会同检修、运行人员,诊断一、二类设备缺陷,审核检修消缺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并监督执行。 5. 审核和补充设备维护部提出的消缺计划及其安全技术措施。 6. 参与所有设备缺陷转类、开口审核。 (四)设备维护部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

火力发电厂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工作,建立科学的设备缺陷管理机制,确保设备状态可控,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障机组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明确和规范了设备缺陷的定义和分类原则、缺陷处理流程及要求、分析与考核工作。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设备缺陷管理与考核 工作。 第四条引用标准为《发电企业设备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第五条缺陷管理是日常生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是设备管理的主要环节,是点检定修管理的基础。应从源头抓起,严把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环节,为机组无缺陷投产运行奠定基础。设备缺陷管理按照“动态零缺陷”理念,坚持“防消结合,分级监督指导”的管理原则。鼓励发现缺陷,反对发生缺陷。实事求是,及时消缺。切实做好点(巡)检工作,扎实开展设备定期检查、

保养、试验、技术监控等例行工作,准确把握设备的健康状况和劣化趋势,不断提高设备维护和缺陷管理的水平。 第六条设备缺陷管理的任务是监视设备劣化倾向,及时发现设备异常,出现缺陷及时消除,降低缺陷发生机率。按照有关规程、标准要求,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和保养;对不具备条件消除的缺陷, 制定监视和防控措施, 做好事故预想, 防止缺陷蔓延或扩大;发生危及设备和人身安全缺陷时, 应立即停止设备运行。 第七条消缺作业应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调度规程》、《检修工艺规程》等有关规程、制度要求,严禁无票作业。做好危险点(源)分析与预控。涉及有限空间、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设备的消缺作业需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第八条设备缺陷全过程管理通过公司核心业务一体化系 统(以下简称“一体化”)实现,从缺陷的录入、工单策划、验收关闭形成闭环管理,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开展分析、统计和考核。 第二章缺陷的定义和分类 第九条设备缺陷是指在生产过程中,运行或备用设备存在影响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及污染环境的状况和异常现象。 第十条设备缺陷包括以下五类: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 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121

变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及建筑物发生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均称设备缺陷。 二、设备缺陷的分类和处理期限: 1.危急缺陷:直接威胁安全运行,若不及时处理,随时会造成设备或建筑的损坏,发生人身事故及停电事故。危急缺陷处理不得超过24小时。 2.严重缺陷:严重威胁安全,不及时处理,暂时可以运行,但在一定时间内不消除,可能造成设备损坏和发展成危急缺陷。严重缺陷处理不得超过7天。 3.一般缺陷:对运行虽有影响,但尚能较长时间坚持运行者。一般缺陷可列入检修计划处理,年度消除率应在85%以上。

三、设备缺陷的鉴定、登记及报表: 1.运行、检修、试验及各级管理人员发现缺陷,均由运行人员在“缺陷记录簿”内进行登记。 2.运行人员发现的危急和严重缺陷,要经站长(值长)鉴定定性,由发现人进行登记。 3.严重、危急性缺陷,应用电话立即通知上级供电部门鉴定后,组织人员检修。一般缺陷可在缺陷月报中填报。 4.上级供电部门得到各类缺陷报告后,应记入“设备缺陷记录簿”,并填写“缺陷通知单(表)”交检修、试验等有关单位处理。 5.修试单位在试验中发现的缺陷,也应通知运行人员或填写“缺陷通知单”交变电站和有关单位,由运行人员登记。 四、处理后的缺陷,应经当值长验收,确认缺陷消除后,在“设备缺陷记录簿”?验收栏内签注意见并签名。?各单位处理缺陷后,应将“通知单”的“回执”在规定时间内返回通知单位。 五、变电站缺陷应进行闭环管理(附流程图): 发现缺陷—-缺陷记录本—-缺陷月报—-工作票(操作票)—-运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电力公司设备缺陷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发、供、变、送、配电设备的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州电力总公司关于检修管理暂行办法、湖北省电力公司《输变电设备缺陷管理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范围 2.1 本办法规定了发电厂、变电站、输配电线路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等。 2.2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发、变、送、配电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的缺陷管理。 3 缺陷分类 电网中使用的电力设备(简称设备)和建(构)筑物(简称设施)发生了异常,虽能继续使用但影响安全运行者称为有缺陷设备。缺陷分为紧急(危急)缺陷、重大缺陷、一般缺陷。 3.1 紧急缺陷:指严重威胁主设备安全运行及人身安全,或已造成出力降低和影响对外输送电力的重大缺陷。 3.2 重大缺陷:指暂不影响设备继续运行,但对设备安全经济运行或人身安全有一定的威胁,继续发展亦将导致停止运行或损坏设备,需停运或降低出力才能消除的重要缺陷。 3.3 一般缺陷:指不需要停用主设备或降低出力就可以消除的设备缺陷及不影响主设备正常运行的一般缺陷。 4 缺陷管理 4.1 设备缺陷台帐的建立 4.1.1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建立《设备缺陷登记簿》。 4.1.2 在变电站、线路工区、发电厂、调度所、供电所建立所辖设备的《设备台帐》。 4.1.3 在变电站运行班、发电厂水机班、锅炉班、汽机班、电气班、电力试验所、调度所通信、自动化、继电保护专业,试验所一、二次专业、线路工区线路维护班、供电所线路维护班、营业管理班分别建立《设备缺陷统计台帐》。 4.1.4 《设备缺陷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正式版)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缺陷管理考核细则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为加强设备可靠性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 确保机组安全稳定运行, 特制定本细则。 一、设备缺陷的定义范围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运行过程中发生的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各种异常情况, 如振动、摩擦、卡涩、过热变形、变音、泄漏、不准、失灵、事故跳闸、无法启动等, 以及由于设备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 二、缺陷的分类 1、一类缺陷:指必须停止机组运行的缺陷或者必须停止机组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2、二类缺陷:指在机组运行状态下就能消除而不立即消除将影响机组安全稳定运行或机组降出力运行才能处理的缺陷。 3、三类缺陷:是指不影响机组的安全稳定运行, 而在机组运行中就能消除的缺陷。 三、缺陷的记录 1、单元控制室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网控设电气专业缺陷记录本;化学净水室设化学检修、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除灰23米设

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启动炉设汽机专业、锅炉专业、电气专业、热工专业缺陷记录本。 2、单元控制室设《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 由值长负责记录。 3、缺陷的记录由相应专业的运行班长或单元长负责确认、记录、联系。对机组运行有影响的缺陷要及时汇报值长记录。 4、缺陷管理实行登记、电话通知两种方式同时进行, 运行发现缺陷应立即电话通知检修人员, 消缺延误者由值长视情况填入《可靠性管理考核记录》进行考核。 5、缺陷处理完后检修人员应会同运行人员到现场检查, 并一起在缺陷记录本上签字消缺。 6、《缺陷记录本》每月底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更换, 并将未处理的缺陷转入新本, 收缴与保存由生产部专业专工负责。 四、考核标准 l、不论白天、夜间检修班组在接到处理缺陷通知后, 白天应在15分钟内到达现场, 夜间有值班人员的班组, 应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 启动炉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启动炉缺陷由值长负责通知)检修人员末按要求时间到达现场, 每超过1分钟罚款5元, 值班人员脱岗, 加倍考核。 2、对危急机组安全运行的缺陷, 检修人员到达现场后必须立即组织处理, 因检修原因不能处理或运行措施不利、不及时, 影响消缺, 按延误时间的5元/分钟考核责任单位。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促进公司的安全文明生产,充分发挥各级人员的管理职能和检修、运行的工作职能,做到职责明确,分工到位,使设备管理规范化,保障机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缺陷的分类、处理原则、处理程序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规定了设备计划消缺工作的要求及考核标准。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自备电厂各部门设备缺陷管理及计划消缺工作。 3 职责 3.1安技部 3.1.1负责缺陷的发现、处理及计划消缺工作执行情况等过程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等管理。 3.1.2负责重大缺陷处理方案和防范措施的审核。 3.1.3负责设备消缺情况统计、消缺率、消缺及时率的认定。 3.1.4负责对缺陷登记的准确性认定。 3.1.5 在月度安全经济分析会上,负责对设备的消缺率、消缺及时率进行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3.1.6负责周检修计划、月度检修计划的编制与下发,负责对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情况的统计、汇总及考核。 3.1.7 负责对二类及以上的缺陷进行确认。 3.1.8各专工及时组织和开展设备分析,掌握设备运行及检修状态,有针对性进行设备的整治和检查,每月出具设备状态分析报告。 3.1.9各专工每周四负责对本专业的设备消缺率、及时性进行统计检查汇总,周四检修平衡会进行落实,在周一生产例会通报消缺情况和考核意见。

3.1.10对因客观条件不具备无法处理(待修状态)的缺陷,组织协调处理,具备条件后及时安排消缺计划。 3.1.11 对二类及以上待修状态的缺陷制定处理方案和处理计划。 3.2发电部 3.2.1 值长在生产早会对前一天消缺情况进行汇报。 3.2.2 值长对发现的重大缺陷,要及时汇报有关领导和专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以防缺陷扩大。同时,应及时通知检修人员进行处理。3.2.3 对于缺陷的处理情况,值长、主值应及时记录并汇报有关领导。对于检修人员由于配合及到位不及时、联系困难等情况,值长应该及时汇报部门主任和安技部主任。 3.2.4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2.5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2.6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3.2.7 发生二类及以上的缺陷通知安技部相应专工及点检,做好事故预想,防止缺陷扩大,避免事故发生。 3.2.8 负责周检修计划与月度检修计划完成情况的统计汇总,每周四12时前,每月5日12时前向安技部上报周(月)消缺率、消缺及时率(遇节假日时顺延)。 3.3 燃运部 3.3.1 负责所管辖设备的巡检,发现缺陷及时通知检修并在MIS系统中分类登记。 3.3.2 积极配合检修部缺陷处理安措的执行、缺陷的验收和注销工作。 3.3.3 对于夜间缺陷,可根据生产需要通知检修部相应班组进行处理。对难以界定消缺专业的缺陷,实行检修首问负责制,检修部内部进行协调。

发电企业缺陷管理办法

XX发电集团有限公司缺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公司)所属发电单位缺陷管理工作,提高设备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缺陷管理重在通过提高设备检修、维护质量,降低设备缺陷的发生率;通过提高设备消缺质量,减少设备缺陷的重复发生率;通过规范缺陷消除工作的管理程序(包括缺陷的提出、消除、验收、评价、分析、预防、控制、统计、考核等),提高防控设备故障能力。 第三条术语和定义。 缺陷分为设备缺陷和设施缺陷,是指影响机组主辅设备、公用系统安全经济运行,影响建、构筑物正常使用和危及人身安全的异常状态和异常现象,如设备的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色、过热、变形、异音、泄漏、缺油、不准、失灵,建、构筑物设施和附件的损坏、安全、消防和防洪设施损坏,以及由于异常引起的参数不正常等。缺陷按其影响程度分为零、一、二、三、四类,其中零、一、二、三类缺陷主要指设备缺陷,四类缺陷主要指非设备性缺陷。 1. 零类缺陷即紧急缺陷,是指危及主要设备安全运行或人身安全,如不及时消除或采取应急措施,在短时间内将造成停机、停炉、甚至全厂停电或威胁人身安全的缺陷; 2. 一类缺陷是指威胁安全生产或设备安全经济运行,影

响机组正常出力或正常参数运行,属于技术难度较大,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必须通过技术改造、更换重要部件或更新设备,通过机组大小修才能消除的缺陷; 3. 二类缺陷是指系统无备用设备需在计划检修中才能消除的缺陷,该缺陷不影响设备出力和以正常参数运行,但有危及机组正常运行的可能,需要倒系统运行或必要时需停机停炉后在短时间内就可消除的缺陷; 4. 三类缺陷是指发电主、辅设备及公用系统设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一般性质的缺陷,在机组运行中可以消除,消除时不影响机组出力或负荷曲线,属于可随时消除的缺陷; 5. 四类缺陷是指非生产设备缺陷,主要指建、构筑物等非生产设施缺陷,主要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以外,对机组、设备的安全经济稳定运行不会构成直接影响的缺陷,包括:建、构筑物(门窗,给排水、屋顶、地面、设备基础等)、一般照明(不含生产现场照明)、卫生间、设备标牌、保温油漆等缺陷; 6. 重复缺陷是指同类设备或设施在厂家规定或规程规定的检修周期内发生两次及以上性质相同的缺陷; 7. 及时消除的缺陷是指在规定的时限内,包括批准延期处理的时限内消除的缺陷; 8. 缺陷管理主要指标 (1) 各类缺陷比例=(各类缺陷数/缺陷总数)×100% (2) 消缺率=(已消除的缺陷数/缺陷总数)×100%,月度消缺率应大于95%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设备缺陷管理规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的目的是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提高设备消缺率和消缺质量,进而提高设备的可用率和健康水平,确保发电设备安全、可靠地运行。 本标准规定了设备缺陷管理的职责、设备缺陷的发现和登录、检查确认、消缺后的报告、后续管理、缺陷验收及缺陷的统计与考核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设备上所发生缺陷的管理。 2术语与定义 设备缺陷:是指设备出现了性能、零部件、及消耗偏离原设计标准或规定要求。即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确认为设备发生了缺陷:2.1.1设备或部件的损坏造成设备的被迫停止运行或安全可靠性降低;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渗漏(包括汽、水、气、煤、灰、油等);设备或系统的部件失效,造成运行参数长期偏离正常值,接近报警值或频繁报警; 设备或系统的状态指示、参数指示与实际不一致; 2.1.5由于设备本身或保护装置引起的误报警、误跳闸或不报警、保护拒动;控制系统联锁失去、无原因起动或拒绝起动; 对设备进行定期试验时发现卡涩、动作值偏离整定值; 2.1.7对设备进行检验性试验时,发现反映设备整体或局部状态的指标超标,或有非正常急剧变化; 2.1.8设备或部件的操作性能下降,动作迟缓甚至操作不动;

设备运转时存在非暂时性的异常声响、振动和发热现象。 暂不能消除缺陷:是指必须在设备停用后才能消除的缺陷或没有消缺所必须的备品备件的缺陷或需要进一步观察、分析才能确认的缺陷,且暂时不会对设备、系统或人身安全构成立即的危害,也不会给运行经济性带来严重损失的设备缺陷。 可消缺陷:是指除暂不能消除缺陷外的其他设备缺陷。 重复发生的设备缺陷:是指主要设备上同一缺陷在一年内重复发生;主要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6个月内重复发生;辅助设备上同一缺陷在2个月内重复发生的缺陷。 设备缺陷分类 2.4.1重大缺陷:是指直接导致无备用的主要辅助设备停运、主设备降出力或停运的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重大缺陷外的缺陷。 3管理职责 工艺运行班组职责 通过巡检、操作和运行分析发现并登录设备缺陷,提出消缺要求,采取运行措施,为消缺工作顺利进行创造条件,做好设备缺陷的验收工作。 3.1.2在设备缺陷未消除前组织运行值班人员加强检查监视,采取措施防止缺陷造成的影响扩大。 3.1.3对发现的重大缺陷,及时通知设备点检员、维修人员到现场消缺。 3.1.4及时对已消缺陷进行验收,恢复设备或系统的正常运行。

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制度 1 总则 1.1为规范XX电站设备管理工作,贯彻“隐患可控、缺陷必除”的安全理念,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XX电站设备缺陷管理工作。 2 定义、分类和处理时限要求 2.1 缺陷:使用中的设备、设施发生的异常。这些异常将影响人身、设备和电站的安全,电网和设备的可靠经济运行,设备出力或寿命,以及电能质量等。 2.2 缺陷按照其性质或严重程度分为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 2.2.1 紧急缺陷:设备或设施发生直接威胁电站的安全运行并需立即处理,随时可能造成设备损坏、人身伤亡、强迫停运、电站失电、火灾等事故者。紧急缺陷对人身、设备、电站乃至电网安全构成严重威胁。消缺时间或采取有效措施限制其继续发展并降低风险等级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从运行方式考虑要求紧急消除的,严重影响机组出力的缺陷。 2.2.2 重大缺陷:对人身、设备和电站安全运行构成严重威胁,尚能坚持运行,但不及时处理有可能造成人员轻伤、一类障碍或事故者,必须立即处理的缺陷。 2.2.3 一般缺陷:尚能坚持运行,不危及设备、人身和电站安全,

短时之内不会劣化为重大缺陷、紧急缺陷,但存在有碍文明生产或经济运行的缺陷。 2.3 设备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又分为A类、B类、C类缺陷。 2.3.1 A类缺陷:短时间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24小时。 2.3.2 B类缺陷:因材料备品不全等原因,暂不能处理,但在一周内能够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7天。 2.3.3 C类缺陷:设备运行中无法处理,只能在设备停机检修期间消除的缺陷。消缺时间要求不超过180天。C类缺陷应申请利用低谷停机消缺或纳入大修更改计划管理,在发现缺陷后的第一次停机检修时消除。 2.4 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按照其需要处理时间的长短细分为A、B、C类缺陷,紧急缺陷不再细分。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的消缺时间按细分为A、B、C类缺陷后的消缺时间执行。 2.5 设备缺陷“三率”定义 2.5.1 消缺率:当月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统计缺陷个 数之比的百分数。 2.5.2 消缺及时率:在规定时间内消除的缺陷个数与当月中 统计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2.5.3 缺陷重复率:当月内处理后重复出现的缺陷个数与该 月中处理过的缺陷个数之比的百分数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B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检修管理工作,提高设备检修质量,恢复或改善设备性能,延长设备寿命,有效控制生产成本,确保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电力行业相关标准、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等,在《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管理办法(A版)》的基础上,修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检修管理贯彻“预防为主、计划检修”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以定期检修为基础,以检修的安全和质量为保障,以精密点检为手段,逐步增大实施状态检修设备的比重,最终形成一套融定期检修、故障检修、状态检修为一体的优化检修模式。 第三条状态检修是设备检修管理的发展方向,发电企业要重视设备状态的监测,逐渐完善设备测点,使用先进的测试仪器、仪表和分析方法,加强设备状态分析,根据不同设备的重要性、可控性和可维修性,循序渐进地开展状态检修工作。集团公司鼓

励各发电企业积极开展状态检修的研究和实践,并使状态检修工作有序进行。 第四条持续推进机组检修全过程规范化管理,不断夯实检修管理基础。以提高设备可靠性、经济性和环保性能为核心,深入排查设备故障因素,分析设备性能劣化倾向,研究探索机组检修在管控手段、技术支撑、评价考核等各个方面的管理模式和方法,积极推进机组检修精细化管理。 第五条机组检修实行预算管理、成本控制,严格费用科目管理,检修费用不得挪作他用;提倡修旧利废,坚决避免大拆大换。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区域子公司、分公司和专业公司(以下简称“二级单位”)以及所属内部核算电厂、全资、控股公司及委托管理的火力发电企业(以下简称“火电企业”),供热企业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火电产业部是集团公司火电机组检修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负责制定集团公司设备检修管理相关规章制度,贯彻落实集团公司检修管理工作目标及要求; (二)负责指导、监督、考核各二级单位和火电企业的检修管理工作;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保证大屯发电厂设备的健康水平,确保机组正常运行。 2 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应大屯发电厂设备管理岗位职责、设备选型与购置设备安装、验收、设备的使用与维护设备缺陷管理、设备系统异动管理制度、设备评级考核制度、设备检修、设备的调剂与调拨、设备的报废、设备的大小修等. 3 职责 3.1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定等,负责制定企业有关设备管理制度。 3.2 负责制定年度单台设备大修理计划,并督促实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参加厂组织的设备更新改造和安技措计划的审定,抓好单台设备的计划性检修,搞好设备安全运行。 3.4 参与重大及以上设备事故的追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3.5 推广设备管理和维修的先进经验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 3.6 组织设备的报废鉴定及完成报批手续,积极完成设备的调剂工作。 3.7 认真执行上级有关设备管理的文件,及时督促分场设备管理员做好设备的各类报表登记工作。 3.8 负责登记、汇总设备的技术资料,建立、健全设备管理台帐,做到帐物相符。

3.9 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设备使用部门参加对新设备的开箱检查和验收,杜绝一切低劣、三无设备入库。 3.10 负责汇总设备报废、闲置设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3.11 积极做好固定资产清查工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协助财务科做好固定资产评诂工作。 3.12 及时与上下级沟通,传达汇报有关设备管理工作。 3.13 深入现场熟悉了解设备运行状态,掌握设备运行状况的详细资料。 3.14 负责主设备考核工作,建立建全主设备重大事故档案。备调拨及其设备外委修理的报批工作。 4 管理要求 4.1 总则 4.1.1 为加强设备管理力度,降低设备寿命周期费用,达到设备安全经济、合理运行,理顺厂设备管理程序,贯彻执行质量管理目标和环境、安全健康双体系及其质量标准标准化要求,特制定厂设备管理制度。 4.1.2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和预防为主,并坚持维护与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4.1.3 设备管理应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选购、及时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改造和更新,以不断改善和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的效能和投资效益。 4.1.4 各部门必须履行设备管理职责,管好、用好、维修好设备,适时改造更新,使设备稳定地处在良好技术状态,保证企业生产发展的需要。4.1.5 要积极采用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推行以设备监测为基础的维修方法和计算机辅助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现代化水平。 4.1.6 生产基建施工设备的检修和管理要实行专业化集中化和社会化。4.1.7 加强设备使用和维护的管理,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

缺陷管理办法

缺陷管理办法(试行) 总则 一、为了及时发现、消除设备缺陷,加强对设备缺陷的管理, 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所属的各个生产部门的缺陷管理及与 发电设备有关的安全设施,以及生产场所的道路、排水设备的缺陷管理。 三、发现设备缺陷,应及时组织消除,一般应做到“小缺陷不过 班、大缺陷不过天”。 四、能及时消除的缺陷,影响较大者必须制订加强监督的措施, 并严格执行,防止缺陷继续扩大。 五、已发现缺陷要进行分析,做到“发现一点、全面检查、加强 预见、争取主动”。 六、加强缺陷管理,认真消除“七漏”(漏水、漏风、漏汽、漏油、 漏煤、漏灰、漏气),把设备泄漏率控制在最低,系统总泄漏率控制在最低。 七、为提高检修质量,做到修一保一,消除“七漏”,各车间 应制订相应的消除“七漏”考核办法,促进本办法的实施。 八、运行班设有“缺陷记录本”以供运行、检修专责人登记、查阅本专责区域的设备缺陷;对暂时无法消除的设备缺陷应安排适当机会消除或大、小修中消除。 第一章设备缺陷的各级管理职能 第一条值长室:

(一) 值长对威胁机组安全运行的重大缺陷,应及时向项目部经理汇报,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防止缺陷扩大,并做好记录。 (二) 对各运行班组发现的设备缺陷,应查明情况,采取措施,并积极创造条件使检修人员及时进行消除。 (三) 负责督促检修班组及时安排消缺,监督运行班组严格执行消缺安全技术措施。 第二条检修人员: (一) 各车间主管检修的主任和技术员应每天查阅缺陷登记本,了解设备缺陷及消缺情况,并按轻重缓急安排有关班组及时消除。负责限定消缺时间和监督消缺质量,负责审查检修交待,对必须停机才能消除的缺陷,应在记录本中签署意见和姓名,并且采取防止缺陷扩大的措施。 (二) 检修班长或班组技术员 1.应每天到现场检查所辖设备的缺陷情况,查询缺陷记录本,并根据车间领导的指示安排本班人员及时消缺,监督消缺质量。 2.根据缺陷登记情况,在本班设备缺陷登记簿上做好记录,重大设备缺陷的处理应记入设备检修台帐。 3.布置消缺工作时应向消缺人员交待安全注意事项,严格执行工作票制度。消缺工作结束后及时联系运行值班人员共同验收,详细交待消缺情况,并督促运行人员及时办理缺陷验收手续。 4.应定期检查设备并督促设备专责人员对所辖设备的定期检查工作,对发现的设备缺陷应及时安排消除并在设备缺陷登记簿

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 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风险预控能力,努力实现问题管理向风险辨识,结果管理向风险预控的转变,推动本质安全型企业创建工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在开展专项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为规范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必须遵循“贵在真实,重在整改,持续改进”的原则,客观真实地辨识评估风险,采取措施对已知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和基层各发电企业。 第二章工作职责 第四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指导公司系统开展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建立集团公司系统安全风险控制外部评审(以下简称“外审”)专家库,组 11

织开展专家培训、建立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体系; (二)负责“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不断改进和完善; (三)总体把握集团公司系统外审的年度工作计划; (四)监督安全风险控制评估重大问题的整改工作,组织对全系统存在趋势性、共性问题的专题、专业、专项攻关; (五)准确把握公司系统发电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及时采取有针对性措施,降低安全风险。 第五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监督、指导所属企业开展安全风险控制内部评审(以下简称“内审”)工作,做好分子公司外部评审的计划和组织工作; (二)组织审查所属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外审评估发现问题的整改计划,并监督计划执行情况; (三)研究所属企业存在的共性问题,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措施; (四)对“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的改进和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五)审核推荐合适的外审专家,组织企业有关管理和专业人员参加外审工作。 第六条基层发电企业职责 (一)组织实施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内审工作,做好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的动态管理; (二)积极配合外审工作,对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确保整22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发电厂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1. 引言 1.1 发电设备的检修工作,是提高设备健康水平,保证安全,满发经济运行的重要措施。检修工作是电厂的一项重要内容,所以检修工作必须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 1.2 检修工作要坚持计划检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不硬撑,硬挺,不拼设备。 1.3 检修工作要贯彻挖潜、革新、改造的方针。时时注意讲究经济效益,努力做到: 1.3.1 质量好:经过检修的设备,能保持长期的安全、满发、经济运行、检修间隔内不发生非计划停运,修后达到设计参数标准要求。 1.3.2 工效高:检修工期短,耗用工时少。 1.3.3 用料省:器材消耗少,修旧利废好。 1.3.4 安全好:不发生重大人身事故、设备事故、一般事故也少。 1.3.5 多发电:做到安全满发,稳发,经济运行。 1.4 坚持实行设备的检修专责制,明确设备对象,责任范围,考核标准,定期进行考核,保证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1.5 检修工作要经常注意调查研究,不断总结工作经验,迅速吸取别人的经验及教训,以促进工作,提高技术,改善设备。 1.6 检修工作要依靠群众,要围绕生产关键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检修质量,改进设备,改进工艺,提高检修机械化水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合理使用人力、物力、财力。 1.7 检修工作在厂长的领导下,由总工程师全面负责,由一名分管检修的付总工程师具体组织管理。生技部是厂检修工作的主管单位。各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及各车间、班组按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共同搞好。 2. 检修工作各级职责 2.1 检修人员职责的基本要求是有计划,高质量的修好设备,保证设备安全,经济地长期稳定运行。 要加强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责任制和各级人员的检修岗位责任制,使每个项目,每个工作,每项措施的完成在技术、质量上都有明确的负责人。 各级检修行政领导对所管辖设备的检修任务和技术管理工作的全面完成负全部责任。各级检修技术人员要对所管辖设备在技术和技术管理上负全面责任。 2.2 总工程师实行对设备检修工作的全面领导,重点负责下列工作: 2.2.1 贯彻电力工业以预防为主的计划检修及质量第一,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对全厂设备安全经济运行负全面责任,并相应地有权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 2.2.2 建立与健全检修付总工程师、生技部、检修部、综合部专职工程师(技术员)、班组(专业)、技术员三级技术责任制,使各级技术人员有职有权地进行工作。 2.2.3 建立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必要的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检修会议,总结当月检修工作,对各部门工作进行评价并布置下月检修任务。 2.2.4 批准全厂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包括重大特殊项目及其技术措施。批准全厂性检修技术文件,如工艺规程,主设备定级及升级规划,反事故措施计划等,并组织实施。 2.2.5 负责全厂的技术监督工作。 2.3 检修付总工程师在总工程师领导下,对全厂生产设备的检修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如下:2. 3.1 根据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方针,组织有关职能科室和检修部、综合部、车间编制全年、季、月度检修计划,主设备大修施工计划,重大特殊项目技术措施。 2.3.2 组织检修任务的全面完成。大修前至少一个月,召开准备会议,检查落实各项准备工作,开工前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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