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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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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论讲义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的本质与特征(★★★)

1.法的本质

法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的体现,这是法的本质。

(1)法只能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是社会客观需要的反映。

(2)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而不是统治阶级每个成员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3)法体现的不是一般的统治阶级意志,而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意志”。

2.法的特征

(1)法是经过国家制定或者认可才得以形成的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注:制定、认可,是国家创制法的两种方式。

(2)法是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证而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具有强制性。

(3)法是确定人们在社会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规范,具有利导性(利益导向性)。

(4)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具有规范性。

注:法具有普遍适用性,凡是在国家权力管辖和法律调整的范围、期限内,对所有社会成员及其活动都普遍适用。

【例题1·单选题】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2002年)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凭借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2008年)

A.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B.法是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C.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D.法凭借国家强制力的保障获得普遍遵行的效力

【答案】B

【解析】法只能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而非全社会成员共同意志的体现。

【例题3·多选题】关于法的本质与特征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2009年)

A.法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

B.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和根本利益

C.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

D.法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其实施

【答案】ABCD

【解析】选项AB属于法的本质,选项CD属于法的特征。

二、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是被法律规范所调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任何法律关系都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任何一个要素,都不构成法律关系。夫妻关系、合同关系就是一种法律关系。

1.法律关系的主体

(1)公民(自然人)

由公民组成的特定主体,如个体户、农户、合伙人等,也可参与某些特定的经济法律关系。

(2)机构和组织(法人)

①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立法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和国家司法机关;

②各种企业事业组织;

③各政党和事业团体。

(3)国家

注:特殊情况下,国家可以作为一个整体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外国人和外国社会组织

注:外国企业、华侨、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属于车船税的纳税人。

2.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与义务)

(1)法律义务包括积极义务(纳税、服兵役)和消极义务(不得毁坏公共财物、不得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

(2)任何一方的权利都必须有另一方义务的存在,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都受国家法律保障。

3.法律关系的客体

(1)物

①自然物:土地、森林

②人造物:机器、建筑

③货币和有价证券

(2)非物质财富

①知识产品:著作、发明

②道德产品:荣誉称号、嘉奖表彰

(3)行为

①生产经营行为;

②经济管理行为;

③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保管合同中的保管行为);

④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建设工程合同中承包人完成的建设项目)。

(4)人身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作为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2006年)

A.土地使用权 B.发明

C.劳务 D.产品

【答案】ABCD

【解析】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中,土地使用权(合同标的)就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

【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07年)

A.公民 B.企业

C.物 D.非物质财富

【答案】AB

【解析】选项CD属于客体。

【例题3·多选题】下列权利义务中,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的有()。(2008年)

A.所有权

B.纳税义务

C.经营管理权

D.服兵役义务

【答案】ABC

【解析】选项D属于法律关系的内容,但不属于经济法律关系内容。

【例题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我国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有()。(2009年)

A.自然人 B.发明专利 C.劳务 D.物质资料

【答案】BCD

【解析】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包括:物(选项D)、非物质财富(选

项B)、行为(选项C),选项A属于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

【例题5·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法律关系主体的有()。(2010年)

A.国有企业

B.集体企业

C.合伙企业

D.个人独资企业

【答案】ABCD

【例题6·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有()。

A.著作 B.荣誉称号

C.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 D.人的眼角膜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知识产品”;(2)选项B:属于非物质财富中的“道德产品”;(3)选项C:属于“行为”的范畴;(4)选项D:属于“人身”的范畴。

三、法律事实(★)

法律事实是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直接原因。例如,甲、乙公司签订合同(法律事实中的法律行为)是双方合同关系发生的直接原因。

1.法律事件

(1)自然现象(绝对事件):水灾、地震、台风等自然灾害

(2)社会现象(相对事件):战争、重大政策的改变

2.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包括合法行为和违法行为,二者均可引起法律关系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注:考生应注意在多选题中“行为和事件”的区别。

【例题1·多选题】下列各项中,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发生、变更和消灭的事实有()。(2011年)

A.自然灾害

B.公民死亡

C.签订合同

D.提起诉讼

【答案】ABCD

【解析】(1)选项AB属于法律事件;(2)选项CD属于法律行为(提起诉讼引起诉讼法律关系的产生)。

【例题2·单选题】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纵火 B.签订合同

C.爆发战争 D.签发支票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属于法律行为,其中选项A属于违法行为。

四、法的形式(★★★)

1.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法律(法律效力仅次于宪法)

(1)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其他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有权就有关问题做出规范性决议或者决定,它们与法律具有同等地位和效力。

3.行政法规(次于宪法和法律,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

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

5.自治法规: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

6.特别行政区的法

7.行政规章

(1)部门规章:国务院所属部委

(2)政府规章:地方人民政府

注: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行政规章在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

时“仅起参照作用”。

8.国际条约

注:(1)考生应注意在单选题中不同形式的“制定机关”。

(2)法律效力等级: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3)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不属于”法的形式。

【例题1·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颁布,调整国家、社会和公民生活中基本社会关系的是()。(2010年)

A.宪法 B.法律 C.行政法规 D.行政规章【答案】B

【解析】(1)选项A: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的根本大法;(2)选项C:行政法规由国家最高行政机关——国务院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为实施宪法和法律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3)选项D:行政规章是国务院各部委,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例题2·单选题】下列法的形式中,由国家最高权机关制定,规定国家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属于国家根本大法的有是()。(2011年)

A.《人民共和国宪法》

B.《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C.《人民共和国型法》

D.《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答案】A

【解析】宪法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规定国家的基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也具有最为严格的制定和修改程序。

【例题3·单选题】下列规范性文件中,属于行政法规的是()。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

B.国务院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

C.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深圳经济特区注册会计师条例》D.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答案】B

【解析】(1)选项A属于“法律”;(2)选项B属于“行政法规”;(3)选项C属于“地方性法规”;(4)选项D属于“行政规章”。

【例题4·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A.宪法 B.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答案】B

【解析】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同级地方政府规章。

【例题5·多选题】河北省唐山市人民政府在制定政府规章时,不得与()相抵触。

A.法律

B.行政法规

C.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D.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

【答案】ABCD

【解析】政府规章除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外,还不得与上级和同级地方性法规相抵触。

五、法的分类(★★★)

1.根据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2.根据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宪法)和普通法3.根据法的内容:实体法和程序法

4.根据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者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

5.根据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国际法和国内法

注:考生应重点掌握法的不同分类标准及其分类结果。

【例题1·单选题】在下列法的各项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标准进行分类的是()。(2007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例题2·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进行分类的是()。(2008年)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一般法和特别法 D.实体法和程序法

【答案】C

【例题3·单选题】下列对法所作的分类中,以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为依据进行分类的是()。(2011年)

A.成文法和不成文法

B.根本法和普通法

C.实体法和程序法

D.一般法和特别法

【答案】A

六、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1.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划分为若干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即为法律体系。

2.法律部门划分的标准首先是法律调整的对象,即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例题·判断题】一个国家的现行法律规范分为若干个法律部门,由这些法律部门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互相协调的统一整体构成一国的法律体系。()(2008年)

【答案】√

第二节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一、经济纠纷的解决途径(★★)

1.平等主体

(1)仲裁与民事诉讼均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经济纠纷(例如公司之间出现合同纠纷),但二者不可并用。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经济纠纷时,采取“或裁或审”的原则,当事人发生争议时只能在仲裁或者民事诉讼中选择一种解决方式。

(2)仲裁实行自愿原则,只有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的情况下,才可以申请仲裁。

(3)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人民法院的管辖权,只有在没有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或者当事人放弃仲裁协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才可以行使管辖权。

(4)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再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2.不平等主体

不平等主体之间出现纠纷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选择与诉讼的性质有关:

(1)一般情况下(如甲公司对工商局的罚款决定不服),当事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但对人民法院的判决不服时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申请行政复议(免费),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再提起行政诉讼。

(2)特殊情况下(如甲公司同税务机关在征税行为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只有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注:(1)仲裁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的财产纠纷;(2)行政复议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行政争议;(3)诉讼既适用于“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民事诉讼),也适用于“不平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行政诉讼)。

【例题1·判断题】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2007年)

【答案】√

【例题2·判断题】对于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而言,有效的仲裁协议可排除法院的管辖权。()(2010年)【答案】√

【例题3·多选题】下列争议解决方式中,适用于解决平等民事主体当事人之间发生的经济纠纷的有()。(2009年)A.仲裁 B.民事诉讼 C.行政复议 D.行政诉讼

【答案】AB

二、仲裁(★★★)

1.仲裁的适用范围

(1)属于《仲裁法》调整的争议

①合同纠纷;

②其他财产权益纠纷。

(2)下列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①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

②行政争议。

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不能提请仲裁。

(3)下列仲裁不适用于《仲裁法》,而由别的法律予以调整:

①劳动争议;

②农业承包合同纠纷。

注:劳动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但劳动仲裁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农业承包合同纠纷适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例题1·单选题】下列争议中,可以适用《仲裁法》进行仲裁的是()。

A.某公司与某职工李某因解除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B.高某与其弟弟因财产继承发生的争议

C.某学校因购买电脑的质量问题与某商场发生的争议

D.王某因不服某公安局对其作出的罚款决定与该公安局发生的争议

【答案】C

【解析】(1)选项A: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2)选项B: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3)选项D:行政争议不能提请仲裁。

【例题2·单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申请仲裁的是()。

A.甲某与村民委员会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纠纷

B.甲、乙两企业间的货物买卖合同纠纷

C.甲、乙两人的继承遗产纠纷

D.甲、乙两对夫妇间的收养合同纠纷

【答案】B

2.仲裁的基本原则

(1)自愿原则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2)依据事实和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

仲裁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在法律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完备的情况下,仲裁庭可以按照公平合理的一般原则来解决纠纷。

(3)独立仲裁原则

仲裁机构不依附于任何机关而独立存在,仲裁依法独立进行,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4)一裁终局制度

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

不予受理。

3.仲裁委员会

(1)仲裁委员会的独立性

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

(2)仲裁委员会的组成

仲裁委员会由主任1人、副主任2~4人和委员7~11人组成,其中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2/3。

【例题·多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仲裁委员会的表述中,正确的有()。(2008年)

A.仲裁委员会是行政机关

B.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

C.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

D.仲裁委员会之间没有隶属关系

【答案】BCD

4.仲裁协议

(1)仲裁协议的无效

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2)有效的仲裁协议

在双方当事人发生仲裁协议约定的争议时,任何一方只能将争议提交仲裁,而不能向法院起诉。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未声明有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受理后,另一方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另一方在首次开庭前未对人民法院受理该案提出异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

【例题·单选题】甲、乙因买卖货物发生合同纠纷,甲向法院提起诉讼。开庭审理时,乙提出双方签有仲裁协议,应通过仲裁方式解决。对该案件的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2009

年)

A.仲裁协议有效,法院驳回甲的起诉

B.仲裁协议无效,法院继续审理

C.由甲、乙协商确定纠纷的解决方式

D.视为甲、乙已放弃仲裁协议,法院继续审理

【答案】D

【解析】(1)如果乙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提交仲裁协议的,人民法院应驳回甲的起诉,应选A;(2)如果乙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才提交仲裁协议的,视为放弃仲裁协议,人民法院应当继续审理,应选D。

(3)对仲裁协议的效力存在异议时

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时,可以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一方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决定,另一方请求人民法院作出裁定的,由“人民法院”裁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应当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提出。

【例题·单选题】甲、乙发生合同纠纷,继而对双方事先签订的仲裁协议的效力发生争议。甲提请丙仲裁委员会确认仲裁协议有效,乙提请丁法院确认仲裁协议无效。关于确定该仲裁协议效力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2010年)

A.应由丙仲裁委员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决定

B.应由丁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作出裁定

C.应根据甲、乙提请确认仲裁协议效力的时间先后来确定由丙仲裁委员会决定或丁法院裁定

D.该仲裁协议自然失效

【答案】B

(4)仲裁协议的独立性

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

【例题·判断题】甲公司与乙公司解除合同关系,则合同中的仲

裁条款也随之失效。()(2004年)

【答案】×

5.仲裁裁决

(1)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由当事人协议选定仲裁委员会。

(2)仲裁庭

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当事人约定有3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的,应当各自选定或者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1名仲裁员,第3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3名仲裁员为首席仲裁员。当事人约定由1名仲裁员成立仲裁庭的,应当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

(3)仲裁员的回避

仲裁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③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

④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4)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5)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6)当事人的和解

申请仲裁后,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裁申请。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又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7)仲裁庭的调解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

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在调解书“签收前”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8)仲裁裁决的作出

仲裁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例题1·多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裁决未能形成一致意见,关于该案件仲裁裁决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有()。(2010年)

A.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应当由仲裁庭达成一致意见作出裁决

C.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D.仲裁庭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答案】AC

【例题2·单选题】甲、乙因合同纠纷达成仲裁协议,甲选定A 仲裁员,乙选定B仲裁员,另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首席仲裁员,3人组成仲裁庭。仲裁庭在作出裁决时产生了两种不同意见。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庭应当采取的正确做法是()。

A.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B.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裁决

C.提请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

D.提请仲裁委员会主任作出裁决

【答案】A

【解析】(1)形成2种不同意见:裁决应按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2)不能形成多数意见(形成3种不同意见):裁决应当按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

(9)仲裁裁决书的生效

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相关链接】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10)仲裁裁决的强制执行

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注:考生应当准确区分两种情况:(1)对裁决不服时: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一方不履行裁决时: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例题1·判断题】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应当由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2008年)

【答案】√

【例题2·判断题】当事人申请仲裁,必须按照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规定选择仲裁委员会。()(2009年)

【答案】×

【例题3·多选题】下列关于我国仲裁制度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规定的有()。(2009年)

A.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B.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法院起诉

C.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可以不开庭进行

D.仲裁的进行以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为条件

【答案】ACD

【解析】(1)选项AB: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2)选项C: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3)选项D:仲裁实行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

纷,应当由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例题4·多选题】下列关于仲裁审理的表述中,符合仲裁法律制度规定的有()。(2011年)

A.除当事人协议外,仲裁开庭进行

B.仲裁员不实行加避制度

C.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

D.仲裁庭可以进行调解

【答案】ACD

【解析】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也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仲裁的(4)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例题5·单选题】根据《仲裁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正确的是()。

A.仲裁实行自愿原则

B.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C.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D.仲裁不实行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答案】C

【解析】仲裁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民事诉讼(★★★)

1.民事诉讼的适用范围

当事人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纠纷,可以提起民事诉讼。适用于《民事诉讼法》的案件具体包括5类:

(1)因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等调整的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民事案件,如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等案件;

【相关链接】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纠纷,不能提请仲裁。

(2)因经济法、劳动法调整的社会关系发生的争议,法律规定适用民事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如企业破产案件、劳动合同纠纷案件等;

【相关链接】劳动争议不适用于《仲裁法》。

(3)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选民资格案件和宣告公民失踪、死亡等非讼案件;

(4)按照督促程序解决的债务案件;

(5)按照公示催告程序解决的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

【例题1·多选题】下列案件中,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2011年)

A.公民名誉权纠纷案件

B.企业与银行因票据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案件

D.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劳动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的案件

【答案】ABD

【解析】选项C: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因税收征纳争议提起诉讼的,应当适用行政诉讼程序。

【例题2·多选题】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列纠纷中,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的有()。

A.侵害名誉权纠纷 B.继承纠纷

C.收养纠纷 D.劳动合同纠纷

【答案】ABCD

【解析】选项BC:与人身有关的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

纠纷,不适用于《仲裁法》,但适用于《民事诉讼法》。

2.审判制度

(1)合议制度

①一审

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除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外,一律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②二审

人民法院审理第二审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不包括陪审员)组成合议庭。

③合议庭的成员,应当是3人以上的单数。

【相关链接】仲裁庭由3名或者1名仲裁员组成。

(2)回避制度

注:《仲裁法》也规定了回避制度。

(3)公开审判制度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或者行政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公开进行。公开审判包括审判过程公开和审判结果公开两项内容,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相关链接】仲裁不公开进行;当事人协议公开的,可以公开进行,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4)两审终审制度

①二审法院的判决、裁定是终审判决、裁定。对终审判决、裁定,当事人不得上诉。

②如果发现终审判决确有错误,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③适用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审理的案件,实行一审终审。

【相关链接】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仲裁庭作出的仲裁裁决为

统计学1-3章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统计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属于统计总体的是() A.某县的粮食总产量 B.某地区的全部企业 C.某商店的全部商品销售额 D.某单位的全部职工人数 B 2.构成统计总体的个别事物称为()。 A.调查单位 B.标志值 C.品质标志 D.总体单位 D 3.对某城市工业企业未安装设备进行普查,总体单位是()。 A.工业企业全部未安装设备 B.工业企业每一台未安装设备 C.每个工业企业的未安装设备 D.每一个工业企业 B 4.工业企业的设备台数、产品产值是()。 A.连续变量 B.离散变量 C.前者是连续变量,后者是离散变量 D.前者是离散变量,后者是连续变量 D 5.在全国人口普查中()。 A.男性是品质标志 B.人的年龄是变量 C.人口的平均寿命是数量标志 D.全国人口是统计指标 B 6.总体的变异性是指()。 A.总体之间有差异B.总体单位之间在某一标志表现上有差异 C.总体随时间变化而变化 D.总体单位之间有差异 B 7.几位学生的某门课成绩分别是67分、78分、88分、89分、96分,“学生成绩”是()。 A.品质标志 B.数量标志 C.标志值 D.数量指标 B 8.某年级学生四门功课的最高考分分别是98分、86分、88分和95,这四个数字是() A.指标 B.标志 C.变量 D.标志值

D 9.下列指标中属于质量指标的是()。 A.社会总产值 B.产品合格率 C.产品总成本 D.人口总数 B 10.下列属于质量指标的是() A.产品的产量 B.产品的出口额 C.产品的合格品数量 D.产品的评价 D 11.下列属于离散型变量的是() A.职工的工资 B.商品的价格 C.粮食的亩产量 D.汽车的产量 D 12.标志的具体表现是指() A.标志名称之后所列示的属性或数值 B.如性别 C.标志名称之后所列示的属性 D.标志名称之后所列示的数值 A 13.社会经济统计的研究对象是()。 A.抽象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 B.社会经济现象的规律性 C.社会经济现象的数量特征和数量关系 D.、社会经济统计认识过程的规律和方法 C 14.统计指标按所反映的数量特点不同可以分为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两种。其中数量指标的表现形式是()。 A.绝对数 B.相对数 C.平均数 D.百分数 A 15.以产品的等级来衡量某种产品的质量好坏,则该产品“等级”是() A.数量标注 B. 品质标志 C. 数量指标 D. 质量指标 B 16.设某地区有670家工业企业,要研究这些企业的产品生产情况,总体单位是() A.每个工业企业; B.670家工业企业; C.每一件产品; D.全部工业产品 C 17.某机床厂要统计该企业的自动机床的产量和产值,上述两个变量是()。 A.二者均为离散变量 B.二者均为连续变量 C.前者为连续变量,后者为离散变量 D.前者为离散变量,后者为连续变量D 18.下列哪个是连续型变量() A. 工厂数 B. 人数 C. 净产值 D.设备台数 C

刑法总论讲义02_刑法适用范围

第三节刑法的适用范围 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概述 1、概念:刑法对地域和对人的效力,它解决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 2、原则: (1)属地原则(领土原则):单纯以地域为标准,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2)属人原则:单纯以国籍为标准,要求凡是本国人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3)保护原则(安全原则):以保护本国利益为标准,要求凡侵害本国国家或公民利益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4)世界原则(普遍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以保护国际社会共同利益为标准,凡侵害由国际公约、条约保护的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 (5)永久居所或营业地原则 (二)我国刑法的属地管辖权 刑法第6条第1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1、“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 (1)我国国境以内的全部空间区域 A、领陆; B、领水:内水、领海及其地下层; C、领空 (2)拟制领土:刑法第6条第2款:“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或者航空器内犯罪的,也适用本法。”,是相互让渡主权的体现 (3)驻外使领馆:刑法第11条“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各国驻外大使馆,领事馆及其外交人员不受驻在国的司法管辖而受本国的司法管辖。也就是说各国驻外领使馆也是本国领土的延伸。 (4)刑法第6条第2款:“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就认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A、在我国境内实施犯罪行为,但犯罪结果发生在国外;B、在国外实施犯罪行为,但结果发生在我国境内;C、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均发生在我国境内 其一、隔地犯1:犯罪行为地与犯罪结果彼此脱离 其二、关于网络空间的问题(犯罪行为地问题)2 1区际刑事管辖权冲突(张子强案):1991年和1996年,被告人张子强等人将在内地非法购买的一批枪支弹药偷运到香港。1997年9月,被告人张子强等人经密谋并由张子强出资,在广东省汕尾市非法买卖大量炸药、雷管和导火线,偷运香港。此外,被告人张子强一伙在广州等地经多次密谋策划后,分别于1996年5月和1997年9月在香港绑架了李某、林某和郭某,勒索巨额赎金。在本案中,就走私枪支、弹药罪而言,从内地走私到香港,属于跨境犯罪。就绑架罪而言,预备行为发生在内地、实行行为发生在香港。那么,内地的司法机关对张子强案是否具有刑事管辖权呢? 2屈学武:“因特网上的犯罪及其遏制”(载《法学研究》2000年第4期):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络犯罪应 运而生。网络犯罪是一种不同于传统犯罪的所谓数字化犯罪。网络犯罪同时也带来了刑事管辖权问题。刑法理论认为网络空间是领陆、领水、领空、浮动领土以外的第五空间——虚拟空间。对于第五空间犯罪,以属地原则为主、以属人原则或保护原则为辅的传统刑法管辖权显然难覆盖。随着信息世纪的到来,刑法的领域宜于有所限制地扩大到第五空间。限制的内容,可设定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时,刑法领域可扩大到第五空间:(1)网上作案的终端设备地、服务器设立地在本国第一二三四空间范围;(2)网上作案所侵入的系统局域网或侵入的终端设备地在本国第一二三四空间范围内;(3)行为人获取、显示网上作案结果的信息终端所在地在本国第一二三四空间范围内。这是对网络犯罪的刑事管辖的理论思考,网络空间是否可以成为

会计第一章总论

●近年考情分析: 主要以客观性试题出现,所占分值在1分左右。 ●重点难点归纳: 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会计计量属性。 ●主要内容讲解: 考点一:会计基本假设与会计基础 1.会计主体 ◢界定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例如,独立核算的事业部、分公司; 需要编制合并报表的企业集团等。 2.持续经营 ◢界定会计核算的时间范围。 ◢只有设定企业是持续经营的,才能按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正常的会计处理。 应用:采用历史成本计价、在历史成本的基础上进一步采用计提折旧的方法(包括摊销)等,都是基于企业是持续经营的。 3.会计分期 ◢将持续不断的经营期间划分为一个个首尾相接、间距相等的会计期间,这种划分是人为假定的。 ◢会计期间通常包括年度和中期,年度的划分通常是1月1日到12月31日;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季度以及半年度。 ◢应用:产生了当期与其他期间的差别,从而出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进而有折旧、摊销、递延这样的会计处理方法等。 4.货币计量 ◢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以货币计量,货币是商品的一般等价物,不使用其他计量单位。 ◢应用:我国境内的企业,其会计核算通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企业,可以选定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货币计量的局限性: (1)货币计量的背后隐含着币值不变的假设 会计业务中常常将不同时点的货币金额进行汇总比较,这是以币值不变为前提的,这在实际生活中受到持续通货膨胀的冲击。 发生剧烈的通货膨胀时要启动通货膨胀会计或物价变动会计。 (2)有些影响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因素,往往难以用货币来计量 比如,企业经营战略、研发能力、市场竞争力等。 基于以上两点缺陷,需要通过报表的附注等表外披露来弥补货币计量的局限性。 5.会计基础:权责发生制 ◢企业会计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即以权责关系而不以现金收付为依据确认收入和费用等。 ◢收付实现制是与权责发生制相对应的一种会计基础,它是以收到或支付的现金作为确认收入和费用等的依据。 【例题1·单项选择题】下列关于会计基本假设和记账基础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货币计量是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唯一手段

统计学1-3章练习题参考答案

第一章统计总论、单项选择题 1. 属于统计总体的是( A. 某县的粮食总产量 C.某商店的全部商品销售额B D. . 某地区的全部企业 某单位的全部职工人数 )。 D. 总体单位 2. 构成统计总体的个别事物称为( A.调查单位 B.标志值 C.品质标志D 3. 对某城市工业企业未安装设备进行普查,总体单位是( A. 工业企业全部未安装设备B C. 每个工业企业的未安装设备D B 4. 工业企业的设备台数、产品产值是( A. 连续变量B C. 前者是连续变量,后者是离散变量 D 5. 在全国人口普查中() 。 A. 男性是品质标志B C. 人口的平均寿命是数量标志 B )。 . 工业企业每一台未安装设备 . 每一个工业企业 )。 . 离散变量 D . 前者是离散变量,后者是连续变量 . 人的年龄是变量 . 全国人口是统计指标 6. 总体的变异性是指()。 A.总体之间有差异B C.总体随时间变化而变化 B 7. 几位学生的某门课成绩分别是 A. 品质标志 B . 数量标志C B D. . 总体单位之间在某一标志表现上有差异 总体单位之间有差异 67 分、. 标志值 78 分、88 分、89 分、96 分,“学生成绩”是 ( D . 数量指标 ) 。 8. 某年级学生四门功课的最高考分分别是 A. 指标 B. 标志 C. D 变量 98 分、 D. 86分、88 分和95,这四个数字是 (标志值 9. 下列指标中属于质量指标的是( A. 社会总产值 B .产品合格率 B ) 。 C . 产品总成本 D . 人口总数 10. 下列属于质量指标的是( A.产品的产量 B.产品的出口额 D C. 产品的合格品数量 D. 产品的评价 11. 下列属于离散型变量的是( A.职工的工资 B.商品的价格 C.) 粮食的亩产量 D. 汽车的产量

刑法总论讲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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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42999 书名:刑法总论精释 作者:陈兴良主编 出版社:人民法院 出版时间:2010-4-1 入库时间:2010-4-25 定价:110 图书内容简介 本书立足于我国的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采用前沿性的刑法理论,意在提供一种别有新意的刑法总论的知识框架。本书具有以下三个特点:一是三阶层犯罪论体系的引入。本书在相当的深度与广度上对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展开叙述,为定罪活动提供了更加精密、更加精细、更加精致的理论资源,因而也是将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向司法实践推广的一种有益尝试。二是判例刑法学方法的采用。本书采用判例刑法学的研究方法,在刑法理论的叙述过程中,穿插了大量的指导性案例,使刑法理论更力口贴近司法实践,也使本书更具有可读性,对于传播有关指导性案例也是一种有效的途径。三是司法刑法学视角的贯彻。本书以刑法规定和司法解释为主导,对刑法总论的基本原理进行法理阐述,由此展示司法刑法学之全貌。本书是目前国内出版的第一部以三阶层的犯罪论体系为框架,以判例研究方法为线索,以司法视角为依归的的大型刑法总论体系书,也是使来自德日的刑法知识本土化的一种学术努力。

会计从业资格证习题精讲班第一章总论讲义

第一章总论“教-学”思路 1.提示考点、讲解经典习题,举一反三地讲解; 基础班-面,习题班-点 2.先记忆、后做题、最后听讲(小题大做); 3.从业论坛:“赵玉宝老师交流信箱”。 第一章总论 大纲解析 一、会计职能、对象、内容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会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会计的职能是指会计在经济管理过程中所具有的功能 B.会计采用一系列专门方法 C.会计是一种经济管理活动 D.会计是一个经济信息系统 『正确答案』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会计的基本特征。 【例题·单选题】()是会计核算的主要环节。 A.确认、计量和报告 B.填制会计凭证和登记账簿 C.计划、监督和分析 D.记账、算账、报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核算的主要环节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

【例题·单选题】会计是对特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实施监督,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参与预测、决策和评价。 A.计算 B.分析 C.记账 D.报告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会计是对特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确认、计量和报告,实施监督,通过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参与预测、决策和评价。会计三个主要环节包括确认、计量和报告。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核算方法的有()。 A.聘请注册会计师对报表进行审核 B.制定计划 C.成本预测 D.财产清查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财产清查属于会计核算方法之一,其他三个选项都不属于会计核算方法。 考核知识点:会计核算方法 (一)设置会计科目和账户 (二)复式记账 (三)填制和审核会计凭证 (四)登记会计账簿 (五)进行成本计算 (六)财产清查 (七)编制财务会计报告 【例题·单选题】在会计职能中,属于控制职能的是()。 A.实施会计监督 B.预测经济前景 C.参与经济决策 D.评价经营业绩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会计监督职能,又称会计控制职能。BCD选项都属于拓展职能。 考核知识点: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会计监督合理性审查的内容有()。 A.是否有利于经营目标和预算目标的实现 B.是否符合单位内部管理要求 C.是否执行了单位的财务收支计划

会计基础第一章总论练习题答案解析.doc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各项中,()属于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的产品所支出的各种费用总和。 A、直接成本 B、间接成本 C、制造成本 D、制造费用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企业在一定时期内为生产一定种类、一定数量的产品所支付的各种费用的总和,就是这些产品的成本、也称为制造成本。 【该题针对“会计核算的具体内容”知识点进行考核】 2、下列各项中,属于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的是()。 A、资金运动 B、货币活动 C、营销活动 D、资产运动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以货币表现的经济活动通常又称为资金运动。【该题针对“会计基本假设,货币计量”知识点进行考核】 3、下列属于会计主体假设的意义的是()。 A、明确了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B、使会计人员可以选择适用的会计原则和会计方法 C、为会计核算确定了时间范围 D、为会计核算提供了必要手段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所核算和监督的特定单位或者组织,是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空间范围。 【该题针对“会计基本假设,会计主体”知识点进行考核】 4、()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A、会计记录 B、会计分析 C、会计核算 D、会计检查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基础。 【该题针对“会计的基本职能”知识点进行考核】 5、形成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不同的记账基础,进而出现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所依据的会计基本假设是()。 A、货币计量 B、会计年度 C、持续经营 D、会计分期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会计分期是应收、应付、预收、预付、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所依据的会计基本假设。 【该题针对“会计分期”知识点进行考核】 6、关于会计主体的概念,下列各项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 B、可以是一个企业,也可以是企业内部的某一个单位 C、可以是一个单一的企业,也可以是由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 D、会计主体所核算的生产经营活动也包括其他企业或投资者个人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会计主体核算的只是主体本身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包括主体之外的其他企业或投资者个人的其他生产经营活动。【该题针对“会计主体”知识点进行考核】 7、界定从事会计工作和提供会计信息的空间范围的会计基本前提是()。 A、会计职能 B、会计主体 C、会计内容 D、会计对象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会计主体是指会计工作为其服务的特定单位或组织,它的主要作用在于界定不同会计主体会计核算的范围。 【该题针对“会计主体”知识点进行考核】

国家开放大学 刑法学(1) 2018年7月-2019年7月

国家开放大学(中央广播电视大学)2018 年秋季学期“开放专科”期末考试刑法学(1) 试题2018年7月 一、选择题 1、根据属地管辖原则,所谓在中国领域内犯罪,是指(AC)。 A、犯罪的行为和结果均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B、犯罪人和受害人均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C、犯罪的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中国领域内 D、犯罪人或者受害人有一方在中国领域内有居所 2、我国刑法分则中侵犯财产罪一章规定有13种具体犯罪,这些犯罪所共同侵害具体属于(B)。 A、一般客体 B、同类客体 C、直接客体 D、复杂客体 3、犯罪既遂的类型有(ABCD)。 A、行为犯 B、危险犯 C、结果犯 D、举动犯 4、管制的执行机关是(D) A、人民法院的执行部门 B、人民检察院的监所检察部门 C、公安机关的看守所 D、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的社区矫正机构 5、某甲已经是满15周岁不满16周岁,对其所犯抢劫罪量刑的时候,应当(B)处罚。 A、从轻 B、从轻或者减轻 C、减轻 D、免除 6、死刑不适用于(ABD) A、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人 B、审判的时候不满18周岁的人 C、犯罪时候怀孕的妇女 D、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7、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最低为(C)。 A、三个月 B、六个月 C、一年 D、二年 8、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追诉期限从(D)之日起计算。 A、犯罪 B、犯罪行为停止 C、犯罪结果发生 D、犯罪行为终了 二、填空题 9、根据解释的效力不同,刑法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 10、我国刑法典规定的基本原则有:罪刑法定原则、(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和(罪责行相适应原则)。 11、犯罪构成就是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和(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一切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12、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表现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13、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经过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 14、犯罪过失有两种类型,也就是(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 15、按照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的范围不同,犯罪客体可以分为三种,也就是一般客体、(同类客体)、(直接客体)。 16、防卫过当是指在实行正当防卫过程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给不法侵害人造成(重大损害),因而依法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行为。 17、对犯罪行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其(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 18、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三、名词解释

会计第一章总论知识点

会计第一章总论 结合后面章节出题,2分左右 理解为主,结合书本 第一章总论 财务报告目标 1.财务报表-四表一附注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附注 2.财务报告使用者 银行-股东-投资者=管理者3.财务报告目标两种观点 受托责任观 决策有用观

会计主体假设 法律主体必然是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 分公司不是法律主体,但是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可以是企业-集团公司-合伙企业-独立核算的部门 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会计的基本前提,也是会计确认,计量及编制财务报表的基础 企业固定资产可以按照其价值和使用情况进行折旧,它所依据的假设前提是持续经营假设 当有确凿证据证明企业已经不能再持续经营下去的,该假设会自动失效 会计分期假设 货币计量假设 会计对企业资产的计量单位除货币计量以外还有数量重量。货币计量假设并不表示货币是会计核算中唯一的计量单位我国境内企业一般要求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但也允许采用某种外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收付实现制 我国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采用收付实现制,财务会计通常采用权责发生制 我国一般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权责发生制 权责发生制依据的基本假设是持续经营与会计分期 现金流量表采用收付实现制编制 可靠性 实际发生 不得虚构将没有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确认与计量 相关性 区分收入和利得、费用和损失 区分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 会计信息应当具有预测价值,有助于使用者预测未来的财务状况可理解性 某项会计信息,如其本身或会计处理比较复杂,但对使用者的经济决

策相关的,企业应予以充分披露 可比性 鉴于开始执行新准则,将发出存货计价方法有后进先出发改为先进先出法 对于无法合理分割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的自用房地产,企业应统一在固定资产中核算 实质重要形式 租入资产(短期租赁和低值资产租赁除外)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可将其不拥有所有权但能实质控制的资源确认为资产 重要性 重要性需要依赖职业判断,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大小两方面加以判断对于前期差错,一般情况下重要的需要追溯调整,对于不重要的简化处理,直接调整发现当期的相关项目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出租业务属于企业不重要的业务,作为其他业务核算 低值易耗品通常价值较小,为简化处理,采用一次转销法核算,体现重要性

刑法学讲义

刑法学讲义 上编刑法总论 第一章刑法概说 一、刑法的概念 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即刑法是规定什么是犯罪、在什么条件下是犯罪以及犯罪的后果和承担方式的法律) 二、刑法的分类 1、按照使用的范围 广义的刑法:是指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切法律规范 刑法 狭义的刑法:是指系统的规定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即刑法典2、 普通刑法:即狭义的刑法也即刑法典 广义的刑法单行刑法:是指由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形式上独立于刑法 典但内容上专门规定犯罪和刑法的一切法律规范性文件 特别刑法 附属刑法:是指非刑法法律中刑事责任条款 三、刑法的特性 1、阶级属性 2、法律属性 ①规制性:规制人的行为,是人的行为准则 ②制裁性 ③(强制的)严厉性(这决定了刑法与其他法律的区别) ④调整的社会关系范围的广泛性:它调整所有收到犯罪侵害的社会关系 四、刑法的机能 1、惩罚犯罪,保卫社会安全:通过惩罚犯罪来预防犯罪,从而保护公民的权益 2、保障人权:规定犯罪圈不得随意侵入个人私权利;在保障人权与惩罚犯 罪发生冲突时,首先保障人权 3、保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维护社会秩序 五、刑法的体系和解释 1、刑法的体系是指刑法典的组成和结构。我国的刑法由总则、分则和附则构成。 2、刑法总则是指关于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一般性规则的法律规范;分则是指具体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体系;附则则是规定刑法法典的实施日期,刑法典与其他单行法的关系以及新刑法典生效后某些单行法失效 3、总则与分则的关系是一般与特殊,抽象到具体。总则指导分则,分则则是总则所确定原理的具体体现 4、刑法的解释是指对刑法规范含义的解释。

XXXX东奥第一章 会计总论(一)讲义

XXXX东奥第一章会计总论(一)讲义

第一章总论 本章考情分析 本章阐述的是会计理论,从近三年出题情况看,分数不高,但是学好本章内容对后续章节的学习会有很大帮助。 题目类型2008年2009年2010年题 目 数 量 题 目 分 数 题 目 数 量 题 目 分 数 题 目 数 量 题 目 分 数 单项选择 题 1 1 判断题 1 1 合计 2 本章近三年考点:(1)会计要素的概念及特征;(2)利得和损失的会计处理。 2011年教材主要变化 本章内容没有变化。

本章基本结构框架 财务报告目标 财务报会计基 相 可理 可比性 实质重于形 及时 重要性 谨慎性 会计信息会计要素资产的定义及其 负债的定义及其会计 可靠性 所有者权益的定 收入的定义及其 费用的定义及其 利润的定义及其 会计要素计量属 总论

第一节财务报告目标 一、财务报告目标 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例题1·单选题】下列项目中,不属于财务报告目标的是()。 A. 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有关的会计信息 B. 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经营成果有关的会计信息 C. 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 D. 满足企业内部管理需要 【答案】D 【解析】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报告目标不是满足企业内部管理的需要。 二、会计基本假设

2020年中级会计师《财务管理》基础精讲讲义第一章 总 论

考情分析 本章属于全教材的开篇之章,主要介绍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理论,为以后章节的学习奠定了基础,也是后续知识体系的“纲”。全章内容不多,难度不大,主要考点有企业的组织形式、财务管理的目标、利益冲突与协调、财务管理体制、经济环境和金融环境。 从历年的考试情况来看,本章均以客观题的形式考查。预计2020年的分值为3~4分。 知识框架 第一节企业与企业财务管理 【知识点1】企业概念及其组织形式 一、企业的概念 企业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以创造财富(或价值)为目标,运用社会的各种生产要素,向市场提供商品或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 由于企业是一个独立的主体,故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运作方式。 组织形式常见形式投资者责任及风险承担 个人独资 企业 个体户、私营企业一个自然人 个人出资、经营、承担风险收益;承担无限 责任。 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两个或两个以上的 合伙人 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经营、共负盈亏、 共担风险,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普通 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公司制企 业 有限责任公司;股 份有限公司 个人、法人均可 有限责任(国有独资公司是有限公司特殊形 式) 『提示』公司是经政府注册的营利性法人组织。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类似。 『提示』关于有限责任、无限责任和无限连带责任的区别 有限责任:未清偿的债务随着企业主体消失而消失,不再偿付(企业兜底) 无限(连带)责任:未清偿的债务在企业主体消失后,由投资者承担(投资人兜底) 『指南例题1·多选题』下列不同的企业组织形式中,有可能由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有()。

统计学第一章 总论习题

第一章总论习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社会经济统计学的形成过程中,首先使用“统计学”这一术语的是()。 A.政治算术学派 B.国势学派 C.数理统计学派 D.社会经济统计学派 2.在统计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首先将古典概率论引入社会经济现象研究的学者是()。 A.阿道夫·凯特勒 B.威廉·配第 C.约翰·格朗特 D.海尔曼·康令 3.社会经济统计学是一门()。 A.自然科学 B.新兴科学 C.方法论科学 D.实质性科学 4.在确定统计总体时必须注意()。 A. 构成总体的单位,必须是同质的 B.构成总体的单位,必须是不同的 C.构成总体的单位,不能有差异 D.构成总体的单位,必须是不相干的单位 5.标志是指()。 A.总体单位的属性特征和数量特征的名称 B.总体单位数量特征 C.标志名称之后所表现的属性或数值 D.总体单位所具有的特征 6.一个统计总体()。 A.只能有一个标志 B.只能有一个指标 C.可以有多个标志 D.可以有多个指标 7.在某地区2003年GDP和人均GDP资料中,属于下面哪一种类统计指标()。 A.客观指标和主观指标B.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C.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D.实体指标和行为指标 8.对某市高等学校科研所进行调查,统计总体是()。

A.某市所有的高等学校 B.某一高等学校科研所 C.某一高等学校 D. 某市所有高等学校科研所 9.要了解某市国有工业企业设备情况,则统计总体是()。 A.该市全部国有工业企业 B.该市每一个国有工业企业 C.该市国有工业企业的全部设备 D.该市国有工业企业的每一台设备 10.有200个公司全部职工每个人的工资资料,如要调查这200个公司职工的工资水平情况,则统计总体为()。 A.200个公司的全部职工 B.200个公司 C.200个公司职工的全部工资 D.200个公司每个职工的工资 11.下列标志中属品质标志的是() A.性别 B.年龄 C.商品价格 D.工业企业的总产值 12.某企业职工人数为1200人,这里的“职工人数1200人”是()。 A.标志 B.变量 C.指标 D.标志值 13.某班四名学生统计学考试成绩分别为70分、80分、86分和95分,这四个数字是()。 A.标志 B.标志值 C.指标 D.变量 14.工业企业的职工人数、职工工资是()。 A.连续型变量 B.离散型变量 C.前者是连续型变量,后者是离散型变量 D.前者是离散型变量,后者是连续型变量 15.总量指标按其反映的时间状况不同可以分为()。 A. 时期指标和时点指标 B. 数量指标和质量指标 C. 总体单位总量指标和总体标志总量指标 D. 实物指标和价值指标 16.下面属于总量指标的有()。

中级会计实务第一章 总论讲义

第一章总论 一、考纲要求: (一)掌握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二)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三)掌握会计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四)熟悉财务报告目标(五)了解会计基本假设 二、本章重点: 一、财务报告的目标(熟悉) 在我国依据财务会计准则的规定,财务报告主要应达成两个方面的目标: (一)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决策有用的信息(决策相关)——要求相关性 财务报告使用者主要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其中最主要的使用者是投资者,其他使用者的需要服从于对投资者的需要。 投资者就是老板,他们关注的是本金的保值增值。债权人关注的企业有没有能力偿债。政府部门关注的是企业是否偷逃税款,是否抽逃出资。而社会公众是一些潜在的投资者或债权人。他们关注的是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适合投资或借款。 (二)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受托责任)——要求可靠性 在现代公司制下,企业所有权和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管理层是受委托人之托经营管理企业及其各项资产,负有受托责任。即企业管理层所经营管理的各项资产基本上均为投资者投入的资本(或者留存收益作为再投资)或者向债权人借入的资金所形成的,企业管理层有责任妥善保管并合理、有效地使用这些资产。因此,财务报告应当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以有助于评价企业的经营管理责任以及资源使用的有效性。 总结:财务会计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 二、会计基本假设(了解) 包括四个内容: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会计分期和货币计量。 (一)会计主体,是指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立场和空间范围。 1、会计人员应站在企业立场反映企业的资金运动,而不是站在所有者立场反映所有者的资金运动。一定要将企业资金和所有者资金区分开,会计主体就界定了会计核算的空间范围。 2、会计主体与法律主体的关系(关注判断题或选择题) 法律主体是具有法律资格的主体。俗称法人。但法人不是人。法律赋予它等同于自然人一样的人格,以便于其独立地行使权力并承担自身的义务。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会计主体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企业的各个车间在独立核算时也是会计主体但不是法律主体,还有分公司,企业集团。 3、会计主体假设的目的 1.划定会计所要处理的各事项的范围; 2.将会计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与会计主体所有者的交易或事项以及其他会计主体的交易或事项区分开来。 总之,一个核心目的就是圈定会计的核算范围。 (二)持续经营

刑法总论讲义(北大梁根林)

第一讲 刑法的基本观念 ..........................................................................................................................1 一、什么是刑法 ...............................................................................................................................1 二、刑法的分类 ...............................................................................................................................1 三、刑法的机能与任务.....................................................................................................................1 四、学科体系与学习方法 .................................................................................................................1 第二讲 罪刑法定原则 .............................................................................................................................2 一、罪刑法定的渊源及其嬗变 ..........................................................................................................2 二、罪刑法定主义的思想基础 ..........................................................................................................2 三、罪刑法定主义的内容 .................................................................................................................2 四、中国罪刑法定的扭曲及其机能缺损 ............................................................................................2 第三讲 刑法解释论 .................................................................................................................................2 一、刑法解释论的基点——刑法文本及其特殊性 ..............................................................................2 二、刑法解释的目标定位与解释边界——主观解释 论还是客观解释论............................................................................................................................2 三、刑法解释的本体——主体、形式与载体 .....................................................................................2 四、刑法解释的动态过程——方法选择与顺序安排...........................................................................2 五、刑法解释规则——形式逻辑与辨证逻辑规则 ..............................................................................2 第四讲 犯罪观念论 .................................................................................................................................2 一、犯罪的形式定义 ........................................................................................................................3 二、犯罪的实质定义 ........................................................................................................................3 三、社会危害vs.法益侵害——犯罪本质的界定 ................................................................................3 四、“立法定性+司法定量”犯罪界定模式.......................................................................................3 五、中国刑法“立法定性描述+定量要求”的犯罪概 念模式——但书的出罪机能..............................................................................................................3 第五讲 犯罪论体系构造 ..........................................................................................................................3 一、犯罪论体系及其功能 .................................................................................................................3 二、德国犯罪阶层理论之轮廓 ..........................................................................................................3 三、日本的犯罪阶层体系 .................................................................................................................3 四、英美法系犯罪构成模式.. (3) 五、中国犯罪构成模式 (3) 第六讲 构成要件该当性 ..........................................................................................................................3 一、犯罪论的基本立场(3+1) .............................................................................................................3 二、构成要件该当性 ........................................................................................................................3 第七讲 违法性 ........................................................................................................................................4 一、构成要件与违法性的关系 ..........................................................................................................4 二、违法性的实质............................................................................................................................4 三、违法性的阻却——阻却违法事由................................................................................................4 第八讲 责任 ...........................................................................................................................................4 一、责任的本质、基础和性质 ..........................................................................................................4 二、责任要素.. (4) 第九讲 过失犯 (4) 一、不法构成要件............................................................................................................................4 二、违法性 ......................................................................................................................................4 三、罪责..........................................................................................................................................4 四、过失的共犯 . (4) 第十讲 共犯论 (4) 一、共犯的根本问题 ........................................................................................................................4 二、共犯的两种立法模式 .................................................................................................................4 三、我国共犯立法的体系性归属.......................................................................................................4 四、我国共犯问题的具体解决 ..........................................................................................................4 第十一讲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4 导论.................................................................................................................................................4 一、犯罪既遂...................................................................................................................................4 四 、犯罪中止 .................................................................................................................................5 第十二讲 罪数 ........................................................................................................................................5 导论.................................................................................................................................................5 一、罪数的区分、典型与不典型. (5) 二、实质的一罪 ............................................................... 四、处断的一罪 ...............................................................第十三讲 死刑制度的当代命运 ............................................... 第一讲 刑法的基本观念 一、什么是刑法 二、刑法的分类 三、刑法的机能与任务 四、学科体系与学习方法 一、什么是刑法 (一)刑法的定义 (二)刑法条文与刑法规范 1.刑法条文是刑法规范的载体,刑法规范体现于刑法条文 2.刑法规范是裁判规范/刑法规范是行为规范 (三)刑法的法律特征 1.刑法是公法 2.刑法为强行法 3.刑法是成文法 4.刑法是实体法 5.刑法是司法法 (四)刑法的内涵特性 1.刑法具有伦理属性 A.刑法规范来源于伦理规范,伦理规范为刑法规范之基础 B.刑法维持最低限度的伦理规范 C.刑法的法律效果具有伦理非难性 D.刑法的伦理属性的意蕴 2.刑法具有相对性 A.刑法规范内容的不完整性(包括片段性、有限性) B.刑法规范功能的相对性(刑罚功能的局限性、刑罚的负面作用) 3.刑法调整范围的广泛性 A.规制范围的限制 B.人的思想、信仰不可罚性 C.犯罪化的正当性 4.刑法调整手段的严厉性 5.刑法具有特殊的工具性 6.刑法具有最后手段性 二、刑法的分类 1、根据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分为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 2、按其立法体例与表达方式,可以分为形式刑法与实质刑法 3、根据刑法效力范围,分为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4、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5、根据刑法的指导理念分为权威刑法和自由刑法。 6、根据刑法干预的基点分为行为刑法与行为人刑法 三、刑法的机能与任务 1、刑法的规制机能 作为行为规范:评价功能、意思决定功能 作为裁判规范:消极规范机能 2、法益保护机能 3、人权保障机能 四、学科体系与学习方法 (一)学科体系 1.刑事学 刑事法学 犯罪学(犯罪人类学、犯罪社会学、犯罪心理学、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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