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

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

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

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怎么认定?工程合同实务中,通常有异议的工程合同其法律效力难以

认定,譬如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劳务分包合同的法律效力;建筑企

业的内部承包行为有法律效力吗等等,下面由法律快车编辑在本文整理介绍工程合同的法律

效力知识。

(一)未取得建设审批手续的施工合同

发包人就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

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发包人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不

影响施工合同的效力。

挂靠具体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以下

简称《解释》)第一条第(二)的相关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解释》规定的“挂靠”行为:

(1)不具有从事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个人、合伙组织或企业以具备从事建筑活动资格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资质等级低的建筑施工企业以资质等级高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3)不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4)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通过名义上的联营、合作、内部承包等其他方式变相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二)劳务分包合同

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所签订的劳务分包合同有效:

1、劳务作业承包人取得相应的劳务分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2、分包作业的范围是建设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包括木工、砌筑、抹灰、石制作、油漆、

钢筋、混凝土、脚手架、模板、焊接、水暖、钣金、架线);

3、承包方式为提供劳务及小型机具和辅料。

合同约定劳务作业承包人负责与工程有关的大型机械、周转性材料租赁和主要材料、设

备采购等内容的,不属于劳务分包。

(三)建筑企业的内部承包行为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或部分工程交由其下属的分支机构或在册

的项目经理等企业职工个人承包施工,承包人对工程施工过程及质量进行管理,对外承担施

工合同权利义务的,属于企业内部承包行为;发包人以内部承包人缺乏施工资质为由主张施

工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

点击律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致力于利用互联网、大数据分析技术,结合自身深厚的行业知识

与经验,改造传统法律服务市场,为多方之间搭建便捷、高效的获取交易渠道,并为律师、企业提供高效的法律工作生产力工具。点击律技术团队研发的同名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金融机构、律所及普通用户提供律师查询、企业诉讼分析等数据服务。已经获得交通

银行、江苏大海塑料等在内的几十家大中型企业及几百家中小型企业的使用及认可。

发展历程

2015年10月,点击律(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式创立;

2016年1月,第三方互联网在线法律服务平台:“点击律”正式上线;同期“查律师”、“查企业”两个产品正式上线;

2016年6月,“做合同”产品上线;

2016年7月,“支点阅读”产品上线。

主营业务

点击律(上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点击律由点击律(上海)网络科技

优质查律师、查企业、智能合同服务

一切用数据说话V SldjLcom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限公司创建和运营,是一家真正独立客观的第三方互联网法律服务平台。目前公司产品为

做合同、查律师、查企业及支点阅读都已上线投放使用。

公司产品

一:查律师

查律师产品立足于点击律自有的法律数据库,运用大数据分析,根据用户搜索的关键词,全

面展示匹配律师的执业地域、执业领域、胜诉率等信息,帮助用户匹配到靠谱的律师,解决

法律服务市场主要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查律师在“查律师”页面搜索关键字后,会显示出关联律师

的执业地域、执业领域、胜诉率等信息,并且根据关键词的匹配度进行排列。进入律师页面后可以

了解律师更详细的信息,如律师的执业证号、联系方式、自我评价等信息,以

及更多的数据化案件分析。

二:查企业

点击律开发了至今较为全面、准确的涉诉企业数据库,通过对司法裁判文书的分析,将结果直观地

展示给金融机构,使得金融机构可以对拟进行风控审查企业的涉诉类型、涉诉金额、涉诉时间等有

比较全面的了解。

点击律公司在第一时间对全国各地法院的案件受理情况进行实时监测,对于金融机构所关注

贷款企业涉诉的信息在第一时间进行定点推送,以便金融机构在第一时间进行风险评估并决

策。点击律公司还针对金融机构年关注重点贷款企业的涉诉情况等,由资深的法律工作者对

涉诉裁判文书等信息进行全面的人工分析,敏锐发现贷款企业各种有价值的信息,出具专门

的分析报告供金融机构决策。

点击律公司不仅仅满足于现有的产品框架,已经着手完善产品数据的规划,围绕金融机构的

风险控制不断地深度挖掘更多的信息,成为金融机构风险控制的最好决策助手。

签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https://www.sodocs.net/doc/8819022527.html, 签合同盖什么章才有效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才算成立。所以,签字盖章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那么,签订合同应该用什么章呢?是否签字和盖章都有效?下文,由赢了网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带您走出困惑。 根据《合同法》第35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就当事人来说,无非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自然人订立合同一般由订立合同的自然人签字或盖上自己的姓名章;法人、其他组织订立合同一般是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人签名或盖上单位的公章。法人、其他组织应该盖什么章,我国《合同法》未作明确规定。现实中,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一般而言,

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企业之间对帐单)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法》第23条的规定,签字或盖章是选择关系,意味着要么签字,要么盖章,要么签字盖章同时具备,这三种情况对于合同成立的意义是相同的。在实际签定合同时,人们往往重视盖章的作用与意义,甚至有的认为盖章比签字重要,其实这是误解。印章的使用(即盖章)就等于印章所有者(即印章名义人)的签名,盖章的效力就等于签名的效力。印章之所以具有证明功能,不过是使用印章能够代替并可以反复代替签名,且有时具有省力之效。由于印章极易被伪造,并且印章的名义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称的印章拥有者)与实际控制者极易分离,所以,印章的证明力在本质上低于签名的证明力。我们在交易活动中应当更重视签名,因为签名与签名人之间联系的确定性要远远大于印章与印章名义人之间的联系,对方当事人只要当面签名,就可以在相当程度上保证其签名的效力与证明力。 浅议公章、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在工作中,碰到一些人对企业印章的使用存在不同的看法,这里,我根据对有关法规的理解讲述一下我的看法。

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及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论合同的法律约束力与效力及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摘要:本文指出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具有不同的法律要件,合同成立产生合同的法律约束力,而合同的生效产生狭义上的合同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广义与狭义的两种含义,广义的合同效力指合同对当事人的一般约束力,狭义的合同效力又称履行效力,仅指合同约定的具体权利义务的发生。所谓合同的有效与无效是指广义的合同效力的有无,而非合同生效中所称的狭义合同效力。 关键字:合同约束力合同效力 在合同法颁布之前,合同的约束力与效力、成立与生效被许多学者论及。这既是一个实体的问题,也是法律概念间的逻辑问题。合同法的颁布,不仅未能解决这一问题,相反,使这一问题变得更为突出和尖锐。合同法第8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同时,该法第三章又以“合同的效力”为题,在第44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附生效条件或期限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或期限届至时生效。这意味着,有的合同在成立时并不生效,但却已经具有了法律约束力。在此,法律约束力与合同的效力已不等同,那么二者的内涵如何?同时,合同法在“合同的效力”一章中又对合同的有效与无效问题作了系统的规定,这里所称的有效与无效,又指何意,是指合同没有效力还是

指没有法律约束力? 一、合同的约束力 合同的法律约束力,应是法律赋予合同对当事人的强制力,即当事人如违反合同约定的内容,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约束力是当事人必须为之或不得为之的强制状态,约束力或来源于法律,或来源于道德规范,或来源于人们的自觉意识,当然,源于法律的法律约束力,对人们的行为具有最强迫约束力。合同的约束力主要表现为:①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②当事人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③当事人应按诚实信用原则履行一定的合同外义务,如完成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以使合同生效。不得恶意影响附条件法律行为的条件的成就或不成就,不得损害附期限法律行为的期限利益等。 合同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是无可怀疑的法律判断。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关于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无论民事权利,还是民事义务,都是法律强制力保护之下人们为某种行为或不为某种行为的可能性或必然性,因而,以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内容的合同当然应具有法律的约束力,否则合同就成了儿戏或与“君子协议”无别。同时,合同也只能从其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成立之前合同尚不存在,当然不存在合同的约束力问题,虽然在合同成立前,可能会有复杂的订约过程,在此过程中,亦

租房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篇一: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广州合同纠纷律师:租房合同怎样才具有法律效力 合同效力,是指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广州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指出,一份合同要具有法律效力,需要合同双方达成合意,书面形式签订一份合同书,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 其中,对于约定解除权和法定解除:广州合同纠纷律师易美玲强调到,需要按照《合同法》第96条第1款的规定,这两种解除应该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这个通知是准法律行为,是事实通知,只要能够证明已经通知到对方就应该生效。 但现实生活中往往发生对方有异议,此时异议方可以提起诉讼或者仲裁,要求来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是否发生。那么此时,解除效力从何时发生呢?是从诉讼完成,法院的判决或者仲裁机构的仲裁生效时,开始发生解除效力,还是仍然从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呢?按照民法理论,事实通知是准法律行为,并且是单方行为,只要到达对方,就应该发生法律效力,并不因对方异议而改变,对方的诉讼和仲裁行为只是对解除有异议,而法院的判决和仲裁机关的仲裁也只是对这一事实的确认,并不因此使事实通知的生效时间而改变,仍然以事实通知到达对方时生效,合同解除。对于合同解除条件,一般从约定的条件成就时,合同就解除,发生解除的法律效力。不需要通知对方,或者采取必要的行为。在现实生活中,合同在解除时的具体情况多种多样,并非简单的样态,根据《合同法》97条:“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从此也可以看出我国合同法是承认违约责任和合同解除是并存的。 文章来源:/mlist2343/56213/篇二:租房合同书(有利于承租方) 《租房合同书》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出租房屋面积共平方米,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2.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但甲方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否则乙方有权原合同约定租金与甲方续签租赁合同。 3.经双方协商该房屋每月租金为还给乙方。 3.1付款方式为付,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共计元整,其中包括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的房屋租金和租房押金。 3.2 甲方收到相应款项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3.3 在下一个付款周期到来前一个星期,乙方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房租,依此类推。 乙方负责交纳租赁期间因居住产生的水费、电费、煤气及网络费。4. 5.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均由甲方负责

广州市网签合同范本

广州市网签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 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 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年月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年月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年月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3、甲方应在前将其落户于该房屋的户籍关系迁出。 4、甲方未按规定履行以上义务的,则按下列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甲、乙双方确认,虽然房屋所有权证未作记载,但依法对该房屋享有共有权的权利人均已书面同意将该房屋出

合同附件

附件三:装饰、设备标准 1、外墙:外墙涂料与外墙面砖。 2、内墙:粉刷层完。 3、顶棚:粉刷层完。 4、地面:水泥砂桨压光地面。 5、门窗:入户门为钢质防盗门,窗为铝合金中空玻璃。 6、厨房:毛墙、毛地、天燃气管线入户,给排水管线到位。 7、卫生间:毛墙、毛地、给排水管线到位。 8、阳台:铝合金封闭式阳台。 9、电梯:4台垂直升降梯。 10、公共部位: (1)楼梯踏步均为水泥砂桨地面,扶手施工到位。 (2)强电线路按精装修标准要求安装到位。 (3)弱电线路按精装修标准要求安装到位。 (4)水源为二次加压水源。 (5)电梯前厅及走道为精装修交付。 (6)入户大堂为精装修交付。 11、套内精装修标准,甲、乙双方另行签定《室内装饰装修标准确认书》。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与买受人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合同未尽事项订立以下补充条款: 第一条合同签订: 1、合同双方相互之间的通知应当以书面通知为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中填写的地址必须是可以通过普通信函联系的有效地址,任何一方的合同约定地址发生变化,都必须在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合同对方,否则,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2、双方声明,除书面记载于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本补充协议中之外,任何出卖人的置业顾问(包括出卖人授权代理人)的口头承诺和保证,均不构成出卖人的合同义务。出卖人提供的楼书、陈列的模型、发布的广告、装饰效果图等宣传资料并不是出售商品房准确的表述,也不是交付的标准,不作为出卖人的要约,实际的社区规划、施工设计以政府相关部门规划最终审批文件和本合同约定为准。 4、出卖人已在本项目销售现场向买受人明示了本合同示范文本、补充协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面积测绘报告(预测算)》、《临时管理规约》、《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等法律法规规定应明示的文件、证书及重要提示,同时按照买受人要求作出了合理说明。买受人已阅悉并理解上述明示的文件、证书及重要提示,且无异议。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效力一样吗

一、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效力一样吗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是一样的,但是合同专用章的使用范围更窄,实践中有的公司并没有合同专用章,是直接在合同上盖所在公司的公章。 二、合同章和公章的区别 从法律上说,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合同签署的效力方面没有差异,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还另行刻制合同专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1、因为公司公章与公司合同专用章在使用与管理上存在区别。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门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法律部门,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门一般为公司的综合管理部门。 第二、用途范围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专用章专用于合同的签订,其效力仅限于合同签订。公章则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签订以外,还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务,如文件、通知及证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2、因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规性、专业性、使用合同专用章可以实现合同的专项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风险。 因此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加盖合同专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经过法律部门人员的审查把关,能够有效防止合同不经法律审查就直接对外签订生效问题的出现,能够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险制度,严格把控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 三、刻制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有什么程序,要带哪些证件呢 1、拿着税务登记证副本,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公章 2、先到公安局登记备案,公安局开出证明后,到指定的地点刻章!——以上需原件及复印件!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房地产网签合同范本2篇(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315-35 房地产网签合同范本2篇 (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房地产网签合同范本2篇(完整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房地产网签合同范本一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甲乙双方同意就下列房地产的交换事项,本着平 等、自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一、甲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用地面积 为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 基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乙方有房地产一间,座落于_____,用地面积为 __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房地产的基 本情况已载于编号为_____的房地产权证中。 二、甲乙双方自愿交换上述房地产的【全部】【其 中部分,即甲方以述房地产的_____平方米用地,_____ 平方米建筑交换乙方上述房地产中的_____平方米用

地,_____平方米建筑】。 三、甲乙双方议定甲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价值为人民币:_____元;乙方所提供交换的房地产值为人民币_____元;双方同意【补房地产差价换产,房地产差价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交付】【不补房地产差价换产】。 四、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之内携带有关资料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同意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将上述房地产互相交付给对方。 五、甲乙双方均保证各自提供交换的房地产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或其他权利限制,若发生换产前即已存在任何纠纷或权利障碍的,概由换产前的权属人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由此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则负责赔偿。 六、在办理换产过程中,如中途一方提出终止该换产协议的,有关税费由提出方负责缴纳,并支付给另一方赔偿金_____元。

劳动合同附件

深圳市劳动合同(附件) ●乙方在甲方就职期间获取的文件、资料、稿件、表格等业务信息, 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客户名单、合作目的、价格、营业额、无论是口头、书面或是电脑文件形式的。无论是客户的或是本公司的均属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必须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外透露;并绝对禁止使用这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违反本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受甲方出资技术培训,因个人原因辞职或自行 离职,应按培训费的50%赔偿,培训结束后工作满一年或由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的减免该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乙方(各部门经理叁年内、 员工壹年内)不得在与本单位生产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从事同类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违反规定乙方须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甲乙双方确立劳动合同后,乙方在工作时间以外从事与甲方工作 内容无关的行为为乙方个人行为,甲方对此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因工外出长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的。 5、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乙方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酗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4、违反公司规定,造成的意外伤害,例如打架等。 ●员工在接手重要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项目期间,辞职可能导致公司 业务无法正常运转的,公司有权暂时拒绝员工的辞职,直至本项工作完成为止,若员工执意辞职,公司可拒付员工工资,并要求员工赔偿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若由此造成重大损失,公司有权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向员工提起诉讼。 甲方以上规章制度和专项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与今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各种章的用途简介

公章与合同章的区别,各种章的用途简介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 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 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 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 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 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 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 章、法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企业印章代表着企业全部或某方面的意志,不 正确使用可能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损失。 有人或许要问:法人企业的公章、法人章、合同专用章、人力资源部章的法律效力如何? 答曰:都具有法律效力,但一般用途不一样。 一、公章 公章的用途最多但不能用于银行等与钱的业务,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申请企业法人开业登记的单位,经登记 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企业即告成立。企业法人凭据《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可以刻制公章、开立银行帐户、签订合同,进行经营活动。”在这里,出现了“公章”的字样。国内的实际情况是,一个企业法人领取了营业执照以 后,就可以刻制三枚公章并在工商局备案:公章、 合同专用章和财务专用章。一般来说,这三枚公章 是具有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印 鉴。根据企业的业务范围不同,有的企业可能还需 要刻制报关专用章,这枚章需要在海关备案。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 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 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 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 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 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 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 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 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

主合同与从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与民事责任的承担.DOC

主合同与从合同法律效力的确认与民事责任的 承担.DOC 一、案情简介 2000年12月,北京的A进出口公司、山东淄博地区的B皮革制品公司、美国的C经营公司共同签订了《对美皮衣出口及货款 支付议定书》(下称“三方协议”)。协议约定: 1、A公司与B公司将按照C公司提供的皮衣款式样及技术细节生产皮衣并以卖断方式向C公司供货,C公司在货物出运后60 天以T/T方式向A公司付款。 2、A公司将以C公司订单有关内容和所确认价格与C公司签订相应外销合同,同时与B公司签订相对应的内销要货合同。 3、A公司与B公司共同测定生产成本并议定出口价格。 4、A公司负责皮革款的前期投入(计380万元),B公司负责 生产皮衣所需辅料及人工工资。 5、B公司保证按时、保质保量生产出皮衣。 6、A公司将在每一合同的货物出运收汇后5个工作日内,把货物余款汇付B公司。笔者认为,三方协议是一个A公司与B公 司联合生产皮衣,再向美国C公司出口收汇的一个合同型(协作型)联营协议。

依三方协议相关条款,A公司与B公司于2001年1月签订了01号《加工收购议定书》,约定生产1万件皮衣出口至C公司。货款支付方法同三方协议有关细节。不久A公司与C公司签订了《货物销售合同》。 2001年7月,一万件皮衣海运发货,同年9月C公司在纽约港口提取上述货物,但是C公司并未依约付款。虽经A公司在美启动司法程序,但终未能收回货款。在这种背景下,B公司于2003年7月在淄博地区某基层法院(D法院)起诉了A公司,要求A 公司支付皮衣款150多万元。 D法院受理案件后,于2003年10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A 公司偿付B公司150多万元皮衣款。随后A公司不服判决提出了上诉。笔者作为A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了一审和二审的诉讼活动。 二、案例评析 D法院在长达17页的判决中主要作了如下认定: 1、本案中存在三个相对独立的合同关系:一是A公司与C公司所签买卖合同,二是A公司与B公司所签加工合同,三是B公司与皮革生产厂家的皮革买卖合同。 2、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应由合同当事人承担。就01号合同来说,A公司即负有对B公司支付货款的义务。

合同中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是否有效

合同中免责条款未“明确说明”是否有效 姜益民杜小娟案情: 原告某物流公司于2007年8月15日向被告某保险公司投保机动车辆第三者综合责任险,投保单中的投保人声明一项注明“保险人已将投保险种对应的保险条款(包括责任免除部分)向本人作了明确说明,本人已充分理解,已收到相关条款,同意签订保险合同,本投保单所填写的内容均属事实”。某物流公司在投保单上加盖公章。同日,保险公司接受某物流公司投保,并出具保单。保险合同约定,某物流公司为被保险人,某保险公司为保险人,保险期间自2007年8月16日零时起至2008年8月15日24时止,其中第六条第六款规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对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六) 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双方还对保险费用、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免赔率等做了约定。2007年10月22日零时20分,某物流公司司机驾驶被保险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人当场死亡。事故发生后,某物流公司司机没有及时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自行离开事故现场,造成翁某某、曾某、曾某某三人死亡及二车不同程度损坏,同日22日下午,某物流公司司机自行到潮阳交警大队归案。经交通警察大队《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某物流公司司机应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经协商,某物流公司共赔偿452000元(含某保险抚州公司已支付的交通事故强制保险赔款52000元)。后某物流公司向某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某保险公司以肇事司机遗弃被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为由拒赔。 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双方签订的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

网签购房合同范本下载_合同范本

网签购房合同范本下载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购房合同书样本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_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1 / 11

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 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2 / 11

合同附件

合同附件

————————————————————————————————作者:————————————————————————————————日期:

安徽海派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附件) 发包方(甲方) : 施工单位(乙方) : 合同编号 :

目录 1:------------------------------------致客户书 2:--------------------------------施工补充条款 4:--------------------------------施工工艺做法 5:----------------------------常规项目工艺做法 6:--------------------------------水电补充条款 8:------------------------------------施工用表

17:-----------------------------装修工程验收表 21:-------------------------客户授权施工责任书

致客户书 尊敬的客户: 您好! 感谢您旋转安徽海派装饰公司,我们将用优质的服务,完美的设计与精良的施工,衷心汇报您对我公司的支持与厚爱。 当您与我公司签订《家装施工合同》时,您即收到这份(合同附件),为了维护您的合法权益,避免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不愉快的问题,请您详细阅读!并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与指正。 客户须知 1:设计师口头承诺您的任何条件,必须在合同或预算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效。 2:工程款必须交到公司财务或店面经理。(监理、项目经理、设计师不得代收工程款,如有特殊情况,请与店面经理协商)。 3:工程首期款交到公司财务或店面经理三天后,工队进场施工。 4:各种施工图纸必须经甲(客户)、乙(设计师)双方签字认可,店面经理审核后,乙方工人才能施工。 5:材料进场,监理必须填写《材料验收单》,客户认可后,公司工队才能施工。 6:公司工队进场后,客户必须填写《成品交接单》(一式两份,其中一份交给工队)客户和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随身携带贵重物品请自行保管,如发生丢失或损坏,公司部予赔偿) 7:电路施工完毕,甲方必须核实数量、质量、签字验收合格后,工队才能封补。 8:如有防水工程,客户必须签订《闭水试验单》,工队才能施工。 9:工程施工将严格按照图纸和预算书实施。若出现增减项内容双方必须填写《工程变更单》。10:客户和施工人员私下达成的任何协议(包括借给公司工队钱款等)出现问题,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11:施工过程中,客户变换使用材料超出原预算规定的等级标准时,差额由客户承担。 12:水、电路改造工程收费标准以工程实际发生量为准。 13:工程咨询热线:8888888 工程投诉热线:8888888客户服务热线:8888888

公章合同协议书章等的法律效力

公章合同协议书章等的 法律效力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公章、合同章等的法律效力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盖有公章的介绍信、合同乃公司意思表示的法律文件。在法律实践中,持有上述法律文件的行为人一般会被视为公司的代理人(即授权代表)。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公司的名义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概由公司承担。 2、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3、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4、发票专用章,单位用于开具发票时使用。

5、合同专用章,单位对外签订合同时使用,可以在签约的范围内代表单位,单位需承受由此导致的权利义务;公章可以代替合同专用章使用。 而关于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实际上在使用过程中和司法实践中是一样的,对合同和协议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对于盖合同专用章和公章没有做出明确的限定。但这不说明使用合同专用章签合同生效,公章签合同不生效。实际上,公司的合同专用章和公司公章,在代表该公司对外签订合同时,均产生法律效力。 6、电子签名章:《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部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标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一个新的突破。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网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

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在合同问题中的认定及其效力

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在合同问题中的认定及其效力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为正确、妥当地适用本条规定,应当弄清有关基本问题。一是如何认定一个规定是否违反合同强制性规定;二是违反合同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及对合同效力的影响; 一,违反合同强制性规定 (一)强制性规定形式 根据法律规范的强制性程度,法律规范可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强制性规范,就是法律规定人们必须做出或不做出某种行为的规范。任意性规范,就是法律允许关系双方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协商自行确定权利义务的具体内容。根据我国合同法的制定目的来看,强制性规定的用意应是和任意性规定相对的。通常认为,法条中出现“不得”、“必须”、“禁止”、“不准”、“严禁”、“应该”、“应当”的即为强制性规定。还有一类就是没有出现以上术语的,但也应认为是强制性的规定,如“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一类的规定。(二)不同效力层次法律规范中强制性规定的适用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意义在于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调。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司法解释中的强制性规定适用于判断合同效力时,其地位和性质应予以正确理解和运用。 1、《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的强制性规定 从法条形式上理解,《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强调的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即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制定的法律和国务院制定的行政规章。基本法律如《刑法》、《民法通则》、《合同法》,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如《担保法》、《保险法》。 强调《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中“法律”为狭义法律,其意义可通过比较而看出,《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规定,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这里的“法律”应当如何理解,我国民事特别是合同立法和司法实践很长时间以来都认为凡是具有立法权限的单位制订的规范性文件都是本条规定中的法律,导致了过分强调无效制度的功能和作用,非常不适当地扩大了无效的范围,[3]所以必须对关于《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第(五)项中“法律”理解进行限制。《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强调“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毫无疑问正体现了这种限制。 2、地方性法规和行政规章在合同效力制度适用中的地位 在对待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效力的态度上,即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合同法解释》颁布以后,仍然有不同的认识。 第一种观点认为,不能完全排斥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的适用,虽然有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夹杂着各部门、各地方的利益,具有一定的地方保护主义或者部门保护主义的色彩,完全以此作为认定合同效力的依据,势必造成交易中禁令如林的局面。但是,绝大部分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都是依照宪法、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精神制定的,这些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定和适用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正常的秩序和交易的稳定安全,实

合同附件-补充协议(新)

《劳动合同》补充协议 甲乙双方根据双方意愿,就劳动合同的相关其它事项在本附件中共同约定如下: 第一条本协议期限 1.1本协议作为合同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劳动合同》不一致, 在不违反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前题下,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生效日期为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协议期限自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终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和职责 2.1本协议签署时,乙方的工作地点为随甲方工作安排而定。公司将根据规章制度和乙方 的表现和能力等因素确定和调整乙方在公司内部的职务级别,乙方同意遵照执行。 双方同意,除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有特殊约定外,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对乙方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或职务级别作必要调整: A.双方协商同意; B.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 C.乙方所在工作岗位不复存在或者被削减; D.乙方不能胜任原工作岗位(详见8.3.B中第一条和第二条) 2.2乙方应严格依据其岗位职责范围和授权,以应有的谨慎努力履行岗位职责。严禁未经 授权、越权或者在原授权终止后对外代表公司的任何行为。 2.3乙方不得在其他任何单位兼职。 本合同及其他任何续期内,除从事自己岗位工作以外,乙方不得从事下列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详见员工手册第六章)。 第三条工作时间 3.1公司依法实行每周不超过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具体工作时间由甲方视工作性 质另行安排(详见员工手册)。经公司申请,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公司可以实行其他工时制度,届时将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第四条劳动报酬 4.1公司根据其实际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制定并调整工资制度和职工工资水平。 为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和竞争能力,公司将视情况对部分或全部职工实行职工(包括乙方)工资与职工个人业绩及公司效益挂钩的工资政策,鼓励多劳多得、按劳取酬。具体规定详见公司《员工手册》及相关制度。 4.2本协议生效时乙方月工资税前人民币。该岗位工资已包括国家及 地方规定的各项补贴、津贴等。乙方工作岗位和/或职务级别调整,适用调整后工作

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工作范文]

合同章和公章的效力 篇一:公司不同印章的法律效力 公司不同印章的法律效力 一般来说,公司印章主要包括公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这三个,而且需根据相关规定到工商、公安、开户银行备案或预留印鉴。公司也可以根据需要刻制税务章、报关章、内部使用的部门章等。 有一种说法,认为公司公章的效力要大于财务专用章,而财务专用章的效力又要大于合同专用章等其他印章,这主要是公司从自己使用的角度所做的分类,在法律效力上,公司各类印章一般具有同等效力,公司印章是公司意思表示的表现形式而非意思表示本身,公司印章是否发生预期法律效力,主要取决于印章的载体是否体现了公司的意思。 公章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权利的象征,在现行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审查是否盖有法人公章成为判断民事活动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标准。除法律有特殊规定外(如发票的盖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对外签订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极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绍信、证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法人章 法人章在规定的有限用途内使用,如税务申报、开支票等。在法律上,盖章是法人的行为,而不是一个自然人的行为;在代表人签署个人名字的文件上,再盖有法人印章,以此可确定该签字行为是属于职务行为,而不是签字人的个人行为。如印章所有人基于自己的意思将印章交与他人使用,具有授予他人代理权的法律效果,印章所有者必须为该意思内容承担责任。 电子签名章 电子签名章,随着社会的进步,络的发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也随即出台,其中第三条规定:“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这部法律宣告了电子签名的在市场经济往来活动中的法律效力,标志着能够表明企业法人法定身份和资格条件的方式有了一个新的突破。这必将为今后的电子招投标活动即上招投标活动,开拓了一个新的、广泛应用的模式。 财务专用章 财务专用章的用途为办理单位会计核算和银行结算业务等。

合同的效力中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合同的效力中合同生效的概念及法律规定 合同生效,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取得合意,双方订立的合同即发生法律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当事人双方之间欲订立一项有效合同时,必须根据“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的规定,方能达到预期的目的。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应正确理解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关系。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是有效合同的有机结合的两个方面。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合同生效是合同成立的必然结果。因此,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概念。两者之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合同成立是解决合同是否存在的问题,而合同生效是解决合同效力的问题;第二,合同成立的效力与合同生效的效力不同,合同成立以后,

当事人不得对自己的要约与承诺任意撤回,而合同生效以后当事人必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合同不成立的后果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民事赔偿责任,一般为缔约过失责任。而合同无效的后果除了承担民事责任之外,还可能应承担行政或刑事责任;第四,合同不成立,仅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同问题,当未形成合同时,不会引起国家行政干预。而对于合同无效问题,如果属于合同内容违法时,即使当事人不作出合同无效的主张,国家行政也会作出干预。 附条件、附期限以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 1.附条件合同的效力 《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

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 在双方签订合同时最在意的是签订以后会不会损害自己的利益,签订的合同非书面形式是否有效?签订合同的时候需要第三方在场吗?今天小编要为您解析签订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并为您提供相关的。 一、核实确认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合同对方为自然人:核实并复印、保存其身份证件(勿以名片代之),确认其真实身份及行为能力。 2、合同对方为法人:到当地工商部门查询其工商注册资料并实地考察其公司情况,确定其真实性;核实订约人是否经其所在公司授权委托,查验其授权委托书、介绍信、合同书;签订合同必须加盖对方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 3、合同对方为“其他组织”:对方当事人为个人合伙或个人独资企业,核对营业执照登记事项与其介绍情况是否一致;由合伙人及独资企业经办人签字盖公章。法人筹备处:确认经办人身份及股东身份,加盖法人筹备处和股东公章。 4、合同对方除加盖公章、私章外,要亲笔签名。 二、合同形式: 1、必须以书面形式签订合同; 2、采用口头、信件、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必须签订确认书并盖章签字; 3、倒签合同要标明合同背景。 三、合同的必备条款要具体、明确: 1、当事人名称须真实、一致;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包装方式要具体、明确; 3、注意验收方法、程序和时间; 4、履行方式须具体:交货方式、结算方式; 5、履行期限须确定某一时间点或时间段; 6、尽量明确本司所在地为地; 7、违约责任要量化为违约金或确定违约赔偿金的计算方法;

8、解决争议办法为协商、诉讼,约定由本司所在地法院管辖或仲裁委员会仲裁。 四、订约前的合同义务: 1、尽协助、通知义务; 2、订约时获取的对方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和使用。 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证据将可能成为诉讼成败的关键。无论是在定金合同还是在主合同履行中,相关的凭据、合同、提单等都可能在发生纠纷时成为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因此,要增强证据意识,随时注意收集和妥善保存。 六、合同签订后,合同原件须交公司统一保管。 七、合同内容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第三人的利益,不得含有造成对方人身伤害或因故意及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以上是小编对签订合同注意事项相关法律问题为您所做的一些简单分析,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 文章来源:律伴网https://www.sodocs.net/doc/8819022527.html,/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