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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厂质保能力要求成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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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1.1.1工厂应规定与认证要求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权限及相互关系,并在本组织管理层中指定质量

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它方面的职责如何,应使其

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确保本文件的要求在工厂得到有效地建立、实

施和保持;

(b)确保产品一致性以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

(C)正确使用CCC证书和标志,确保加施CCC标志

产品的证书状态持续有效。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质量

负责人可同时担任认证技术负责人。

1.1.2工厂应在组织内部指定认证联络员,负责在

认证过程中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系,其有责任及时跟踪、了解认证机构及相关政府部门有关强制性产品认证

的要求或规定,并向组织内报告和传达。

认证联络员跟踪和了解的内容应至少包括:a)强

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细则换版、产品认证标准换版及其

他相关认证文件的发布、修订的相关要求; b )证书

有效性的跟踪结果;

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结果。

1.1.3如需建立适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材

料变更批准机制的工厂,应在其组织内任命技术负责人、并确保其有充分能力胜任,其主要职责是负责适

用简化流程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变更的批准,确保变

更信息准确及变更符合规定要求,并对产品的一致性

负责。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应经认证机构考核认定。

1.2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试验仪器设备以

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产品的需要;应

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

事对产品认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

能力;应建立并保持适宜的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

存等必备的环境和设施。

对于需以租赁方式使用的外部资源,工厂应确保外

部资源的持续可获得性和正确使用;工厂应保存与外

部资源相关的记录,如合同协议、使用记录等。

2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确保对本文

件要求的文件、必要的外来文件和记录进行有效控制。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不低于该产品的认证依据标

准要求。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的主要内容,工厂应

有必要的图纸、样板、关键件清单、工艺文件、作业

指导书等设计文件,并确保文件的持续有效性。

2.2工厂应确保文件的充分性、适宜性及使用文件

的有效版本。

2.3工厂应确保记录的清晰、完整、可追溯,以作

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与质量相关的记录保存

期应满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在本次检查中能够获

得前次检查后的记录,且至少不低于24个月。

2.4工厂应识别并保存与产品认证相关的重要文

件和质量信息,如设计鉴定报告和/或型式试验报告、

工厂检查结果、CCC证书状态信息(有效、暂停、撤销、

注销等)、认证变更批准信息、监督抽样检测报告、

产品质量投诉及处理结果等。

3采购与关键件控制

3.1采购控制

对于采购的关键件,工厂应识别并在采购文件中明

确其技术要求,该技术要求还应确保最终产品满足认

证要求。

工厂应建立、保持关键件合格生产者/生产企业名

录并从中采购关键件,工厂应保存关键件采购、使用

等记录,如进货单、出入库单、台帐等。

3.2关键件的质量控制

3.2.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在进货(入厂)时完成对采购关键件的技术要求进行验证和

/或检验并保存相关记录。

3.2.2对于采购关键件的质量特性,工厂应选择适

当的控制方式以确保持续满足关键件的技术要求,以

及最终产品满足认证要求,并保存相关记录。适当的

控制方式可包括:

获得CCC证书或可为最终产品强制性认证承认的

自愿性产品认证结果,工厂应确保其证书状态的有效。

没有获得相关证书的关键件,其定期确认检验应符

合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

(C)工厂自身制定控制方案,其控制效果不低于

3.2.2(a)或(b)的要求。

3.2.3当从经销商、贸易商采购关键件时,工厂应

采取适当措施以确保采购关键件的一致性并持续满

足其技术要求。

对于委托分包方生产的关键部件、组件、分总成、

总成、半成品等,工厂应按采购关键件进行控制,以

确保所分包的产品持续满足规定要求。

对于自产的关键件,按4进行控制。

4生产过程控制

4.1工厂应对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工序(简称关键

工序)进行识别,所识别的关键工序应符合规定要求。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关键工序的控

制应确保认证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产品一致性;如

果关键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认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产品生产过程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

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要求。

4.3必要时,工厂应对适宜的过程参数进行监视、测量。

4.4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生产设备的维护保养制度,以确保设备的能力持续满足生产要求。

4.5必要时,工厂应按规定要求在生产的适当阶段

对产品及其特性进行检查、监视、测量,以确保产品

与标准的符合性及产品一致性。

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最终产品的例

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进行控制;检验程序应符合规

定要求,程序的内容应包括检验频次、项目、内容、方法、判定等。工厂应实施并保存相关检验记录。

对于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的检验,工厂应确保外部机

构的能力满足检验要求,并保存相关能力的评价结果,如实验室认可证明等。

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6.1基本要求

工厂应配备足够的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确保在采购、生产制造、最终检验试验等环节中使用的仪器设备能

力满足认证产品批量生产时的检验试验要求。

检验试验人员应能正确使用仪器设备,掌握检验试

验要求并有效实施。

6.2校准、检定

用于确定所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检验

试验仪器设备应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校准或检定,校准

或检定周期可按仪器设备的使用频率、前次校准情况

等设定;对内部校准的,工厂应规定校准方法、验收

准则和校准周期等;校准或检定应溯源至国家或国际

基准。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状态应能被使用及管理

人员方便识别。工厂应保存仪器设备的校准或检定记录。

对于委托外部机构进行的校准或检定活动,工厂应

确保外部机构的能力满足校准或检定要求,并保存相

关能力评价结果。

6.3功能检查

必要时,工厂应按规定要求对例行检验设备实施功

能检查。当发现功能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要求时,应能

追溯至已检测过的产品;必要时,应对这些产品重新

检测。工厂应规定操作人员在发现仪器设备功能失效

时需采取的措施。

工厂应保存功能检查结果及仪器设备功能失效时

所采取措施的记录。

7不合格品的控制

7.1对于采购、生产制造、检验等环节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工厂应采取标识、隔离、处置等措施,避免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或交付。返工或返修后的产品应重新检验。

7.2对于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产品召回、顾客投诉及抱怨等来自外部的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工厂应分析不合格产生的原因,并采取适当的纠正措施。工厂应保存认证产品的不合格信息、原因分析、处置及纠正措施等记录。

7.3工厂获知其认证产品存在重大质量问题时(如国家级和省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等),应及时通知认证机构。

8空章

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9.1变更控制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对可能影响产品一致性及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的变更(如工艺、生产条件、关键件和产品结构等)进行控制,程序应符合规定要求。变更应得到认证机构或认证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实施,工厂应保存相关记录。

9.2 —致性控制

工厂应从产品设计(设计变更)、工艺和资源、采购、生产制造、检验、产品防护与交付等适用的质量环节,对产品一致性进行控制,以确保产品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要求。

认证产品一致性要求的主要内容有:标识、涉及安全和/或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关键件等。

9.2.1标识

认证产品铭牌、产品技术文件和包装箱上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技术参数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认证批准的结果一致。

9.2.2产品结构

认证产品涉及安全和/或电磁兼容性能的结构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与认证批准的结果(型式试验报告、变更批准资料、产品描述等)一致。

9.2.3关键件

认证产品所用的关键件应满足以下要求:

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与认证机构批准或生产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的一致;

C)适用时,采购关键件的数量应与最终产品出货数量相匹配。

10产品防护与交付

工厂在采购、生产制造、检验等环节所进行的产品防护,如标识、搬运、包装、贮存、保护等应符合规定要求。必要时,工厂应按规定要求对产品的交付过程进行控制。

11 CCC证书和标志

工厂对CCC证书和标志的管理及使用应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强制性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于统一印制的标准规格CCC标志或采用印刷、模压等方式加施的CCC标志,工厂应保存使用记录。对于下列产品,不得加施CCC标志或放行:

a.未获认证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产品;

b.获证后的变更需经认证机构确认,但未经确认的产品;

c.超过认证有效期的产品;

d.已暂停、撤销、注销的证书所列产品;

e.不合格产品

3C认证申请书模板

第1页共4页 申请编号: 申请人编号: (Application No.):Applicant No.: 生产厂编号: Factory No: CCC认证申请书 Application for the CCC Certification □首次申请□再次申请 申请人/Applicant: 生产厂/Factor 申请日期/Date: 产品类别/Product sort: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hina Quality Certification Centre 1.申请人/Applicant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申请人名称/Name of Applicant: 1.2 付款人名称及地址/Invoice Address: 1.3申请人地址、邮编/A ddress and post code of Applicant: 1.4 联系人/Person to be contact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 电话/Applicant’s Telephone: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6 传真/Fax: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7 电子邮件/E-mail: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代理机构或中国办事处名称, 联系人姓名, 地址, 邮编, 电子邮件、电话及传 真/Name of Agent or office in China, its contact person, Address, Post Code, E-mail, Tel. No. & Fax No.: 3. 制造商/Manufacturer where the equipment is produced: 3.1制造商名称/Name of Manufacturer: 3.2制造商地址/Address of Manufacturer: 3.3 联系人/Person to be contacted: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4 电话/ Manufacturer’s Telephone: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厂质保能力要求

强制性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施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所有班次的生产操作,应指定确保产品质量的人员。 负责产品质量的人员,为了纠正质量问题,应有权停止生产。 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产品或过程是否迅速通知给负有纠正措施职责和权限的管理者? ?可接受的证据 ----选择不合格品的例子,如内部或外部忧虑/抱怨,等等 ----沟通渠道和及时性 负责产品质量的人员,为了纠正质量问题,是否有权停止生产? ?可接受的证据 ----被授权人员名单 ----通过程序和/或文件明确授权的岗位 ----定义清晰的权限 ----近期的示例 横跨所有班次的生产操作是否指定负责确保产品质量的人员? ?可接受的证据

----所在班次中负有确保质量的人员 ----考虑夜班等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现过程、检测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件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的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实施规则要求。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 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程序中应包括对关键零部件或材料供应商实行产品(样品、材质清单、产品图、功能性能特性要求、测试报告等)和制造过程(控制计划、过程工艺流程图、生产设备清单)批准(量产之前、变更的批准等)的要求,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 2.1 人员职责和资源 2.1.1 职责 a)是否规定了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是¨ 否¨ b)是否已指定质量负责人并赋予了相应的职责和权限?是否履行了相应的职责? 是¨ 否¨ 如果是,请给出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的文件号: 2.1.2 资源 是否配备了必须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具备必要能力的人员;必备的生产、检验、储存的环境? 是¨ 否¨ 2.2 文件和记录 2.2.1是否已建立、保持了文件化的质量计划/类似文件,以及确保产品质量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的文件?是¨ 否¨ 如果有文件,请给出参考文件号: 2.2.2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是否等同或高于该产品的国家标准要求?是¨ 否¨ 2.2.3是否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文件和资料的控制程序,以确保:是¨ 否¨ a) 文件在发布前和更改是否由授权人员审批其适宜性?是¨ 否¨ b) 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是否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是¨ 否¨ c) 是否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是¨ 否¨ 如果有文件,请给出参考文件号: 2.2.4是否建立并保持了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程序?是¨ 否¨ 如果有文件,请给出参考文件号: 2.2.5质量记录是否规定了适当的保存期限并保存有效期内的记录?是¨ 否¨ 2.3 采购和进货检验 2.3.1是否已制定了对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是¨ 否¨ 工厂是否按照文件要求对供应商进行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并保存对供应商选择和日常管理记录? 是¨ 否¨ 2.3.2是否已建立了进货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检验/验证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的程序?是¨ 否¨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0.引言 (5) 1.适用范围 (5) 2.术语和定义 (5)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5)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5) 2.3例行检验 (6) 2.4确认检验 (6)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6) 2.6功能检查 (6)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 3.1职责和资源 (7) 3.2文件和记录 (8) 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 (8) 3.4生产过程控制 (9) 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10)

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10) 3.7不合格品的控制 (12) 3.8内部质量审核 (12) 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12) 3.10产品防护与交付 (13) 3.11CCC证书和标志 (13) 0.引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CCC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的质量保证能力和生产控制过程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强制性产品认证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或相应的机构或人员),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认可,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须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符合认证要求有影响工作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备的环境。 2.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建立、保持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生产一致性控制计划》,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需要的文件。 2.2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确保文件的更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期限。 3.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或制造者应制定对关键件和材料的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或制造者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记录。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 引言 本文件是CQ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制造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国家认证标准并与型式试验样机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若有特殊要求的,按《自愿性产品认证特殊要求》中有关规定执行。 2. 定义 2.1 申请人 申请产品认证注册的组织。 2.2 持证人 持有产品认证证书的组织。 注:取证前称为申请人,取证后称为持证人。 2.3 生产者(制造商) 实施质量体系,控制认证产品生产的组织。 2.4 生产厂/制造厂/加工厂(场)所 指对认证产品进行最终装配和/或检验以及使用认证标志的地点。 3 总则 生产者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对认证产品生产者的审核每年至少一次(根据认证产品类别和生产的稳定状态而定),以保证将必要的日常工作和程序保持在可接受的水平上。对生产者进行监督复查期间,要抽取认证产品样机和/或零部件进行检验,以验证其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并与型式试验样机一致。 当发现可能危及到产品与认证标准的符合性的情况时,可增加监督频次。 4 质量体系 4.1 职责和资源 4.1.1 职责 生产者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在其组织的内部指定一名质量保证负责人和一名认证联络工程师(或联络员)。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组织管理层中的一名成员,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不论其在其他方面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 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 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 及时向认证机构申报涉及获证产品安全性能的变更; d) 负责与认证机构联络与协调认证方面的事情; e)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f) 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认证标志;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对于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依据,它共包括十个要素(十个要素及理解要点见附件)。 一、: 1、对认证产品进行合格评定的一个重要内容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进行评价,以确定工厂是否具有生产与经认证机构确认合格的样品一致的产品的综合能力。认证规则中明确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包括对产品、关键零部件和/或原材料,工厂应进行检测的项目及其频次等。 2、工厂应按照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质量管理体系,至少应包括以下文件化程序。 (1)认证标志的保管使用控制程序; (2)产品变更控制程序; (3)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 (4)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5)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6)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程序; (7)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 (8)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9)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程序; (10)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11)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3、还应有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认证产品标准、认证产品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必要的工艺作业指导书、仪器设备操作规程等。 4、工厂应具备生产相应产品的生产设备和/或工艺装备、符合规定检验要求的检验试验设备以及与生产过程相适应的环境条件。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 5、工厂应建立符合要求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供应体系,以保证认证产品的生产能够得到合格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6、为保证产品持续满足规定的要求,控制认证产品质量的文件和资料都应受控,已经的涉及产品一致性的文件的更改应符合人证规定要求。

3C认证CNCA-00C-006工厂检查通用要求讲解

编号:CNCA-00C-006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检查通用要求 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0.引言··16 1.范围··16 2.术语和定义··16 2.1工厂检查··16 2.2指定试验··17 3.工厂检查活动的准则··17 4.工厂检查要求··17 4.1工厂专业类别··17 4.2工厂检查实施的基本要求.·18 5.确定工厂检查的基本要求··18 6.确定工厂检查的方式、内容和检查组··18 7.生产企业搬迁的风险控制··19 8.获知认证产品不合格信息后的处置··19 9.证书恢复的工厂检查··19 https://www.sodocs.net/doc/8710558634.html,C标志加施的特殊要求··19 10.1需在生产过程中加施CCC标志的要求··20 10.2委托相关方印刷、模压CCC标志的要求··20 11.工厂检查结论判定··20 11.1工厂检查结论和不符合项分类··20 11.2工厂检查结论判定条件··21 11.3工厂检查的结论告知··23

0.引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在工厂检查活动中,指定认证机构应对产品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生产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为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检查活动,指导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工作实施的一致性,保证工厂检查活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制定本实施规则。 指定认证机构应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的要求,针对产品自身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检查员使用管理等因素,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建立与机构自身特点相适应的工厂检查实施方案。 1.范围 本实施规则适用于指定认证机构工厂检查活动的组织管理、实施、工厂检查结论判定等活动。 2.术语和定义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中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实施规则。 2.1工厂检查 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产品一致性和产品与标准的符合性所进行的评价活动。工厂检查范围包括产品范围和场所界限。 注:产品范围指认证产品。场所界限指与产品认证质量相关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第二章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产品合格评定的一个重要部分是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 认证实施规则的附件——《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以下简称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是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的依据,也是工厂建立确保认证产品质量所需的质量体系的依据。它包括工厂质量体系和产品一致性控制要求的十个要素。因此,无论是工厂检查还是建立质量体系,正确理解和掌握这十个要素就显得十分重要。 第一节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主要内容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主要内容有十条,即十个要素。分别为: 1、职责和资源 对工厂在管理职责、相互关系和资源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2、文件和记录 对文件的内容及其控制、质量记录的控制方面提出了要求。 3、采购和进货检验 对供应商及其提供产品的检验/验证、定期确认检验提出了控制要求。 4、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对关键工序及操作人员、生产环境、工艺监控和产品特性监控、设备维护和工序检验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5、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 对产品的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提出了要求。 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对于检验和试验的仪器设备提出了校准和运行检查要求。 7、不合格品的控制 对生产过程中的不合格品提出了标识、隔离和处置等要求。 8、内部质量审核 对产品认证的内部质量审核的内容作了规定并提出了要求。 9、认证产品的一致性 对工厂认证产品的变更提出了控制和申报要求。

10、包装、搬运和储运 对产品的包装、搬运、储存方面提出了要求。 第二节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理解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理解要点: 1.与认证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通常包括质量负责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校准/检定人员、内审员、关键工序操作人员等。 2.以上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及其接口通常要形成文件明确地规定。可以集中描 述,也可以在相关的文件中体现。 3.质量负责人应是工厂组织内的人员,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的人员,至少是能直接 同最高管理者沟通的人员。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4.质量负责人应被赋予并有效履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1a)~d)的职责和权限。 工厂可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1.1a)~d)的职责。 5.质量负责人和其代理人可通过任命书、授权书或质量文件描述。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自愿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NCA-00C-005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编号:CNCA-00C-005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 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2.术语和定义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属于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内部人员,掌握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依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对认证产品变更进行确认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保持一致,产品一致性的具体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

2.3例行检验 为剔除生产过程中偶然性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品,通常在生产的最终阶段,对认证产品进行的100%检验。例行检验允许用经验证后确定的等效、快速的方法进行。 注:对于特殊产品,例行检验可以按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实施抽样检验。 2.4确认检验 为验证认证产品是否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所进行的抽样检验。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为验证关键件的质量特性是否持续符合认证依据标准和/或技术要求所进行的定期抽样检验。 注:关键件是对产品满足认证依据标准要求起关键作用的元器件、零部件、原材料等的统称。 2.6功能检查 为判断检验试验仪器设备的预期功能是否满足规定要求所进行的检查。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工厂是产品质量的责任主体,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生产的产品应符合标准要求,并保证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一致。工厂应接受并配合认证机构依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所实施的各类工厂现场检查、市场检查、

(整理)3C认证工厂审查要求

3C认证工厂审查主要要求 浙江远东电缆集团王新炎 一、必要的程序: 1、与质量有关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 要有质量负责人的任命文件。 质量负责人要熟悉其职责:(4点)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2、认证标志的保管和使用控制程序; 印刷与模压标志申请(必须一度向认监委申请批准) 认证标志不能超范围使用(若发生审查为否决项)(未认证的产品或非认证目录上的产品); 标志的使用形式:电缆表面为CCC, 合格证及包装袋为:

建议不在合格证上和包装袋(布)上使用3C标志,更不可以将3 C、MA等标志混在一起使用。 一组完整的标志应该是:工厂编号+CCC 标志发放使用必须要有记录;必须有印字轮台帐。 3、认证产品变更控制程序(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4、文件控制程序 必须的记录:文件清单(总表);文件发放、更改、回收记录等5、记录控制程序 必须的记录:记录清单(总表); 所有记录至少保持24个月。 6、供应商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程序 合格供方评定是评定供应商而非生产商。 7、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检验和验证程序 8、关键元器件和材料的定期确认检验程序(原材料检验规范) 6-8程序可合并为采购控制程序 9、生产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包括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查 必须的记录:年度大修计划,日常维修记录,关键工序设备点检记录,生产设备台帐等,模具发放记录,模具验证记录。 必须的文件: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0、例行检验(R)和确认检验(S)程序 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应包括检验项目、内容、方法、判定,(见实施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01-02发布2014-09-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目录 0.引言 (5) 1.适用范围 (5) 2.术语和定义 (5)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5)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5) 2.3例行检验 (6) 2.4确认检验 (6) 2.5关键件定期确认检验 (6) 2.6功能检查 (6) 3.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6) 3.1职责和资源 (7) 3.2文件和记录 (8) 3.3采购和关键件控制 (8) 3.4生产过程控制 (9) 3.5例行检验和/或确认检验 (10) 3.6检验试验仪器设备 (10) 3.7不合格品的控制 (12) 3.8内部质量审核 (12) 3.9认证产品的变更及一致性控制 (12) 3.10产品防护与交付 (13) 3.11CCC证书和标志 (13)

0.引言 按照《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的要求,生产企业应控制获证产品一致性,其质量保证能力应持续符合认证要求。为规范指导强制性产品认证(以下简称CCC认证)目录内产品生产企业建立确保产品持续符合CCC认证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制定本实施规则。 在认证工作具体实施中,工厂应以保证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的一致性为目标,根据本实施规则及相应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的要求,针对产品特性和生产加工特点,建立符合本实施规则要求的质量保证能力。 注:本实施规则中的工厂涉及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 1.适用范围 本实施规则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基本要求,同时也是认证机构实施工厂检查的依据之一。 2.术语和定义 2.1认证技术负责人 属于生产者和/或生产企业内部人员,掌握认证依据标准要求,依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对认证产品变更进行确认批准并承担相应责任的人。 2.2认证产品一致性(产品一致性) 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样品保持一致,产品一致性的具体要求由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细则规定。 2.3例行检验

3C工厂检查的要求及其理解要点

3C工厂检查要求和关键要点1.1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种人员的责任和相互关系,工厂应指定组织内的质量负责人。无论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他均应具有以下职责和权限:a)负责建立符合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维护。b)确保产品具有强制性认证标志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c)建立文件化程序以确保正确存储和使用认证标志。d)建立文件化程序以确保不合格品和认证产品未被认证机构确认变更后未加强制性认证标志的,质量负责人应有足够的能力胜任工作。⑴工厂,是制造商拥有或委托制造商进行生产和组装活动的物质基础,包括人员,场所,设施和设备;⑵影响认证产品质量的人员至少包括:质量负责人,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级管理人员,设计人员(如果有),采购人员,评估供应商的人员以及从事该活动的人员。根据制造过程,检查/测试人员,设备维护人员,测量人员(如果有),内部审核人员(不考虑其他职责),从事包装,搬运和存储的人员。各类人员应负有相应的责任,每个责任的接口要清晰明了;⑶原则上,指定的质量负责人应该是高层管理人员,至少是可以直接与高层管理人员沟通的人员。缺席质量负责人时,工厂可以指定质量负责人的代理人履行相应职责;⑷质量负责人(无论他们在其他方面的责任如何)应被赋予涵盖1.1 a)?d)的责任和权力。他/她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验,并得到相应的授权,具有协调和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有关的事项的能力,并熟悉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机构对强制性产品的管理要求认证标志。⑴是否规定了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种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规定的适当性,适用性和协调性是什么?⑵工厂是否已指定质量负责人,是否已分配给他1.1a)?d)中指定的职责和权限;⑶通过对有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查,确定质量负责人是否有足够的能力胜任工作;⑷通过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查,评估各种人员职责的履行情况。1.2资源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标准的产品的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以确保从事影响产品质量的工作的人员具有必要的能力;建立和维护合适的产品生产,检查,测试,存储等所需的环境了解要点:⑴本条款是工厂资源的一般要求,包括生产设备,检验设备,人力资源和工作环境;⑵人力资源的分配应满足对人员能力进行优质活动的要求;⑶工厂应有足够的生产和检验设备,其技术性能,准确性,运行状态等可为认证产品达到强制性认证标准提供保证; ⑷工作环境是指确保认证产品满足要求的环境,包括生产,检查,测试,存储等,例如:温度,湿度,噪声,振动,磁场,光照,清洁度,无菌性,工厂应确定环境要求,并提供和管理满足要求的资源;⑸无论是由于外部原因(例如认证体系,认证标准等)还是内部原因(人员变更,设备更换,环境变化等),工厂均应采取相应措施以确保认证产品的质量达到强制性要求认证标准的要求审查要点:⑴工厂是否已确定对认证产品质量有影响的每个岗位人员的能力要求,是否采取了使人员满足岗位能力要求的措施,以及人员的能力是否满足要求?每个职位均符合要求;⑵通过对相关过程和活动的审查,确定企业提供的资源是否充足,适当,以及资源是否得到有效管理和控制;⑶资源变化时,工厂是否有畅通的渠道及时了解相应信息,是否可以及时采取措施以确保其资源满足认证产品的稳定生产; 2.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质量规划认证产品或类似文件,以及确保有效操作和控制产品质量相关过程所需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标,实施过程,测试和相关的资源法规,以及有关认证产品变更的法规(标准,工艺,关键部件等),认证产品后标志的使用和管理。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作为质量计划的内容,其要求不应低于与产品有关的国家标准的要求。⑴关键部件,组件,材料等直接影响整机(车辆)产品认证的相关质量。通常,这些关键组件可以作为独立组件提供,并且可以根据相关的独立组件标准进行测试和认证;⑵工厂应建立并维护

3C认证审查前工厂必备条件

3C认证审查前工厂必备条件 生产强制性3C认证产品的企业,不论采取何种形式申请3C认证,在其产品通过了型式试验之后,认证机构都必须依照《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到申请认证产品的生产现场进行一次工厂审查。只有在生产企业对工厂审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并通过了认证机构的验证后,认证机构才能给申请企业颁发3C证书。之后,申请认证的产品才能被允许正式开工生产和上市销售。 申请认证的生产企业在工厂审查之前,特别是第一次申请3C认证的企业,一般必须具备以下列出的这些硬件和软件条件,才能满足《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简称《10条要求》)的规定。 一、硬件部分 1. 有固定的生产场所,生产场所的地址应该与申请书上的生产场所地址一致。 2. 生产现场的生产环境、检测环境、储存环境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3. 必须配备符合申请认证产品标准要求的检测设备和生产加工设备。各种检测设备(包括计量仪器)应该在校准或校正周期范围内。 4. 有相应的质检人员和生产制造人员,所有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相应的资质培训;质检和特殊岗位人员还应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如检验人员上岗证,电工、起重工操作证等)。 5. 建立健全质检机构和生产组织机构,指定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并明确其职责。 6. 正常经营必须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商标注册证等证件齐全。 7. 委托加工协议等协议(ODM/OEM形式申请时)。 8. 在工厂审查的当天,生产现场应该有申请认证的产品在生产和检验过程中。 9. 在工厂审查的现场,工厂检验人员应能在现场完成3C工厂审查人员指定的检验项目,并能正确填写检验记录。 二、软件部分 1. 企业应编写、建立文件化的质量保证体系。 包括:质量手册或质量计划(满足《10条要求》中2.1款之规定的内容)、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规章制度等,并下发到各个相应的工作岗位。文件应有更改、修订、状态标识和受控标识。 2. 申请3C认证的企业应编写、建立的程序文件。按《10条要求》的规定,至少应有以下11个管理控制程序: 2.1认证标志保管和使用管理程序 2.2文件控制程序 2.3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可打印)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QC/F 001‐2009 CQC标志认证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QC Certification Requirements of Factory Quality Assurance Ability 2009年9月1日发布 2009年9月15日实施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前言 本文件作为产品认证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依据文件之一,规定了申请产品认证的工厂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适用于安全、EMC、性能等产品认证。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型式试验/产品检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如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产品认证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本文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发布,版权归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有,任何组织及个人未经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使用。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袁泉孙芳刘厚利

1.职责和资源 1.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质量工作的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该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标志。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自愿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从事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工作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 文件和记录 2.1 工厂应建立文件化的认证产品的质量计划或类似文件,以及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和控制所需要的文件。质量计划应包括产品设计目的、实现过程、检验及有关资源的规定,以及产品获证后对获证产品的变更(标准、工艺、关键材料等)、标志的使用管理等规定。 产品设计标准或规范应是质量计划的一个内容,其要求应不低于有关该产品的认证标准要求 2.2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对本文件要求的文件和资料进行有效的控制。这些控制应确保: a) 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以确保其适宜性; b) 文件的修改和修订状态得到识别,防止作废文件的非预期使用; c) 确保在使用处可获得相应文件的有效版本。 2.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质量记录的标识、储存、保管和处理的文件化程序,质量记录应清晰、完整以作为产品符合规定要求的证据。质量记录应有适当的保存期限。 2.4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获证产品的档案。档案内容至少应包含证书、试验报告、工厂检查报告、获证产品变更的申请和批准资料等。 3. 采购和进货检验 3.1 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关键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评定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关键原材料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3.2 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程序及定期确认检验程序,以确保满足认证所规定的要求。 关键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关键原材料的检验验证记录、确认检验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4. 生产过程控制和过程检验 4.1 工厂应对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能力,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

产品认证工厂质量能力保证要求-(305文件)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公开文件 C C AEPI-GK-305-2014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2014年5月5日颁布2014年5月5日实施 中环协(北京)认证中心发布

环境保护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CAEPI-GK-305-2014) 本文件规定了申请环保产品认证企业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应达到的要求。申请环保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满足并持续满足本文件的要求。本文件是CCAEPI-GK-305-2009的改版。 1.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产品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 工厂应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授权其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要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认证标准的产品要求。 应配备相应的人力资源,确保对产品质量有影响的人员具备必要的能力。 建立并保持适宜产品生产、检验、试验、储存等必要的环境。 2.质量文件和产品标准 2.1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产品质量管理文件,以确保产品质量的相关过程有效运作。 2.2 应有完整的产品设计文件和工艺文件,审批手续完备。 2.3 产品生产应按照相应的标准(一般为企业标准)组织生产,并能有效指导和控制产品质量;产品企业标准应在当地质量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且产品标准技术性能要求应不低于该产品的认证标准要求。

3. 供应商质量控制 3.1 工厂应制定《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清单》,并建立供应商档案。 3.2 工厂应对外协件加工方提出文件化的质量要求,并建立质量验收档案记录。 3.3 工厂应对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供应商、外协件加工方进行定期评审,确保其提供的产品持续符合认证及相关标准要求。相关记录完整有效。 4. 生产过程控制 4.1 工厂应对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生产工序进行识别,如果该工序没有文件规定就不能保证产品质量时,则应制定相应的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使生产过程受控。 4.2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关技能培训,具备相应能力。 4.3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生产设备管理(操作维护保养)制度。 5. 例行检验和型式检验 例行检验包括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进厂检验/验证、工序检验和出厂检验。型式检验是为验证产品持续符合企业标准要求进行的检验。 5.1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验证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对供应商提供的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的规程或作业指导书,以确保其质量满足要求。 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可由工厂进行,也可以由供应商完成。当由供应商检验时,工厂应对供应商提出明确的检验要求。 工厂应保存完整有效的关键元器件和原材料的检验或验证记录及供应商提供的合格证明及有关检验数据等。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产品零部件的编号/码管理制度及相关记录,确保产品出厂编号与零部件编码唯一对应并方便查询。 5.2 工序检验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对关键工序生产结果的检验规程或作业指导书,明确规定检验的抽样方法、检验项目、适用方法、判定规则等,以确保其结果满足工序质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条款解释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条款解释(新版) 附件5: 强制性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条款解释: 为保证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已获型式试验合格的样品的一致性,工厂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产品质量保 证能力要求。 1. 职责和资源 1.1 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质量活动有关的各类人员职责及相互关系,且工厂应在组织内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应具有以下方面的职责和权限: a)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b)确保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的要求; c)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认证标志的妥善保管和使用; d)建立文件化的程序,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强制性认证标志。 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条款解释: 1)与认证产品质量有关的人员;通常包括质量负责人、技术人员、采购人员、检验/试验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校准/检定人员、内审员、关健工序操作人员等。 2)以上各类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应形成文件。人员的职责和相互关系可以集中描述,也可在相关的文件中体现。 3)质量保证负责人应是工厂组织内的人员,原则上应是最高管理层人员,至少是能直接与最高管理者沟通的人员。质量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质量管理工作经验或经历,有能力协调、处理与认证产品质量相关的事宜,熟悉相关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和认证标志的管理要求。 4)质量负责人应被赋予并有效履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1.1a)~d)的职责和权限。工厂可指定一名质量负责代理人,当质量负责人不在时履行1.1a)~d)的职责。 5)质量负责人和其代理人可通过任命书、授权书或质量文件描述。No.2 1.2 资源 工厂应配备必需的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以满足稳定生产符合强制性认证

资源节约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CQC/JY001-2008 资源节约产品认证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版 本 号:2 受控状态:受控 受控编号: 2008年10月30日发布 2008年11月15日实施

前言 为了保证中国节能环保产品认证工作顺利开展,确保认证各项工作符合ISO/IEC导则65、IAF 对导则65的解释文件、CNAB认可准则、中国节能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及CQC 产品认证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使各项相关活动得以规范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规则。 本文件适用于对申请中国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 本文规定了申请中国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如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中有关规定执行。 制定单位: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主要起草人:闵静、聂明利、刘厚利

1职责 工厂应规定与认证产品质量控制和管理活动有关部门和各类人员的职责及相互关系并形成文件。工厂应指定一位认证/质量负责人,无论该成员在其他方面的职责如何,确保能够履行以下方面的职责: 1)确保执行认证用标准或技术要求; 2)确保加贴认证标志的产品符合认证标准要求; 3)确保不合格品和获证产品变更后未经认证机构确认,不加贴认证标志; 4)与认证机构保持联络并协调有关认证事宜。 5)负责建立满足本文件要求的质量体系,并确保其实施和保持; 认证/质量负责人应具有充分的能力胜任本职工作。 2 文件和记录 2.1工厂应具备以下文件: 1)与认证产品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证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实施规则; 2)与认证产品有关的设计/开发文件、采购控制文件、生产过程控制文件和检验控制文件。2.2工厂应对上述文件进行控制,确保: 1)文件发布前和更改应由授权人批准,文件的规定应满足相关产品标准及认证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 2)认证依据标准或技术规范和文件应保持清晰、易于识别,并控制其分发; 3)文件的更改和现行状态应得到识别,在使用处可获得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 2.3工厂应建立并保持文件化的程序,以规定与认证产品有关的记录,对其标识、贮存、保护、检索、保存期限和处置进行控制。 3 设计/开发 3.1工厂应制定产品的设计标准或规范,其要求应不低于相关产品认证标准或技术要求。 3.2 工厂应对产品进行设计/开发策划,并在设计/开发方案或相应文件中确定产品主要性能指标并满足相应标准或技术要求。 3.3工厂应对设计/开发结果进行评审和验证,并对其在满足顾客使用条件下进行有效确认。 3.4工厂应保存产品的设计评审/设计验证/设计确认的记录,记录应能够体现主要性能指标和CQC产品认证评价指标的实现过程和结果。 4 受控零部件/材料的采购 4.1供应商的控制 工厂应制定对受控零部件/材料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的程序,以确保供应商具有保证生产受控零部件/材料并满足要求的能力。 工厂应保存对供应商的选择评价和日常管理的记录。 4.2 采购文件的控制 工厂应明确受控零部件/材料采购技术要求,且符合产品的设计要求。工厂应将采购技术要求与供方进行有效沟通,对采购过程进行控制,以确保供方提供满足要求的受控零部件和材料。 5生产过程控制 5.1工厂应识别生产过程中影响产品主要性能和认证指标的关键生产工序和特殊生产工序,制定适宜的工艺和作业指导书,对生产工序关键参数进行控制,并应保存控制的记录。过程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 5.2产品生产过程中如对环境条件有要求,工厂应保证工作环境满足规定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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