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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

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
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

“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发展环保产业的意见》文件精神,配合生态省建设,推进节能减排,提高我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质量和技术水平,规范我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场,充分发挥环保投资效益,发挥污染防治设施的作用,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推动我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市场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是指: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的一条龙交“钥匙”工程的总承包,按工程内容划分为五项:

1.水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

2.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

3.固体废弃物处置、处理工程总承包;

4.噪音与振动控制工程总承包;

5.辐射与电磁波污染防护工程总承包;

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可设置单项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也可设置多项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

第三条:在浙江省范围内从事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有关单位,均可按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申报取得“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凡获得“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单位,可在浙江省范围内进行环境污染治理工程的总承包。

第二章认定权限

第四条:“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认定为省级认定。

第五条: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依据本办法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对申报“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认定的单位进行认定,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发给“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

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认定必须坚持公平、公开、科学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具体负责认定工作的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杜绝认证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第六条:“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统一制作、统一颁发,实行一级管理,全省适用。

第三章认定的条件及应提交的资料

第七条:申请“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临时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并提供相应资料:(一式三份,装订成册)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元人名币;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环境污染防治专项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或市政工程施工资质), 提交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

3.具有相应数量的环境保护及相关专业的工程技术人员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其中:高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须需五名以上(单项3名以上、两项5名以上、三项以上6名以上,每一单项必须有一工艺高级职称技术人员)、中级职称的工程技术人员须需八名(单项5名、两项7名、三项以上8名)以上;按专业分,必须涵盖设计(含工艺)、施工、概预算、安装、调试、质安、监测等人员,其中:施工、质安、安装人员须持有建设、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书。上述所有人员均应提供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单位盖章。另:公司退休人员反聘的应提供聘书和劳动合同,同一名技术人员只能出现在一家申报单位材料中。

4、申请临时证书不需要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材料,但申报单位提供的主要技术人员必须要有一定的业绩。

5.具有固定、齐备的办公、设计、实验、仓储场所;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如办公室自动化、电脑制图、基本的监测实验设备以及建筑业企业施工资质(三级)应具备的主要技术装备(列表),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6.具有健全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设有目标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安全责任制、质量监督制;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到人。

7.提交近三年来企业在环保领域内获得的鉴定证书、专利证书、获奖证书、专业

期刊发表的论文以及相关的荣誉证书等。(非必须条件)

8.提交企业上一年度财务报表及资信情况材料,并附上审计部门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书。(非必须条件)

9.申请日前一年内,未受到当地劳动,建设,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证明。

10.临时证书不考察工程现场。

第八条申请“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正式证书”的单位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七条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临时证书申报条件。

2.提交第七条所列申报材料。

3.单项证书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名,二项证书不少于35名,三项证书不少于50名。上述所有人员均应提供劳动人事关系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单位盖章。另:公司退休人员反聘的应提供聘书和劳动合同。

4.具有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业绩(包括建设单位名称、治理污染物种类、工程规模、主要工艺、达标及运转情况、建设周期等);以下资料单独装订成册(一份):每一单项提交不少于三个独立完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环境污染治理工程实例,其资料必须包括:治理工程设计方案、总承包合同、设计图纸、验收监测报告、操作规程、用户意见、工作总结等。

5. 正式证书每申报单项考察2个以上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工程现场。

第四章申报认定程序

第九条:申报单位向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提出书面申请报告,领取并填写《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申报表》一式三份,并提交本实施办法第三章第七条、第八条所列的全套资料,提交资料的内容必须真实、有效。

第十条: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秘书处对申报认定单位提交的资料进行初审,对申请资料齐备并符合要求的,提交考评小组评审。

第十一条: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组织有关专家成立“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考评小组;考评小组按本实施办法的有关内容,对申报认定单位进行资料审查、现场检查,专家评议,提出评审意见;根据考评小组评审意见,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予以公布评审结果,并颁发《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报浙江省环保厅备案。对不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退回申报资

料,告之理由,提出整改意见。

第五章“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第十二条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临时证书监督与管理

(一)临时证书有效期为一年

(二)持证单位可在符合正式证书的条件后申请转为正式证书,条件如下:

1、持证单位取证后完成了一定规模的总包工程业绩

2、持证单位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正式证书申报条件

3、其它各方面都符合正式证书申报条件

4、对有一定规模工程业绩合同,但项目未完工的单位,可延长临时证书使用期限。

(三)持证单位一年内如有突出的总包工程业绩并满足正式证书申报条件的,可提前申请转为正式证书,经我会现场检查合格后可能转为正式证书。

(四)持证单位一年内无一定规模的总包工程业绩,经我会考核后取消临时证书(五)持证单位一年内由于人员变动等各方面原因不能满足申报条件的,经我会考核后取消临时证书。

第十三条: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正式证书有效期三年,期间,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对持证单位实行年检制度,有效期满后进行复审。具体年检要求如下:

(一)填写《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年检报告表》,经市级环保产业协会签署意见(暂无市级环保产业协会市的由市环保局签署意见)。

(二)提交已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提交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年度工作总结。

(四)提交持证期间承接的设计项目清单,并附上主要业绩的合同及验收监测报告。

(五)提交相关技术人员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单位盖章。

复审合格换发新证。

第十四条:资格证书每年年检一次,届时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另行通知。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亦可不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获资格证书单位进行抽检。

第十五条:持证单位有以下行为之一者,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视情节轻重,给

予通报批评或者责令中止使用《总承包资质》、情节严重的,注销总承包资质证书、三年内不得申报:

(一)为无证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图章、图签或资质证书的;

(二)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接业务的;

(三)擅自超越资质级别或范围承接业务的;

(四)允许无证单位或个人挂靠其名下,从事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业务的;(五)因工程设计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或者污染物排放未达到设计要求的;(六)出卖、转让、出借、涂改、伪造认可证书的;

(七)持证单位分立或合并后,未按时注销认可证书的;

(八)私自聘用其他单位的在职人员为本单位提供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业务的。

第十六条:凡已取得资格证书的单位,都必须贯彻执行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行规行约》,并以此作为企业经营和发展中的自律行为,自觉规范环保工程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环境,促使我省环保工程市场公平、公开、科学、健康、有序,我会将不定期会同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违约现象,视其程度进行查处,直至吊销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获得资格证书的单位承接环保工程后,必须严格按合同条款办事,为建设单位提供各项优质服务,对达不到环保工程验收要求或工程质量要求的,应负责改进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否则,将终止使用或吊销资格证书。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浙江省环境污染治理工程总承包资质证书”的收费

1.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在申报单位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合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具体事项按合同要求实施。

2.专家评审会原则上由申请单位承办会务和承担会务费,也可委托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代办。

3.办证不另收其它费用。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浙江省环保产业协会二○○九年八月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附件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填写说明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由发证机关按如下规则填写: 一、证书编号的组成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由16位代码组成,分主码(14位)及副码(2位)二个部分。编号代码位数的排列及含义如下: 二、代码含义及编码规则说明 1、序列代码:由1位字符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 编码规则:A 施工总承包B专业承包C劳务分包 2、级别代码:由1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 编码规则:O 特级1 一级2二级3三级 3、专业代码:由2位数字组成,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 编码规则: 施工总承包序列 01房屋建筑工程02公路工程03铁路工程04港口与航道工程05水利水电工程06电力工程07矿山工程08冶炼工程 09化工石油工程10市政公用工程11通信工程12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序列 01地基与基础工程02土石方工程03建筑装修装饰工 04建筑幕墙工程 程 05预拌商品混凝土06混凝土预制构件07园林古建筑工程08钢结构工程

0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11消防设施工程12建筑防水工程13防腐保温工程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16预应力工程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 程 19爆破与拆除工程20建筑智能化工程 21环保工程22电信工程23电子工程24桥梁工程 25隧道工程26公路路面工程27公路路基工程28公路交通工程29铁路电务工程30铁路铺轨架梁工 程 31铁路电气化工程32机场场道工程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 程 35港口与海岸工程36港口装卸设备安 装工程 37航道工程38通航建筑工程39通航设备安装工 程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42水工金属结构制 作与安装工程 43水利水电机电设 备安装工程 44河湖整治工程 45堤防工程46水工大坝工程47水工隧洞工程48火电设备安装工 程 49送变电工程50核工程51炉窑工程52冶炼机电设备安 装工程 53化工石油设备管 道安装工程 54管道工程55无损检测工程56海洋石油工程57城市轨道交通工58城市及道路照明59体育场地设施工60特种专业工程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依据、案例及程序上的比

勘察设计、施工一体化招标依据及案例 一、依据文件: 1 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件中提到:“四、进一步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措施(一)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企业,通过改造和重组,建立与工程总承包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提高融资能力,发展成为具有设计、采购、施工(施工管理)综合功能的工程公司,在其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 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 (二)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资质的企业,通过建立与工程项目管理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充实项目管理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资质管理规定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工程项目范围内开展相应的工程项目管 理业务。 (七)提倡具备条件的建设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方式组织建设。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转让(BT)、建设—经营—转让(BOT)、建设—拥有—经营(BOO)、建设—拥有—经营—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由此可见对于勘察设计一体化招标是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 2 关于印发简明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法规[2011]3018号】,并印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二、相关案例 (1) 2013年10月15日在广州交易中心发布的:番禺区南大干线(省妇幼医院至市新路段)首期工程BT项目。(详见招标公告)

浙江地区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规范标准

附件一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 (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 (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 (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

浙江省建筑装饰工程

浙江省建筑装饰工程 科技文明示范工地实施细则(建筑加固改造类)

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 二O一三年三月 浙江省建筑装饰工程科技文明示范工地实施评审细则 (建筑加固改造类) 为进一步树立科技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促进科技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同时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参照国标《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浙江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结合结构加固工程的施工工艺流程,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作为申报省建筑结构加固工程科技文明示范工程评定标准,也是申报浙江省建筑结构加固优质工程的前提。 一、申报条件 1、在省内注册(含外省市进浙)的施工企业,具备施工资质,其等级与工程规模相符合。 2、申报工程已签订施工合同,配备必须具有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员。建造师的资质等级应满足资质规定的要求。

3、建筑结构加固施工图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需经过图审(或原设计认可)并合格。 4、申报工程的规模参照省优工程的评定要求。 二、申报时间及要求 1、各企业可每月申报,并注明计划检查时间,每年9月30号前应完成申报。如外省等特殊工程可延长申报日期; 2、工程项目地点在浙江省境内,和本省企业在外省、市承建的结构加固工程项目; 3、本专业工程项目未发生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4、工程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事故。 三、申报资料的规定 1、申报企业填写申报表(可从浙江省在线装饰网下载)送交加固分会,在截止时间前申报完毕,可分批或单个项目申报。 2、在工程现场检查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建造师、安全员的资格证书及三类人员证书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特殊工种如电工、焊工等上岗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3)施工组织设计;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第一条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条接受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积极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第四条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第五条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 第七条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 第八条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咨询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九条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咨询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名誉。 第十条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第三条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使客户满意。 第四条诚实守信,尽职尽责,不得有欺诈、伪造、作假等行为。 第五条尊重同行,公平竞争,搞好同行之间的关系,不得采取不正当的手段损害、侵犯同行的权益。 第六条廉洁自律,不得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礼金和其他财物,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 第七条造价工程师与委托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委托方有权要求其回避。 第八条知悉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九条接受国家和行业自律性组织对其职业道德行为的监督检查。为了规范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行业声誉,造价工程师在执业中应信守

市政隧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技术部分(勘察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

市政隧道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施工总承包 技术文件word文档可编辑 目录 1、勘察、设计方案 (4) 1.1勘察方案 (4) 第一章前言 (4) 第二章勘察技术方案 (5) 第三章工程勘察的难点、重点及解决对策 (18) 第四章质量及安全保证措施 (20) 第五章勘测成果报告 (24) 第六章总述 (27) 1.2设计方案 (28) 第一章设计进度计划 (28) 第二章设计阶段的工作内容及进度控制措施 (29) 第三章设计人员配备和施工阶段设计协调配合工作 (32) 第四章设计后期现场相关技术服务 (36) 第五章设计质量保证体系 (38) 2、施工组织设计 (41) 2.1、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 (41) 2.1.1明洞工程 (41) 2.1.2超前支护工程 (45) 2.1.3洞身开挖 (55) 2.1.4光面爆破施工工艺 (65) 2.1.5初期支护 (70) 2.1.6洞身衬砌施工 (75) 2.1.7隧道结构防排水施工 (79) 2.1.8施工缝、变形缝处理 (84) 2.1.9仰拱、铺底、填充施工 (84)

2.1.10监控量测 (85) 2.1.11水电气供应、通风及照明 (91) 2.1.12施工防尘 (92) 2.1.13砼路面施工 (92) 2.1.14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控制 (96) 2.2、质量保证措施 (99) 2.1、质量目标 (99) 2.2、质量保证体系 (100) 2.3、质量管理职责 (100) 2.4、质量保证措施 (102) 2.3、施工总进度及保证措施 (108) 3.1、工期目标 (108) 3.2、工期保证体系 (108) 3.3、工期保证措施 (109) 2.4、施工安全措施 (111) 4.1、安全目标 (111) 4.2、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111) 4.3、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12) 4.4、爆破作业安全生产措施 (114) 4.5、交通安全措施 (118) 4.6、治安和消防措施 (118) 4.7、应急预案 (119) 2.5、文明施工措施 (123) 5.1、文明施工目标 (123) 5.2、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23) 5.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123) 2.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 (125) 6.1、治安保卫制度 (125) 6.2、工地门卫制度 (126) 6.3、民工住宿安全管理制度 (127)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全文)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全文) 来源:时间:2018-03-08 04:07:17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995年8月19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11月27日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17年11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水资源管理条例〉等十九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明确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包括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 页脚内容1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质量,是指建设工程符合国家、省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以及设计文件和合同规定的对工程安全、耐久、适用、经济、美观的综合要求。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筑业行政主管部门,下同)是本行政区域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主管部门。 交通、水利、电力等部门按国家规定和本条例负责本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省发展和改革行政主管部门对国家和省重点建设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并可会同有关部门处理质量问题。 第五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及建设监理机构应建立有效的企业质量保证体系,落实质量责任制,保证建设工程质量。 第二章建设工程质量责任 第一节业主的质量责任 第六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将建设工程发包给资质符合工程要求的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商。 页脚内容2

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用表(ABC表格)资料讲解

附: 建设工程监理基本表式 A类表(工程监理单位用表) 浙建监A1 工程开工令 浙建监A2 工程暂停令 浙建监A3 工程复工令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浙建监A4-1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授权书 浙建监A5 监理通知单 浙建监A5-1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整改单 浙建监A6 旁站记录 浙建监A7 见证取样异常情况记录表 浙建监A8 工程款支付证书 浙建监A9 监理报告 B类表(施工单位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1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 浙建监B1-1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报审表浙建监B2 开工报审表 浙建监B3 复工报审表 浙建监B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浙建监B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浙建监B6 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审表

浙建监B6-1 主要施工机械设备报审表 浙建监B7 报审、报验表 浙建监B8 分部工程报验表 浙建监B9 监理通知回复单 浙建监B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浙建监B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 浙建监B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浙建监B13 费用索赔报审表 浙建监B14 工程临时/最终延期报审表 C类表(通用表)浙建监C1 工作联系单 浙建监C2 工程变更单 浙建监C3 索赔意向通知书

工程开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工程暂停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工程复工令 工程名称:编号: 注:本表一式三份,项目监理机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各一份。 浙建监A4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 工程名称:编号: 浙建监A4-1

建设部149号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149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6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七)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八)企业近3年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九)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人均办公建筑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 (十)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齐全; (十一)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十二)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第十条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0年以上;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其中,具有工程或者工程经济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8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专职专业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由国家认可的人事代理机构代为管理; (六)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建设部批准的建设工程企业办理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有关事项的通知 建市函[2005]375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北京市规划委员会,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治理局,国资委治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简化资质证书变更、增补的程序、提升效率、方便企业,现将建设部批准的工程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办理变更和增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畴 (一)资质证书的变更,除企业名称、资质证书编号两项变更,需经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建设部外,其他变更事项均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建设部不再办理。 (二)资质证书的增补,包括证书副本增加、更换、遗失补办,均由建设部办理。工程勘察、设计、监理企业和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一正四副,施工企业资质证书一正六副。 二、办理程序和时限 (一)企业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变更审核表)、《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增补审核表》(附件2,以下简称增补审核表)格式填写变更和增补申请,加盖单位公章后,向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供有关材料(附件3)。 (二)建设工程企业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和资质证书编号的,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有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并签署审核意见后,将变更和增补审核表及有关材料报送建设部。 (三)由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直截了当办理的变更,随时受理,2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在办结完毕15日内要向建设部备案。备案内容包括:

工程总承包:现状与对策

工程总承包:现状与对策 「摘要」工程总承包成效显著从开展工程总承包初期,一些企业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承包额,到目前一些企业已经有能力承担几亿元乃至十几亿元或几十亿元项目的总承包,我国企业的工程总承包额在不断增大。如北京钢铁设计总院,2003年度工程总承包合同额为35。6亿元,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EPC总承包印尼某燃煤项目,合同额5。1亿美元……与此同时,工程总承包的行业推广面也在不断增加,已由技术性强、工艺性要求较高的石化、化工行业工程项目,扩展到冶金、纺织、电力、铁道、机械、电子、石油、建材等行业工程项目中,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工程总承包成效显著从开展工程总承包初期,一些企业几百万元、几千万元的承包额,到目前一些企业已经有能力承担几亿元乃至十几亿元或几十亿元项目的总承包,我国企业的工程总承包额在不断增大。如北京钢铁设计总院,2003年度工程总承包合同额为35。6亿元,中国成达化学工程公司EPC总承包印尼某燃煤项目,合同额5。1亿美元……与此同时,工程总承包的行业推广面也在不断增加,已由技术性强、工艺性要求较高的石化、化工行业工程项目,扩展到冶金、

纺织、电力、铁道、机械、电子、石油、建材等行业工程项目中,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大量的实践证明,工程总承包有利于解决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相互制约和脱节的问题,使设计、采购、施工、开车等工作合理交叉,有机地组织在一起,进行整体统筹安排、系统优化设计方案,能有效地对质量、成本、进度进行综合控制,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缩短建设总工期,降低工程投资。如甘肃酒钢热电(2×125MW)项目,业主原计划投资11亿元,实施总承包之后,仅投资7亿元就建成了这一项目。 工程总承包面临的主要问题 为推动工程总承包的发展,近年来,建设部和有关部门出台了若干政策性文件。2003年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文)的出台,虽然为工程总承包指明了方向,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 1。法律法规不健全。虽然工程总承包已推行多年,但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目前除了1984年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承包公司暂行办法》外,多年来,再没有制定工程总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只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有规定,而对于工程总承包这种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形式,在我国的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中价协(2002)第015号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中价协(2002)第015号 关于下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难则》、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国务院有关部门专业委员会: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及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行业声誉,经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三届二次理事会讨论通过,现将《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印发给你们。请转发给所属的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造价工程师自觉遵守。 附件一:《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附件二:《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OO二年六月十八日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准则 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执业行为,保障国家与公众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和各方合法权益,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法人在执业活动中均应遵循以下执业行为难则: 第一条要执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第二条接受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自律组织业务指导,自觉遵守本行业的规定和各项制度,积极参加本行业组织的业务活动。 第三条按照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和服务范围开展业务,只承担能够胜任的工作。

第四条要具有独立执业的能力和工作条件,竭诚为客户服务,以高质量的咨询成果和优良服务,获得客户的信任和好评。 第五条要按照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开展业务,认真履行合同,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努力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靠质量、靠信誉参加市场竞争,杜绝无序和恶性竞争;不得利用与行政机关、社会团体以及其它经济组织的特殊关系搞业务垄断。 第七条要“以人为本”,鼓励员工更新知识,掌握先进的技术手段和业务知识,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督促员工接受继续教育。 第八条不得在解决经济纠纷的鉴证咨询业务中分别接受双方当事人的委托。 第九条不得阻挠委托人委托其他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参与咨询服务;共同提供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之间应分工明确,密切协作,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利益和名誉。 第十条有义务保守客户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客户事先允许和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造价工程师职业道德行为难则 为了规范造价工程师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行业声誉,造价工程师在执业中应信守以下职业道德行为准则: 第一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行业自律性规定,珍惜职业声誉,自觉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条遵守“诚信、公正、精业、进取”的原则,以高质量的服务和优秀的业绩,赢得社会和客户对造价工程师职业的尊重。 第三条勤奋工作,独立、客观、公正、正确地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先到地方建筑行政服务中心领申请,按照规定填申请书及做好综合资料、人员资料、业绩资料(一般新申请不用)。办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需要准备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综合资料(第一册):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年全省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网络申报版); 5、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审计事务所出具); 6、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9、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2、4、5、9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 (二)人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养老保险凭证(申请之日起半年内任一个月份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收据和社保局出具的缴费人员明细); 3、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毕业证书及反映专业业绩的证明材料; 4、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5、申请资质增项的,应当提供主项资质所需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 (三)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中标通知书; 2、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全国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管理 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办法 (2014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推动我国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向专业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总结、推广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先进经验,鼓励先进,扩大交流,促进我国建设项目管理与国际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决定在行业内开展优秀工程项目管理和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评选活动(以下简称“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为规范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的评选工作,依照国家标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等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应遵循实事求是、科学严谨、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不收取申报费用。 第三条优秀工程项目管理设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工程总承包项目设金钥匙奖、银钥匙奖、铜钥匙奖。达不到评定等级标准的奖项可以空缺。 第四条优秀工程项目评选活动每两年进行一次。中国勘察设计协会负责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优秀工程项目评选工作,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建设项目管理和工程总承包分会(以下简称总承包分会)负责具体组织工作。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五条申报优秀工程项目管理的项目应该具备以下条件: 1、申报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或者具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工程咨询乙级以上(含乙级)资格证书。 2、申报单位已依法独立与项目业主签订了工程项目管理合同。 3、申报的项目应由申报单位独立完成或为主完成,申报单位代表业主管理的工程项目已完成交(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1年以上,项目在质量、安全、进度、费用以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标要求,并已取得业主的书面证明文件。

工程造价的职业规划书

工程造价的职业规划书 踏着时光车轮,我已走到20岁的年轮边界。身处信息世界,作为一名工程造价专业的当代大学生,我不由得考虑起自己的未来。,在机遇与挑战粉墨登场的未来社会里,我究竟该扮演如何一个角色呢? 没有兢兢业业的辛苦付出,哪里来甘甜欢畅的成功的喜悦? 没有勤勤恳恳的刻苦钻研,哪里来震撼人心的累累硕果? 只有付出,才能有收获。因此,未来,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本书中这样写到:一个不能靠自己的能力改变命运的人,是不幸的,也是可怜的,因为这些人没有把命运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反而成为命运的奴隶。而人的一生中究竟有多少个春秋,有多少事是值得回忆和纪念的。生命就像一张白纸,等待着我们去描绘,去谱写。人的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也不短,但最重要的时期总是在那几个转折点。把握好转折点,我们的人生便会多几抹彩色。大学三年,是至关重要的一个转折阶段。是成龙?还是成虫?全看自己的把握。人的大学时光一生中也许就一次,不把握好,将来自己一定回追悔莫及。于是,我决定把自己的未来设计一下。有了目标,才会有动力。 一:自我认知 1.自己兴趣爱好大盘点: 业余爱好:读书、听音乐、写歌词、旅游、画画; 喜欢的文学作品:《红楼梦》、《简爱》、《飘》、《小妇人》; 最喜欢的音乐:古琴曲、钢琴曲、大提琴曲; 喜欢的歌曲:《蜗牛》、《米兰的小铁匠》; 最崇拜的人:周恩来; 最喜欢的职业:法医、室内装潢设计师、造价师。 2.自己的优势盘点:学习成绩优秀,与同学相处融洽,父母、亲人、教室领 3.自己的劣势盘点:有点懒惰,太喜欢睡觉,有时候自信不足,不够果断,有时候又太过固执。 4.自己的优点盘点:做事仔细认真、踏实,随和,易相处,善于倾听,做事锲而不舍,勤于思考,考虑问题全面,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所不乐而勿加于人。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三级办事

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三级)办事指南 一、事项名称:建筑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核发 二、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5年1月22日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下列建筑业企业资质,由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许可: (一)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二)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三级资质(不含铁路方面专业承包资质)及预拌混凝土、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三)施工劳务资质; (四)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四、申请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禁止性要求:无 六、适用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章的规定,在贺州市区域内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的法人。

七、受理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八、决定机构:贺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 九、数量限制:无数量限制 十、申请材料目录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十三条、《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市[2015]20号第十三条规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核发需提交以下材料: (一)新设立建筑施工企业资质认定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含原企业和新企业); 4办公场所证明,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新企业无资质的);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军队企业主要人员不需提供社会保险证明,但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浙江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

附件一 xx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 一、建设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机构资质 (一)建筑工程材料见证取样检测资质 1、组织机构 (1)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检测管理制度、责任制度,完善的技术管理与质量保证体系; (2)注册资本金不少于80万元; (3)具有500平方米以上的固定办公、试验场所,其中试验室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试验场地、试验环境满足检测工作需要。 2、技术力量 (1)机构负责人具有初级技术职称、2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专业审核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3年以上检测工作经历; (2)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以上的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3)持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检测岗位证书的专职检测人员不少于10人,山区、海岛地区的检测机构不少于6人; (4)具有与申请的检测业务相应的仪器设备,检测试验仪器设备的品种、数量、性能、技术指标、精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有完善的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制度;属于强制性检定的计量器具,需经法定计量部门计量检定合格。 3、必须具备的检测项目 检测机构必须具备以下项目的检测能力(仪器、设备最低配置见附件二):

(1)水泥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包括细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标准稠度用水量等) (2)钢筋(含焊件)物理力学性能检测(屈服强度、延伸率、抗拉强度、冷弯);钢筋焊接接头(含机械连接)(抗拉强度、冷弯) (3)细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使用海砂地区氯离子含量与贝壳含量)(4)粗集料常规检测(颗粒级配、含水率、含泥量、泥块含量、表观密度、堆积密度、压碎指标、针片状含量) (5)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坍落度、表观密度、凝结时间) (6)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轴心抗压及抗折强度、劈裂抗拉)(7)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配合比设计、稠度、密度、分层度、强度) (8)砌墙砖及砌块强度(抗压、抗折) 业务范围 除必备的检测项目外,还可根据自身的技术力量和技术装备申请以下检测项目或其它建筑材料类和市政材料类检测项目: (1)沥青及改性沥青性能检测(沥青及改性沥青针入度、延度、软化点、溶解度、密度与相对密度) (2)沥青混合料性能检测(沥青混合料马歇尔稳定度、试件密度、单轴压缩、弯曲试验、沥青路面芯样马歇尔试验) (3)岩石试验项目(岩石含水率、吸水率、饱水率、密度、单轴抗压强度) (4)预应力钢绞线、锚夹具性能(钢绞线1%伸长力、整根钢铰线最大力、伸长率、弹性模量、锚夹具硬度、静载锚固性能) (5)防水卷材试验

工程造价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工程造价行业发展前景分析 摘要:工程造价的行业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靠建筑发展的大环境。目前,作为 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的建筑行业一直以来保持这高度且稳定的发展势头,规模 不断扩大。作为中国未来发展的支点,新型城镇化倡导走集约、绿色、低碳的建 筑之路。这些对绿色、新型的智慧型环保建筑的要求也对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提出 了新需求。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的建设价格,是指为完成一个工程的建设,预期或实际所 需的全部费用总和。从狭义上来说,造价指的是一个项目承包合同的价钱,也叫 建筑安装工程费,简称建安费;广义上来说,是指一个项目的总投资。两者的区 别在于,前者只包含了施工单位的承包费用,也就是一个项目的实体费用。后者 还需要考虑到建设单位的管理费、设计费、征地拆迁费用、贷款利息等。 从行业发展上来看,工程造价是土木建筑工程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无论是建筑、安装、市政等施工阶段工程预算及工程结算与决算,或者是工程审计与估价,定额编制与管理,以及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施工和组织管理、工程监理、工程 招投标和项目管理等方面的都需要需要造价专业人员。 目前,建筑市场的不断完善对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但是机 遇与挑战并存,工程造价行业的发展前景面临着升级转型: 一、现行的市场情况 2017年,我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总体呈健康发展势头,企业年总收入较2015年、2016年有明显的增幅。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营业收入为1469.14亿元,比上年增长22.05%。进入2018年,我国国民经济稳定运行,固定资产投资回暖,为工程造价咨询也提供了良好的需求环境,2018年企业总营业收入将达到了约1700亿元。 2017年全国共有7800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了国家住建部数据统计,比 上年增长3.9%。其中,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737家,增长10.53%;乙级工程 造价咨询企业4063家,减少1.48%,2018年行业企业规模突破了8000家。 整体市场运行情况良好,但是微观到具体到建筑项目上来看存在着建筑项目 普遍重视建设项目后期甚至工程决算阶段,在一定程度上忽视前期预算的阶段。 因此,由于造价控制的缺失和建筑项目监理的缺失,会导致大量的效益损失项目。 市场是资源调配的基础,规范的市场行为是需要宏观的法律法规来维护。在 工程造价管理法规体系建设方面,应逐步建立包括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 质量安全等配套在内的多层次法律框架体系的完善。建立与完善行业的诚信体系,通过进一步完善工招标控制价制度、国有投资项目工程结算的审查制度、工程结 算文件备案制度、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制度等的实施,推进工程计价行为的监督, 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造价的监管。并纳入统一的诚信体系,与资质进行联动。 二、从业人员的素质 从造价从业人员来说,我国的工程造价从业人员门槛低,经验不足情况较多,主要工作量多集中在计算与审核上。造价师学历主要以大专生为主,学历普遍较低,存在着从业人员队伍学历与行业发展人才需求不符。发达国家的造价从业人 员主要精力集中在项目经济评价、方案优化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充分发挥了专人 人员的业务能力,将重复和计算性的工作多由计算机完成,解放了造价人员。人 才比例的缺失和工作方向方向的分散导致造价业在国际发展上缺乏竞争力。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编号规则 根据建设部建办建[2001] 24 号文 ,于 2001 年 7 月 1 日起 ,启用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其编号由发证机关按如下规则填写。 一、证书编号的组成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证书编号由16 位代码组成 ,分主码 (14 位) 及副码(2位)二个部分。 编号代码位数的排列及含义如下: 1 2 34 5 6 78 910 1112 1314 - 15/16 含义 :序列级别专业企业类型所属省市县顺序代码副码 二、代码含义及编码规则说明 1.序列代码 :由 1 位字符组成 ,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资质序列。 编码规则 : A 施工总承包 B 专业承包 C 劳务分包 2.级别代码 :由 1 位数字组成 ,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等级 编码规则 :0特级 1一级 2 二级 3三级 3.专业代码 :由 2 位数字组成 ,代表企业主项资质的类别。 编码规则 : 施工总承包序列 1房屋建筑工程 2公路工程 3铁路工程 4港口与航道工程 5水利水电工程 6电力工程 7矿山工程 8冶炼工程

9化工石油工程 10市政公用工程 11通信工程 12机电安装工程 专业承包序列 1地基与基础工程2土石方工程 3建筑装修装饰工程4建筑幕墙工程 5预拌商品混凝土6混凝土预制构件7园林古建筑工程8钢结构工程 9高耸构筑物工程10电梯安装工程 11消防设施工程 12建筑防水工程 13防腐保温工程 14附着升降脚手架15金属门窗工程 16预应力工程 17起重设备安装工程18机电设备安装工程19爆破与拆除工程

20建筑智能化工程 21环保工程 22电信工程 23电子工程 24桥梁工程 25隧道工程 26公路路面工程 27公路路基工程 28公路交通工程 29铁路电务工程 30铁路铺轨架梁工程 31铁路电气化工程 32机场场道工程 33机场空管工程及航站楼弱电系统工程34机场目视助航工程 35港口与海岸工程 36港口装卸设备安装工程 37航道工程 38通航建筑工程 39通航设备安装工程 40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41水工建筑物基础处理工程 42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 43水利水电机电设备安装工程 44河湖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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