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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

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

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

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

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

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

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

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

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人民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中国工会章程

总则

第一章会员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三章全国组织

第四章地方组织

第五章基层组织

第六章工会干部

第七章工会经费和财产

第八章会徽

第九章附则

总则

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中国工会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工人阶级是我国的领导阶级,是先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代表,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主力军,是维护社会安定的强大雨集中的社会力量。中国工会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

小平理论为指导,贯彻执行党的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的基本路线,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更好地表达利维护职工的具体利益.团结和动员全国职工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国家而奋斗.

中国工会的主要社会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和民主权利: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建设和改革.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参与企业、事业和机关的民主管理: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中国工会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在维护职工政治权利的同时维护职工的劳动权利和物质文化利益,把参与协调劳动关系,调节社会矛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的长期稳定.

中国工会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在政府行使国家行政权力过程中、发挥民主参与和社会监督作用.

中国工会在企业、事业单位中.支持行政依法行使管理权力,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生管理,与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用工的积极性。促进企业、事业的发展.

中国工会实行产业和地方相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

中国工会坚持群众化、民主化,保持同会员群众的密切联系.依靠全员群众开展工会工作.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坚持把工作重点放到基层.全心全意为基层、为服工服务,增强基层工会的活力,把工会建设成为"职工之家"。

工会兴办的企业、事业,坚持为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服务.为职工群众服务.为推进工这事业服务.中国工会努力巩固和发展工农联盟,坚持爱国统.战线.加强包括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在内的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促进祖国的统一、繁荣和富强.中国工会在国际事务中坚持独立自主、广泛联系的方针,在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基础上,广泛发展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关系、同全世界工人和工会在一起.为世界的和平、发展、工人权益和社会进步而共同努力.

第一章会员

第一条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机关单位中山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第二条采取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第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一)选举权、被选举权利表决权.

(二)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三)对国家利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与建设,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四)在合扶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五)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六)在工会会议利工会报刊上,参加关干工会工作称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第四条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一)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二)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四)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五)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六)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第五条会员有退去自由.会员退会由本人向工会小组提出.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宣布其退会并收回会员证。

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视为自动退会.

第六条对不执行工会决议、违反工会章程的会员,给予批评教育.对严重违法犯罪并受到刑事处分的会员.开除会籍.开除会员会籍、须经工会小组讨论.提出意见.由工会基层委员会决定.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第七条会员离休、退休利待业,可保密会籍。保密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组织要关心离休、退休利待业会员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第二章组织制度

第八条中国工会实行民主集中制.主要内容是:

(一)个人服从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二)工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外.都由民主选举产生.

(三)工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华全国总工会执行委员会.工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工会的地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相关法规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1992年4月3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 《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 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最新水产品加工细则[2]

附件12: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鲜、冻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 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 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 3.虾片 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 原料预处理、干燥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 调味、烘烤 3.虾片 制虾汁、烘干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备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四、产品相关标准 SC/T3206-2000《干海参(刺参)》;GB267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10144-2005《动物性水产干制品卫生标准》、GB19643-2005《藻类制品卫生标准》;SC/T3302-2000《烤鱼片》;SC/T3203-2001《调味鱼干》;SC/T3304-2001《鱿鱼丝》;SC/T3208-2001《鱿鱼干》;SC/T3204-2000《虾米》;SC/T3205-2000《虾皮》;SC/T3305-2003《烤虾》;SC/T3901-2000《虾片》;SC/T3207-2000《干贝》; SC/T3213-2002《干裙带菜叶》;SC/T3202-1996《干海带》;SC/T3201-1981《小饼紫菜》;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干制水产品所选用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水产品原料应新鲜、无异味、无腐败现象,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

工会相关法律法规

安全生产法 第七条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生产经营单位的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生产经营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第五十七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职业病防治法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制定或者修改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应当听取工会组织的意见。 第四十条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依法代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 项集体合同,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 工会组织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 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产加工品是指以新鲜水产品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产品。水产加工品共分为3个申证单元,即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和鱼糜制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及申证单元,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1。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鲜、冻动物性水产品、海水藻类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 原料预处理→干燥→包装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 原料预处理→漂洗→调味→干燥→烘烤→成型→包装 3.虾片 原料清洗→制虾汁→合料→制卷→切片→烘干→筛选→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 原料预处理、干燥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 调味、烘烤 3.虾片 制虾汁、烘干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工会法》知识答卷试题

《工会法》知识答卷试题部门工会姓名分数 答卷说明:1、此次知识答卷活动以部门工会为单位组织,参加人员为全体工会会员。 2、交卷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9日上午,以部门工会为单位收齐后交校工会,并附带答卷人员名单。凡参加答卷者均有纪念奖。 3、试题共40道,请把正确答案填在空格内,不用另附答题纸。 一、填空题 1、工会的性质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2、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的职能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 4、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5、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利益的同时,代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6、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7、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8、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9、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10、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 11、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以外的其它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12、工会经费的来源是会费;经费;收入;补助。 13、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14、第一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1950年6月29日由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 1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一次修订是1992年4月3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于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并公布施行。 二、单项选择题 1、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A。 A、确定工会的权力和义务 B、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C、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D、完善《中国工会章程》 2、我国工会的性质是C。 A、工人阶级的先锋队组织 B、所有劳动群众参加的群众 组织C、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D、体力劳 动者自愿结合的群众性组织 3、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应当代表C的利益。 A、劳动群众 B、知识分子 C、职工 D、广大工人及 农民 4、工会的活动准则之一是C。 A、“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B、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C、独立、自主、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 D、动员 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 5、工会的基本职责是D。 A、维护党的利益 B、维护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 C、维护全体公民的利益 D、维护职工的合法利益 6、工会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C。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水产加工品是指除干制水产品、盐渍水产品、鱼糜制品以外的所有以水生动植物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产品。申证单元分为 5 个: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 水产调味品是指以鱼类、虾类、蟹类、贝类、藻类等水生动植物为原料,经盐渍、发酵(或不发酵)等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是指以海洋动物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油脂或油脂制品。风味鱼制品是指以鱼类、头足类等水生动物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生食水产品是指以鲜活的水生动植物为原料,采用食盐盐渍、酒醋浸泡或其他工艺加工制成的可直接食用的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是指以水生动植物或水生动物的副产品为原料,经特殊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产品及单元名称, 即其他水产加工品(水产调味品、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风味鱼制品、生食水产品、水产深加工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 3 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202。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水产调味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一盐渍一发酵(或不发酵)一调配(或不调配)一灌装一杀菌(或不杀菌)-包装 2.水生动物油脂及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一提油(蒸煮、水解等)一压榨(过滤)一离心一精制(或不精制)—包装 3.风味鱼制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原料处理一盐渍(或浸渍、调味)一干燥(或沥干)一调理(调味、烟熏、糟制、油炸等)一杀菌(或不杀菌)一包装 鱼(蟹)松:原料处理—熟化—脱水—搓松—调味—炒松—包装 4.生食水产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腌制品:原料处理f盐渍(或浸渍)f清洗沥干f调味腌制f包装 非腌制品:原料处理一切割一包装 5.水产深加工品的基本生产流程。 (1)水生动植物干粉:原料处理f干燥f粉碎f复配(或不复配)f成形(装胶囊、造粒、压片)f杀菌(或不杀菌)f包装 (2)水生动植物提取物:原料处理f提取f分离f调配f喷粉(或不喷粉)f 包装f杀菌 (3)其他水产品:原料f清洗f熟制f冷却f灭菌f包装

工会法试题

工会法试题 《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 一、选择题: 1、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自()年()月()日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后开始实施的。(B) A、199243,七 B、20011027,九 C、199243,九 D、20011027,七 2、工会是职工()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A) A、自愿结合 B、自愿组建 C、依法成立 D、依法组建 3、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A) A、基本职责 B、基本职能 C、基本权利 D、基本义务 4、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D) A、工会主席 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C、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D、企业主要负责人 5、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和()。 (C) A、决策权,管理权 B、管理权,监督权 C、参与权,监督权 D、监督权,决策权 6、下列关于工会组织撤销、合并的正确说法是:()(A) A、基层工会因所在企业终止而相应撤销 B、企业主管部门有权撤销企业工会

C、企业负责人有权将企业工会与其他内设部门合并 D、工会主席有权决定基层工会的撤销 7、工会基层委员会的每届任期为()。(B) A、三至五年 B、三年或者五年 C、三年以下 D、五年以上 8、工会各级组织按照()原则建立。(D) A、独立自主 B、宪法 C、平等 D、民主集中制 9、违反《工会法》规定,以()等手段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 A、欺诈、恐吓 B、威逼、利诱 C、威胁、诈骗 D、暴力、威胁 10、工会会员()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B) A、代表大会 B、全国代表大会 C、全体代表 D、全国大会 11、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A、应当,供给 B、必须,提供 C、可以,提供 D、应当,提供 (D) 12、违反《工会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B) A、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B、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 C、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岗位 D、据本人要求调动工作岗位 13、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至()。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A)

工会工作基本常识及法律法规知识试

工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共几章几条? 答:共七章、五十七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工会组织;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 2、中国工会的性质是什么? 答:中国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党联系职工的桥梁和纽带,是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是会员和职工利益的代表。 3、加入工会具备什么条件? 答: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或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承认工会章程,都可以加入工会为会员。 4、工会的基本职责是什么? 答: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5、加入工会如何办理手续? 答: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基层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就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建立工会组织是如何规定的? 答:可以建立基层工会联合会。7、《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哪年哪月哪日经什么会议通过并施行的? 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01年10月27日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是如何规定的? 答: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 9、《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条中对工会组织中女职工委员会建立是如何规定的? 答: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立女职工委员。 10、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什么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答: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各级由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人选。 11、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几年? 答:三年或者五年。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十三条就设立专职工会主席是如何规定的? 答: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 13、我国职工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什么? 答: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厂务公开条例》是哪年哪月哪日经什么会议通过?什么时间施行? 答:2008年7月3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22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细则汇编-水产制品

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审查细则汇编 二十二、水产制品 细则54: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2) 《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6) 《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6) 细则55: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7) 《盐渍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10) 细则56: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11) 《鱼糜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修改单(第1号) (14) 细则57:其他水产加工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16

二十二、水产制品 细则54:干制水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干制水产品是以新鲜的鱼、虾、贝类、头足类、海藻类等水产品为原料经相应工艺加工制成的产品。主要包括干海参、烤鱼片、调味鱼干、虾米、虾皮、烤虾、虾片、干贝、鱿鱼丝、鱿鱼干、干燥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等。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干海带、紫菜 原料预处理→ 干燥→ 包装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 原料预处理→ 漂洗→ 调味→ 干燥→ 烘烤→ 成型→ 包装 3.虾片 原料清洗→ 制虾汁→ 合料→ 制卷→ 切片→ 烘干→ 筛选→ 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干海带、紫菜 原料预处理、干燥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 调味、烘烤 3.虾片

制虾汁、烘干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在烤鱼片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淀粉。 2.海藻类产品无机砷超标。 3.干制水产品水分、盐分超标。 4.即食水产品微生物超标。 5.超限量、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干制水产品的生产企业应具备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库房、原辅材料处理车间、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房等生产场所。根据原料要求设置原料冷库及半成品冷库。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1.干海参、虾米、虾皮、干贝、鱿鱼干、干裙带菜叶、紫菜、干海带:原料处理设备、干燥设备、包装设备、 2.烤鱼片、调味鱼干、鱿鱼丝、烤虾:原料处理设备、漂洗设备、调味设备、烘干设备、烘烤设备、包装设备。 3.虾片:虾汁制备设备、合料设备、制卷设备、切片设备、烘干设备、筛选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具备自动或半自动包装设备即可。 四、产品相关标准 SC/T3206-2000《干海参(刺参)》;GB16328-1996《烤鱼片卫生标准》;SC/T3302-2000《烤鱼片》;SC/T3203-2001《调味鱼干》;SC/T3304-2001《鱿鱼丝》;SC/T3208-2001《鱿鱼干》;SC/T3204-2000《虾米》;SC/T3205-2000《虾皮》;SC/T3305-2003《烤虾》;SC/T3901-2000《虾片》;SC/T3207-2000《干贝》;

新工会法学习心得体会教学内容

新工会法学习心得体会 惠民小学:张宗高 通过学习,使我了解了我国工会发展历史,进一步明确了加强基层工会的目标要求和主要任务,增进了对工会职能的认识,加深了对“组织起来,切实维权”丰富内涵的理解,它涵盖了工会工作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完整的体系。同时又使我对学校的工会工作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体会到上级领导对我们工会会员的关心、期望和要求,更加体会到工会在构建和谐校园中的作用。 在这次学习中,我充分认识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更加明确了在教育改革的过程中,教职工要精心投身教育教学工作,发挥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服务教育、服务学生,为学校的发展积极工作,才能称得上是一名称职的工会会员。 我感到作为一名基层工会员,要树立三个观念,即党的观念、全局观念、群众观念。所谓树立党的观念,就是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这样才能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因为民主虽然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实行的时代潮流,然而没有制约的民主必然带来秩序的混乱,坚持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工会的政治原则、本质要求和根本保证,也是中国工会区别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工会的根本特点。工会工作就是发挥工会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不断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实现党的执政使命、推进党的各项事业而奋斗。所谓全局观念,就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全局工作,就是常说的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全局工作中找准工会的定位。作为一名基层工会员要在工作中符合“议大事、懂全局、干本行”的

要求,我们教师作为公益的政府保障行业,本身的收入相对来说还是不错,但是我们的教工也可能因为家庭和其他的影响,存在不同程度的困难,因此我们基层工会要把帮困帮扶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对贫困的职工及职工家属,做到第一时间知情、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帮扶,这就是在大局中找准工会的定位。所谓的群众观,不仅是要走群众路线,进入群众的中间,还要始终明白工会是职工合法权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这是工会的身份意识。不管在任何情况下,工会干部不能和职工搞对立,因为工会是代表职工的,面对个别职工对我们工作误解或者提出不合理的权益要求时,工会必须履行好教育引导的职能,让职工明事理、识大体、知进退。这其中就包含工会对职工的思想教育,我们的思想教育主要是让职工明白形势与任务,讲清做法的依据所在,努力让职工支持学校党政的工作,从而凝聚人心。在各项工作中,要落实“全心全意依靠群众”方针,这就要求我们协同支部和行政做到“政治上保障、制度上落实、素质上提高、利益上维护、作用上发挥”,大力开展立功竞赛活动、技能比武活动、学习班组文明岗位创建活动等,提高职工素质促进职工发展。 坚持以职工为本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神圣职责,主动、科学、依法维权是社会主义工会的维权观。现阶段,工会所能够依法维护的职工合法权益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政治权:国家政治生活中,主要体现为四民:即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和评议。四权:即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工会组织要着手规范民主建设,努力探索职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方针,让广大职工在实际工作中做到知情、明理、参与、支持学校各项事务。

《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的决定》 自(B )起施行。 A 、1992年4月3日 B2001年10月27日 C 、1950年6月28日 D 、1995年1月1日 2、工会是职工(A )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A 自愿结合 B 、自愿组建 C 、依法成立 D 、依法组建 3、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 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 工会的权利。(D )不得阻挠和限制。 A 、依法组织,任何组织 B 、依法参加,任何个人 C 、依法组建,任何组织和个人 D 、依法参加和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 4、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 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C )。 用情况提出意见。 A 、本级工会,接受审计 C 、同级工会,接受监督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 7、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D )的近亲 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A 、工会主席 B 、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C 、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D 、企业主要负责人 &《工会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 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C )。 A 、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 B 、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D 、集体合同制度、职 工培训制度 9、 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 (。和(C )。 A 、决策权,管理权 B 、管理权,监督权 C 、参与权,监督权 D 、监督权,决策权 10、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A )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 组成人员。 (C )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 B 、同级工会,接受调查 D 、上级工会,接受监督 (C ),应当听取(C )的意见。 A 、重大问题,上级工会 C 、重大问题,同级工会 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 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B 、重要问题,同级工会 D 、重大问题,各级工会 A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 A 、基本职责 B 、基本职能 C 、基本权利 D 、基本义务 A 、撤换或者罢免 C 、罢免或者解除 B 、撤换或者处分 D 、处罚或者开除

工会基础知识

工会基础知识读本 1、我国工人阶级就是什么时候诞生的? 答:我国工人阶级诞生于1840年以后,就是在近代工业企业中,开始诞生并逐渐发展壮大的。 2、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的标志就是什么?答:在1919年五四运动中,以上海为中心的全国工人总同盟罢工,推动了爱国运动的决定性胜利,标志着中国工人阶级以独立的姿态登上历史舞台。 3、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什么时候? 答:新中国第一部《工会法》颁布于1950年6月。 4、中国工会的性质就是什么? 答:《中国工会章程》明确规定:“中国工会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这表明,中国工会的本质属性就是工人阶级的阶级性、群众性与政治性的有机统一。 5、中国工会的群众性主要体现在什么方面? 答:中国工会的群众性特征主要体现在参加工会组织及其活动的自愿性、民主性与吸纳工人阶级队伍成员的广泛性。 6. 中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为什么? 答:中国工会的法律地位表现为工会的法定权利与义务以及工会的法人资格等。其中,从法定权利来说,工会的代表权就是工会的各项权利的前提,工会的维护权、参与权、平等协商权、监督权就是实质内容。 7.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重大现实意义就是什么?答:指明了中国工会的发展方向。 8.做好工会工作的根本政治原则与根本政治保证就是什么? 答:直接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9.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行动指南就是什么?

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10.工会工作的生命线就是什么? 答:密切联系职工群众。 11.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基础工程与战略任务就是什么? 答:全面提高职工队伍的整体素质。 12.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在组织上的要求就是什么? 答:维护工人阶级的团结与工会组织的统一。 13.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的核心、根本与关键分别就是什么? 答:核心就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根本就是坚持社会主义性质,关键就是坚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4.新形势下中国工会的工作方针就是什么? 答:组织起来、切实维权。 15.全总提出的“两个普遍”要求的内容就是什么? 答: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建立工会组织,依法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 16.《工会法》与《中国工会章程》中规定了工会哪些思想组织原则?答:(1)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2)实行同级党组织与上级工会双重领导,以同级党组织领导为主的原则;(3)民主集中制原则;(4)产业与地方结合的组织领导原则。 17.《工会法》与《中国工会章程》中规定了工会那五项组织制度?答:(1)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制度;(2)基层工会代表大会代表常任制;(3)民主选举制度;(4)联合制、代表制;(5)委员替补、增补制。 18.中国境内各级各类工会组织的最高领导机关就是什么? 答:中华全国总工会。

工会法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试题及答案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I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A的决定》自()起施行。 A、1992 年4 月3 日[B]2001 年10 月27 日 C、1950年6月28日D 1995年1月1日 2. 工会是职工()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A]自愿结合B、自愿组建C、依法成立D依法组建 3. 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 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工会的权利。()不得阻挠和限制。 A、依法组织,任何组织 B、依法参加,任何个人 C、依法组建,任何组织和个人[D]依法参加和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 4.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A、本级工会,接受审计 B、同级工会,接受调查 [C]同级工会,接受监督D上级工会,接受监督 5.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应当听取()的意见。 A、重大问题,上级工会 B、重要问题,同级工会 [C]重大问题,同级工会D重大问题,各级工会 6.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A]基本职责B、基本职能C、基本权利D基本义务 7.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A、工会主席 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C、工会专职工作人员[D]企业主要负责人 8. 《工会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 A、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 B、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D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培训制度 9. 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和()。 A、决策权,管理权 B、管理权,监督权 [C]参与权,监督权D监督权,决策权 10.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A]撤换或者罢免B、撤换或者处分 C、罢免或者解除D处罚或者开除 11. 工会主席、副主席()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 A、任期未到,批准 B、任期未到,同意 C、任期未满,批准[D]任期未满,同意 12. 工会会员()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A、代表大会[B]全国代表大会C、全体代表D全国大会 13. 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A、应当,供给B必须,提供C可以,提供[D]应当,提供

《工会法》的主要内容

《工会法》的主要内容 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6月中央人民政府颁布了我国第一部《工会法》,1992年七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第二部《工会法》,2001年10月27日,九届人大二十四次会议对1992年的工会法进行了修正,这就是目前我们现行的《工会法》。 现行的《工会法》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适应了我国经济关系、劳动关系的变化,进一步明确了新时期我国工人阶级和工会组织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并就工会的性质、任务、权利、义务、活动准则和组织原则等重大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突出了工会的维护职责,指明了两个主要维权手段;强化了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保障;加大了工会干部的保护力度;强化了工会经费的收缴力度;明确了对侵权行为的处罚措施。下面我们分别进行学习。 (一)、工会性质的法律规定 《工会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这就是工会的性质,主要有四个要点: 一是“工人阶级的”,工会是工人阶级的组织,只有是工人阶级的成员才能参加,这一点体现了工会的阶级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人阶级的成分如何确定?企业的工人是工人阶级的成员,下地的农民不是工人阶级的成分,解放军战士也不是工人阶级的成分,机关干部是不是工人阶级呢?科研部门的工作人员是不是工人阶级呢?《工会法》第三条给出了一个标准,“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这就是说:“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都是工人阶级的成员,按照这一标准,国家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的职员,所有企业的职工都是工人阶级的成员,私营企业的老板是不是工人阶级呢?当然不是,所以他们不能参加工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个体工商户与私营企业主是有区别的,他们主要是依靠劳动创造收入,他们也是工人阶级的组成部分。 二是“群众组织”,这一点体现了工会的群众性。工会是个群众组织,所谓群众,自然有先进群众,中间群众和后进群众,不论那一种都是群众,只要是工人群众都有加入工会的权利。只允许工人阶级只的先进分子加入的是中国共产党,他是工人阶级的先锋队,而允许所有工人阶级成员加入的侧是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三是“自愿结合”所谓自愿包括三层意思第一层工会作为职工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一定要坚持职工自愿入会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强迫,第二层参加和组织工会是每个工人的权力,只要他自愿加入,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第三层职工自愿加入工会,但绝不是自发加入工会,需要工会组织深入到职工只进行大量的宣传和组织工作。所以《工会法》第十二条明确规定,“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不但不能阻挠,《工会法》第45条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四是代表职工的利益,这是判断工会阶级性的试金石,看一个工会是否具有无产阶级性质,不是看他的招牌、成分和声明,而主要是看他们在行动上是否真正代表工人阶级的利益。如“第二工会”、“行会”都不代表工人阶级的整体利益,所以他们不是具有无产阶级的性质。 (二)工会组织建设的法律规定 ①关于各级工会的组织形式 《工会法》第十条规定:“” 国家的叫“中华全国总工会” 县级以上的叫“总工会” 各级总工会可以设产业工会 乡镇设“基层工会联合会” 二十五人以上的企业设“工会委员会” 二十五人以下的企业设工会委员会也可以联合建立工会委员会(联合工会) ②关于组建工会的法律规定 第三条规定: 第十一条规定:《河南省工会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企业不组建工会怎么办?《工会法》第五十条规定了三种情况:“”(三)、工会法人资格的法律规定 1、关于法人的法律规定 《工会法》第十四条规定:“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基础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河南省工会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这一规定,为工会进行必要的民事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 这一规定两层意思,第一层是说县级以上总工会和产业工会本身就具有社团法人资格;第二层是说县级以下的基础工会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取得社团法人资格。什么条件哪? 2、民法通则规定的四个条件:

2020年工会法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2020年工会法知识竞赛试卷及答案 一、填空题() 1、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工会的权利。()不得阻挠和限制。 A、依法组织,任何组织 B、依法参加,任何个人 C、依法组建,任何组织和个人 D、依法参加和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 2、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A、基本职责 B、基本职能 C、基本权利 D、基本义务 3、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A、工会主席 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C、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D、企业主要负责人 4、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和()。 A、决策权,管理权 B、管理权,监督权 C、参与权,监督权 D、监督权,决策权 5、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A、撤换或者罢免 B、撤换或者处分 C、罢免或者解除 D、处罚或者开除

6、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A、应当,供给 B、必须,提供 C、可以,提供 D、应当,提供 7、基层工会的()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工作日,其工资(),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A、专职委员,三个,扣发 B、专职委员,两个,照发 C、非专职委员,两个,扣发 D、非专职委员,三个,照发 8、国家保护工会的()不受侵犯。 A、权益 B、职责权益 C、合法权益 D、合法利益 9、违反《工会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A、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 B、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 C、因工作需要调动工作岗位 D、据本人要求调动工作岗位 10、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有工会代表参加。 A、必须 B、可以 C、应当 D、必须保证 11、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进行,()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A、以外,应当,事先 B、以内,必须,事先 C、以外,需要,事先 D、业余,需要,事先 12、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

企业工会制度大全

企业工会制度 一、基本情况 二、领导机构 三、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四、工会主席(副主席)职责 五、经费审查委员会职责 六、女职工委员会职责 七、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职责 八、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职责 九、会员的权力与义务 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十一、平等协商制度 十二、民主管理和监督制度 十三、走访慰问制度 十四、创建“职工之家”的条件

工会委员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乡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它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公司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行政建立平等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合同,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确定职业健康安全员工代表,指导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 七、组织进行现场劳动保护检查,进行职业病防治,建立健全员工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台帐,监督实施员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展。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工会法》-试题及答案

《工会法》试题及答案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决定》自(B)起施行。 A、1992年4月3日B2001年10月27日 C、1950年6月28日 D、1995年1月1日 2、工会是职工(A)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A自愿结合B、自愿组建C、依法成立D、依法组建 3、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D)工会的权利。(D)不得阻挠和限制。 A、依法组织,任何组织 B、依法参加,任何个人 C、依法组建,任何组织和个人 D、依法参加和组织,任何组织和个人 4、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C)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C)。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A、本级工会,接受审计 B、同级工会,接受调查 C、同级工会,接受监督 D、上级工会,接受监督 5、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C),应当听取(C)的意见。 A、重大问题,上级工会 B、重要问题,同级工会

C、重大问题,同级工会 D、重大问题,各级工会 6、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A)。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A、基本职责 B、基本职能 C、基本权利 D、基本义务 7、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D)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A、工会主席 B、企业上级主管部门 C、工会专职工作人员 D、企业主要负责人 8、《工会法》规定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工会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权益的两个基本机制是(C)。 A、劳动合同制度、集体合同制度 B、劳动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C、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D、集体合同制度、职工培训制度 9、工会的权利不是行政权、不是司法权,而是民主意义上、社会意义上法定的(C)和(C)。 A、决策权,管理权 B、管理权,监督权 C、参与权,监督权 D、监督权,决策权 10、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A)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A、撤换或者罢免 B、撤换或者处分 C、罢免或者解除 D、处罚或者开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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