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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力厂商评鉴及管理办法

协力厂商评鉴及管理办法
协力厂商评鉴及管理办法

制定/修訂記錄

1.目的:為評估評鑑新協力廠商之承製能力,以正確選擇能確保品質、交期及長

力廠商與本公司能共榮共存,特訂定此辦法。

範圍:凡屬供應本公司之原物料、零組件、加工品及成品等之新、舊協力廠商均適用之。

定義:

供應商:指能符合本公司之供應需求,但尚未經評鑑合格之廠商。

協力廠商:指供應本公司所需之原物料、零組件、加工品及成品等且經評鑑合格之廠商。

權責:

採購:

新供應商之開發評估與評鑑申請。

新協力廠商資料之建立與維護。

新協力廠商樣品承認之申請。

協力廠商之交期進度跟催。

協力廠商之管理與考核。

協力廠商之輔導。

工程:

新供應商之評鑑。

新協力廠商之樣品承認及試產申請。

品保:

新供應商之評鑑。

協力廠商之品質檢驗及判定。

協力廠商之品質考核。

協力廠商之品質輔導。

流程圖:附圖一協力廠商評鑑與管理流程圖。

作業內容:

新供應商的選擇:

6.1.1新供應商來源:

a.供應商毛遂自薦。

b.由他人介紹。

c.採購自己尋找。

6.1.2新供應商選擇要點:

a.經營者的人格及經營能力(工廠經營之風格)。

b.工廠的立地條件。

c.信用狀況。

d.供應商原料來源。

e.設備、技術、管理及供應能力。

f.品質管制實施情形。

6.1.3新供應商選擇條件:

a.具有公司、工廠登記證及營利事業登記證者。

b.對本公司需求之原物料、零組件、加工品及成品等具有製造技術能力

者。

c.具有管理制度、健全財務及良好商譽者。

d.能確保原物料、零組件、加工品及成品之供應品質與交期能力者。

e.與本公司往來具有誠意者。

6.2新供應商之分類與評鑑方式:

6.3.1採購人員尋得新供應商後,需請供應商填寫「供應廠商資料表」(附

件一)、【請供應商提供基本資料,由採購人員據以填寫「供應廠商

資料表」(附件一)】,並提供相關之圖面、樣品、規格、檢驗標準

及大約使用數量等資料給廠商,請其估價。

6.3.2新供應商將相關資料執回採購後,由採購人員依下列原則進行初審:

a.供應商之報價,是否有開發價值。

b.供應商之製造及品質能力是否能符合本公司需求。

c.機器設備是否過於老舊。

d.路途是否過於遙遠或聯絡上不方便。

6.3.3採購人員初審合格後,於「供應廠商資料表」(附件一)上填寫意見,

並附上估價原件及廠商估價明細資料,呈主管作初審核准,核准後始

進行新供應商實地評鑑(第一、二類供應商直接作規格、樣品承認作

業)。

6.3.4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之新供應商,則由資材部委外人員進行初審作

業,初審合格後,於「供應廠商資料表」(附件一)上填寫意見,並

附上估價原件及廠商估價明細資料,呈資材部主管作初審核准,核准

後始進行後續新供應商之樣品提供與承認作業。

6.4實地評鑑:

6.4.1評鑑人員需具備之資歷:(具備其中一項即可)

a.具有該項專業職能一年以上之資歷。

b.於本公司任職半年以上,且對產品之特性、尺寸、規格、標準、價格

等各項皆熟悉者。

c.本公司專員以上主管級者。

6.4.2評鑑人員需包含採購、品保、工程等部門之人員。

6.4.3需實地評鑑之供應商,由採購人員與廠商協調確認評鑑日期,再通知

評鑑人員到供應商工廠進行實地評鑑。

6.4.4評鑑時參考「供應廠商資料表」(附件一),並依各項廠商評鑑表做

實地查核。

6.4.5評鑑標準:

a.「品質系統評鑑」(附件二)由品保人員評定。

b.「技術評價/製程評價」(附件三、四)由工程人員評定。

c.「經營的評價/物料管理的評價」(附件五、六)由採購人員評定。

6.4.6評鑑人員依廠商評鑑表內規定之項目,就供應商之實際情形予以評

分。

6.4.7評鑑人員評分後,將廠商評鑑表轉交採購,由採購人員彙整出「協力

廠商評鑑表」(附件七),呈主管簽核。

6.5評鑑判定:

6.5.1經實地評鑑後,評鑑總分成績達70分(含)以上者判定合格,列為

合格協力廠商,未滿70分則判定不合格。

6.5.2評鑑判定為不合格者,採購人員須將缺點通知供應商限期改善,如不

能改善者,則列為不合格供應商;如可限期改善者,則再予評鑑一

次。

6.5.3本公司之供應商須以評定合格為原則,但如情況特殊須緊急採購者,

則須先可依樣品承認程序辦理,品保亦應追蹤管制供應商之生產品

質狀況。

6.5.4如為客戶指定之原物料、零組件、加工品及成品,則依客戶所指定之

規定辦理。

6.6評鑑合格認可:

6.6.1新供應商經過評鑑人員實地評鑑合格後,廠商評鑑報告經主管核准,

即可認可為合格協力廠商。

6.6.2凡屬免實地評鑑之新供應商,經主管核准後,亦可認定為合格協力廠

商。

6.7合格登錄及資料建檔:

6.7.1新供應商經評鑑為合格協力廠商時,採購人員需將「協力廠商評鑑表」

(附件七),經主管核准後,亦可認定為合格協力廠商。

6.7.2採購人員需將「供應廠商資料表」(附件一)呈主管簽核,簽核後依

資料表內容建立廠商資料電腦檔案。

6.7.3採購人員需將「協力廠商評鑑表」(附件七),正本相關資料存檔備

查,並將廠商資料登錄於「合格廠商一覽表」(附件八)。

6.7.4「合格廠商一覽表」(附件八),如有異動時,採購人員應依文件管

制作業辦法執行。

6.7.5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之新協力廠商,資材部委外人員需將「供應

廠商資料表」(附件一)呈資材部主管簽核,簽核後依資料表內容

建立廠商資料電腦檔案。

6.8樣品提供與承認:

6.8.1第一?三類之協力廠商經評鑑合格後,由採購人員通知協力廠商送樣

承認或樣品審查。

6.8.2協力廠商送樣時,若為模具類者,需依模穴數送樣(若為市販品或規

格類零件者,也需送樣品),轉交採購人員。

6.8.3採購人員將零件樣品與資料轉研發部進行尺寸量測或實配確認,研發

部提出「零件確認量測報告書」(附件九)。

6.8.4樣品經研發部判定不合格者,由採購單位通知協力廠商改善,並要求

協力廠商重新送樣,如連續三次送樣承認不合格者,則取消協力廠

商資格。

6.8.5 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之協力廠商經初審合格後,由資材部提供

小量組裝(包裝)材料給協力廠商進行小量生產,作為樣品承認及組

裝(包裝)能力審查。

6.8.6 協力廠商在作小量組裝(包裝)生產之前,資材部委外組須提供「作業

指導書」

(附件十)、檢驗規範、標準樣品等相關資料給協力廠商,並對協力

廠商作生產前之組裝(包裝)作業訓練教育。

6.8.7 資材部將協力廠商之小量生產樣品,轉品保部作品質檢驗及判定,

經判定合格後,資材部始可開始進行正式委外組裝(包裝)作業。

6.8.8協力廠商小量生產樣品經品保部判定不合格者,由資材部通知協力廠

商作改善,並重新提供小量組裝(包裝)材料給協力廠商,要求協力

廠商重新生產送樣,如連續三次送樣承認不合格者,則取消協力廠

商資格。

6.9試產申請:【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協力廠商除外】

6.9.1協力廠商樣品確認合格後,研發可依需要提出「試產管制表」(附件

十一),進行小量試產以確保協力廠商所提供零件之穩定度,並提

出試產結果之「專案報告」(附件十二)。

6.9.2 品保部對新協力廠商之第一批試產零件可視實際需要使用特殊的抽

計劃進行費時的檢驗項目或破壞性試驗。而可以簡易測定的檢驗項

目則可採用全數檢驗,藉此了解協力廠商的品質能力,但試產數量

達某量時,可免採全數檢驗。

6.10採購、交貨及檢驗:

6.10.1協力廠商經送樣承認及試產合格後,採購人員可進行採購交易。

6.10.2採購人員應就訂購之數量、交期等進行進度跟催。

6.10.3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之協力廠商,在進行正式量化生產時,前

面試生產的數量,製造部IPQC人員須對協力廠商進行製程檢驗,

並通知品保部提出MQ製令申請,由生管人員開立「MQ製令通知

單」(附件十三),由製造部進行全檢作業,以確保組裝(包裝)成

品之品質,同時可了解協力廠商的品質能力。

6.10.4當協力廠商生產達某量之後若品質已趨於穩定,由品保部決定停止

MQ製令申請,若品質仍無法穩定,則品保部繼續提出MQ製令申

請並要求協力廠商作改善,經品保部確認無法有效改善時,則取消

協力廠商資格。(試生產數量依實際狀況機動訂定)。

6.10.5製造部在進行MQ製令之全檢作業時,所發生之全檢費用須轉嫁協

力廠商,由資材部執行全檢費用扣款作業,資材部在新開發組裝(包

裝)協力廠商時應先作此項聲明,須新供應商接受後始可開始進行開

發作業。

6.10.6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協力廠商之承製價格、交期等相關事宜,

由資材部自行與協力廠商作議價、交期協商及進度跟催。

6.10.7品保部應就協力廠商交貨之零組件,進行品質檢驗及判定。

6.11協力廠商管理:【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協力廠商除外】

6.11.1交期管理:

a.交期:

(1)依需求單位所開立之請購單,經採購人員與協力廠商協調後確定

交期並開立「採購單」(附件十四)。

(2)協力廠商應依「採購單」(附件十四)之交期與數量如期交貨。

(3)經需求單位同意後,亦可讓供應商提前或延後交貨。

b.跟催:

(1)對於協力廠商之交貨日,採購人員可列印「逾期交貨採購件明細

表」(附件十五)及每週列印「採購單狀況資料表」(附件十六)

及「委外單狀況資料表」(附件十七)進行跟催,並應隨時督促

改善。

(2)易因缺料而影響生產線停線之協力廠商,應特別注意跟催。

(3)協力廠商同意之急件「採購單」(附件十四),為確保上線時間,

亦應注意跟催。

c.交期變更:

(1)如因業務需求變化,得協議協力廠商接受交期變更之要求。

(2)協力廠商如延誤交期,可依採購合約之規定取消訂單或依法扣款。

6.11.2價格管理:

a.採購人員應儘可能尋求二家以上之合格協力廠商報價,並採比價方式

採購,藉以選擇適當之承製廠商。

b.如為單一承製廠商或特殊零件之採購,則採取議價方式。

c.採購人員應隨時注意市場價格之變動,掌握先機,採取對策。

6.11.3品質管理:

a.協力廠商若有進料異常經判定不合格者,由品保部開立「進料檢驗品

質異常通知單」(附件十八)視需要提出「協力廠商預防再發改善對

策單」(附件十九)要求協力廠商作品質改善及填寫回覆。

b.品保部應對廠商進料檢驗之結果,每月做成「廠商品質評等統計表」

(附件二十)。

c.採購人員須依品保部提出之「進料檢驗品質異常通知單」(附件十

八),通知協力廠商對該批物料作矯正措施及品質改善,並協助追蹤

確認其改善成效及「協力廠商預防再發改善對策單」(附件十九)之

回覆。

6.11.4模具管理:

a.所有被使用於製造本公司材料之模具,在其被允許正式量產之前,其

生產之樣品材料應先符合樣品承認及試產作業程序。因特殊原因無法

依此程序者,其作業程序應先取得本公司研發及品保單位之同意。

b.模具經本公司認可正式量產前,供應商須記錄並保存該模具之各項尺

寸及成型資料,其副本亦應提交本公司採購存查。

c.模具保管責任,應在「模具保管合約書」(附件二十一)中訂定之。

d.模具在「模具保管合約書」(附件二十一)中指定之責任要求內,若

有變更和損壞,以致影響到產品品質時,經雙方共同判定為協力廠商

因素者,協力廠商應負責模具之維修或重新開模。

e.品保部應隨時掌握協力廠商之模具所產出之產品品質狀況,若產品品

質有異常或惡化趨勢時,應告知採購單位通知協力廠商檢查其模具,

並採取必要之矯正作業(如重開第二付模具)。

f.模具經本公司認可後,若有變動或有e項之情形時,應重新提送樣品

並經樣品承認作業流程重新取得確認後,方得繼續生產及出貨。6.12協力廠商考核:【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協力廠商除外】

6.12.1考核理由:

a.考核各協力廠商,俾使其水準提高。

b.確保協力廠商所生產產品的品質。

c.培養協力廠商成為優良之專業工廠。

6.12.2考核方式:

a.協力廠商之考核項目包括:交貨品質水準、交期準確性二項,由品保

部每月提出「廠商品質評等統計表」(附件二十),及採購每月提出

的「廠商交期評等統計表」(附件二十二),再由採購人員彙整提出

「協力廠商月份考核表」(附件二十三),呈採購主管核准,對協力

廠商進行考核。

b.考核方式說明:

(1)交貨品質水準公式:【(1-拒收率%*2)*100-(異常責任扣分)】

(非協力廠商因素者不可列入計算)

(2)交期準確性公式:【(如期交貨批數/應交貨批數)*100】

(因臨時插單或其他非協力廠商因素造成無法如期交貨者,不可列

入計算)

(3)總分數:交貨品質水準+交期準確性。

(4)月交貨總批數在5批以下者,不須列入評等考核。

c.採購人員每月對協力廠商進行考核依b項所列公式計算得出總分,並

將廠商的等級填入表單內。

d.協力廠商之考核等級分為A、B、C、D四級。

e.耗材及市販規格品之協力廠商,不予列入考核,其他因特殊原因不適

合考核之協力廠商由採購人員提出申請,經主管核准後可予不列入考

核。

6.13交期管理:【第四類(委外組裝/包裝類)協力廠商除外】

6.13.1

a.協力廠商送交之料品若不合允收標準,經由本公司特採使用篩選加

工者,其加工工時費用由協力廠商負責。

b. 協力廠商送交之料品在生產線造成異常不良,導致停線之損失工時

費用由協力廠商負責。

C.因協力廠商料品不良導致生產線發生嚴重品質異常(安全性,可靠性

等),則取消該料品之樣品承認和訂單,所有料品需退回協力廠商處

理,並需重新提出樣品承認,且重工與停線之損失工時費用由協力廠

商負責。

d.凡協力廠商因本身因素未依採購單之交貨日期準時交貨者,每逾期一

日罰款該批採購單總金額之部分比例,以此類推,若逾期超過三日

者,本公司可取消該採購單之採購,若有延誤客戶交貨所造成之損失

費用,由協力廠商負責。

e.協力廠商若同一料品連續10批進料被判退,則取消該料品之樣品承

認。

f.同一協力廠商連續被考核為D級,必要時可安排相關人員到協力廠商

作實地輔導,了解問題所在,以改善問題。若經輔導後仍列為D級

者,則停止新零件(模具)發包承製,待改善並連續考核為C級時,

始得開始發包新零件承製。(時間依實際需求採機動狀況訂定之)。

7.相關文件/表單:

7.1 附件一:供應廠商資料表。

7.2 附件二:品保系統評鑑(材料、製品、成品)。

7.3 附件三:技術評價。

7.4 附件四:製程評價。

7.5 附件五:經營評價。

7.6 附件六:物料管理評價。

7.7 附件七:協力廠商評鑑表。

7.8 附件八:合格廠商一覽表。

7.9 附件九:零件確認量測報告書。

7.10 附件十:作業指導書。

7.11 附件十一:試產管制表。

7.12 附件十二:專案報告。

7.13 附件十三:製令通知單。

7.14 附件十四:採購單。

7.15 附件十五:逾期交貨採購件明細表--單號。

7.16 附件十六:採購單狀況資料表--供應商+預交日期。

7.17 附件十七:委外單狀況資料表--委外商+預交日期。

7.18 附件十八:進料檢驗品質異常通知單。

7.19 附件十九:協力廠商預防再發改善對策單。

7.20 附件二十:廠商品質評等統計表。

7.21 附件二十一:模具保管合約書。

7.22 附件二十二:廠商交期評等統計表。

7.23 附件二十三:協力廠商月份考核表。

7.24 物料採購管理辦法。

7.25 模具採購管理辦法。

7.26 包材打樣作業辦法。

7.27 鎖體打樣作業辦法。

7.28 委外加工作業辦法。

7.29 委外組裝作業辦法。

7.30 計變更管理辦法。

7.31 試產前置作業辦法。

7.32 進料檢驗作業辦法。

7.33 矯正與預防措施辦法。

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河南亨通粮油食品有限公司 合同授权委托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适用范围和目标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权行为。 2.适用原则 2.1公司对外合同(包括协议、契约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订,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的合同除外。 2.2任何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但事后公司予以追认的除外。 2.3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权权限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业务。 3.合同授权委托的类别 3.1公司合同授权委托分定期委托和专项委托。定期委托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权限或者业务授权委托代理人,主要是针对各中心的总监;专项委托是法定代表人根据特定时期、特别事项的需要进行授权委托代理人。

4.合同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4.1定期授权办理程序 4.1.1定期委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定期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4.1.2每年12月31日前,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拟订授权委托书草案,经法定代表人审核,承办人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审核审核意见修改后,交付法定代表人签字。 4.1.3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交付受委托人并由受委托人在定期授权委托书签收单上签字,原件由总经办负责归档留存。 4.1.4定期授权委托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法定代表人对定期授权期限变更的,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期限重新起草定期授权委托书草案并办理相关授权。 4.2专项委托,由合同承办部门在审签合同时,提出授权委托申请,由总经办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4.2.1常规性合同授权由财务部根据合同情况,请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办理专项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复印件交付给合同承办单位,原件总经办归档留存。 4.3需要交付授权委托书原件的,需由经办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 4.3.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要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期限、用途等,申请应由部门领导签字。

管理人员民主测评方案

管理人员民主测评方案 河南前进工程安装有限公司 管理人员民主测评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管理团队的效能建设,促进管理人员转变作风,提升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使公司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集团公司要求,在公司开展管理人员效能业绩民主测评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测评目的 通过管理人员进行效能测评,建立规范的工作情况反馈机制,全面、准确地了解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业绩,重点解决好少数管理人员事业心、责任心不强、工作作风散漫、办事效率低下的问题,进一步促进公司作风转变,提高行政效能,团结务实,建树形象,为推进公司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效能保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实事求是、注重实绩、员工公认的原则。三、测评对象 此次测评对象为公司班组长及以上管理人员。 四、测评内容 此次测评内容重点为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履行职责、工作绩效四个方面。 1、道德品质。包括廉洁奉公,仪表谈吐,团队意识,企业文化 认同,读书学习等; 2、工作能力。包括为沟通协调,本岗位技能,工作态度和效率,工作思路和作风,责任意识等; 3、履行职责。包括按照岗位目标责任完成工作,工作热情,遵纪守法,务实主动等;

4、工作绩效。包括管理水平,工作成绩,办事效率,工作认同感,是否对公司的管理或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等。五、测评方法 1、此次测评满分为100分; 2、班组长由本班组员工、队长、主管副经理评分,队长(处长)由所辖班组员工、主管副经理评分,副经理由所辖班组员工评分。考评领导小组、经理、书记不参与评分。 3、以各班组为单位集中进行效能民主测评,当场公布民主测评得分结果。 4、测评得分结果作为使用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测评得分95分(含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含90分)-95分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经公司考核认定为合格的继续留任,不合格的解聘其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六、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管理人员效能民主测评考核领导小组。 组长:王相国 副组长:郭守阁 2 成员:周绍伟陈娟白阳张建芳张郁宁七、相关要求 1、要高度重视测评工作。各班组充分认识到此次测评工作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加强教育,扎实开展好测评工作。 2、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测评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运作,防止工作中的随意性和人为因素。测评时要客观公正,严格规范操作程序,要加强宣传和教育,要教育参评人员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把握正确的测评标准,坚持发扬民主、注重实绩、群众公认;要通过科学规范的测评工作,测出水平、测出公信、测出和谐,取得实效。

最新采购管理的五大原则及采购管理的方法资料

采购管理的五大原则及采购管理的方法 一,采购要求有哪五大原则? 采购要求一般来说有五大原则: 1适价,大量使用与光量使用,长期使用与短期使用价格往往有差别,决定一个合适的价格要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A多渠道询价:多方面打探市场行情,包括市场最高价、最低价,一般价格等。 B比价:要分析各供应商提供材料的性能,规格,品质,要求,用量等才能建立比价标准C自行估价:自已成立估价小组,由采购、技术人赠、成本会计等人组成,估算出符合品质要求的,较为准确的底价标准。 D议价:根据底价的资料,市场的行情,供应商用料的不同,采购量的大小,付款期的长短等等与供应商议定出一个双方都能合理接受的价格 2、适时,现代一竞争非常激烈,时间就是金钱,采购计划的制定要非常准确,该进的物料不依时间进来,造成停工待料,增加管理费用,影响销售和信誉:大早采购囤积物料,又会造成资金的积压、声地的浪费,物料的变质,所以依据生产计划制定采购计划,按采购计划适时的进料,既能使生产、销售顺畅,又可以节约成本,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3、适质:采购材料的成本是直接的,所以每个公司领导层非常重视,而品质成本是间接九牛二虎之力,所以就被许多公司领导层忽略了,“价廉物美“才是最佳的选择,偏重任何一头都会造成最终产品成本的增加 A品质不良,经常性的退货,造成各种管理费用增加 B经常退货,造成经常性的和平计划变更,增加生产成本,影响交期,降低信誉和产品竞争力 C品质不良,而增加大量检验人员,增加成本 D生产过程中,因原材料不良造成制程中的不良品增加,返修理工多,返工多,增加时间成本和人员成本 E品质不良,成品品质不良率加大,客户投诉及退货增加,付出的代价就更高 4、适量,采购量多,价格就便宜,但不是采购越多越好,资金的周转率,储存成本,物料需求计划等合计算出最经济的采购量 5适地,供应商离自己公司越近,运输费用就越低,机动性就越高,协调沟通就越方便,成本自然越低了 二、采购有哪些方法? 采购方法一般有: 1、按采购地区分类 A国内采购:当国内材料价格、品质、性能相差无几时,应选择国内采购,国内采购机动国性强,手续简单方便 B国外采购:当国外材料价格低,品质高,性能好,综合成本上升比国内采购低时,可考虑国外采购。但在某些关系于民族前途的企业,如信息产业,通信产业等等,应当不仅仅考虑到当前利益,还应为长远着远,尽量在国内采购或支持有能力的供应商共同开发。 2、按采购方法可分为:

集团公司管理人员若干规定

关于加强对管理人员管理的 若干规定(暂行) 为了提升集团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维护公司权益,使管理人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确保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人员请假的有关规定(附请假人员名单) 1、集团公司各副总、各职能部门一把手,每月休假必须向董事长请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罚3天的工资。 2、公司各工程项目部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在开工期间,每月最多休息2天,紧工期间一律不得休假,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休假时,必须由本人亲自向主管副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否则一律按旷工论处,旷工1天扣罚3天的工资。 3、各单位、部门必须严格执行考勤纪律,绝不能弄虚作假、虚报考勤,否则一经查实,每发现一人次,对该单位、部门一把手处以200元的罚款。 4、为了强化劳动纪律,公司管理人员必须24小时开机,凡打电话不接或关机者一次给予罚款200元。 二、管理人员廉洁自律及招待费的有关规定 1、公司管理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的廉洁自律建设,把立言立行作为根本准则,做到自省、自警、不贪、不占,如在工作中索取实惠,吃、拿、卡、要、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经查出,除没收所得外,并按受贿金额给予2倍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如因公需要请客送礼,必须有2人以上当事人签字证明,

绝不允许假公济私、以少报多现象的发生,否则,一经查实,除没收差价外,并按差价部分给予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3、招待费的报销要有附件说明,特别是购买烟酒、副食礼品等,不得弄虚作假、多开发票报账、假公济私。否则,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并给予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对购进材料的有关规定 1、公司材料部、设备维修公司、各宾馆、酒店在材料购进中,必须按照谁购进、谁负责的原则,严肃采购纪律,绝不能以次充好,以假乱真或低价购进、高价入帐,否则,一经查实,除没收差价外,并按差价给予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材料部和各宾馆要严把进货渠道、价格和质量关,实行价格公开、透明、对比制度,在制度上和执行中严格管理,堵绝擅自抬高价格虚开发票报销的行为。否则,一经查实,除没收非法所得外,并给予非法所得2倍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构成犯罪的送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材料部和各项目部在处理废角料(钢筋头)时,从过磅、收钱必须有二人以上参加,不得一人经手算帐收钱,不得将所卖废料钱用于补贴伙食费或其它开支,应上交公司财务统一管理,否则,一经查实,对单位领导将严肃处理。 4、在大的购买开支事项上,应集体研究决定,避免领导一人说了算,“暗箱操作”拿回扣,增加透明度。否则,一经查实,对单位领导将严肃处理。 以上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集团公司人事部、督察部负责解释。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电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委托书的申办、保管及使用等活动,保障公司及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以公司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名义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的权利证明书。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不得含有任何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四条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只有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或受托部门才能行使该授权委托书所列权利。 第五条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授权委托书的管理部门。 因工作需要,公司各职能部门、个人或合同承办部门(以下简称申请人)需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时,应向公司综合管理部提出申请(授权委托书申请表附后),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向总经理汇报批准后,统一申报法定代表人办理。办理公司法定代表人对总经理的授权委托事宜,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向法定代表人申报办理。 第六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制作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并编号后,按规定呈送授权人签字。 授权委托书一份由公司综合管理部存档备查,一份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公司受托部门、个人持有、合理使用和妥善保管。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第八条授权委托书分为常年授权委托书和单项授权委托书两种。 1.常年授权委托书是指公司根据工作需要,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本单位日常经营活动中行使职权或办理公司有关事务的法律文件。公司的常年授权委托书仅只对个人的常年授权委托。 2.单项授权委托书是指超越常年授权委托书权限的授权,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公司总经理或有关人员代表公司对外进行某项特定业务活动的法律文件。 单项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一般为7日、30日或“至该项工作结束时止”。 第九条因工作需要,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公司总经理签署公司对外业务活动的一切合同。 第十条办理授权委托书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常年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总经理于岗位变动之日起10日内向公司法定代表人申请办理常年授权委托手续。 单项授权委托书:需要办理单项授权委托书的,申请人应根据单项授权的原则,持相关材料到公司综合管理部,由综合管理部呈送公司总经理及法定代表人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第十一条根据工作需要,公司法定代表人可随时通知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授权委托书。 第十二条公司如持有常年授权委托书,因工作需要,需使用单项授权委托书时,若该事项属于其授权权限范围,可持常年授权委托书直接办理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公司综合管理部办理授权委托书的时限为:自正式受理申请人的申请后,对单项授权委托书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对常年授权委托书一般不超过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

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中高层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1.1目的 为规范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建立公开公平的晋升机制,打造一支讲诚信、精业务、勇创新、担责任的中高层管理队伍,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任的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以公司行政下文为准),公司经营班子成员除外。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 2.1 管理机构 综合管理部:负责公司聘任的除经营班子成员以外的中高层管理人员的各项人事管理工作,相关结果报备总部人力资源部。 公司党支部:负责本公司管理人员的廉洁考察及管理监督。 2.2管理原则 2.2.1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 1、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2、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章聘任 3.1 甄选渠道:当出现中高层管理岗位空缺时,先从公司内部晋升,再从外部引进。 3.2 聘任必要条件 3.2.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坚持原则,诚信廉洁,勤勉敬业,职业素养好,认同公司企业文化,具有良好的大局意识和执行能力。 3.2.2 原则上需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未达学历标准的,需研修相关学历认证。 3.2.3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基础,善于学习,勇于实践,具有较强的市场意识、改革创新意识和开拓进取精神。 3.2.4 团队意识强,具有较好的组织领导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工作思路清晰,善于研究解决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3.3 选聘办法包含内部晋升和外部招聘。 3.3.1内部晋升流程: 3.3.1.1准备工作:由综合管理部根据岗位特点组织相关部门及领导组成考核小组,并公示拟招聘的岗位,包括岗位名称、岗位职责、岗位任职资格要求等信息。 3.3.1.2初步筛选:由综合管理部根据任职资格的硬性要求进

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合同授权委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适用范围和目标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权行为。 2.适用原则 2.1 公司对外合同(包括协议、契约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订,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的合同除外。 2.2任何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但事后公司予以追认的除外。 2.3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权权限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业务。 3.合同授权委托的类别 3.1公司合同授权委托分定期委托和专项委托。定期委托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权限或者业务授权委托代理人,主要是针对各中心的总监;专项委托是法定代表人根据特定时期、特别事项的需要进行授权委托代理人。 4.合同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4.1定期授权办理程序 4.1.1定期委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定期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4.1.2 每年12月31日前,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拟订授权委托书草案,经法定代表人审核,承办人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审核审核意见修改后,交付法定代表人签字。 4.1.3 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交付受委托人并由受委托人在定期授

权委托书签收单上签字,原件由总经办负责归档留存。 4.1.4定期授权委托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法定代表人对定期授权期限变更的,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期限重新起草定期授权委托书草案并办理相关授权。 4.2专项委托,由合同承办部门在审签合同时,提出授权委托申请,由总经办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4.2.1 常规性合同授权由中心总监助理根据合同情况,请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办理专项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复印件交付给合同承办单位,原件总经办归档留存。 4.3需要交付授权委托书原件的,需由经办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 4.3.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要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期限、用途等,申请应由部门领导签字。 4.3.2法务人员根据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4.3.3 法务人员根据申请书内容请示法定代表人并办理相关的授权委托手续。 4.3.4 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总经办备查,另一份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5.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5.1公司法务人员承担办理授权委托的具体工作。授权委托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印制。 5.2授权委托书内容应明确、格式规范,并载明受委托人姓名、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签发。 5.4各部门应指定专人建立相关台账并负责授权委托书的登记和存档工作,每年年底由总经办对各业务部门授权委托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5授权委托事项发生变更时,承办部门应按申报授权委托程序向总经办提出办理变更

2015年民主测评的通知

关于2015年公司人员年终考核方案 各分公司、职能部室: 根据《山东省邮电工程有限公司员工岗位(年度)考核办法》及相关规定,现就公司2015年公司人员年终考核方案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为科学公正地评价公司员工的工作表现,促进员工不断提高工作责任心、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自身素质,根据省公司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公司所有员工进行年终考核。以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对象 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要求测评率100%。 三、考核分数计算 1、经营管理团队 测评分数=民主测评分数 2、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含技术12岗) 测评分数=民主测评分数 3、一般员工 测评分数=民主测评分数 四、考核内容

(一)对公司领导班子考核内容 由省公司组织制定并进行考核测评。 (二)对副经理及以上管理人员(含技术12岗)考核内容 1、德(政治素质):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公道正派、坚持原则、严守纪律、克己奉公,遵守社会主义道德,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的情况; 2、能(能力素质):主要考核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和业务技术水平的提高; 3、勤(工作表现):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执行法律政策,遵守劳动纪律情况;具有奉献精神,工作的主动性和投入情况; 4、绩(工作实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和突出贡献等方面; 5、廉(廉洁自律):保持和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遵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清正廉洁,以身作则,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和管好下属的情况; (三)对公司一般员工考核内容 责任心、积极性、业务知识、工作技能、工作效率、团队合作、全局意识。 五、考核程序 1、对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测评:

中层干部民主评议方案

关于认真开展班组长以上基层干部民主测评工作的 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公司会议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建设,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认真听取广大职工意见的基础上,公司决定在生产部门班组长以上基层干部中间实行民主测评工作,本次测评由生产部牵头,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请各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一、目标要求 本次民主测评工作,要以全面推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建设,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为核心,以规范基层干部“德、能、勤、绩”四方面综合素质为标准,坚持民主公正和认真听取广大职工意见的方针,改善基层干部与职工关系,保障公司安全生产。 二、测评内容 1、规范基层干部职业道德操守,测评项目简称“德”。 2、提高基层干部管理和技术水平,测评项目简称“能”。 < 3、基层干部思想观念和日常工作工作情况,测评项目简称“勤”。 4、基层干部各方面工作成绩完成落实情况,测评项目简称“绩”。 三、测评的方法和步骤 本次民主测评工作由生产部牵头组织,配合,采取广大职工广泛参与方式进行,通过“问卷调查表”、“测评结果座谈会” “职工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集群众的建议意见,不断提高基层干部工作作风建设水平。 在实施过程中将按照各部门分片负责的方式进行具体的民主测评工作;时间从。具体工作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月日至月日) 1、做好前期准备工作,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健全测评工 作领导小组; 2、明确问卷调查各参与部门分工,具体如下: 】 生产部负责等工段;

综合办负责等工段; 3、公布热线电话:,电子邮箱:; (二)测评考核阶段(月日至月日) 1、问卷调查。由综合办统一制定问卷调查表,各参与部门按照分工责任组织各工段职工填写; 2、暗访抽查。由民主测评监督员组成暗访抽查组,分别对本次测评情况进行暗访抽查。 3、测评考核。组织民主测评监督员及部分职工代表,听取对本次民主测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对基层管理人员各项工作进行量化评分,然后依据测评结果定出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 ? (三)全面整改阶段(月日至月日) 1、认真对测评、暗访指出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并进行公示。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进行集中整改,涉及本次测评制度方面的问题要作出说明,让广大职工切实感受到本次民主测评工作的力度,保证测评效果。 2、整改工作一定要注重实效,对职工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重点整改;对职工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整治;对违反公司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要坚决加以纠正。 3、各部门在民主测评的过程中要切实针对问题想办法,抓好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建立长效机制,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科学发展。 四、测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成立公司民主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负责日常工作。 (二)聘请民主测评监督员。

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公司授权管理办法 (试行版) 为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公司对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及经营的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发展战略,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公司董事长向各组织机构授权,组织机构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各组织机构必须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二、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公司的统一领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办法。 三、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由公司董事长签发授权,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基本授权的期限为任职聘期为限。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由公司董事长签发授权,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 3、公司董事长可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公司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 四、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一)公司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1、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即岗位职责):(1)、人事任免(推荐);(2)、人员考评、奖惩;(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4)、员工绩效奖励分配;(5)、支出费用审核。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即岗位职责):(1)、预算编制及调整;(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3)、投融资业务;(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5)、财务管理办法的制订。 3、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2)、对外合同的签订。 基本授权须经公司班子会议通过,公司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公司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 (二)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公司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三)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 由公司有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一般变更方案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公司综合部和根据此制作出通知书,经公司董事长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原件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六、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当公司出现以下情况时,公司执行董事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供应商、协力厂商辅导

供应商、协力厂商辅导 1.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加强对供应商、协力厂商的品质辅导,提升原物料品质,特制定本规章。 1.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供应商、协力厂商之辅导管理,除参照公司相关的供应商管理制度外,适用本规章。 1.3.权责单位 1)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2.1.供应商、协力厂商调查 1)实施采购前,应办理供应商(协力厂商)调查,并填具《供应商调查表》。 2)供应商调查小组由采购、品管、生技、生管人员组成。 3)调查内容包括价格评估、品质评估、技术评估、生管评估、设备评估等。 4)评估合格之供应商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准予采购。

5)未经调查或未列入合格供应商名列,须经总经理特准后方可采购。 请参考《供应商调查》制度之规定。 2.2.供应商、协力厂商评鉴 1)评鉴项目包括品质、交期价格、服务和其他方面。 2)每月考核一次,每半年综合评鉴一次。 3)评鉴等级划分。 A.90.1~100分为A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B.80.1~90分为B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C.70.1~80分为C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D.60.1~70分为D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E.60分以下为E等供应商(协力厂商)。 请参考《供应商评鉴》制度之规定。 2.3.供应商、协力厂商评等处理 1)E等供应商(协力厂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除名、停止交易。 2)D等供应商予辅导,若三个月内未能提升至C等以上,视为不合格厂商予以 除名。

3)C等供应商应予辅导,若六个月内未能提升至B等以上,视为不合格厂商予 以除名。 4)B等供应商维持交易,视需要可予适当之辅导。 5)A等供应商应予优先采购、增加交易量、优先付款等优惠。 3.供应商辅导规定 品管部主导供应商之品质辅导,必要时可请其他部门(如开发、生技、制造等)协助、配合。 3.1.辅导方式 对供应商、协力厂商辅导之方式一般有下列几种: 1)不良对策。 提供品质不良之数据、原因,协助厂商寻找对策。 2)到厂验货。 到厂商所在地进行验货,提前发现不良。 3)品质培训。 协助厂商品质培训。 4)管理辅导。

企业公司人员控制管理规定

人员控制管理规定 第一条人力资源工作管理的准则:组织管理从上至下层层负责,文化管理积极向上全面统一。谁用人、谁管人、用人方、被用方均有目标、均有监督考核机制。 董事长有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职能部门经理,等科级以上的聘用权。 职能部门经理有对副经理任免建议权,由经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对副经理以下级别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聘用权。 总经理有对副总经理任免建议权,有对以下级别管理人员及普通员工的聘用权。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职能部门人员、技术人员、普通员工的招聘权、聘用建议权。 总经理为所辖单位第一责任人,若无人力资源管理机构时其行政部部长兼任人力资源部管理日常工作 人员任免考核控制 第一条人员任免办法 (一)实行“以内部选拔为主,外部聘用为辅;以竞聘上岗为主,推荐上岗为辅”的选拔方式;实行干部任免会审制。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能者上、平者让、庸者下”的原则。(三)依据“忠诚+业绩+团队精神”的选拔标准,坚持“有德有才、放手使用;有德无才,培养使用;无德有才,限制使用;无德无才,坚决不用”的选拔原则。 第二条人员考核控制原则 (一)就任新职的试用期控制在一至三个月,试用考核期原工资不变。经考核胜任现任的,转正后,按正式任职调整工资;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 (二)新干部任职要求: 1.做好前任遗留下来的工作。 2.做好本人在任期间的工作。 3.为下任铺平发展的道路。 第三条人员晋升控制管理办法 每个员工通过努力工作,在工作中增长的才干。都可能获得职务或任职资格的晋升。与此相对应,保留职务上的公平竞争机制,坚决推行能者上庸者下干部管理制度。公司遵循人才成长规律,依据客观公正的考评结果,让最有责任心

授权委托管理规定

委托授权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授权委托程序,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合同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制定以下规定。 1.适用范围和目标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合同的授权行为。 2.适用原则 2.1 公司对外合同(包括协议、契约等)由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订,未经授权委托,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法定代表人直接签订的合同除外。 2.2任何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而以公司名义签订的合同均为无效合同,但事后公司予以追认的除外。 2.3受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和期限内签订合同,不得擅自超越授权权限从事经营活动,委托代理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办理授权委托业务。 3.合同授权委托的类别 3.1公司合同授权委托分定期委托和专项委托。定期委托是在一定期限内按照权限或者业务授权委托代理人,主要是针对各中心的总监;专项委托是法定代表人根据特定时期、特别事项的需要进行授权委托代理人。 4.合同授权委托办理程序 4.1定期授权办理程序 4.1.1定期委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定期由法定代表人签发授权委托书。 4.1.2 每年12月31日前,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授权情况拟订授权委托书草案,经法定代表人审核,承办人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审核审核意见修改后,交付法定代表人签字。

4.1.3 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并加盖公司公章,复印件交付受委托人并由受委托人在定期授权委托书签收单上签字,原件由总经办负责归档留存。 4.1.4定期授权委托的期限原则上为一年,如法定代表人对定期授权期限变更的,法务人员根据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期限重新起草定期授权委托书草案并办理相关授权。 4.2专项委托,由合同承办部门在审签合同时,提出授权委托申请,由总经办办理授权委托手续。 4.2.1 常规性合同授权由中心总监助理根据合同情况,请示公司法定代表人后办理专项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复印件交付给合同承办单位,原件总经办归档留存。 4.3需要交付授权委托书原件的,需由经办人向总经办提出申请。 4.3.1申请书内容包括申请单位名称、需要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授权期限、用途等,申请应由部门领导签字。 4.3.2法务人员根据申请,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授权手续;不符合条件的,应说明情况并要求经办人补充。 4.3.3 法务人员根据申请书内容请示法定代表人并办理相关的授权委托手续。 4.3.4 授权委托书一式两份,一份留总经办备查,另一份交被委托人作为代理人的法律依据。 5.授权委托书的管理 5.1公司法务人员承担办理授权委托的具体工作。授权委托书由总经办统一管理,统一编号、统一印制。 5.2授权委托书内容应明确、格式规范,并载明受委托人姓名、授权范围、代理权限和有效期限。 5.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由法

公司干部民主测评管理办法

XXX公司 干部民主测评管理办法 为加强公司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全体员工对公司选用干部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使公司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 1、建立正常的干部工作情况反馈机制和群众监督机制,以全面、准确地了解干部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检查干部年度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督促干部改进工作,提高自身素质和工作水平。 3、激励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为干部的选拔、配备、任免、奖惩提供依据,建立符合现代企业管理要求的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 二、测评范围 公司各部门负责人、XXX部长等。 三、测评考核内容 对公司中层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考核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道德素质。注重个人道德修养和锤炼,能严格按原则办事,能正确行使岗位职责和权力,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公司安定团结的局面;能爱岗敬业,踏实工作,乐于奉献,努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工作能力;能注重学习,熟悉本职岗位业务工作的基本规律;能坚持从实际出发,善于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发扬民主,并做好组织协调和实施推动工作。 (三)工作作风。执行公司规章制度和决策的措施有力,工作作风扎实。在工作中发扬民主,联系群众,团结群众,倾听员工呼声,关心员工;工作中求真务实、勤奋敬业、帮助员工解决实际困难,群众认可程度高。 (四)工作实绩。本部门(单位)的各项工作管理好、工作任务完成好、安全生产好;在完成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工作措施、发挥的组织指挥作用都较为正确和有效,工作绩效较为突出。个人具有较高的工作效率,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公司工作制度,努力出满勤;能带头加班加点,不讲价钱,主动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进取精神强。 (五)模范带头作用及自律意识。能遵纪守法,恪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能正确看待和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力。在学习和工作上,模范带头作用强,在无人监督、无人知晓

公司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 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办法 1.目的 1. 1为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管理,促进关键岗位人员勤奋工作和廉洁自律,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四川省电力公司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要求和“着眼防范、关口前移,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的工作原则,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1.2规范和强化关键岗位人员管理,培养人才、防范风险,实现关键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 2.1办法所称关键岗位是指直接涉及人、财、物、纪检监察、营销、工程项目管理等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包括: 物资供应部:全体岗位; 计划经营部:全体岗位; 财务部:基建项目核算、成本核算、预算、费用报销、 废旧物资回收处理、销售结算、固定资产管理、 出纳岗位; 公司办公室:固定资产、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采购、车辆管 理、会议接待岗位; 人力资源部:人事招聘管理岗位、薪酬管理; 纪检监察部:全体岗位; 生产技术部: 质量工程师、原材料、出厂产品取样业务岗位; 2. 2 其他具有重要性、关键性、风险性的岗位。 2. 3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中层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 监督责任 3. 1公司党政一把手、分管领导及专业管理部门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负主要责任。 3. 2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部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和考核。 4. 聘用管理 4. 1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聘用需经过推荐、考察和公司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的程序进行。 4. 2 对关键岗位人员的推荐由公司领导或部门负责人从全公司适合人员中选择,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 4. 3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由人力资源部门牵头,业务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对关键岗位人员的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廉洁自律的考察,专业知识的考察,业务能力的考察,组织协调及综合能力的考察。 4. 4 在考察和集体研究决定关键岗位人员过程中,涉及本人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聘用领导干部亲属为关键岗位人员时,不得与领导干部形成直接上下级关系。 5.关键岗位的管理 5. 1 各职能部门应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管理,要定期进行考核和民主测评,应建立和完善关键岗位人员管理档案,记录关键岗位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问题,对不再适合从事关

企业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XX公司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企业法人授权委托的管理,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在各项经济、民事及其他商务活动中需要委托授权代理人以公司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第二章授权委托的管理规定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部是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事务的主管机构,应建立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管理台帐。 第四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其它企业法人、经济组织、外单位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方能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授权委托本单位组织、和人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可通过公司法务部申办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第五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一律采用书面形式,严禁以加盖公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合同书等代替授权委托书。 第六条办理下列事项,需经法定代表人授权: (1)招标投标授权;

(2)合同签约授权; (3)公证、见证、鉴证等事项授权; (4)诉讼、仲裁等纠纷事项授权; (5)其他需要授权才能办理的事项。 第七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由公司法律事务机构统一办理,并指定专人保管。 第八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代理事项、代理权限和期间。对委托代理的事项和代理人权限的范围必须依次写明,做到明确、具体、完整、扼要。 诉讼委托的代理权限为全权代理或特别授权代理时,必须同时注明具体的委托代理权限。 第九条申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当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提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申请表》(见附表),由法律事务机构对申请授权委托的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报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 第十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审核批准授权委托后,由法律事务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并由专管人员开具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非专管人员不得擅自开具委托书。 第十一条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应由法定代表人签章并加盖企业行政公章。如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需要公证或鉴证的委托书,须办理公证或鉴证手续方为有效。 第十二条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发生被盗或丢失,应及时向公司的法律事务机构、公安机关报案并登报声明作废。

协力厂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能对协力厂商进行评定及选择﹐以保证协力厂商能长期、稳定地提供质优、价格合理的物料及服务,特拟定此办法。 2﹒范围﹕ 凡为本公司之原物料供货商、加工厂及与品质有重大关系之物料、仪器 设备、运输等配合厂商均属之。 3﹒定义﹕ 3.1协力厂商﹕原物料供应商、加工厂商及其它配合厂商合并称之。 3.2新供应商品质监查:在选择新供应商时,需对新供应商的品质体系进行 符合性基淮确认的监查,来确保新供应商供货能力的满足性。 3.3定期供应商品质监查:采购需根据Q C D S评价作成年度供应商品质监查 计划,来监视供应商的品质管理。 4.职责: 4.1采购部:负责寻找、开发新供应商;负责考核、评鉴与管理旧供应商。 4.2品保部: 4.2.1负责对新开发供应商进行实地考查、体系与质量评鉴。 4.2.2负责供应商供应质量的检验与统计、问题的反馈与改进跟踪、 年度审核等工作。 4.2.3负责对年度供应商品质的统计与分析,对不合格供应商的整改、 辅导与管理工作。 4.2.4负责合格供应商可以采购系统的激活及不合格供应商不可采购系 统的锁定。 4.3研发部:对新供应的技术资料输出,新供应商送样确认,新供应商的评审。5﹒流程﹕无 6﹒作业程序﹕ 6.1供应商变更及新增的时机: ①现有供应商的产能与公司生产产能无法匹配,不能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 需要时; ②供应商经公司定期评审或临时评审被降级为C级供应商且经整改亦无法 达到公司要求或者被确定为淘汰供应商时; ③供应商发生重大品质事故且无法整改或整改达不到公司要求时; ④供应商与公司合作的意愿下降或无合作意愿时; ⑤公司成本下降控制需求时; ⑥产品更新,需寻求新供应商配合时; ⑦为防备供应商链短缺,需进一步储备供应商时; 备注:任何由于品质、交期、服务问题需更换供应商时,必须把目前供应商问题的根本原因找出,且同时对老供应商及将要导入的新供应商进行对比评估作出判定,确定老供应商针对品质、交期、服务问题已无法改进,而新供应商确实可以达到保证时,才可导入切换。 6.2新供应商品质监查 6.2.1新供应商选用时,必须按照品质系统来评价该供应商是否符合品质 要求基准,依照《新供应商评定流程》执行。 6.2.2采购员需事先对新供应商的能力作书面调查,以了解其基本情况:

公司主管人员管理办法

公司主管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主管人员管理,建立健全科学规范、与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相适应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主管人员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规范化,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目标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一、二级主管。 第三条公司主管人员管理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四)职工群众认可、注重实绩原则; (五)个体素质优化与班子群体结构优化相结合原则; (六)权利与责任义务统一、激励与监督约束并重原则。 第二章资格条件 第四条主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 (二)认同并带头弘扬公司文化,富有激情,具有强烈企业责任感和社会责任感;

(三)职业素养高,遵守法律,恪守职业规范,诚实守信,为人正直,廉洁从业,作风务实,勤勉尽责,实事求是,具有良好的履职记录; (四)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处理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能力; (五)专业管理经验丰富,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熟悉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及国内外市场和行业发展情况; (六)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第五条主管人员应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符合所任职岗位说明书的有关资格要求。 (二)一级主管原则上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水平,二级主管原则上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 (三)新提拔的领导人员,应有一定的基层工作经历,原则上应具备下一岗位层级三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近三年年度评价等级均为A及以上,(公司重组前的评价等级甲视同为A,优视同为AA,下同)。同等条件下,绩效评价优秀的优先提拔任用。 (四)特别优秀的人员,或因工作特殊需要,提拔任用可以适当放宽任职经历等要求的限制,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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