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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最终版)

督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最终版)
督查工作实施(暂行)办法(最终版)

地铁集团督查工作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集团督查工作,提高工作推动的效率和质量,促使集团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确保集团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工作的指导思想:以服务领导科学决策、促进地铁集团工作为中心,以提高执行力为重点,以强化督查考核为保证,积极探索督查工作内在规律,创新工作理念,完善长效机制,强化工作手段,形成全员参与、分工协作、狠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运转和全面深入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任务:督查进度,发现问题,报告情况。

第四条督查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有令必行原则。凡集团领导班子的决策、会议议定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按照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有交必办,限期办结,确保政令畅通。

(二)实事求是原则。要全面、客观、准确地了解情况,反映问题,要讲真话、报实情,不回避矛盾,为领导正确决策提

供依据。

(三)务实高效原则。按照“交必办、办必果、果必报”的要求,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根据实际情况,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注重实效。

(四)归口办理原则。对涉及各子公司、职能部门的督查事项,由相应子公司和职能部门负责完成办理任务。

第二章督查工作范围、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督查工作范围:

(一) 市委、市政府、市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市建设交通委及城投集团领导批示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 地铁集团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

(三) 地铁集团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程;

(四) 地铁集团领导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以及议定的督查事项;

(五) 市人大、政协议提案、网络媒体相关受理事项的回复及落实情况;

(六) 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第六条成立由集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督查落实工作实行集中统一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集团办公室。

第七条集团办公室下设督查室,督查室是地铁集团督查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集团各项工作的督查实施、协调、服务

和调研工作。

第八条集团各部室、各子公司是具体督查事项的承办主体。各部室、各子公司的一把手是本单位督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承办的督查事项做出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专人办理。各部室负责人和各子公司办公室负责人为督查工作联系人。

第九条对需要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联合办理的事项,明确主办和协办单位,主办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要主动与协办单位研究落实。协办单位要无条件配合,共同做好办理工作。办理情况由主办单位向督查室书面报告。

第三章督查工作程序

第十条市委、市政府、市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市建设交通委及城投集团领导批示督查事项的落实情况以及地铁集团领导批示和交办事项的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市委、市政府、市规划建设交通工委、市建设交通委及城投集团领导批示督查事项;地铁集团确定的年度工作任务、重点工程;地铁集团领导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督查事项;地铁集团主要领导批示和交办的事项;市人大、政协议提案、网络媒体相关受理事项;其它需要督查的事项。

(二)承办。根据督查事项,确定不同的办理方式:

1.自办。对不宜交由其它单位和部门办理的或领导明确要求督查室办理的事项,由督查室直接办理。

2.转办。督查室拟定《督办通知单》,明确主办单位、协办单位、督查内容、反馈时限和反馈方式等,经领导审签后转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应当按照《督办通知单》的要求办理。督查室及时催促各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回复办理情况,对重大事项进行跟踪督办。

承办单位的回复要经办复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督查室;确需较长时间办结的督查事项,应按有关要求向督查室书面报告办理工作进展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要及时说明原因,并填写《督办事项调整申请表》,报集团主要领导批准。

督查室应认真审查承办单位办理结果是否符合办理要求,对不符合要求的回复,应退回承办单位进一步研究办理,重新回复。

(三)协调。在督查过程中,对督查事项具体责任不明确的情况进行协调,明确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工作有序进行。

(四)呈报。对领导批示的督查事项、领导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议定的督查事项,督查室将督办情况形成文字材料,向集团主要领导报告。

第十一条集团确定的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督查程序: (一)任务分解。由集团督查室主导,各单位配合,按照年度工作安排逐项分解到有关部门、单位,明确目标任务,明确

唯一责任人(包括主管领导、单位和部门的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经领导审定后,印发各部室和子公司。

(二)督查。根据各项任务完成时限要求,采取发督查通知、电话催办、现场督办、上门促办等多种方式,以“现场看”为主,“听、查、访”为辅(看:看项目建设现场及周边配套设施相关情况;听:听取责任单位、项目实施情况介绍,听取项目推进中存在的问题;查:查阅与项目有关的文件、合同、材料和相关资料;访:暗访与明查相结合的方式,询访相关各方对项目实施情况的意见)。

每月进行一次督查小结,形成督查报告,并印发下一个月督查要点,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督查工作会议,通报督查情况。

(三)呈报。督查室根据督查情况,将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建议写出专报,向集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呈报。

第十二条做好立卷归档工作。督查事项办结后,督查室做好卷宗装订及归档登记工作,以备查询和统计。

第四章办理时限要求

第十三条各承办单位对有明确期限的督查事项,要按期办结并反馈督查室;对于没有明确办理期限的督查事项,应在5日内回复,并按照回复情况进行落实;对特殊的批办件,按要求办理。

第五章督查工作制度

第十四条督查工作要建立以下制度:

(一)督办提示制度。督查室按照办理期限的规定对督查事项办理达不到进度要求的单位及时发出督办提示,督促承办单位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推动任务落实。

(二)检查通报制度。督查室负责对督查事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督查情况定期予以通报。对任务完成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完成任务差、敷衍塞责、弄虚作假、无正当理由办理超时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三)动态调整制度。督查室对列入督查事项实施动态管理。由于外部客观等不可控因素不能按照既有计划进行的,可进行任务目标动态调整。重点工作任务全部纳入动态调整机制,调整应由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向督查室说明原因,由督查室对调整申请进行调研并拿出调整意见,经集团领导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执行。

第六章督查结果的运用

第十五条督查室于年终汇总各部室、各子公司全年督查承办事项工作完成情况,上报集团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并通报企业管理部、党委工作部、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室,将督查结果纳入年终考核体系,并作为评优、入党、选任干部的参考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实施办法由天津市地下铁道集团有限公司根据企业情况予以制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督办通知单

意识形态督查办法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督查办法 为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明确学校全体教师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根据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总体要求 第一条督促检查工作是学校班子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的重 要保障。加强对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的督促反馈工作,对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确保学校成为维护主流意识形态的坚强阵地,努力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有重要意义。要把学习督查与反馈作为学校一项经常性、长期性工作,坚持融入日常、抓住经常,不断提高执行力。 主要任务 第二条督促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 实到学校工作的各个层面和各个领域,包括:课堂教学意识形态安全底线和红线,宣传思想阵地管理,网络意识形态管理,有关项目资金管理,重点人教育管理,各类社团管理,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等。 工作机制 第三条建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第四条各科室要根据职责要求和工作权限,负责对下级组织意

识形态工作的督促检查。 第五条不断规范督促检查的工作流程,实现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持续管理。特别是在重要节点、重要领域、重要人物、重要事件,要密切跟踪,及时反馈,加强督导,确保坚守主流意识形态阵地不动摇。 工作方式 第六条掌握意识形态相关情况,要求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把握本部门意识形态总体状况,为学校掌握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提供依据和支撑。其中,定期报告为:全体教师每学期交意识形态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可能出现的问题、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应对措施。 第七条加强调查研究,实施调查复核。对意识形态领域重点工作、薄弱环节进行了重点督查,防患于未然。 第八条加强情况通报,推进交流学习。对抓意识形态工作成效明显的党组织,总结其经验,交流推广。对工作存在重大疏漏的党组织,责成其报告原因及改进意见。 突发事件处理 第九条对于突发意识形态事件,要快速反应,妥善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突发事件所属单位的党组织负第一责任,应及时发现,第一时间向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并根据上级意见做好调查处置工作。 第十条针对事件不同等级的影响,坚持分级应对的原则,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采取不同应对措施。

最新-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精品

纪检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强化集团公司内部监督机制,不断改善管理工作,提高行政效能,促进公司各类人员廉洁奉公、遵纪守法,推动公司改革和生产发展进程,保证集团公司政令畅通,根据上级有关监察工作规定、《党内监督条例》和《党内纪律处分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有关规定,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依法行使职权,不受其他行政部门和个人干涉。 2、实事求是、重证据、重调查研究,在适用法律和行政纪律上人人平等。 3、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 4、依靠群众、加强监督。 二、监察对象1、集团公司所属职能部门、单位和党组织。 2、集团公司广大党员、干部和工作人员。 3、直接管理钱、财、物及管理工程的部门和人员是纪检监察的重点对象。 三、监察机构集团公司监察室是实施纪检监察工作的部门,在集团公司党委纪委直接领导下,按规定行使监察职权,负责对本公司的党组织、行政管理工作职能部室及其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对集团公司党委、纪委负责并报告工作。 四、纪检监察的内容和任务1、执法监察⑴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是否遵守党纪政纪、国家法律;是否做到合法经营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是否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⑵监督检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集团公司一系列规章制度情况;⑶监督检查监察对象执行国家财政法规,遵守财经纪律、勤政廉政情况;是否存在小金库和挪用公款问题。 ⑷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的各类经济合同签订程序是否合法。 签定合同人是否有委托书,审查对方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法人资格和资信能力,审查合同条文是否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要求,特别是违约责任是否明确。 ⑸监督检查监察对象对执行集团公司的规章制度情况,是否做到了政令畅通。 ⑹监督检查监察对象生产经营指标及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是否有失职渎职行为。 ⑺对具有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开展专项监察。

重大项目督查工作方案

xx市重大项目专项督查方案 (征求意见稿) 根据《xx市关于开展重点工作大督查的实施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责任落实到位、组织落实到位、督查落实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全市工业建设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新农村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推进情况的督查工作,促进全市重大项目早落户、早开工、早投产、早见效。 二、督查内容 1、重大项目对接落户情况。督查各责任单位是否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积极开展“走出去、请进来”活动;是否采取各种方式搞好项目洽谈对接,使信息项目尽快对接、意向项目尽快洽谈、洽谈项目尽快签约落户。 2、重大项目前期开工情况。督查是否落实重大项目的责任领导和相关问题的解决措施;是否每月对项目前期推进过程中的主要问题进行协调解决;是否每月分别按照项目行业、项目属地对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通报;项目是否按照预定时间开工。 3、重大项目部门服务情况。督查主管部门是否履行日常调度和监督责任;审批服务部门是否履行优质、高效服务

责任;市直其他相关服务部门是否切实履行职责,真正为项目推进解决实际问题,并给予有效指导,工作成效是否明显,是否廉洁自律。 4、重大项目质量管理情况。督查施工、监理单位的资质和质量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企业承诺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是否淘汰;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 三、组织实施 1、加强领导。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市发展和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新农村建设办公室等相关单位配合。成立重大项目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XXX担任,副组长由XXX担任。 2、督查时间。暂定为一年。 3、督查方式。进行定期督查、随机抽查,分别采取明查暗访、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全市各重大项目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情况进行全市通报。 4、责任追究。按照有责必问、失责必究的要求,对因责任不明、工作不实、处置不力等对重大项目进度造成影响的,将依照《xx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问责问廉问效暂行办法》规定,严肃追责问责,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领导责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工作要求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确保上级和本级机关重要决定、决策和全局性重要工作更好地贯彻落实,结合本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路线以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局和分局中心工作,突出重点,抓好督促检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完善监督机制,确保政令畅通,使上级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 第三条督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一)上级机关重要文件、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上级及分局领导批示、交办的重要事项的落实情况。 (三)本局重要工作部署、工作目标、重要会议的精神和重要决定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 (四)对基层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督查,提出工作建议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的查办。 第四条组织领导。按照“统一管理、归口负责”的原则,建立以办公室为主、其他职能部门为辅的督查工作体系。 (一)建立领导负责分管工作目标督查制度,分管领导不定期对分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办公室是督查工作的管理部门,设立督查岗位,配备专门人员,具体负责督查工作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本局电子督查系统的代码维护工作。 第五条督查管理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为: (一)负责对上级机关和市、县党委、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招商工作的重要指示督查的分办、督查工作。 (二)负责党支部会议、局长办公会议重要决定以及局领导有关指示及批办事项的分办、督查工作。 (三)负责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工作报告制度,及时报告重要情况。 (四)负责对全局的工作计划、目标管理实行督办。 (五)负责对上级和领导有关人民来信来访重要批示以及人大、政协提案的分办、督查工作。 (六)负责将贯彻上级招商部门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及重要工作情况和上级部门要求反馈的其它情况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第六条分局其他职能部门要建立健全督查工作岗位责任制,按各自职责和分局领导的要求,负责专项督查工作。 第七条分局通过电子督查系统进行日常督查督办工作。 第二章 权限管理 第八条用户权限。用户权限分为分局领导权限、督查员权限、部门领导权限、部门内勤权限和一般干部权限五个

关于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的实施办法

关于规范***督查督办工作的 实施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转变工作作风、确保政令畅通、实现科学管理的切实要求,做好督查督办落实工作及时反馈落实情况,有利于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为保证领导交办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等得到落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坚持专人负责、分流承办、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基本原则,督促并协调解决各单位部门在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县委、县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提供有效服务。 第二章督查督办职责分工 第三条督查督办职责分工 (一)县委督查室 负责县委和县委办公室督查工作;督办落实省、州、县委领导同志批示和交办事项;负责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议、县委专题会议、县四家班子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 (二)县政府督查室

负责县人民政府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县人民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的落实和信息反馈;负责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政府工作报告有关内容的督查;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县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工作。 (三)督查考核局 负责省、州有关文件精神和领导批办事项;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扩大)会议、县委专题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定的事项;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定督查督办的事项;县委分管督查督办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县委、县政府安排的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民生实事等;其他需要督办事项,必须由主体责任单位书面请示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或县委分管督查督办工作的领导获批后转交督查考核局进行督查督办。 第三章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第四条督查督办工作原则 (一)突出重点。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工作任务,按要求督办的工作立项督办。 (二)注重效率。急事急办,特事特办,讲求效率,防止拖沓延误,确保政令畅通。 (三)务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进决策和立项事件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干部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加强新时期干部监督工作,建立科学的干部监督管理工作机制,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努力建设高素质的干部队伍,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若干意见》等有关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干部监督工作包括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一)党委负责的原则; (二)职能部门联合监督的原则; (三)实事求是和依法办事的原则; (四)发扬民主和群众参与的原则; (五)正面教育为主、预防为主、事前监督为主的原则。 第三条干部监督工作必须符合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把干部监督工作贯穿于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日常管理的各个环节,促进干部健康成长,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要求。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市委管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乡镇党委、市直党委(党组)对所属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二章领导干部的组织监督 第五条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谈话包括例行谈话、预警谈话、诫勉谈话。 (一)例行谈话是常规性谈话,由市委及组织部负责同志同基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谈话,每年一次。主要结合年度考核、民主生活会和日常掌握的情况,进行激励性谈话,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 例行谈话要按照省委组织部《党委及组织部门负责同志同下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谈话制度》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和要求进行。 (二)预警谈话是一种预防性、警示性的谈话,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有关领导或本单位主要领导或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室随时进行。 1、领导干部出差、出国、工作变动及个人遇有重大事项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防微杜渐。 2、群众反映领导干部存在不廉洁行为或反映线索比较具体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谈话。 (三)诫勉谈话是批评教育、限期改正性谈话。主要针对领导干部存在的一般性错误或尚不构成违纪的问题予以告诫。 1、凡领导干部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以及工作部署不力的;不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作风专断,或者在领导班子中闹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重点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方案 督查工作是区委、区政府机关的重要职能,是保证区委、区政府的各项工作部署和重要决策落到实处的重要手段,是各级领导改进工作作风的有效途径,是提高机关工作效率的有力措施。为使督查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认真落实区委二届八次全体(扩大)会议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各个时期的的中心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客观公正,深入一线、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督查及时发现、协调和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总结和推广抓落实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为协助领导切实抓好各项方针、政策、决定、指示的实施与落实,保证源汇区在全市继续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的领先势头,率先建成全面 1 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提供有效服务。 二、行为规范 务实勤奋、团结协作、创新高效、公道正派、清正廉明 三、组织领导 源汇区督查工作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赵昌同志负责,源汇区督查办在赵昌同志领导下开展工作。源汇区督查工作网络分为两级。 (一)源汇区督查办 督查办主任:陈芳家负责督查办全面工作。督查办下设四个督查科

(1) 督查一科 科长:李山成员:王秦李帆勇 督查范围:洋河镇、陈集镇、屠园乡、中扬镇、仓集镇、郑楼镇、洋北镇、埠子镇、三棵树乡、龙河镇、罗圩乡、南蔡乡等12个乡镇。 (2) 督查二科 科长:刘其成员:吴家宽 督查范围:双庄镇、耿车镇、幸福街道、项里街道、古城街道、河滨街道、宿城新区、开发区南区、开发区西区等9个单位。 (3) 督查三科 科长:吴浩成员:李泽楷方向华 2 督查范围:区直所有单位、部门。 (4) 督查四科 科长:李玉生成员: 罗天天周华丽李世俊 齐道民范长河 负责督查工作情况的汇总、整理、存档和《督查专报》的编发工作。 (二)基层督查网络 乡镇(街道)督查工作由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全面负总责,区直单位督查工作由负责日常工作的领导负总责,并明确专人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各项工作进行全面的督查汇总,履行督查职能,并与区督查办及时做好对接工作,按照督查办的要求及 时报送有关材料。 四、督查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公司企业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公司督查督办 工作制度 (说明:本规定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健全公司内部管理监督机制,加强效能建设,狠抓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推动重点工作开展,以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保证公司安全运行和稳健经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部督查工作必须依据公司发布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围绕公司经营目标为中心,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评估和评审公司的管理行为、管理能力和管理状况,并针对性的提出督查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内部督查工作旨在监督公司重点工作、管理制度在公司的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检查和反馈,为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工作督查对象,包括各部门、项目及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经营班子。 第二章内部督查工作职能及职权 第五条公司成立人事督察部,直接对公司总经理负责。 第六条制度及规范的建设及落实,首先,检查督导并协助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规章制度、操作规范(流程)的制定与确认。若还没有建立制度、流程,则牵头督导并组织制订,疏通渠道,快速报批,并检查执行。 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计划、目标有无,是否按照计划、目标开展工作,工作进展,人员与工作的匹配度和饱和度情况,制度执行情况,团队协作及资源利用情况。催办及落实总经理会议精神、指示及其它临时交办的工作。临时交办工作的节点、归口处理,

协调并催办相关部门工作,跟踪并落实工作进程,组织汇总并结果上报。 督查督办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核查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制度、工作计划、任务指标(年、季、月、周),以及制度、计划、指标的执行和完成情况并组织上报执行结果; (二)公司重点项目和重点事项的推进和落实情况; (三)公司领导安排的工作及有关会议、文件等的落实情况; (四)各部门及分子公司目标责任及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 (五)参加对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工作的检查,要求负责部门提交次月合同权利义务变更的报告; (六)编制汇总检查每月合同的简报或提示表;对不按合同规定管理的行为及时报告;每月5日前将各分(子)公司合同管理及执行情况进行内部通报,通报包含风险提醒及通报责任人。 (七)结合人力资源评优、先进、以及年终奖的评选措施,检查评定公司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制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年终奖的参考数据(经理级以上) (八)结合总经理的指示、精神以及考核标准对公司部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催办和督导跟踪,同时协调工作的开展,并对工作中相关部门、个人的工作态度、协作度以及成绩记录在册,并做为相关部门及个人期终或期中评优、先进、

督察工作制度及流程实施细则

督察工作制度及流程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工作效率,确保公司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局性重要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督察体系 公司实行三级督导体系,即综合大检查、督察部检查、各部门检查。 【综合大检查,由董事长行使检查督导职权,对公司各部门规章制度、岗位职责、操作、服务程序和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服务质量监督和检查;由各部门经理组成。】 二.督察工作任务: 1、董事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2、公司领导办公会议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 3、公司领导重要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 4、公司年度及其阶段重点任务的落实情况。 5、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督察任务。 三.督察工作原则: 1、力求落实.通过督促检查,促使立项事项件件落到实处。 2、实事求是.全面准确反馈落实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 3、突出重点.围绕公司领导的关注点进行立项督察。 4、讲求时效.对督察事项及时立项、及时通知、及时督办、及时报告。 四.督察工作程序: 1、立项:督察部门根据督察工作的任务范围,对督察事项实施分类登记和立项, 提出督察要求。 2、交办:督察部门将立项的督察事项及其督察要求报公司领导审批后,以《督察 通知》或其它方式将督察事项的办理内容、要求、反馈时限通知公司下属单位。 3、督办:督察部门采取现场督察、会议督察等方式对督察事项实施过程跟踪,及 时了解进展情况,检查督察事项的完成情况,加快办理速度,对未按期完成的 督察事项进行催办,督促公司下属单位及时办理。 4、反馈:督察部门对督察事项办理情况进行整理,报公司领导审核后,通过会议 及时向公司股东报告。 5、归档:督察部门对督察事项办理过程中形成的有关资料,按照办结一件整理一 件的原则,分类归档,按规定时限移交公司档案室保存。 五.工作职责: 1、全面盘点公司下属单位正在实施的制度、流程、标准及运作表格。 2、对公司下属单位正在实施的制度、流程、标准进行督察,盘出有哪些没 有实施,实施力度如何,还有哪些不合适的条款。 3、拟定公司下属单位需要补充的制度、流程、标准及运作表格的计划。 4、每天检查公司下属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并及时通报经理。 5、督促公司下属单位重要事项的完成情况。 6、在检查巡视时记录某些员工的行为,及时向经理汇报(挖掘提炼好的员 工行为,及时发现员工不好的行为倾向)。 7、负责配合行政部对下属单位的绩效考核,并全程跟踪考核,确保考核结 果的公正公平。 8.完成上级临时交办的其他事宜。及时搜集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

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实施细则

XXX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实施细 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会计核算管理,提高会计核算质量,防范金融风险,建立健全事后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法律法规,遵照《云南省农村信用社事后监督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结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相关制度、办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事后监督是对业务核算依据和核算结果进行重点复审,对各项业务核算进行规范监督与全面抽查相结合的监督机制,是防范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体系、也是约束业务核算行为的有效措施。 第三条事后监督必须坚持与各项核算业务在时间、空间、人员上相分离的原则,并对其实行连续(节假日不间断)有重点的跟踪监督,采用系统监督和手工监督相结合的方法,保证事后监督的有效性。 第四条事后监督的主要任务为: (一)监督各项业务处理的正确性、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监督和纠正各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行为,防范差错事故及案件的发生,确保信用社资金安全。

(三)监督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并针对业务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促进业务管理水平的提高。 第五条按监督的侧重点不同,事后监督可分为重点监督、常规监督。 (一)重点监督亦称特殊性监督,对可能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风险大的业务要进行重点监督,把控制风险,防范案件放在首位。 (二)常规监督亦称合规性监督,就是根据不同业务的规定要求监督审核业务的办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二章事后监督的范围和内容 第六条事后监督的范围是被监督机构的所有业务活动行为,包括:会计凭证、支付结算、账户管理、利息计算、联行业务、财务收支、中间业务、科目使用等各项业务的账务处理与核算。 第七条事后监督的一般性内容包括: (一)监督检查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完整性、有效性。 (二)监督支付结算业务是否符合规定。 (三)监督账户的开销是否合规合法。 (四)监督利率的执行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利息计算是否正确,利息收支是否如实列账。 (五)监督联行和票据交换业务是否正确核算,有无压票。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安全生产督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 一、督促各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检查贯穿于整个大检查工作过程中。 各街道和区直各有关部门的大检查工作方案,连同本街道、本部门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人、牵头股室和联络员,于6月25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作为下一步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的重要依据。 区安委办将组织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落实检查责任的情况进行督查,并于7月15日前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市安委会。 二、区安委办对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 8月份由区安委办组织3个督查组对各街道、各部门、各企业大检查成效开展集中督查,主要督查大检查的主要做法、成效和发现的突出问题及1-2个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案例,具体督查安排另行通知。 各街道、各有关部门每月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大检查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汇总、分析、小结,形成月度总结材料并逐级上报。重点报告大检查工作进展、好经验和好做法、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各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要于每月18日前向区安委会办公室报送本月大检查进展情况及问题分析的月度总结材料,并于9月20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第二篇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部署。认真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省安委会关于印发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有关要求。 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全区所有街道、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大督查专项行动,全面深入彻底排查治理安全生产隐患,不放过任何细微的隐患,切实堵塞安全监管漏洞,强化安全生产措施,切实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 注重与日常工作相衔接。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安全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月”活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企业达标创建活动、日常监管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更加有效的工作机制,做到深入细致、彻底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 边查边改、边整边改、务求实效。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对以招商引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名,“先上车,后买票”、“设置检查禁区”等现象的,要进行重点执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绝不姑息迁就、养痈遗患,做到科学执法、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 二、广泛宣传发动 认真传达学习。各街道、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

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xxxx集团督查督办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督查督办工作是为了推动年度计划、重要会议决议、领导重要批示指示及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而开展的督促检查工作的总称,是服务领导决策,强化执行力建设,确保政令畅通,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重要手段。 第二条督查督办工作开展原则。 (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紧密围绕公司中心任务和重点工作展开,集中力量抓好事关全局的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办落实。 (二)明确责任,分级负责。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分级管理、分类指导,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机制完善、程序规范。 (三)改进创新,注重实效。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督办手段、深入工作一线、确保督办实效,做到任务明、问题清、督到位,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及各二级单位。

第二章组织体系和职责分工 第四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公司主要领导为公司督查督办工作总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经营、行政各项事务督办工作。其他副职按照分工对总责任人负责,领导组织公司督办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董事长办公室是公司督查督办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本部各部门和各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各部门”)具 体负责督查督办事项的承办落实。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督查督办工作,建立健全各自的督查督办工作体系,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跟踪做好本部门承办事项的开展落实,切实将督查督办工作列入本部门重要工作职能,确保督查督办工作有效开展。 第六条公司督查督办工作采用专人负责的做法,建立完善督查督办专员机制,董事长办公室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开展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各部门、各单位指定专人作为本部门的督办工作联络人。 第七条董事长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建立健全督查督办工作管理规定及相关工作制度体系。 (二)负责督查督办工作的日常管理。 (三)组织开展督查督办调研、检查和考核活动。 (四)对督查督办工作情况定期总结汇报,加强成果应

办公室督办工作实施细则(参考Word)

办公室督办工作实施细则 为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促进全行各项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实现,根据总行《关于印发<督办督查管理规定(修订)>等制度的通知》(银发[2013]148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分行督办工作操作细则。 一、督办范围 (一)党政部门、银行监管机构布置事项 1.市委、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包括: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以会议、文函、传真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任务;市委、市政府领导在有关文件、材料上的重要批示需要我行办理的事项。 2.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的政策、法规、监管意见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包括: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以会议、文函、传真件等形式部署的工作任务;人民银行、银行监管机构领导在有关文件、材料上的批示需要我行办理的事项。 (二)会议决定的重要事项 行工作会议、行党委会议、行务会议、行长专题会议、经营形势分析会议等重要会议部署的事项。 (三)工作计划安排的重要事项 行季度及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重要事项。 (四)行领导批示需督办事项

行领导在有关文件、签报、资料上的批示,及其他方式交待需督办的事项。 (五)重要信访件、客户投诉的处理。 (六)其他需要督办的重要事项。 二、督办事项分类 按照督办事项的重要程度、操作难易程度、涉及部门个数等不同情况,将督办事项分为公告督办事项及立项督办事项两种。 三、督办流程 (一)公告督办事项流程 分行综合员根据外单位来文、来函或实际工作需要,拟定公告督办事项,填写《公告督办事项表》(见附件1)于每周一向全行公告督办事项,各部门需严格按照公告内容完成督办工作。 (二)立项督办事项流程 1.立项。 (1)分行综合员根据以上督办范围,确定拟督办事项,填写拟《分行拟立项督办审批表》(见附件2),呈行长审批后,进行立项。 (2)分行综合部对确定的督办事项,进行统一督办立项,填写《分行督办立项表》(见附件3)。 2.主办部门签署办理意见,明确办理时限。办理时限是指从立项到结项的时间限度,一般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行领导布置事项。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于重要紧急的事项,应在2个工作日内办结。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用版

YF-ED-J218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 法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劳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实用 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安全生 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行业安全卫生标准和中 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劳动安全卫生监督管理规 定》,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 针,加强集团有限公司的劳动安全卫生监督检 查工作,规范各级安全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 提高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水平,保障员工作业安 全与健康,特制定《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劳 动安全监督检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

法》。 第二条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是企业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专职主管部门,是各级安全生产委员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安全生产的“牵头抓总”工作。 第三条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的工作要在单位行政负责人的领导下,配合党政工团组织,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监督检查活动。 第四条各级安全监督检查机构要主动的接受地方、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监督,协调、理顺与地方、行业安全主管部门的工作关系。 第五条集团有限公司、子、分公司(工程

综治督查工作方案

综治督查工作方案 篇一: 1.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1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督导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县委、县政法委的指示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属地管理为原则,按照“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的要求,准确把握我镇的社会治安形势,主动应对、高效打击、严密防范、综合治理,通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治安突出问题,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为人民群众创建一个和谐稳定的治安环境。 三、工作措施及任务分工 此次督导检查由综治办牵头,负责整个督导检查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

监督考核。有关部门和村积极配合,形成合力,促进督导检查扎实开展。检查组由吴书记担任组长,吴镇长为副组长,综治中心各成员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四、方法步骤 本次督导检查分为四个阶段: (一)全面启动阶段(201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各相关单位研究确定具体整治方案和标准,各项工作责任分工明确到位,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和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2年1月21日至11月20日)。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做好各项整治的排查摸底工作,按照整治方案要求,倒排工期,逐条逐项落实工作措施,全面展开整治。 (三)检查验收和整改阶段(2012年11月21日至11月31日)。根据考核内容和标准,采取集中检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等形式,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评比,有关责任单位根据检查验收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2月)。各相关单位要坚持集中整治和长效

某集团公司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某集团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督查督办工作制度 为加强文商集团各项工作的推进力度,确保管委会、**集团、公司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落实,形成规范、科学、高效的督查工作制度,根据《****督查工作制度》和**集团《督查督办工作试行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机构 (一)公司成立督查督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督查办),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行政人事部的副总经理和分管项目发展部的副总经理任副组长,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负责人及具体承担此项工作人员为成员。 (二)行政人事部负责文件、会议责成事项以及领导关注的重点工作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项目发展部负责目标责任及项目有关工作任务的督查督办,定期发布督察督办结果并上报。 (三)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为督查督办事项的直接责任人,负责将本部门承办的督查督办事项进展按要求报送行政人事部和项目发展部。 二、督查督办范围 (一)管委会文件、文化集团文件、公司文件及各类会议责成事项; (二)公司与各部门、子公司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及目标责任分解计划;

(三)经总经理办公会审定的公司项目开发节点计划; (四)管委会、文化集团及公司领导临时交办或关注的的重要事项。 三、督查督办原则 (一)围绕中心的原则。开展督查工作,要紧紧围绕公司的中心工作和阶段性重点工作,管委会、文化集团和公司领导关注的工作进行,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公司的中心工作。 (二)领导负责的原则。督办事项的进展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遇有问题要及时提请有关领导出面协调,及时排除阻力,督查督办事项进展上报前须经部门负责人、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审核。 (三)分工合作的原则。坚持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发挥整体督办效能,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四)实事求是的原则。督查人员必须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全面、准确地了解情况,讲真话、报实情。在督查中做到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善于发现问题,敢于反映问题。 (五)注重实效的原则。要把注重实效贯穿于督查工作的全过程。对列入督查范围的事项,要讲效率、求质量,通过督查督办,切实推动工作进展。 (六)督查督办人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充分了解领导的决策意图、工作思路,认真领会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的精神。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办法

精心整理 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保证依法行政和政令畅通,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确保我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的实现,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二)监察内容 效能监察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实现“两个率先”的奋斗目标,主要监察以下内容:

1、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主要是市委、市政府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是否落到实处;重点项目建设是否顺利推进;招商引资目标是否顺利实现;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是否完成。 2、机关职能转变和改进服务方式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是否把干 违纪违法案件。 4、工作作风和工作效率情况。主要是各级各部门对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办理进度、办事效果;管理、服务和执法过程中有无不作为、乱作为情况;是否建立健全了首问负责制、岗位责任制、限时办结制等提高

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效能制度体系,用制度管人管事,实现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是否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弄虚作假、欺上瞒下、铺张浪费等行为;是否存在态度生硬,办事不公,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等问题;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是否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认真解决。 室上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建立监察制度,定期对有关单位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检查,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企业制度,帮助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重点企业排除干扰,搞好内部效能监察,加强管理,推动其快速发展;建立各级效能监察对象效能档案,对其效能建设情况实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Implementation plan of supervision work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督查工作实施方案 前言:公务文书是法定机关与组织在公务活动中,按照特定的体式、经过一定的处 理程序形成和使用的书面材料,又称公务文件。本文档根据公文写作内容要求和特 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 修改及打印。 供水公司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印发〈XXX开发区督查实施方案〉的.通知》(X工委办发[2015]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转变干部职工工作作风。使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 科学化,公司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开发区工作部署,有重点、 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工作,不断完善机制,强化督查手段,提高督查质量,做到责任明确,措施到位。 二、成立公司督查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马XX供水公司副 经理副组长:杨XX供水公司党支部书记成员:朱X(办公室 主任)韩X(维修队队长)丁XX(营业室主任)妥XX(营业 室副主任)冯XX(维修队职工)马XX(文员)督查小组下设 办公室,负责做好督查期间车辆安排、信息报送工作,联系电话:XXXX—509XXXX。

三、督查形式采取自查与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 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杜绝弄虚作假和作表面文章。严格按照各科室20xx年考核细 则要求,对工作效率低、责任心不强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做到督查考核一体化。 四、督查内容公司督查领导小组将从工作、学习等方面 对科室进行督查,每周通报一次、发一期督查通报,各科室考核结果每月29日前报公司办公室。二零xx年二月十七日 -------- Designed By JinTai College ---------

2020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2020督查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乡直各单位: 为确保乡党委、政府各项决策、中心工作、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强化全乡督查考核工作,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原则 督查是上级党委、政府对下级所承担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跟踪落实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党委、政府转变工作作风,实行科学领导,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措施。督查工作必须做到严格程序,严格制度,认真督办,及时反馈。 二、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督查工作内容 (一)督查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落实情况; (二)督查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事项落实情况; (三)督查乡重点工作、重大项目推进情况; (四)督查为民办实事项目推进情况; (五)区交办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 (六)机关作风效能建设; (七)其它事项。 四、督查工作程序

(一)立项。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对乡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及乡主要领导批办、交办、会办等工作进行分解立项。立项内容包括:督查事由、责任领导、办理要求、责任人、完成时间及进度等,并按照类别依次登记。 (二)通知。根据立项和登记的内容,将督查事项分解到乡分管领导、有关村(居)和乡直各单位,下发交办通知。督查考核领导小组在当天向承办单位下达《督办通知单》,对突发事件或完成时限较紧的督查事项,要同时采取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相关责任人。 (三)催办。对逾期未报结的督办事件,要下达《督查催办单》。督查考核领导小组要加强与承办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对催办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对承办单位在落实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要主动帮助解决。 (四)反馈。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督查要求,按时反馈督查情况,并采用专题报告的形式加盖公章上报。 (五)归档。督查事项办理完毕后,将所形成的全部材料收集齐全,按照文书档案管理要求整理归档。 五、督查方式 (一)定期督查。对年初目标责任状中的共性工作按季度量化考核、及时通报、兑现奖惩。对环境卫生按月督查,按月通报。 (二)专项督查。对列入督查的重点工作、阶段性工作,不定时开展督查推进工作,督查到具体项目、具体责任人。 (三)一线督查。对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以及主要领导交办的重点事项,进行现场督查,采取全面督查、重点督查、专项督查、抽样督查、暗访督查等多种形式,做到查实、查细、查准。

乡镇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XX镇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镇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严肃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效能监督,促进工作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结合镇实际,特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和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市委构建“两带两圈产业体系,推进“六个新跨越”发展战略,认真按照县委、政府提出的“奋力赶超、全面提速,奋力跨越、全面提升”的发展战略,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切实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执行不力和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推动各单位、部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时限管理、层级管理、结果评判、从重追责、教育与惩处、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监察对象 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区全体干部。 四、监察内容 (一)镇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执行情况; (二)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镇党委书记、镇长交办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

(四)中央、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五)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违规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 五、监察措施 采取常规监察、专项监察、跟踪监察等方式,对全镇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察;进一步拓宽效能监察投诉渠道,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进行监察。镇效能监察督查督办组负责各项监察工作。 (一)常规监察 由镇效能监察督查督办组牵头落实各项常规监察工作,采取查看资料、明查暗访、现场督查、督察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责任单位按时向镇效能监察办报送有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1.月督查、月通报。由督查督办组将镇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执行情况;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镇党委书记、镇长交办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中央、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常规监察事项,开展督查督办。由督查督办组收集总结交办公室每月月底根据督查工作情况,在次月10日前全镇通报督查情况。 2.作风监察。由督查督办组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每月抽取一定数量的重点岗位、部门进行督查,着力整治“不在状态”、“中梗阻”、“全局观念淡薄”的问题,督查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效能监察办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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